深度解读《论法的精神》:看得见的命运,看不见的人类社会底层代码(第31卷)

摘自“老米文渊阁”YouTube 2026年5月13日

各位思想的同路人,欢迎回到我的频道。今天我们继续解读论法的精神,今天是最后一部分。首先请允许我向所有坚持到这里的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我知道走到这一步非常不容易。在过去的几十个小时里,我们一起攀登了一座又一座思想的高峰,穿越了一片又一片历史的迷雾,我们没有退缩,没有放弃。我们用我们的耐心和智力,像孟德斯鸠这位伟大的思想巨人,表达了我们最深沉的敬意。在这个视频上传之后,我也会把视频MP4文档和音频MP3文档上传网盘,并将网盘下载地址放置到我的频道会员帖子中,请有需要的朋友们自行下载。

在之前的旅程中,我们已经完成了对《论法的精神》这部鸿篇巨著绝大部分内容的探索,在第一部分,我们潜入了国家的精神内核,解剖了共和君主专制这三种政体的灵魂,看到了驱动他们的美德、荣誉和恐惧这三种不同的燃料,以及他们是如何孵化并最终导致国家走向自我毁灭的。

在第二部分,我们把视线转向了国家的物理世界,探讨了它的硬件防御限制刑法财政和气候,我们见证了孟德斯鸠思想的最高光时刻,三权分立理论的诞生,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以权力制止权力。

在第三部分,我们更是直面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沉重的话题:奴役与贸易。我们撕下了那些为奴役辩护的所有虚伪面具,看到了贸易这种看似唯利是图的活动是如何在客观上促进了和平软化了习俗,并最终为自由的生长提供了土壤。

在刚刚结束的第四部分,我们又进入了一个更加神秘更加复杂的领域:宗教与法律。我们看到了不同的宗教是如何与不同的政体相互塑造相互适应的。我们更看到了孟德斯鸠这位启蒙时代的伟大先驱,是如何用他那充满了理性、审慎和人道主义光辉的思想,为宗教宽容这个现代文明的基石进行雄辩的辩护。

在第五部分,我们进行了一场极其烧脑但又无比精彩的法律考古之旅。我们整理了孟德斯鸠巨大的法律文件柜,明白了法律的边界,是捍卫自由的第一道防线。我们更深入到了法兰西封建法的原始森林,看到了一个统一的专业的理性的现代司法体系,是如何从野蛮的土壤中艰难的生长出来的,可以说我们已经把一个国家的精神、躯体、经济信仰和法律机理都给检查了一遍,但是孟德斯鸠的这部鸿篇巨著还剩下最后也是最长的一卷,在完成了对政体、法律、地理、经济、宗教、历史的全方位的考察之后,他似乎还意犹未尽,他要把我们再次带回到他最熟悉的也最能体现他思想精髓的地方——法兰西的封建法。

今天我们将开启《论法的精神》第六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第三十一卷的深度解读,这将是一场更加深入、更加细致,也更加具有争议的法律史终极探源。第三十一卷,也是最后一卷,这一卷孟德斯鸠老爷子要给我们讲一个关于法兰克人封建法的故事,但你可千万别以为这只是个古老的历史故事。不,这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一个曾经大权在握的君主,是如何一步一步把自己玩成了一个吉祥物,最后连王位都保不住的,这简直就是一本国王覆灭指南。咱们现在就从这本指南的第一章开始,看看这权力的大厦第一块砖是怎么松动的。好,咱们现在开始解读第三十一卷的第一章“官职和采邑的变化”。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有没有人想过,这分与合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在驱动呢?是英雄人物的雄才大略,还是人民群众的觉醒呢?我说都不是,驱动历史的往往是一些看起来不起眼,但却能要了老命的东西。比如一份工作的任期,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你可能觉得我在开玩笑,一个伯爵的任期,一块封地能有多大事呢?嘿这事还真就大到能颠覆一个王朝。

故事得从法兰克王国早期说起,那时候国王就是天,国王就是法,他派一个伯爵去地方上管事儿,跟咱们现在公司派个区域经理差不多,说好了任期一年,一年之后你要么滚蛋,要么续约,听起来很美好。国王牢牢掌握着人事权,中央集权固若金汤。可问题是人性这玩意儿他靠不住。那些被派出去的伯爵们,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呢?是为国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别逗了。他们想的是怎么才能把这个临时工的身份变成铁饭碗。于是一个幽灵一个叫腐败的幽灵开始在法兰克的大地上徘徊。这些伯爵们发现任期到了,不想走怎么办?简单!花钱给国王送钱,就能继续干,这口子一开可就收不住了。孟德斯鸠举了个特别有意思的例子,说有个叫佩欧尼乌斯的伯爵,眼看任期要到了,就派他儿子姆莫洛斯去给国王送钱,想续个约,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这个儿子简直是个商业奇才,他拿着老爹的钱,不是给老爹买官,而是给自己买了个官,直接把老爹给顶了,你说这叫什么事?这叫坑爹。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官职已经成了一种可以公开交易的商品。国王也乐见其成,把自己的恩赐变成了创收的工具。这还只是官职,那采邑也就是国王赏给你的土地。这是什么情况?一开始也是临时给你的,国王说给你就给你,说收回就收回,但慢慢的这也开始孵化了。只要你给钱,这块地就能一直让你用着。你看,无论是官职还是采邑,都从一种基于忠诚和服务的恩赐,变成了一种可以用钱来衡量的资产。虽然名义上所有权还是国王的,但实际上使用权已经越来越稳固,越来越像私人财产了。

这时候一个女人登场了,他叫布伦豪特,一个极富传奇色彩也极富争议的王后,她有才干,有手腕,简直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武则天。她看到了这种腐败的趋势,她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国王的权力会被这些地方豪强掏空,于是她决定要力挽狂澜,要搞一场反腐运动,她要做什么?她要收回那些被贵族们长期霸占的彩邑,要把这些资产重新收归国有。各位,你们听到这儿是不是觉得布伦豪特是个改革家?是个英雄。他想加强中央集权打击腐败,维护国王的权威,这听起来多正义,多伟大。但是历史的吊诡之处就在这里,一场看似正义的改革,最终却让她死无葬身之地,而且死得极其屈辱,被放在骆驼上游街示众,最后被马匹活活撕裂。这是为什么?一个权倾朝野的王后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得罪了几个贵族吗?不。事情没那么简单,她触动的不是几个人的利益,而是一个正在形成的全新的社会秩序的根基——那些贵族们。他们花钱买官,花钱保住土地,在他们自己看来这已经不是腐败了,这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交易,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用金钱换取了对这份财产的稳定预期,而布伦豪特要做的就是单方面撕毁这份不成文的契约。

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反腐,这是赤裸裸的权力掠夺。布伦豪特和他的宠臣普罗泰尔打得充实国库的旗号,干的是什么事?是夺取领主们的地产,这就好比20世纪的那些社会主义国家,打着公有化的旗号,夺取农民的土地和企业家的工厂,理由总是冠冕堂皇,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可结果呢?结果生产秩序被破坏,人人自危。当普罗泰尔被愤怒的军队杀死在营帐里的时候,就注定了布伦豪特的悲惨结局,因为他要对抗的是人性中最基本的东西,对自己财产的占有欲和安全感。当一个政府无论是古代的国王还是现代的集权政体,开始随意侵犯人民的财产时,它的末日也就不远了。苏联的集体化农庄导致了大饥荒,东欧国家的国有化导致了经济的长期停滞,为什么?因为当人们无法确信自己的劳动成果属于自己时,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生产的积极性。

那些法兰克的贵族们,他们宁可发动一场血腥的革命把王后虐杀,也不愿意交出他们认为是自己的土地和官职。这背后是一种朴素的权利意识的觉醒,他们用最残忍的方式向国王宣告了一个真理,我的财产你不能随便动。布鲁哈特之死不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一个时代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国王随心所欲授予和剥夺彩地的时代结束了。在这场血腥的革命中,一个叫瓦勒希尔的功效,成了最大的赢家。他作为密谋的核心人物,向新国王克罗泰尔提出了一个条件,让他终身担任宫相,绝不撤换。这个看似小小的要求却像一颗钉子死死地钉在了国王的权力宝座上,从此宫相的权力开始独立于国王,一个全新的政治格局即将拉开序幕。这场革命表面上看是一群贪婪的贵族,为了保住自己的非法所得,干掉了一个力图改革的王后。但往深里看,这其实是契约精神对专断权力的第一次伟大胜利。虽然这种契约精神是以一种粗暴、野蛮甚至腐败的方式呈现的,但它确立了一个原则,权力不能为所欲为,财产需要得到保障。而这恰恰是一切自由的开端。布伦豪特的悲剧告诉我们,任何试图用专断权力去纠正所谓腐败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更大的灾难。因为真正的腐败根源就在于权力不受制约。当国王可以随意卖官鬻爵的时候,腐败就已经开始了。而布伦豪特想做的不是去限制国王的权力,而是用一种更大的更专断的权力去收回之前交易的成果。这就像一个赌场老板,看到赌客赢了钱就掀桌子不认账,这样的老板最终只会被愤怒的赌客撕成碎片。那么这场血腥的革命之后,胜利者们仅仅满足于保住自己的官职和踩地吗?不。他们要的更多,他们不仅要国王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还要对整个国家的管理方式进行一场彻头彻尾的改造。他们要的不仅仅是封建秩序,更是民事管理的保障。那么他们具体做了哪些改革呢?这些改革又将如何一步步的把国王变成一个虚有其表的空壳子呢?

好,各位,刚才咱们聊了第一章,讲了一场由反腐引发的血腥革命,以及这场革命背后关于财产权的残酷博弈,现在咱们就顺着这条线索来看看这第二章,民事管理有什么改革?上一章咱们说到布伦豪特王后被干掉了,贵族们赢了,但是赢了之后干什么呢?是像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一样,抢了钱抢了地,然后等着下一个皇帝来收拾他们,还是说他们有更高的追求?孟德斯鸠告诉我们,这帮法兰克人虽然看起来野蛮,但他们脑子里想的事儿可一点都不简单,他们不只是要换个老大,他们要改的是规矩,是整个游戏的玩法。

你想想看,在布伦豪特和他恶毒的对手弗雷戴贡德摄政的时代,整个法兰克王国是个什么样子呢?简直就是个人间地狱,一个黑暗森林。国王们一个个都跟屠夫似的,杀人如麻,蛮横不讲理。为什么?因为整个民族都那样。孟德斯鸠说的特别到位,君王各个都嗜杀成性凶残而不公正,因为整个民族都是这样。这是一种双向奔赴的堕落,人民野蛮,所以他们就能容忍一个野蛮的国王;国王野蛮,又反过来加剧了整个社会的野蛮。在这种社会里有法律吗?有,但是没用。因为国王手里有个大杀器,叫笺签。这是个什么玩意儿?说白了就是国王写的小纸条,这张小纸条的效力比写在法典里的法律还要大。国王看上谁家的姑娘了,一张笺签强行结婚;,看上谁家的财产了,一张笺签直接划归自己;看谁不顺眼,一张笺签不用审判,直接拉出去砍了。这哪是治理国家呢?这分明就是黑社会老大在收保护费,这就带来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那就是法律的不可预测性。你今天拥有的一切,你的财产,你的家庭,甚至你的生命都取决于国王一瞬间的心情。他高兴了,可以赏你万贯家财,他不高兴了,分分钟让你家破人亡。在这种环境下,谁还敢进行长期的投资呢?谁还敢安心的从事生产呢?整个社会除了暴力和阴谋,不可能有任何文明的进步,我认为这就是一切专制社会最核心的弊病。无论是古代的法兰克王国,还是秦始皇之后2000年的中华帝国,甚至是20世纪的那些红色帝国,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人治大于法治,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斯大林的一句话可以决定几百万乌克兰农民的生死,这种专制统治是文明社会最大的敌人,因为它从根本上摧毁了人们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而没有这种预期,任何形式的合作和发展都无从谈起。所以当法兰克的贵族们推翻了布伦豪特的暴政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掉了国王手里的这个大杀器。

新国王克罗泰尔二世被迫颁布了一道著名的敕令,这道敕令里写了些什么呢?孟德斯鸠给我们总结了几个要点:

第一,任何人再也不会不经审讯而被定罪。

第二,亲属有权依法继承遗产。

第三,所有强迫婚姻的笺签一律无效。

各位你们仔细来品品这几条,这不就是现代法治精神的雏形吗?无罪推定,保护私有财产权,婚姻自由。这帮公元7世纪的法兰克蛮族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教训之后,竟然悟出了如此深刻的道理。他们意识到要想让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得到长久的保障,光靠手里那几把刀是不够的,必须得有一套,所有人都得遵守的,超越国王意志的法律。这道敕令就是一份社会契约。贵族们对国王说,我们承认你是国王,但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为所欲为了,你的权利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你不能随便杀人,不能随便抢东西,不能随便干涉我们的家庭。你如果遵守这套规矩,我们就拥护你。你如果破坏这套规矩,那布伦豪特的下场你也是看到了的,这和一二百年后英国人搞的大宪章简直是异曲同工,都是在限制王权确立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而这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缺乏的东西。

中国古代从来只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但从来没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规矩。皇帝永远是超越法律的存在,他的圣旨就是最高形式的训谕。所以中国的历史总是在治乱循环里打转。一个王朝初期皇帝比较贤明,社会就安定一阵子。到了末期,皇帝昏庸,滥用权力,社会就大乱,然后推倒重来,它始终没能发展出一套能够有效制约最高权力的法律体系。法兰克人的这次改革虽然粗糙,但他开了一个好头,他们用暴力为自己争取到了一点点可怜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法律保障。他们开始从一个纯粹的暴力集团向一个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利益的统治阶级转变。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法律条文写得再好,如果没人执行,那也是一张废纸,国王刚刚被迫签了这份城下之盟,他心里能服气吗?他会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过两天又开始发笺签了?贵族们心里也犯嘀咕,他们需要一个监工,一个自己人待在国王身边,天天盯着他,确保他不敢乱来。这个监工的角色由谁来扮演最合适呢?没错。就是在上一章结尾获得了终身任职特权的功效——瓦勒希尔宫相。这个职位原本只是国王的管家,是国王的仆人,但是经过这场革命,它的性质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将从一个国王的官员变成一个国家的官员,他将不再由国王任命,而由民众或者说由贵族们来选举,一个由贵族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国王的总理即将登上历史舞台,这只被拔了牙的老虎,国王和这个新上任的驯兽师宫相,他们之间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国王的权利又将如何被进一步的架空呢?

这就是咱们接下来要聊的第三章“公相的职权”,上一章结尾咱们卖了个关子,说贵族们需要一个监工来看着国王,监工就是宫相。在咱们的印象里,工相宰相不都是皇帝的臣子为皇帝打工的吗?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关键是这个一人之下的一到底是谁呢?在法兰克王国接下来的历史里,一慢慢的就不再是国王了,而是变成了整个国家或者说是贵族阶级本身。咱们前面提到克罗泰尔二世曾经向瓦勒希尔承诺,让他终身担任宫相,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了。这意味着国王不能再随心所欲的撤换这个最重要的官员,这就好比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不能随便开除公司的总经理了。总经理的任期是由董事会决定的,这公司的性质是不是就变了?这场革命带来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后果是公相的产生方式变了,以前公象是国王任命的,是国王的家臣。现在变成了民众遴选。当然了,孟德斯鸠这里说的民众,咱们得打个引号,主要指的还是那些有权有势的贵族和领主们。但不管怎么说,宫相的权力来源不再是国王的恩赐,而是贵族的推举,它的合法性来自于贵族阶级的授权,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工匠从一个对国王负责的职位变成了一个对贵族阶级负责的职位,他成了贵族利益在宫廷里的总代理人。国王想干点啥?得先问问这位总代理人同不同意?总代理人要是不同意,这事儿就办不成。国王慢慢的就从一个决策者变成了一个盖橡皮图章的,孟德斯鸠在这里特别提醒我们,千万不要把革命之后的公相和布伦豪特那个时代的宫相混为一谈,那完全是两码事。以前的公相是国王的爪牙,现在的宫相是套在国王脖子上的项圈,这个变化的过程也挺有意思的。宫相死后,国王克罗泰尔还想拿回主动权,他召集贵族们开会,问大家,你们看谁来接替瓦德希尔比较好,他本以为贵族们会争得头破血流,最后还得由他来裁决。结果贵族们异口同声的喊,我们谁也不选,我们请求国王您为我们做主,指定一位新宫相。你听听这话说的多有水平。表面上是把皮球踢回给了国王,给了国王天大的面子,但实际上潜台词是我们虽然不选,但我们保留了选的权利,我们今天可以授权给你来指定,明天我们不高兴了,照样可以自己选。这个宫相的选举权才是关键。国王战战兢兢地行使了这次被授权的指定权,他心里清楚,这帮大爷他一个都得罪不起,到了他儿子达戈贝尔这一代,这位国王年轻气盛,打了几个胜仗就有点飘了,觉得自己又行了。他想向他奶奶布伦豪特一样,重新把大权抓在手里。于是他就不再设立宫相这个职位了,结果怎么样?奥斯特拉西亚也就是王国东部的那些贵族们,直接在战场上给他来了个非暴力不合作,跟斯拉夫人打仗,人家直接撂挑子回家了,导致边境省份被敌人占领。你看军队已经不完全听国王的了,贵族们用这种方式狠狠地教训了国王,没有我们合作,你连仗都打不赢,达戈贝尔没办法,只好妥协。他把奥斯特拉西亚分给自己的儿子西格贝尔,并且任命了科隆主教和一位公爵共同担任宫相管理这个地区。国王试图绕开宫相直接统治的计划,彻底破产了。

达戈贝尔死后,纽斯特利亚和勃艮第的贵族们选举了他年幼的儿子克洛维斯当国王,但实际掌权的是王太后和新任的宫相哀家,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就是把达克贝尔当年攫取的地产全部还给了原来的主人。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平息了民怨。说白了就是进一步巩固了贵族们的财产权,用经济上的让步来换取政治上的支持。哀家死后,王太后又想指定一位宫相,但她也学乖了,她知道必须得到贵族们的同意。于是新任宫相佛罗卡图斯上台前,必须先给伯格利的各位主教和领主们写信,向他们保证,在他们有生之年绝不损害他们的荣宠和官爵,并且还发了毒誓,看到没有?宫相的权利越来越像现代国家的总理了,他上台需要得到议会,也就是贵族大会的支持,他要向议员们也就是贵族们作出施政承诺,他的权利是建立在与贵族阶级的契约之上的。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奇特的政体呢?一个国家明明有国王,却还要选另一个人来行使国王的权利。孟德斯鸠认为,这跟法兰克人的老祖宗日耳曼人的传统有关系,古老的日耳曼部落,他们在选国王的时候,看的是血统,但在选军事首领的时候看的是能力和品德。 传统被带到了法兰克王国。

莫洛温王朝的国王是世袭的,靠的是血统,但宫相是选任的,靠的是贵族们的支持和信任。国王拥有的是名义上的王器,而公相掌握的是实际的权力。在我看来这套制度虽然看起来很奇怪,但它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国王的世袭权力受到了宫相的选举权力的制约,这是一种早期的君主立宪的雏形。国王是国家的象征,是虚君,而宫相是实际的政府首脑。这套制度在那些已经灭亡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是不可想象的。在那些国家,党的总书记就是绝对的独裁者,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制约他。比如朝鲜金家的统治就是一种极端反常的世袭和独裁的结合体。它既有封建王朝的血统继承,又有现代集权国家的无限权力。这种体制下,不可能产生任何形式的权力制衡,人民的权利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而法兰克人在那个野蛮的时代,却在不经意间摸索出了一条权力分割的道路。他们觉得把大权交给一个自己选出来的,随时可以撤换的宫相,比交给一个不知道是明君还是昏君的国王要可靠的多,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政治智慧。它说明即使在最黑暗的时代,人们对权力的警惕,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总能催生出一些限制权力的制度创新。那么宫相掌握了行政大权之后,他离真正的权力巅峰还差什么呢?还差一样东西,那就是兵权。一个没有军队支持的政府首脑,他的权力也是不稳固的,接下来宫相们又是如何一步步的把军队的指挥权也从国王手里夺过来的。

刚才咱们聊到了宫相这个神奇的职位,是如何从国王的家臣一步步变成了贵族们的总代理人,一个套在国王脖子上的项圈?但是一个国家的政体,光看职位设定是没用的,你得看他的文化基因,为什么法兰克人就能搞出这么一套?国王挂名宫相治国的奇葩制度,难道他们是天生的政治奇才?还是说这背后藏着更深的秘密呢,咱们现在就来挖一挖这个秘密。

现在咱们就来解读第四章“国家在宫相问题上的特性”,你有没有觉得这事儿特别不可思议?一个国家已经有了一个世袭的国王,一个血统高贵,名正言顺的统治者,为什么还要再选一个人出来,行使本该属于国王的权利,这不就等于一家公司,既有董事长又有首席执行官,而且董事长还是个不管事的甩手掌柜,公司大小事务全由首席执行官说了算,这不乱套了吗?孟德斯鸠老爷子告诉我们,这事你别看它乱,它乱的有道理,这道理就藏在法兰克人的老祖宗,那些生活在黑森林里的日耳曼人的血液里,古罗马的历史学家塔西佗早就把这帮人的底细给摸清楚了。他说日耳曼人选国王看的是什么呢?是血统,谁家祖上牛逼,谁就有资格当国王。但是他们选军事首领,也就是带兵打仗的头,看的是什么?看的是品德和能力,谁能打,谁有威望,大伙就跟谁混?你看这不就对上了吗?国王和首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王是靠血统继承的,它代表的是国家的法统和延续性,它就像一面旗帜,一个图腾,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合法性的象征。而首领是靠个人能力选出来的,他负责的是具体事务,是带大家打赢战争,抢来土地和女人。这个古老的二元结构被法兰克人原封不动的带进了他们建立的王国里。莫洛恩王朝的国王们,就是那个靠血统上位的国王。而宫下靠能力和贵族支持选出来的首领。国王负责当吉祥物,宫相负责干脏活累活。一个务虚一个务实。在我看来,这简直是一种天才般的制度设计,尽管它可能只是无心插柳,它在不经意间就把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能给分开了。国家元首需要的是稳定性和象征意义,所以世袭制是最好的选择,他避免了最高权力的频繁更迭带来的动荡。而政府首脑需要的是能力和效率,所以选举制是最好的选择,它能确保最有能力的人上台,干得不好还能换掉,这种权力分割的智慧,在很多集权国家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你看看20世纪的那些红色帝国,他们的最高领袖既是国家的象征,又是政府的实际管理者,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甚至是人民思想的伟大导师。他把所有角色都集于一身,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神,结果是什么?结果就是个人崇拜的泛滥和灾难性的决策。因为一个人的精力和智力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是专家,当他试图控制一切的时候,就必然会把整个国家带入深渊。朝鲜的金氏家族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们既要扮演白头山血统的神圣角色,又要亲自指导农民怎么种地,工人怎么炼钢,结果就是整个国家陷入长期的贫困和饥荒。而法兰克人这套看似原始的制度却恰恰避免了这个问题,国王的血统保证了国家的稳定,而公相的选举保证了政府的效率,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

孟德斯鸠还举了一个更早的例子来证明,这种精神领袖和实际掌权者分离的模式,是刻在法兰克人骨子里的。早在他们还没建立王国的时候,有个叫阿伯加斯特的法兰克人在罗马帝国当将军,他把当时的罗马皇帝瓦伦提尼安直接软禁在宫里,国家大小事务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皇帝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傀儡。阿伯加斯特当时干的事就和后来那几个叫丕平的宫相干的事一模一样,这不是偶然,这是一种文化惯性。所以你看宫相权力的崛起不是简单的篡位夺权,它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法兰克人从骨子里就认为血统高贵的人不一定有能力治国。需要的是真本事,他们宁愿相信一个自己选出来的有能力的首领,也不愿意把身家性命寄托在一个血统高贵但能力未知的国王身上,这是一种极其务实的政治态度。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权利如果不能为被统治者带来实际的利益和安全,那么它的合法性迟早会荡然无存。不管它来自多么神圣的血统或多么先进的理论。

好了,现在我们明白了,法兰克人有这种让宫相掌权的文化传统,但是光有传统还不够,宫相掌握了行政大权,但他手里还缺一样最要命的东西:兵权。正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那么宫相们又是如何一步步的把军队的指挥权也从国王的手里给和平演变过来的呢?

刚才咱们从文化基因的层面分析了为什么法兰克人能接受一个傀儡国王和一个十全宫相并存的局面。现在咱们就来聊聊最实际的问题,这就是第五章“宫相如何取得军队的指挥权”?咱们都知道在一个国家里谁掌握了军队,谁就掌握了一切。宫相虽然在宫廷里呼风唤雨,但如果军队还牢牢掌握在国王手里,那实权宫相的位置也坐得不踏实,万一哪天国王不高兴了,直接调动军队把他给砍了,他找谁说理去?那么这至关重要的军权是怎么从国王转移到宫相手里的呢?是宫相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吗?还是用金钱收买了军队呢?都不是。孟德斯就告诉我们,这个过程出奇的平淡,甚至有点可笑。军权的转移不是攻向抢过来的,而是国王们自己主动扔掉的。故事还得从最早的那几位国王说起,开国皇帝克洛维斯,还有他的4个儿子,那都是蒙人,他们是真正的战士国王,打仗的时候永远是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那时候的军队那是国王的军队,国王就是最高统帅,指哪打哪,军纪严明,战斗力爆表。在这样的国王手下,国民们根本就不会有第二个念头,谁会想着另选一个首领呢?跟着国王有肉吃,这就够了。但是富贵传家往往传不过三代,到了克洛维斯的孙子辈,情况就变了。比如那个叫蒂博的国王,从小就体弱多病,整天待在宫里跟个林黛玉似的,让他带兵出征,那简直是要了他的老命。

有一次国家要出征意大利,这位国王死活不去,那仗不能不打,怎么办?法兰克人没办法,只好自己选了两个首领,带着军队去了。这事儿把帝国国王给气得够呛,但他也只能在宫里生闷气,毫无办法,这就开了一个非常坏的头。后来的国王们有样学样,特别是叫贡特朗的,更是把懒政发挥到了极致。他可能是历史上最不喜欢指挥军队的国王之一。国王们发现带兵打仗又苦又累,还有生命危险,哪有待在宫里吃喝玩乐舒服,于是他们纷纷把军队的指挥权下放给了好几个不同的首领或者公爵,他们觉得这样既省心又安全,把兵权分散给好几,个人谁也造不了反,这个想法可以说是天真到了极点,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亲手埋葬自己的王朝。国王一旦脱离了军队,他就失去了对国家最根本的控制力。而兵权分散的直接后果就是天下大乱。你想想看,一支军队有好几个头,谁也不服谁,这仗还怎么打呢?军纪瞬间就废止了。这些所谓的首领带着军队根本不是去打敌人,而是变成了在国内四处劫掠的土匪。还没见到敌人呢,自己先抢了个盆满钵满。

孟德斯就引用了当时史书的生动记载,连懒惰的国王贡特朗都哀叹说,父辈打下的江山我们都保不住了,我们怎么可能打胜仗呢?国家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了,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一个强大的王国仅仅到了开国君主的孙子辈就开始烂掉了。烂掉的根源就在于国王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普遍的历史规律,任何权利的维系都必须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前提。当你只想要享受权利带来的好处,却不愿意承担权利附带的责任时,权利离你而去也就不远了。

那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垮台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那些党的领导人,他们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住着豪华的别墅,享受着特供,但他们承担了让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责任了吗?没有。他们把国家搞的一团糟,经济崩溃,民不聊生。当人民食不果腹,怨声载道的时候,他们所谓的领导权自然也就土崩瓦解了。苏联解体前,苏共在人民心中已经毫无威信可言。回到法兰克王国,面对这种军队变成土匪,国家濒临崩溃的局面,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想这样下去不行,必须得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把这帮无法无天的军头们都管起来,重整军纪,带领我们保家卫国,人选舍我其谁,当然是功效。为什么?因为公相掌握着两样最关键的东西,财权和人事权,宫相的首要任务是管理王室的财产,也就是国家的国库。同时他还负责管理采邑,也就是分封给贵族和士兵们的土地。这采邑就是当时士兵们的军饷和养老金。你想想,谁能比一个掌握着钱袋子和饭碗的人更有权威?

在那个时代,你不可能靠什么思想教育来强制士兵服从命令。法兰克人是独立而好战的民族,你只能邀约,不能强制,怎么邀约?就是靠利益,谁能不断的给大家发奖金,赏赐新的采邑,谁能决定你退休后战死后的抚恤金和财产地的继承,谁就能得到军队的拥护,所以军队的指挥权,就这么顺理成章的从国王手里转移到了宫相手里。这不是一场血腥的政变,而是一次基于效率和激励机制的优化选择。国王自己不负责任,导致了权力真空和国家混乱,而功效凭借其掌握的经济资源填补了这个真空,恢复了秩序。军队跟着宫相走是因为跟着他有饭吃,有仗打,有未来,这是一个理性的选择。权利就这样完成了它最后一块拼图的转移。

宫相,现在不仅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他其行政、财政、军事大权于一身,而那个高高在上的国王呢,他除了一个空洞的头衔和神圣的血统,还剩下什么呢?一个王朝的命运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缘。那么当宫相的权力达到顶峰,国王的地位跌入谷底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呢?这个畸形的政治结构还能维持多久呢?一场彻底的改朝换代是不是已经无可避免了呢?好,咱们接着往下聊。刚才第五章,我们看到了国王是如何因为自己的懒惰和不负责任,把最重要的军权也拱手让给了宫相。现在公相已经集所有实权于一身,国王则成了一个纯粹的摆设。这个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了。接下来咱们就要进入第六章“莫洛温王朝王权衰微的第二阶段”。这一章讲的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莫洛温王朝这头病骆驼在经历了漫长的衰弱之后,终于要被彻底压垮了。

在布伦豪特被处死之后,咱们可以称之为王权衰微的第一阶段。那个时候宫相虽然掌管了国务,但国王在名义上还是军队的统帅,宫相和贵族们打仗还得奉着国王的名义,国王好歹还是个旗帜,但是随着丕平家族的崛起,这面旗帜连当旗帜的资格都快没有了。这里说的批评不是后来当了国王的矮子丕平,而是他的祖父赫斯塔的丕平。

这位丕平是奥斯特拉西亚的工匠,他通过一系列决定性的战役,彻底击败了国王的直属势力,以及纽斯特利亚和勃艮第这两个地区的功效,这几场战争的意义非同小可,它不仅仅是一个功效战胜了另一个宫相,而是奥斯特拉西亚这个地区的贵族集团,彻底战胜了王国的其他势力。从此整个法兰克王国的宫相职位就成了丕平家族的世袭领地,丕平家族凌驾于所有贵族之上,而丕平家的功效也凌驾于国王之上。这个时候国王的处境就变得非常尴尬和危险了。

胜利者丕平,心里很清楚,这个莫洛温家族的国王虽然是个废物,但他毕竟是国王,他的血统在法兰克人心中依然有神圣的号召力,万一哪天有个野心家把这个国王给抢了过去,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来反对自己,那也是个麻烦事,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个麻烦牢牢的控制在自己手里,于是国王就被软禁在了宫中。用孟德斯鸠的话说,这跟关在监狱里没什么两样。从此法兰克王国的政治舞台上,就出现了世界历史上最奇葩的一幕:国王,这个国家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每年只有一次机会,可以在民众面前露个脸,就像个珍稀动物一样,被拉出来展览一下,在展览会上,他还要装模作样地颁布一些预令,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预令每一个字都是宫相提前写好的,他还要接见外国使者,回答他们的问题,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回答也都是宫相叫他背的台词,这就是历史学家所说的懒王时期,但我觉得懒王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的悲惨了,应该叫囚王才对。他们成了宫相的提线木偶,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政治囚徒。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给宫相的统治提供一个合法性的外衣,在我看来,这就是当一个统治者的权利被彻底架空之后最可悲的下场,他失去了所有的尊严,只剩下一个空壳。这种活死人一般的状态比直接被杀死,还要屈辱。

在中国历史上,汉献帝的处境就跟这些法兰克国王非常相似,他被曹操挟持,名为天子,实为囚徒。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曹操的监视之下,他发的每一道圣旨都必须经过曹操的同意。汉献帝和莫洛温王朝的末代君主们,共同谱写了一曲王权覆灭的悲歌。而法兰克人把这种荒诞的戏剧推向了极致。丕平死后,国民们对丕平家族的拥戴达到了顶峰,他们竟然选举了丕平那个还没成年的孙子来当功效。而这位未成年的宫相被放在了一位名叫达戈贝尔的成年国王之上。孟德斯就在这里用了一个极其精妙的比喻,他说这是一个幽灵之上又有了一个幽灵,国王已经是一个没有实权的幽灵了。现在连统治这个幽灵的宫相都是一个需要别人抱着上朝的幽灵,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效忠的已经不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了,无论是国王还是宫相,他们效忠的是宫相这个职位本身是丕平家族这个名号制度已经完全战胜了个人,宫相的权利已经稳固到了,哪怕只是一个婴儿坐在这个位置上,整个国家机器也能照常运转的地步,这标志着莫洛温王朝的政治生命已经彻底终结了,剩下的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一个丕平家族什么时候想扯下这块遮羞布,自己穿上龙袍的问题。

那么当丕平家族成为这个国家事实上的统治者之后,他们对于那些重要的官职和采邑又会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呢?他们会像布伦豪特那样,试图把这些已经永久化的利益收归国有吗?还是说他们会进一步的把这种封建化的趋势推向高潮,以换取贵族们对他们这个新王朝的支持。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政治算计呢?咱们聊到莫洛温王朝已经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幽灵之上又有了一个幽灵的奇葩政体,国王成了囚徒,宫相成了一个世袭的职位,哪怕是个娃娃坐在这个位置上,国家都能照常运转,这说明丕平家族的权利已经稳如泰山了。问题来了,作为一个新上位的准王朝,他们会怎么处理前朝留下来的烂摊子呢?特别是那些已经被贵族们视为私有财产的官职和财地,他们是会像个强力的新君主一样,搞一次削藩,把权力重新收归中央,还是会选择另一条路。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七章“宫相治下的高官和采邑”。你可能会想按照咱们中国历史的剧本,一个新崛起的全程,一旦大权在握,接下来要干的肯定是清除异己,加强集权。

比如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后,对那些地方豪强,那可是该打的打,该拉的拉,最终的目的都是要把权力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丕平家族,会不会也这么干呢?他们会不会对贵族们说,嘿,哥们感谢大家之前的支持,现在我当老大了,你们手里的那些官职和采邑是不是也该交回来了呢?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太小看政治这门艺术了。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宫相们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无意让官职和采邑重新变为可转让的和可撤换的。为什么?答案简单的可怕,因为他们就是靠上位的,丕平家族的权力基础是什么呢?不是国王的授权,也不是什么天命所归,而是实实在在的来自奥斯特拉西亚,以及后来整个法兰西贵族集团的支持。

贵族们为什么支持你呢?因为你代表了他们的利益,他们最大的利益是什么呢?就是保住自己手里的官职和土地,并且让这些东西能够安安稳稳的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所以宫相和贵族之间其实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政治交易。贵族们说,我们把你推上权力的宝座,让你当话事人作为回报,你必须保证我们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宫相们心里跟明镜似的,他们要是敢动贵族们的奶酪,那贵族们今天能把他捧上去;明天就能把他摔下来,摔得比布伦豪特还惨。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路径依赖。丕平家族的成功本身就是建立在王权衰落,地方势力崛起这个大趋势之上的,他们是这个趋势的受益者,也是这个趋势的推动者,现在让他们反过来去对抗这个趋势,去搞什么中央集权,那不等于自己革自己的命吗?政治家,尤其是成功的政治家,从来都不是理想主义者,他们是玩弄利益和力量平衡的大师。所以宫相们的选择必然是继续放纵,甚至鼓励这种封建化的趋势。他们要做的不是削弱贵族,而是进一步巩固贵族的地位。因为贵族的地位越稳固,他们这些贵族总代理人的地位也就越稳固,这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他毫不怀疑,从这个时候开始,绝大多数的采邑都已经变成了世袭的,他甚至引用了更早的安德里条约和马尔库尔夫编写的法规,来证明在莫洛温王朝的后期,采邑世袭化就已经是一个既成事实了,这就带来一个致命的问题,旧的采邑都成了贵族们的私产,代代相传。那国王或者说现在掌权的宫相,手里还有什么可以用来赏赐给新的有功之臣呢?国库已经空了,土地也已经分完了,这就好比一个公司,所有的股份都分给了创始团队的老员工,而且都是永久持股。新来的优秀员工你怎么激励他呢?你拿什么来留住他?一个没有增量资源的政治体是极其危险的,他会变得僵化,失去活力,最终被内部的矛盾和外部的挑战所摧毁。20世纪末苏联的解体,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那套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耗尽了所有的资源和活力,无法再创造新的财富来满足人民的需求和维系庞大的官僚与军队体系。当增量消失,剩下的就只有残酷的存量博弈。

法兰克王国此时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批评家族虽然大权在握,但他们手里其实已经没牌可打了,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新的强人,即将登上历史舞台,他就是丕平的孙子,大名鼎鼎的铁锤查理,他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来对抗南方的穆斯林入侵者,它需要大量的土地来赏赐给他的士兵。可是地从哪儿来呢?这个问题就像一个巨大的悬念笼罩在法兰克王国的上空。铁锤查理这位务实的政治家,他会用什么样惊世骇俗的手段来解决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难题呢?一场颠覆性的土地改革即将来临。

好,各位,刚才咱们留下了一个空,国家没钱没地了,新上台的铁锤查理拿什么来养兵打仗,巩固权力?这章孟德斯鸠就要给我们揭晓一个匪夷所思的答案。咱们现在就来看这第八章“自由地何以变成采邑”?在揭晓铁锤查理的终极解决方案之前,咱们得先看看当时社会上发生的另一个奇特现象。咱们刚才说了采邑也就是封地越来越普遍,但是当时法兰西还存在着另一类土地,叫做自由地,顾名思义就是完全属于私人的,没有任何附加义务的土地,拥有这种土地的人就是自由民,他们不像任何领主效忠,只听国王的。

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拥有自由地的自由民,你就是你自己土地的国王,没有任何人可以对你指手画脚,你会不会有一天脑子一抽,跑到国王或者某个大领主面前跟他说,大人我把我这块地送给您,然后请您再把这块地赏赐给我,让我变成您的附庸,以后为您当牛做马,随时听候您的差遣。你是不是觉得这么干的人肯定是疯了?这不就是主动给自己找个爹给自己套上枷锁吗?把自己的私有财产变成一份随时可能被收走的租借地,这在逻辑上完全说不通。但是历史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当时法兰克王国的自由民们就是这么干的,而且是争先恐后的这么干。他们排着队,把自己的自留地变成了采邑,这到底是为什么?这背后隐藏着怎样残酷的现实呢?孟德斯就说,要想揭开这个谜底,就必须如同探索深渊那样去探索古老的贵族特权。这句话说的太到位了,因为自由民们放弃的是名义上的所有权,而他们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能救命的特权。咱们来看看,当一个国王的附庸到底有什么好处?孟德斯鸠给我们列举了一堆,简直亮瞎了我的眼。

第一条,也是最硬核的一条,命更值钱了。当时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普通的自由民被杀了,凶手需要赔偿200苏,但如果你是国王的附庸,赔偿金是600苏,足足三倍,这说明什么?说明在法律上附庸的命就比你自由民的命金贵三倍,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生命价格歧视。

第二条,法律程序上的特权。如果你被法官传讯,你就是不去,法官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最后只能上报给国王。就算你头铁到底就是不到岸,你最多被宣布为不受法律保护,但你的财产不会被没收,而普通老百姓你要是敢这么干,财产直接充公。

第三条,证据标准上的特权。当时有一种野蛮的审判方式,叫沸水取证法,让你把手伸进开水里捞东西,要是手没烂就说明你是无辜的。这种酷刑对于普通人来说,哪怕是犯了点小罪,都可能要来上这么一下。但对于国王的附庸,只有在犯了凶杀这种大罪的时候,才可能用上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特权。比如附庸不用被迫发誓指控另一个附庸,不用亲自服兵役,惩罚也更轻。

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自由民们要抢着把自己的地变成采邑呢?因为在法律和暴力边界模糊的时代,所谓的自由其实是一种不被保护的自由,你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你没有保护这块土地和保护你自己生命的能力,你随时可能被邻居杀了,而凶手只需要付出很小的代价,你随时可能因为一点小纠纷就被法官用酷刑折磨,财产也被没收。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自由的选择,这是一种理性的绝望,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当国家的法律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公正、可预期的保护时,人们就会用脚投票去寻找任何能够为他们提供庇护的权利。他们投靠领主,成为附庸,本质上是在购买法律服务和人身保险,他们用土地所有权的一部分换取了领主提供的安全保障。这和那些已经灭亡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在那些国家名义上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公有,所有的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但实际上普通民众的权利被剥夺的一干二净,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迁徙自由,没有言论自由,他们的财产随时可能以国家的名义被剥夺。

所谓的公有制,最后变成了官有制,成了一小撮特权阶层,剥削和压迫绝大多数人民的工具。法兰克的自由民是主动放弃一部分权利来换取另一部分权利的保障,而那些国家的民众是被动的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所以自由地变成采邑。这个过程其实是法兰克社会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它标志着基于血缘和地域的旧秩序正在崩溃。而基于个人效忠和契约关系的新秩序,也就是封建秩序正在形成,人们不再相信那个遥远的无能的国王,而是选择相信身边那个强大的能为自己提供实际保护的领主。

好了,现在社会上大部分的土地都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变成了采邑,但这依然没有解决我们最初的问题。地从哪儿来呢?铁锤查理需要的是无主的土地,是可以直接分给士兵的土地,把自由地变成采地,只是换了个名头,土地还是在原来的人手里。这位铁匠的锤子最终会砸向谁呢?整个法兰西还有哪一个大户可以让他去打土豪?

各位,咱们的剧情终于来到了最高潮的部分。前面几章我们一直在铺垫一个问题,国家没地了,铁锤查理拿什么发军饷?社会上能变成踩地的地都变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块,也是最大最肥的一块肥肉了。这就是咱们第九章要讲的,教会地产可以变成采邑。咱们先回顾一下历史,法兰克王国的国王们,尤其是莫洛温王朝的那些国王,虽然治国不怎么样,杀起人来一个比一个狠,但他们心里对上帝或者说对教会还是有那么一点敬畏之心的。他们今天杀了人,明天就觉得心里发毛,害怕死后下地狱,怎么办?赎罪,怎么赎罪最简单有效呢?给教会捐钱,圈地,于是一代又一代的国王贵族出于虔诚,或者更多的是出于恐惧,把大量的土地和财富都捐给了教会,教会就像一个只进不出的貔貅,几百年下来积攒了富可敌国的财富。

当时有个叫希尔佩里克的国王就抱怨说,咱们的国库都空了,钱和地全都跑到教会那去了,现在真正掌权的是那帮主教,咱们国王啥也不是了。你看教会已经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地主,但宫相们还不敢轻易得罪手握兵权的贵族时,他们就把矛头对准了教会,比如丕平家族之所以能崛起,他们当时找的一个最重要的借口,就是说纽斯特利亚的国王和宫相正在疯狂的掠夺教会的财产。我们奥斯特拉西亚这边是应教会的邀请前来勤王保护教会的。这话说的多冠冕堂皇,批评家族,把自己打扮成了教会的保护神,他们也确实做到了。在他们掌权初期,对教会那是相当的客气。用孟德斯鸠的话说,那叫一只乌鸦不会啄掉另一只乌鸦的眼睛。因为丕平家族本身就有很多人在教会里担任高级职务,他们通过保护教会获得了道义上的制高点,团结了宗教势力,最终成功的夺取了全国的政权。

好了,现在故事要反转了,丕平的儿子铁锤查理当上了宫相,他爹是通过保护教会上的位,而他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并且开创一番更大的事业,就必须反过来压迫教会。为什么?因为时代变了,他面临的问题也变了。他爹那时候主要是政治斗争,需要拉拢盟友,而他现在面临的是生存问题。南边的撒拉逊人也就是穆斯林大军,已经打到了法兰西的腹地,它必须建立一支前所未有强大的军队,才能保住这个国家。而要建立这样一支军队,就需要天量的土地来作为军饷。环顾四周地在哪儿呢?贵族手里的地你不能动,那是你的基本盘,自由民的地也已经变成采邑了,国库里更是耗子都饿得会唱圣歌了。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答案就只剩下一个了:教会。于是铁锤查理这位曾经的教会保护神的后代,毫不犹豫的把他的铁锤砸向了教会,他发动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没收充公运动,他把教会几百年来积攒的土地,甚至连教堂本身都给没收了,然后把这些土地作为新式的采邑分给了他手下的将军和士兵们。

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一场国家级别的大抢劫,这是一次以国家安全为名,对私有财产在这里是教会的财产进行的赤裸裸的掠夺。这和20世纪那些社会主义国家以革命和公有化的名义没收地主、富农和资本家的财产,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理由总是那么动听,为了抵抗侵略,为了国家的未来,但手段却是同样的野蛮和粗暴。他从根本上动摇了整个社会的产权基础。今天你可以为了打仗抢教会的地,那明天你是不是就可以为了别的理由抢贵族的地,后天是不是就可以抢任何一个人的地?这种行为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魔盒,他告诉所有人一个道理,在这个国家不存在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所谓的产权只是权利暂时没有看上你的财产而已。一旦权力需要,你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随时拿走。当然,我们必须承认铁锤查理的这次抢劫在客观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他用这些土地建立了一支强大的重装骑兵部队,最终在著名的图尔战役中击败了穆斯林大军,遏制了伊斯兰势力向欧洲的扩张。从这个角度看,他似乎是拯救了欧洲文明,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结果的正义就忽略了手段的肮脏,用破坏法制和产权的方式去追求一个看似伟大的目标,最终带来的往往是更深远的灾难。铁锤查理虽然赢得了战争,但他留下了一个产权混乱,法理不清的烂摊子,教会被激怒了,整个社会的契约精神遭到了沉重的打击。那么被抢走了土地的教会会善罢甘休吗?这种靠抢劫建立起来的新式采邑,它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呢?铁锤查理之后的统治者又将如何来弥补他捅下的这个大窟窿呢?一场围绕着十一税的长期博弈,即将拉开帷幕。

咱们讲到铁锤查理为了打仗,把教会的土地给抢了,分给了手下的士兵,这招打土豪分田地,虽然解了燃眉之急,但也彻底把教会给得罪惨了。教会是什么?可是当时欧洲最有文化最有话语权的组织,你抢了他们的地,他们虽然打不过你,但他们会写书,会讲道,会天天在背后骂你,说你死后要下18层地狱,这就叫软实力的对抗。咱们现在就来看看这场对抗是怎么演变的。现在咱们开始解读第十章“僧侣的财富”。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用一种非常宏大甚至有点玩世不恭的视角,给我们描绘了一幅长达几百年的关于教会财产的周期律,他说在法兰克王国这三个王朝的历史里,全国的财富可能不止一次的全都流进了僧侣的口袋里,但有意思的是每次流进去之后,总有办法再把它给弄出来。这个过程就像一个潮起潮落,涨潮的时候是靠什么呢?靠宗教虔诚。莫洛温王朝时期,国王贵族们天天打打杀杀,心里发虚,就拼命的给教会捐地,求个心安理得。

这就好比一个黑社会老大一边干着伤天害理的勾当,一边又到处修庙拜佛一个道理。这是第一波财富大转移,退潮的时候靠的是什么?靠尚武精神,铁锤查理就是这波退潮的代表人物,国家要打仗了,没钱了,一看教会那么有钱,那还客气什么呢?直接抢过来,变成军人的采邑。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教堂落到了军人手中,军人又把教堂分给了他们的子弟,你看财富又从教会手里流回到了世俗贵族手里,然后下一波涨潮又来了,加洛林王朝的国王们,比如查理曼,他们觉得爷爷被抢的太狠了,有点于心不忍,也为了拉拢教会,就又开始大量的给教会赏赐土地。

紧接着退潮又来了,这次不是国王抢,是外敌来抢,北方的诺曼人也就是维京海盗,坐着船就来了。这帮人对教会那是恨之入骨,他们到处烧教堂,抢修道院,把僧侣们积攒的金银财宝洗劫一空,为什么这么恨?因为当年查理曼大帝就是打着传播基督教的旗号,把他们的祖先给揍的够呛,这叫君子报仇,10年不晚。你看教会的财富又一次被清零了,等诺曼人走了天下太平了,新一轮的涨潮又开始了。到了加佩王朝,人们的宗教虔诚又一次达到了顶峰,大家又开始疯狂的给教会捐钱捐地,再往后宗教改革来了,加尔文派的信徒们觉得天主教堂里那些金银器皿都是偶像崇拜,是腐化堕落的象征,怎么办?融了,把这些金银全都铸成金币银币用来干革命,教会的财产又一次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你看孟德斯鸠给我们描绘的就是这么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教会就像一个巨大的财富海绵,在和平与虔诚的年代,它不断地吸收社会财富,而在战争与变革的年代,它又会被狠狠的挤压,把财富重新释放出来。在我看来这个过程揭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在一个产权制度不稳定的社会里,不存在永恒的财富。任何财富的积累最终都可能因为权力的更迭,战争的爆发或者社会观念的巨变,而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这在中国历史上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一个王朝的末年,往往是土地兼并极其严重,财富高度集中的时期。然后一场农民起义,或者一次改朝换代,就把旧的地主阶级和权贵阶层连同他们的财富一起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然后新的王朝建立,重新分配土地,开始新一轮的循环,这种打烂了再重建的模式,使得社会财富无法得到有效的长期的积累和传承,每一次循环都是一次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和文明的倒退。

而欧洲的教会虽然也经历了多次财富的得失,但它作为一个组织始终是存在的。它的文化和知识得以延续。这是他和中国古代那些被肉体消灭的地主家族最大的不同。那么咱们说回到铁锤查理的时代,他虽然把教会给抢了,但他面临的外部环境却对他非常有利,这就引出了咱们的第十一章“铁锤查理时代的欧洲状况”。铁锤查理这个人可以说是生逢其时。他虽然在国内得罪了教会,但在国际上它却成了香饽饽。为什么?因为当时的教皇也遇到了大麻烦。在意大利教皇正受到伦巴第人和东罗马希腊人的双重夹击,眼看就要撑不住了,他急需一个强大的军事盟友来救驾。放眼整个欧洲,谁有这个实力?只有法兰克的铁锤查理,于是历史上非常戏剧性的一幕就出现了。按理说教皇应该是最恨铁锤查理的,因为他抢了教会的地,但是为了生存,教皇格里高利三世不得不放下身段,主动向铁锤查理伸出了橄榄枝,派使团去向他求救。你看政治就是这么现实,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教皇需要查理的军队来保住自己在罗马的地位,而查理也需要教皇的支持,为什么?因为他虽然是事实上的国王,但名义上还只是个宫相,他需要教皇这个宗教领袖来为自己和自己的家族提供一种更高的合法性,为将来可能的改朝换代铺平道路。所以这两个本来应该是死对头的人,就这么携起手来,成了一对塑料兄弟,他们谁也离不开谁。但是教会内部那些被抢了地的主教们可咽不下这口气,他们虽然不敢公开反对铁锤查理,但他们会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愤怒。他们开始编故事,讲神迹,当时流传着一个非常有名的神是意象的故事,说有个叫圣鄂谢的主教灵魂出窍,上天堂溜达了一圈,结果发现铁锤查理正在地狱的最底层受着烈火的煎熬,为什么?就是因为他抢了教会的地产,这个故事被主教们写信到处传播,搞得人心惶惶。这个故事可以说是当时教会对查理家族进行舆论战和心理战的核武器,他的潜台词非常明确,你们查理家虽然在人间很牛,但你们的祖宗因为得罪了上帝,正在地狱里受苦。你们要是再不把抢走的地还回来,你们死后也得下去陪他,这招实在是太狠了。对于那个时代笃信宗教的人来说,这比任何刀剑都有杀伤力。查理的儿子矮子丕平和孙子查理曼都生活在这个巨大的心理阴影之下,他们必须想办法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来为自己的祖先赎罪。

但是要把已经分给贵族和士兵们的土地再重新收回来,还给教会,那是不可能的,这等于要动摇整个国家的军事基础,怎么办呢?既要安抚教会,又不能得罪贵族,这个两难的困局该如何破解呢?一个伟大的制度创新即将在这种压力下诞生。咱们讲到铁锤查理家族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抢劫教会,教会用下地狱的诅咒,给他们施加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现在皮球踢到了铁锤,查理的儿子,也就是后来当了国王的矮子丕平脚下,他必须得想着办法来解决这个烫手的山芋,这就是咱们第十二章要讲的核心内容:十一税的设立。咱们先来分析一下批评当时面临的局面,他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硬扛到底,就是不理会教会的诅咒,继续维持现状,但这么做的风险很大,因为教会掌握着舆论和人心,长此以往,会动摇他统治的合法性。

第二个选择是彻底妥协,把从教会抢来的土地原封不动的还回去,但这么做的风险更大。因为这些土地已经分给了成千上万的士兵和贵族,是他们饭碗和身家性命所在。你要是敢动他们的土地,他们明天就敢让你下台。你看这简直就是一个死局。向左走是悬崖,向右走也是绝路。

但是伟大的政治家总能在看似无解的困局中找到第三条路,丕平的解决方案,堪称是政治史上的一个杰作。他搞了一个折中方案,他召开了一次宗教会议,颁布了一项新的规定,核心内容有这么几条:

第一,那些占有着教会地产的人,你们可以继续占有土地不用还了,这就安抚了贵族和军人阶层,稳住了基本盘。

第二,但是你们占有的地产性质变了,它不再是你们的永久资产,而是变成了一种不确定的占有。什么意思?这块地的最终所有权名义上还是教会的,你们只是借用。

第三,作为借用教会土地的代价,你们每年必须向教会缴纳土地产出的1/10,也就是11税。另外每所曾经属于教会的房屋,还要额外再交一点钱。

各位你们品品这个方案,这简直是天才般的发明。在我看来这套方案一举三得。

首先对于贵族和军人来说,他们虽然要多交一点税,但土地毕竟还在自己手里,实际利益没有受到根本性的损害。所以他们虽然有点不爽,但还是可以接受的。

其次,对于教会来说,他们虽然没有拿回土地的所有权,但他们获得了一笔稳定持久,而且是强制性的现金流收入,有了这笔钱他们就可以维持教会的运转,养活神职人员,修建新的教堂。

更重要的是这个方案在法理上承认了教会对这些土地的最终所有权,这就给了他们一个未来的希望。所以教会也捏着鼻子认了。

最后对于丕平自己来说,他成功的化解了教会和贵族之间这个最尖锐的矛盾,他把自己从一个矛盾的制造者继承了他爹的烂摊子,变成了一个矛盾的调节者和新秩序的建立者。他用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来解决了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性危机。十一 税这个制度就这样诞生了,它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各方力量博弈和妥协的产物。它本质上是一种用现金流来换取资产所有权的制度安排。

当然了任何一项改革推行起来都不会一帆风顺。一开始大家交税的积极性也不高,毕竟谁愿意从自己口袋里掏钱呢?到了丕平的儿子查理曼大帝的时代,他为了推行这个制度,可以说是软硬兼施,他先是自己做表率,他颁布法令,规定他自己王室名下的所有产业都要带头缴纳十一税,皇帝都交了,你们下面的人还好意思不交吗?这叫以身作则,光靠榜样还不够,还得来点硬的,甚至来点神的。当时查理曼的政府大力宣传一个故事,说前一阵子闹大饥荒,是因为有人没交十一税惹怒了上帝,结果魔鬼就把麦穗里的麦粒都给吃光了。还有人亲耳听见魔鬼在天上喊,因为你们不交十一税,我才来吃你们的粮食。你看又是这种神鬼叙事。这在当时可是非常管用的宣传手段,用恐惧来驱动人们服从,这和那些集权国家用阶级敌人外国势力来恐吓人民,让他们服从党的领导,在心理机制上是异曲同工的。通过这一系列的组合拳,十一税制度终于在整个法兰克王国慢慢的确立了下来,它成了一项普遍的被纳入国家法律的税种。

查理曼还规定收上来的十一税要分成四份,一份用来修缮教堂,一份用来救济穷人,一份给主教,一份给其他神职人员,分配方案非常合理,兼顾了教会的硬件建设,社会福利和人员开支,它标志着教会的财政从过去那种依赖偶然捐赠的不稳定状态,进入了一个有稳定税收支持的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可以说十一税的设立是欧洲历史上一次极其重要的制度变革,它不仅解决了铁锤查理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更重要的是他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国家权力与教会权力,世俗财富与宗教财富之间相互共存相互制约的模式,教会从此有了一笔独立于国王和贵族的稳定财源,这为他后来发展成为一个能够与王权相抗衡的强大势力,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那么解决了财政问题之后,教会的另一项重要权利,人事任命权,也就是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选举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国王在这件事情上又会做出怎样的让步呢?

刚才咱们聊了十一税这个天才发明是如何像一块创可贴,暂时糊住了铁锤查理砍在教会身上的那道大伤口,教会有了稳定的收入,国王也暂时摆脱了下地狱的诅咒,但是光有钱还不行,一个组织要想有力量,关键还得看人,教会里最重要的人是谁呢?当然是主教和修道院院长,谁能任命这些人,谁就掌握了教会的灵魂。咱们现在就来看看这第十三章“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选举”。在讲加勒林王朝之前,咱们得先回顾一下,以前主教是怎么产生的?简单来说就是国王说了算。国王看哪个神父顺眼,或者哪个神父给他送的礼多,就让他去当主教。这主教职位跟咱们前面说的伯爵一样,实际上也是国王赏赐的一种采邑,只不过是精神领域的采邑。这种模式对国王来说当然是好处大大的,他可以把这些肥缺安插上自己的亲信,牢牢的控制住地方的宗教势力,教会实际上就成了王权的附庸,成了国王统治思想的工具。这和中国古代皇帝通过科举制度,把天下的读书人都变成了帝王师,让他们为皇权服务是一个道理,都是要把最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群体控制在自己手里。

但是到了查理曼和他的儿子宽厚者路易这个时期,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国王们竟然主动的把这个重要的人事任命权给交出去了,他们不再直接任命主教,而是把选举权还给了教会自己,让神职人员们自己去选他们的领导,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这些国王突然变得思想开明,要搞什么宗教自由了吗?别天真了,政治的世界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放权。孟德斯鸠一语道破了天机,教堂变穷了,国王便把主教和其他享有国王恩赐的神职人员的选任交由他们自己去办。这话翻译过来就是当地主家也没余粮的时候,地主就懒得再管长工们内部那点破事儿了。你想想看,在铁锤查理把教会的土地都抢光了之后,主教这个职位已经不是什么香饽饽了。以前当主教,那可是手握大片土地,吃香的喝辣的,富得流油,现在地没了,就剩下一座空荡荡的教堂,和一份靠十一税勉强维持的死工资。这职位的含金量大大降低了。对于国王来说,既然这个职位已经没什么油水可捞了,我还费劲巴拉的去管他干嘛呢?以前为了争一个主教的位置,各路人马挤破了头,天天跑到国王面前来送礼,拉关系。国王虽然能捞到好处,但也烦不胜烦。现在好了,国王把选举权一放,跟所有人说,你们别来找我了,你们自己开会选去吧,谁选上了算谁的,这招甩锅实在是高明,国王不但落得个清静,还博得了一个尊重宗教的好名声。而对于那些想当主教的人来说,他们也不用再去巴结国王了,而是要去巴结教会内部的同僚。权力的游戏从宫廷转移到了教堂内部。在我看来,这又是一次无心插柳的伟大变革。国王出于一种非常现实的甚至有点鸡贼的考虑,放弃了一项权利,但这个放弃却在客观上导致了教会的独立性大大增强。教会从此开始拥有了自己的人事自主权,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而不是国王的喜好来选拔领导人,这就为教会后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于世俗王权的强大的精神王国,奠定了至关重要的人事基础。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例子,说宽厚者路易,甚至把选举教皇的权利都还给了罗马人民,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教皇这个名义上的万王之王,以前的选举也得看皇帝的脸色,现在皇帝说你们罗马人自己玩去我不管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那个时代,整个欧洲的政治风气都在发生变化,一种权力下放,权力分散的趋势正在形成,国王不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绝对中心,各种地方性的功能性的权力团体,比如教会贵族领主都在争取和扩大自己的自主权,这是一个从中央集权向封建分权演变的关键时期。而国王们因为自身的财政困难和统治乏力,不但没能阻止这个趋势,反而还在很多方面成了这个趋势的助推者。

那么咱们再回到最初的问题上,铁锤查理当年从教会抢来的那些地,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它们是向国王希望的那样,成为一种可以随时收回和再分配的军事采邑,还是说他们也和别的采邑一样,慢慢的变成了世袭的私产。这背后又反映了怎样的权力博弈呢?刚才咱们聊了教会是怎么拿回人事权的,现在咱们得回过头来处理一下铁锤查理留下的最大的烂摊子。那些从教会抢来的土地,这些土地后来到底归谁了呢?性质又是什么?这就是咱们第十四章要探讨的问题。铁锤查理的采邑,孟德斯鸠在这里坦率的承认,这个问题史料太少,很难搞清楚,他无法断定铁锤查理当年把这些地分给士兵的时候,到底是说好了终身租用,还是永久赠予。但是他从后来的史料里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查理曼和他的孙子罗泰尔一世的时代有很多记载表明,这些当年从教会手里拿来的土地已经可以传给继承人,并且由继承人们进行分割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不管铁锤查理当初是怎么想的,这些彩地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永久化和世袭化的命运,他们和那些国王赏赐的普通采邑一样,都慢慢的变成了贵族和军人家族的私有财产。

为什么会这样?我认为这背后是人性的必然。也是当时社会大趋势的必然。你想想看,一个士兵跟着你出生入死,九死一生,你分给他一块地作为报酬。他在这块地上盖了房子,娶了媳妇,生了娃,他会怎么看待这块地呢?他会觉得这是我用命换来的,这就是我的家。你跟他说,这地只是暂时借给你用的,你死了之后我就要收回来分给别人,他能干吗?他的儿子能干吗?绝对不能!一旦土地和人的劳动、情感、家庭联系在了一起,它就必然会产生一种强烈的私有化倾向,任何试图对抗这种倾向的权利最终都会失败。

苏联的集体农庄就是最惨痛的教训。国家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收走,变成集体所有。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却像个奴隶,没有任何积极性,结果就是粮食产量的大幅下降和惨绝人寰的大饥荒。因为那不是我的土地,所以铁锤查理的那些采地世袭化是必然的结局。士兵们会用各种方式,霍明或暗的把这块地传给自己的儿子,而国王面对这个既成事实也只能默认,因为他还需要这些士兵和他们的后代继续为他打仗,他如果强行收回土地就会激起兵变,动摇自己的统治根基。

孟德斯鸠还发现了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他说这些从教会手里抢来的地产有一部分是做为采邑赠予的,但还有另一部分是作为自由地赠予的。这就奇怪了,我们前面刚说了,自由民都抢着把自己的自由地变成采邑,以获取特权和保护。怎么到了国王这里,他反而要把一部分土地作为自由地赏赐出去。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吗?孟德斯就认为这可能恰恰是铁锤查理的一个小聪明。因为我们前面也提到过,自由的的业主虽然没有附庸的那些法律特权,但他们同样需要承担为国家服兵役的义务。所以铁锤查理这么做可能是一箭双雕。他把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出去,这就形成了一批对他个人效忠的核心的附庸骑兵,这是他的嫡系部队。同时他又把另一部分土地作为自由地分出去,这就扩大了国家兵役的基础。这些人虽然不是他个人的附庸,但同样有义务在国家需要的时候跟随伯爵出征。这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土地和兵役制度设计。它既保证了核心军事力量的忠诚度,又维持了普遍兵役制的规模,但是制度也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这就引出了咱们的第十五章“续前提”,这一章非常短,但观点极其重要。孟德斯鸠说,因为采邑变成了教会的地产,指那些占有教会土地的采邑,而教会的地产又变成了采邑。所以这两个东西的性质就互相渗透。我中有你了。这是什么意思?那些被分出去的教会地产虽然变成了世俗的采邑,但他们在人们的观念里还保留了一点点神圣的属性。比如有些地方的教会可能还保留着对这块土地的某些荣誉性权利或者司法权。反过来那些普通的采邑,也开始学习教会地产的一些做法。比如教会的地产往往是作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的传承下去的这种做法慢慢的也被世俗的采邑所模仿,这就为后来欧洲封建法理长子继承制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制度融合,两种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产权,在长期的共存和博弈中互相学习,互相模仿,最终形成了一种新的混合型的产权形态。这就好比在一个市场里,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长期竞争,慢慢的国有企业会学到一些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和市场意识,而私营企业也会学到一些和政府打交道,利用政策资源的方法,最终两者的边界会变得越来越模糊。所以铁锤查理的这次土地改革,虽然初衷只是为了解决军事问题,但他在不经意间深刻地改变了整个法兰西的产权结构和法律观念。他让采地制度变得更加复杂,也更加根深蒂固。

好了,到现在为止,莫洛温王朝这棵大树根子基本上已经烂光了,国王被架空,行政权、军权、财权、人事权全都被宫相掌握,土地也基本上都变成了世袭的采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股东风就是一场正式的改朝换代,那个名存实亡的莫洛温王室,将如何被彻底的从历史舞台上清除出去呢,而批评家族又是如何巧妙的完成了从宫相到国王这惊险的一跃。我们下一章接着讲这出大戏的最终结局。

刚才咱们把莫洛温王朝衰亡的各种原因,里里外外扒了个底掉。现在这栋危楼终于要塌了,一个全新的王朝,加洛林王朝即将在废墟上建立,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它到底算不算一场革命呢?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石破天惊的第十六章“王权与功效的权利在加洛林王朝合二为一”。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开头先跟我们开了个小玩笑,他说为了把事说清楚,我前面把时间顺序给打乱了,先讲了查理曼的一些事,现在咱们再把时间倒回去一点,回到查理曼他爹矮子丕平的时代,来看看这场改朝换代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场王朝更迭在当时的人看来,可能没有我们今天想象的那么惊天动地,但在孟德斯鸠看来这事儿太重要了,咱们必须得把它的性质给搞清楚。

咱们先来看看改朝换代之前的局面,国王是个虚君,徒有虚名,但王位是世袭的,宫相是实权派,大权在握,但职位是选任的。虽然实际上已经是批评家族世袭了,但名义上每次新宫相上台还得走个选举的过程。现在铁锤查理的儿子这个名叫丕平,但因为身材矮小而被称为矮子丕平的男人,他觉得这套双轨制玩的太累了,一个国家有两个头,一个虚的实的,整天演戏给谁看呢?它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为什么不能把这两个头合二为一。于是在公元751年的某一天,丕平做了一件看似简单却影响深远的事,他把那个莫洛温王朝的末代国王希尔德里克三世从王位上给废了,剃光了他的头发,这在当时是对王室成员极大的侮辱,然后把他关进了修道院。接着丕平在贵族们的拥戴和教皇的祝福下,自己登上了王位,成了法兰克王国的新国王。

好了,现在问题来了,这次事件到底算什么呢?是一场血腥的篡位政变吗?是一次颠覆性的社会革命吗?孟德斯鸠的观点非常独特,他认为这既是也不是!说他是是,因为他毕竟换了王朝,换了统治家族;但说它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是因为国家的治理方式在丕平当国王之前和之后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孟德斯鸠说了一句极其精辟的话,丕平公爵的孙子被丕平本人加冕为王,充其量只不过是多了一次过场,少了一个失位而已。除了国王的事务,他并无其他收获,国家也并未因此而有任何变动。这话太毒了,意思就是说丕平当国王,给自己多加了一顶王冠,一件龙袍,然后把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傀儡给踢开了。对于国家的老百姓和贵族们来说,生活照旧。以前是谁在管事呢?是宫相丕平,现在是谁在管事呢?还是国王丕平,换汤不换药。在我看来,这才是理解这场权力交接的关键,它不是一次权力的转移,而是一次名号的统一,实权早就在丕平家族手里了。这次只是把名正言顺的名号也拿了过来。用咱们中国话说,这就叫名实相符。

孟德斯鸠为了强调这个观点,还特意拿200年后与格加配建立加配王朝的事来做对比。他认为如果加配当国王,那才是一次真正的大变化。为什么?因为在家配那个时代,国家已经碎成了一地鸡毛,各个大领主都是独立王国,于格加佩作为法兰西岛这个最大产地的主人,他当上国王是把国王的尊号和最大的采邑结合在了一起,这是一个强强联合,是把已经分裂的国家重新整合起来的一个开端。而丕平当国王,他只是把国王的尊号和最高的官职攻向结合在了一起,国家的治理结构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我们不要把革命的后果错当成了革命本身,真正的革命早在丕平他爷爷、铁锤查理,他曾祖父赫斯塔的丕平的时代就已经在悄无声息地进行了。等到丕平登基的时候,那只是这场漫长革命的最后一次剪彩仪式而已。

但是这次名号的统一也带来了一个新的意想不到的问题,咱们前面说了,旧制度是国王世袭,宫相选任。 现在这两个职位合二为一,变成了新的国王。那么新的王位到底是该世袭呢,还是该选任呢?这就尴尬了。丕平当然希望是世袭的,好让他儿子孙子千秋万代传下去。但贵族们他们已经习惯了选举宫相的传统,他们可不想再回到那个国王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于是双方又一次达成了妥协。加洛林王朝初期的王位继承制度,就成了一个既是世袭的也是选任的混合体,怎么个混合法?说他是世袭的,是因为国王必须从丕平家族的子孙里选,你不能选个外援,这就保证了王室血统的延续;说他是选任的,是因为具体由哪个子孙来继承王位,不是由老国王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由人民也就是贵族大会来选举决定。你看这又是一种天才般的政治平衡。它既满足了王室对血统传承的要求,又保留了贵族阶级对最高权力的最终决定权。贵族们对国王说,我们可以保证让你家的人一直当国王,但具体让你哪个儿子当得由我们说了算,我们拥有选择性、否决权,这种独特的继承制度,将会对加洛林王朝后来的历史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它既是这个王朝强大的根源,也是它后来分裂和衰亡的种子。

那么选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又是如何运作的呢?它和我们今天理解的选举又有什么不同?咱们讲了丕平当上国王,建立加洛林王朝,其实只是给一场漫长的革命画上了一个句号。同时也留下了一个新问题,这个新王位到底是世袭还是选举呢?最后搞成了一个选任加世袭的混合体。这一章咱们就来仔细看看混合体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现在咱们进入第十七章“加洛林王朝国王选举中的特殊情况”。咱们先来看一份非常有意思的文件,就是丕平当年接受祝圣时的记录。所谓祝圣就是由教皇或者大主教把圣油涂在国王头上,表示他的权利是得到上帝认可的。这份文件里有一条非常霸道的规定,他说法兰西的领主们向天主发誓,永远不得从另一个家族里选举国王。谁要是敢这么干,就要被开除教籍。你看看这规定写得多狠,他用宗教的神圣性,把王位死死地锁在了丕平家族的身上,这一下子就把世袭的原则给定死了。

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是既然文件里提到了选举这个词,那就说明选举这个程序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后来查理曼大帝和他儿子宽厚者路易,在他们的遗嘱里也清清楚楚地写着,法兰克人应该从国王的儿子们当中遴选继位者,注意这个词“遴选”,这就很有讲究了。他不是说老国王死了,王位就自动传给大儿子。不是的,而是说老国王死了,他的几个儿子都成了候选人。然后由贵族大会从这几个候选人里挑一个他们最满意的来当新国王。这就好比一场只能在你们家内部进行的总裁竞聘,你们家所有儿子都有资格参加,但最终谁能当上总裁,得由公司的董事会贵族大会投票决定。在我看来,这一套制度简直是把家族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了一次精妙的捆绑。从国王的角度看,他当然希望自己的家族能永远统治这个国家,而这套制度保证了王位不会旁落到外人手里,这是对他家族利益的最大保障。但从贵族们的角度看,他们最怕的就是摊上一个何不食肉糜的白痴国王或者一个残暴的昏君。而这套制度给了他们一个筛选机制,他们可以在老国王的几个儿子里选一个最聪明、最能干或者说最符合他们利益的人来当国王,这就避免了因为一个糟糕的继承人,而把整个国家带进沟里,这和中国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的制度是立嫡长不立贤,只要你是大老婆生的第一个儿子,不管你是聪明还是愚笨,是贤明还是残暴?皇位天然就是你的。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它简单明了,避免了王子们为了争夺皇位而手足相残引发内乱。但它的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他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完全寄托在了一场基因彩票上。如果嫡长子是个废物,整个国家就得跟着他一起倒霉。明朝的万历皇帝几十年不上朝,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加洛林王朝的这套制度虽然可能引发兄弟之间的竞争,但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王位继承人的质量。你想想,那几个王子为了能被贵族们选中,他们是不是得从小就努力学习,锻炼本领,搞好和各大贵族的关系呢,这就形成了一种内部竞争上岗的机制。

孟德斯鸠还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这种选举权是真实存在的。比如查理曼在分割王国的敕令里就说,三兄弟中若有一人有了男士,人民如果愿意选他继承王位,叔伯们必须同意。你看人民的意愿是决定性的。再比如后来结巴路易在加冕的时候,他的誓词是这么说的,我路易称上帝仁慈和人民选举即位为王,他明确地把人民选举作为了他权利合法性的两大来源之一,另一个是上帝的仁慈,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加洛林王朝的末期,当帝国最终从查理曼家族转入到另一个家族手里的时候,这个选举权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因为当血统的约束消失之后,选举就成了决定王位归属的唯一方式。所以加洛林王朝的国王们,他们虽然是国王,但他们更像是一个强大贵族联盟的盟主,他们的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他们需要不断的通过战争的胜利和慷慨的赏赐,来维系贵族们对他们的忠诚,他们和贵族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契约关系,这种政治生态孕育出了一位震古烁今的伟大君主,他把加洛林王朝的声威推向了顶峰。它既是一个伟大的征服者,又是一个卓越的立法者,他就是查理曼大帝。那么这位近乎完美的君主,他到底是如何驾驭这群桀骜不驯的法兰克贵族的呢?他又是如何在一个分权的封建体制下,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帝国的呢?咱们前面17章一直在聊法兰克王国那些乱七八糟的权力更迭,给人的感觉。这个国家不是在内斗,就是在准备内斗的路上,但是就在这样一片混乱的土壤里,居然长出了一棵参天大树,他就是查理曼。

咱们现在就用两章的篇幅,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来好好聊聊这位欧洲之父。首先咱们来看第十八章“查理曼”,孟德斯鸠在写这一章的时候简直是毫不吝惜他的赞美之词,他把查理曼描绘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君主。查理曼到底牛在哪呢?在我看来,查理曼最牛的地方在于它是一个玩弄平衡术的绝顶高手。咱们前面说了,法兰西的政体有三大势力,国王、贵族和教会。这三股力量一直在掰手腕,而查理曼要做的就是不让任何一方的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威胁到他自己的地位。他就像一个走钢丝的人,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平衡杆,杆子的两头,一头是贵族,一头是教会,他要做的就是让这根杆子始终保持水平,他是怎么做的?

首先对待贵族,他是又打又拉。一方面他把贵族们变成了战争机器上的齿轮,他几乎每年都发动对外战争,带着这帮精力过剩的贵族们去打撒克逊人,打隆巴第人,打阿瓦尔人,贵族们跟着他有打不完的仗,有抢不完的战利品,有分不完的新土地,他们的欲望在对外扩张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们的经历也都被消耗在了战场上。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使得贵族们只能全身心的执行他的计划,没有时间另行谋划。这就好比一个高明的班主任,对付班里那帮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他不是天天骂他们,罚他们站,而是给他们找了一大堆事儿干,让他们去参加体育比赛,去搞文艺汇演,把他们的过剩精力都引导到正途上,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时间去琢磨怎么捣乱了。

另一方面,查理曼又对贵族的权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他建立了一套非常牛的制度,叫做巡按使制度。他定期派出自己最信任的钦差大臣,一生一熟,两个人一组,到全国各地去巡视,他们的权力非常大,可以监督地方的伯爵和主教受理民众的申诉,纠正不公正的判决,这就等于在国王和地方贵族之间建立起了一套有效的监督和沟通渠道。地方贵族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在自己的地盘上为所欲为了。

其次,对待教会他也是恩威并施。一方面他继续他父亲批评的政策,把自己打扮成教会的保护人,他确认了十一税制度,保障了教会的财政收入。他还多次出兵意大利,把伦巴第人给揍得满地找牙,从敌人手里夺回了被占领的教皇领地,教皇对他那是感恩戴德。最后在公元800年,在罗马亲手把一顶罗马皇帝的皇冠戴在了他的头上,这让他成了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第一个被加冕的皇帝,但另一方面他对教会的控制也一点没放松,他虽然把主教的选举权还给了教会,但他保留了最终的批准权,教会选出来的人必须得到他的同意,才能正式上任。他还经常亲自主持宗教会议,颁布教规,甚至对圣经的文本进行校订,他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整个西欧基督教会的最高领袖,他是在保护教会,但更是在管理教会。

你看查理曼就是通过这样一套复杂的平衡术,把贵族和教会这两头猛兽都驯服的服服帖帖,他让这两股力量相互制衡,而他自己则高高在上,成为最终的仲裁者。孟德斯鸠对查理曼个人的才能和品德也是赞不绝口,说他胸怀宏图大略却从一点一滴做起,完成伟业之从容,制服困难之迅捷堪称游刃有余。他甚至连查理曼怎么管理自己的皇家庄园都大加赞赏,说他精明节俭,连庄园里多余的鸡蛋和蔬菜都要下令卖掉。在我看来,查理曼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他的文治武功,更在于他所体现出的那种秩序精神。在普遍野蛮混乱的时代,他试图用法律用制度、用理性的管理来重建一个文明的秩序。他颁布了大量的敕令,内容涵盖了政治、军事、司法、经济、宗教、教育等方方面面。这些法律体现出一种面面俱到的高瞻远瞩的精神。他是在用一种近乎现代的方式来治理一个中世纪的国家,这和中国历史上那些所谓的盛世,比如文景之治或者贞观之治,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个强大的有为的君主,通过他个人的智慧和努力,暂时的克服了制度的弊病,让国家机器高效的运转起来,创造出一段繁荣稳定的时期。但是这种建立在个人能力之上的盛世往往是脆弱的,是不可持续的。一旦这个伟大的君主死去,他所建立起来的秩序很可能就会迅速的土崩瓦解。查理曼的帝国也没能逃过这个命运。那么除了这些我们能看到的文治武功,查理曼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还埋下了哪些影响后世几百年的伏笔呢?特别是他在处理日耳曼地区的问题上,又采取了什么独特的策略呢?咱们把查理曼捧上了天,说他是个近乎完美的君主,但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在伟大的君主,他的决策也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负面的长期后果。

这张孟德斯鸠就要给我们揭示查理曼一个看似高明的决策是如何在几百年后演变成了一个大麻烦的。咱们前面说了查理曼一生中打得最辛苦也最残忍的一场战争,就是征服日耳曼地区的萨克逊人。这场战争打了30多年,反复拉锯,查理曼甚至一次就屠杀了几千名萨克逊俘虏,在最终征服了这个地区之后,查理曼面临一个难题,怎么才能长久的有效的统治这片新征服的民风彪悍的土地,如果按照常规操作,他应该派自己最信任的最能打的那些世俗贵族,也就是伯爵和公爵们去镇守这些地方。但是查理曼没有这么做,他担心被他们安置在远处的人会起义造反,他害怕这些手握重兵的贵族在边远地区呆久了,会拥兵自重,变成不受控制的军阀。这种担心是完全有道理的。

中国历史上安禄山不就是这么来的吗?于是查理曼想出了一个自认为更高明的办法,他在日耳曼地区大量的设置主教区,并且把大片的土地作为产地赏赐给这些主教,他希望用教会的力量来代替世俗贵族统治这些地方。他的算盘打得非常精。在他看来,主教们有这么几个好处:

第一,他们比较听话,神职人员总比那些舞刀弄枪的将军们要温顺一些,更容易控制。

第二,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主教是不能结婚的,没有合法的子嗣。所以他们手里的采邑和权力就不存在世袭的问题,等这个主教一死,国王就可以重新任命一个新的人来接替,权力始终掌握在国王手里。

第三,他们需要国王的支持。主教们要想在地方上站稳脚跟,压服那些桀骜不驯的萨克逊人,就必须紧紧依靠国王的权威。所以他们不但不会造反,反而会成为国王在地方上最忠实的代理人。你看这个计划听起来是不是天衣无缝?查理曼用神职人员来制衡世俗贵族,又解决了边疆的统治问题,还杜绝了权力世袭的隐患,简直是一石三鸟。于是在日耳曼地区就出现了一大批所谓的彩邑主教,他们既是宗教领袖,又是世俗的封建领主,他们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法庭,甚至有自己的军队,这些人后来就成了神圣罗马帝国里一股非常强大的政治势力,也就是选帝侯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查理曼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一点,就是那人性。他以为主教们没有子嗣,就不会有私心,但他忘了主教们虽然没有儿子,但他们有侄子,有外甥,有各种各样的亲戚,他们同样会想方设法的把权力和财富变相的传承下去,更重要的是它大大低估了教权本身的扩张欲望,他把世俗的权力和土地交给了教会,这等于给教会这头猛兽又喂了一大块肥肉,教会的力量因此变得空前强大。在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凭着他个人的巨大威望,他还能压得住这些主教,但是等他一死,他的那些不成器的子孙们就再也控制不住这些手握军政大权的地方主教了。到了十一世纪,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发动了一场著名的续任权之争,核心就是地方的主教到底应该由皇帝来任命,还是应该由教皇来任命。这场斗争持续了几十年,皇帝和教皇之间打得不可开交。德意志皇帝亨利四世,甚至被迫在冬天赤着脚在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去向教皇请罪,这就是著名的卡诺沙之辱。这场斗争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就要追溯到查理曼当年的这个决策,他为了解决眼前的麻烦,亲手制造了一批政教合一的怪物,这些怪物在几百年后反过来成了对皇权最大的威胁。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他告诉我们,任何试图用一种权力去制衡另一种权力的做法,都必须极其小心。因为你很可能在削弱一个旧的对手的同时,又制造出一个新的更可怕的对手。查理曼的本意是想让教会成为皇权的工具,但最终的结果是教会,尤其是在德意志地区的教会,反而成了皇权最大的竞争者。他想用神权来巩固皇权,结果却引发了长达数百年的神权与皇权之争,这真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讽刺。伟人也会犯错。

伟大的查理曼用他一生的努力建立起了一个看似坚不可摧的帝国,但是在他死后这座大厦将以惊人的速度迅速的崩塌,而敲响帝国丧钟的恰恰是他的亲生儿子。那么这位名叫宽厚者路易的继承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又是如何把他爹留下的这份伟大遗产给败得一干二净的?咱们说到伟大的查理曼也留下了一些后患,但是一个健康的帝国是有能力消化这些后患的。可惜的是查理曼的继承人不但没能消化这些问题,反而制造出了无数个新的更要命的问题,它就是咱们这一章的主角,第二十章的主人公宽厚者路易。孟德斯鸠在写这一章的时候,开头就引用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典故,说罗马的奥古斯都皇帝到了埃及,让人打开亚历山大大帝的坟墓,瞻仰了一番,旁边的人问他,要不要再顺便看看埃及历代法老的坟墓?奥古斯图回答说,我想看的是国王,而不是死人。孟德斯鸠引用这个典故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他说在加洛林王朝这段历史里,值得我们看的国王只有丕平和查理曼,至于查理曼之后的那些君主,包括宽厚者路易都只能算是死人,是行尸走肉,不值一提,这话说的可以说是刻薄到了极点,那么宽厚者路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都干了些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能让孟德斯鸠给他下这么一个恶毒的判词?

咱们先来看看孟德斯鸠对他的总体评价,他是自己感情的玩物,为自己的品德所欺骗,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和弱点,他内心的邪恶不多,性格上的毛病却难以尽述。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人本质上不坏,甚至可以说是个好人,他有很多优秀的品德,比如宽厚,比如虔诚,但是作为一个皇帝,他最大的问题就是拎不清,他感性大于理性,品德绑架了智慧,是个典型的好人办坏事的代表。在我看来,这种好人型的昏君对国家的破坏力有时候比那些纯粹的暴君还要大,因为暴君作恶大家都很清楚,会激起所有人的反抗,而这种好人作恶,他往往是打着为了你好的旗号,干着最愚蠢的事,他会让你觉得你反对他就是在反对道德本身,这就非常可怕了。咱们就来看看这位好人皇帝都干了哪些蠢事?

第一件蠢事,一上台就搞内部清洗,而且是拿自己的家人开刀。他爹查理曼刚死尸骨未寒,他还没正式登基,就派人去逮捕那些给她姐妹们拉皮条的人。这事本来是王室丑闻,他倒好,非要把它公开化,还搞出了血腥的悲剧,这一下子就把整个家族都给得罪了。紧接着他的侄子意大利国王贝尔纳对他有点不服,他二话不说就下令挖掉了侄子的眼睛,导致他侄子几天后就死了。然后他又害怕自己的几个亲兄弟跟他争权,就把他们全都强行送进修道院当了和尚。你看他干的这些事哪有一点宽厚的样子,他用最残忍的手段对付自己的至亲,这让他背上了背信弃义,残害骨肉的骂名,威信扫地。

第二件蠢事,娶了个厉害媳妇,从此家无宁日。他的第一任皇后给他生了三个儿子,罗泰尔、丕平和路易,皇后死后他又续弦,取了一个名叫卢蒂特的女人,又生了一个小儿子,也就是后来的秃头查理。这个卢蒂特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她仗着老皇帝对他的宠爱,天天吹枕边风,非要让皇帝给他俩的小儿子也分一份遗产,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了,宽厚者路易,早在公元817年就已经把帝国分给了前三个儿子,并且让所有贵族都发了毒誓,要永远遵守这个分配方案。现在为了讨好小老婆,他要推翻自己亲口说的话,撕毁自己亲手签的文件。于是在接下来的20多年里,这位皇帝就陷入了一场永无休止的分家产的闹剧中。他今天觉得对不起小儿子,就从大儿子的地盘里划一块出来给他,明天大儿子不干了,起来造反,他又赶紧把小儿子的地收回来还给大儿子。后天二儿子和三儿子又联合起来,反对他和大哥,他就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把一份已经确定的帝国分割方案改了又改,每一次更改都是对他自己权威的一次巨大打击。他让所有的臣子都看明白了,这个皇帝说话跟放屁一样毫无信用可言,他发的誓,签的协议都只是一张废纸。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统治者所能犯下的最致命的错误。因为政治的本质就是建立一种稳定的预期。你今天颁布的法律明天就可能被你自己推翻。那你让下面的人该听谁的呢?整个国家的秩序就会陷入一片混乱。那些已经灭亡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的领导人也经常犯这种错误,今天说百花齐放,鼓励大家提意见,明天一看意见太多,就立刻翻脸,把提意见的人全都打成右派,这种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统治方式,最终只会让政府丧失所有的公信力。

第三件蠢事,被儿子们和教会玩弄于股掌之上。他的几个儿子为了保住自己分到的领地,纷纷去找教会当外援,他们用各种前所未闻的特权来收买主教们,让他们支持自己,教会也乐得坐收渔利,在父子兄弟之间来回挑拨这位虔诚的皇帝,最后被自己的儿子们两次赶下皇位,关进监狱,甚至还被逼着当着所有人的面进行了一次公开的忏悔认罪,让他自己念自己的罪状,说自己是个罪人。一个皇帝被搞到这个地步,颜面何存呢?他丢掉的不只是他个人的脸面,更是皇权这个职位本身的尊严和神圣性。从此以后在法兰克人眼里,皇帝不再是至高无上的,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他只是一个可以被臣子,甚至被自己的儿子随意羞辱和废黜的普通人。所以孟德斯就说,他的儿子们本来只是想贬义国王,结果却贬义了王权。

读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个还算聪明,品德也不坏的君主,怎么会混到这么惨的地步呢?他的仇敌为什么那么多?那么凶狠?孟德斯就认为这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宽厚者路易不仅仅是败在了他个人的性格缺陷上,更是败在了他错误的政治路线上。他同时得罪了帝国里最重要的两大势力集团。这两大集团是谁?他又是如何一步步的把自己逼上绝路的。咱们聊到宽厚者路易好人皇帝是如何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把自己搞得众叛亲离的。但是孟德斯就认为,他个人的性格悲剧背后还有更深刻的政治原因,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是以一人之力对抗了整个时代的洪流。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一章“续前提”。

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揭示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他说在宽厚者路易当政的时候,查理曼留下的强大国家的底子其实还在整个帝国从外面看起来依然很能打很有威慑力。君主秉性柔弱,国民却个个骁勇尚武,所以帝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并没有马上崩盘,但是在帝国的内部,国王的威望却一天比一天低,这是为什么?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答案,他说法兰西的政体有三大支柱,国王、贵族和教会,铁锤查理丕平和查理曼这祖孙三代之所以牛,就是因为他们成功的让这三大支柱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平衡。他们时而拉拢贵族来压制教会,时而又拉拢教会来制衡贵族。但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能跟这两股势力保持良好的关系,让他们为自己所用。而宽厚者路易他干了一件史无前例的蠢事,他同时把贵族和教会全都给得罪了。他把自己从一个平衡者变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咱们先来看看他是怎么得罪教会的?按理说他是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他应该跟教会关系很好才对,问题就出在他太虔诚了。他觉得当时的主教们生活太腐化了,天天不想着祈祷,就想着带兵打仗,吃喝玩乐,这成何体统?于是他颁布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法规,要求神职人员们必须遵守清规戒律,过一种苦行僧式的生活。这个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他完全没有考虑到现实情况。当时的主教们早就不是单纯的神职人员了,他们是手握大片土地的封建领主,是国家重要的军事和行政官员,你现在让他们回去当苦行僧,这不等于要剥夺他们的权利和财富吗?他们能干吗?所以主教们觉得皇帝管的太宽了,比我们自己想象的还要激进,他这是要砸我们的饭碗。于是教会对他从支持变成了普遍的不满,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原教旨主义者的错误。宽厚者路易试图用一种理想化的纯粹的宗教标准去改造一个已经高度世俗化的复杂的利益集团。这种改革脱离了现实,必然会遭到强烈的反弹。这和那些试图用纯粹的共产主义理想去改造复杂人性社会的乌托邦实验,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是一个道理。好,得罪了教会,这下只剩下贵族可以依靠了。不,他连贵族也一起给得罪了。他是怎么得罪贵族的呢?

第一,他不再信任那些跟着他爹打天下的老贵族,反而提拔了一批出身低微的新人,他把重要的职位都给了这些人,这就等于直接动了旧贵族集团的蛋糕。

第二,他把很多老贵族都赶出了宫廷,剥夺了他们的职位。

第三,他大量的招揽外国人来取代本国的贵族。

这三条,条条都要命,他这是在系统性的清洗和替换整个帝国的统治阶级。贵族们一看,这还了得。我们抛头颅洒热血,跟着你爹打下了这个江山。现在你一上台,就要把我们一脚踢开,换上你那些来路不明的宠臣,门都没有。于是贵族们也对他从拥护变成了彻骨的仇恨。现在你看明白了吗?宽厚者路易,好人,这个虔诚的皇帝,他用他那套自以为是的改革,成功的把自己变成了帝国两大支柱,教会和贵族的共同敌人。当教会和贵族这两股最强大的势力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时候,他的倒台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他被儿子们废黜,被主教们审判,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因为他早已被他本应依靠的统治阶级给彻底抛弃了,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政治教训。一个统治者无论他有多么崇高的理想,他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是建立在哪个社会集团的支持之上的,他可以去改革去调整,但他绝不能同时向自己的权力基础开战,一旦他这么做了,他就等于是在自掘坟墓。

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就是另一个宽厚者路易,他试图用新思维去同时改革苏联僵化的官僚体系(相当于贵族)和意识形态体系(相当于教会)。结果他同时得罪了党内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得罪了军队和克格勃。最后当819政变发生时,他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没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是真心实意支持他的了。他的失败和宽厚者路易的失败如出一辙。但是宽厚者路易对帝国的破坏还远不止于此。除了在政治上自毁长城,他在经济上也干了一件足以断送整个王朝的蠢事。

那么这件蠢事是什么呢?他又将如何彻底掏空查理曼留下的强大的国库?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令 人扼腕的第二十二章“续前提”。上一章咱们说了,宽厚者路易,在政治上把自己搞成了孤家寡人。但是一个帝国,就算政治上出了问题,只要经济基础还在,只要国库里还有钱,那一般还能再撑一阵子。可惜的是这位皇帝连最后这条路也给自己堵死了。孟德斯鸠在这里引用了一位当时的历史学家的记载,这位历史学家叫尼塔尔,他可是查理曼的外孙子,是皇室成员,他的话可信度非常高。尼塔尔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有一段时间,一个名叫阿德拉尔的人在精神上牢牢控制了皇帝,在这位宠臣的怂恿下,皇帝把国库财产分给了所有想要的人,共和国就此被毁。这句话信息量太大了,他告诉我们,宽厚者路易干了一件最败家的事,他把他爹查理曼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底,也就是那些属于王室的直属庄园和地产给分光了,怎么分的?分给了所有想要的人。这话说的简直是触目惊心。这说明当时分发国家财产已经到了一个何等随意何等滥发的程度。只要你去跟皇帝要,只要你是皇帝的宠臣或者宠臣的朋友,你就能拿到一份国王的土地,这哪是治理国家呢?这分明就是黑帮分赃。在我看来这种行为比单纯的贪污腐败还要可怕100倍。贪污腐败好歹还是偷偷摸摸的,它侵蚀的是国家的肉,而宽厚者路易的这种做法是公开的合法的败家,他掏空的是国家的骨髓,是王权的经济基础。

我们前面说过,查理曼之所以那么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手里掌握着大量的王氏庄园,这些庄园就是他的小金库,是他权利的经济保障,他可以用这些土地来赏赐功臣,来养活军队,来支付政府的开销,它不依赖于向贵族征税,所以他腰杆就硬。而宽厚者路易,他亲手把自己腰杆给打断了。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尼塔尔说是受了宠臣的怂恿,但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他在政治上已经走投无路了。你想想看,他得罪了教会,又得罪了旧贵族,他身边已经没有多少人支持他了,那他怎么维持自己的统治呢?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钱或者说用地来收买新的支持者,他提拔了一批新人,就得给他们好处,他想拉拢一些摇摆不定的贵族,也得给他们好处。于是他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政治上的孤立迫使他在经济上必须大放血,而经济上的大放血又进一步削弱了他作为国王的实力,让他在政治上变得更加被动。这就好比一个经营不善的公司老板,为了稳住几个核心员工,不让他们跳槽,就不断的给他们发期权,送股份发到最后,他自己手里的股份已经所剩无几了,他对公司也失去了控制权。

孟德斯就说,查理曼当年也分过地,但他做了一些补救,而宽厚者路易分完之后就再也无人补救了。帝国的国库被彻底掏空。等到宽厚者路易的儿子秃头查理上台的时候,他接手的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中的烂摊子了,国库里连老鼠都找不到一粒米,国家已经破产了,一个破产了的国家会什么样子?孟德斯鸠描绘了一幅非常可悲的景象,国王变成了一个乞丐,谁想要获得一个官职,得自己掏钱买,谁想要获得国王的保护,也得自己掏钱。北方的诺曼海盗打过来了,国家没钱组织军队抵抗,怎么办?国王只能向海盗掏钱,花钱买平安,让他们赶紧走人。哪还有一点帝国的样子呢?这分明就是一个被黑社会敲诈勒索的破产小店主,当一个国家的财政崩溃到这个地步,他的政治和军事也必然会随之崩溃。国王已经彻底丧失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能力。他的权威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那么在这种国家破产天下大乱的背景下,曾经被铁锤查理抢劫又被丕平和查理曼安抚的教会,他的命运又会如何呢?他会在这场混乱中独善其身吗?还是说它会成为各方势力新一轮的抢劫对象?

我们看到了宽厚者路易是如何凭一己之力把一个强大的帝国搞到政治孤立、经济破产的,现在大厦将倾,帝国内部的各个势力又将如何在这场混乱中自处甚至互相倾轧呢?咱们前面说到宽厚者路易,把他爹的家底都给败光了,国家破产,国王成了乞丐。那么在这样一场大混乱中,教会这个曾经的大地主,他的日子会好过吗?答案是否定的。

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三章“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讲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悲伤故事,故事的主角就是教会咱们先回顾一下,当初宽厚者路易的儿子们为了反对他们的老爹,纷纷跑去拉拢教会,他们给了主教们很多好处,把教会当成了自己的政治盟友,教会也确实在这场父子大战中出了不少力,甚至还亲自下场。审判和废黜了老皇帝,按理说现在老皇帝死了,他的儿子们瓜分了帝国,教会作为拥立有功的功臣,应该能过上好日子了吧?事实恰恰相反,教会很快就发现自己被这帮白眼狼给卖了。孟德斯就说,教会有理由为此而后悔。为什么后悔?因为这些新上台的国王们,比如在意大利的罗泰尔和在阿基坦的丕平,他们一坐稳王位就立刻翻脸不认人了。他们把自己当年为了拉拢教会而做出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反而开始重新拾起他们曾祖父铁锤查理的那套老办法,抢教会的地,这简直是历史的黑色幽默。教会帮助一群叛乱者推翻了他们的父亲,结果这群叛乱者上台后反手就给了教会一刀,这背后是什么逻辑?逻辑非常简单,也非常残酷,因为这些新国王们和他们的父亲宽厚者路易一样,也面临着一个同样的问题,没钱没地。他们的帝国是在内战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他们为了打赢内战,也像追随他们的贵族们许诺了大量的土地和好处,现在仗打完了,该兑现承诺了,地从哪儿来呢?国库是空的。那最简单,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去抢教会。于是历史又开始了一轮新的循环,只不过这一次抢劫教会的,不再是像铁锤查理那样为了抵御外敌的民族英雄,而是一群为了满足自己私欲的内战军阀。教会这下傻眼了,他们被自己扶持起来的人给狠狠的背刺了,怎么办?他们只能跑去找他们曾经废黜和羞辱过的老皇帝宽厚者路易,向他哭诉,求他为自己做主。

这画面想想都觉得滑稽,但是他们求助的权威,也就是皇权早就被他们自己亲手给削弱甚至摧毁了。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皇帝,又怎么可能保护得了教会呢?在我看来,这就是教会为自己当初的政治投机所付出的惨痛代价。他们为了眼前的利益,参与了世俗的权力斗争,甚至不惜破坏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帮助儿子们反对父亲。他们以为自己是造王者,可以操纵政治,但他们忘了政治的世界里没有忠诚,只有利益,当你失去了利用价值,或者当你本身就成了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时,你被抛弃和吞噬是必然的结局。这场混乱在宽厚者路易死后变得更加严重。他的三个儿子罗泰尔、路易和查理为了争夺帝国的最高统治权,打了一场惨烈的内战,也就是著名的冯特奈战役。为了拉拢贵族,让他们为自己卖命,这三兄弟更是毫无底线的把教会的地产当成奖品一样,随意的分发给自己人。孟德斯鸠在这里描绘了一幅令人心酸的画面,教会和贵族之间,国王和教会之间,国王和贵族之间,所有人都在为了那点可怜的土地吵成一团,教会天天开会,写信,要求贵族们归还地产,贵族们要么就耍赖不给,要么就拖着,国王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既不敢得罪手握兵权的贵族,又害怕教会用开除教籍来威胁他。整个国家已经彻底失控了。

王权已经衰微到了一个什么都管不了的地步,而就在法兰克人自己内斗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个更可怕的外部威胁来临了。北方的诺曼人,也就是维京海盗,他们看到了这个庞大帝国的虚弱,于是他们开始大规模的入侵。孟德斯鸠说了一句非常精辟的话,诺曼人来了,他们让所有人的意见归于一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当一个更野蛮更不讲道理的强盗冲进你家的时候,你们家里那些为了争家产而吵得面红耳赤的兄弟们瞬间就都闭嘴了。因为大家共同面临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生存诺曼人的劫掠在客观上暂时的结束了法兰西内部关于教会地产的争吵,因为再争也没有意义了。诺曼人所到之处,管你是教会的地还是贵族的地,一律抢光烧光。面对如此强大的外敌,已经破产的毫无权威的国王又能做些什么呢?他打也打不过,守也守不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抱教会的大腿。于是历史上又出现了奇葩的一幕,国王开始反过来求助于被他自己和他的家族抢劫和削弱了无数次的教会。他希望利用民众对教会的尊重,来维持一下自己那点可怜的尊严。他甚至把教会法和公民法捆绑在一起使用,希望能增加一点法律的威慑力。他还把主教们任命为国王的外省特派员,希望他们能帮忙去抗衡那些已经完全不受控制的地方伯爵。但是这一切都太晚了。孟德斯鸠的评价是所有这一切努力统统都是徒劳之举,毫无效果。为什么?因为破镜难圆,教会想要补救,他们自己参与制造的这场混乱已经根本不可能了。王权这顶皇冠已经被他们和贵族们联手给打翻在地,现在想再把他扶起来,已经没人有这个能力了。一个奇怪的灾难,终于把王冠打翻在地,这个灾难是什么呢?它将如何彻底的改变整个法兰西的社会结构。各位,咱们帝国的崩溃史已经讲到了最黑暗的时刻,国王破产,国家分裂,外敌入侵、社会失序。在这样一片末日的景象中,一个深刻的结构性的变化正在悄然发生,它将彻底的重塑这个国家的面貌,咱们现在就来解读第二十四章“自由民被许可拥有采邑”。这一章的标题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它背后所揭示的却是一场无声的革命。

咱们先来回顾一下,在查理曼的时代,国家的军事力量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附庸,他们跟着自己的领主出征,另一部分是自由民,他们跟着国王派的伯爵出征,这两股力量相互平衡,共同构成了帝国的军队。但是当时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自由民是不能通过把自己托付给某个领主的方式来换取一块彩邑的。也就是说自由民和附庸是两种不同的身份,不能随意转换,这个规定在查理曼看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保证了国王能够直接控制相当一部分的军事人口,那些自由民是直属于国王的,他们只听伯爵的命令,这就形成了一支国家军队,可以用来制衡那些大贵族的私人武装。但是在查理曼死后宽厚者路易的时代,这个规定被打破了。

孟德斯就通过对比几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发现,从某个时候开始,法律开始允许自由民可以通过托付自己的方式去获得一块彩邑,从而变成某个领主的附庸。这个变化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法律条款的修改,但它带来的后果却是颠覆性的。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国王正在逐渐失去对他的人民的直接控制。你想想看,在天下大乱国王自己都自身难保的时代,如果你是一个自由民,你面临着诺曼人的抢劫,邻居的欺凌,而国王派来的伯爵根本保护不了你。这个时候你旁边有一个强大的领主,他有自己的城堡,有自己的私人武装,他跟你说你来跟着我混,把你自己和你的土地都托付给我,我来保护你,你会怎么选?绝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投靠那个能为自己提供实际保护的领主。于是成千上万的自由民都通过这个新开的口子,纷纷的从国王的直属臣民变成了各个大领主的间接臣民。国王的兵员在急剧的流失,而大贵族们的势力则在疯狂的膨胀,他们手下的附庸越来越多,私人武装越来越强大,孟德斯就认为这个巨大的变化很可能就发生在铁锤查理的时代。

因为铁锤查理当年就把一部分教会的土地作为自由地赏赐了出去。而另一部分作为采邑赏赐了出去,这本身就已经模糊了自由的和采邑的界限,到了他的后代,这个口子被越开越大,最终导致了整个社会结构的重组。在我看来这又是一次典型的用脚投票的过程,当国家这个名义上最高的保护者,无法再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时,人民就会自发的去寻找新的更有效的保护者,这个新的保护者,就是地方上的封建领主,整个法兰西正在从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瓦解成一个由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保护伞所组成的松散的联盟。国王正在从一个统治者退化成一个个领主中的第一人,而且很快,他连这个第一人的地位都保不住了。这个过程是自下而上的,是民众为了自保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它不是任何一个国王或者贵族能够策划或者阻止的,它是旧秩序崩溃之后,新秩序自发生成的过程。

这和中国历史上东汉末年的情况非常相似。当朝廷衰弱,黄巾军四起,天下大乱的时候,普通的老百姓为了活命,只能去投靠那些地方上的豪强,比如曹操、刘备、孙权,他们把自己变成这些豪强的部曲或者佃客,用人身自由来换取一份可怜的安全和温饱。最终这些豪强就演变成了后来的三国君主。法兰西也正在经历同样的过程,自由民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庞大的依附于各个领主的附庸阶层。那么这场无声的革命最终将由一份怎样的法律文件来画上一个句号。国王们又将如何亲手签署文件,把自己最后的一点权利也送得干干净净。

咱们聊到由于国王无法提供安全保障,自由民们纷纷用脚投票投靠了地方上的大领主,整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国王正在失去他最后的权力根基。这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揭示这个过程是如何被一份官方文件给最终合法化的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要命的第二十五章“加洛林王朝积弱的主要原因,自由地的变化”。这一章的核心是一份条约。一份在公元847年,由宽厚者路易,那三个内斗不休的儿子罗泰尔、路易和查理共同缔结的条约。这份条约叫《摩尔森条约》。孟德斯就认为这份条约里包含了改变整个法国政治状况的一些条款,他到底写了些什么?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这么说的,每个自由民都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领主、国王或其他领主。各位请把这句话反复读三遍。这短短的一句话在孟德斯鸠看来就是加洛林王朝的死亡判决书。为什么?咱们对比一下在这份条约之前和之后情况有什么不同?在条约之前一个自由民虽然可以为了获得一块彩邑,而把自己托付给某个领主,但是他原本拥有的那块自由地,在法律上依然是处于国王的直接管辖之下的,也就是说,他因为采邑而效忠领主,但他因为自由地而效忠国王,国王对他依然有管辖权。但是在这份条约之后,情况彻底变了,任何一个自由民都可以把自己的自由地连同他自己的人生一起打包,托付给他自己选定的任何一个领主,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国王被彻底的中介化了。

以前国王和大部分国民之间是一条直线,是直接的统治关系。现在在这条直线中间插入了无数个中间商,也就是大大小小的领主,绝大多数的国民不再直接效忠于国王,而是效忠于自己的直接领主。然后这些领主在名义上效忠于国王,国王的权利被一层一层的稀释掉了,他的政令再也无法直接传达到基层的民众。他想要动员军队,也必须先去请求那些大领主们,如果领主们不高兴,不配合,那国王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在我看来,这份《摩尔森条约》就是一份国家解体协议书,这三兄弟为了结束他们之间那场毁灭性的内战,为了拉拢贵族们的支持,不惜把国家最核心的权力,对人民的直接统治权给当成交易的筹码拱手送了出去,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孟德斯就认为这和两年前的另一份协议,也就是冯特奈战役之后,秃头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两兄弟签署的协议有直接关系。

在那场战役中,法兰克贵族死伤了将近10万人,幸存的贵族们都吓破了胆,他们意识到在这么跟着这几个王子打这种争夺遗产的私人战争,整个贵族阶级都要被灭绝了。于是他们开始集体向国王们施压,他们提出的条件就是我们可以继续支持你们,但你们必须保证我们有自由选择领主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我觉得跟着你混没前途,或者你非要逼着我去打一场我不愿意打的仗,我有权跳槽去投靠另一个领主,甚至投靠你的敌人,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要挟。而那几个已经打红了眼的王子们,为了争取贵族的支持,打败自己的兄弟,也只能全盘接受。于是一个曾经统一的帝国就在法律上正式的分裂成了一个个以大领主为核心的权力孤岛。每个自由民都在为自己寻找最可靠的保护伞。

政治君主制已经死亡,取而代之的是封建君主制。孟德斯鸠还敏锐地指出了另一个重要的变化,他说在查理曼的时代,附庸和领主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属人的关系,是一种基于个人忠诚的契约。而在这之后,这种关系更多的变成了一种属物的关系。什么意思?忠诚的对象不再是领主这个人,而是采邑这块物。我之所以效忠你。不是我崇拜你,而是因为我占有着你分给我的这块地,我和你的关系更像是一种租客和房东的关系,而不是家臣和主人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了。所以加洛林王朝的积弱,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此。国王失去了他的人民,他成了一个被架空的孤家寡人。那么在这种社会结构大洗牌的背景下,产地本身的性质又会发生怎样更进一步的变化呢?他将如何从一种终身制的赏赐彻底演变成一种可以买卖,可以继承的私有财产?各位咱们的帝国解体史诗已经进入了尾声,我们看到国王是如何通过一份条约把自己的人民都送给了贵族。

现在咱们来看看他手里的最后一点筹码,土地也就是采邑是如何也一步步失控的。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六章“采地的变化”。这一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讲一个权力下沉的故事,国王的权力是如何像水一样一层一层的渗透下去,直到最底层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咱们先来看在比较早的时候,比如矮子丕平的时代,产地的分封是个什么模式?国王把一块大的采邑分给一个大的家臣,比如一个公爵,公爵又会把这块大采邑切成几块小的,再转分给自己的附庸,比如几个骑士,但是这个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那这种转分是不被国家承认的。

在国王眼里,这整块大菜地都只属于公爵。如果有一天国王决定要收回这块大采邑,那么那些小骑士们手里的采邑也得一并被收回。同样的如果大公爵死了,那么他手下那些小骑士也就自动的和这块地脱离了关系,他们需要去向新的采邑主人重新效忠,才能继续保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你看在这种模式下,权力的最终源头始终是国王,所有的采地不管被转分了多少次,它的所有权最终都归国王所有国王依然是这个国家唯一的大地主。

但是随着采邑慢慢的从可撤换的变成终身拥有的,再到后来变成可以继承的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大公爵手里的那块大彩邑变成了可以传给儿子的世袭财产时,那么他从这块大草地上再转分出去的那些小彩地,自然而然的也就跟着变成了世袭财产。这就好比你从国家那里租了一块地,租期是999年,然后你又把这块地分成小块,转租给了很多人,租期也是999年,那么对于那些小租客来说,他们实际上就已经把这块小地当成是自己的私产了。

这个时候国王的权利就发生了后退。孟德斯就说,国王的权利后退了一步乃至两步甚至更多。以前国王可以直接管到那个大公爵,现在他想管到最底层的小骑士,中间隔着好几,层领主,他的权利被层层截留,根本就下不去。更要命的是后来还出现了一个新的规定,规定在孟德斯鸠引用的那本采邑概要里有记载,他说国王的直接附庸可以把自己的彩邑再分给别人,但是这些小附庸们也就是附庸的附庸,就不能再往下分了。这个规定,听起来像是要阻止权力的无限下沉,但实际上它起到了一个反效果,他在法律上正式承认了采地的合法性,他让转分封成了一种合法的被普遍接受的制度。于是整个法兰西的土地就被一张由大大小小的彩邑所组成的错综复杂的网络给彻底覆盖了。

国王只是这张网络的总结点,但实际上它只能控制与它直接相连的那几个大节点。至于网络末端的那些无数个小节点,他根本就看不见也摸不着。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例外规则,比如一个小附庸。如果跟着他的小领主一起去罗马参加皇帝的加冕典礼,那么他就能获得和国王的直接附庸一样的权利。再比如如果一个人是花钱从一个小领主手里买来的采邑,那么在小领主把钱还清之前就不能收回这块地。你看这些例外规则都在说一件事,采邑正在变得越来越像一种商品,一种可以交易、可以抵押、可以继承的不动产,他正在从一种政治性的赏赐,彻底的转变为一种经济性的财产。

当土地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彻底私有化和封建化之后,国王也就彻底失去了他控制国家的经济杠杆。那么除了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的变化,还有什么因素在加速这个帝国的瓦解呢?贵族们又是如何通过一项新的法律,把自己最后的一点义务也给甩得干干净净的。咱们讲到法兰西的社会和土地制度都已经彻底封建化了,国王被层层领主隔绝,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孤家寡人。但是理论上他还保留着一项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当国家面临战争时,他有权征召所有的臣民,为保卫国家而战,这项权利是王权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这道防线也即将被冲垮。

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七章“踩邑的另一变化”。这一章的核心又是一份条约,就是我们在第二十五章里提到的,那份由宽厚者路易的三个儿子在内战后签订的《摩尔森条约》,这份条约不仅让自由民可以选择领主,还包含了一项同样致命的条款。这个条款对贵族的军事义务做了一项重大的限制。它规定从此以后除了为了保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的保卫战之外,贵族们不再有义务必须跟随国王出征,或者为国王做别的事情。各位你们仔细品品这句话的分量,在查理曼的时代,国王就是最高军事统帅,国王说要打谁,不管是什么理由,是东征还是西讨,是开疆拓土还是平定内乱,所有的臣民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谁要敢不听号令,那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但是现在贵族们通过这份条约,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免责条款,他们对国王说,国王陛下,我们以后只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外国人打进来了,威胁到我们大家的家园,没问题,我们义不容辞,会跟着您一起上战场,这叫卫国战争。

但是如果是您自己为了您个人的野心,或者为了跟您兄弟抢地盘要去打仗,对不起,我没有义务在为您流血卖命了,我们去不去?得看我们自己的意愿,这一下子就把国王发动战争的权利给阉割了一大半。国王从一个可以主动出击的进攻型君主,变成了一个只能被动防御的防守型君主。贵族们为什么要提出这么一个条款呢?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原因,他们被打怕了。在冯特奈战役那场兄弟阋墙的血腥内战中,法兰克贵族的精华几乎被消耗殆尽,幸存下来的贵族们痛定思痛,他们意识到国王们的野心和贪婪,正在把整个贵族阶级推向灭绝的边缘,他们不愿意再成为王室内部权力斗争的炮灰。于是他们利用国王们急于结束内战,需要他们支持的这个机会,成功的把这项有限军事义务的条款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在我看来,这标志着法兰克贵族作为一个阶级,其政治意识已经高度成熟了,他们不再是国王的工具和棋子,而是懂得如何用法律和契约来保护自身利益的独立的政治力量。他们开始把国家利益保卫疆土和国王的私人利益,家族战争明确的分离开来,他们愿意为前者献身,但拒绝为后者陪葬,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他在国王和贵族之间建立起了一道防火墙,他从制度上限制了君主滥用军事权力的可能,这和那些已经灭亡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在那些国家,领袖的个人意志,就是国家的最高意志。领袖想发动一场战争,不管是侵略邻国,还是搞什么世界革命,整个国家的军队和人民都必须无条件的成为他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比如斯大林为了建立所谓的东方战线,悍然入侵芬兰和波兰。勃列日涅夫为了控制阿富汗,发动了一场长达10年的侵略战争。在这些战争中,无数的士兵为了领袖的野心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们没有权利去质疑这场战争的正义性,更没有权利拒绝参战。而法兰克的贵族们在1000多年前就已经用血的教训学会了对国王的战争野心,说不这项规定在后来的几百年里都得到了遵守,他成了欧洲封建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王想打仗,可以。但他必须先去说服那些大贵族们,让他们相信这场战争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如果他说服不了,他就只能带着自己的那点私人卫队去玩过家家了。好了,到现在为止,国王的权利已经被剥夺的差不多了,他失去了人民,失去了土地,现在又失去了随意发动战争的权利。他手里还剩下什么呢?还剩下那些名义上由他任命的重要官职,比如伯爵、公爵这些官职会不会也像采地一样,最终变成世袭的私产。历史的车轮即将碾过王权的最后一点残骸。

各位我们正在见证历史,一个强大的王朝正在我们眼前一步步的走向坟墓。现在棺材板上的最后一颗钉子即将被钉上,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八章“重要官职和采地的变化”。这一章的核心人物是宽厚者路易的儿子,那个外号叫秃头查理的国王,这位国王可以说是加洛林王朝衰亡的总加速师,他以一种令人惊叹的速度,把他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家底败得一干二净。他干了一件什么事?他在公元877年颁布了一项具有普遍性的法规,这项法规收集在敕令集里它的核心内容简单粗暴,就两条,

第一条,伯爵的职位应该由伯爵的儿子继承。

第二条,采邑也应该按照同样的精神处理。

各位你们听明白了吗?这不仅仅是承认了采邑的世袭,更要命的是他连官职也变成了世袭的,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咱们前面说了,采邑是土地是经济基础,官职,比如伯爵,那是国王在地方上的代理人,是国家的行政官员,是权力本身。在以前一个伯爵死了,国王可以重新任命一个新的伯爵,虽然实际上国王也经常会任命死去伯爵的儿子来接替,但这只是一个惯例,不是法律,国王始终保留着最终的任命权。但是秃头查理的这项法规,把这个惯例变成了法律,他从法律上确认了权力的私有化和世袭化。从此以后伯爵的儿子天然就是新伯爵。国王连名义上的任命权都没有了。伯爵这个职位不再是国家授予的公职,而是变成了伯爵家族的私有财产。这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孟德斯鸠说,以前在国王的审判会议里,负责审案的伯爵,率领自由民出征作战的伯爵,都变成了国王与自由民之间的中介。国王的权利又后退了一步。我得说孟德斯鸠老爷子在这里还是说的太客气了,这哪是后退了一步呢?这分明就是被一脚踹开了。你想想看,一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都是世袭的,这个地方跟一个独立的王国还有什么区别呢?国王的政令到了这里还会有用吗?伯爵还会把自己当成是国王的臣子吗?不会了。他只会把自己当成是自己这片土地的国王。不但如此,敕令还表明伯爵们除了有自己的职位,还有附属于这个职位的赏赐地和属于他们自己的附庸。当伯爵的职位变成了世袭之后,那么附属于这个职位的土地和那些附庸,也就自然而然的不再属于国王了,他们都成了伯爵家族的私产。

于是这些大伯爵大公爵们一个个都摇身一变成了国中之国的君主,他们的权利变得空前强大,而国王他被这些强大的封臣给团团包围了,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笼中之鸟。孟德斯鸠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加洛林王朝末期的惨状。他说这种情况就像后来嘉佩王朝初期一样,由于采邑的采邑大量增加,大领主们个个陷于绝望境地。这话有点绕,我来解释一下,就是说封建化的链条变得太长了。国王下面有大领主,大领主下面有中领主,中领主下面有小领主,小领主下面还有小小领主,一层压一层,到了最顶上的大领主,他虽然名义上很牛,但实际上他也控制不了最底层的那些人,整个国家都碎成了一地玻璃渣。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习俗,当时如果一个哥哥分地给他的弟弟,那弟弟就要向哥哥表示臣服。这样一来,本来是一家人,也变成了领主和附庸的关系。这种封建化的逻辑已经渗透到了社会和家庭的每一个角落。整个国家除了领主和附庸这两种关系之外,几乎已经不存在其他的政治关系了。那么当官职和采地都彻底变成了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私产之后,他们的性质又会发生怎样更精细的变化呢?关于继承权又会衍生出哪些新的稀奇古怪的规则呢?咱们讲到秃头查理一纸敕令,把官职和采地都变成了世袭的,这等于是在法律上宣告了中央王权的死亡。

现在整个法兰西都成了一个由大大小小的世袭领地组成的拼装玩具。那么这些领地到底该怎么继承呢?是像以前一样,兄弟们平分,还是有新的规矩呢。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二十九章“秃头查理当政后踩邑的性质”。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揭示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是如何诞生的?这个原则就是长子继承权。在讲之前,孟德斯鸠先给我们做了一个有趣的跨国比较,他引用了《产地概要》的记载说,在秃头查理死后100多年,也就是11世纪初,德意志地区的皇帝康拉德二世在位时,他们那儿的采邑还不能传给孙子,只能传给儿子,而且具体传给哪个儿子,还得由领主来挑选,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封建化的进程上,法兰西比德意志要走得快得多,也走得彻底的多。当德意志人还在为子承父业,还是领主指定而纠结的时候,法兰西人已经开始琢磨更高级的问题了。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非常精妙的观点,他说加洛林王朝的王位继承是世袭和选任相结合的,而这种处理王位继承的精神被原封不动的应用到了采邑的继承上。于是采邑的继承也变成了既是遴选的,又是世袭的,这是什么意思?说他是世袭的,是因为一个采邑必须有老领主的儿子们来继承,外人是没份的,说他是遴选的,是因为具体由哪个儿子来继承,或者说怎么分,这里面就有了操作空间,而正是在这个操作空间里,“长子继承权”这个怪物慢慢的就浮出了水面。

为什么会出现长子继承权呢?孟德斯鸠在后面的章节里会详细解释,但在这里我们可以先简单的理解一下,你想想看,一块采邑它不仅仅是一份财产,它更是一份军事义务。这块地有责任在领主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如果按照法兰克人的老传统兄弟们平分家产,这块彩邑要是被分成四五份,每一份都太小了,根本就养不起一个合格的骑士了。这不就把这块采邑的军事功能给废了吗?所以为了保证采邑能够完整的继续履行他的军事义务,最理性的选择就是不分割或者只进行象征性的分割,让一个儿子通常是长子来继承主要的产地和附带的军事义务。而其他的弟弟们要么就去依附哥哥,要么就自己出去闯荡,比如去当神父或者去参加十字军。你看长子继承权的出现不是因为什么伦理道德,不是因为偏爱老大,它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军事和经济需要下的产物,它是封建制度为了维持自身运转而自发演化出来的一套规则。

孟德斯鸠还提到到了他引用的那本《采集概要》的作者,也就是12世纪腓特烈一世皇帝在位的时候,领主在采邑继承上的那种遴选权已经不存在了,继承规则已经变得非常刚性,这说明采邑的私有产权属性在不断的增强领主,也就是上级地主对这块土地的干预能力在不断的减弱,而采邑所有者也就是下级地主对自己这份财产的支配能力在不断的增强。

那么这个封建化的进程为什么在法兰西会比在德意志快那么多。刚才我们看到了长子继承权的萌芽,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继续他的法德对比研究,来给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同样是查理曼的后代法兰西这边烂的那么快那么彻底。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继续引用《采地概要》的记载,他说康拉德皇帝去罗马的时候,手下人求他颁布法令,让采邑不仅能传给儿子,还能传给孙子,兄弟死了没后代,其他兄弟也能继承,皇帝都答应了。然后他又引用该书的另一段话说,古代法学家一贯主张采邑的旁系传承以同父同母的兄弟为限,到了现代旁系传承已经扩大到七等亲。这些看似枯燥的法律条文背后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采邑的家族化和财产化程度在不断的加深,他正在从一份个人的赏赐变成一份可以由整个大家族共同继承的家族信托,但是孟德斯鸠马上笔锋一转回到了法兰西,他说只要读一读法国史,你就会明白产地世袭和永久化的制度,在法国确立的比德国早得多。

当十一世纪初的德国人还在能不能传给孙子这种问题,而请愿的时候,早在100多年前,也就是10世纪初,法兰西的天真汉查理就已经连跟非王族的竞争对手争夺王位的实力都没有了。最后到了于格加佩的时代,也就是公元987年执政的加洛林王室已经被剥夺了所有的王家庄园,穷的连个朝廷都养不起了。王冠,最终只能落入到那个实力最强大的附庸,也就是于格加配的手里,为什么会差这么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法兰西王权的自由落体式崩溃呢?孟德斯就给出了几个可能的解释。

第一个解释,有点性格决定命运的意思。他说秃头查理这个人性格 懦弱,所以他把法兰西国家也搞得虚弱不堪。而他的兄弟日耳曼人路易,性格就比较刚强,所以德意志那边的王权就保持的比较久。这个解释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完全归结于君主的个人性格,显然是不够的。

于是孟德斯鸠又给出了第二个更深层次的解释,这个解释有点民族性的味道。他说或许由于日耳曼尼亚民族秉性冷漠,甚至可以说精神凝滞,所以在抗拒事物的发展走向方面,他们强于法兰西民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德国人比较一根筋,比较死板,思想不活跃,所以对于采邑世袭化这种新生事物,他们接受起来比较慢,而法国人脑子活,喜欢赶时髦,所以封建化这个大潮一来他们就立刻随波逐流了。这个解释就有点玄学了,但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孟德斯鸠的一种观察视角。

最后他给出了第三个也是,在我看来最靠谱的一个解释,那就是外部环境的不同。他说法兰西王国遭到了诺曼人和撒拉逊人两面夹击式的毁灭性的蹂躏,整个国家几乎被打烂了。而德意志情况要好得多,它没有那么多富裕的城市和漫长的海岸线,可供海盗抢劫,它有更多的沼泽和森林作为天然的屏障。所以法兰西的国王们天天都生活在亡国灭种的恐惧之中,为了抵抗侵略,他们不得不更加依赖那些手握兵权的附庸,他们只能不断的向贵族们让渡权利和土地来换取他们廉价的军事保护,这就大大加速了王权的衰落和封建化的进程。而德意志的皇帝们他们没有那么大的外部压力,所以他们就不需要那么依赖附庸,他们腰杆儿自然也就更硬一些。孟德斯鸠还补充了一句,他说德意志的皇帝如果不是因为非得跑到罗马去接受加冕,并且常年在意大利打仗,消耗了大量的国力,他们采邑的初始性质本来可以保持的更久。这个观点非常深刻。他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演变,不仅仅取决于其内部因素,更深刻的受到其所处的地缘政治,环境的影响。法兰西的快速封建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在极端不安全的环境下,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采取的去中心化的生存策略。

好了,现在加洛林王朝在法兰西的统治已经名存实亡了。那么在德意志那边这个王朝又是如何失去皇帝更尊贵的头衔的呢?咱们聊到由于外部环境的差异,德意志的王权比法兰西要坚挺一些,但是坚挺不代表就不会倒。加洛林家族的气数,看来是真的进了。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三十一章“帝国何以摆脱了查理曼王室”?这一章讲的是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的转移。咱们先来理一下这个复杂的家族关系,查理曼死后,帝国由他儿子宽厚者路易继承,宽厚者路易死后,帝国被他的三个儿子在一场血腥的内战后,用《凡尔登条约》一分为三,大儿子罗泰尔分到了中间那一份,从今天的荷兰一直延伸到意大利北部,并且继承了皇帝的头衔。二儿子日耳曼人路易分到了东边的部分,也就是后来德意志的核心区域成了东法兰克国王,小儿子秃头查理分到了西边的部分,也就是后来法兰西的核心区域成了西法兰克国王。

一开始皇帝这个头衔还在大儿子罗泰尔这一支系里传,但这一支人丁不旺,很快就绝世了。于是皇帝的头衔就在西法兰克和东法兰克这两个支系里,来回传递,谁的拳头硬谁就能抢到。到了公元912年,东法兰克这边加洛林家族的最后一个国王也死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指示。这个时候德意志的贵族们面临一个选择,他们是应该从西法兰克那边,也就是秃头查理的后代里。再请一位加洛林家族的亲戚过来当国王,还是说干脆就从咱们德意志自己的公爵里选一个新的国王,他们选择了后者,他们选举了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来当他们的新国王。这个选择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从此以后在德意志的土地上,加洛林家族的统治彻底终结了。孟德斯就在这里说了一句非常刻薄的话,他说统治着法国的支系想要争夺乡村已经相当吃力,更谈不上争夺整个帝国了。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西法兰克法国这边秃头查理的后代们,自己国内都快被那些大诸侯给架空了,连自己的地盘都快保不住了,哪有实力和脸面去争夺皇帝的头衔呢?

德意志的贵族们也不是傻子。他们一看你们法国那边的亲戚自己都混成那副熊样了,我们请你过来当皇帝,你能罩得住我们吗?你能带领我们去抵抗东边马扎尔人的入侵吗?显然不能,那我们还不如就在我们自己这几个能打的公爵里选一个当老大算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务实也非常理性的政治选择,它说明到了这个时候,所谓的血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已经变得一文不值了。贵族们选择国王唯一的标准能力,谁能保护我们?谁能带领我们打胜仗,我们就选谁。这就好比一个黑社会社团,老大的家族已经没人了,那剩下的几个堂主是会从外面请一个老大的远房,亲戚来当新老大,还是会就在他们几个最能打的堂主里选一个出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外交事件,西法兰克的国王,天真汉查理和德意志的新国王亨利一世康拉德的继任者,在莱茵河中间的一条船上签了一个《波恩条约》,这个签约的地点就很有讲究。在河中间谁也不用去谁的地盘,表示双方地位平等。更有意思的是条约里查理自称西法兰西国王,而亨利自称东法兰西国王。这个称呼可以说是充满了外交智慧。天真汉查理通过这个称呼巧妙地回避了一个尴尬的事实,那他是在跟一个篡位者签约,他只承认亨利是东法兰西的国王,而不承认他是皇帝。这样一来他就保住了自己作为查理曼直系后裔的那点可怜的法统、尊严。而亨利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他反正已经拿到了实际的王位,对于虚头巴脑的皇帝头衔暂时也不那么在乎。所以你看加洛林帝国就以这样一种看似和平实则无奈的方式,正式的在法理上也宣告了分裂。查理曼的后代丢掉了帝国东部的江山,也丢掉了那顶象征着罗马继承人的皇冠。

咱们再把目光转回到西边,在德意志的亲戚被选举下台之后,留在法兰西的这一支又能再撑多久呢?最终将取而代之的于格加佩。他又是如何完成最后的一击的呢?各位历史的车轮终于要碾过加洛林王朝在法兰西的最后一点痕迹了。一个统治了近250年的伟大王朝即将谢幕,而一个新的将统治法兰西800年的王朝即将在废墟上冉冉升起,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第三十二章“法兰西王冠何以传道于格加佩家族”?这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总结一下,为什么加洛林王朝在法兰西最终会完蛋?他认为根本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我们前面已经反复讲过了,那就是采邑世袭制的确立和采邑的普遍出现。这个过程最终导致了封建政府的形成。这个封建政府是个什么样子?孟德斯鸠描绘了。一幅非常生动的画面。过去国王拥有不计其数的附庸,如今剩下的寥寥无几,国王的直接管辖权丧失殆尽,仅剩的些许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还要经过他人权利的层层关口,国王的旨意尚未传到执行者那里,就已经半途中只或半途而废。这不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吗?国王成了一个被彻底架空的空头元首。他手下那几个名义上的直接附庸,也就是那些大公爵大伯爵们一个个都成了土皇帝。他们不但不听国王的号令,甚至还敢带着自己的附庸,反过来跟国王对着干。

第二个原因就更直接,更致命了。那国王破产了。国王失去自己的庄园之后,只剩下兰斯和拉昂等城市,他手里已经没有任何直属的经济来源了,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国王,一个既没权又没钱的国王,他的下场会是什么?孟德斯鸠用了一个极其精妙的比喻,树枝伸得太远,树顶就干枯了,整个国家的权力和财富都像养分一样,被那些盘根错节的树枝封建领主给吸干了,而国王这个树顶自然也就只能枯萎死掉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冠这个象征着最高权力的东西,他最终会落到谁的手里呢?答案是唯一的,谁的拳头最大,谁的实力最强,王冠就归谁。而当时法兰西实力最强的附庸就是于格加配于格加配加足,连续几代人都是法兰西公爵他们的领地,以巴黎和奥尔良为中心,控制着塞纳河和卢瓦尔河流域最富庶的地区。

而恰恰在这个时候,诺曼人也就是维京海盗正在疯狂的沿着这两条河向法兰西的腹地进攻。而那个可怜的加洛林王朝的末代国王,他躲在拉昂那个小地方瑟瑟发抖,根本无力组织任何有效的抵抗。这个时候是谁站了出来扛起了保家卫国的大旗呢?是于格加配,他坐镇巴黎,组织军队成功的抵挡住了诺曼人的疯狂进攻,他成了整个北法兰西的保护神。孟德斯鸠说控制着这两座城市的是于格加佩,他手中握有王国残存领土的钥匙,能够捍卫王冠的唯有他一人,王冠于是就授给了他。在我看来这个过程和当年丕平取代莫洛温王朝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又有本质的不同。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因为旧的王室已经无力再承担保卫国家的责任,而他们作为实力最强的权臣,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最终也就顺理成章的拿走了王冠。但不同之处在于丕平国王,更多的是一次名号的统一,国家的治理结构没有太大变化,而于格加佩当国王则是一次真正的权利重组,他把国王这个虚名和他自己所拥有的那片最强大的产地结合在了一起。从此法兰西的王权有了一个稳固的属于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基地。法兰西的国王终于不再是到处流浪的乞丐国王了,他有了一个自己的根据地,后来的法兰西国王们就是以这片法兰西岛为核心,通过几百年的蚕食联姻和战争,一步一步的把那些分裂出去的封建领地重新统一起来的。所以加配的登基不是法兰西分裂的终点,而是法兰西重新走向统一的起点。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结尾又做了一次精彩的法的对比。他说帝国德意志脱离查理曼家族的时候,采邑世袭制还只是王室的一种让步,所以皇位,这个被视为大采邑的东西,也保留了选举的传统。而法兰西摆脱查理曼家族的时候,采邑已经名实相符的变成了世袭的。所以王冠这个大采邑也跟着变成了世袭的。这个对比非常深刻,它揭示了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继承方式,与其最基本的财产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同构关系。

好了,一个旧时代结束了,一个新时代开始了。那么采邑的永久化贯穿了我们整个讨论的核心事件,除了导致了改朝换代之外,还给法国的法律和习俗带来了哪些具体而深远的影响呢?咱们前面二十三章都在讲一个故事,采邑是如何从一份临时的赏赐一步步变成永久的世袭的私产的,这个过程最终导致了加洛林王朝的覆灭和加佩王朝的兴起。那么这个深刻的变化除了在政治上改朝换代之外,在法律社会和习俗层面还带来了哪些具体的后果呢?咱们现在就用最后两章,第三十三章和第三十四章来做一个全面的总结。首先咱们来看第三十三章“采邑永久化的若干后果”。孟德斯鸠在这里给我们列出了一大堆由采邑永久化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后果就是长子继承权的确立。咱们在前面已经稍微提到了,在更早的莫洛温王朝根本没有长子继承权这回事。国王死了,王国有几个儿子平分?老百姓的自由地也是由儿子们平分,但是到了采地变成世袭之后,这个老传统就玩不下去了。为什么?因为采地附带着军事义务,一块彩地就得提供一个骑士。你要是把这块地分成好几份,谁来承担这个义务呢?或者说分割后的那点小地根本就养不起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了。所以为了保证采地的军事功能不被削弱。最合理的办法就是让一个人来完整的继承它。这个人通常就是长子,于是封建法就战胜了政治法和公民法。一种基于军事和财产考虑的新规则,取代了基于血缘亲情的旧习俗。在我看来,长子继承权的出现是欧洲历史和中国历史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水岭。在中国长期实行的是诸子均分制,除了皇位,这种制度的好处是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豪门大族的无限膨胀,增强了社会的流动性,但它的坏处是它使得任何一个家族的财富和地位都很难得到长期的稳定的积累。富不过三代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而在欧洲长子继承制确保了贵族家族的地产和头衔能够完整的代代相传,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稳定的世袭的贵族阶层,这个阶层在后来的几百年里成了对抗王权,争取自由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没有长子继承制,就没有欧洲稳固的封建贵族,也就没有后来的大宪章和议会政治。

第二个后果是出现了一大堆新的封建税。你想想看,采邑变成了世袭的领主,国王就失去了随意处置这块土地的权利,这对他来说是个损失。怎么弥补这个损失呢?就从继承环节上收钱,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叫补偿税的东西。老福永死了,他儿子要继承彩地,就得先给领主交一笔钱作为补偿。一开始不管是儿子继承还是旁系亲属继承都得交。后来慢慢的变成只有在没有直系子嗣,由旁系亲属继承的时候才需要交。后来采地不仅可以继承,还可以买卖转让了,于是又出现了一种叫采邑财产购买税的东西。你把你的采邑卖给了一个外人,这个买家就得向领主交一笔相当于地价一定比例的税。你看这些五花八门的税种,本质上都是领主在产权流失之后,为了挽回一点经济损失而想出来的办法,他们标志着领主和附庸之间的关系,正在从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向一种更加纯粹的经济上的地租关系转变。

第三个后果是女儿也可以继承产地。一开始产地是绝对不能由女儿继承的,因为女人不能当兵打仗,无法履行采邑的军事义务。但是当采邑永久化并且设立了补偿税之后,领主们的想法就变了。他们发现把采邑给女儿,对他们来说更有利可图。为什么?因为女儿迟早要嫁人,她嫁了人,她的丈夫就成了这块采邑的新主人。那这个新主人就得像新附庸一样,给领主交一笔补偿税。你看又是经济利益战胜了军事传统。为了多收一份税,领主们也乐于接受女性继承人了,这在客观上大大提高了欧洲女性的财产地位。像后来那些拥有大片领地的女王女公爵,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个后果是出现了一种叫幼年贵族监护权的奇特制度。在采邑只能拥有一生的时候,领主是不会把地分给一个未成年人的,因为小孩不能打仗;但是当采邑变成世袭之后,就难免会出现老领主死了,留下一个未成年的继承人的情况,这个时候怎么办?领主就会暂时的把这块采邑收归自己管理,他会替这个小贵族履行军事义务,同时也把这块地上的收入装进自己的口袋,直到这个小贵族成年,能够自己披甲上阵了,再把采邑还给他,制度叫监护权。但它和我们今天理解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监护权完全是两码事。它本质上是领主利用空窗期为自己牟利的一种手段。

第五个后果是臣服礼的出现和规范化。在采地还能随时收回的时代,附庸向领主效忠。于是很简单,可能就是在一个权杖面前宣个誓就完事了。但是当采邑变成世世代代的财产之后,这个效忠仪式就变得极其重要和复杂了,它成了一种庄严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约仪式。领主和附庸,双方都要通过这个仪式来确认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这个契约将约束他们双方的子子孙孙,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后来在电影里经常看到的那种非常复杂的臣服礼,附庸单膝跪地,把自己的双手放进领主的掌心,宣誓效忠,然后亲吻领主,这一整套繁琐的仪式,都是为了把这个封建契约深深的刻印在每个人的脑子里。

好了,产地永久化带来了这么多五花八门的后果。那么在法律的具体条文上,它又是如何彻底改变了法国的民法体系的我们终于来到了论法的精神第三十一卷的最后一章,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也是一个新法律世界的开端。咱们现在就来解读这最后一章第三十四章“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做一个最后的总结,他要告诉我们:

第一个变化是当采邑这个原本属于政治法范畴的东西,彻底变成了世袭的私产之后,他是如何反过来把整个公民法体系都给封建化了的。孟德斯就说,在采邑可以随时撤销的时候,它和民法的关系不大,但是当它可以继承赠与出售之后,它就既适用政治法,也是用公民法了。作为应该履行军事义务的主体,它适用政治法,作为一种可以交易的商业财产,它适用公民法。于是一套全新的围绕着采邑这种特殊财产的民法规则,就产生了第一个变化是继承法。法国的民法里有一条非常古老的规则,叫做遗产不上传。一个人的遗产只能由他的晚辈、儿子、孙子或者平辈兄弟来继承,不能由他的长辈父亲、祖父来继承。这个规则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它的根源就在于采邑。你想想看采邑的核心义务是服兵役,如果让一个人的爷爷或者叔公来继承他的采地,这些老头子还能上战场打仗吗?显然不能,他们肯定不是领主想要的那种好附庸。所以为了保证采邑的军事功能,法律就规定了遗产只能往下传,不能往上传。这条原本只适用于采邑的特殊规则,后来慢慢的就扩大到了所有的财产继承领域,成了法国继承法的一条基本原则。

第二个变化是婚姻法当踩邑可以由女儿继承之后,领主们就开始关心起附庸家女儿的婚事了。为什么?因为这个女儿要是嫁给了一个穷光蛋,或者嫁给了一个敌对家族的人,这块采邑的军事义务不就没人履行,或者干脆变成敌人的力量了吗?于是领主们就要求,凡是将来有可能继承采地的贵族女子,她们的婚事必须经过领主的同意,这样一来,贵族们的婚约就不再是一份简单的关于两个人感情的约定了,它变成了一份封建条款和民事条款相结合的复杂的法律文件。在这份婚约里,不仅要规定彩礼价格,更重要的是要规定他们将来生下的孩子将如何继承采邑,如何承担采邑的义务?孟德斯鸠说,最初只有贵族才享有这种通过婚约来提前安排未来遗产的自由。因为只有他们的财产才和这种封建义务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第三个变化是关于家族财产赎回权。赎回权利是法国古代法理一个非常独特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家族的成员,把一份属于家族的祖产卖给了一个外人。那么在一定期限内,这个家族的其他亲属有权按照同样的价格把这份财产再给赎回来。这个制度的根源是什么?孟德斯鸠认为,它也是建立在采地永久化的基础之上的一份采邑被看作是整个家族的共同财产,是家族荣誉和地位的根基。任何一个成员都不能随意的把它处置给外人,损害整个家族的利益。所以你看无论是继承法、婚姻法还是财产权法,这些最基本的民法领域都深深的烙上了封建的印记。

采邑制度就像一个强大的基因,它不仅重塑了法兰西的政治结构,更重塑了他的整个法律思想和民事规则。孟德斯鸠在全书的结尾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意大利关于采邑,我的论述止于大多数作者开始论述的那个时代。这句话充满了无尽的感慨。他告诉我们他所做的只是一个探员的工作,他把封建法的源头追溯到了那个最黑暗最混乱的时代。而当封建法在意大利的法学家手里被整理成一部成熟的体系化的采集概要的时候,那已经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了。

而我们今天的解读也就到此为止。我们跟随着孟德斯鸠的脚步,完整的见证了一个中央集权的王国,是如何一步步的瓦解成一个封建的分权国家。这个过程充满了暴力、阴谋和背叛,但也孕育了契约精神,长子继承权和贵族自由的种子,这是一个旧世界的死亡,也是一个新世界的诞生。而理解了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诞生过程,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欧洲,什么是现代西方文明的源头。

好了,各位思想的同路人,咱们论法的精神第三十一卷的解读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这真是一段漫长而烧脑的旅程。我们看到了权力的腐化,制度的崩溃,以及新秩序在废墟上的缓慢重建,希望这一系列的解读能让你对封建主义、对产权、对自由有一些全新的更深刻的思考。到这里我们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全书的解读全部结束了。我们一起走完了这场漫长而又艰苦卓绝的法律考古之旅。我们看到了一个强大的法兰克王朝是如何?因为国王的懒惰,贵族的贪婪以及一系列看似微小的制度变迁,一步步的被架空被掏空,最终走向覆灭的。我们更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基于土地契约和权力制衡的封建秩序,是如何从这片混乱的废墟之上艰难的生长出来的,至此我们长达60多个小时,分为6个部分的论法的精神深度解读系列,也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请允许我再次向所有坚持看到这里的朋友们表达我最深的敬意。你们是真正的思想的勇士。

我们一起攀登了这座人类思想史上的巍峨高峰。我相信站在这座山顶上,我们再回头看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时,我们的眼光一定会变的更加的清醒,更加的深刻,也更加的审慎。

现在让我们退后一步,回望我们走过的这条漫漫长路,回望孟德斯鸠这位伟大的先行者,他到底为我们留下了什么?他为我们留下的是一套至今依然无人能超越的,用来分析和理解人类社会的宏大理论框架,他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它的灵魂就存在于他与政体、地理、气候、商业、宗教、历史、习俗和风尚之间那种复杂而又精妙的互动关系之中。他为我们留下的是一盏照亮了现代政治文明道路的明灯。

三权分立,他以天才般的洞察力,揭示了以权力制止权力这个永恒的真理。这个思想不仅塑造了美国的宪法,更成为了所有追求自由反抗专制的民族最宝贵的思想武器。他为我们留下的是一种充满了审慎、谦卑和现实感的立法精神。他警告我们要警惕一切,试图用一个理性的完美的蓝图来改造复杂社会的致命的自负。他告诉我们最好的制度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演化出来的。最好的改革不是疾风暴雨的革命,而是小心翼翼地尊重传统的渐进改良,最重要的他为我们留下的是一种对自由的深刻而又执着的爱,这种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放纵,而是一种源于内心安全感的平静,是一种在公正的法律之下,每个人都能有尊严的可预期的去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孟德斯鸠这位生活在200多年前的法国贵族,他用他一生的心血,为我们也为他之后的几代人点燃了理性的火炬。他没有能够亲眼看到他所播下的思想种子,在美国和法国结出怎样波澜壮阔的果实。他在《论法的精神》出版7年后就与世长辞了。据说在他弥留之际,有耶稣会的教士,想让他修改书中,那些可能会冒犯教会的段落,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回答说,我甘愿为我的信仰而死,但绝不愿为耶稣会而死。这就是一位伟大思想家的风骨,他忠于真理,忠于自己的良知,胜过忠于任何世俗的权力和组织。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比孟德斯鸠的时代更复杂,也更充满挑战的世界。我们看到了自由的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也看到了专制的幽灵正在以各种新的更隐蔽更具迷惑性的形式卷土重来。我们看到了全球化和技术进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也看到了贫富的差距在不断的拉大,社会的撕裂在日益的加深。我们看到了人们对个人权利的意识空前觉醒,但也看到了民粹主义的浪潮正在用人民的名义去侵蚀法治的根基。在这样一种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时代,重读孟德斯鸠就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因为他就像一个站在历史长河岸边的睿智的老人,他用他那穿越时空的目光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自由是多么的脆弱,不要忘记权力是多么的危险,不要忘记我们为了走到今天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我知道只要人类还向往着一个更公正、更自由、更繁荣的世界,只要我们还没有放弃,用理性去战胜愚昧,用勇气去对抗暴政的努力。

那么孟德斯鸠的思想这盏在200多年前点燃的明灯就永远不会熄灭,他将继续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思想同路人长久以来的支持和陪伴。我们关于论法的精神的系列到这里就正式结束了。但我们的思想之旅永远不会结束。如果你喜欢我的内容,请一定不要忘记订阅点赞和分享,让我们一起继续在这条孤独而又光荣的道路上探索下去。我们下个系列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