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论法的精神》:宗教和贸易的力量,权力与自由的关系(21-25卷)

摘自“老米文渊阁”YouTube 2026年2月7日

各位思想的同路人,欢迎回到我的频道,今天我们继续解读《论法的精神》第四部分,在过去的几十个小时里,我们已经跟随孟德斯鸠完成了三段波澜壮阔的思想远征,把国家这么庞大的机器从里到外拆解了个遍。

在第一部分我们潜入了国家的精神内核,解剖了弹劾君主专制这三种政体的灵魂,看到了驱动他们的美德、荣誉和畏惧这三种不同的燃料,以及他们是如何孵化并最终导致国家走向自我毁灭的。

在第二部分我们把视线转向了国家的物理世界,探讨了它的硬件防御,限制刑法、财政和气候,我们见证了孟德斯鸠思想的最高光时刻,三权分立理论的诞生。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以权力制止权力,也看到了公民的自由是如何被那些定义模糊的罪名,比如大逆罪一步步的侵蚀和吞噬的。

在刚刚结束的第三部分,我们更是直面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沉重的话题,奴役与贸易。我们私下的那些为奴役辩护的所有虚伪面具,看到了无论是战争债务还是所谓的自然原因,都无法为这种反人性的制度提供任何合法的借口。我们也看到了贸易这种看似唯利是图的活动是如何在客观上促进了和平,软化了习俗,并最终为自由的生长提供了土壤。可以说我们已经把一个国家的精神躯体和经济命脉都给检查了一遍。但是朋友们,还有一个领域它比政治更深刻,比法律更古老,比金钱更具力量,他看不见摸不着,但他却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思想行为和命运。这个领域是——宗教。

今天我们将开启论法的精神第四部分第二十一卷到第二十五卷的深度解读。在这一部分,孟德斯鸠将把他的手术刀对准一个塑造了人类几千年历史的、最强大的精神力量,这又将是一场怎样波澜壮阔的思想图景呢?我在这里先给大家掀开这幅神圣画卷的一角,首先我们将跟随孟德斯鸠的脚步进行一次世界贸易史的巡礼,从古罗马的衰落到蛮族的兴起,再到大航海时代的来临,贸易的中心是如何在世界地图上不断的迁移的呢?每一次的商业革命又是如何深刻地改变了世界的政治格局和人类的命运的呢?

紧接着我们将深入探讨一个在今天依然至关重要的话题——货币。我们将详细的考察罗马人是如何通过操纵货币的成色来进行隐蔽的掠夺的,以及在现代金融体系下,公债这个看似高明的发明,它和国家的信用以及我们每个人的财富又有着怎样生死攸关的联系?然后我们将正式进入第四部分的核心宗教与法律。我们将看到不同的宗教,比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他们是如何与不同的政体和法律相互适应的。宗教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制约专制权力的积极力量。又在什么情况下会变成压迫和不宽容的源头?最后我们将探讨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宗教宽容。一个国家应该如何对待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应该确立一个国教来统一思想,还是应该允许各种信仰自由的竞争和共存?

孟德斯鸠这位天主教国家的贵族,他又是如何为宗教宽容这个在当时看来极其超前的理念进行辩护的呢?所有这些关于历史、金融、信仰和自由的深刻的追问,都将在我们的第四部分中一一展开,那将是一场跨越了世俗与神圣,穿越了历史与现实的更加宏大的思想盛宴。我还是要再次重申我们这个系列总共分为6个部分,总时长将超过60个小时。我们承诺为了表达对孟德斯鸠这位思想巨人的无上敬意,我们将一章一节的严格按照原著的脉络,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用我们身边鲜活的甚至是血淋淋的例子去印证他那些看似遥远的理论,我们不回避他的时代局限性,但我们更要发掘出那些穿越了数百年时空,至今依然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永恒智慧。因为我们相信,只有当我们真正理解了那些塑造我们文明的深沉力量,我才能更清醒的看懂我们身处的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

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从贸易这个古老的话题开始进入《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一卷的解读。第二十一卷一个核心中的核心话题就是贸易。你可能觉得,贸易不就是买卖东西吗?钱货两清多简单,但我要告诉你,你错了。在孟德斯鸠或者在我看来,贸易的背后是自由的呼吸,是文明的脉搏,是帝国的兴衰,甚至是人性的密码,它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要刺激要致命。

咱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命运,它的贫富,它的强弱真的就是天注定的吗?是不是有些地方就活该穷,有些地方就活该富?你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命吗?孟德斯鸠在这一卷的第一章标题叫“若干总体看法”。你似乎也给了我们一个类似的答案,他一上来就说贸易这东西虽然变幻莫测,但有时候因为地理、气候这些物质原因,它会变得跟铁律一样固定不变。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宿命论的味道呢?他举了个例子,印度他说从古罗马时代到他写书的18世纪,欧洲人跟印度做生意模式从没变过,就是拉着一船船的真金白银过去,换回一船船的香料,纺织品,钱有去无回。为什么?孟德斯鸠解释说,是大自然决定的。印度人天生就需求简单,他们那旮旯气候热,随便裹块布就能出门,宗教又不让他们吃咱们爱吃的牛排大餐,所以他们对欧洲的玩意儿根本不感冒。他们唯一需要的就是黄金白银这种硬通货,一种价值的符号。所以欧洲人只能用钱换他们的商品,这听起来是不是天衣无缝呢?逻辑闭环了。印度有一个天然的财富吞金兽,他的贸易模式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这样,你看这不就是命吗?

但等一下,你真觉得这事儿就这么简单,一个民族的需求真的能几千年不变,像被刻在基因里一样吗?如果真是这样,人类还谈什么发展?谈什么进步?咱们直接躺平怨老天爷就完事儿了。我告诉你,这背后藏着一个巨大的骗局,一个用自然和天性来掩盖的关于制度和自由的惊天秘密。你仔细想想孟德斯鸠描述的印度那种静态的几乎停滞的社会,真的是自然的产物吗?我认为根本不是!那是一种被僵化的社会结构和压抑性的制度长期塑造出来的结果。

咱们都知道古印度有种姓制度,一个人的身份职业从出生那一刻就被锁死了,几代人都别想翻身。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你告诉我创新的动力在哪里呢?个人奋斗的意义是什么?一个首陀螺,就算他有爱因斯坦的脑子,有乔布斯的创意,他能去开办一家挑战婆罗门权威的企业吗?他的需求从一开始就被制度牢牢的定死了。他被告知你这辈子的任务就是安分守己,别胡思乱想。所以印度人不需要欧洲的商品,不是他们天生没欲望,而是社会结构,那个制度阉割了他们产生性欲望的能力,他们缺乏一个动态的允许社会流动的市场环境。财富的积累,不是通过满足更多人的需求,而是通过维护自己固有的等级地位。在这样的地方,黄金白银当然就成了最终的追求,因为它不是用来投资再生产的资本,而是用来储存和炫耀的价值符号。

这让我想起了那些已经消失的国家,就拿苏联举例,苏联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流油,按孟德斯鸠的自然论,他应该富的不行才对。可结果呢普通老百姓连买条像样的裤子,买块好点的香皂都得排长队,为什么?是苏联人民天生就不需要这些东西吗?当然不是!是因为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不是由千千万万消费者的需求决定的,而是由莫斯科办公室里那几个官僚拍脑袋决定的。他们认为国家需要的是坦克,是卫星,而不是什么劳什子的牛仔裤和口红。于是整个国家的资源都被导向了重工业和军事工业,人民的真实需求被无情的压制和扭曲了。你看这和孟德斯鸠笔下的印度何其相似,一个是因为僵化的种姓制度,一个是因为僵化的计划经济。他们都用一种非市场的强制性的力量,规定了人民应该需要什么,最终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停滞和贫困,这不是自然,这是赤裸裸的人祸。所以当孟德斯鸠说印度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这样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种悲哀。这恰恰说明一个缺乏自由市场和个人选择权的社会,他会陷入怎样一种可怕的历史循环里?贸易的模式之所以固定不变,不是因为地理,而是因为枷锁。

说到枷锁,这事儿在咱们中国古代史上那可真是太常见了。汉武帝搞盐铁专卖,国家垄断了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你以为老百姓是不需要更便宜的盐和更好用的铁器吗?是国家不让你有别的选择,明清两代搞海禁,片板不得下海;你以为沿海的居民是不想扬帆远航,去做生意赚钱吗?不是,是皇帝怕你跟外面的人接触多了,心就野了,不好管了。这种重农抑商的国策,本质上就是把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内循环的、静态的、安于现状的大印度统治者最希望看到的就是老百姓安安分分的在土地上刨食,别有太多非分之想。至于贸易带来的财富和活力,那玩意太危险,会冲击稳定。

所以你看第一章孟德斯鸠抛出的这个自然决定论其实是个引子,他看似在解释一种经济现象,实际上却触及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一个社会的经济模式到底是天生的还是人造的呢?我的答案很明确,制度永远大于地理,自由永远比黄金更宝贵。那么如果说印度的情况是制度僵化的结果,那非洲呢?在那个时代的欧洲人眼里,非洲大陆充满了神秘和野蛮,他们的情况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同样的问题吗?还有更离奇的原因?孟德斯鸠在第二章里给出了他的看法。

好了,朋友们,咱们刚才聊了印度那个看似被自然锁定了贸易模式的地方,我说了,那不是天命,而是人祸,是僵化制度的锅。现在咱们跟着孟德斯鸠的思路,把目光从亚洲转向非洲。咱们来解读第二章,标题是“非洲民族”。这一章的篇幅很短,但信息量巨大,而且充满了那个时代欧洲人特有的傲慢与偏见。孟德斯鸠说,非洲沿海的民族大多都是野蛮人和未开化的人,为啥?他给出的理由是地理环境太差了,好多小国家被大片的沙漠戈壁隔开,老死不相往来。所以他们既没有工业,也没有手艺,但是他们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贵金属特别多,金子俯拾皆是,跟捡石头一样容易。于是乎所有文明民族都跑去跟他们做生意,用一些在欧洲人看来毫无价值的东西,比如玻璃珠子,廉价布料去换取他们手里的黄金,非洲人还觉得占了天大的便宜,乐呵呵的就把黄金交出去了。这个场景是不是听着特耳熟呢?就像一个城里人拿着一个塑料玩具去骗乡下小孩手里的传家宝。孟德斯鸠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这种不平等交易的沾沾自喜,认为这是文明对野蛮的胜利。但是咱们得往深了想,这真的是非洲人的蠢和欧洲人的精,这么简单吗?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经济学和人性逻辑呢?

首先,咱们得破除一个误区,就是价值的来源,一个东西的价值是它本身固有的吗?一块黄金它的价值就是刻在园子里的吗?当然不是,我认为价值从来都是主观的,一个东西对你有没有价值,有多大价值,完全取决于你的需求和偏好。对于一个在沙漠里快渴死的人来说,一瓶水和一块金砖你选哪个,答案不言而喻。所以当非洲人用黄金换取欧洲人的垃圾时,我们不能站在欧洲人的视角,想当然地认为非洲人是傻子。在他们的环境里,黄金可能真的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不稀奇,而一个色彩鲜艳的玻璃珠,一件他们自己生产不出来的布匹,可能就是身份的象征,是美的体现,是能给他们带来巨大满足感的东西,这个交易在他们看来是完全自愿且划算的,这就是主观价值理论最直接的体现。你不能用你的尺子去量别人的幸福,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关键在于为什么非洲长期停留在了用资源换消费品的初级阶段呢?为什么他们没有像欧洲一样发展出复杂的工业和工艺。孟德斯鸠归因于地理隔绝,这个有一定道理,交通不便,确实会阻碍思想和技术的交流,但是更深层的原因,我认为还是制度的缺失。一个地方能发展出复杂的经济体,需要几个基本前提:

第一,明确的私有财产权。你挖到的金子得是你的,别人不能随便抢走,部落首领,也不能想拿就拿。

第二,稳定的法律和秩序,你跟别人做了交易得有保障,不能今天换了,明天就被赖账。

第三,自由的市场和价格信号,人们可以通过价格的波动,知道社会上最稀缺、最需要的是什么,从而引导他们去生产和创新。

你看看孟德斯鸠描述的非洲,这几样东西他有吗?没有!那里是部落林立,强者为王,财富的逻辑不是生产和交换,而是掠夺和武力,在这样的环境下,谁会去搞长期投资呢?谁会去钻研复杂的技术呢?我今天辛辛苦苦建个小作坊,明天就被另一个部落一把火烧了,我图啥?最理性的选择有什么就用什么,有什么就换什么,活在当下。黄金因为它易于保存和携带,反而成了在动荡环境里最可靠的财富形式,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为缺乏制度保障,所以无法形成复杂的经济,这就导致因为经济简单,所以只能依赖初级资源。因为大家都盯着初级资源,所以冲突和掠夺不断又导致因为冲突不断,所以更不可能建立起稳定的制度,这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资源诅咒,很多资源丰富的国家反而陷入了贫困和动荡的泥潭。

比如今天的委内瑞拉,守着全世界最大的石油储量,结果经济崩溃,民不聊生。为什么?因为石油被政府牢牢控制,成了维持其统治的工具。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他们不需要发展其他产业,只需要把石油卖出去换成美元,再用美元去收买军队和支持者,打压反对派。整个国家的经济活力都被这种模式给吸干了,这不就是现代版的用黄金换纯kit吗?只不过他们换来的是维持独裁统治的武器和奢侈品。

再看看那些已经灭亡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也陷入了类似的诅咒,只不过诅咒他们的不是黄金石油,而是权力。在那些国家最大的资源就是权力。只要你身处权力体系内,你就能获得一切,你不需要去市场上打拼,不需要去讨好消费者,你只需要讨好你的上级。整个社会的聪明才智都不是用到如何更好的服务他人上,而是用到了如何在线人密布的环境里往上爬,如何搞政治斗争上,东德的斯塔西建立了人类历史上最庞大的告密者网络,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监视自己的人民。

你说一个社会把精力都花在这上面了,他还能有什么创造力呢?他的人民除了在压抑中麻木,或者在绝望中反抗,还能有什么别的出路呢?所以孟德斯鸠对非洲的观察虽然带着偏见,却无意中揭示了一个真理。一个社会如果只有资源而没有保障自由和财产的制度,它的富裕就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随时可能崩塌,他的贸易也只能停留在最原始最简单的层面上。

你看,从印度到非洲,孟德斯鸠似乎总在强调地理和天性的作用,但他描述的现象却一次又一次的把我们引向了制度和自由这个终极答案。那么他接下来会怎么论证呢?他把目光从遥远的异域拉回到了欧洲内部,开始对比欧洲的南方和北方。他认为南欧人和北欧人在需求上有着天壤之别,而这种区别甚至决定了他们对自由的态度,这可就有意思了。难道说晒太阳多的地方人就心甘情愿当奴隶?吹冷风的地方,人就个个都是自由战士的?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逻辑呢?咱们聊完了遥远的印度和非洲,孟德斯鸠把镜头拉回了欧洲,开始了一场地地道道的地域黑,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三章标题直截了当,就叫“南方民族和北方民族需求不同”。

这一章的观点可以说是相当的劲爆,也相当的具有争议性。他说南欧人和北欧人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平衡,怎么个平衡法?他说南欧、国家,比如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地方气候好,物产丰富,老天爷赏饭吃,所以当地人生活所需的东西很少,随便种什么庄稼就能活,而北欧国家像是英国、德国这些地方天寒地冻,土地贫瘠,啥啥都缺,所以北方人需要的东西就特别多;一个是从大自然那里得到的多,索取的少,一个是从大自然那里得到的少,索求的多。这就有意思了。孟德斯鸠接着推论说,大自然因此把怠惰给了南方人,把勤奋和活力给了北方人。你听听这话说的南欧人听了想打人。

但这还不是最狠的,最狠的是他接下来的结论。他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奴役才能在南方生根发芽。为啥?因为南方人觉得我反正不怎么需要财富,也能活得挺开心,那少点自由当个奴隶好像也无所谓,照样活得轻松。而北方人他们需要自由,因为自由是他们创造财富,满足自己各种需求的工具,所以北方人要么就得是自由的,要么就干脆是野蛮的,反正不能被奴役。这个观点要是放在今天,绝对是地图炮开满,要被冲烂的。难道一个人的自由意志是由他家乡的纬度决定的吗?难道晒着地中海的太阳就会让人丧失对自由的渴望吗?这听起来简直是胡说八道。

但是别急着否定,咱们得像剥洋葱一样,剥开它这层地理决定论的粗糙外壳,看看里面包裹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硬核逻辑。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触及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那就是自由的成本和收益,他说的气候和物产其实可以理解为一个社会维持生存的最低成本。你想想在一个生存成本极低的地方,就像他描述的南欧,一个人不怎么努力,也能混个温饱,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专制政府出现了他要收税要搞压迫。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会面临一个选择是奋起反抗,冒着生命危险去争取那份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的自由?还是忍气吞声交出自己一部分劳动成果,继续过那种虽然不富裕,但还算安逸的生活?在生存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后者,因为反抗的成本太高,而被奴役的痛苦在物质上体现的不那么尖锐,这就好比温水煮青蛙,水温慢慢升高,青蛙在舒适区里就失去了警惕和反抗的动力。

反观北方,生存成本极高,冬天你要是没有足够的柴火,足够的粮食,那是会死人的。在这种环境下生存本身就是一场战斗,任何一点对你财产的侵犯,对你劳动成果的剥夺,都可能直接威胁到你的生命。所以当专制政府想来割韭菜的时候,北方人会更激烈的反抗,因为对他们来说自由不仅仅是一个哲学概念,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生存工具,没有财产权,没有自由交换,他们就无法进行长期的规划和资本积累,就无法安然过冬,自由的收益是巨大的,而被奴役的成本是毁灭性的。所以孟德斯通说的不是气候决定论,而是激励决定论,不是南方人天生怠惰,而是低生存压力下的环境,降低了他们追求和捍卫自由的激励。不是北方人天生勤奋,而是高生存压力下的环境,迫使他们必须依赖自由发展出更复杂的协作和制度,才能活下去。这个逻辑,可以解释很多历史现象,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的思想最早在荷兰、英国这些地方蓬勃发展呢?正是因为这些地方资源相对匮乏,必须依靠贸易,依靠制度创新才能在列强环伺的欧洲立足。他们的自由是逼出来的。

咱们再用这个逻辑,看看那些国家。古巴地处加勒比海,气候宜人,自然资源也不错。在卡斯特罗上台后建立了严酷的专制统治,为什么这个政权能维持这么久呢?除了外部的因素,内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古巴的生存模式。国家控制了所有的糖、雪茄等出口产业换取外汇,然后再用这些外汇给大家提供勉强糊口的配给品。在这种低水平、广覆盖的保障下,大部分人虽然贫穷但饿不死,这就大大降低了人们反抗的意愿。你想要自由,可以!但你可能连明天的面包都拿不到。很多人就在这种有保障的奴役和无保障的自由之间选择了前者。反观波兰、匈牙利这些东欧国家,他们在历史上就一直有反抗强权的传统,而且他们的经济模式也更依赖于与西欧的联系。当苏联的控制稍有松动,当经济的弊病让人们的生活难以为继时,他们追求自由的火焰就立刻被点燃了。团结工会就是从造船厂的工人们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中诞生的。对他们来说,自由和面包是紧密相连的。

回到中国古代,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的影子,为什么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往往都发生在天灾人祸、老百姓活不下去的时候,因为在那个时候被奴役的成本已经高过了反抗的成本。陈胜吴广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是因为他们突然读了什么启蒙思想,而是因为“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呢”?横竖都是死,不如拼一把。当生存的底线被击穿时,对自由的渴望或者说对摆脱压迫的渴望才会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所以孟德斯鸠这一章看似是在搞地域黑,实际上他是在探讨一个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议题,人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把自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呢?他的答案虽然粗糙,但方向是对的:当自由与生存紧密捆绑时,自由就是必需品;当自由可以被廉价的安逸所替代时,那就有可能变成奢侈品。这给我们一个深刻的警示,任何试图用福利保障来换取人民自由的政权,都是在玩火,它看似给了你安稳,实际上确实在慢慢抽掉你反抗的脊梁,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舒适的奴役。那么聊完了不同地域的人对贸易和自由的不同态度,我们自然会引出一个问题,贸易本身在古代和现代到底有什么根本性的差异呢?这种差异又是如何塑造了我们今天这个世界的呢?

刚才咱们聊了南北方人对自由的不同价位,这背后其实是激励机制在起作用。现在咱们进入第四章,标题是“古今贸易的主要差异”。孟德斯鸠在这里开始把视野拉得更宏大,他要告诉我们古代的贸易和他们那个时代的贸易,也就是我们现代贸易的雏形到底有什么不一样?这可不是简单的技术差别,而是整个世界格局的根本性转变。

他首先提出了一个观察,古代的贸易主要是在地中海那一片转悠,基本上是南方国家之间的贸易,而他那个时代的欧洲贸易主要流向变成了从北向南,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为什么会这样?他给出的解释还是跟气候有关。他说古代地中海沿岸的国家气候都差不多,所以大家出产的东西也大同小异,你家有橄榄,我家也有;你家有葡萄,我家也产,所以彼此之间贸易的需求就没那么强烈。因此古代欧洲的贸易规模远不如今天。

而现代贸易北方冷,南方热,气候差异巨大,北方人需要南方的酒水果,南方人也需要北方的木材、毛皮。这种互补性就催生了巨大的贸易需求。他举了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说过去,衡量一艘船的载重量,是用装了多少小麦来算的;而现在,是用装了多少酒桶来算的。你看一个简单的计量单位的变化,背后就是整个贸易结构的乾坤大挪移。这个观察表面上看还是在说气候,但是咱们得读出弦外之音。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揭示了贸易的本质驱动力,不是相似性而是差异性。

差异越大,交易的潜在收益就越大。这不仅仅是气候的差异,更是技术、文化、制度、资源禀赋的全方位差异。古代地中海贸易为什么规模小?除了他说的物产相似,更重要的原因我认为是制度相似。当时的环地中海世界,无论是希腊城邦还是后来的罗马帝国,大家基本上都处在同一个文明圈里。技术水平、社会组织形式没有代差,所以贸易更多的是一种对奢侈品和稀缺品的补充,而不是一种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结构变革的根本力量。就像一个村子里东家跟西家换点鸡蛋,西家跟南家借点醋,这种交换虽然存在,但它不会让这个村子发生事变。

而大航海时代之后的南北贸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不仅仅是北方和南方的贸易,更是欧洲和全世界的贸易。欧洲的航海家们,用他们的火枪技术和组织能力,打开了与美洲、非洲、亚洲这些文明形态完全不同的地区之间的通道,这种巨大的差异性,带来了爆炸性的贸易机会。欧洲人发现他们可以用在自己这里生产成本很低的东西,去换取在他们看来价值连城,而在当地却很普通的东西,这种套利空间是前所未有的,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观点,贸易尤其是大规模的跨文明的贸易,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转移财富的过程。在交易发生之前,美洲的白银对欧洲人来说价值为零,欧洲的铁器对印第安人来说价值也为零,但通过贸易双方都得到了对自己来说更有价值的东西,整个世界的财富总量因此而增加了,这就是自由交换的魔力。但是这种魔力在历史上常常被一种力量所打断,那就是征服。

我们看看那些20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是怎么对待差异性的呢?他们的目标是消灭差异。在他们看来,私有制市场经济,个人选择,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的赌场,是必须被铲除的差异。他们要建立一个整齐划一的,由国家完全控制的社会结果当他们用高墙把自己和充满差异性的世界隔离开来之后,他们也就隔断了财富创造的源泉。东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和西德本是同文同种,但一到柏林墙把它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在墙内所有人都被要求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工厂生产什么,商店卖什么,都由国家说了算。这种对差异性的恐惧和消灭,最终导致了经济的全面僵化和崩溃。当柏林墙倒塌,东德人涌入西德,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时,那种震撼就是对消灭差异的最好讽刺。

再看看咱们中国古代,秦始皇统一六国,搞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从表面上看,这是促进交流的大好事,但是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对整个帝国的绝对控制,是为了消灭六国故地的差异性和离心力。这种政治上的大一统在思想层面也要求焚书坑儒,定于一尊。这种对差异的压制虽然在短期内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帝国,但从长远来看却扼杀了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后来的王朝也大多延续了这种求同而非存异的思路,导致整个社会在一种超稳定结构里缓慢内卷和循环。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通过对比古今贸易的差异,无意中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一个开放的拥抱差异的社会,才能通过贸易不断创造新的财富和可能性。而一个封闭的试图消灭差异的社会,最终只会走向停滞和衰亡。贸易不仅仅是货物的交换,更是不同思想、不同技术、不同生活方式的碰撞和融合,这种碰撞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真正引擎。

那么贸易这种看似美好的东西是不是永远都一帆风顺?当然不是,他会因为各种原因被摧毁,也会在废墟之上寻找新的家园。贸易的路线就像一条有生命的河流,它会躲避压迫,流向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这又是怎样一幅波澜壮阔的图景呢?咱们聊了古今贸易的根本差异在于对差异性的拥抱程度。贸易就像水,差异性就是水位差,水位差越大,水的动能就越强。但是水要流动,还需要有河道。如果河道被堵死了,甚至被填平了,那再大的水位差也没用。

这就要引出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五章,一个非常简短却极诗意和哲理的章节,标题叫“其他差异”。孟德斯鸠在这里说了一段堪称经典的话,他说贸易时而被征服者摧毁,时而受君王骚扰,于是贸易就远离遭受压迫之乡,走遍全球,落脚在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你品品这句话这说的是贸易吗?这分明说的是自由本身,贸易在这里成了一个有生命有意志的实体,它会用脚投票,逃离那些让他感到窒息的地方,去寻找一片能够自由呼吸的乐土。

他举了个例子,古代的科尔基斯,也就是传说中咿呀宋,寻找金羊毛的地方。在古罗马时代那里是市镇林立,万商云集,可到了孟德斯鸠的时代呢,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大森林,居民为了活下去,只能把自己卖给土耳其人当奴隶。曾经的繁华连废墟都找不到了,只能在古书的字里行间去想象,这是为什么?因为那个地方不再有安全和自由了。

这让我想到一个我一直坚信的观点,资本或者说的更广义一点,创造财富的能力,它是有脚的,它不是被锁在土地上的农民,也不是被绑在机器上的奴隶,它会流动,会寻找最适合它生长的土壤,什么样的土壤最适合呢?不是税收最低的地方,也不是资源最丰富的地方,而是产权最安全,法制最健全,未来最可预期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最自由的地方。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14世纪的意大利、佛罗伦萨、威尼斯这些城市共和国为什么能成为文艺复兴和近代金融的摇篮呢?因为在封建君主林立的欧洲,这些城市为商人们提供了一片相对自由和安全的避风港,他们的财产受到城市法律的保护,而不是国王的任意征收,于是全欧洲的聪明才智和财富都向那里聚集。后来当这些意大利城邦也开始变得专制和僵化,当西班牙和法国的战火烧到那里时,资本又开始用脚投票了。他们向北转移来到了荷兰,17世纪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阿姆斯特丹成了世界的金融中心,为什么?因为荷兰是一个新教国家,它有着当时欧洲最宽容的宗教政策和最自由的商业环境,被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迫害的犹太人,被法国国王驱逐的胡格诺教徒,这些当时欧洲最优秀的商人和工匠都带着他们的技术和资本逃到了荷兰,是他们成就了荷兰的黄金时代。再后来当荷兰也开始陷入内斗和战争,英国通过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和议会至上的原则,为私有财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保障。于是世界的经济中心又从阿姆斯特丹转移到了伦敦。这个过程就像一场自由的接力赛,贸易和资本永远在追逐那根代表着安全和法制的接力棒。

这个规律在20世纪表现的更为惨烈和极端。我们看看那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就是一部资本和人才用脚投票的血泪史。柏林墙为什么要建呢?不就是为了阻止东德的人民逃向他们官方宣传中水深火热的西柏林吗?如果东德真的是天堂,需要用高强电网和机枪来留住自己的人民吗?古巴革命之后,大批的精英阶层、医生、律师、企业家冒着生命危险,坐着小船也要逃到100多公里外的佛罗里达,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个人财富,更是古巴未来发展的希望和智力资本。直到今天迈阿密都还是古巴裔美国人的大本营。

再看看咱们中国历史,每次改朝换代战乱四起的时候,都会有大规模的衣冠南渡,北方的士族和百姓为了躲避战火和屠杀,举家迁往相对安定的南方,这不仅仅是人口的迁徙,更是文明和财富的转移。经济重心之所以从黄河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跟这几次大规模的避难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最后总结说,贸易史是各国人民的交往史,各民族形形色色的覆亡,人口的时涨时落,劫掠的时兴时衰,这一切构成了贸易史上的重大事件。这句话真是觉得太深刻了。贸易史从来就不是一部温情落寞的生意经,它是一部充满了刀光剑影,兴衰荣辱的斗争,使它记录的是自由与奴役的斗争,是法治与人治的较量,是开放与封闭的博弈。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今天可能繁花似锦,但如果它的统治者开始变得傲慢和暴力,开始随意侵犯人民的财产和自由,那么它的繁荣很快就会烟消云散。那些创造财富的人会像候鸟一样悄无声息地飞走,去寻找下一个温暖的春天。他们留下的只会是一片像科尔基斯那样的荒原和后人无尽的叹息。所以任何一个统治者,如果他真的希望自己的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他最应该做的不是建高墙,不是搞监控,而是谦卑地服务于那些创造财富的人民,守护他们的财产,捍卫他们的自由,让他们觉得,在这里是安全的,未来是可期的。

因为你留住了他们,就留住了繁荣的种子;你赶走了他们,那无异于自毁长城。那么既然贸易的本质是追逐自由,那在古代世界那些庞大的看似不可一世的帝国,他们的贸易又是如何进行的呢?他们是依靠自由还是依靠别的什么东西呢?之前聊到贸易像个有灵性的孩子,哪里有压迫,他就从哪里逃走,去寻找自由的空气。这个观点可以说是非常古典自由主义了。

但是历史是复杂的,在自由贸易的阳光大道旁边,一直存在着另一条布满荆棘和血腥的贸易小径。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六章,古人的贸易就将揭开这黑暗的一幕。孟德斯就一上来就提到了一个传说,中的女王赛米拉米斯亚述帝国的传奇统治者,传说他拥有数不清的财宝。孟德斯鸠就问了,这些财宝是哪来的呢?他给出的推测非常直接,也非常残酷。亚述人大概对其他富有民族实施了劫掠,就像后来其他民族对亚述人实施了劫掠一样。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客气,他直接把古代帝国财富的积累定性为——劫掠。也就是抢劫。他接着说,贸易的结果是财富,财富的结果是奢华的结果是工艺精良,因为赛米拉米斯时代工艺已经很好了,所以反推回来,当时肯定有庞大的贸易,但是这个贸易到底是什么?是咱们现在理解的基于自愿交换的和平买卖吗?恐怕不是。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区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贸易形态:

第一种我称之为共富式贸易或者劫掠式贸易,这就是古代大帝国的玩法。亚述、波斯,后来的罗马他们是怎么富起来的,很大程度上不是靠自己生产了什么好东西去跟别人换,而是靠强大的军事力量去征服去压榨,去索取。被征服的民族,每年都要向宗主国进贡,这种贡品在形式上,看起来也像是贸易有货物的流动,但它的本质是单方面的,强制性的财富转移,这不是交换,是勒索。这种模式下产生的奢华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没有根基的奢华,它不是建立在服务于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对外部的持续吸血之上的。一旦这个帝国的军事实力衰落,无法再维持其霸权,这条财富的管道就会被切断,它的奢华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孟德斯鸠说,波斯人的奢华就是米迪亚人的奢华,犹如米地亚人的奢华,就是亚述人的奢华一样。这就像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谁的拳头硬花就传到谁手里,但花本身并不会变得更大、更美。

这种劫掠式贸易在20世纪的某些国家也以一种新的形式复活了。就拿苏联和他在东欧的那些卫星国来说,他们之间组成的经互会,听起来像是一个平等的经济合作组织,对吧?但实际上苏联凭借其老大哥的地位,通过不平等的价格体系,长期从东欧国家廉价地获取工业品和农产品,同时向他们高价倾销自己的能源和原材料,这不就是一种现代版的共负吗?东欧国家实际上成了苏联的经济殖民地,被迫服务于苏联的战略利益,而牺牲了本国人民的福祉。这种建立在强权而非自愿基础上的贸易,最终也随着苏联帝国的崩溃而土崩瓦解。

与这种劫掠式贸易相对的是第二种贸易形态,或者称之为生产性贸易或节俭性贸易。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也提到了他们的代表,提尔人也就是腓尼基人。他说当亚洲那些大帝国在搞奢侈性贸易的时候,提尔人却在全球搞节俭性贸易。他们都靠征服,不靠抢劫,靠的是什么?孟德斯鸠用了几个词形容得非常精准:节俭、灵巧、勤奋、敢冒风险并吃苦耐劳。他们是真正的商人,是和平的财富创造者。他们开着船沿着海岸线跑到当时所有已知和未知的地方,把一个地方多余的东西运到另一个需要它的地方,他们从中赚取差价。这个差价就是对他们的企业家精神,他们的风险承担,他们辛勤劳动的回报,这种贸易模式才是真正可持续的,能够增进全人类福祉的模式,它不是零和游戏,而是正和游戏。每一次成功的交易都让买卖双方同时受益,皮尔人因此而富裕,但他们的富裕并没有让他们的贸易伙伴变得更穷,相反他们把文明和商品带到了地中海的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得更加联通和繁荣。所以孟德斯就说世界各国都离不开他们。

这两种贸易模式的对比实际上就是两种国家发展道路的对比,一条是帝国之路,依靠武力、征服和掠夺,追求霸权和共富。这条路看起来很威风很霸气,但它本质上是寄生性的,是不可持续的;另一条是商业共和国之路,依靠和平贸易和创新,追求互利和共赢。这条路看起来很低调很节俭,但它本质上是生产性的,是充满活力的。

咱们中国古代长期以来走的都是哪条路?很明显,是帝国之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观念下,所谓的朝贡贸易,其政治和象征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意义,外国使团带来的贡品和皇帝老爷赏赐回去的回礼,本质上是一种彰显天朝声威的政治表演,而不是平等的商业交换。为了维持这种万国来朝的虚假繁荣,朝廷往往不计成本,搞厚往薄来,赏赐的价值远远超过贡品,这哪里是做生意,这分明是在撒币、买面子。而对于民间自发的真正以盈利为目的的海外贸易,则长期采取压制和打击的态度。这种对劫掠式贸易的迷恋和对生产性贸易的鄙视,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无法突破王朝周期律产生内生性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

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后半部分,还详细考证了古代从印度到黑海的几条重要商路,他说这些商路曾经是多么繁荣,但后来因为鞑靼人也就是蒙古等游牧民族的入侵和破坏,这些商路都被废弃了,繁华的城市变成了废墟。这又一次印证了我们上一章的观点:暴力和征服是贸易和文明天生的敌人。那些逐水草而居的游牧帝国,他们的逻辑就是纯粹的掠夺,他们不是生产,只是破坏,他们就像一阵蝗虫飞到哪里就寸草不生,贸易这条纤细而精巧的丝线,一旦被这些蛮力的铁蹄踩过,就很难再连接起来了。所以第六章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看一个国家是真强大还是假强大,不要只看他的军队有多威武,宫殿有多奢华。要看他财富的来源,他的财富是靠抢来的还是靠换来的呢?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还是建立在与别人的互利之上呢?前者是帝国的逻辑,终将归于尘土,后者是商业的逻辑,才是文明的希望。那么在这些古老的帝国和商人之外,还有一个非常特殊非常重要的文明——希腊。他们具有尚武精神,又有商业头脑,他们的贸易又呈现出怎样一种独特的面貌呢?他们是如何在贸易和霸权之间取得平衡的呢?

现在咱们来到第七章,“希腊人的贸易”。希腊,这可是个神奇的地方。它既不像波斯那样是个庞大的内陆帝国,也不像腓尼基那样是个纯粹的商业民族,他们是战士,是哲学家,是艺术家、也是、商人。他们的贸易就跟他们的文明一样,复杂辉煌又充满了矛盾。孟德斯鸠一开头就说,希腊人的先民都是海盗,这话可真是一点没客气,直接把希腊文明的老底给揭了。他说传说中的海上霸主米诺斯其实也就是个比较成功的海盗头子,这说明什么?说明希腊文明的底色里就带着一种尚武和冒险的精神,但是,当他们发展成一个伟大的民族之后,情况就变了,特别是雅典,他取得了名副其实的海上霸权。这里孟德斯鸠引用了色诺芬的一段话来形容雅典的霸权,斯诺芬说雅典人控制了海洋,但他们的本土阿提卡是块陆地,所以当雅典人在外面打仗的时候,敌人就可以来蹂躏他们的老家,富人贵族就很倒霉,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田产被毁,而小民百姓反正自己也没地无所谓。斯诺芬就设想,如果雅典人是住在一个岛上,他们就能随便骚扰别人,而别人却拿他们没办法。孟德斯鸠读到这里忍不住感叹一句,读者们可能以为色诺芬在这里说的是英国人,这个对比实在是太精妙了,他一下子就点出了雅典和后来的大英帝国,这两个海上霸权的相似之处和根本不同。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依靠强大的海军控制了贸易通道,建立自己的霸权,但不同之处也是雅典最终衰落的关键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政治体制。孟德斯鸠尖锐的指出,雅典虽然有称霸的实力,但他的贸易格局其实并不大,主要就局限在希腊本土和黑海地区,基本上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为什么会这样?他给出的原因直指要害,在他们的政治体制下,平民分享公共收入,富人反而受到压迫。这句话朋友们可以说是价值千金,它揭示了雅典式民主的一个致命缺陷。雅典的民主是一种非常直接、非常民粹的民主城邦的收入,比如结盟国家交来的保护费或者银矿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是直接分给公民当福利的,而城邦的开销比如举办节庆建造公共工程,又常常通过摊派的方式让富人来承担,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公平?穷人有福利,富人多出钱。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制度是灾难性的,它严重的打击了财富积累的积极性。一个雅典的富人,他辛辛苦苦经商赚了钱,结果国家今天让他捐一艘三层桨战舰,明天让他赞助一场戏剧节,赚的钱很大一部分都变成了公共开支,或者说变成了对穷人的转移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有动力去进行长期的、大规模的商业投资?大家都会倾向于把财富隐藏起来,或者干脆及时行乐,而不是他们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去,这就是典型的民主的暴政。当多数人可以利用投票权合法的剥夺少数人的财产时,这个社会的经济活力就会被慢慢扼杀。雅典人有最好的港口、最多的奴隶、最强的海军、最优良的政治——梭伦改革。但他们没有发展出真正意义上的以资本积累为核心的现代商业,他们的霸权更多的是一种军事霸权和政治霸权,而不是一种能够自我增值的经济霸权。他们更关心如何分配现有的蛋糕,而不是如何把蛋糕做大。这和后来英国的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英国的光荣革命确立的是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国王不能随意征税,议会保护的是所有有产者的利益,这为资本的长期积累提供了一个稳定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英国的霸权是建立在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和全球自由贸易网络之上的,他的财富来自于做大蛋糕,而不是分蛋糕。这个对比对我们今天有巨大的警示意义。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他的公共政策不是去保护那些创造财富的企业家精神,而是迎合一种均贫富的民粹情绪,那么它就是在走向雅典式的衰落。我们看看今天的某些欧洲国家陷入高福利高税收的陷阱,企业不堪重负,年轻人不愿工作,整个社会失去活力,这不就是雅典幽灵的重现吗?

再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更是把这条路走到了极致,他们不仅仅是压迫富人,而是从根本上消灭了富人这个阶级,消灭了私有财产。国家垄断了一切生产资料,然后以人民的名义进行分配。结果没有了企业家,没有了市场竞争,也就没有了创新和效率,最终导致的是所有人的共同贫穷。这是一种比雅典式民主更彻底、更具破坏性的分蛋糕模式,因为他直接把蛋糕本身给砸烂了。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还提到了柯林斯,他说柯林斯地理位置绝佳,贸易比雅典还发达,但柯林斯最终也败坏了,原因是赋予败坏了他的习俗,宗教则进一步使之趋于腐化。他提到柯林斯的维纳斯神庙里有上千名妓女,这说明柯林斯的财富最终也流向了奢侈和享乐,而没有转化为持续发展的动力。

所以第七章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真理,拥有强大的武力,甚至拥有民主的制度,都不能保证一个国家在商业上必然成功。如果制度设计本身是反资本、反积累、鼓励挥霍和分配的,那么再好的天赋也终将被浪费。雅典的悲剧就在于他的民主走偏了方向,最终吞噬了自身繁荣的基础。希腊的时代群星璀璨,但终究是各自为政的城邦时代,直到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一切。他用他的铁蹄和远见,把整个东方和西方连接在了一起,他就是亚历山大大帝,他的征战是如何彻底改变了世界贸易的格局的呢?这又将带来怎样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呢?

朋友们,咱们聊了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他们空有强大的海军和民主制度,却因为错误的经济政策没能搞出真正的大贸易。他们的世界还是一个窝里斗的世界,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个猛人横空出世,他要打破这个窝里斗的格局,这个人就是亚历山大。咱们现在解读的第八章标题就叫“亚历山大及其征战”。这一章讲的就是一个天才的军事家,如何无意中又或者是有意的为世界贸易打开了全新的大门。孟德斯鸠在开头就列了四件大事,他说这四件事引发了贸易领域的巨大变革,哪四件?一攻陷提尔,征服埃及,三远征印度。四发现印度南部的大海。这四件事儿就像四把钥匙,一把接一把的打开了过去被锁住的世界贸易通道。

咱们先来看第一件攻陷提尔。提尔就是我们之前说的腓尼基人的老巢,古代世界最牛的商业中心,亚历山大把它给端了,这听起来像是个坏事,对吧?一个商业中心被摧毁了,但是从历史的长河来看,这件事的后果是复杂的。皮尔的毁灭打破了腓尼基人对地中海贸易的长期垄断,这就好比一个行业巨头突然倒下了,市场出现了真空,给了无数后来者机会。亚历山大自己以及他手下那些继承了它帝国的将军们,就有机会建立新的贸易中心,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来重新规划世界的商业版图。

第二件征服埃及。埃及这个地方我们前面说过它很封闭,自给自足,不怎么搞对外贸易。但是亚历山大征服他之后,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在尼罗河口建立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城市——亚历山大里亚。孟德斯就说,这座城市过去是埃及的钥匙,用来锁住埃及的,现在它成了开启埃及的钥匙。亚历山大里亚后来成了几百年里整个地中海世界最大、最繁华的商业和文化中心,它就像一个超级接口,把封闭的埃及和开放的希腊世界乃至更远的东方连接了起来。

第三和第四件事,远征印度和发现印度洋,更是重量级事件。在亚历山大之前,希腊人对印度的了解基本就是道听途说,充满了神话和传说。波斯帝国虽然疆域也延伸到了印度河,但他们是大陆民族,不善航海,而且宗教上也鄙视商业。所以他们守着印度洋这个大宝库却没怎么开发。亚历山大不一样,他是个充满好奇心和征服欲的狂人,他打到印度北部,发现南边居然还有那么多富饶的国家,于是就一路打了下去。更重要的是它不仅仅是征服。孟德斯鸠在这里特别强调,亚历山大有一个宏大的计划,他要用贸易把印度和西方世界连接起来。他怎么做的?他派人造了一支舰队,沿着印度河顺流而下,一直开到了大海上,他亲自去考察海岸,规划港口,然后他让舰队沿着海岸线往西开,自己率领陆军在岸上跟着,随时提供支持和补给。他甚至还下令禁止沿海的食鱼族再吃鱼,想让他们变成开化民族。你看他不仅要打通商路,还要改造沿途的社会,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文明改造工程。

但是这里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争论,亚历山大打通了印度洋航线,又在埃及建立了亚历山大里亚,那么他心目中未来的东西方贸易中心到底是在哪里呢?是在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还是在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呢?孟德斯鸠根据史料分析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亚历山大最初的计划根本没把埃及放在眼里,他心中的核心枢纽是巴比伦,他回到巴比伦之后,下令在幼发拉底河上建可以停一一千艘船的巨型港口,建兵器库,从腓尼基招募水手,要打通从波斯湾到印度的航线,它的整个战略重心是放在两河流域的。为什么?我认为这反映了亚历山大作为一个大陆征服者的思维惯性。他的帝国是从马其顿一路向东打下来的,核心区就在小亚细亚和两河流域,他更习惯于通过陆路和内河航运来控制它的帝国。海洋对他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需要去探索的领域。他虽然发现了印度洋,但他对连接红海和地中海的航线还一无所知,这就体现了一个伟大人物的局限性。亚历山大再牛,他也无法超越他那个时代的知识边界,他用军事天才打开了地理上的新空间,但他脑子里的世界地图还是不完整的。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那些转型中的国家和企业,很多时候一个依靠某种模式成功的国家或企业,当它面临新机遇的时候,往往会习惯性的用旧地图去寻找新大陆。苏联在和美国搞太空竞赛的时候,它的整个举国体制非常有效,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先把卫星送上天,再把人送上天。但是当信息技术革命来临,需要的是分散的,自下而上的创新时,他那套僵化的自上而下的计划体制就完全失灵了。他想用搞原子弹的办法去搞个人电脑,结果可想而知。亚历山大也是一样,他想用大陆帝国的逻辑去构建一个海洋贸易网络计划,因为他的猝然离世而没有完全实现,但他的征战客观上已经把所有的棋子都摆在了棋盘上,提尔被毁了,埃及被打开了,印度被发现了,印度洋航线被探明了,他自己虽然没来得及看到最终的结局,但他已经彻底改变了游戏的规则。

那么在他死后,他那庞大的帝国四分五裂,他的继任者们,那些希腊化的国王们是如何继承和发展他未尽的贸易事业的?他们是继续走巴比伦的老路,还是发现了更好的选择?亚历山大里亚又是如何最终取代巴比伦成为世界贸易的中心的呢?这背后又有一番怎样的龙争虎斗和历史的机缘巧合呢?咱们讲了天降猛男亚历山大,他像个莽撞的巨人,一脚踹开了世界贸易的大门,但自己还没想好门里的路该怎么走就挂了。他留下的是一个庞大而分裂的帝国和他那些野心勃勃的将军们。

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九章,亚历山大之后,希腊诸王的贸易讲的就是这帮继承者们是如何亚历山大打下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贸易探索,并最终把世界贸易的格局塑造成了我们后来熟悉的样子。亚历山大死后,他的帝国主要被他手下的三个大将瓜分了,控制埃及的是托勒密家族,控制叙利亚和两河流域的是塞留古家族,控制马其顿本土的是安提克家族。这三家为了争夺亚历山大的正统继承权,打的是不可开交,但就在这打打杀杀杀的背后,一条新的世界贸易秩序正在悄然形成。还记得咱们上一章说的那个问题吗?未来的贸易中心到底是巴比伦还是亚历山大里亚呢?

现在这个问题有了答案,历史的天平开始向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倾斜,为什么?孟德斯就分析,控制着叙利亚的塞琉古王朝,他们继承的是亚历山大的大陆思维,他们的贸易重心还是放在北线,也就是通过中亚的陆路,经由里海和印度北部进行贸易,他们对南方的海洋兴趣不大,而且他们对里海还有一个非常执着的误解,当时的人们包括塞留古他们都以为里海是北方大洋的一个海湾,所以他们花了好大的力气派舰队去探索里海,想看看能不能从里海直接开到印度洋或者大西洋去,你想想这不就是缘木求鱼吗?他们的经历被这个错误的地理认知给牵制住了。

而埃及的托勒密们他们就幸运多了,他们守着埃及天然就面向红海。在亚历山大之前,人们对红海的了解也很少,甚至觉得红海和印度洋是不通的。但是托勒密的国王们出于好奇心,也可能是商业的敏锐,开始不断地派人去探索,他们沿着尼罗河往上走,再从陆路穿到红海边上,逐渐发现了整个海岸线最关键的一步是他们发现了季风的秘密,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在没有罗盘的时代,航海基本上只能沿着海岸线慢慢挪,但是印度洋有一个非常规律的季风,每年有半年时间风从西往东吹,另外半年风从东往西吹。一旦掌握了这个规律,船只就可以脱离海岸线,直接横渡阿拉伯海,大大缩短了从红海到印度的航行时间。孟德斯鸠在这里详细的描述了航线的三次进化:最早是亚历山大的舰队沿着海岸线走,花了10个月;后来人们发现可以从阿拉伯半岛的一个海角直接开到印度河口,这是一条更短的航线;再后来就是利用季风的终极航线,从红海口的港口出发,乘着西风40天就能直达印度的马拉巴尔海岸。

你看,技术的进步或者说知识的发现,对贸易效率的提升是指数级的,这就带来了一个决定性的结果。埃及的托勒密王朝通过控制红海航线,垄断了利润最丰厚的印度南部和香料群岛的海上贸易,而叙利亚的塞留古王朝只能继续玩他们那套传统的效率低下的中亚陆路贸易。此消彼长之下,亚历山大里亚就顺理成章地取代了巴比伦,成了整个希腊化世界的贸易中心。全世界的香料、珠宝、丝绸都通过红海运到埃及,再从亚历山大里亚分销到地中海各地,埃及因此富得流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认为他告诉我们,在商业竞争中掌握更先进的技术和更高效的模式是多么重要,这里的技术就是对季风的认知和利用。这里的模式就是海上贸易对陆路贸易的降维打击;塞留古王朝守着庞大的陆地疆域看起来很强大,但它的贸易模式是落后的,成本高风险大;托勒密王朝的领土基本上就是尼罗河沿岸的一条狭长地带,但它扼守了最高效的贸易通道,掌握了最核心的商业机密。

这就好比一个是传统的开了很多家实体店的零售巨头,一个是掌握了互联网流量密码的电商平台,在新的商业浪潮面前,前者的大可能反而会成为他的负担。这个规律在现代商业史上一再被验证:达曾经是胶卷行业的绝对霸主,但它没有跟上数码技术的浪潮,最终轰然倒下;诺基亚曾经是手机市场的王者,但它固守的塞班系统,没能抓住智能手机的机遇,被苹果和安卓拍死在沙滩上。这些商业帝国的失败和当年塞留古王朝的困境何其相似。他们都不是被对手的规模打败的,而是被对手的模式打败的,而那些成功的就像托勒密王朝一样,往往是抓住了某个关键的技术节点或模式创新。亚马逊最初只是个网上书店,但贝索斯看到了电子商务和云计算的未来,最终把它打造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商业帝国,这不就是现代版的发现季风吗?

所以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不能只满足于自己现有的规模和地位,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开放和学习的心态,去不断的探索新的知识,寻找更高效的模式。有时候一个看似微小的知识发现,比如季风的利用就可能引发整个格局的洗牌,那些固步自封,抱着旧地图不放的,哪怕是像塞留古这样庞大的帝国,也终将在竞争中被边缘化。那么除了这条通往印度的黄金航线,古代世界还有没有其他更具挑战性更神秘的航行呢?比如说环绕非洲,在那个没有罗盘充满未知的时代,真的有人完成过这样的壮举吗?他们又是如何做到的呢?这背后又隐藏着哪些关于航海贸易和地理的秘密呢?现在咱们要聊一个更刺激更具挑战性的话题。第十章,“环绕非洲的航行”。在连世界地图长啥样都搞不清楚的年代去环绕非洲,这简直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跟今天说要去裸泳穿越太平洋差不多,但是孟德斯鸠告诉我们,还真有人干过,而且还不止一次。他提到了四次尝试,两次成功,两次失败。成功的两次都是从红海出发,顺时针绕。一次是埃及法老尼科派出的腓尼基人,一次是一个叫欧多克索斯的哥们,失败的两次都是从直布罗陀海峡出发,逆时针绕,一次是波斯王子萨塔斯普,一次是迦太基名将汉诺。为什么会这样?从东往西就能成,从西往东就玩不转,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非常专业的航海学解释,他认为关键就在于好望角,从红海出发,顺着非洲东海岸往南走,航线相对安全,而且距离好望角也更近,一旦绕过了好望角,再沿着西海岸往北走,虽然困难,但还是能完成的。但反过来从直布罗陀出发,逆时针往南走,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非洲西海岸的风和洋流非常不利于古代那种只能顺风跑的帆船,而且在没有罗盘的情况下,你必须紧贴着海岸线航行,一旦遇到风暴就是迷航,就很容易船毁人亡。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当时从红海进入地中海,很有可能;从地中海返回红海,则不可能。这个分析非常精彩。他告诉我们,在技术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很多事情方向是不可逆的,就像一个单行道,你只能顺着走,不能逆着来。这个技术限制,在古代是风帆和洋流,在今天可能就是芯片技术,是人工智能算法,是制度的路径依赖。

比如说一个国家在发展初期可以依靠廉价劳动力和魔法,走一条顺风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起飞。这就像从红海出发,沿着海岸线走,虽然辛苦,但路是明确的,但是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转向依靠自主创新和高科技来驱动增长,这就相当于要逆风航行了,这是需要完全不同的技术人才和制度环境,很多国家就卡在了转型期,掉进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他们习惯了顺风跑,却不知道怎么造出能够逆风航行的引擎。单向性的道理在个人成长中也一样,我们年轻的时候可以靠着死记硬背,在医学教育的体系里顺风前进,但进入社会之后需要的是创造力,是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逆风的本事了。很多人在学校里是学霸,到了社会上却一事无成,因为没有完成从顺风到逆风的能力切换。孟德斯就接着又说,正因为环绕非洲太难了,所以古人基本上就放弃了。

大家采取了更务实的做法,从红海出发的人就做东非的生意,从直布罗陀出发的人就做西非的生意,大家各玩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但是这里就暴露出了古人地理知识的一个巨大盲区。他们虽然知道非洲的东海岸和西海岸,但他们不知道这两段海岸线其实是连在一起的。当时的地理学家,比如托勒密,甚至认为非洲大陆在南方是和亚洲连在一起的,印度洋只是一个巨大的内湖。你看看这有多么荒谬!一个错误的知识,一个错误的观念,就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整个世界给隔开了。人们明明有机会去发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但因为脑子里的那张错误地图,他们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了,这让我想起了哈耶克所说的知识的健忘。

就是说人类特别是那些掌握权力的精英,总是倾向于高估自己的知识,以为自己掌握了宇宙的真理。他们根据自己有限的甚至错误的知识去制定各种宏大的计划,去规划社会的发展,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那些搞计划经济的官僚们,不就是这样吗?他们坐在办公室里,以为自己能计算出整个社会需要多少钢铁,多少粮食,他们画出了一张自己心目中的经济地图,然后强迫整个社会按照这张地图去走,他们认为市场是混乱的,个人选择是盲目的,只有他们这些先知的规划才是科学的,结果他们制造了无尽的短缺和饥荒,他们就像认为印度洋是内湖的托勒密一样,被自己的无知和傲慢困在了一个狭小的世界里。所以真正的智慧不是宣称自己掌握了终极真理,而是承认自己的无知,对世界保持敬畏。真正的进步不是靠某个天才画出一张完美的蓝图,而是靠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在自由的环境下去不断的去试错,去探索,去修正那张我们脑海中永远不完美的地图。就像环绕非洲的航行一样。虽然官方的大规模的尝试,因为各种原因而失败或被遗忘,但我们无法知道在漫长的历史中,有没有一些不知名的、勇敢的渔夫或者商人在某次偶然的风暴中被吹过了好望角,瞥见了那个新世界的一角。这种分散的自发的不为人知的探索,可能才是人类知识边界拓展的真正动力。

那么在充满未知和偏见的古代世界里,除了埃及人,还有没有其他民族在贸易和航行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当然有!有一个民族他们从直布罗陀海峡出发,向着大西洋的惊涛骇浪发起了勇敢的挑战,他们就是迦太基人,他们和他们的竞争对手马赛人又上演了怎样一出商业传奇呢?

各位,咱们刚才聊了环绕非洲的艰难险阻,这背后是技术和认知的双重限制。现在咱们把目光转向地中海的西部,在这里有一个强大的商业帝国,它继承了腓尼基人的航海天赋和商业头脑,并且把它发展到了极致,它就是迦太基。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十一章标题是“迦太基和马赛”。讲的就是这对西地中海双雄的爱恨情仇。孟德斯就一上来就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极其霸道、极其排外的迦太基。他说迦太基有一部怪异的万民法规定,只要是外国人敢到撒丁岛或者直布罗陀海峡那边去,做生意抓住了一律沉到海里喂鱼。这哪是做生意,这分明黑社会收保护费!而且是只收命不收钱。它的国内法也同样奇葩,他禁止自己的殖民地撒丁岛上的居民种地,谁敢种就弄死谁。为什么?因为他要让殖民地在粮食上完全依赖迦太基,从而实现绝对的控制。这种政策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通过供应链控制来维护自己的宗主国地位。通过这种极端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殖民政策,迦太基了巨额的财富,然后用财富来增强军力,但用军力来保护和扩大它的财富,这是一个典型的商业军国主义帝国。

迦太基人最著名的航海家叫汉诺,他曾经奉命率领一支庞大的舰队,沿着非洲西海岸建立了许多殖民据点。孟德斯鸠对汉诺的航海日志评价极高,他说汉诺的技术简洁、质朴、实事求是,没有吹牛,他描述的非洲沿岸的风土人情跟几千年后欧洲航海家的记录几乎一模一样。比如他说白天陆地上一片寂静,到了晚上就到处是音乐声和火光,这不就是非洲部落白天避暑,晚上围着篝火、唱歌跳舞的场景吗?但是就是这样一部珍贵的历史文献,在当时,却被很多人特别是罗马人视为无稽之谈。为什么?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因为罗马人始终怀恨迦太基人,即使在把他们毁灭之后也依然如故。胜利者永远掌握着历史的解释权。罗马人把迦太基描绘成一个背信弃义、狡诈残忍的民族,所以关于他们的一切伟大成就自然也都是假的,是吹牛。

这个现象在历史上实在是太常见了。当一个国家一种制度在斗争中失败之后,胜利者往往会把它的一切都污名化妖魔化。苏联解体后,西方世界对它的描述除了邪恶,专制、失败似乎就没有别的词了,很少有人会去客观的分析它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取得的某些成就,比如迅速实现工业化,或者在二战中抵御纳粹的巨大贡献。历史被简化成了一个非黑即白的漫画故事。我认为一个真正理性的、有智慧的头脑,应该有能力穿透这种胜利者的叙事,去看到事情的全貌。就像孟德斯鸠,他虽然也认为迦太基的法律很怪异,但她依然能够公正地评价汉诺的成就,并且为迦太基人所遭受的污蔑说一句公道话,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迦太基的贸易模式是典型的垄断式贸易,它不是靠着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更低的价格来竞争,而是靠着暴力和信息封锁来维持自己的超额利润。孟德斯就讲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一个迦太基的船长在去往生产锡矿的英格兰的航行中,发现后面有罗马人的船在跟踪,他为了不让罗马人知道这条航线,竟然故意让自己的船触礁搁浅。你看为了保住商业秘密,宁愿牺牲自己的船和货物,这种对信息的垄断是他们财富的重要来源。但是这种模式有它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他树敌太多,他把所有其他民族都当成了潜在的竞争对手和需要防范的敌人,他的繁荣是建立在别人的不繁荣之上的,这就注定了它必然会和另一个正在崛起的同样具有扩张性的强权,罗马发生你死我活的冲突。

而迦太基的竞争对手马赛就走了另一条完全不同的路。马赛也是一个希腊人建立的商业城邦,也很会做生意,但它的体量和实力跟迦太基没法比。所以它采取了一种搭便车的策略,他紧紧地抱住了罗马人的大腿,对罗马人忠心耿耿。在罗马和迦太基打仗的时候,马赛就成了罗马人在地中海西部的后勤基地和货站大发战争财,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生存之道。当两个巨人打架的时候,你作为一个小个子,最好的选择不是去跟其中一个硬碰硬,而是站到你认为最终会赢的巨人身后,为他提供服务,最终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了。

经过三次残酷的布匿战争,迦太基被罗马彻底摧毁,连城市都被犁了一遍,撒上了盐,要让它永世不得翻身。而马赛则在罗马的保护下继续繁荣。迦太基的悲剧给我们什么启示呢?我认为,他告诉我们一个纯粹的、封闭的,以垄断和排他为目的的商业帝国是走不远的,他或许能在一段时间内通过信息差和暴力获得巨大的利益。但这种成功必然会引来所有人的嫉妒和仇恨。当一个更强大的、组织能力更强的暴力集团,比如罗马军团出现时,他的那点商业优势就不堪一击了。

贸易如果想要长久,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开放、互利和法治的轨道上来。你可以暂时通过垄断赚钱,但你不可能永远垄断下去,试图用暴力来维护商业优势,最终只会被更强大的暴力所摧毁。迦太基的覆灭就是对这条铁律的最好注脚。那么当罗马人摧毁了迦太基和柯林斯这两个地中海最大的商业中心之后,贸易的火种又飘向了何方呢?在地中海的东部,一个不起眼的小岛,因为机缘巧合成了新的世界贸易中心。但与此同时,一个来自东方的强大国王正在崛起,他将向罗马的霸权发起最猛烈的挑战,这又是怎样一段风云激荡的历史呢?咱们讲了迦太基这个商业帝国,因为搞垄断和排他,最终被罗马人给灭了,罗马人还顺手摧毁了希腊的商业中心柯林斯,这下好了,地中海两个最大的贸易枢纽都没了。

那商人们去哪儿做生意呢?资本总要有个去处,于是历史的聚光灯达到了一个你可能没怎么听说过的小岛上,这就是咱们第十二章的第一个主角,德洛斯岛,孟德斯就说,柯林斯被毁后,商人们纷纷跑到德洛斯岛,为啥选这么个小破岛呢?有两个原因:

第一,这个岛在宗教上是太阳神阿波罗的出生地,被认为是圣地。大家觉得罗马人在横,总不敢在神的地盘上乱来。所以这里是个安全的处所。你看又是安全,资本的第一需求永远是安全。

第二,这个岛的地理位置也很好,正好在意大利和亚洲之间适合做转口贸易。于是德洛斯岛这个宗教特区就成了当时地中海世界的新宠,繁荣的一塌糊涂。这给我们一个很有意思的启示,有时候在一个普遍缺乏法制和秩序的野蛮时代,宗教或者说某种被普遍敬畏的神圣性,可以临时扮演法律的角色,为商业提供一块小小的避风港,但是这种靠神来保佑的繁荣是靠不住的。因为很快,因为比罗马人更不把神当回事的某人就登场了,他就是本都国王米特拉达梯。也就是文章的第二个主角。米特拉达梯是罗马共和国末期最强劲、最可怕的敌人,他的王国在黑海南岸,也就是今天土耳其的北部。这个地方我们前面说过,有很多希腊人建立的殖民地,商业很发达,米特拉达梯把这些地方都给占了,然后以此为基地开始疯狂扩张,跟罗马死磕。

孟德斯鸠在这里对米特拉达梯的实力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分析,他说米特拉达梯为什么这么能打?能跟鼎盛时期的罗马打了好几十年,屡败屡战就是打不死。原因就在于他控制了黑海沿岸这些商业城邦,这些地方能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兵源、金钱、工匠、船只和武器,他甚至还招募了很多罗马的逃兵和叛将,来训练自己的军队,学习罗马人的战术。

你看米特拉达梯是一个非常懂得如何把商业转化为军事力量的君主,他把整个黑海地区变成了一个为他的战争机器服务的巨大兵工厂和钱袋子,这让他拥有了和罗马掰手腕的资本。但是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呢?孟德斯鸠用了一句非常沉痛的话来总结,希腊和亚洲人民无论作为米特拉达提的朋友或敌人,都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德罗斯岛也蒙受巨大灾难。各地的商业无可避免的凋敝殆尽,因为经营商业的人民已经被彻底摧毁,米特拉达梯最终还是失败了。在他和罗马的反复拉锯中,整个小亚细亚和希腊被打成了一片焦土。那些曾经繁荣的商业城市,要么被屠城,要么被榨干。而那个曾经作为避风港的德洛斯岛,也被米特拉达梯的军队洗劫一空,从此一蹶不振。

这个故事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他告诉我们,当两个庞大的军事强权进行你死我活的搏斗时,最倒霉的永远是夹在中间的那些从事和平生产和贸易的普通人。商业最需要的是和平与稳定的环境。而战争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全面战争,是商业天生的、也是最致命的敌人。米特拉达梯,他虽然懂得利用商业来服务于战争,但他不懂得或者说不关心如何去保护能够下金蛋的鹅,他把商业城邦当成了可以无限榨取的资源,而不是需要精心呵护的生态,最终它榨干了这些地方的血,也耗尽了自己最后的本钱。

而罗马人他们赢了,但他们赢得的方式同样是毁灭性的。孟德斯就说,罗马人遵循着一个体系,那就是为了不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就竭尽所能地实施破坏。这话说的真是又深刻又讽刺。罗马人不想当一个简单的统治者,他们要把一切潜在的对手都从肉到精神彻底摧毁,让你永世不得翻身。他们对家里基对柯林斯,对米特拉达提的敌人们都是这么干的。这种毁灭式胜利虽然能确保罗马的绝对霸权,但它也同时摧毁了整个地中海世界的经济活力。它就像一个拳王,把所有对手都打死了,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拳台上,固然是天下无敌,但也无比孤独和危险。因为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是需要多样性的。当所有的竞争者和合作者都被消灭,只剩下你一个庞然大物的时候,你离僵化和衰落也就不远了。所以第十二章通过德洛斯岛的兴衰和米特拉达梯山的悲剧,给我们上了一堂沉重的历史课。

他告诉我们,商业的繁荣是脆弱的,它经不起大国争霸的铁蹄。在一个霍布斯式的以强权和暴力为最高法则的世界里,和平的商人永远是待宰的羔羊,只有当某种超越于国家强权之上的法治被建立起来,商业的和平之花才能长久的绽放。那么最终的胜利者罗马他们自己又是如何看待商业和航海的呢?这个以陆军和征服起家的民族,他们骨子里到底有没有商业基因呢?他们对贸易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

咱们目睹了罗马和米特拉达梯的血腥大战,商业世界被打得稀巴烂。现在咱们就来好好聊聊最终的胜利者。罗马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他们对商业和航海究竟是个什么态度呢?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三章标题就叫“罗马人的气质和航海事业”。这一章非常短,但就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抛开了罗马精神的核心,孟德斯鸠开门见山就说,罗马人只重视陆军,他们的陆军精神是什么呢?是始终坚定不移,战斗中绝不退缩,直至战死,这是一种硬碰硬,刚正面的一往无前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他们在陆地上一往无前,战无不胜。

但是对于海军,罗马人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是怎么看海军的呢?孟德斯就说他们觉得海军的行径很不以为然,海军打仗是实时躲避危险,一贯使用诡计,极少依仗实力,打一下就跑,跑了再回来,充满了投机和不确定性。这种气质跟罗马人那种站住了死磕的陆军精神格格不入。罗马人派去搞航海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些地位不高而无法跻身罗马军团的公民,甚至干脆就是被解放的奴隶。海军在罗马是一个二等公民,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行当。这个观察实在是太深刻了。他揭示了一个文明的气质,或者说核心价值观是如何深刻的影响他的行为模式的。罗马是一个农民和士兵建立起来的国家,它的核心价值观是土地、纪律、荣誉和勇气,他的美德是在战场上为共和国流血牺牲,而商业和航海他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品质,是精明,是灵活,是计算,是风险评估,是对利润的敏感。一个优秀的商人,他不会去跟人死磕,他会讨价还价,会妥协,会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一个优秀的水手,他不会去跟风暴硬抗,他会躲避,会利用风向,会用最小的代价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罗马人看来,这种精明和灵活就是一种狡诈和怯懦,他们从骨子里是鄙视这种气质的。所以他们虽然为了打败迦太基,也建立过强大的海军,那只是被逼无奈的工具,而不是他们引以为傲的事业。一旦战争结束,海军的地位就迅速下降,这就解释了罗马历史上的一个巨大矛盾。他明明建立了一个环地中海的庞大帝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无数的港口,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民族,他的精英阶层最优秀的人才都去当兵,当官当律师当演说家去了,没有人愿意去当一个斤斤计较的商人。

这个现象在咱们中国古代是不是也惊人的相似?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位,一个有才华有抱负的读书人,他的最高理想是学而优则仕,是去当官光宗耀祖,去做生意那是末业,是被人看不起的,甚至法律都规定商人的后代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这种对商业的系统性鄙视和罗马人的心态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他们都源于一种大陆性的以土地和权力为核心的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下,财富的获取被认为是来自于权力和暴力征服做官,而不是来自于平等的交换和精明的计算。这种气质上的排斥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当一个社会最优秀最聪明的大脑,都不愿意投身于商业和科技创新的时候,社会的经济发展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动力。

罗马帝国后期经济为什么会陷入停滞和崩溃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缺乏内生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它的经济长期依赖于对行省的剥削和战俘奴隶的劳动。当帝国停止扩张,没有新的财富来源和奴隶补充时,这套体系就玩不转了。

同样中国古代的王朝为什么总是陷入兴衰循环呢?为什么没有能自发地产生工业革命呢?一个关键的原因,也是因为抑商的传统,让整个社会的聪明才智都投入到了官场的内耗和对儒家经典的皓首穷经之中,而没有人去研究蒸汽机,没有人去改良纺织机,没有人去探索更广阔的世界市场。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虽然只是简单的对比了陆军和海军,但它实际上触及了一个文明兴衰的密码,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一个社会对不同职业的鄙视链,将最终决定这个社会的人才流向,从而决定这个社会的命运。一个崇尚权力和暴力的社会,最终会被权力斗争和暴力所吞噬。一个鄙视商业和创新的社会最终会因为经济停滞而衰亡,只有那些真正尊重企业家精神,鼓励自由探索和公民交换的社会,才能拥有持续的繁荣和活力。那么既然罗马人的气质上就鄙视商业,他们在具体的商业活动中又会表现出怎样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呢?他们一方面需要贸易来维持帝国的运转,另一方面又从骨子里看不起商人。这种矛盾的心态会催生出怎样奇特的法律和政策呢?咱们聊了罗马人的气质,他们是陆军的命,天生看不上海军那套投机取巧的玩法,这从根子上就决定了他们不会成为一个商业民族。

现在咱们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深入,看看这种气质在具体商业政策和法律上是怎么体现的。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四章,“罗马人经商的气质”。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继续强化他的观点。他说从未有人发现罗马人在商业方面有嫉妒心,这话听起来像是在夸罗马人,对吧?心胸宽广,不嫉妒别人发财,但你仔细品品,这味道不对。一个人为什么会对一件事没有嫉妒心呢?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他根本不在乎,他看不上。就像一个世界拳王,他会去嫉妒一个街头卖艺的吗?不会!因为那根本不是他的赛道,罗马人就是这种心态。他们攻击迦太基不是因为嫉妒迦太基会做生意,而是因为迦太基是他的敌对国,威胁到了它的霸权。

对于那些不构成威胁的商业城市,比如马赛,罗马人甚至还挺大方,又是给地,又是给政策,为什么?因为在罗马人看来,你们这些搞商业的,就是给我这个大哥提供后勤服务的,你们越繁荣,给我提供的服务就越好。只要你们听话,不挑战我的霸主地位,我就懒得管你们,这是一种典型的霸主心态,而不是竞争者心态。

孟德斯鸠继续分析,罗马人的生活方式也让他们远离商业。城里的罗马精英整天忙着打仗,选举搞阴谋打官司。乡下的罗马公民忙着种地,再行审理又是严酷的军事统治,哪有时间和空间去搞什么商业,但最要命的还不是生活方式,而是他们的法律。孟德斯鸠在这里举了两个石破天惊的例子,来证明罗马的法律是多么的反商业:

第一个是,万民法。罗马法学家说,那些跟我们没有友好关系,没有结盟的外国人虽然不是敌人,但是如果一件属于我们的东西,到了他们手里,他们就成了这件东西的主人。我们的自由民到了他们那里就成了他们的奴隶。反过来也一样,你听听这是什么法律?这简直就是丛林法则的官方认证版。他等于是在说,只要咱们没签合同,我就可以合法的抢你的东西,把你的人抓来当奴隶。在这种法律环境下,怎么可能发展出陌生人之间的大规模的、以信任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不可能!他把所有圈外人都预设成了潜在的猎物,这是一种极度封闭和排外的部落思维,而不是开放的商业思维。

第二个是,公民法。君士坦丁时期的一条法律,把开店的妇女和奴隶酒馆老板娘、女演员、妓院老板的女儿归为一类,都属于卑贱人。一个高贵的罗马人要是娶了这种女人,生下的孩子都算私生子,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职业歧视。他把从事商业活动,哪怕只是开个小店,都打上了卑贱的烙印。这种法律源自古老的罗马政治,它反映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在这种观念下,商业活动被认为是会玷污一个罗马公民的高贵身份的。

这让我想起了咱们中国古代的贱级制度,像乐户、多名、盖户这些都属于贱籍,世代相传,不能与良民通婚,不能参加科举,这种用法律来固化职业歧视和社会等级的做法,和罗马人的心态如出一辙,他们都是为了维护一个僵化的、权力为中心的社会秩序,而牺牲了社会的经济活力和人的自由选择权。

所以孟德斯鸠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在今天看来依然振聋发聩。他说很多人以为罗马是治理的最好的国家,商业又是最有用的东西,所以罗马肯定大力鼓励商业,但事实恰恰相反,罗马人很少想到商业,这是一个对罗马神话的巨大颠覆。我们今天很多人一提到罗马就是伟大的法律,宏伟的建筑,先进的制度,但是孟德斯鸠提醒我们,罗马的伟大是有特定方向的,他在军事政治和工程上确实伟大,但在商业和经济上它是一个思想上的侏儒,它的繁荣是建立在征服和剥削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创新和交换之上的。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罗马帝国最终会崩溃,一个只懂得消费财富,而不懂得创造财富的帝国,就像一个只知道花钱的败家子,家底再厚,也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当帝国的扩张达到极限,外部的输血管被切断,而内部又没有强大的造血功能时,他的崩溃就是不可避免的。这个教训对于任何一个大国来说都是深刻的。一个国家不能只有硬实力,比如强大的军队和庞大的疆域,它还必须有软实力,或者说巧实力,那就是一个充满活力的、鼓励创新的商业环境。如果一个国家的精英都以当官掌权为荣,以经商创造为耻,那么这个国家的未来是非常危险的。那么既然罗马人自己不爱经商,他们又是如何处理与那些圈外的被他们视为蛮族的民族之间的贸易关系的,他们是放任自流?还是严加管控?这背后又体现了他们怎样一种既傲慢又恐惧的复杂心态呢?

各位咱们接了罗马人的老底,他们从骨子里就看不起商人,法律上还搞职业歧视,那么对于那些他们征服不了,又不得不打交道的蛮族,罗马人又是怎么跟他们做生意的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五章,“罗马人与蛮族的贸易”。这一章将让我们看到一个帝国的傲慢与恐惧。

孟德斯鸠说,罗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他的政策是什么?是不与所有未被他征服的国家交往,为什么?因为他害怕!害怕什么?担心取胜的技艺传入这些国家。你看看心态多么的拧巴。一方面他觉得自己是天下的主宰文明的中心,另一方面他又对自己那套取胜的技艺,也就是军事技术和组织能力,宝贝的不得了,生怕被外人学了去,这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一个真正自信的文明,是乐于传播自己的思想和技术的,因为他相信自己能不断的创新,始终保持领先;而一个外强中干的文明才会像个守财奴一样,把自己的一点看家本领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学会了就来革自己的命。在这种恐惧心态的支配下,罗马人制定了一系列堪称奇葩的法律来禁绝和满足的贸易。孟德斯鸠举了几个例子:

第一条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将葡萄酒、石油和其他饮料提供给蛮族,即使只是为了品尝也不许可。你听听,这管的有多宽,连请人家喝口酒都不行。为什么?我猜罗马人是怕这些蛮族,一旦尝到了文明生活的甜头,就会产生觊觎之心,天天想着来抢。这就像一个富翁,生怕邻居的穷小子看到自己家吃肉就动了偷牛的念头。

第二条法律更狠,不准把黄金给予他们,他们已经拥有的黄金也要设法巧妙的弄过来,这简直就是流氓宣言了。不但不给你钱,还要想办法把你口袋里的钱给骗过来,这哪是做生意?这分明就是要把对方往死里坑。

第三条是绝对的红线,铁的运输被禁止,违者处死,这个就很好理解了,铁在古代是战略物资可以用来打造兵器,禁止向蛮族出口铁器,就是为了保持自己在军事装备上的代差优势,这和我们今天某些国家搞的高科技禁运是不是一个逻辑呢?都是想通过技术封锁来遏制潜在对手的发展。这些法律活生生的描绘出了一个色厉内荏的罗马,他用高压和封锁来维持自己的安全感。他试图建立一个内外有别的二元世界,在帝国的疆界之内是秩序和文明,在疆界之外是混乱和野蛮。他不想通过平等的贸易去和蛮族实现共同繁荣,而是想通过隔绝和削弱来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

这种筑墙思维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咱们中国的长城最初的功能就是为了把游牧民族挡在外面,明朝的海禁、政策,也是为了把东南沿海的倭寇和不安分的商人隔绝在外,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都是安全压倒一切,但是这种靠墙来维持的安全是靠不住的,因为你不可能永远把别人挡在外面,而且当你筑起一堵墙来防备别人的时候,这堵墙也同样囚禁了你自己。你隔绝了危险,也隔绝了机遇;你隔绝了敌人,隔绝了朋友,你让自己变成了一个信息孤岛,一个与世隔绝的巨婴。罗马帝国后期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当它越来越衰弱,越来越恐惧的时候,他就越来越依赖于这种封锁政策,但结果呢?蛮族并没有因为你的封锁而变弱,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依然在学习和进步,而罗马自己却因为长期的封闭和内耗变得越来越僵化和腐朽。

孟德斯鸠也提到,到了帝国末期情况反过来了,蛮族强迫罗马人设立商埠,并与蛮族通商,攻守之势异也。当年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当蛮族的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他们就可以反过来用武力逼着你打开国门跟他们做生意。

这个场景咱们中国人是不是也特别熟悉呢?清朝闭关锁国,自以为是,天朝上国,结果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国门。这段屈辱的历史和当年罗马帝国末期的窘境何其相似,他们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靠封锁和隔绝是换不来长久的和平与安全的,开放才是最好的防御。只有在开放的竞争与合作中不断的学习和进步,才能让自己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第十五章通过对罗马与蛮族贸易的分析,深刻的批判了那种基于恐惧和傲慢的孤立主义和技术封锁政策,它告诉我们试图通过削弱别人来让自己强大的想法是愚蠢和短视的。一个健康的国际秩序应该建立在互信、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猜忌、封锁和零和博弈。

那么罗马人是不是对所有圈外人都这么防范呢?也不全是。对于那些他们认为没有直接军事威胁,但又非常有钱的民族,罗马人还是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比如阿拉伯人和印度人,罗马人跟他们的贸易又是怎样一种景象呢?这其中又隐藏着罗马帝国怎样的经济密码和最终的宿命呢?咱们讲了罗马人是怎么像防贼一样防着欧洲的蛮族的。

现在咱们把目光转向南方和东方,对于阿拉伯和印度这两个地方,罗马人的态度就180度大转弯了,不防了,也不怕了,而是削尖了脑袋想跟人家做生意。为什么?因为这两个地方在罗马人眼里就是俩字——有钱!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六章,“罗马人与阿拉伯和印度的贸易”。这一章将揭示罗马帝国一个致命的经济黑洞。孟德斯就说,罗马人对外贸易基本上就指着这两家了。

先说阿拉伯,当时的阿拉伯半岛南部被称为幸福的阿拉伯,物产极其丰富,特别是香料,比如乳香、没药,都是当时祭祀和贵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奢侈品。阿拉伯人靠着卖这些东西,赚得盆满钵满。他们是典型的卖的多,买的少,所以周围国家的金银都哗哗的往他们那里流。罗马的奥古斯都皇帝一看这不行,这帮阿拉伯人这么有钱,我得想办法治治他们。于是他派了一支军队去征服阿拉伯,结果罗马军队在那边因为水土不服,加上向导背叛,死伤惨重,最后灰溜溜的回来了。

打是打不过了,怎么办?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呗,怎么做?就是罗马人拿着真金白银去换阿拉伯人的香料。孟德斯就说这种模式一直到他那个时代都没变过。

再说印度,罗马人在印度做的生意规模更大。斯特拉伯说,当时罗马每年派往印度的大船就有120艘,运过去的,同样是钱,是白花花的银币。普林尼说每年至少有5,000万赛斯特斯的银币流向印度,而从印度运回来的商品,比如胡椒、丝绸、宝石到罗马之后价格能翻100倍。你听听这利润100倍,是不是觉得罗马人赚翻了呢?但是孟德斯鸠或者说我要给你泼一盆冷水,你仔细想想这个赚翻了赚的是谁的钱呢?一个罗马商人从印度用1万块钱买了一批胡椒,运回罗马卖了50万,他个人确实发了大财,但是对于整个罗马帝国来说发生了什么?是帝国的白银,留出了1万,而那50万的销售额是罗马城里其他富人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来的,这本质上是罗马帝国内部财富的转移,从一部分贵族手里转移到了另一部分商人手里,而整个帝国的贵金属总量是净流出的。这就好比一个封闭的赌场,赌客们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有输有赢,但赌场的抽水一直在把钱往外抽,时间长了,这个赌场里的总资金必然会越来越少。

罗马帝国就面临着这样一个巨大的白银黑洞,它不像后来的西班牙,有美洲的银矿可以源源不断的补充,罗马自己的金银矿产量很低,它唯一的贵金属来源就是早年征服希腊和东方时抢来的那些存量,现在这些存量正通过与阿拉伯和印度的贸易持续不断的单向的流失,这个后果是什么呢?孟德斯鸠敏锐的指出了,我相信他们之所以要通过铸造白银含量极少的铜币来提高货币的法定价值,原因就在于白银的匮乏。这句话点到了罗马帝国经济崩溃的核心。当政府发现手里的真金白银越来越少,不够花的时候,他就开始玩起了金融股,他开始铸造劣币,就是往金币银币里掺杂大量的铜、铅等廉价金属,但依然规定它有很高的法定面值。这在经济学上叫货币成色贬值,本质上就是一种隐蔽的通货膨胀,是政府对全体人民财富的公开掠夺。一开始可能只是掺一点点,但这个口子一旦打开就收不住了。

罗马帝国后期的皇帝们把这个游戏玩到了极致。到了三世纪危机的时候,罗马的银币含银量甚至不到5%,基本上就是个镀了银的铜片片。这种做法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

第一,它摧毁了人民对货币的信任。大家都不傻,拿到这种劣币,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花出去换成实物,这就导致了恶性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

第二,它摧毁了正常的商业活动。商人们不知道该怎么定价,长期的合同变得毫无意义,整个经济秩序陷入了混乱。

第三,它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和动荡。靠固定薪水生活的士兵和官吏,因为货币贬值,实际收入大减,怨声载道,频繁发动叛乱。

所以你看从与印度和阿拉伯的贸易逆差开始到白银流失,再到政府铸造劣币,最后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和社会崩溃,这是一条清晰的通往地狱的逻辑链。孟德斯鸠在这里还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对比,他说罗马人搞印度贸易比亚历山大死后的埃及国王们搞的规模大多了,这很奇怪,埃及离印度那么近,按理说应该他们是老大,为什么?反而是罗马人后来居上?他分析,原因在于东西方贸易除了埃及的红海海陆,原本还有一条重要的陆路,就是通过叙利亚两河流域和中亚,这条路在塞琉古王朝和后来的巴克特里亚大厦王国时期一直很繁荣,但是后来一个强大的帝国帕提亚,也就是安西,在伊朗高原崛起,他正好卡在了罗马和东方的陆路交通要道上,罗马和帕提亚是死对头,两国之间常年打仗,边境线上变成了无人区。这一下就把传统的陆上丝绸之路给基本掐断了。对于是所有的东西方贸易就只能挤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走海路,罗马控制了埃及,也就控制了这条独一无二的贸易生命线。所以亚历山大里亚空前繁荣,罗马的印度贸易也达到了顶峰,但是这种垄断带来的繁荣是建立在一个巨大的风险之上的,那就是他让罗马帝国的经济变得极度脆弱,完全依赖于这条单一的持续失血的贸易通道。它就像一个得了糖尿病的巨人,表面上还在不停的吃糖,但身体的机能正在被慢慢的掏空。所以第十六章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罗马帝国盛世危局的图景,它通过垄断贸易获得了空前的奢华,但这种奢华是以帝国经济基础的不断流失为代价的,这是一个饮鸩止渴的死亡游戏。

当帝国的根基被掏空,任何一点外部的冲击都可能让这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那么当西罗马帝国最终在蛮族的入侵下倾覆之后,欧洲的贸易又陷入了怎样一种黑暗和混乱的状态呢?在野蛮和暴力的时代,商业的微弱火种又是如何幸存下来的呢?

刚才咱们眼睁睁的看着罗马帝国这个看似强大的巨人是如何,因为贸易逆差和货币贬值一步步把自己掏空的。现在历史的丧钟终于敲响,蛮族入侵基罗罗马帝国,这个维持了地中海世界几百年和平,最后是高压下的、和平的庞然大物轰然倒塌,欧洲从此进入了长达数百年的我们称之为黑暗时代的时期。

在这样一个时代里,贸易又会是怎样一番凄惨的景象,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七章,“西罗马倾覆后的贸易”。孟德斯鸠用了一句非常简洁但又极具分量的话来概括这个时代的后果,这场殃及全国的灾难所产生的后果之一就是贸易彻底被毁。彻底被毁!这4个字说得斩钉截铁,为什么?因为蛮族,也就是那些日耳曼部落,比如哥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他们最初的逻辑跟我们之前说的那些游牧民族是一样的,他们是战士,不是商人,在他们眼里贸易这个词和劫掠是同义词,他们看到繁华的城市,赋予第一反应不是我怎么跟他做生意,而是我怎么把它抢光。所以随着罗马行政体系的崩溃,道路无人修缮,法律无人执行,匪盗横行,过去那种贯穿帝国的大规模长距离贸易瞬间就瓦解了。商业活动退化到了最原始的、小范围的以物易物的状态,整个欧洲的经济都严重的倒退了。

当这些蛮族部落在罗马的废墟上建立起自己的王国之后,情况有所好转吗?并没有!孟德斯鸠说,他们站稳脚跟后也只是把贸易看成和农业、手工业一样的东西,并没有给予任何特殊的关注。那些新的统治者,也就是各地的贵族和领主们,他们是封建武士,他们关心的是土地、城堡和战争。对于商业那点事,他们既不懂、也不在乎,更糟糕的是在这个野蛮和混乱的时代,诞生了两项堪称商业杀手的法律,孟德斯鸠称之为不合情理的法律。哪两项?第一叫外邦人遗产充公法。第二叫船难法。

咱们先说外邦人遗产充公法,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外国人如果死在了我的地盘上,他留下的所有财产就都归我领主所有了,他的家人一分钱都拿不到。你听听这还有天理吗?这等于是在说外国人就是行走的钱包,只要他一断气,钱包就归我了。在这种法律下,哪个商人还敢跑到你的地盘上做长期的生意呢?万一我水土不服,病死在这儿,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家当就全给你做了嫁衣了。

再说船难法,这个更狠。他的意思是如果一艘外国的商船在我的领海里不幸触礁沉没了,那么船上所有的货物以及幸存的船员都归我这个沿海的领主所有,船员直接就变成了奴隶。这简直就是把海难当成了一门发家致富的生意。沿海的居民不但不去救助遇难的船只,反而天天盼着有船沉掉,甚至有传说,他们会在夜晚故意在礁石上点起灯火,引诱船只开向错误的方向,人为的制造海难。这两条法律赤裸裸的展现了那个时代的野蛮和封闭。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当时的人大概认为,他们和外国人之间没有任何文明社会的法律关系,所以既不需要对他们讲公正,也不需要对他们讲仁义。外国人就是非我族类,就是可以被任意欺凌和掠夺的对象。

这种心态和我们之前讲的罗马人对圈外人的心态是一脉相承的,甚至变本加厉。他把人类又拉回到了最原始的部落时代。在那个时代,只有我们和他们之分,对于我们自己人要讲亲情,讲义气;对于他们外人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种思想是商业文明最大的敌人,因为商业文明的基础恰恰是陌生人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必须建立起一套超越血缘和地缘的普世的法律规则。在这套规则之下,不管你是哪里人,你的私有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只有这样,人们才敢于进行跨地域的、长期的投资和贸易。而黑暗时代的这两条做法恰恰是从根本上摧毁了这种可能性,它让整个欧洲变成了一个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互相敌视的封建庄园,贸易的血管被彻底堵塞了。孟德斯鸠在这里还不忘回头夸一下罗马人,他说别看罗马人也挺混蛋的,但他们制定的船难法还是相当人道的。罗马法规定,不但禁止沿海居民抢劫遇难的船只,甚至连政府的税务官都不许趁火打劫。你看一个文明的底线就在这种细节上体现出来了,即使是日薄西山的罗马,它依然保有一丝作为世界帝国的体面和规则意识。而那些刚刚从森林里走出来的蛮族,则完全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所以第十七章给我们描绘了一幅贸易被彻底摧毁后的末日景象。他告诉我们,当法制和秩序崩溃,当人类退回到野蛮的部落思维,商业的凋零是必然的结果。没有了安全和可预期的规则,就没有了信任,没有了信任就没有了交换,没有了交换就没有了繁荣。欧洲就这样在黑暗中沉睡了数百年。但是文明的火种是不会轻易熄灭的,即使在最黑暗的角落,也总会有一些微弱的光芒在努力的闪烁。

在这些蛮族制定的野蛮法律中,有没有可能也隐藏着一丝文明的曙光?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发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规定,这个规定像一颗种子将在未来的某一天重新长成参天大树,这到底是什么呢?咱们聊了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陷入了一片黑暗,贸易被彻底摧毁,还诞生了外邦人遗产充公法和船难法这种商业杀手级的恶法。整个欧洲似乎已经倒退回了野蛮的部落时代。但是孟德斯鸠这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有着一双善于在垃圾堆里发现金子的眼睛,就在这堆看似野蛮的法律中,他找到了一个亮点,一束微光,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八章“一项特殊规定”。这一章是整本书里最短的章节之一,可能就100来字,但它的分量却重如泰山。

他讲的是西格特法理的一条规定,西格特是日耳曼蛮族的一支,他们在西班牙和法国南部建立了一个王国,在他们的法典里有这么一条,来自大海彼岸的商人,如果他们自己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可以由他们本国的法官依据他们本国的法律来处置。你仔细品品这条法律,在一个非我族类,其心一意,连外国人的遗产和失事船只都要抢的野蛮时代,居然会有一条法律允许外国人在我的地盘上用他们自己的法律来解决自己的纠纷,这简直就像在一群狼中间,突然发现有一只狼开始研究起了吃素,这太不寻常了。孟德斯鸠敏锐的抓住了这一点,他说这项规定的基础是一种习惯,什么习惯?人人应该生活在本国的法律之下,这个习惯在当时可能是因为不同的蛮族部落,在罗马的废墟上杂居,为了避免冲突,大家各管各的互不干涉。比如你是个法兰克人,我是个勃艮第人,咱们俩打架了,就按照各自部落的规矩来处理,别拿到罗马人的法庭上去说事儿,因为大家谁也不服谁。这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属人主义法律原则,但是当这个原则被应用到来自大海彼岸的商人身上时,他就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积极的后果。

你想想,我是一个来自东地中海的商人,我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跑到你西格特人的地盘上来做生意,我最怕的是什么呢?不是海上的风浪,而是你这里不讲理的法律,是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现在你突然告诉我,别怕!你们自己人之间要是有了矛盾,不用找我们的法官,你们自己找个头,按照你们家乡的规矩判就行。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巨大的确定性和安全感。我不用去学习和适应你们那套我根本看不懂的野蛮法律,我只需要遵守我自己熟悉的,我们商人群体内部公认的规则就行,这就大大降低了我在异国他乡从事商业活动的风险和交易成本。这个小小的规定就像是在一片冰封的土地上,开辟出了一小块法制暖房。在这块暖房里,商业的种子可以得到保护,可以慢慢的发芽。

这背后其实蕴含着一个极其深刻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那就是法治的本质。法治不是说要有一套,多么完美多么正义的成文法典,法治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前提是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就是说我知道我做什么事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这个规则是稳定的,不是朝令夕改的,不是由某个长官的心情来决定的。哪怕这个法律本身在今天看来可能很简单,甚至很粗糙,但只要它是确定的,是可预期的,人们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理性的计算,安排自己的生活和生产。西格特人的这条规定恰恰就提供了这种确定性。

他承认了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的合法性。在黑暗的中世纪,正是这些由商人们自己创造的在,商人群体中普遍适用的规则,比如关于合同、票据、海事保险的规则,维系着欧洲微弱的商业命脉,这些规则不是由哪个国王或皇帝颁布的,而是从千万次的交易实践中自发的演进地生长出来的,它是一种自发秩序。

哈耶克曾经反复强调,人类社会伟大的制度,无论是法律、货币还是市场,都不是某个天才设计出来的,而是自发演进的结果。西格特人的这条法律无意中为这种自发秩序的生长提供了空间和可能。他虽然本意可能只是为了省事,为了避免处理复杂的涉外纠纷,但它客观上保护了商业文明最珍贵的火种。

这让我想起咱们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的那些经济特区,在当时国内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还非常僵化的情况下,我们划出几块地方,比如深圳、珠海,给他们特殊的政策,允许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更多的与国际接轨,更多的采用市场化的规则。这些特区不就像是西格特法下的那些法制暖房吗?他们为市场经济的嫩芽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和可预期的环境,让他能够先生长起来,然后再慢慢的把经验推广到全国,所以第十八章虽然篇幅极短,但它给我们的启示却无比深远。它告诉我们,文明的复苏往往不是靠一场轰轰烈烈的宏大革命,而是靠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为自由和秩序留下一点点空间的特殊规定。他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发秩序的力量,要尊重那些在实践中生长出来的规则。

有时候政府最好的作为就是无为,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为民间的创造力让出一条路。那么当西罗马帝国在黑暗中沉沦的时候,他的兄弟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他的命运又如何呢?那里的贸易是延续了罗马的辉煌,还是也走向了衰落呢?与此同时,一个新的充满活力的宗教和政治力量正在阿拉伯半岛崛起,它又将如何改变世界的贸易版图呢?咱们在西格特的法律里发现了一丝文明的微光,现在咱们把视线从一片黑暗的西欧转向依然灯火通明的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同时一股新兴的强大的力量,也正在历史的舞台上,冉冉升起。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九章,“东罗马衰弱后的贸易”。这一章孟德斯鸠写的同样非常简练,但他描绘的却是一幅世界格局大洗牌的宏伟画卷。

首先他提到了伊斯兰教信徒,也就是阿拉伯人,他说这些人出现之后,就开始发动征战,然后他们自己内部也四分五裂了。这个四分五裂,指的是伊斯兰世界在经历了早期的统一扩张后,分裂成了多个哈里发王朝,比如巴格达的阿巴斯王朝、开罗的法蒂玛王朝、西班牙的后倭马亚王朝等等。就在这种分裂和混战中,有一个地方抓住了历史的机遇,那就是埃及。孟德斯鸠说,埃及有了与众不同的君主,继续与印度进行贸易。

这句话信息量巨大,与众不同的君主指的是埃及的法蒂玛王朝和后来的阿尤布王朝、马穆鲁克王朝。这些王朝虽然也是伊斯兰政权,但他们在经济政策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务实和开放。他们没有像欧洲那些封建领主一样去扼杀商业,反而大力的保护和发展与东方的贸易。为什么?因为他们尝到了甜头!我们前面说过,自从罗马人掐断了陆上丝绸之路后,几乎所有的东西方贸易都得走埃及的红海航线。

现在罗马帝国西边垮了,东边也自顾不暇,埃及的统治者就顺理成章的接管了这条黄金水道的控制权。孟德斯就接着说,由于掌控了印度的商品,埃及吸引了所有其他国家的财富,这和当年托勒密王朝的剧本一模一样。谁控制了这条航线,谁就控制了当时世界上最赚钱的生意。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源源不断的运到埃及,再从埃及以高价卖给战乱之后,慢慢恢复元气的欧洲。欧洲人,特别是威尼斯、热那亚这些新兴的意大利商业城邦,为了买到这些奢侈品,只能把他们在贸易中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金银乖乖的送到埃及,于是中世纪的埃及就成了世界财富的汇集中心。孟德斯就说,埃及的苏丹成为当时最有权势的君主,他们有多大权势呢?

他举了一个例子,从史籍上可以看到,他们如何运用始终强大,而且调配得当的兵力,挫败了十字军的热情狂热和不可阻挡的势头。十字军东征,这场持续了近200年的以宗教为名的欧洲对东方的总攻为什么最终会失败呢?原因很复杂,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原因就是孟德斯鸠指出的这一点,埃及的马穆鲁克苏丹们因为垄断了印度贸易,富得流油,他们有足够的财力去供养一支当时世界上最精锐、最强大的军队——马穆鲁克骑兵。这支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终成功的把十字军赶出了圣地。这个故事再次验证了一个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或者说的更直白一点,打仗打的就是钱。一个国家即使有再狂热的宗教信仰,再高昂的战斗意志,如果他的财政破产了,他的经济体系无法支撑长期的战争消耗,他最终还是要失败的。

十字军本质上是欧洲封建领主的一次众筹式远征,他们的后勤和补给都非常困难,而他们的对手埃及的苏丹却是一个中央集权的以国际贸易为财政支柱的富裕国家。这场战争从经济基础上看本身就是不对称的,这个道理在今天依然适用。

我们看现代战争打得更是科技,是后勤,是综合国力。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最终还是要靠它强大的、充满活力的经济来支撑,那些试图通过闭关锁国发展畸形的军事工业来维持霸权的国家,比如苏联最终都因为经济的崩溃而轰然倒塌,他的钢铁洪流在自由市场创造的财富和技术面前最终变成了一堆废铁。

所以第十九章虽然篇幅不长,但它给我们描绘了中世纪世界贸易的一个基本格局,西欧在废墟中缓慢复苏,对东方的奢侈品有着强烈的需求,但自身缺乏有竞争力的产品,只能用金银去交换,处于贸易链的下游,伊斯兰世界的埃及则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垄断了转口贸易,成了最大的中间商,赚取了巨额的利润,并以此支撑起了强大的军事力量,这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但对欧洲来说又非常憋屈的格局。欧洲人辛辛苦苦的生产贸易积攒了一点财富,结果转眼之间就为了买点胡椒,买点丝绸,又把钱送到了异教徒的手里,他们心里能爽吗?当然不爽!这种不爽,这种对财富外流的焦虑以及对打破埃及贸易垄断的渴望,最终会催生出什么呢?它会催生出欧洲人自己的大冒险。他们会想,我能不能绕开埃及,自己去找一条通往印度的新航路呢?但是在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之前,欧洲内部商业本身还需要经历一场痛苦的蜕变,它需要从被鄙视被压榨的泥潭中慢慢的爬出来,获得自己的尊严和力量。

这个过程充满了血泪和斗争。中世纪的欧洲在贸易上很憋屈,辛辛苦苦赚的钱都送去给埃及的苏丹买香料了。但是在对外憋屈的同时,欧洲内部的商业环境那更是惨不忍睹,商人在当时是个什么地位?那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商业是如何在这样一种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冲破野蛮重新崛起的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章,“贸易如何冲破野蛮出现在欧洲”?这一章堪称一部中世纪商人的血泪史和奋斗史。孟德斯鸠首先把矛头对准了当时控制的欧洲思想界的神学院修士们,也就是那些神学家。他说当时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传到了西方,这帮神学家们就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了一些关于有息贷款的说法,然后结合福音书里的一些教义得出了一个结论,任何形式的有息贷款都是罪恶的,是高利贷,是上帝所不容的这个思想对商业是致命的打击。

为什么?因为现代商业的核心就是资本的流动和增值,而资本的流动必然伴随着信贷。我今天借给你一笔钱,让你去开作坊,你赚钱了分我一点利息,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连利息都不允许有,那谁还愿意把钱借出去呢?资本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在这样一种谈利息色变的舆论环境下,谁来从事这种被认为是罪恶的金融活动呢?只有那些已经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不在乎再多背一个骂名的人,他们就是犹太人。犹太人因为宗教的原因,在整个中世纪的欧洲都受到歧视和迫害,他们不能拥有土地,不能加入手工业行会,不能当官,他们被排斥在几乎所有主流的经济活动之外,唯一留给他们的生存空间就是那些基督徒们不屑于或者说不敢去做的肮脏的生意,比如放贷,比如倒卖旧货,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吊诡的局面。

一方面整个社会从国王到贵族,再到普通市民都离不开信贷,都需要借钱。

另一方面,他们又从道德上鄙视那些借钱给他们的人。犹太人就成了这个社会矛盾的宣泄口。他们通过放贷积累了财富,但这种财富又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危险。

孟德斯鸠用了一句非常精辟的话来总结,商业一旦传到当时名誉扫地的民族手中,很快就与可证的高利贷行会垄断,特种税以及形形色色不正当的捞钱手段毫无区别了。王和贵族们缺钱了,就去找犹太人借,借完钱不想还了。怎么办?好办,他们就煽动民粹情绪,说犹太人是吸血鬼,是基督的敌人,然后以正义的名义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掠夺。

孟德斯鸠举了几个英国的例子,听得人毛骨悚然。国王约翰为了逼一个犹太人交钱,下令每天拔掉他一颗牙,拔到第八颗,那人终于扛不住了,交了1万银马克。亨利三世更是一口气从一个叫阿龙的犹太人身上榨取了14万英马克,这哪里是征税?这分明就是绑架勒索。他们甚至还搞出了一个更离奇的惯例,如果一个犹太人皈依了基督教,那么他所有的财产一律没收。为什么?因为按照当时的封建法则,国王和领主有权向犹太人征收各种苛捐杂税,但如果这个犹太人变成了基督徒,他就成了自己人了,就不能再用那套野蛮的手段去抢他了。为了弥补损失,干脆在他皈依的那一刻就把他的财产一次性的抢光。

你看看这世界是多么的荒诞。你不信基督教,他们要抢你,你信了基督教,他们还是要抢你,横竖你都是砧板上的肉,在这样一种极端恶劣毫无安全可言的环境下,犹太商人为了生存迸发出了惊人的智慧,他们发明了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彻底改变了商业的形态,也最终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他们自己。这个东西就是汇票。孟德斯鸠写道,犹太人发明了汇票,这个办法使贸易得以在各地维持下去,而避免使用暴力,最富有的商人也只拥有无形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汇到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都不留痕迹,这句话太重要了。

什么是汇票?简单来说就是一张信用的凭证。我是一个在威尼斯的商人,我卖了一批货给一个在伦敦的商人,我不需要让他用船把几箱的金币冒着被抢的风险运到威尼斯来,我只需要让他去伦敦的某个银行家那里存入相应的款项,然后银行家给我开一张汇票,我拿着这张纸就可以到威尼斯的某个与他有合作关系的银行家那里兑换成现金。

你看,整个过程中没有实体货币的流动,流动的只是信用,财富从有形的沉重的容易被抢夺的金银变成了无形的、轻便的可以瞬间转移的信息。这个发明对于商人,特别是犹太商人来说,简直就是救命稻草。国王想来抢我的钱,对不起,我的钱不在我的金库里,它可能在佛罗伦萨,也可能在安特卫普,他只是一张纸一串密码,你把我的房子烧了,把我的人抓了,你也拿不到我的核心资产。汇票的发明就像给商业插上了一双翅膀,它让财富第一次真正的超越了地域和强权的限制,他让那些无形的财产变得比国王的军队更难被控制。

孟德斯鸠在这里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总结,他说我们应该把贸易被毁的恶果归咎于神学家们的胡说八道,而商业最终能够摆脱压迫,确立自己的地位,则应该归功于君主们的贪婪。这话怎么理解呢?正是因为君主们一次又一次的残酷掠夺,才逼得商人们发明出了汇票,这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金融工具。而当君主们发现他们再也无法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抢到商人的钱时,他们就不得不改变策略了。他们开始明白,只有提供一个稳定公正的法律环境,吸引商人来这里投资,纳税才是更长久更划算的买卖。于是我们看到欧洲的君主们开始变得比他们自己所想象的稍微聪明一些,他们开始给商人提供特许状,保护他们的财产,甚至邀请被别的国家驱逐的犹太商人来自己的国家定居。因为他们发现只有施行仁政才能实现繁荣,这是一个充满了博弈和讽刺的过程,不是因为君主们良心发现了,而是因为他们抢不到了,所以才被迫变得文明了。

是商业的自我进化,倒逼了政治的进步,所以第二十章是一个关于自由的突围的伟大故事,他告诉我们,即使在最黑暗最严的环境下,人类对财富和自由的追求也永远不会停止,它会像水一样寻找一切可能的缝隙,最终冲破堤坝。而技术和制度的创新,比如汇票的发明,就是在这场博弈中最强大的武器。

那么当欧洲内部的商业在经历了这场痛苦的蜕变,开始慢慢走向成熟的时候,一个更大的全新的世界也即将被打开,罗盘的发明,新大陆的发现将把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带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这又将带来怎样波澜壮阔的变革呢?

在欧洲内部,商人们如何通过发明汇票这种金融工具,在与君主们的斗争中为自己赢得了一线生机。现在历史的舞台将不再局限于小小的欧洲,一项伟大的发明将彻底打开整个世界的面貌。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一章,“两个新大陆的发现和欧洲与此相关的状况”。这一章是史诗级的,他讲述的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全球化世界是如何诞生的。孟德斯鸠一上来就说,就某种意义而言,罗盘打开了整个世界,这句话掷地有声,罗盘,这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工具,它的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让人类第一次可以脱离海岸线的指引,勇敢地驶向未知的大洋深处,它给了人类探索整个地球的勇气和能力。于是我们看到了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幕,大航海时代,葡萄牙人沿着非洲西海岸一路向南,最终绕过了好望角,找到了通往印度的新航路。孟德斯鸠在这里还浪漫的提到了葡萄牙诗人卡蒙斯,说他的史诗《罗吉塔尼亚人之歌》,写活了这段伟大的冒险。这条新航路的发现对世界格局是颠覆性的。

还记得我们之前说的吗?几百年来,东西方贸易一直被埃及的苏丹和威尼斯商人垄断,他们躺在黄金水道上,赚得盆满钵满。现在葡萄牙人从大西洋上抄了他们的后路,从此以后欧洲人再也不用看他们的脸色了。孟德斯鸠说,从此意大利失去了世界贸易中心的地位,甚至可以说被挤到世界的一个角落里去了。威尼斯曾经的海上女王就这样慢慢的没落了,这是一个残酷的、但又无比真实的商业法则,降维打击,当一种更高效成本更低的新模式出现时,旧的落后的模式,不管它曾经多么辉煌,都将被无情的淘汰。

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就是对威尼斯人的降维打击。而在葡萄牙人相同的同时,西班牙人在哥伦布的带领下,向西航行,意外地发现了美洲,一个全新的不为旧世界所知的新大陆,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了欧洲人的面前。孟德斯就说,西班牙人征服了美洲的两大帝国,阿兹特克和印加,然后他和葡萄牙人在世界上相遇了。为了避免冲突,他们竟然求助于教皇。由教皇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把整个世界给瓜分了。这就是著名的教皇子午线。你看看气魄,这想象力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其他欧洲国家能眼睁睁的看着西班牙和葡萄牙独吞这块大蛋糕吗?当然不能!于是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也纷纷加入了这场全球范围内的圈地运动,荷兰人把葡萄牙人从东印度的很多地方赶了出去,其他国家则在美洲建立了各自的殖民地。

在这里孟德斯鸠敏锐的指出了,这些新的殖民地和古代的殖民地有一个根本的不同。古代的殖民更多的是为了移民,建立一个新的城邦,而大航海时代之后的殖民,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贸易,由此诞生了欧洲的一项新的基本法,那就是宗主国对殖民地的贸易实行绝对的垄断,只有宗主国的船才能去殖民地做生意,殖民地被禁止与其他任何国家进行直接的贸易。这个政策听起来是不是很霸道呢?很像我们之前说的迦太基的玩法,是的。但是孟德斯鸠在这里给出了一个非常古典自由主义的解释,他说殖民地因为丧失了贸易自由而遭受了损失,但是这种损失可以从宗主国的保护中获得补偿。

宗主国,用他的军队来保护殖民地的安全,用他的法律来维护殖民地的秩序,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契约论思想,他把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交易。殖民地出让自己的贸易自由权,来换取宗主国提供的安全这种公共产品。交易是否公平?我们可以另说,但它背后的逻辑是清晰的。这种全球殖民和垄断贸易体系最终把整个世界都连接在了一起。孟德斯就总结说,发现美洲的后果就是把欧洲亚洲和非洲连成一片,怎么连接的?美洲为欧洲提供了大量的白银,欧洲拿着这些白银去和亚洲,特别是印度和中国进行贸易,换取丝绸、瓷器和香料。同时为了开采美洲的矿山和经营美洲的种植园,又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从哪里来?从非洲来,于是罪恶的三角贸易就这样形成了。欧洲在这个全球化的新格局中处于绝对的核心地位,它的实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它的财富、他的军队,它的影响力都空前膨胀,是这幅看似繁荣的图景之下,是否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呢?

特别是对于最早发现新大陆,攫取了最多黄金白银的国家,西班牙,他的命运又将如何呢?他真的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强大和富有吗?还是说他只是一个穿金戴银的穷光蛋。咱们讲了大航海时代,欧洲如何通过殖民和垄断贸易把自己变成了世界的核心。现在咱们要聚焦于时代最耀眼的明星,也是最悲情的角色西班牙。他发现了美洲,他征服了印加和阿兹特克,他把一船又一船的黄金白银运回欧洲,它应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对吧?但是孟德斯鸠在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二章,“西班牙从美洲攫取的财富”。里却给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令人震惊的答案。

他一上来就说,西班牙从美洲搞来了海量的金银,但是一个谁也想不到的结果是,西班牙竟然几乎到处一片贫困景象。他举了个例子,当时西班牙的国王腓力二世继承了庞大的帝国,却穷得没办法,只好宣布国家破产。他的军队因为拿不到军饷,到处哗变,这简直是匪夷所思。一个拥有金山银山的国王,怎么会穷到破产呢?孟德斯鸠在这里给出了一个天才般的、完全符合奥派经济学思想的解释。他说西班牙的财富在性质上有一个内在的自然缺陷,这个缺陷,让它的财富最终化为乌有。这个缺陷是什么呢?他首先点明了一个基本原理,黄金和白银是虚拟的财富或者说是财富的符号,它们本身不能吃不能穿,它们的价值在于他们能代表和交换到多少真实的商品和服务。接着他推演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链。

第一步,当西班牙把美洲的巨量金银投入到欧洲市场后,由于货币经营的数量一下子大大增加了,而商品和服务的数量没有跟上,那么根据最基本的供求关系,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必然会下降。也就是说,通货膨胀发生了。孟德斯就说,欧洲的白银在不久之后就增加了一倍,所有物品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番便是明。

第二步,对于西班牙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他每年从美洲运回同样数量的白银,比如100万盎司,但是因为物价翻了一番,这100万盎司白银能买到的东西实际上只有过去的一半了,他的真实财富缩水了一半。

第三步,更要命的是开采,经营是有成本的,你需要雇佣矿工,需要制造工具,需要运输,这些成本也因为通货膨胀而翻了一番。你看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剪刀差。一方面收入的实际价值在不断的减半。另一方面支出的成本却在不断的翻倍。西班牙就像一个掉进了流沙陷阱的人,越是拼命的挖金银就陷得越深,死得越快。

孟德斯鸠甚至做了一个长达200年的预测,他说照这个趋势下去,再过200年开采经营的利润会变得非常低,甚至入不敷出,预测虽然在具体数字上不一定精确,但它背后的经济学逻辑是完全正确的。

这个分析可以说是对重金主义——也就是认为经营就是财富本身——最彻底最深刻的批判。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不是他国库里有多少黄金,而是他生产商品和服务的能力。西班牙就犯了致命的错误,他放弃了发展本国的手工业和制造业这些自然财富,而把整个国家的命运都赌在了挖矿这个虚拟财富上,结果他从美洲运来的金银并没有留在国内,变成促进本国生产的资本,而是马上就流向了英国、荷兰、法国这些国家去购买他们生产的工业品和奢侈品。因为西班牙自己已经不生产这些东西了。所以西班牙实际上成了一个财富的管道,黄金白银,从美洲流到西班牙,然后不做停留,直接就流到了欧洲,其他工业国。西班牙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过了一下手,它就像寓言里祈求点石成金的国王,最终守着一堆没用的黄金,却要饿死了。

孟德斯鸠尖锐的指出,在家的斯港征收巨额关税的西班牙国王,其实只不过是赤贫国家里的一个大亨而已,他的财富都来自外国人,和他的臣民无关,他的国家并没有因为这些金银而变得更富裕更强大。相反,因为放弃了实业,整个社会都变得懒惰和空虚。

这个教训在今天依然有巨大的现实意义。我们看看那些靠卖石油、卖天然气为生的资源型国家,他们是不是也在重蹈西班牙的覆辙呢?他们靠着出口资源获得了巨额的外汇,王室和政府过着极其奢华的生活,但是他们的本国工业非常薄弱,人民的就业严重依赖政府的分配,一旦国际能源价格波动或者资源枯竭,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立刻陷入崩溃。委内瑞拉就是最惨痛的例子。所以一个国家如果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某种单一的非生产性的资源上,而不是去培育一个多元的充满活力的以创新和生产为核心的经济生态,那么它的繁荣注定是短暂和虚假的。

孟德斯鸠最后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观点,他说弗朗索瓦一世就是拒绝了哥伦布的法国国王,他可能在不经意间做了一件非常聪明的事,因为中国、法国也像西班牙一样,得到了美洲的金银,它可能也会陷入同样的资源诅咒,最终毁掉自己。这真是一个充满了反讽和智慧的洞见。有时候看似是错过了一个天大的机遇,实际上却是躲过了一个致命的陷阱。那么既然西班牙自己搞不定美洲贸易,他是不是应该干脆放开,让其他国家去做,自己坐地收税?这个棘手的问题又该如何解答呢?咱们现在要聊的是第二十一卷的最后一章,第二十三章标题就叫“问题”。这一章没有长篇大论,没有旁征博引。孟德斯鸠就像一个讲完了故事的老人,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引人深思的结尾。他提出的问题是西班牙既然不能自己经营西印度贸易,那就不如让外国去经营,这样是否比较合适呢?这个问题问的太好了,他直接戳到了西班牙帝国最核心的痛点。

我们上一章已经分析了,西班牙自己搞美洲贸易,结果是国家越来越穷,社会越来越凋敝,他就像一个守着金山却快要饿死的人。他该怎么办呢?一个看似理性的选择就是放开,别再搞什么贸易垄断了,干脆打开国门,让英国人、荷兰人、法国人都来做这个生意,西班牙就什么都不用干,只在港口设立海关,坐地收税就行了。这样一来既省心又能拿到稳定的财政收入,岂不是两全其美呢?这个想法在经济学上是完全说得通的,这就是自由贸易和比较优势的逻辑。

你西班牙不擅长搞工业,不擅长搞远洋贸易,你就别硬搞。你就发挥你的比较优势,你的优势是什么?就是你拥有对美洲的宗主权,你就利用这个权力来提供安全和秩序这种公共产品,然后向所有来这里做生意的国家收取一笔服务费,也就是关税,这样一来会发生什么?

第一,大量的来自不同国家的商人会涌入这个市场,他们之间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为了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他们会拼命的压低价格。

第二,对于美洲的殖民地来说,他们可以用更少的金银换取到更多、更便宜的欧洲商品,他们的生活水平会得到提高。

第三,对于西班牙来说,虽然它放弃了垄断利润,但它能获得一个更稳定、更持久、规模也可能更大的税收基础。而且因为贸易的繁荣,它本国的港口城市也能跟着发展起来。

这听起来是一个多赢的局面。孟德斯鸠自己也倾向于这个方案。他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少给这项贸易设置障碍,这对西班牙来说大概是合适的。他还说如果各国彼此倾轧,导致输往西印度的商品价格始终低廉,这样也许会有好处。你看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古典自由主义者的思路,相信市场竞争的力量,减少政府的干预,让价格机制来发挥作用,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

但是孟德斯鸠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并没有把话说死,他紧接着就提醒我们,在考虑这个看似完美的方案时,还必须考虑到其他一些复杂的因素。他列举了几个西印度的安全、单一关税的好处、重大变革的危险性、可以预见的麻烦等。最后他还加了一句神来之笔。其实不可预见的麻烦往往比可以预见的麻烦更加危险。这句话充满了审慎和保守主义的智慧。

他告诉我们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体,任何一项重大的政策变革,哪怕它的初衷再好,理论再完美,在实践中都可能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比如如果西班牙真的全面放开贸易,他还能有效地控制住他在美洲的那些殖民地吗?那些殖民地在和各国商人的自由交往中,会不会也慢慢地产生独立的意识呢?西班牙的军事和政治权威会不会因此而被削弱呢?再比如全面放开,会不会导致西班牙国内那些原本靠着垄断过活的效率低下的利益集团,比如某些特权商会激烈的反弹,这会不会引发国内的政治动荡呢?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麻烦,而那些不可预见的麻烦则更加可怕。

历史从来都不是按照经济学家的模型来走的,它充满了偶然,充满了激情,充满了人性的幽暗。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展现了他思想的伟大之处,它既有自由主义者的深刻洞察,看到了自由贸易的巨大好处,它又有一个保守主义者的审慎,提醒我们要敬畏历史的复杂性,警惕理性自负,他没有给我们一个简单的非黑即白的答案,他把这个难题抛给了我们。其实也是我们今天所有面临改革的国家共同的难题。

我们都知道市场化全球化是通往繁荣的必由之路,但是如何在这条路上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如何平衡好效率和公平呢?如何应对改革过程中必然会触动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抗呢?这些问题都没有简单的答案,它考验的是决策者的智慧勇气和担当。而西班牙最终没有能够解开这个难题,他在僵化的垄断和无序的衰落之间来回摇摆,最终错过了改革的最佳时机,从一个世界霸主沦为了一个欧洲的二流国家。他的悲剧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刻的反思。

好了。到这里,我们对《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一卷的解读就告一段落了。从古老的印度到黑暗的非洲,从希腊的城邦到罗马的帝国,再到大航海时代的西班牙,我们跟着孟德斯鸠完成了一次穿越几千年历史的贸易之旅。但你发现了吗?这一整卷孟德斯鸠表面上在谈贸易、谈金钱、谈商品,但骨子里他自始至终只在谈一个词——自由。贸易就像是文明的血液,哪里有自由,哪里有安全的财产权,哪里有可预期的法治,这血液就流向哪里就生机勃勃;而哪里有压迫、有抢劫,有君主们随心所欲的权利,血液就从哪里逃离,哪里就只剩下凋敝和荒芜。

在我看来,二十三章就是一部宏大的自由主义宣言。他告诉我们,财富不是靠抢来的,不是靠印出来的,而是靠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在自由交换中创造出来的。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不在于他的国库里有多少黄金,而在于他的制度是否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是否能激发每个人的创造力。我们聊完了经济的命脉,贸易,但是一个国家的精神,除了贸易,还有更深层的东西,比如它的货币、它的法律、它的人口、它的宗教,这些东西又是如何与政体与自由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的呢?孟德斯鸠在接下来的书卷里将继续为我们揭示这些惊人的秘密。

现在咱们要聊一个更贴近你我生活也更敏感更核心的话题——钱。没错,就是你钱包里的那几张纸,或者你手机里的那一串数字,你可能觉得钱,不就是用来买东西的吗?简单的很,但我要告诉你,你错了,在钱这个东西上上演着一部长达几千年的你死我活的,充满了阴谋和智慧的战争。战争的一方是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而另一方就是无所不在,永远对你的钱包虎视眈眈的国家权力。所以现在咱们就要一起一章一章的啃下论法的精神的第二十二卷法语使用货币的关系。

我会带你看看,孟德斯鸠是如何用他的手术刀一样精准的比,抛开货币的本质,揭示国家是如何通过控制货币来控制我们所有人的。咱们先来思考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为什么需要钱?这个问题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傻呢?没钱怎么活?但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是没有钱这个东西的,他们是怎么活的呢?咱们现在解读的第二十二卷第一章标题是“使用货币的原因”。孟德斯鸠一上来就给我们描绘了那样一个没有钱的世界,他说那些没啥东西可交易的蛮族,或者只有两三样特产的民族,他们搞交易就只能以货易。

他举了个例子,非洲的摩尔人商队拉着一堆盐跑到腹地去跟当地的黑人换金粉,怎么换呢?这边堆一堆盐,那边堆一堆金粉,大家我看看你觉得不划算,这边就从盐堆里拿走一点,或者那边再添一点金粉,直到双方都觉得ok这买卖能做才成交。这个场景听起来是不是很原始很公平,但是你仔细想想这种交易方式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它的效率低到令人发指。

我手里有一头羊,我想换一把斧子,我得先找到一个有斧子,而且正好想要一头羊的人,如果有斧子的人;他想要的是一袋米,我得先用我的羊去找到一个有米又想要羊的人,换到米之后再去找有斧子的人。你想想这得有多麻烦。这在经济学上叫双重偶然性的难题。所以以货易货只能适用于最简单的偶然的交易,一旦社会分工变得复杂,商品种类变得繁多,这种模式就彻底玩不转了。这时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就必须登场了。那就是货币!孟德斯就说,如果经营大宗商品的贸易就必然需要货币,为什么?因为货币一般等价物,我不需要再去找既有斧子又想要羊的人了,我只需要把我的羊卖给任何一个想要羊的人换成钱,然后我拿着这个钱就可以去买任何我想买的东西,斧子也好,米也好,酒也好,你看货币的出现,把一次复杂的需要双重偶然才能达成的交易,拆分成了两次简单的交易,它极大的降低了交易成本,把人类从物物交换的枷锁中解放了出来,它就像是经济活动的润滑剂,让整个社会的协作规模可以指数级的扩大。

我认为货币这个东西,它不是哪个聪明的国王或者政府设计出来的,它是一种自发秩序,是千千万万的人在无数次的交易中慢慢的自发的发现某一种东西,比如贝壳,比如稀有的石头或者最终的贵金属,最适合充当中间商品,它是从市场实践中自然生长出来的。而那些试图用权力来取代这种自发秩序的,往往会闹出大笑话。

我们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试图用计划来取代市场和货币,他们认为他们可以计算出一切,可以规定谁生产什么,谁消费什么,结果我们都看到了生产出来的东西没人要,人们想要的东西却永远短缺。于是黑市就出现了。在苏联一条美国的牛仔裤,一包万宝路香烟,甚至可以充当硬通货,比官方的卢布还好使。这不就是一种变相的以货易货吗?这恰恰证明了当官方的货币和定价体系脱离了真实的供求关系,变得不可信时,人们就会自发的去寻找新的更可靠的货币。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一点,他说在以货易货的交易中,交易的规模取决于需求最小的一方。比如法国想卖给荷兰100万的货,但荷兰只想卖给法国10万的货,这笔买卖最多就只能做10万,因为剩下的90万荷兰没东西跟你换。但是如果有了货币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法国可以卖给荷兰100万的货,荷兰付给法国100万的钱,然后荷兰再把自己的那10万的货卖给其他国家,赚回钱来。你看货币,让多边的复杂的国际贸易成为了可能。

所以第一章孟德斯鸠给我们讲了一个最朴素、也最重要的道理,货币是商业文明的基石,是扩大人类协作的工具,是自由市场自发演进的产物。一个社会对待货币的态度,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它的文明程度和繁荣程度。那么既然货币这么重要,它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它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人类最终选择了黄金和白银呢?而当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开始伸向货币时,又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情呢?刚才咱们搞明白了,为什么人类需要货币?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交易更方便,让社会协作的规模更大。现在咱们要进入一个更核心的问题了,这就是文章的内容。标题是“货币的性质”。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孟德斯鸠一上来就给了一个定义,货币是代表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然后他说之所以用金属,特别是黄金白银这种贵金属来做这个符号,是因为他们有几个天然的优点:经久耐用,不容易坏,可以随便分割,又不会损失价值,而且体积小,价值大,方便携带,这些都是技术层面的原因。很好理解。但是接下来孟德斯就话锋一转,抛出了一个极其深刻也极其关键的观点,他说白银是商品的价值符号,纸币是白银的符号。你品品这句话,这是一个递进关系。商品是实体,白银是商品的符号,而纸币只是白银的符号,是符号的符号。他接着说。如果纸币有足够的贵金属储备,它跟白银用起来没啥差别,这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呢?纸币的价值完全来源于它背后所代表的实实在在的,不是谁想造就能造出来的东西,白银。如果这个代表关系被打破了,如果纸币的发行和白银的储备脱钩 了,这张纸本身一文不值,我认为这简直就是对现代所有国家法币体系的最早也是最犀利的批判。

我们今天用的钱不管是美元、欧元还是人民币,它背后有黄金白银做储备吗?没有。它就是一张纸或者一串数字,它的价值靠什么来维持呢?靠的是国家权力的强制,靠的是法律规定,你必须接受它作为支付手段,这种钱我们称之为法定货币,或者说法令货币(Fiat Money),“法令”在拉丁文里就是让它变成这样的意思,充满了权力的傲慢。孟德斯就接着又说了一句更狠的话,他说在一个国家里不仅仅是白银代表商品,反过来每一种商品也代表着白银,只要这个国家的政体是宽和的,也就是说私有财产权是受到保护的,那么你拥有一栋房子,就等于拥有了和这栋房子等值的白银,因为你可以随时自由的把房子卖掉换成钱。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必定兴旺发达。

但是他马上就说,在一个专制政体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专制政体下,因为苛政和不信任,所有人都把金银财宝深深地埋在地下,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害怕今天你辛辛苦苦赚了点钱,明天就被某个官老爷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给抄家了。在这种环境下,你拥有一栋房子,不代表你拥有了白银,因为你可能根本卖不掉,或者即使卖掉了换来的钱,也可能因为恶性通货膨胀瞬间变成废纸。所以他说在专制政体下物品因而也就不代表白银。这段话简直就像是为20世纪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量身定做的判词。

我们看看苏联,看看东欧,看看古巴,看看朝鲜,在这些国家,法律上个人是不拥有土地和生产资料的,你住的房子是国家分配给你的,你没有产权不能自由买卖,你在工厂里生产的商品、也是国家的,你无权处置。在这样的制度下,所谓的财富都只是一个虚幻的泡影,国家可以今天给你,明天就收回去。人民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和一点点可怜的消费品之外一无所有。当人民对国家的货币和制度彻底失去信心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他们就会像孟德斯鸠描述的那样,把真正的财富深埋在地下。

在苏联解体前,民间的黑市上,美元和德国马克才是真正的硬通货,官方的卢布根本没人信。在今天的伊朗因为货币常年贬值,老百姓一拿到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换成黄金或者美元,这不就是把白银深埋在地下的现代版吗?这是一种无声的,但却是最决绝的,对专制政体投下的不信任票。

孟德斯鸠还举了两个罗马独裁者的例子,凯撒和提比略。他们都曾经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下令可以用土地来直接抵偿债务。孟德斯就说,在那个时候地产可以当做货币。这听起来好像是解决了问题,但你想想这背后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这说明当时罗马的货币体系已经崩溃了,钱已经不再是可靠的价值尺度了,以至于独裁者不得不动用最高权力,强行规定用土地这种流动性极差的东西来充当货币,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办法,它暂时掩盖了危机,但却彻底摧毁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所以第二章孟德斯鸠给我们揭示了货币的二重性,它既是符号又是实体,一个健康的货币体系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实体财富和可信的财产权制度之上,一旦国家权力试图用强制力让符号脱离实体,让纸币脱离它所代表的真实价值,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必然会走向混乱和崩溃。人民也必然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和保护真正的财富。

那么国家权力具体是如何一步一步的把真实的货币变成虚拟的货币的呢?这个偷天换日的魔术到底是怎么变的呢?咱们聊聊货币的本质,得出一个结论,健康的货币必须有真实价值做支撑,否则就是耍流氓。但是纵观人类历史,当权者最喜欢干的事恰恰就是耍流氓。那么他们是如何把一个真金白银的真实货币一步步变成一个徒有其名的虚拟货币的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三章,标题就叫“虚拟的货币”。这一章就是一部活生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教科书。孟德斯鸠说,货币有两种真实的和虚拟的。一开始大家的货币都是真实的,比如一枚叫“里”的银币,它里面就真的含有一粒福尔,也就是一磅的白银,童叟无欺,货真价实。但是后来出事了。孟德斯就说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心地不良,一个是实际需要心地不良,指的就是君主们想搞钱动了歪脑筋,实际需要指的就是国家打仗或者搞建设没钱了,财政出现了危机。不管是哪个原因,他们都想到了同一个办法,那就是在货币上动手脚,他们是怎么做的?

每枚货币的金属被减少,一部分标称却依旧不变。操作堪称人类历史上最古老也最有效的金融骗局。我来给你翻译一下,比如我是一个国王,我原来规定一枚里银币含100克白银,现在我缺钱了,怎么办?我把市面上所有的旧银币都收回来,然后重新铸造新的里银币,我只放50克白银进去,另外50克我用铜或者铅这种便宜金属给填上。但是,关键的一步来了,我依然宣布这枚新币它还叫“一里”,它的法定价值跟原来那枚含100克白银的旧币一模一样。你看这个魔术就完成了。我从每一枚货币上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了50克白银,这些偷来的白银就变成了我的财政收入。老百姓拿到这种新币,一看上面还刻着一里的字样,国王也下了命令,说它就值一里,大家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孟德斯就说,这样一来,理就是虚拟的理,书也是虚拟的书,货币的名称和它实际包含的贵金属价值脱钩了,这个名称变成了一个空洞的虚拟的符号,一旦这个口子被打开,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今天我减一半,明天我再减一半,到最后孟德斯就说可能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因为名义上叫一里的货币,它里面含的白银可能连原来的1/100都不到,甚至国家干脆就不再铸造,还有真实贵金属的货币了,直接发行一种完全没有内在价值的代币,然后随心所欲的规定它值多少里,值多少书?说的是什么?这不就是我们今天全世界都在使用的法币吗?我们手里的每一张钞票它本身就是一张纸,成本可以忽略不计,但政府规定它值100块,它就值100块,政府明天再印1万亿出来,我们手里的这100块购买力就缩水了。这个过程和几百年前,法国国王往银币里掺铜,本质上一模一样,都是国家利用其垄断的货币发行权,对全体国民财富进行的一种隐蔽的合法的掠夺。

所以我认为通货膨胀从来就不是一个什么复杂的经济现象,它就是一种税收,是一种最不公平最阴险的税收,因为它不需要经过议会批准,不需要向你发税单,他就在你不知不觉中把你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给偷走了,而且它对穷人的伤害远远大于富人,因为富人可以把资产配置成房产、股票、艺术品来对抗通胀,而穷人手里仅有的一点现金和储蓄,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变成废纸。

孟德斯鸠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把这个骗局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他给出了一个非常坚决的古典自由主义式的解决方案。他说所有希望发展贸易的国家最好制定一项法律规定,只许使用真实货币,禁绝任何会使真实货币变成虚拟货币的做法。他认为作为一切商品共同的计价手段,货币这个度量衡本身必须是稳定的,是不应该被随意改变的。贸易本身已经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连计价的尺子都天天在变长变短,那谁还敢做长期的生意呢?整个市场的秩序都会被摧毁。这个思想后来也演变成了金本位制度。

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世界主要国家都实行金本位,他们的货币都可以按照一个固定的比价,自由的兑换成黄金。那段时期也是,世界贸易和经济空前繁荣的黄金时代,没有恶性通货膨胀,没有剧烈的经济危机,人们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但是后来因为战争和政府开支的无限扩张,各国相继放弃了金本位,货币这匹猛虎就彻底挣脱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随心所欲操控的虚拟货币,从此人类就进入了一个通货膨胀成为常态的时代。

所以第三章孟德斯鸠给我们上了一堂无比深刻的货币历史课。他告诉我们国家权力有一种天然的无法抑制的冲动,要去染指货币,要去把真钱变成假钱。而一个社会能否约束住这种权力冲动,能否保持其汇率的诚实和稳定,是其能否走向长治久安和繁荣的关键。

那么在一个更长的时间维度里,世界上黄金和白银的总量本身也是在变化的,这种总量的变化,又会对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当欧洲人突然发现了美洲巨大的金银矿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咱们聊了当权者是如何通过劣币驱逐良币的把戏,把真金白银的货币变成徒有其名的虚拟货币的,这是一种人为制造的货币乱象。现在咱们把视野拉得更宏大一些,看看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世界上黄金和白银的总量,这个真实货币的供应量,它自身的波动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四章,标题是“黄金和白银的数量”。这一章非常简短,但他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观察。孟德斯就说,黄金和白银的数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增减,它画出了一条清晰的脉络:当文明民族主宰世界的时候,金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多,为什么?因为文明民族会去开采矿山,会通过贸易从别的国家那里把金银赚回来,整个社会的财富是在不断积累的。反过来当蛮族占据上风的时候,经营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为什么?因为蛮族,我们前面说过他们的逻辑是抢劫和破坏,不是生产和建设,他们占领一个地方,会把那里积攒的金银挥霍一空或者融化掉,做成各种华而不实的装饰品,他们不会去经营矿山,也不会去搞什么复杂的贸易。

孟德斯鸠举了两个例子,他说当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这些日耳曼蛮族从西边入侵罗马帝国,同时撒拉逊人和鞑靼人从东边和北边入侵的时候,整个欧洲和西亚的贵金属就变得极其稀少,这个观察非常精准,它实际上是在说一个社会的财富总量和它的文明形态是息息相关的。

一个以生产贸易合作为主的文明社会,它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和积累者,而一个以掠夺战争破坏为主的野蛮社会,它是一个财富的消耗者和毁灭者。这个道理看似简单,但它背后有一个非常深刻的,我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那就是对财产权的态度。为什么文明民族能够积累财富呢?因为在一个相对文明的社会里,私有财产权是受到尊重和保护的,我辛辛苦苦开矿挖出来的金子,我知道是我的,我通过贸易赚回来的银子,我知道是我的,别人不能随便抢走,政府也不能随意没收,有了这种安全的预期,我才有动力去进行长期的有风险的投资,去不断的创造和积累财富,而在蛮族的统治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里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财产权得不到任何保障。我今天挖到一块金子,明天可能就被部落首领给拿走了;我今天赚了一笔钱,明天可能就被另一伙强盗给洗劫了。在这种环境下,谁还会去傻乎乎的搞生产?搞积累?最理性的选择,有什么就花什么,或者干脆就把金银财宝挖个坑埋起来,谁也别想找到。所以一个社会里贵金属是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它就像一个文明的晴雨表,它反映的不仅仅是经济的繁荣程度,更是这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程度。

我们用这个晴雨表去看看20世纪的历史,那简直是再清晰不过了。看看东德和西德一道柏林墙隔开了两个世界,西德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保护私有财产,它的经济飞速发展,人民越来越富裕,马克成了欧洲最坚挺的货币之一;而东德搞的是计划经济,消灭了私有制,一切财富归国家所有,结果经济凋敝,民不聊生,老百姓想尽一切办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逃到西边去。在东德,财富不是在积累,而是在被不断的消耗和浪费。再看看朝鲜和韩国三八线两边是同一个民族,说着同一种语言,但在不同的制度下发展出了天壤之别的结果。韩国通过拥抱市场经济创造了汉江奇迹,成了一个富裕的现代化的国家。而朝鲜在金家的三代专制统治下,成了一个贫穷封闭人民食不果腹的人间地狱。你说朝鲜的金矿少吗?并不少,但那些资源都变成了维持其专制统治的工具,变成了核武器,变成了金家的奢侈品,而没有变成人民的财富。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虽然只是简单的描述了一个历史现象,但它实际上揭示了一个永恒的真理,财富永远留下那些尊重和保护它的地方,而暴力和专制永远是财富的天敌。一个社会选择什么样的制度,就等于选择了它未来是走向富裕还是走向贫穷。那么当大航海时代来临,美洲的巨量白银涌入欧洲之后,这个真实货币的数量突然之间爆炸性的增长了,这又会对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产生怎样深远而复杂的影响呢?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知道了一个社会的财富是增是减,关键看它是文明还是野蛮,也就是看它是否保护私有财产。现在历史的进程来到了大航海时代,欧洲人从美洲搞来了海量的白银,这一下真实货币的数量不是慢慢增加,而是爆炸性的增长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五章,标题是“续前提”。

孟德斯鸠将在这里给我们展示他思想中非常辩证和深刻的一面。他首先说美洲开采的白银运到欧洲,然后再被转运到东方去换取香料和丝绸,这个过程促进了欧洲的航运业。你看从这个角度说,白银它就是一种商品。欧洲人从美洲进口了白银这种商品,然后再出口到亚洲去。作为一种商品当然是越多越好,促进了贸易,创造了就业,让欧洲的经济空前的活跃起来,到这里听起来都是好事。对吧?但是孟德斯就马上话锋一转,说当黄金和白银被当作价值符号时,情况就全然不同了。这句话是理解本章乃至整个货币理论的关键。

钱,它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商品,有它自身的价值,但更重要的它是一种价值符号。一个计价单位一把衡量所有其他商品价值的尺子,当它作为商品时,我们希望它越多越好,但当它作为一把尺子时,我们希望它怎么样?我们希望它稳定。你想想,你用一把尺子去量桌子,如果这把尺子今天是一米长,明天是半米长,后天又变成两米长,你还能用它吗?你量出来的所有数据都将是混乱的,毫无意义的。

孟德斯鸠说,金银作为价值符号,它的基础是稀有,正是因为他们稀有,得来不易,所以他们的价值才能相对稳定。现在每周的发现让白银的数量突然之间泛滥成灾,这就好像全世界的尺子突然之间都缩短了一样。他举了一个数据,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前,也就是罗马人还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时候,铜和白银的比价是960:1,也就是说960份的铜才等于一份的白银,白银是极其珍贵的。

而到了孟德斯鸠的时代,这个比率已经变成了大约73:1白银的价值相对于铜来说已经大大的降低了。所以孟德斯鸠得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惊世骇俗的结论,白银数量的大增损害了它作为价值符号的身份,如果白银能保持当年的那种稀有度,它就能更好的发挥它作为尺子的作用。这个观点我认为是极其深刻的。它挑战了我们一种最朴素的直觉,那就是钱越多越好。孟德斯就告诉我们,不一定。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货币的制,也就是它的稳定性,远比它的量更重要。一个理想的货币它的供应量最好是能和整个社会商品和服务的增长保持一个相对同步的速度。这样物价才能保持基本稳定,人们才能对未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才敢于进行长期的储蓄和投资。而美洲白银的涌入就打破了这种平衡,它造成了欧洲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价格革命,也就是持续的剧烈的通货膨胀。这次通货膨胀对整个欧洲社会都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所以在这次通货膨胀中受害最深是那些依靠固定的货币收入生活的人,比如靠收取地租为生的旧贵族,他们的地租在几百年前就定好了,一年就收那么多银币,现在银币的购买力大大下降,他们的实际收入就大大缩水了。很多古老的贵族家庭因此而破产。

还有那些普通的拿固定工资的雇工,他们的生活也变得非常艰难。谁又在这次通货膨胀中获益了呢?是那些敢于冒险从事工商贸易的新兴资产阶级。他们借钱办企业,因为货币在不断贬值,他们未来需要偿还的债务的实际价值就变小了,同时他们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又在不断上涨,这里以外就让他们赚取了巨额的利润。所以价格革命,实际上完成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它沉重的打击了旧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封建势力,同时又极大的促进了新的、以商业和资本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的崛起。从这个角度说,美洲的白银可以说是资本主义的催化剂,但是这个过程是充满了痛苦和动荡的,它不是一个平稳的和谐的过渡,它让无数人破产,让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所以第五章,孟德斯鸠用一种非常辩证的眼光看待美洲白银的涌入,它既看到了它作为商品促进贸易的一面,又看到了它作为价值符号,因为泛滥而扰乱经济秩序的另一面。他告诉我们货币是一头猛兽,它的数量不是越多越好,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货币环境才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任何对货币数量的剧烈冲击,无论是人为的滥发还是天然的泛滥,都会对社会造成深远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影响。

那么美洲白银的涌入除了造成物价上涨,还对另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利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为什么在发现印度,也就是美洲之后,欧洲的利率会普遍下降一半。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经济学逻辑呢?我们了解了美洲白银的涌入就像一场洪水,冲垮了欧洲旧的价格体系,引发了剧烈的通货膨胀。现在咱们要来看这场洪水对另一个关键的经济指标造成了什么样的冲击?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六章。

标题是发现印度后利率为何下降一半。这里的“印度”其实是当时欧洲人对包括美洲在内的海外新世界的泛称,孟德斯就引用了一位叫加尔西拉索的作家的话,说西班牙征服西印度之后,欧洲的利率普遍从10%降到5%,直接腰斩!为什么会这样?孟德斯就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用非常简洁的语言,点出了背后的逻辑。他说大量白银突然运到欧洲,需要白银的人立即减少。这句话怎么理解这里的需要白银的人指的就是需要借钱的人。在经济学里利率本质上就是货币的价格,是借用资金的成本,它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在美洲白银涌入之前,欧洲的货币供应量是非常紧张的。钱,是个稀缺品。所以你想借钱就得付出很高的代价,也就是很高的利息。这就像在沙漠里水很贵一样。现在情况变了,一船又一船的白银从美洲运来,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突然之间大大增加了。这就好比沙漠里突然发现了一片绿洲,到处都是水。水的价格自然就会一落千丈。同样钱的价格——利率也必然会大幅度下降。因为现在不是钱少人多,而是钱多人少了。那些手里有大把白金的富人,为了让自己的钱能生出更多的钱,就不得不降低借贷的门槛,用更低的利率来吸引别人借钱。逻辑非常清晰,也非常有利。它揭示了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我们今天听起来可能有点陌生的名字:约翰劳。约翰劳是18世纪初法国的金融家也是一个大忽悠,他搞了一个所谓的密西西比计划,说服法国政府成立银行,大量的发行纸币,用来购买他那个公司的股票。他鼓吹说这样可以刺激经济,创造无限的财富,结果一开始确实造成了虚假的繁荣,股票价格和物价都飞上了天,但很快这个巨大的泡沫就破灭了,纸币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废纸,无数人倾家荡产。

这就是著名的密西西比泡沫事件。孟德斯鸠在这里把发现美洲和约翰老体制相提并论。他说这两件事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短时间内向市场注入了天量的货币,只不过一个是真实的白银,一个是虚拟的纸币,它们都造成了同样的结果,就是除了货币本身,所有其他东西都变得非常贵,而货币本身也就是钱变得非常便宜了,便宜就体现在利率的下降上。我认为这个对比实在是太精彩了,他把问题的本质给点透了。

不管是来自地下的真金白银,还是来自印钞机的纸片片,只要它的数量在短时间内远远超过了社会真实财富的增长速度,它就必然会稀释货币的价值,扰乱原有的价格体系。当然每周白银的涌入和政府主动滥发纸币还是有区别的。前者至少还是真实财富的增加,虽然引发了通胀,但也确实刺激了贸易和生产,而后者纯粹就是无中生有,除了制造混乱和掠夺民间财富没有任何好处。孟德斯鸠接着分析利率下降。还有另外两个原因:

第一,国家信贷的出现。他说某些国家把贸易中积累的国有资金以很低的利率往外放贷,这一下就把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给拉下来了。因为私人的放贷者如果还想把钱借出去,就不得不向政府的低利率看齐。实际上是国家利用自己的信用优势对市场利率进行的一种干预。

第二,是金融工具的进步,特别是汇兑的便利。我们前面讲过,汇票的发明让资金可以非常方便的在不同国家之间流动,这就形成了一个全球资本市场的雏形。如果某个地方因为缺钱,利率很高,那么其他地方的资本就会像水一样自动的流向洼地去追逐高额的利润,这样一来那个地方的资金紧张很快就会得到缓解,利率也就会随之下降,反之亦然。你看一个高校的全球化的金融市场,它本身就有一个拉平各国利率的趋势,它让资本可以更有效的配置到最需要它的地方去。所以第六章,孟德斯鸠从利率这个角度再次深化了他对货币的理解。

他告诉我们利率不是由哪个国王或者大家拍脑袋决定的,它是由市场上货币的供求关系,由国家的信贷政策,由全球资本的流动共同决定的,它就像一个灵敏的温度计,反映着整个经济体的冷与热。而美洲白银的发现就像是给欧洲经济体猛的打了一针兴奋剂,体温(物价)飙升,而血液的粘稠度(利率)则大大下降,这让整个欧洲都进入了一种亢奋的狂热的状态。在这种货币泛滥,物价飞涨的混乱局面中,我们该如何确定一个东西到底值多少钱呢?价格这个看似简单的数字,它背后又是有怎样复杂的因素决定的呢?当权者能用一道命令来规定物价吗?刚才咱们聊了美洲白银的涌入是如何把欧洲的利率给直接干到了骨折价的,这背后是货币供求关系在起作用。

现在咱们要面对一个更根本也更棘手的问题。在一个货币本身,也就是把尺子天天都在变长的时代,我们到底该怎么去衡量一个东西的价格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七章,标题是“在价值符号的变动中如何确定物价”?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经济思想的精华所在,他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也非常接近现代货币数量论的物价决定模型,他是怎么说的?他说要想知道每件商品到底值多少白银,我们可以做一个思想实验。你想象一下,把全世界所有的黄金和白银放在天平的一边,把全世界所有待售的商品放在天平的另一边,两边是平衡的。每一件商品的价格就等于全部金银的一部分。这个比喻非常形象。他告诉我们,一个社会里总的物价水平是有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第一是货币的总量,第二是商品的总量。他接着推演,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件商品,这件商品的价格就等于全部的经营。如果把这件商品切成10份,每一份的价格就等于全部经营的1/10。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孟德斯鸠马上又补充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定条件,他说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在同一时间进入贸易,也不是所有的货币都在同一时间进入流通,所以一个东西的短期价格是由进入贸易的商品总量和进入流通的货币总量这两个因素来决定的。但是从根本上说,长期的总体的价格水平还是取决于全部货物和全部价值符号的总量。我认为这个模型虽然简单,但他抓住了决定物价的核心变量,他清晰的告诉我们价格不是一个可以被随意操控的数字,它是一个由市场上千千万万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买卖行为自发的形成的结果,它是一个客观的信号,反映了货币和商品之间的相对稀缺性。既然价格是这样形成的。这就意味着任何试图用行政命令来强行规定价格的企图都注定会失败,并且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孟德斯鸠在这里举了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罗马皇帝尤利安在安条克城的时候,看到物价很高,老百姓有怨言,他是个爱民如子的皇帝,就下了一道命令,强行要求所有商品都必须降价出售,他以为这样就能让老百姓买到便宜东西了,结果引发了一场可怕的饥荒。为什么会这样?这背后的经济学逻辑简直是入门级的。你想想,  你是一个卖粮食的商人,原来一斤米可以卖10个钱。现在皇帝一道命令,只准你卖5个钱,但你进货的成本可能就要七八个钱。你还会卖吗?你当然不卖了,卖一斤亏两三块,你不是傻子,你会怎么做?你要么就把粮食藏起来,不卖了!等风头过去再说。要么你就干脆把粮食运到别的没有这个愚蠢法令的城市去卖,结果就是安条克城里的粮食供应瞬间就消失了。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粮食了,原来只是物价高,现在直接变成了没东西买,一场人为制造的可怕的饥荒就这样爆发了。尤利安皇帝本想做一件好事,结果却因为他的无知办了一件天大的坏事。

这个故事在人类历史上被无数次的重演。我们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搞价格管制,国家规定一斤猪肉只能卖多少钱?一尺布只能卖多少钱?他们认为这样就能保证人民的生活结果,结果商店的货架上永远是空空如也,所有的商品都跑到了黑市上,以比原来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在进行交易;而那些没有门路,只能靠国家供应的老百姓,就只能忍受长期的无休止的短缺。

再看看咱们中国古代,历朝历代一遇到灾荒,政府最常干的,搞所谓的平敌,也就是用行政手段来压低粮价,出发点是好的,为了防止粮商囤积居奇,但实际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当一个地方发生饥荒,粮价上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信号。他告诉外地的粮商,这个地方缺粮了,赶紧把粮食运过来,有大钱可以赚。正是这种对高利润的追逐才能最快最有效的把粮食从不缺的地方调配到最缺的地方,而政府一旦强行压低粮价,就等于把这个救命的信号给掐断了。外地的粮商一看,这里粮价这么低,运过去还不够路费的,我还去干嘛,结果就是这个地方的粮食短缺得不到缓解,饥荒会变得更加严重。

所以第七章,孟德斯鸠用一个简单的模型和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告诉了我们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你不能也不应该去控制价格,任何试图控制价格的企图都是对经济规律的公然挑战,最终都只会带来短缺混乱和灾难。一个明智的政府应该做的不是去控制价格,而是去维护一个公平的、自由的,让价格信号能够顺畅发挥作用的市场环境。那么既然价格是由货币和商品的相对数量决定的,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实体货币,只用一种纯粹虚拟的符号也能进行估价?之前咱们得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结论,任何想用行政命令控制价格的都是傻子,而且会带来灾难。价格是由市场上货币和商品的相对数量自发决定的。

现在孟德斯鸠要带我们做一个更极致的思想实验,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八章标题还是续前提,他要问的是我们能不能干脆连货币都不要,只用一种纯粹虚拟的符号来给东西定价呢?他举了一个非洲沿岸黑人部落的例子,他说这些部落有一种并非货币的价值符号,这个符号是完全虚拟的,他们怎么用?就是大家在心里对各种东西都有一个估价。比如斧子值三马库塔;这张兽皮、值六马库塔;这串贝壳、值十马库塔。马库塔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东西,它只是一个抽象的、共同的记账单位,就像我们今天说这个东西值100块,那个东西值50块一样。孟德斯就说,这和直接说三、六、十没有任何不同,他们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比较不同物品之间的价值,然后进行以货易货。

这个例子非常有意思,它说明,即使没有实体货币,只要人们在观念上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抽象的价值尺度,交易也是可以进行的。价格的本质是比例,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但是孟德斯鸠马上就把这个例子搬回到了我们熟悉的有实体货币的世界,他让我们做一个思想实验,他说我们假设一个与世隔绝的国家,它所有的商品加在一起,总共指某一数量的马库塔,比如说1亿马库塔。然后我们在这个国家所有的白银也拿出来,把它想象成可以分割的,我们把这些白银也切成1亿份,那么会发生什么?很简单,一份白银就是一份马库塔的符号,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真实货币白银就对应着一个单位的虚拟记账单位马库塔。接下来精彩的推演开始了。他说如果这个国家的白银数量突然增加了一倍,变成了2亿份。那么每一份马库塔所代表的白银数量也就增加了一倍。换句话说原来卖一玛库塔的东西,现在就需要两份白银才能买到,这就是物价上涨了一倍。但是他又说如果在国家的白银数量增加一倍的同时,它的商品总量也因为生产力的发展而增加了一倍。那么会发生什么?我们来算一笔账,一方面因为货币多了,物价要上涨一倍,另一方面因为商品多了,物价要下跌一半,这一涨一跌正好抵消了。最终的结果是物价保持不变,这个推论太重要了!它比上一章的模型又进了一步,他告诉我们物价的稳定与否最终取决于货币供应量的增长速度和社会总产出的增长速度,这两者之间的赛跑,如果印钱的速度超过了生产商品的速度,结果就是通货膨胀。如果生产商品的速度超过了印钱的速度,那结果就是通货紧缩物价会下跌。只有当两者保持同步增长时,物价才能保持相对稳定。孟德斯鸠用这个模型来解释大航海时代之后欧洲的价格变动。他说发现西印度之后,欧洲的金银如果从一增加到了二十,那么按理说物价也应该上涨20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新航路的开辟,新大陆的发现也带来了大量的新商品,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生产的发展。所以商品的数量也可能从一增加到了二,那么最终的物价上涨幅度就不是20倍,而是一方面以1:20的幅度上涨,另一方面则应以1:2的幅度下降,两项抵消,最终的实际涨幅就是10倍。

我认为这个分析框架是极其富有洞察力的,他为我们理解通货膨胀提供了一个最根本的视角。今天我们看一个国家的物价是不是稳定,不能只看它的中央银行印了多少钱,还要看它的实体经济创造了多少真实的财富,一个健康的经济体应该是印钱的速度略微跟上,甚至略微慢于财富创造的速度,这样才能保证货币的购买力不被稀释,甚至略有提升,老百姓手里的钱才会越来越值钱,他们才会有安全感,才愿意去储蓄和投资。

而那些失败的经济体,比如津巴布韦,比如委内瑞拉,他们的问题就在于实体经济已经崩溃了,根本创造不出什么新财富了。但政府为了维持运转,还在疯狂的开动印钞机,这就好比一个水池子下面的出水口在哗哗的漏水,而上面的水龙头还在疯狂的注水,结果就是水池里的水——货币,变得越来越不值钱,最终引发天文数字般的恶性通货膨胀。

所以第八章孟德斯鸠通过一个虚拟的马库塔和一个清晰的数学模型,为我们揭示了物价波动的终极秘密。那就是货币增长和实体经济增长之间的赛跑。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它的货币政策应该永远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不是把它当成一个可以随意取款的提款机。

那么在黄金和白银这两种主要的贵金属之间,它们自身的相对数量又会发生变化吗?为什么有时候黄金会突然从市面上消失呢?而有时候又会重新出现的。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人性规律在起作用呢?刚才咱们建立了一个宏观模型,搞懂物价是由货币总量和商品总量的赛跑决定的。现在咱们要把镜头拉近,聚焦到货币本身。在古代主要的货币是黄金和白银。这两种金属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黄金会突然变得很稀缺,有时候又会变得很充裕,这是为什么?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九章,标题是“黄金和白银的相对稀缺”。孟德斯鸠将在这里给我们揭示一个非常有趣的人性规律。他说黄金和白银除了会因为开采量的变化而出现真实的充裕或稀缺之外,还会因为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而出现相对的充裕或稀缺。这个相对稀缺,是怎么产生的?孟德斯鸠把原因归结为吝啬的人,他说那些小气鬼,不舍得花钱,就喜欢把金银财宝藏起来。因为黄金和白银是不会损坏的价值符号,是财富最保险的储存形式。那么在黄金和白银之间,这些吝啬鬼更喜欢藏哪个呢?孟德斯就说,他们更喜欢藏黄金。为什么?因为黄金的体积比白银小,更便于藏匿。这个理由太真实了,也太符合人性了。

你想想,同样价值100万,如果是白银可能要装满好几个大箱子,你藏都没地方藏,但如果是黄金,可能就是一个小小的金砖,你随便找个墙角一塞或者买在床底下,谁也发现不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当市面上的货币还比较充裕的时候,人们会倾向于把价值密度更高的黄金优先的储存起来,退出流通;而把价值密度较低的白银留在市面上,用于日常的交易。这样一来你就会发现市面上跑的都是银币,金币很难见到,黄金就出现了相对的稀缺。但是反过来,如果经济形势不好,发生了战争或者饥荒,市面上的白银也变得越来越少,货币出现了普遍的紧缺,这时候会发生什么?那些把黄金藏起来的人为了应急,为了买粮食活命,就不得不把他们压箱底的黄金拿出来投入市场。于是黄金就又重新出现了。所以孟德斯鸠总结出了一条规律,白银稀少时,黄金不难见到,白银比比皆是时,黄金就变得稀少。这条规律表面上是在说黄金和白银,但实际上它揭示的是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于不同形式的财富所表现出的不同偏好,黄金,因为它价值密度高,易于储藏和携带,所以它天然的就更偏向于扮演价值储存的角色,它是一种终极的避险的资产。而白银因为它价值密度较低,更适合于日常的小额交易,所以它就更偏向于扮演交易媒介的角色。这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平衡。

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们对未来有信心的时候,大家就更愿意持有流动性好的交易媒介白银,而把压箱底的钱黄金藏起来;而当经济萧条,社会动荡,人们对未来充满恐惧的时候,大家就会抛弃那些不靠谱的资产,拼命的去囤积最可靠的硬通货——黄金,这个规律在今天依然完全适用。只不过我们今天的白银,可能就是各国的法币,比如美元,人民币;而我们今天的黄金,除了实物黄金,还包括那些被认为是核心的安全的能够穿越周期的资产,比如某些国家的国债或者某些核心地段的房产。

我们看看每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一来会发生什么呢?大量的资金会从股市、从新兴市场、从各种高风险的资产里疯狂的逃出来去,去追逐什么呢?去追逐美元,去追逐美国国债,去追逐黄金。因为在那个时候安全压倒了一切,这些资产就扮演了现代黄金的角色;而当经济复苏市场情绪乐观的时候,资金又会从这些避险资产里流出来去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资产,比如科技股,比如加密货币。所以第九章孟德斯鸠通过对黄金和白银相对稀缺的分析,深刻地洞察了人性中的风险偏好和避险情绪。

他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宏观环境下,人们会做出不同的资产配置选择,而这种微观的选择汇集起来就形成了宏观的资金流动,从而决定了不同资产的相对价格。一个聪明的投资者就应该懂得观察这种人性的潮汐顺势而为。那么当这种资金的流动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时,又会产生一个更复杂的现象,那就是汇率的波动。不同国家的货币,为什么会有不同的价格呢?这个价格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咱们聊了在同一个国家里,黄金和白银会因为人们的避险情绪而出现相对的稀缺,现在咱们要把格局打开,看看在不同国家之间货币的这种相对稀缺又会造成什么后果?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章,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烧脑的章节,标题是“兑换率”。什么是兑换率?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汇率,孟德斯就给了一个定义,汇率是对货币现实和暂时性价价格的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你的钱在国外值多少钱?他首先区分了货币的两种价值:

第一种是人为价值,就是由君主或者法律来规定的价值。比如规定一枚埃及银币值三里规定它的重量和含银量是多少,这些都是一个国家内部自己说了算的。

但是货币还有第二种价值叫相对价值,就是你的货币和别的国家的货币一比较,它值多少?这个价值,可就不是你们家国王下道圣旨就能决定的了。孟德斯就说,这个价值是由商人最全面的估算来确定的,他会不断的变化,受无数因素的影响,那么这个相对价值也就是汇率到底是怎么决定的呢?

孟德斯鸠在这里建立了一个以荷兰为中心的分析模型,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荷兰是欧洲的金融中心,白银最多,所以所有国家的货币都要跟荷兰的货币——盾或者格罗申来进行比较,他举例说法国的货币是埃居。法国和荷兰的汇率就是一埃居能换多少荷兰格罗森。这个比率不是固定的,他说造成汇率变化的不是真实的白银充裕或稀缺,而是相对的充裕或稀缺。这话怎么理解呢?他打了个比方,比如法国现在因为要进口大量的商品,急着要向荷兰支付一大笔钱,而荷兰不太需要从法国买东西,不太需要向法国付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整个市场来说,法国的埃居就显得供过于求了,而荷兰的格罗森则显得供不应求,虽然法国国内的白银总量可能并没有变少,但是因为大家都抢着要把埃居换成格罗申,所以埃居相对于格罗森就贬值了。原来一埃居能换54格罗申,现在可能只能换50个了,反之亦然。这个分析,我认为是完全抓住了汇率波动的核心,汇率的短期波动本质上就是外汇市场上不同货币之间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一个国家的进口大于出口贸易逆差或者资本大量外流,那么它的货币就会面临贬值的压力。反之一个国家出口大于进口贸易顺差或者资本大量流入,它的货币就会面临升值的压力。孟德斯就接着又把这个模型搞得更复杂,也更接近现实了。他说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商人之间不是真的用船把一箱一箱的银币运来运去,他们用的是什么?是我们前面讲过的汇票。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变成了市场上是想用荷兰汇票来换法国埃居的人多?还是想用法国埃居去买荷兰汇票的人多?这就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复杂的、有无数笔交易组成的跨国支付体系。他在这里还详细的分析了,当汇率低于或者高于平价,也就是两种货币按照其真实的含银量计算的比价时,对一个国家的进口商、出口商、债务人、债权人分别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个分析非常专业,也非常精彩,基本上已经构建了现代国际金融学的基本框架。比如他说当法国的汇率下跌时,也就是埃居贬值时,对于法国的出口商来说是好事。因为他卖到荷兰的商品,换回同样多的格罗申,现在可以兑换成更多的埃居了,它的利润就增加了。而对于法国的进口商来说就是坏事,因为他需要用更多的埃居才能换到同样多的格罗申去购买荷兰的商品,它的成本就上升了。这个规律在今天的国际贸易中依然是金科玉律。一个国家如果想刺激出口,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让本国的货币适当的贬值,但是孟德斯鸠并没有止步于此,他看到了更深层次的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他说当汇率下跌对法国不利时,法国的商人自然就会减少从荷兰的进口,而荷兰的商人则会增加从法国的进口,这样一来一回贸易的差额就会慢慢的被拉平,汇率也就不会无限的单向的跌下去,市场有一种内在的恢复平衡的力量,我认为这又是一个充满了自发秩序思想的伟大洞见。(注:除了国家主动让本国货币适当贬值,引导本国商人减少进口之外,还有一种普遍应对本国货币升值的方法,即在国家给予出口企业大额退税补贴,引导出口企业主动降价,占领国外市场。即使国外有反补贴措施,筑高贸易壁垒,但国外的商品刚性需求可以跨越这些贸易壁垒而与他国进口商达成外贸交易。)

他相信市场不是一个需要政府去时刻调控的机器,它是一个有生命的能够自我修复的生态系统。价格和汇率的波动本身就是这个系统进行自我调节的信号,如果你人为的去干预这个信号,去强行维持一个不合理的汇率,那只会积累更大的风险,最终导致更剧烈的崩溃。我们看看历史上那些试图用行政命令来对抗市场规律的国家,有哪个有好下场的呢?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泰国政府为了维持泰铢的固定汇率,耗尽了所有的外汇储备,最终还是被迫放弃,引发了整个国家的金融崩溃。所以第十章孟德斯鸠用他那个时代最先进的金融知识,为我们上了一堂极其精彩的国际金融课。他告诉我们,汇率是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晴雨表,它是由真实的贸易和资本流动决定的,任何试图用权力来扭曲这个晴雨表的行为都是愚蠢和危险的。一个明智的国家应该做的是搞好自己的内部经济,让自己的商品有竞争力,让自己的投资环境有吸引力。这样一个坚挺而稳定的汇率自然会水到渠成。

那么既然汇率这么重要,当一个国家的君主想通过我们之前说的改变货币成色或者标称的办法来耍流氓的时候,汇率又会如何制约他呢?这个魔高一丈的金融创新又是如何与道高一尺的君主权力进行博弈的呢?在这一章的后半部分,孟德斯鸠将为我们上演一出精彩的金融攻防战。

上一章咱们搞懂了汇率是怎么回事,它就像一个灵敏的探测器,反映着国家之间真实的经济往来。现在咱们要来看一场大戏了,当一个国家的君主想故技重施,通过改变货币来掠夺人民财富时,汇率这个国际化的照妖镜会如何让他原形毕露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一章,标题是“罗马人的货币调节措施”。虽然标题是罗马人,但孟德斯鸠在这里主要是以他那个时代的法国为例来分析这个问题的。他说当一个国家想要耍流氓搞货币调节的时候,比如把原来值三里的埃居强行改名叫六里,或者干脆重新铸造一批缩水的新币来取代足值的旧币,他以为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老百姓的财富给偷走一半。但是在有了汇兑这个东西之后他的如意算盘就要落空了。为什么?因为国内的商人可能被你用法律逼的接受你那个缩水的新币,但是国外的商人可不吃你这一套。荷兰的银行家,他只认你这个钱币里到底还有多少克白银?你把一个只含50克白银的钱叫六里也好,叫60里也好,在他眼里他就只值50克白银。所以当法国政府宣布要用弱势的新币来取代强势的旧币时会发生什么呢?孟德斯鸠在这里做了一个极其精彩的、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套利分析,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强势的含金量高的旧币都会立刻从法国市场上消失,他们去哪了呢?他们都被那些精明的银行家偷偷的运到国外去了。为什么?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套利空间。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一枚强势的旧埃居在法国,按照新的法律,它只能兑换成一枚弱势的新埃居。但是如果我把这枚旧埃居偷偷运到荷兰去,它因为含银量高,可能可以换到60个荷兰格罗申,然后我再用这60个格罗申通过汇票换回法国的钱,因为法国的新币弱势了,贬值了,可能30个格罗申就能换回一枚新埃居了,那么我这60个格罗申就能换回两枚新埃居。你看我一枚旧币运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就变成两枚新币了,这利润是100%。在这种巨大的诱惑下,谁还会傻乎乎的把手里的好钱交给政府去换那种不值钱的坏钱呢?大家都会拼了命的把好钱往国外转移,这个过程就是我们常说的劣币驱逐良币,但是在有了国际市场和汇兑之后,这个驱逐不仅仅是把好钱藏起来,而是直接把它驱逐出入境了。结果是什么?结果是法国政府的货币调节非但没有捞到好处,反而导致了本国贵金属的大量外流。国家的真实财富被这些银行家们给掏空了,而政府自己手里只剩下了一堆不值钱的没人要的弱势货币,这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典范。孟德斯就说,法国政府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也想了一些办法,比如派自己的御用银行家到荷兰去抛售大量的汇票,人为的把汇率拉高来减少套利空间,但是这种操作成本极高,而且会引发剧烈的金融动荡,让整个国家都经受一次猛烈的危机。

所以第十一章孟德斯鸠用一个非常技术性但又极其深刻的分析,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在一个开放的全球化的金融体系里,一个国家想关起门来耍流氓是越来越难了。汇率这个外部的硬约束,就像一根绳子会牢牢的套住政府那只闲不住的手,你敢乱来,市场就会用资本外逃这种最严厉的方式来惩罚你。这个道理在今天比在孟德斯州的时代要深刻100倍。今天全球资本的流动是即时的,是天文数字级别的。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他的宏观政策出现了重大的失误,如果他试图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来稀释本国货币的价值,那么国际资本市场会在几分钟之内就作出反应,他的货币疯狂抛售,他的股市会暴跌,这种市场的惩罚是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承受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深化虽然带来了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但它也同时对各国的政府权力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制约。它逼着各国的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必须更加审慎,更加负责,更加尊重经济规律。

我们回过头去看,在没有汇兑紧箍咒的古代,罗马人他们又是如何进行货币调节的呢?他们耍流氓,是不是就更肆无忌惮,更没有底线了?刚才咱们看了在有了汇兑之后,法国政府想通过货币调节来耍流氓,结果被国际金融市场给好好上了一课。

现在咱们把时光倒流2000年,回到还没有全球金融市场的时代,去看看古代世界的霸主罗马人,他们是怎么干这件事的。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二章,标题是“罗马人采取货币调节措施的时机”。孟德斯鸠在上一章的结尾和这一章的开头都提到了罗马人在两次布匿战争期间对货币进行的两次大手术,特别是第二次,他认为罗马人显示了卓越的智能,这就有意思了。耍流氓。还能耍出智能来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看看罗马人当时面临的是个什么情况?

那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汉尼拔,那个迦太基的战神已经打到了意大利本土,罗马共和国正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军费开支是个天文数字,国家财政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国库里根本没钱,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怎么办?罗马政府采取了一个极其大胆也极其无耻的办法。我们前面说过罗马早期的货币是铜币叫埃斯,1个标准的银币需等于10个埃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开始的时候,因为之前的通货膨胀,埃斯的含铜量已经大大缩水了。现在罗马政府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他们下令重新铸造埃斯,把含铜量直接再砍掉一半。原来一个埃斯可能含两盎司铜,现在只含一盎司了,但是它的法定名称还叫一埃思,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政府欠老百姓的债务和老百姓欠政府的税款一下子就凭空勾销了一半。

比如政府原来欠你100个哀思,现在他只需要付给你100个新埃斯,而这些新埃斯只含有原来50个旧爱斯的铜。政府的债务负担瞬间减轻了一半,操作本身是赤裸裸的赖账,是政府对全体国民财富的公然掠夺,任何一个政府干出这种事都足以引发一场天翻地覆的革命。但是孟德斯鸠说,罗马人高明的地方在于他们不光干了这第一步,他们紧接着又干了第二步。第二步是什么?他们同时下令改变银币和铜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原来1个银币德是等于10个铜币埃斯的。现在他们规定一个德等于16个艾斯这个操作有什么用?它太有用了,他一下子就把这场货币手术的冲击波给大大的缓冲了。

我们来分析一下,对于国家来说它欠的是埃斯他用缩水的哀思还债,他占了大便宜,债务减半;但是对于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情况就不同了。当时和私人之间的债务是用银币——德来计价的。我借给你一个德,你将来就要还我一个德同量又减少一半。我们来算一下,一个债权人他受到的损失到底有多大?他原来借出1个得等于借出了10个旧S,现在他还回1个德,等于还回了16个新埃斯,而16个新埃斯的含铜量只等于8个旧埃斯。所以对于私人之间的债主来说,他的损失不是50%,而是从10变成了8,损失了20%,也就是1/5。

你看,通过这第二个操作,罗马政府成功的把私人领域,因为这次货币变革所受到的冲击,从50%降低到了20%,他们把主要的负担让国家也就是全体纳税人来承担了,而保护了私人契约关系的相对稳定。孟德斯鸠对此大加赞赏。他说罗马人比我们法国人做的好。我们的措施既冲击了公共财产,也冲击了私人财产;而罗马人则精准的把冲击主要限定在了公共领域。他们虽然耍了流氓,但是耍得很有技术含量,很有政治智慧。他还称赞罗马人选择的时机也特别好,是在什么时候?是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战争关头,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知道,国家快完蛋了。大家有一种共克时艰的心理预期。

政府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说,兄弟们没办法了,为了打赢战争,我们只能赖掉一半的账了,大家虽然不爽,但在爱国主义和民族危亡的大旗下,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就好比一个家庭家里着大火了,家长说没办法,我们只能把家具劈了当柴烧来救火,家人可能也就同意了。但如果家里好好的,你突然要把家具劈了,那家人不跟你拼命才怪。所以第十二章孟德斯鸠通过对罗马人货币调节的案例分析,给我们展示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国家级危机公关,他告诉我们,即使是耍流氓这种事也是有水平高下之分的。高明的流氓懂得如何控制耍流氓的范围,如何选择耍流氓的时机,如何用一套说辞来为自己的流氓行径进行辩护,但是我们必须清楚这依然是耍流氓,他依然是对人民财富的侵犯。

他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在那个特定的没有外部约束的信息不透明的古代社会,在今天任何一个政府如果想复制罗马人的这套操作,都必然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那么当罗马从共和国走向帝国之后,皇帝们又是用什么更隐蔽更阴险的方式来继续这场货币调节的游戏的?他们的手段和共和国时期又有什么不同呢?

刚才咱们看了罗马共和国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是如何通过一次高明的货币手术赖掉了一半的国债,同时又尽量稳住了私人经济。现在罗马进入了帝国时代,皇帝们成了这个庞大国家的主人。他们还会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搞钱吗?不,他们发明了更高级、也更阴险的骗术,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三章,标题是“地震时期的货币调节措施  ”。孟德斯鸠在这里做了一个非常精辟的对比,他说在共和国时期,政府搞货币调节是通过减少货币的白银含量来调节货币,就是我们上一章说的,直接把铜币的重量给砍掉一半。这种做法虽然无耻,但他是明着来的,政府会告诉你,我现在没办法了,只能这么干,它是一种公开的政治性的赖账。而到了帝国时期,皇帝们特别是后期的皇帝们,他们采用的方法是通过降低白银成色来调节货币,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最开始讲的那种往金币银币里掺杂大量的铜、铅等廉价金属,但是钱币的外观、重量、大小都保持不变。孟德斯鸠说这是一种间接途径,他看起来并未触及病痛,实际上却减轻了病痛。这话怎么理解呢?这种做法更具有欺骗性。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拿到一枚皇帝新发行的银币掂一掂,看一看跟以前的没什么两样,他可能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手里的钱已经缩水了,皇帝们通过这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老百姓的财富给偷走了。孟德斯就说,皇帝们为什么这么干呢?因为他们因出手大方而陷于绝境。罗马的皇帝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需要用大量的金钱去收买军队,去给罗马城的平民提供免费的面包和马戏,这种挥霍无度的财政模式必然会导致国库空虚,没钱了怎么办?

就只能在货币上动手脚了,它描述了这个劣币化的进程。从尤利安皇帝开始,到卡拉卡拉再到亚历山大,最后到加里恩努斯,罗马银币的含银量一路狂跌,从不到一半到1/3,最后干脆就变成了包银的铜币,外面镀了一层薄薄的银,里面全是铜,这已经不是劣币了,这根本就是假币,是国家机器在系统性的制造假币,这个过程和我们今天某些国家法币的通货膨胀是不是异曲同工呢?政府通过开动印钞机,让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不断增加。对于普通人来说,他钱包里的那张100块看起来还是100块。但它的真实购买力却在一天天地被稀释掉,这和罗马皇帝往银币里掺铜,在经济效果上是完全一样的,都是一种隐蔽的不易察觉的财富掠夺。

但是孟德斯鸠马上就指出了,这种狠招在他们那个时代也就是18世纪已经行不通了,为什么?因为有银行家有汇兑,他说银行家们通过汇率已经学会了如何精准的去比较和估价全世界的各种货币,一种货币的真实成色不再是秘密。你皇帝今天开始造假币,明天全欧洲的银行家就都知道了,他们会立刻在汇率上作出反应,你包银的铜币在国际市场上就会被当成铜币来定价,而且你这么干还会引发一个更可怕的后果。那就是你国内那些成色高的,真正的银币会立刻通过各种渠道流出国外,而从国外流回来的则全都是你那种不值钱的假币,你以为你欺骗了人民,实际上你是在掏空自己的国家,所以孟德斯鸠得出一个结论,在今天也就是一个有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时代,君主想靠权力来强行扭曲货币的价值是行不通的,至少是不会成功的。

我认为这个结论在今天依然具有无比强大的现实意义。他告诉我们市场的力量,特别是全球化的市场力量,是任何单一的国家权力都无法完全对抗的,一个国家可以选择关起门来自己玩自己的,但是只要你还想参与国际贸易,当然你还想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你就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规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证你货币的信誉。如果你滥用货币发行权,把自己的货币搞成了包银的铜币,那么国际市场就会毫不留情地抛弃你的货币,你的进口成本会飞上天,你的国民财富会大幅缩水,你的国际地位会一落千丈。

我们看看今天的世界,为什么美元能成为世界储备货币呢?不是因为美国政府有多么高尚,而是因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货币,它提供了一种相对的稳定性和可信度。而那些货币信誉破产的国家,比如阿根廷,他的人民宁愿相信美元,也不相信本国的比索,这就是市场用脚投票的结果。所以第十三章,孟德斯鸠通过对比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的不同做法,深刻的揭示了国家权力侵蚀货币价值的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公开的暴力的减重,一种是隐蔽的欺骗性的降智,而后者在某种意义上更加危险。

同时他也指出了,一个开放的、全球化的金融市场是对这种权力滥用最有效的制约,它就像一个出埃及的通道,让财富和资本可以逃离那些不负责任的君主。这种对君主权力的制约,对于那些极端的、试图完全控制一切的专制国家来说,又会意味着什么呢?一个想搞专制的国家,他能容忍会对这种让财富可以自由流动的眼中钉吗?咱们得出一个结论,在一个开放的全球金融体系里,会对就像一个紧箍咒,能有效的约束君主们滥发货币的冲动。

现在咱们要反过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它的目标就是要搞专制,要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控制,那么他会如何看待会对这个东西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四章,标题是“汇兑如何令专制国家为难”。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矛头直接对准了他那个时代的俄罗斯,他说俄罗斯试图抛弃专制主义,但是办不到,然后他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之所以办不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汇兑的各种操作与俄罗斯的所有法律相抵触。为什么?他举了一个例子,1745年俄国的女沙皇下了一道命令,要把所有的犹太人都驱逐出境,给出的理由是这些犹太人把那些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犯人的钱,还有那些在俄国政府里当差的外国人的钱,都通过汇兑的办法给转移到国外去了。

你看看这个罪名多么的典型。在专制者眼里,财富是不应该也不能够自由流动的。孟德斯就接着说,在俄国,沙皇的所有臣民犹如奴隶,不经许可他们不能出国,他们的钱财也不能送往国外,这句话点到了所有专制政体的核心。在一个专制国家,人民不是被看作拥有独立意志和财产的公民,而是被看作属于国家的财产和资源。你的人是国家的,你的钱自然也是国家的,国家让你待在哪里你就得待在哪里,国家让你把钱放在哪里,你就得放在哪里,你的人身自由和财产自由都是被剥夺的。

在这种逻辑下,汇兑这个能让钱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一个国家跑到另一个国家的东西,简直就是专制者最痛恨的眼中钉肉中刺。他等于是在专制者筑起的那道高墙上开了一个看不见的、无法堵上的口子,财富可以通过这个口子逃离他们的掌控。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汇兑使钱币得以从异国流向另一国,因而与俄国的法律发生抵触。

我认为这个洞察是极其深刻的,它揭示了资本管制和专制统治这两者之间那种密不可分的共生的关系。一个国家如果想要维持其专制统治,他就必须也必然会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他必须阻止财富的自由流动,因为资本的自由流动就意味着人民用脚投票的自由。如果人民可以很方便的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国外,那么当他们对本国的政策感到不满和恐惧时,他们就会选择出走,这会造成资本外逃,会动摇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所以我们看到所有那些我们熟知的专制国家,无一例外都实行的世界上最严厉的外汇管制和资本管制。

比如苏联时期,普通公民想换点美元比登天还难,私自持有和交易外汇是重罪。比如今天的朝鲜,他的人民被彻底的与外部世界隔绝。国家的财富被金家王朝牢牢地控制在手里,用来发展核武器和维持他们自己的奢侈生活。再比如古巴,在卡斯特罗上台后,大量的财富随着逃亡的古巴人流向了美国,为了阻止这种失血,古巴政府也建立了极其严苛的管制体系,这种对资本流动的恐惧本质上是专制者对自由本身的恐惧,他们害怕的不仅仅是钱跑了,他们更害怕的是钱跑了之后人也跟着跑了,人心也跟着跑了。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一点,他说俄国的贸易也和他的法律相抵触。因为在俄国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被捆绑在土地上的农奴,另一种是这些农奴的主人,也就是贵族和教士,它不存在一个由工人和商人组成的独立的第三等级。这个观察同样致命,一个健康的有活力的经济体,必然会催生出一个庞大的富裕的思想,独立的中间阶层,而这个中间阶层恰恰是专制统治最不稳定的因素,他们有独立的财产,有独立的思想,他们会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会要求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

所以一个专制国家为了维持其统治,它在经济上也必然会倾向于压制民间商业的活力,维持一种简单的、二元的便于控制社会结构,要么就是像俄国那样的贵族农奴结构,要么就是像某些现代威权国家那样的国家依附者的结构,所有人都依附于国家的分配体系而生存。

所以第十四章孟德斯鸠用俄国这个案例为我们深刻的揭示了专制主义和自由的金融,自由的商业之间那种水火不容的根本性的冲突。一个国家不可能既想要专制的稳定,又想要市场经济的繁荣,这两者在根本上是矛盾的,你最终必须作出选择,你要么选择拥抱自由和开放,接受它带来的一切不确定性,你要么选择坚持控制和封闭,但最终你必然会为此付出经济停滞和社会僵化的代价。

那么与俄国这种极端的专制国家相比,当时欧洲的一些其他国家,比如意大利的某些城邦,他们在处理财富流动的问题上,又采取了怎样一些看似聪明实则愚蠢的做法呢?现在咱们把目光从北方的冰天雪地拉回到南方的,曾经是商业和金融中心的意大利。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五章,标题是“某些意大利国家的做法”。在这里孟德斯鸠要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更精致、也更拧巴的管制思维。他说,某些意大利的国家制定了这样一种法律,禁止任何人为了把钱转移到国外去而出售自己的地产。法律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道理呢?它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把财富留在国内,防止资本外流。在那个民族国家观念刚刚兴起的时代,这种想法很普遍。孟德斯鸠也承认,在没有汇兑这个东西之前,在财富的流动还非常困难的时代,这种法律也许是好的,因为在那个时候土地几乎就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财富,你把土地卖了,换成金银,再偷偷运出国,国家的根基就真的被动摇了。但是孟德斯鸠马上话锋一转,说可是自从有了汇兑,财富在某种意义上就不再专属于任何一国,而且可以方便的在各国之间流动,上述法律在此时就变成不良法律了。为什么?因为时代变了,在有了汇兑之后,财富已经不再是被锁在土地上的沉甸甸的东西了,它变得轻了,变得流动了,它可以通过一张小小的汇票,瞬间就从米兰跑到阿姆斯特丹。在这种新的技术和金融环境下,你还想用旧的管制土地的办法来锁住财富,那简直就是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项法律为什么不好:

第一,它给予动产的地位优于地产。动产,就是那些可以方便流动的钱、珠宝、商品;地产就是土地和房子。这项法律实际上是在说你可以自由的把你的钱和货换成汇票转移到国外去,但是你不能卖掉你的房子去干同样的事情,这不就等于是在鼓励大家都去持有流动性好的动产,而鄙视那些不动产吗?这会严重的扭曲一个社会的资产结构,不利于长期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实业投资。

第二,它使外国人失去了到这个国家来安家立业的兴趣。你想想我是一个有钱的荷兰商人,我想到你意大利城邦来投资来生活,我可能会买一块地,建一个庄园,但是我一看到你这个法律,我心里就打鼓了,我今天把钱投进来买了地,将来万一我想走,我想把资产转移出去,你却不让我卖地,我这笔投资不就等于被你给套牢了吗?那我还敢来吗?当然不敢。所以这种法律表面上是防止本国资本外流,实际上也把外国的资本给挡在了门外,它是一种典型的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蠢办法。

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点,这项法律是可以规避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法律不让我直接卖地换钱走人。那好办,我可以先把我的土地抵押给别人,借一笔钱,然后我拿着这笔钱换成汇票跑到国外去,我到期不还钱,你债权人按照法律就可以把我的土地给收走。你看,我绕了一个弯还是达到了同样的目的。所以这项法律最终除了给正常的交易增加了一堆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之外,根本就起不到它想要的效果,它既锁不住想走的资本,又引不来想进的资本,它唯一能锁住的就是那些最老实最没门路的本国地主。

我认为孟德斯鸠对这项法律的批判是极其深刻的,它揭示了所有价格管制和资本管制的共同宿命,那就是它们在短期内看似有效,但从长期来看必然会被市场的力量所规避,并且会带来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更坏的副作用。市场的逻辑就像水一样,你在这里堵,他就会从别的地方漫过去,你试图用行政命令去对抗经济规律,最终只会被经济规律无情的嘲笑。

我们看看今天那些实行严格资本管制的国家,是不是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呢?各种地下的灰色的资本外流渠道层出不穷,真正有办法的人总能找到把资产转移出去的门路,而最终被困住的往往是那些最无助的普通中产阶级。

所以第十五章,孟德斯鸠通过对意大利这项拧巴法律的分析,再次强调了他一贯的观点,在一个日益开放和流动的世界里,试图用僵化的强制性管制来留住财富是徒劳的。一个国家如果想吸引和留住资本,唯一正确的办法不是去赌,而是去疏,是去创造一个公平的、透明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资本觉得待在这里比去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安全,更有利可图,这才是真正的王道。

那么在这样一个复杂的金融世界里,银行家特殊的群体,他们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他们是像传说中那样是吸血的高利贷者,还是说他们也能为国家提供某种必要的帮助呢?刚才我们知道了,意大利人想用个笨办法锁住资本,结果是弄巧成拙。在日益复杂的金融世界里,有一个群体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就是银行家。在很多人特别是当权者眼里,这帮搞金融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是社会的寄生虫。但是孟德斯鸠却有不同的看法。

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六章标题就叫“银行家能为国家提供的援助”。他一上来就为银行家正了一个名。他说之所以要有银行家,为的是货币兑换,而不是货币借贷。这句话非常关键,他点出了银行家最原始也最核心的功能不是放贷,而是兑换。也就是我们前面反复说的,处理国际贸易中不同货币之间的支付和结算问题。他们是国际贸易的润滑剂和管道工,没有他们那种大规模的跨国的贸易,根本就无法顺畅的进行。孟德斯就接着说,一个君主如果需要和银行家打交道,哪怕仅仅是为了兑换,因为君主需要处理的数额必然很大,所以即使银行家在每一笔交易中只赚取很低的利润,但加在一起依然是一笔大生意。

这话的潜台词是,银行家提供的这种兑换服务是有价值的,是应该获得回报的,这是一种正常的健康的商业模式。但是他又说如果一个银行家索要高额利润,那肯定是管理出了毛病。这说明孟德斯鸠也认为,在一个健康的有竞争的市场里,金融服务的利润应该是合理的,不应该是暴利。如果出现了暴利,往往不是因为市场本身,而是因为政府的管理,也就是管制造成了垄断或者扭曲了价格。

接下来他谈到了银行家的另一个功能,那就是垫付款项,也就是给国家提供贷款。他说当银行家给国家垫款时,他们的本事就在于既能利用自己的钱获得巨额利润,又不会被人指控为发放高利贷。这话说的就有点春秋笔法了。它实际上是在描绘一种政府和金融资本之间那种既相互需要又相互提防的微妙的共生关系,国家特别是那些喜欢打仗,喜欢搞大工程的君主,永远是缺钱的,他们是最大的借款人。而银行家手里有钱,有专业的金融操作能力,他们是最大的放款人,这两者之间就有了合作的基础。但是这种合作是充满了风险和不信任的。对于银行家来说,把钱借给君主是风险最高的生意,因为君主是制定游戏规则,并且拥有最终暴力的人,他今天跟你借钱,明天就可能翻脸不认人,直接赖账,甚至把你抓起来,没收你的全部财产。历史上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所以银行家如果敢借钱给君主,他必然会要求一个极高的风险溢价,也就是极高的利息来补偿他所承担的巨大风险。

而对于君主来说,他一方面需要银行家的钱来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他又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放高利贷的,并且时刻盘算着怎么能以最小的代价把钱弄到手,甚至干脆就不还了。所以我们看到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欧洲各国的君主和那些著名的银行家族,比如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德国的富格尔家族,他们之间就上演了一幕幕充满了金钱、权力和阴谋的爱恨情仇。

银行家们通过资助君主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和政治影响力,甚至能左右王位的继承。而君主们也常常在利用完银行家之后,就过河拆桥用赖账没收财产等方式来摆脱债务的困扰。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但它实际上点出了一个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难题,那就是政府应该如何为自己的公共开支进行融资呢?一个健康的模式应该是政府通过一个透明的法制化的税收体系向公民收取税款,量入为出。如果出现暂时的赤字,可以通过向市场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来借钱。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购买债券的普通公民或机构是一种平等的基于契约的民事关系。政府有刚性的义务,要按时还本付息。而一个不健康的模式就是政府的财政和少数金融寡头的利益进行深度的不透明的捆绑,政府通过给予这些金融寡头各种垄断特权,来换取他们提供的廉价的甚至是秘密的融资,这种模式极易滋生腐败,并且会把整个国家的财政都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所以第十六章孟德斯鸠为我们描绘了银行家这个职业在历史初期的复杂面貌,他们既是促进贸易的功臣,又是与君主权力进行着危险博弈的冒险家。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复杂化和深化的一种表现。那么当政府的借贷行为从向少数银行家借款,演变成向全社会大规模的发行公债时,这又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呢?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咱们聊了银行家和君主之间那种相爱相杀的危险关系。现在政府的借钱方式升级了,他不再满足于指向少数几个大银行家借钱,他开始向全社会打白条,这个白条就是公债。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七章标题就叫“公债”。在这里孟德斯鸠将对政府发行国债这件事进行一次毫不留情的鞭辟入里的批判,他一上来就说有些人认为国家向自己的人民借钱是件好事,他们觉得这样可以增加货币的流通,从而增加财富。这个论调我们今天是不是也经常听到呢?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会说,政府发债、搞基建、搞投资可以刺激经济拉动增长,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孟德斯鸠或者说我要告诉你,这纯属胡说八道。

他首先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他说大家是把三种完全不同的票据给搞混了,

第一种是代表货币的票据,比如银行券。

第二种是代表公司利润的票据,比如股票,

第三种才是代表债务的票据,也就是公债。

他说前两种对国家是非常有益的,因为他们代表的是真实的财富,或者对未来财富的预期。而第三种,公债,它代表的是什么?他什么财富都不代表,它只代表一件事,那就是政府欠了你一笔钱,它是一张欠条,一张欠条本身能创造财富吗?当然不能,你把我借给你的100块钱的欠条传来传去,它也不会变成200块。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公债这个东西有不少弊病,而他并未发现他有什么好处。他列举了几个弊病,

第一,如果外国人持有了你的国债,你每年就得向外国人支付一大笔利息,这等于是在给别的国家上供。

第二,一个国家如果长期大量的发行国债,它的汇率必然会很低,为什么?因为这说明这个国家的政府财政状况很差,只能靠借钱度日,这样的国家的货币在国际上怎么可能会有信誉?

第三,像公债的利息征税会损害制造业逻辑稍微有点绕。他的意思是政府为了支付国债利息就得加税,而税收的增加最终都会转嫁到生产成本上,让你本国的商品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

第四,也是最致命的一点,他说公债会把国家的收入从勤奋劳作的人手中转到无所事事的人手中。

这句话太深刻了,它揭示了国债的本质,就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我们来想一想,政府发行的国债最终由谁来偿还呢?是由全体纳税人,也就是那些勤奋劳作的工人、农民、企业家,通过他们未来缴纳的税款来偿还而购买国债获得利息收入的又主要是谁呢?是那些手里有大量闲置资金的实力者,所以发行国债这个过程本质上就是政府在用全体纳税人未来的劳动成果,来向今天有钱的人支付利息。这是一场由政府主导的,从劳动者到资本所有者的大规模的财富转移。孟德斯鸠用了一个数学公式来讽刺那些认为发债能创造财富的谬论。

他说假设有10个人,每人每年都有1000块的收入,那么这个国家的总财富就是1万块,现在这10个人拿出自己收入的一半,也就是5000块去支付他们欠别人的5000块的利息。那么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它的总财富还是1万块,什么都没有增加。我认为孟德斯鸠对公债的批判在今天比在他那个时代更有现实意义,因为我们今天正生活在一个全球性的债务大爆炸的时代,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背负着天文数字般的国债。

美国国债已经超过了34万亿美元,日本的国债更是其国内生产总值的两倍多,这些债务是怎么来的呢?因为各国的政府为了讨好选民,为了维持庞大的福利开支和军费开支入不敷出,只能不断的靠借新债还旧债来银吃卯粮。而这些债务最终由谁来买单?是我们是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还没出生,就已经背上了一屁股的债,我们未来的劳动很大一部分,都将用来为政府今天欠下的债务支付利息,这是一种代际之间的不折不扣的剥削。所以第十七章孟德斯鸠以他超越时代的远见,向我们发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警告,不要相信任何关于借钱发展的神话,政府的债务不是财富,而是负担,它不会让国家更富裕,只会让勤劳者更贫困,让实力者更懒惰。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向一个审慎的家庭主妇一样量入为出,保持财政的健康和平衡,而不是像一个嗜赌成性的败家子,把子孙后代的幸福都抵押在今天的牌桌上。那么既然欠了这么多债,总得想办法还。一个国家该如何从债务的泥潭里爬出来?政府发行的公债,本质上就是一张向子孙后代打的白条,是个大坑。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已经欠了这么多债,坑已经挖了,总不能一直挖下去,总得想办法把这个坑给填上。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八章,标题是“公债的偿还”。在这里孟德斯鸠将为我们开出几副药方,他首先提出了一个总原则,国家既是借钱的债务人,又是收税的债权人,这两者之间要保持一个平衡。当一个国家借的债太多了,多到他收上来的税,连还利息都不够的时候,他作为债权人的信誉也就破产了。那么该怎么还债呢?他提出了几个具体的办法:

第一个办法比较温柔。他说如果一个国家的信誉还没坏掉,那他可以学某个欧洲国家的成功做法,什么做法?国家先筹集一大笔现金,然后对所有持有国债的人宣布我现在有钱了,准备把欠你们的钱都还给你们,但是如果你们愿意接受一个更低的利率,你们可以继续持有债券。这个操作非常高明,他利用了国家作为最终还款人的优势地位,来和自己的债主进行一次重新谈判,你想想你是一个持有国债的人,你面临一个选择,要么现在就把本金拿回来,但你得再去市场上寻找新的可能风险更高,收益更低的投资机会;要么你就接受政府提出的降息方案,继续享受国家信用带来的虽然低一些,但相对安全的利息收入,很多稳健的投资者可能就会选择后者。

这样一来,政府就在没有破坏契约精神的前提下,成功的降低了自己未来的利息负担。孟德斯鸠说,省下来的这笔钱还不能乱花,要用它建立一个偿债基金,每年专门用来偿还一部分本金,这样债务的雪球才不会越滚越大。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信誉已经部分受损了,怎么办呢?孟德斯就说那就更要建立偿债基金。因为这个基金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向市场释放的强烈的积极信号,他告诉所有人,你看我虽然现在很困难,但我有决心有计划要还钱了,这能极大的恢复市场的信心。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的其实是一种负责任的基于市场信用的财政纪律,他反对的不是借贷本身,而是那种无休止的不负责任的以债养债的庞氏骗局模式。那么这个偿债基金钱从哪里来?说白了就是要加税,该向谁加税?在这里孟德斯鸠的观点就非常有意思,也很有争议了,他把社会上的人分成了四类:地主、商人、工农以及向国家或个人放债的实力者,也就是那些持有国债的人。他说必要的时候可以对第四类人,也就是债主们加税,这无需手软。因为在他看来,前三类人是国家的积极力量,是创造财富的。而第四类人是国家的消极力量,是无所事事的。

这个观点是我不能同意,我认为这是孟德斯鸠思想里残留的一些前现代的重农抑商的观念。在一个健康的商业社会里,储蓄和投资同样是一种重要的积极的经济贡献,那些实力者他们之所以能借钱给国家,是因为他们过去或者勤奋工作或者承担风险,积累了财富,他们的储蓄为整个社会的资本形成提供了基础。

如果一个政府明确的把债权人当成可以被随意动刀的阶级,那么谁还敢把钱储蓄起来借给政府或者借给别人呢?这会从根本上摧毁一个国家的信用体系。所以我认为偿还国债唯一公平的也是,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通过一个低税率的广泛的公平的税收体系,让所有的公民都来共同承担,而不是搞这种阶级斗争式的,针对特定人群的惩罚性征税。因为一旦你开了这个口子,今天你可以对债权人无需手软,明天你就可以对商人无需手软,后天你就可以对地主无需手软,最终所有人的财产都将暴露在国家权力的任意侵犯之下。

所以第十八章孟德斯鸠为我们探讨了如何走出债务陷阱这个难题,他提出的建立偿债基金的思路是富有建设性的,但它关于向谁征税的观点,我认为是值得商榷和警惕的。他提醒我们,即使是伟大的思想家,也难免会受到他所处时代的局限。

那么聊完了国家层面的借贷,我们再回到个人层面,借钱要付利息,这个在我们今天看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历史上却是一个充满了争议和罪恶感的话题。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现在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个东西。

咱们要解读的第十九章标题是“有息贷款”。在这里孟德斯鸠要为利息这个被污名化了上千年的东西进行一次彻底的平反。他一上来就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类比。他说货币是价值的符号,很显然有人如果需要这种符号,那就应该像租用其他任何物品一样,租用这种符号。这句话太漂亮了,他一下子就把问题的本质给点透了,你租房子要付房租,你租车要付车租。你出钱也就是借钱,付一点租金也就是利息,这有什么不对吗?这完全是同一个逻辑。钱,在这里就是一种可以被租用的商品,利息,就是它的租金。

但是孟德斯鸠也指出了,前商品又有点特殊,别的东西比如房子你既可以租也可以直接买下来,但钱它本身就是用来给所有东西定价的,所以你只能租,它不能买它。这个说法虽然在今天看来不完全准确,因为有外汇买卖,但在他那个时代是非常有洞察力的。那么既然有息贷款是这么一个合情合理的市场行为,为什么在历史上,特别是中世纪的欧洲,它会被看作是一种罪恶,一种高利贷呢?孟德斯就说借钱给人而不索取利息当然是善举。不过大家觉得这只能是宗教训诫,而不能成为民事法规。

他把道德和法律做了一个清晰的切割,在私人的小范围的熟人社会里,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借钱不收利息,这是一种值得称赞的美德。但是你不能把这种美德上升为整个社会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因为一旦你用法律强行禁止收取利息,会发生什么?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斩钉截铁的预言,高利贷必然要出现,只不过以往发生过的种种混乱同样也难以避免。为什么?因为当法律禁止一种人们有真实需求的东西时,他并不会让这个需求消失,他只会把这个需求逼到地下变成黑市,而黑市的价格永远比正常市场的价格要高得多。

他举了伊斯兰国家的例子,伊斯兰教法是严禁收取利息的,结果在伊斯兰国家里对借贷的禁止越严,高利贷现象越厉害,为什么?因为那些敢于冒着违反教法身败名裂的风险去放贷的人,他必然要在利息里加上一笔额外的风险补偿金,这个风险越高,他收的利息就越离谱。

他还提到了另一个原因,在那些专制的法制不健全的东方国家借钱出去,风险本来就很大,因为你不知道借钱的那个人明天会不会跑路,你更不知道官府会不会找个理由把你的债权给判为无效。在这种环境下,收回贷款的风险越大,高利盘剥现象也就越厉害。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揭示了一个所有价格管制的共同悖论,政府出于好心想,通过限价来保护消费者,比如限制房租,想让穷人租得起房,结果房东们发现租房不赚钱了,还不如把房子卖了或者空着,于是市场上的房源大量减少,最终穷人反而更租不到房子了,禁止收取利息,就是一种对资金价格的零管制,它带来的后果不是让人们更容易地借到钱,而是让整个信贷市场都陷入了萎缩和扭曲,最终受害的还是那些最需要资金的普通的企业家和民众。所以第十九章孟德斯鸠为我们做了一次精彩的思想启蒙,他告诉我们利息不是罪恶,它是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市场上的自然价格它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引导着资本流向最有效率最能创造价值的地方。任何试图用道德或者法律来消灭利息的企图都是愚蠢的,并且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做的是保护契约,让信贷市场能够在一个透明的、法制化的环境中健康的运行。

那么在所有的借贷行为中有一种风险是最高的,那就是海上贸易。对于这种高风险的借贷利息又该如何确定呢?刚才咱们为利息这个东西证了名,他不是罪恶,而是资金的价格。现在咱们要来看一个特殊情况,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章标题是“海上贸易中的高利贷”。在这里孟德斯鸠要告诉我们,为什么在海上贸易这个行当里出现高利贷,也就是非常高的利率,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要的。他给出了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海上风险大。你想想,在帆船时代,出海是一件多么九死一生的事情,有海盗、有风暴、有疾病,有各种未知的危险。一艘船出去能不能回来谁也说不准。我作为一个放贷人,把一大笔钱借给一个要去搞海上贸易的商人,这笔钱等于是跟着那艘船一起出海了,如果船沉了,我的钱也就跟着石沉大海,血本无归了。在这种巨大的风险之下,如果利息不够高,高到足以补偿我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我凭什么要把钱借给你呢?我疯了吗?我把钱埋在自家后院,都比借给你要安全的多。所以孟德斯就说只有高额利润才能有人冒险放贷,这个高额利润,就是高利率。

第二个原因是海上贸易可以让借贷人便捷地在短时间里做大生意。这话怎么理解呢?就是说海上贸易虽然风险高,但它的回报也可能非常惊人。一船香料,从东方运到欧洲,价格可以翻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个成功的航次就足以让一个商人赚得盆满钵满。既然借钱的那个人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如此巨大的收益,那么他从这笔巨额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高额的利息来支付给为他提供了启动资金的放贷人,这难道不也是合情合理的吗?

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对于海上贸易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高利率是市场自发形成的一种合理的风险定价。而对于陆地上的普通借贷,因为风险和回报都相对较低,所以利率也应该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虽然没有用现代金融学的术语,但它实际上已经非常清晰地阐述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最核心的金融原则:不同的投资项目有不同的风险等级,一个国家的国债风险最低,所以它的利率也最低,而去投资一个初创的前途未卜的科技公司,风险极高,所以风险投资家们所要求的回报率也必然是最高的。

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就应该像一个精密的仪器一样,能够准确的为不同风险的资产进行定价。这个价格就是利率或者说预期回报率,它就像一个交通信号灯,引导着社会的储蓄流向不同的领域,有的流向稳健的低风险的领域,有的流向高风险高创新的领域,而政府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搞一刀切,就是用行政命令规定一个统一的、合理的利率,强迫所有人都遵守。如果你把利率定得太低,那就会没有人愿意去为那些高风险的,但可能带来巨大技术突破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就会被扼杀。如果你把利率定得太高,那又会扼杀那些稳健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实体产业。

所以第二十章孟德斯鸠通过对海上高利贷的分析,再次告诉我们,要相信市场的智慧价格,无论是商品的价格还是资金的价格,利率都是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我们应该尊重它,而不是去干预它。最好的做法就是提供一个公平的法制环境,让市场自己去发现最合理的价格。那么说完了理论,我们再来看看现实。古代世界的霸主罗马人,他们在处理民间借贷和利息的问题上又是怎样一塌糊涂的呢?他们那些自相矛盾的、充满了民粹主义色彩的法律,又是如何把罗马的金融市场搞成一锅粥的呢?

咱们聊了高风险的海上贸易对应的高利率,这是市场的合理定价。现在咱们要从广阔的海洋回到罗马城,那拥挤的充满了阴谋和斗争的街道,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一章标题是“罗马人的契约借贷和高利贷”。在这里孟德斯鸠将为我们上演一出罗马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只不过在这个故事里你很难说谁是农夫?谁是蛇?他说除了商业借贷,罗马还有大量的民事契约借贷,这主要是穷人平民向富人贵族借钱,而这种借贷就催生了无穷无尽的高利贷问题和政治斗争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孟德斯就一针见血的指出,是因为罗马的政治体制在罗马共和国平民的数量占绝对优势。他们通过自己的公民大会和护民官拥有巨大的政治权力,而那些官吏们为了讨好平民,捞取政治资本,就不断的制定最让平民开心的法律,什么样的法律最让平民开心的?当然是可以让他们少还钱甚至不还钱的法律。于是我们看到罗马的立法史上出现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法律,有的直接削减债务的本金,有的强行降低利率,有的甚至干脆宣布收取利息是非法的,还有的取消了人身强制措施,也就是欠钱也不能抓人。每当一个护民官想搞点名堂,提升自己的声望时,就把废除债务这个话题拿出来炒作一番。

你听听,这像不像今天某些国家的政客为了拉选票就向选民承诺,要搞全民发钱,要搞免费医疗,要搞各种不切实际的福利呢?这是一种典型的用未来换取现在,用长期的根本的利益换取短期的虚假的选票的民粹主义操作。那么在罗马这种操作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平民们是不是真的就从此摆脱了债务的枷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呢?孟德斯又给出了一个残酷的,但又完全符合经济学逻辑的答案,他说这些法律最终让高利贷在罗马日益盛行!为什么呢?因为债权人也就是那些贵族富人,他们不傻,他们看到自己借出去的钱,随时可能因为平民们的一次投票或者某个政客的一道法令就打了水漂契约在罗马已经变成了一张废纸。法律不再是保护契约的工具,反而成了帮助债务人合法赖账的工具。在这种环境下,你是一个债权人,你还会把钱借给平民吗?你当然不会,或者说如果你还敢借,那你必然会要求一个天文数字般的利息。为什么?因为这个利息里不仅包含了资金的成本,更重要的它包含了对罗马这个国家政治风险的补偿,你借钱给我不仅要承担我还不起的商业风险,更要承担法律和政府随时可能帮我赖账的政治风险,你这个风险太大了。不大大的利润怎么可能覆盖呢?所以孟德斯鸠总结说,这使得一切以诚信为本的借贷在罗马几近绝迹,可怕的高利贷虽然时常受到毁灭性的冲击,却总能死而复生在罗马落地生根,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恶性循环。

政府为了帮助债务人出台了破坏契约的法律,债权人因此失去了对法律和契约的信任,于是他们要么干脆不借钱了,导致整个社会的信贷枯竭,要么就用更高的利率来对冲政治风险,最终债务人发现自己要么根本借不到钱,要么就得背上比以前更沉重的高利贷,你看那些本想帮助穷人的法律,最终却成了伤害穷人最深的利刃。

我认为这个故事是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关于法治重要性的最生动的案例。法治它的核心不是去偏袒某一个阶级,不是去实现某种想象中的,结果公平。法治的核心是提供一套稳定的可预期的保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和契约自由的规则。在这个规则之下,富人知道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才敢于去投资,穷人知道自己的信誉是有价值的,才能够通过信守承诺来获得发展的机会。而一旦政府打着公平或者民意的旗号,开始随意的破坏这个规则,那么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础就会被摧毁,最终所有人都会成为受害者。

所以第二十一章孟德斯鸠用罗马的这段混乱历史,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民粹主义和法治的警示课,他告诉我们,任何试图用政治权力来干预和扭曲基于自愿的契约关系的企图都必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那么罗马的这一段关于债务和利息的斗争,具体又是如何演进的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他们又制定了哪些更加具体也更加荒唐的法律呢?咱们看了罗马人是如何,因为民粹主义的立法,把自己国家的信贷市场给玩残了的。

现在咱们要继续深入的扒一扒这段黑历史,咱们要聊到第二十二章,标题还是续前提。在这里孟德斯鸠将像一个严谨的历史学家一样,为我们详细地梳理罗马关于利率的法律是如何一步步的走向荒唐和疯狂的。他首先指出,最早的罗马人其实并没有规定利率的法律,大家借钱利息是多少,都是私下里自己商量着办,他推测当时最常见的利率大概是年息12%,利率在今天看来很高,但是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解释,他说那个时候罗马还不是一个商业国家,老百姓为什么需要借钱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应召从军作战。当时的罗马军队是没有军饷的,一个公民要当兵,他的武器、他的装备都得自己掏钱买,没钱怎么办?就只能去借,而他们又靠什么来还钱呢?靠的是打胜仗之后,从敌人那里抢来的战利品。你看这是一种多么奇特的战争金融模式。他把整个国家的军事活动都建立在了私人借贷的基础之上,在这种模式下利率高也就不难理解了。

因为战争本身就是一场巨大的赌博,赌赢了,大家发财;赌输了可能连命都没了,更别说还钱了。后来随着平民和贵族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政府就开始干预了。孟德斯鸠在这里还特意纠正了著名历史学家塔西佗的一个错误。塔西佗说,罗马最早的《十二铜表法》就把利率定在了1%,孟德斯鸠说这不可能。因为在那个时代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低的利率。而且如果真有这条法律,那后来平民和贵族在吵架的时候,怎么从来没人拿这条根本大法出来说事呢?真正开始用法律来限制利率,是在那之后。先是利基尼乌斯法,然后到了罗马建成398年,通过了一项法律把年息正式的降到了1%,10年后又降了一半,变成了0.5%。再后来干脆就完全取消了利息。一个国家用法律来禁止收取任何利息,这在人类历史上都堪称奇观。孟德斯鸠引用史书说,这大概是在罗马建成413年的时候,那么零利率的乌托邦实现了吗?当然没有,孟德斯鸠说就像所有过于极端的法律一样,这项法规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那就是大家想尽一切办法来逃避它,于是就出现了更奇葩的现象。

法律不是用来遵守的,而是用来规避的。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一种法律和现实完全脱节的精神分裂状态。而当某个不开眼的想较真的官员,比如叫圣普洛尼乌斯的裁判官,想要严格的执行这条零利率法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他直接被那些愤怒的债权人给活活打死了。这个血腥的场面,把那个时代法律的无力和社会的失序展现的淋漓尽致。当法律完全脱离了人性,脱离了经济现实,它就不再具有任何权威,他要么就变成一纸空文,要么就会引发最激烈的暴力反抗故事。故事还没完,孟德斯鸠把视线从罗马城转向了他统治的那些外省领地。他说,在罗马本土,好歹平民还有点政治权利,可以闹一闹。而在外省,那就是总督的一言堂,是赤裸裸的专制统治。那里的高利贷就更加可怕了。

他讲了一个关于西塞罗和布鲁图的故事,布鲁图,后来刺杀了凯撒的,被认为是共和国最后守护者的高尚的布鲁图,他以别人的名义借钱给塞浦路斯岛上的萨拉米斯人,月息是4%,换算成年息是多少?是48%,你看看这嘴脸。在罗马城里他们是满口仁义道德的政治家,是反对高利贷的英雄。一跑到外省,摇身一变就成了比对贪婪的犹太商人,还要狠毒的高利贷者。为什么呢?因为在外省他们的权利不受任何约束,他们可以利用元老院通过专门的法令,来保护他们这种非法的、但利润惊人的放贷行为。

所以第二十二章,孟德斯鸠通过对罗马历历史的详细考证,为我们画出了一幅令人触目惊心的政治腐化和金融崩溃的图景。他告诉我们:

第一,任何试图用法律来对抗市场规律的极端做法都注定会失败,并且会带来更坏的后果,治国之道在于适度,而不是极端。

第二,政治人物的道德表演是不可信的。他们今天可以为了选票而高喊为民请命,明天就可以为了私利而进行最无耻的掠夺。我们评判一个制度,不能看他口头上说的多么好听,而要看他在实践中是如何限制和监督权力的。

第三,法治必须是统一的普世的。如果一个国家搞一国两制,在本土讲一套规则,在外省又搞另一套规则,那必然会导致虚伪和腐败。

最终罗马这个曾经伟大的共和国就在这种内部的民粹主义和外部的专制掠夺的双重腐蚀下,一步步的走向了覆亡。它的故事是留给后人最深刻也最沉痛的教训。

好了。到这里,我们对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二卷的解读就全部结束了,从货币的起源到汇率的波动,从政府的公债到民间的利息。我们跟着孟德斯鸠完成了一次对金钱这个东西背后那波澜壮阔的历史和深刻逻辑的探索,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一整卷孟德斯鸠其实只在反复的论证一个道理,那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有诚实的货币和自由的金融。诚实的货币意味着货币的价值应该是稳定的,是可信的,而不是被政府当做可以随意稀释和掠夺的工具。自由的金融意味着资金的价格,也就是利率应该由市场的供求自发的决定,而不是被权力或者民粹的情绪所扭曲,契约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当一个国家能够做到这两点时,他的经济就有了最坚实的基石,财富才能够被安全的积累,资本才能够被有效的配置,人民才能够对未来拥有稳定的预期。反之,当一个国家的货币变成了谎言,当它的金融变成了权力的游戏。那么无论它曾经多么强大,多么辉煌,它的崩溃都只是时间问题,罗马的覆亡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法币的时代,一个全球金融紧密相连的时代。莫德斯鸠在几百年前发出的这些警告,对我们来说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加具有了振聋发聩的现实意义。那么聊完了贸易,聊完了货币,接下来孟德斯鸠又会把他的目光投向哪个领域呢?一个国家的人口是多好还是少好?法律又该如何去影响人口的增减。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关于生命、家庭和国家命运的秘密呢?现在我们就聊聊生孩子这点事儿,你以为生不生,跟谁生,生几个是你自己的事呢?天真了。自古以来你的子宫、你的染色体可都是统治者眼里的战略资源。

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这本奇书的第二十三卷,看看孟德斯鸠是如何洞穿了权力对我们身体的无尽欲望的。第一章的标题是“人和动物的物种繁衍”。一上来孟德斯鸠就没跟咱们聊法律,而是吟了一首骚气冲天的情诗,赞美维纳斯女神,歌颂爱情和繁衍。你是不是觉得画风突变?一个写法律的,怎么突然变成了言情小说家呢?这里面可全是套路。他先用这片春意盎然,万物交配的景象给你灌一碗迷魂汤,让你觉得,嗨!生生不息,这不就是大自然的规律吗?多美好。但你仔细品品,这首诗里唱的全是鸟公牛,这些凭着本能行动的动物。然后诗歌一结束,他话锋一转,来了个急刹车。他说雌性动物的繁殖能力是恒定的,但人类可就复杂了。我们的思想、性格、感情、奇思妙想,甚至是我们对保持美貌的渴望都会成为生孩子的障碍。看到没?悬念来了。为什么要把人和动物分开说呢?这不废话吗?但孟德斯鸠的重点不在这儿,他的潜台词是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我们能像动物一样高效的繁殖,恰恰是因为我们有能力不繁殖,我们有自由意志,有独立的思想,我们会权衡利弊,会追求爱情之外的东西,比如尊严、事业、个人幸福,这就是人与牲口的根本区别。

可问题是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自以为是的牧羊人,他们偏偏就喜欢把我们当成牲口来看,他们觉得你们这些羊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不停的生小羊,好让我的羊圈看起来更兴旺,我的羊毛产量更高,我能剪下来的羊肉更多,至于每只羊自己心里想什么,快不快乐,那重要吗?不重要!这个想法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呢?

咱们把目光投向上个世纪的罗马尼亚,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有一个叫齐奥塞斯库的伟大领袖,这位领袖看着国家的人口增长率,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觉得罗马尼亚的伟大复兴缺的不是别的,就是人。于是在1966年他大笔一挥,颁布了著名的770号法令,法令都说了些什么呢?简单粗暴,禁止堕胎,禁止节育。他要用国家的强制力,把女人的子宫变成国家的兵工厂和劳动力生产线。听起来是不是很荒唐?但更荒唐的还在后头。为了确保这项政策的执行,他发明了一种叫月经警察的奇葩制度,这些警察会定期突击检查各个单位,挨个盘问育龄妇女的月经周期,一旦发现有人非法中断了妊娠,对不起,你和为你动手术的医生都得进监狱。你看这就是典型的把人当动物馆的例子。在齐奥塞斯库这种牧羊人眼里,你个人的意愿,你的身体自主权,你的生活规划通通都是狗屁,你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为他宏伟的蓝图贡献一个又一个的肉体。

他们完全无视了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指出的根本区别,人是有思想的。这种违背人性的政策最终得到了什么?是人口的伟大胜利吗?是无数个被强制出生的孩子被遗弃在孤儿院,过着地狱般的童年,是整个国家的人民对政权深入骨髓的憎恨。最终在1989年的圣诞节,愤怒的人民用子弹终结了这位伟大领袖和他夫人的性命。

所以孟德斯鸠开篇的这首诗不是闲笔,而是一个精妙的讽刺。他先描绘了一个动物世界的纯粹基于本能的繁衍景象。然后立刻告诉你人类社会不是这样的,我们有思想、有尊严、有选择的自由,任何试图把我们拉回到动物水平,用对待牲口的方式来规划我们生育的企图,都是对人性的最大侮辱,也注定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我认为,这恰恰是所有个体自由的起点。我作为一个人,首先拥有对我自己身体的绝对主权,任何权利无论他打着多么高尚的旗号,比如国家利益或者民族未来,都无权侵犯这个最基本的边界。那么既然人类的繁衍不能靠强制,得靠自愿,那社会又是如何引导这种自愿形成一种稳定秩序的呢?这就需要一个伟大的发明,一个既是契约又是枷锁的东西。

咱们说了,人不是动物,不能靠强制来繁殖,那么人类社会为了让人心甘情愿的生养后代,发明了什么制度呢?现在咱们就来解读第二章,它的标题言简意赅就叫“婚姻”。一提到婚姻,大家可能想到的是爱情、浪漫、婚礼。但在孟德斯鸠这位老法学家的眼里,这些都不重要。他一上来就直奔主题,婚姻的核心功能是宣告谁应该负担抚养子女这项义务。说白了,婚姻就是一个法律工具,它的首要任务就是给孩子找个爹,而且是法律认证赖都赖不掉的那种爹。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太冷酷,太没人情味了。但你先别急着反驳,咱们设想一个没有婚姻制度的社会,两性关系完全自由,随心所欲,听起来很奔放,是吧?但结果会是什么呢?结果孩子出生后母亲是明确的,但父亲是谁可能就成了一笔糊涂账。孟德斯就说了,在动物界母亲自己就能搞定,但在人类社会养孩子可不仅仅是喂口奶那么简单,孩子需要漫长的教育,需要有人引导他们发展理性,教会他们如何在复杂的社会里生存,这个责任太重大了,光靠母亲一个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难以承担的。更要命的是在一个没有婚姻约束的社会里,男性可以轻易地逃避责任,他可以享受一时的欢愉,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把所有的负担都留给女性和嗷嗷待哺的孩子。长此以往,女性会把生育看作一种巨大的风险和负担,而男性则会把繁衍后代的责任视若无物。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呢?是人口的凋零,是社会秩序的崩溃。所以你发现了吗?婚姻这个制度,从根子上说,它不是为了限制谁,而是为了保护谁,它首先保护的是孩子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在一个稳定的环境里成长。其次他通过法律契约,把在生理上可以轻易隐身的父亲牢牢地绑定在家庭这个责任单位里。

在我看来,这本质上是一种对财产权和责任的清晰界定。孩子在某种意义上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而婚姻契约就是规定了这项资产的共同所有者,以及他们各自应尽的维护义务,这是一种自发的社会秩序,是无数代人博弈之后找到的一个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案。

那么谁最不希望看到这种稳定的以私有财产和家庭责任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你猜对了,还是那些牧羊人,那些集体主义的狂热信徒。让我们把目光转向柬埔寨,看看波尔布特和他领导的红色高棉,他们掌权之后推行了人类历史上最极端、最恐怖的社会改造,他们的目标是什么呢?是建立一个纯粹的无差别的共产主义天堂,为了这个目标,他们要消灭一切私有的观念。不仅要消灭私有财产,还要消灭私有情感,消灭家庭,他们是怎么做的?他们强制解散了所有家庭,夫妻被分开关押,孩子被从父母身边夺走,送到集体抚养的营地里。他们告诉孩子们,你们没有父母,你们的父母是安卡,也就是组织,你们要学会憎恨自己的家庭出身,因为那是万恶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毒瘤,婚姻呢,那是什么东西?那是资产阶级的腐朽玩意儿,两性的结合,完全由组织根据革命需要来安排。今天让你和张三岁,明天让你和李四岁,你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力,因为你的身体属于组织,你的子宫也属于组织。看到了吗?这就是对孟德斯鸠所说的婚姻制度最彻底的颠覆。

当国家权力渗透到这个地步,当它试图摧毁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细胞时,它实际上是在摧毁一切私人领域,把每一个人都变成彻底的原子化的,只能依附于国家的奴隶。因为一个拥有稳固家庭的人,他的忠诚会首先给予他的家人,他的财产会首先用于他的家人。这种以血缘和爱情为纽带的私人忠诚是集权统治者最痛恨的东西,他们需要的是你100%的毫无保留的忠诚,就像对神一样,所以他们必须摧毁家庭这个小共同体,才能建立起国家大共同体的绝对权威。结果结果是柬埔寨这个国家在短短几年内有将近1/4的人口死于非命,整个社会退回到了原始状态。人与人之间只剩下猜忌、恐惧和仇恨,这难道不是对孟德斯鸠观点最血腥最残酷的印证吗?所以别再把婚姻仅仅看作一张纸了,这张纸背后是人类社会经过千百年摸索建立起来的一道防波堤,它抵御的是人性的泛滥,是责任的缺失,更是国家权力对私人生活无孔不入的侵蚀。它用一种近乎冷酷的理性,划定了一个名为家庭的私人领地,在这个领地里我们才有可能去谈论那些更温暖的东西,比如说爱情、亲情和传承。那么当婚姻这个契约确立之后,它所产生的最重要的产品也就是孩子,他们的身份又是如何被法律定义的呢?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社会逻辑呢?接下来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三章标题叫“子女的身份”。就专门聊这个事儿。这一章的内容短得惊人,就两句话,如有婚姻关系,子女随从父亲的身份,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子女就只能由母亲照管,做出这个规定的是理性。

孟德斯就写到这儿,估计觉得这事儿太天经地义了,简直就是常识。多说一个字都浪费笔墨。他说这是理性作出的规定,什么意思?就是说这事儿根本不用辩论,逻辑上就该是这样。有合法的婚姻,孩子自然就跟着法律认定的爹走,继承他的姓氏,他的社会地位,他的财产;要是没有婚姻,那对不起了,法律找不到那个爹,只能认定孩子是跟着妈的。听起来是不是很简单?但你千万别小看这短短的一句话,这句话就像一把钥匙,它开启了社会秩序的大门。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身份这个东西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是资源分配的核心依据,你是什么身份决定了你能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能从社会这个大蛋糕里分到哪一块?咱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子女的身份是模糊不清的,会发生什么呢?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场永无休止的争夺战。张三可以说这个孩子是他的,为了多分一份财产;李四也可以说这个孩子是他的,为了延续自己的香火。反过来当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时候,张三和李四又都可以拍拍屁股说,这孩子不是我的。整个社会就会因为这种身份的不确定性而变得混乱不堪,毫无信用可言。

所以孟德斯鸠说的理性在我看来就是一种对社会运行成本的考量,用婚姻来锚定子女的身份,是成本最低最不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提供了一种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是市场经济和私有财产制度能够运行的基石。你想想,如果一个人的财产权都不能确定无疑的传给他的后代,他还有什么动力去努力工作,去积累财富呢?他辛辛苦苦一辈子,最后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一群不知道哪冒出来的人给瓜分了,他干嘛还要奋斗呢?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力,就会因为这种继承权的不确定性而丧失殆尽。这个道理其实咱们中国的老祖宗早就想明白了,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就是一套极其严密,甚至可以说严苛到了变态的身份认定系统。嫡长子继承制就是这套系统的核心。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呢?就是要确保权力和财产的传承,有一个清晰的不能再清晰的规则,避免统治阶级内部因为继承权问题而打得头破血流,导致社会动荡。但是任何制度一旦被权力利用就可能走向反面。身份的认定本来是为了稳定社会,但它同样可以成为统治者进行社会控制和压迫的工具。

咱们来看看曾经的苏联,在那个号称人人平等的国家里,人的身份却被分成了三六九等,最重要的一个身份标签就是你的阶级成分,你的父母是工人,是农民,还是剥削阶级?这个标签从你一出生就落在你身上,决定了你一生的命运。如果你出身不好,是所谓的黑5类子女,那么对不起,你上大学的机会比别人小,参军提干没你的份,甚至连找个好工作都难如登天。你看,这就是国家权力对子女身份的恶意操纵,它不再是依据婚姻自然的私人的契约,而是依据一种政治的强制性的划分。

婚姻关系在这里变得次要,最重要的是你爹妈在政治上属于哪个阶级?这种制度的邪恶之处在于他彻底否定了个人的努力和价值,你再有、才华再忠诚,都抵不过你身上那个出身不好的原罪。这是一种制度性的歧视,他把人分成了自己人和敌人,并且让这种敌对状态代代相传。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什么?非常简单,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稳定,通过打压一部分人,拉拢一部分人,制造社会内部的对立和恐惧,让所有人都生活在一种不安全感之中,从而更便于控制。每个人都得小心翼翼地向组织表忠心,和自己出身不好的家庭划清界限,甚至不惜出卖亲人来换取一个在政治上的清白身份。人性中最卑劣的一面就被这种制度给彻底激发出来了。所以孟德斯鸠这句看似平淡的话,其实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自由主义原则,子女的身份应该由自然的、私人的家庭关系来决定,而不应该由政治权力来强行划定。当国家开始用政治标准来定义一个孩子的好与坏时,那就意味着自由的丧失和压迫的开始。法律应该做的是承认和保护这种由婚姻而来的自然身份,而不是去创造一套,人为的用来搞歧视和斗争的身份体系。

那么当一个个由婚姻和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汇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更大的社会单元。这个单元我们称之为家族。家族的延续又和人口的增减有什么关系呢?法律又是如何通过影响家族的观念来间接调控人口的呢?咱们现在就来解读第四章,它的标题很简单,就叫“家庭”。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你的姓氏,比如你姓张、姓王、姓李,这个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它仅仅是一个代号?一个把你和别人区分开的标签吗?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太小看这两个字里蕴含的古老力量了。

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就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他说规定由某一性别的子嗣来继承家庭的法律,极大地促进了人口的繁衍,这是为什么?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悬念,为什么一个继承规则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让人拼了命的想生孩子呢?难道就为了一口气?

孟德斯鸠接着说,因为家庭是一种财产。各位,请把这6个字刻在你的脑子里,家庭是一种财产,这简直就是一句石破天惊的箴言。他告诉我们,家庭不仅仅是充满温情脉脉的地方,它更是一个以血缘为股份的,以姓氏为品牌的,致力于无限期存续的私人企业。你的姓氏就是这个企业的商号,而你作为企业的一员,天然就有一种冲动,不希望这个品牌在你手里倒闭。所以当法律规定必须由儿子来继承这个企业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一个没有儿子的父亲就会感到焦虑,他会觉得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打造的品牌,积累的这些财富,难道就要在我死后改名换姓被别人吞并吗?不行!他会想尽一切办法,也要生出一个能继承这个商号的儿子。于是一个女儿、两个女儿、三个女儿,他会一直生下去,直到带把儿的继承人出现为止。你看人口不就这么增长了吗?整个过程需要国家计生委的干部上门催生吗?需要政府发红头文件吗?完全不需要!这是一种源自人性最深处的对私有财产和个人传承的渴望,它是一种自发的、强大的源源不断的社会动力。在我看来,这正是自由社会秩序的奇妙之处,它不靠强制,不靠规划,而是通过承认和保护人们的私有产权,包括有形的土地、金钱和无形的姓氏声望来激发人们去创造力积累,去繁衍,这是一种看不见的手,在悄悄的编织着社会延续的命脉。

那么谁最害怕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强大的私人力量。当然是那些想把所有权力都抓在自己手里的大政府,咱们把目光投向中国的古代,秦始皇为什么那么伟大又那么可怕呢?他统一了六国,车同轨,书同文,干了很多大事,但他还干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焚书坑儒。很多人以为他烧书是为了让老百姓变傻,这只说对了一半;他真正想烧掉的是那些记载着各国贵族谱系家族历史的旧账本,他想抹掉所有人的记忆,让大家只知道我们现在都是大秦的子民,我们都只有一个大家长,那就是始皇帝陛下,他要用国家的认同来取代家族的认同。这种思想在2000年后被某些集体主义的狂热信徒们玩到了极致,他们为什么要搞所谓的破四旧,砸祠堂、烧家谱?因为祠堂和家谱正是家庭是一种财产这个观念的物质载体,它时刻提醒着你,你首先是老王家的子孙,然后才是别的。你的根在这里你的忠诚首先要给你的列祖列宗,这对于一个想要实现思想上绝对大一统的政权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他们需要你把所有的忠诚都献给组织,献给领袖,他们需要你和你的家庭划清界限,甚至鼓励你为了进去揭发你的父母,去打倒你的亲人。当家庭这个最后的私人堡垒被攻破,当姓氏的传承变得毫无意义,当每个人都变成一颗孤零零的、无根的螺丝钉时,国家这台巨大的机器才能随心所欲的运转,把每一个人都碾压得粉碎。

所以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看透了,一个健康的社会,必然是尊重家庭、尊重私有财产、尊重姓氏传承的社会。因为这背后是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根本承认。而一个走向奴役的社会第一步往往就是从瓦解你的家庭开始。好了,家庭私人企业的品牌和继承人问题解决了,但有些企业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比如一个董事(丈夫)有好几,个合伙人(妻妾),这些不同合伙人生下的孩子,他们的股份该怎么算呢?这里面的法律智慧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咱们把家庭比作一个私人企业,那么现在咱们就来聊聊企业内部的股权分配问题。咱们现在要解读的是第五章合法妻子的等级,这一张听起来好像离我们很遥远,讲的是什么伊斯兰教的多妻制,什么正妻妾,你可能会觉得这不就是封建糟粕,有什么好聊的?别急。孟德斯鸠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能从这些看似陈腐的制度里给你扒出闪闪发光的法律理性。

他提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说在古代中国妾身的孩子在法律上被虚拟的看作是正妻生的,什么意思?就是说孩子的亲妈虽然是小妾,但在法律文件上,在家族的族谱里,他的妈是大老婆,他要去孝敬的,要去祭拜的也是法律上的妈,而不是生他的妈。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呢?甚至有点残忍的剥夺了生母的名分,但你先别急着站在道德高地上批判,咱们用冷冰冰的自由市场的眼光来看这件事,你觉得这个制度最核心的目的是什么呢?是爱吗?是道德吗?都不是,是法律的确定性。想象一下一个富商有一个正妻,三个小妾生了七八个儿子,如果没有这套虚拟的法律制度,会发生什么?这个家就成了一个战场。大老婆生的儿子说我是嫡出,家产都是我的;二姨太的儿子说,我爹最疼我妈;我最有资格。三姨太的儿子说我最聪明能干,应该我来接班。他们会为了争夺继承权,拉帮结派,互相倾轧,甚至手足相残等老头子一蹬腿,这个家庭企业立刻就会因为内斗而分崩离析,所有财富都在诉讼和争斗中消耗殆尽。而中国的这套嫡妻虚拟母亲制度就是为了避免这种灾难性的后果,他用一个法律上的虚构,快刀斩乱麻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它规定所有孩子的法律地位只跟他们的爹和他们的法律母亲,也就是正妻有关,跟他们的亲生母亲是谁?没有半点关系。这样一来,所有庶出的孩子在法律上都成了嫡出,大家都有了继承权,只是份额大小不同而已,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因为身份问题而产生的毁灭性内斗。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极其高明的符合经济理性的制度设计。它的核心不是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人人平等,而是追求秩序的稳定和财产的清晰。他告诉我们,法律有时候并不需要完全反映自然界的真实情况,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创造出一套清晰稳定可预期的规则,让社会能够低成本的运行。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公司这个概念不也是一个法律上的虚拟人吗?它本身并不存在,但法律赋予了它人格,让它能够签订合同,拥有财产,这才有了现代商业的繁荣。

那么反过来看最糟糕的制度是什么呢?就是那些规则模糊,朝令夕改,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制度。比如在某些国家,你的财产能不能保住,你的孩子能不能上学,不取决于一部清晰的法律,而取决于某个官员的心情或者某个宗教领袖的一句话。今天他解释的法说你可以继承,明天换个人解释你就一无所有了。在古巴,菲德尔卡斯特罗一声令下,所有私有财产都被收归国有,你祖辈传下来的庄园瞬间就不是你的了。在这样的社会里,谁还敢进行长期的投资呢?谁还敢努力积累财富呢?因为你不知道哪天早上一醒来规则就变了,你的一切都会被一阵风刮走,所以孟德斯鸠通过分析古代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一部好的法律不一定是最道德的,但一定是最可预期的,它能为社会提供一种确定性,让每个人都能根据这套明确的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和生产,这种确定性才是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的真正基石。

好了,咱们聊完了合法的妻妾和他们的孩子,但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既不是正妻也不是小妾,他们生的孩子又该怎么办呢?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这些被称为私生子的人又会遭遇怎样天差地别的命运呢?他们的故事比你想象的要精彩的多,也残酷得多。咱们现在要解读的是第六章“不同政体下的私生子”。一提到私生子,你脑子里可能会冒出很多词,不道德羞耻,身份卑微。孟德斯鸠也承认,在一夫一妻制的国家里,私生子确实比在多妻制的国家里更受鄙视,尤其是在那些强调风化纯正的共和国里,对私生子的歧视就更严重了。听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这不就是道德说教吗?对私生子的态度不就反映了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吗?如果你这么想,那孟德斯鸠马上就要给你一个大嘴巴,把你从道德的睡梦中打醒。他话锋一转,抛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在共和国里关于私生子的法律往往跟道德本身以及婚姻是否正当,没有半毛钱关系,他真正关心的是共和政体的政治,说白了就是政治权力的斗争和分配。这个悬念太大了,一个人的出身,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就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了呢?

孟德斯鸠立马就给我们举了两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说在古罗马,平民有时候为了增强自己对抗贵族的实力,就会主动接纳私生子成为公民。人多力量大,多一个公民就多一张投票的手,多一个能上战场的士兵,这时候私生子的身份就不再是耻辱,而是宝贵的政治资源。但反过来在古雅典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有一次埃及国王送了一大批小麦来救济雅典公民。雅典的当权者们一合计。要是把这些粮食分给所有的人,每个人到手的就没多少了,怎么办?他们大笔一挥,修改了法律,把所有私生子都开除出公民的行列。这样一来分粮食的人少了,每个正牌公民能拿到的份额就多了。你看,这时候私生子又从政治资源变成了要被清除的分母。读到这里,我简直想拍案叫绝。这哪是在写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罗马呢?这分明就是在写一部永不过时的权力现行记,他赤裸裸的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真相,所谓的公共利益,国家政策很多时候都只是一块遮羞布,底下藏着的是赤裸裸的利益算计和权力博弈。这个逻辑,用来解释中国古代的某些制度简直是天衣无缝。咱们都知道中国古代有非常严格的户籍制度,也就是户口,你生在农村就是农业户口,生在城里就是城市户口,这两种户口背后代表的权利天差地别。城里人有商品粮吃,有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而农村人哪怕你就在城墙根底下种地,对不起,你享受不到这些。这个户籍制度是为了道德吗?是为了分化城镇吗?当然不是,他和当年雅典人为了多分点粮食而开除私生子的逻辑一模一样,它就是一种人为的身份壁垒,目的就是为了把有限的优质资源集中在少数体制内的雅典公民手里,而把广大的私生子也就是农民排除在外。通过这种制度性的歧视,统治者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社会管理和资源分配,确保核心区域的稳定。至于那些被排斥的人公不公平,他们活得好不好,那不是优先考虑的问题。在我看来,这就是对个人权利最严重的侵犯。一个人的价值,一个人的权利,不应该由他的出生地或者他的父母是否结婚来决定,每个人生而为人就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任何以集体利益或国家管理需要为名,对人进行身份划分和权力限制的法律都是恶法,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个体价值,把人当成了实现某种政治或经济目的的工具。所以孟德斯就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警告我们,要警惕一切打着公共利益旗号的集体主义。因为当一个集体不论是人民、国家还是民族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力时,他就可以随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定义谁是我们,谁是他们,谁是公民,谁是私生子而被排斥的他们就将成为被牺牲的代价。自由恰恰就始于对这种集体暴政的警惕和反抗。

好了,国家这只有形的手已经伸向了私生子,那么在家庭这个小共同体内部,还有一只手也牢牢的控制着年轻人的命运,那就是父亲的手。父亲对子女的婚姻到底有多大的权力呢?这种权利是天然的还是可以被挑战的呢?前面几章我们一直在宏大的社会和政体层面打转。现在孟德斯鸠把镜头拉近,对准了家庭内部最激烈的一场权力冲突。

咱们现在要解读的是第七章“父亲对于婚姻的权限”。这章一上来,孟德斯鸠就给父亲的权力做了个定性,他说父亲对子女婚姻的掌控权来源于他的权利,甚至直接用了所有权这个词,同时也来源于他的爱理性和对子女的担心。你看他把所有权冷冰冰的词和爱温暖的词并列放在了一起,这里面可就太有意思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在孟德斯鸠看来,子女在未成年,尤其是在情欲炽烈又幼稚无知的青春期时,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父亲的财产。当然这不是说可以买卖的财产,而是一种需要被监护、被引导、被负责的资产。父亲作为家庭企业的董事长,有权对这项最重要的资产投资,也就是子女的婚姻进行把关。因为这笔投资一旦失败,不仅会毁了子女的一生,也会对整个家族的声誉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父亲的控制既有自私的所有权考量,也有无私的爱与责任的成分,这是一种基于私人领域自然形成的权威。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觉得这种私人权威碍手碍脚。什么人?那些公共权力的代理人。孟德斯鸠说在斯巴达那样的军事化小共和国里,或者在柏拉图幻想的乌托邦里,国家的官员就有权跳过父亲,直接来安排年轻人的婚姻,他们打的旗号永远是那么冠冕堂皇:为了公共福祉。这个公共福祉的幌子简直就是人类历史上所有灾难的万能通行证。一旦祭出这个法宝,任何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似乎都变得合理了。但我们必须追问一句,凭什么你一个素不相识的官员会比一个父亲更爱他的孩子?凭什么你所谓的公共福祉就比一个家庭的幸福更重要?孟德斯鸠显然对这种论调充满了鄙夷。

他紧接着就讲了一个让他忍无可忍的例子,他说在西印度的西班牙殖民者为了增加纳税人口,竟然用法律强制印第安人结婚,男孩14岁,女孩13岁就必须配对成家,为什么?因为结了婚组建了新家庭,就可以作为一个新的纳税单位向国家交钱了。读到这里,我真是气的想笑,这简直是把国家的无耻和贪婪写在了脸上。在这些殖民者眼里,婚姻不是爱情的结合,不是家庭的延续,甚至都不是为了公共福祉,它就是一个赤裸裸的征税工具。这些印第安少男少女,他们不是人,他们是一个个会走路的钱包,是潜在的税源。国家通过强制婚姻把他们圈养起来,然后定期从他们身上剪羊毛。孟德斯鸠最后愤怒的评论道,在本来应该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一件事中,印第安人却偏偏也成了奴隶。这句话是整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呐喊。

婚姻作为两个独立个体之间最重要的私人契约,本应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事。当国家权力开始染指这件事,无论是出于公共福祉的高尚理由,还是增加税收的卑劣动机,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个人主权的粗暴侵犯,是把活生生的人降格为服务于国家机器的工具和资源,这种逻辑在20世纪的那些集权国家里被一次又一次的重演。

苏联为了实现工业化,强制没收农民的粮食导致大饥荒,数百万乌克兰人活活饿死。在他们眼里农民不是人,是提供余粮的工具;柬埔寨的红色高棉,为了建设所谓的无差别社会,强制人民劳动,稍有不从就肉体消灭。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实现他们疯狂理想的耗材。所以你看无论是强制你结婚,还是强制你交出粮食,还是强制你去劳动,背后的逻辑都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国家的目标高于一切,个人的意愿一文不值。而我认为一个文明社会的底线恰恰就在于他必须承认有些领域是国家权力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区,你的思想、你的信仰,你的身体,以及你和谁缔结婚姻的权利,就是这个禁区的核心。当这道防线被突破时,通往奴役的道路就已经敞开了。咱们说到父亲的权威是家庭内部的一道闸门。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八章,标题是“续前提”。也就是接着聊这个话题。但这一次孟德斯鸠给我们展示了一幅奇特的欧洲地图,他提出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对比,他说在英国女孩子胆子特别大,经常不顾父母反对,跟着自己的心上人就私奔结婚了,法律好像也对此比较宽容。但是在海峡对岸的法国、西班牙这些天主教国家,情况就反过来了。法律严格规定,结婚必须得到父亲的同意。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英国姑娘天生奔放?法国姑娘天生矜持?你要是这么想就掉进了民族性的陷阱里了。

孟德斯鸠的洞察力哪会这么肤浅?他给出的理由简直让我拍案叫绝。他说因为在英国没有修道院,这个悬念太棒了。修道院,一个看似跟结婚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怎么就成了决定女孩婚恋自由度的关键了呢?你仔细品品,这里面藏着一个极其深刻的,我认为是纯粹的市场经济逻辑。在一个女孩的人生道路上,她有哪些出路可选呢?在当时的英国,由于宗教改革,修道院都被取缔了,这意味着一个女孩子她人生的货架上只有一件商品,那就是结婚,除了嫁人,他没有别的途径可以获得社会身份和经济保障。既然市场上只有这一种选择,那消费者,也就是女孩子们的议价能力就变强了,他们会想方设法,哪怕是冲破家庭的阻碍,也要买到这件唯一的商品。所以私奔就成了一种激烈的市场行为。

而在法国、西班牙这些国家情况就不同了。女孩人生的货架上至少有两件商品,一件是结婚,另一件是进修道院当修女。虽然当修女,要过得清苦、独身的生活,但她好歹也是一个合法的受社会尊重的职业选择和人生出路。你看市场上有了替代品,有了竞争,那么结婚这件商品就不再是唯一的选择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就可以设置更高的购买门槛,也就是要求必须获得父亲的同意。因为就算你不买这件商品,你还有别的路可走,不至于走投无路,这简直是天才般的分析。孟德斯鸠完全没有进行道德评判,说哪种制度更好,他只是冷冰冰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事实,一个社会的法律和风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具体的社会市场环境下,由人们在各种选项之间进行博弈,自发演化出来的,这给我一个巨大的启发。

我们看到很多社会问题不能光看表面,比如我们看到某个地方的年轻人,拼了命的要考公务员,甚至不惜放弃高薪的私企工作,我们能简单的骂他们没出息,求安稳吗?不能!我们应该像孟德斯鸠一样去问,在他们的人生货架上还摆着哪些其他的、有吸引力的、有保障的商品呢?如果其他的路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风险,甚至随时可能被铁拳砸得粉碎,那么选择那条看起来最安稳的路,就是一种完全理性的行为。

所以一个社会的问题往往不是出在人的选择上,而是出在他提供给人们的选项上。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努力创造一个多元化的充满机会的人生市场,让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才能和意愿去选择不同的商品,而不是用权力之手把货架上的商品一件件拿走,最后只剩下一两条独木桥,逼着所有人去挤去内卷。那么当一个社会给女性提供的选项只剩下结婚这一条路,甚至连这条路都充满了压抑和扭曲时,又会发生什么呢?就是下一章要揭示的一个更令人窒息的现实。

 咱们聊了人生选项,这个市场。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九章,标题是“少女”。看看在这个市场上,作为消费者的少女们,他们的真实处境是怎样的?这一章的文字充满了辛辣的讽刺和深切的同情。孟德斯鸠描绘了一幅令人窒息的画面,当时的少女们有脑不敢思索,有心不敢动情,有眼不敢观看,有耳不敢倾听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愚笨和顺从,他们的生活被各种琐事和训诫填满,你觉得这是在保护他们吗?不,这是一种精神上的裹小脚,它的目的是系统性的摧毁一个人的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女性是不好管的,她会质疑,会反抗,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乖乖的充当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家庭的附属品。

所以孟德斯鸠紧接着就抛出了一个看似矛盾的结论,正因为他们被压抑的如此痛苦,所以他们很愿意结婚。这个悬念太绝了。一个正常的自由的人,在面对婚姻这种人生大事时,应该慎重的事充满期待又带点恐惧的。为什么这里的少女们会表现出一种近乎饥不择食的渴望?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因为婚姻是他们能看到的唯一的越狱机会,她们的生活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牢笼,而婚姻就是那扇唯一可能打开的门,至于门外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她们已经顾不上了。先逃出去再说,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自由选择,它不是基于爱,不是基于对未来的共同规划,而是基于对当下痛苦的逃离。

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呢?我想起了那些在集权国家里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叛逃的人。比如当年成千上万的东德人,他们翻越柏林墙,不是因为他们对希德有多么深入的了解,而是因为他们对东德的压抑和绝望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任何一个出口对他们来说都代表着希望。在我看来,这种对女性的系统性压迫是人类社会最愚蠢最浪费的经济行为,它等于人为的将社会一半人口的智力创造力和生产力全部清零。一个社会,如果他一半的成员都被教育成愚笨和顺从的模样,这个社会怎么可能有活力呢?怎么可能有创新?它只会变得僵化、脆弱、不堪一击。

我们看看今天的伊朗,当那些勇敢的女性摘下头巾走上街头,争取自己最基本的权利时,他们在反抗什么呢?他们反抗的正是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描绘过的那种精神牢笼。他们在向世界宣告我们不是工具,我们不是附属品,我们是有思想、有尊严,有权选择自己生活的独立个体。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他如何对待他的女性,任何一个还在压制女性、物化女性的社会,无论他的高楼有多高,经济数据有多亮眼,骨子里都还是野蛮的。所以孟德斯鸠最后说,在婚姻问题上需要鼓励的是男孩子,这句话真是神来之笔,因为它反过来说明女孩子根本不需要鼓励,他们已经被逼得无路可走了,这是一种多么深刻的悲哀和讽刺。抛开这些压抑的社会因素,决定婚姻的最根本的最朴素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呢?

前面咱们聊了那么多复杂的社会文化因素,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十章,婚姻的决定因素,这一章孟德斯鸠返璞归真,把所有花里胡哨的装饰都扒掉了,直指核心。他说有了可以舒心的过日子的地方,男女就会结婚。就这么一句话,朴实的像一句老农民说的大白话,但这句话里蕴含着我认为是宇宙间最颠扑不破的经济学真理,决定人类最基本行为。比如结婚生子的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主义,也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号召,而是最实在的东西,经济基础。你想想,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就是当一个年轻人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挣到足够的钱,租得起或买得起一个可以舒心的过日子的房子,能够遇见到自己的未来不是一片黑暗,而是可以通过奋斗变得更好时,他自然就会去想结婚组建家庭这件事,这需要别人催吗?需要发文件鼓励吗?完全不需要,这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

反过来如果一个社会房价高到让年轻人绝望,如果税收和各种隐形的负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如果他们辛辛苦苦工作就发现自己的财富在通货膨胀中不断缩水,如果他们看不到任何阶层流动的希望,每天都活在一种过一天算一天的焦虑中,你跟他们谈结婚吗?谈生孩子吗?你这不是在开玩笑吗?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敢去承担另一个生命,甚至好几个生命的重担?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社会持续走低的结婚率和生育率,就是对这个社会经济政策最严厉的公投是用脚投票,甚至是用子宫投票。它说明这个社会的经济引擎出了大问题,他在惩罚努力工作的人,在惩罚那些试图通过诚实劳动积累财富的人。

孟德斯鸠接着说,在形成阶段的民族人口兴旺,而在成熟阶段的民族情况恰恰相反,这个形成和成熟用我们今天的经济学术语来解释,就是资本积累的早期和资本积累的后期,在一个自由市场的早期,机会遍地都是,规则相对简单,人们的奋斗意愿非常强烈,每增加一个劳动力都可能带来巨大的回报,所以大家愿意生。而到了后期,如果政府的干预越来越多,规章制度越来越复杂,税收越来越重,整个社会的活力就会下降,阶层固化,人们的奋斗空间被挤压,生育的意愿自然就降低了,这就能完美解释为什么曾经的苏联和东欧那些计划经济,国家到了后期都出现了严重的人口停滞甚至下降。因为在那种体制下,所有的经济资源都由国家垄断,个人奋斗的意义几乎为零。你的住房、你的工作、你的收入都取决于官僚的分配。你努力不能让你过得更好;你不努力也饿不死,整个社会就像一潭死水,人们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自然也就失去了繁衍后代的动力。

所以想要提高生育率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呢?不是发补贴,不是搞宣传,而是踏踏实实的去减税,去放松管制,去保护私有财产,去保障市场的公平和自由。把财富还给人民,把希望还给年轻人。当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一个可以舒心的过日子的环境时,生命的种子自然会在其中生根发芽。但是如果一个政府它不仅不创造这样的环境,反而用它的暴虐来系统性的摧毁这个环境,那又会发生什么呢?

好了,各位请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我们现在要解读的第十一章,“政府的暴虐”是孟德斯鸠投下的一颗重磅炸弹,他彻底撕碎了所有关于人口问题的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底下血淋淋的真相。这一章一开始就驳斥了一个流传甚广而且极其恶毒的谬论,这个谬论说,人越穷,家口越多,税负越重,越能让人设法缴纳。我听到这句话简直想破口大骂,这是谁发明的混账逻辑呢?这是典型的奴隶主思维。它的潜台词是老百姓就像弹簧,你压得越狠,它弹得越高,你越是剥削它,反而越有动力去给你创造价值。

孟德斯就愤怒地指出,这种没有说曾经导致国家灭亡,将来也必然会导致国家灭亡。为什么?因为人不是弹簧,人是人,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当政府的压迫和掠夺超过了临界点,人是会崩溃的,是会绝望的,是会放弃的。孟德斯就接着说,在一个暴虐的政体下,老百姓为什么不生孩子了呢?因为他们自己都没有粮食果腹,怎么可能想到分给别人呢?他们自己生了病都看不起,怎么敢去养育在婴幼儿时期疾病不断的子女呢?这几句话自制气血,他描绘了一幅怎样的图景呢?一个国家,它的政府不是人民的保护者,而是人民最大的敌人,它像一个巨大的吸血鬼,他在整个社会身上吸干了最后一滴血。在这样的国家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酷刑。把一个新的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让他来承受和你一样的痛苦,这是一种爱还是一种残忍呢?所以暴政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效最彻底的避孕药,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它只需要制造足够的贫穷、恐惧和绝望。

然后孟德斯就举了一个让他都感到震惊的例子,他说在美洲的种植园里,黑人女奴隶竟然会主动堕胎,亲手杀死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为什么?因为她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和她们一样成为奴隶,遭受主人残暴的虐待。读到这里,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这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绝望,他让一个母亲宁愿违背世界上最强大的天性——母爱,也要阻止自己的孩子降临人世。因为在她看来,不出生比出生在一个被奴役的世界里要仁慈的多,这就是暴政的终极后果。它不仅仅是剥夺你的财产,限制你的自由,他最终要摧毁的是你心中最基本的情感,是你作为人的根本属性,它能让母爱变成杀戮,让生育变成罪恶。

我们把目光投向20世纪,在朝鲜金氏家族三代世袭统治下,人民长期生活在饥饿和恐惧之中,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的是无数人冒着被枪决的危险,也要逃离那个国家,我们称他们为“脱北者”。他们用生命在控诉所谓的人间天堂,实际上是一个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的人间地狱。在这样的地方谈人口增长是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呢?

所以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给我们所有未来的统治者敲响了最响亮的警钟,不要试图挑战人性的底线,一个政府存在的唯一合法性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当你开始把人民当成工具,当成税收的来源,当成可以随意压榨的资源时,你不仅是在自掘坟墓,你是在对整个人类文明犯罪,因为你正在扼杀的是未来本身。

好了,咱们现在要解读的是第十二章’同国家的男女人数”。这一章看起来是在讨论一个生物学问题,男婴多还是女婴多?孟德斯鸠引用数据说,欧洲男婴出生率略高,而日本女婴出生率略高,你是不是觉得这不就是个概率问题吗?有什么好聊的呢?如果你这么想,那可就小看孟德斯鸠了。他马上就从看似不起眼的生物学现象里推出了一个惊人的经济学结论,他说如果日本女婴多,那就意味着日本生育力强的妇女就会比欧洲多,人口当然也就多,这个逻辑链条太有意思了,它背后藏着一个什么悬念呢?藏着一个关于生产要素的深刻洞见。在人口再生产这个产业里,最重要的最稀缺的生产机器是什么呢?是男人吗?不是,是女人!更准确的说是能够生育的育龄妇女。男性的生育能力在理论上几乎是无限的,一个健康的男性可以使无数个女性怀孕,但女性的生育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一生就那么几次机会,所以在一个国家里,育龄妇女的数量就直接决定了这个国家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上限,他们才是最宝贵的最核心的战略资源。孟德斯就通过简单的男女比例问题,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要用经济学的眼光去分析社会问题中的稀缺资源到底是什么?这个思路简直太重要了。它能帮助我们看出来很多社会现象的本质。

比如为什么在一些极度重男轻女的社会里会出现天价彩礼,会出现大量的光棍。从经济学上讲,这就是市场在对稀缺资源进行定价,因为人为的性别选择,比如堕掉女胎,导致女性这个生产要素变得极度稀缺。当供给严重小于需求时,价格也就是彩礼自然就会飙升。而那些出不起价的买家,也就是贫穷的男性,就只能被市场淘汰,成为光棍。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残酷的市场规律在起作用。

再比如我们看今天的古巴,由于长期的经济封锁和计划经济的失败,古巴的物资极度匮乏,什么都缺,但最缺的是什么呢?是那些有技能、有知识、有活力的年轻人,因为他们但凡有点门路,都想方设法逃到美国去了,这就造成了古巴社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人才的大量流失。一个国家连人都留不住,还谈什么发展呢?整个社会就像一个不断漏水的水桶,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把它装满。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提了一下男女比例,但它实际上是交给了我们一把解剖社会的万能钥匙,去找到最稀缺的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无论是育龄妇女、技术人才还是资本,看懂了它的流向和增减,你就看懂了社会兴衰的密码,那么除了性别比例,还有没有其他更神奇的因素能影响一个地方的人口?

孟德斯鸠在下一章给出了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答案,这个答案闻起来可能还有点腥,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十三章,“海港”。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目光投向了那些住在海边的人,他提出了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他说海港的男人因为要出海冒险,经常死在外面,所以男人比女人少,但是海港的孩子却比其他地方多。这又是为什么?男人都少了,孩子反而多了,这不符合逻辑。悬念,立刻就勾起了我们的好奇心。孟德斯鸠给出了两个解释:

第一个解释很简单,因为海港谋生更容易,这很好理解。商业繁荣机会多,大家养得起孩子。

但第二个解释就有点玄学了。他说可能是因为鱼类的油脂能提供更多促进生殖力的物质,他还拿中国和日本举例,说这两个国家人口奇多,可能就跟他们大量吃鱼有关系。

最后他还开了一个特别促狭的玩笑,说那些规定只能吃鱼的修道院,搞不好会起到跟他们的初中禁欲完全相反的效果。我读到这里真是笑出声来。

孟德斯鸠这个老头儿太可爱了,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用一种近乎调侃的语气提出了一个食疗催生的理论,这个理论在科学上站不站得住脚,咱们先不管,但它背后隐藏着一个我认为极其深刻的自由主义思想,那就是对自发秩序的尊重和敬畏。什么叫自发秩序?就是那些不是由任何人设计,但却在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并且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现象。就像海港的人们,他们吃鱼不是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生育率的号召,他们就是为了果腹,为了美味,但这个无心之举却可能在客观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自发秩序的例子。哈耶克管这个叫“人类行为的意外后果”。

这给我们的启发是什么呢?就是一个真正智慧的治理者,他不应该像一个自大的工程师一样,试图去设计和控制社会运行的每一个细节,因为社会太复杂了,你永远不可能掌握所有的信息。你今天觉得吃鱼好,发个文件让全国人民都吃鱼,明天又觉得吃肉好,再发个文件让大家改吃肉,这种朝令夕改的基于长官意志的顶层设计,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咱们想想中国历史上那些失败的经济改革。王安石的变法,听起来很好,青苗法、木易法,各种设计精巧制度,但为什么失败了呢?因为他就是典型的工程师思维。王安石以为自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可以设计出一套完美的制度来取代社会自发形成的经济秩序,结果这些新法在执行中完全变了味,成了各级官吏盘剥百姓的工具,搞得民不聊生。

再看看那些已经崩溃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相信自发秩序,他们认为市场是混乱的,是盲目的,必须由一个全知全能的计划委员会来统一安排生产,今天生产多少螺丝,明天生产多少棉布都得由他们说了算,结果就是生产出来的东西,要么是百姓不需要的,堆在仓库里烂掉;要么是百姓急需的,却严重短缺,连手纸都要排长队买。

所以孟德斯就用吃鱼能催生这个半开玩笑的例子,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要对社会中那些自发形成的力量保持一份谦卑和敬畏,一个好的制度应该是去适应和利用这些自发的力量,而不是试图去消灭和取代他们。政府应该做的是当好一个园丁,负责浇水、施肥、除草,为市场的花草树木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而不是当一个木匠,试图把所有的树木都按照自己的图纸砍削成统一的模样。

好了,吃鱼的问题解决了。从更宏观的产业结构来看,种地的、放羊的、还是开工厂的,哪种产业更能养活更多的人呢?现在咱们的视角要从餐桌转向广袤的田野,咱们来解读第十四章,标题是“劳力需求因土地出产不同而异”。这一章孟德斯鸠做了一个非常精彩的产业分析,他说搞畜牧业,养羊、放牛用不了几个人,所以牧区人丁稀少,种麦子需要的劳动力就多一些,而种葡萄那需要的劳动力就海了去了。这个观察简直就是经济学入门的第一课,不同的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密度是完全不同的,这背后是什么逻辑呢?是劳动生产率和土地附加值的逻辑。一块土地你用来放羊,它能产生的价值是有限的;但你如果用来种葡萄,并且把葡萄酿成高品质的葡萄酒,这块土地能创造的价值可能是放羊的几百倍几千倍。更高的附加值意味着它能养活更多的劳动力,能支付更高的工资。所以一个地区的人口密度很大程度上是由它的主导产业决定的,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我们看到历史上那些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发达的地区,比如意大利的佛罗伦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往往都是人口最稠密、最富裕的地方,因为这些产业的附加值极高,他们能像一个巨大的磁铁一样,把周围的人口都吸引过来。

孟德斯鸠接着又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英国,一个是法国。他说英国人老抱怨说牧场增多了,人口就减少了。这不就是我们历史课上学的圈地运动吗?贵族们把农田改成牧场,养羊给纺织厂提供羊毛,农民失去了土地,被迫流向城市。从单个村庄来看,人口确实是减少了,但从整个国家来看,这是一个产业升级的过程,是从低附加值的农业转向高附加值的手工业和商业。而法国因为有大量的葡萄园,所以人烟稠密这说明法国在当时拥有一个能够吸纳大量劳动力的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然后他又提到了煤炭和稻米,他说产煤的国家不用砍伐森林当柴火,所有土地都能用来耕种,这是巨大的优势。而种水稻的国家因为需要精耕细作,需要大量的水利工程,所以用人极多。而且同样面积的土地,水稻能养活的人口比小麦要多得多。读到这里,我真是对孟德斯鸠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在200多年前,没有现代的经济学模型,没有统计数据,仅凭着敏锐的观察,就洞穿了产业结构和人口分布之间最核心的秘密。这个道理对我们今天有什么启示呢?太有了。它告诉我们一个地区想要发展,想要吸引人口,关键不是喊口号,不是给户口,而是要发展出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的产业。你这个地方如果只有一些低端的,谁都能干的加工厂,那你永远只能吸引到低技能的劳动力,也只能支付得起低廉的工资,而那些高端的人才自然会流向那些拥有金融、科技、文化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大城市,这就是市场的力量,是用脚投票的结果。

我们看到中国古代为什么经济重心会从北方的黄河流域逐渐南移到南方的长江流域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南方更适合种植水稻这种高产作物,并且拥有便利的水运条件,能够支撑起更复杂的手工业和商业网络。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由产业结构变迁带来的人口和经济格局的重塑。所以一个地方的政府最应该做的不是去搞什么宏伟的城市规划,而是要思考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那些高附加值的企业来投资,减税、放松管制,保护知识产权,提供公正的司法,这些才是吸引金凤凰的真正法宝。

好了,我们现在知道了产业结构决定了能养活多少人,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光有农业,没有手工业,又会发生什么呢?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十五章,“人口与工艺的关系”。这一章孟德斯鸠把手工业也就是他说的工艺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先描绘了一种理想的古代共和国模型,他说如果一个国家土地是平均分配的,那就算没有手工业,人口也不会少,因为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养活自己和家人,整个国家自给自足,岁月静好。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但孟德斯鸠马上话锋一转,说这套玩法在咱们现在的欧洲行不通了,为什么?因为今天的欧洲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这句话是理解整个现代经济的关键,当土地和财富不再是平均分配,而是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时会发生什么呢?会产生大量的富余农产品,地主们生产出来的粮食远远超过他们自己能吃掉的量,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游手好闲的人,也就是没有土地的、失地的农民。现在问题来了,一边是堆积如山的粮食,一边是饿着肚子的穷人,但这个交易却无法达成,为什么?因为穷人无力购买,他们没有钱,这个死结怎么解开呢?孟德斯鸠给出了唯一的答案,发展手工业。他的逻辑是这样的,必须让那些没有土地的人有事可做能挣到钱,他们去干嘛?去搞手工业,去生产各种各样的商品,比如衣服、工具、家具,然后他们又卖这些商品挣来的钱,去向地主购买那些富余的粮食。而地主他们有了钱,也需要购买工匠们生产的各种好东西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你看一个完美的闭环形成了。手工业就像一个伟大的中介,它把地主手里多余的粮食和穷人手里多余的劳动力连接了起来,它创造了需求,创造了市场,让整个社会的经济像一池活水一样流动了起来。没有手工业,这个社会就是一潭死水,一边是粮食烂掉,一边是穷人饿死。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最朴素最精彩的阐述。孟德斯鸠在这里已经触摸到了现代市场经济最核心的脉搏。他告诉我们财富的真正来源不是土地,不是黄金,而是分工和交换。只有当每个人都去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换时,整个社会的蛋糕才能越做越大。

但是就在我们为孟德斯鸠的远见卓识鼓掌时,他突然又泼了一盆冷水,他说用以简化工艺的机器,不见得任何时候都是好东西。他还举了水磨的例子,说这玩意让无数人失业,不是什么好东西。听到这里你是不是有点懵呢?这不就是我们今天还在争论的人工智能会不会取代人类工作的问题吗?孟德森又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保守?这么像一个反对技术进步的卢德分子呢?这里面就藏着一个巨大的也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悬念。

孟德斯鸠是真的反对技术进步吗?还说他看到技术进步背后那些被我们忽略的、危险的另一面,他的担忧到底是什么呢?好了,咱们现在就来解读第十六章,“立法者对人种繁衍的看法”。这一章就是解开上一期那个机器之谜的关键。孟德斯鸠说,关于人口的法规要看具体情况,在一些气候适宜人丁兴旺的地方,你还需要立法鼓励生育,那不是多此一举吗?他直接点到了中国,说在中国气候和土地太能生了,结果人口多到成了负担。父亲们不得不出卖女儿,抛弃婴儿。然后他笔锋一转,提到了一个更极端的例子——台湾,他说台湾岛上的土著宗教竟然禁止妇女在35岁之前生孩子,如果怀上了,巫婆就给你强行堕胎,这听起来是不是太野蛮太反人性了呢?禁止生育、强制堕胎,这不就是我们之前批判过的齐奥塞斯库干的事吗?只不过方向反过来了。但为什么?孟德斯鸠在描述这件事的时候语气却异常的平静,甚至没有丝毫的道德谴责,这里面就藏着他上一章质疑机器的真正原因,他不是反对技术本身,他反对的是不顾后果的技术滥用。

水磨作为一个简化工艺的机器,它能极大的提高模仿的效率。但如果在一个劳动力严重过剩的社会,你突然引入高效的机器,结果会是什么?结果就是成千上万的磨坊工人瞬间失业,流离失所,他们的家庭立刻就会陷入贫困,这个技术对磨坊主来说是福音,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可能就是一场灾难。

同理,台湾土著禁止生育的残忍习俗背后是什么?是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落后的生产力,根本就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口。如果放任生育,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吃不饱,整个族群都会在饥荒和疾病中灭亡。所以这种看似野蛮的习俗,其实是他们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为了种族的生存,经过无数代人的博弈,自发形成的一种理性选择。它是一种痛苦的,但必要的自救行为,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是在表达一种深刻的,我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核心的审慎和保守精神。他警告我们任何一项法律政策或者技术的推行,都不能只看它表面的直接的好处,更要看到它可能带来的间接的意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这是一种对社会复杂性的敬畏。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技术狂飙突进的时代,简直就是一剂清醒剂。我们今天在谈论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这些技术听起来都无比美妙,但我们有没有像孟德斯鸠一样去冷静的思考这些技术会不会像当年的水魔一样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摧毁了无数人的饭碗和社会结构呢?我们有没有为这些可能的后果做好准备?所以孟德斯鸠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不是一个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他是一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

他告诉我们,好的法律和政策永远不是去追求某个单一的宏伟的目标,比如提高效率或者增加人口,而是要去寻求一种动态的脆弱的平衡,而打破这种平衡,无论你的初衷多么高尚,都可能带来万劫不复的后果。

那么古代的那些聪明人,比如希腊的哲学家和政治家们,他们又是如何看待和处理人口这个烫手山芋的呢?他们的做法比台湾土著是更高明还是更可怕呢?咱们聊了平衡的重要性。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十七章,“希腊及其人口”。看看古希腊人是怎么玩脱的。孟德斯就说古希腊跟咱们现在不一样,他们不是嫌人少,是嫌人太多了。一个个小小的城邦资源有限,人口一多就成了巨大的负担,怎么办呢?他们的办法简单粗暴往外扔,他们不断的向外搞殖民,把多余的人口像垃圾一样倒到别的地方去,或者让年轻人去当雇佣军,到别的国家打仗送死,总之就是千方百计的把人弄出去。但更可怕的是他们对内的手段。孟德斯鸠在这里毫不留情的揭露了那些被后世吹上天的伟大哲学家的阴暗面。

他说柏拉图这个家伙在他的理想国里,竟然要把公民人数精确的控制在5040人,多一个都不行,怎么控制?靠荣誉、耻辱、长者劝告,甚至直接限定结婚数量。你听听,这是不是一股熟悉的计划生育的味道呢?只不过我们是计划生育,他们是计划死亡。这是一种典型的极度自负的工程师治国思想。柏拉图以为自己是上帝,可以像摆弄棋子一样精确的设计和操控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更是青出于蓝。

亚里士多德公开建议,如果孩子生多了,旧的胚胎还没获得生命之前强制堕胎,他还提到了克里特人为了控制人口而采取的可耻手段,孟德斯就说他都羞于启齿。我查了一下,可耻手段指的就是制度化的同性恋。通过鼓励男性之间的关系来减少异性之间的生育行为。读到这里我真是脊背发凉。这些我们奉为西方文明源头的伟大责任。在谈到人口问题时竟然如此冷酷,如此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在他们眼里人根本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他们所谓理想城邦的工具。为了城邦的和谐与稳定,个体的生命是可以被随意牺牲和处理的。这背后是什么呢?是集体主义的毒瘤,在西方思想的源头就已经埋下了。

当城邦、国家、集体这些概念被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时,个人的权利就必然会被碾压成粉末。无论是柏拉图的计划人口,还是后来苏联的计划经济,抑或是纳粹德国的种族进化,他们的思想内核都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为了一个虚构的、宏伟的集体目标,可以不择手段的去操弄和毁灭活生生的个体。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向我们发出一个最严厉的警告,要警惕一切乌托邦,警惕一切声称要为你建立人间天堂的伟大设计师。因为他们为了实现那个天堂,往往会先把现实变成地狱。他们为了完美的5040人,会毫不犹豫的杀死第五千零四十一个婴儿。在我看来,这正是自由主义思想的伟大之处。他不相信有什么人间天堂,他也不相信有什么终极解决方案,他只相信我们应该坚守一些最基本的不能被任何理由侵犯的底线。那每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试图以集体之名来践踏这些底线的行为都是邪恶的。那么当这些信奉集体主义的希腊小城邦,遇到了一个更强大的更懂得玩弄法律和权术的巨无霸——罗马的时候,又会发生怎样的碰撞呢?世界的格局又将如何被彻底改变呢?

好了,咱们现在就来解读第十八章,“罗马兴起之前的各国状况”。这一章短的就像一句诗,但它营造的氛围却至关重要。孟德斯就说,在罗马这个巨无霸冒头之前,意大利、西西里、小亚细亚、西班牙、高卢、日耳曼这些地方和希腊差不多,到处都是人口很多的小国。所以那个时候大家根本不操心人口问题,因为到处都是人,根本不需要什么法律来鼓励生育。这一章表面上看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但你仔细品品,它像不像一部史诗大片的开头?导演用广角镜头扫过一片广袤的土地,镜头下是无数个小小的,但充满活力的村庄,城镇和邦国,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俗,自己的法律,自己的小确幸,人们熙熙攘攘,生机勃勃,整个世界就像一个繁荣的多样化的生态系统,充满了生命力。这里里面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悬念呢?孟德斯鸠在给我们描绘一幅罗马前的黄金时代画卷,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是在为接下来的剧情做一个最强烈的、最悲怆的铺垫。他先让你看到一个世界曾经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有活力,然后他才会让你看到当一个大一统的帝国巨轮碾压过来时,这一切美好是如何被碾得粉碎的。在我看来,这一张充满了对小共同体的赞美和怀念。

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是在表达一个我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非常核心的观点: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由无数个有机的自发的小而美的共同体组成的,而不是一个由中央权力控制一切的僵化的庞然大物,为什么?小就是好?因为在一个小国寡民的环境里,统治者和人民的距离非常近,国君就住在他的城市里,他每天都能看到他的人民。他知道张三家的牛生了牛仔,李四家的女儿要出嫁了,他的人民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冰冷的统计数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邻居。他的权利、财富和安全都直接取决于这个小社区的繁荣。所以他有最强烈的动机去爱护它的人民,去鼓励他们繁衍生息。这就像一个家庭农场的场主,他会精心照料他的每一头牛每一只羊,因为这些他的全部家当。

而一个巨型跨国农业集团的CEO,他坐在摩天大楼的办公室里,他只关心报表上的利润数字,他根本不会在乎几千公里外的某个分公司,今天死了一头牛。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用最简洁的笔墨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充满人性尺度的、去中心化的水,这个世界是自由的、多元的、充满生命力的。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个巨大的阴影正在地平线上缓缓升起,这个阴影将要把这个多彩的世界涂成成一片灰暗的死寂的颜色。这个阴影就是——罗马。

我们看到了一个生机勃勃的前罗马时代,现在咱们来解读第十九章,“世界人口的减少”。这一章画风急转直下,气氛从田园诗瞬间变成了末日悲歌。孟德斯就冷冷的写道,这些小共和国都被一个大国吞噬了,世界的人口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了,“不知不觉”这4个字用的太狠了。大家有一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恐怖,它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屠杀,而是一个缓慢的持续的让你在麻木中走向死亡的过程。就像一个健康的人得了一种慢性的消耗性疾病,它一天天消瘦下去,直到最后变成一具空壳。

为了让你感受到这种恐怖,孟德斯鸠直接引用了古代历史学家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就像是来自历史废墟的现场报道,充满了血腥味和腐烂的气息。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问,沃尔西人屡战屡败,他们从哪儿征召那么多士兵呢?那个地方当年肯定人山人海,现在要不是还有几个当兵的和奴隶,早就成沙漠了。这句话充满了对昔日繁华的追忆和对眼前荒凉的震惊。一个曾经能不断提供兵源的民族,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人去哪了呢?答案不言而喻。在罗马无休止的征服战争中被杀光了。接着希腊作家普鲁塔克说,神谕都停止了,因为神庙都成废墟了,现在整个希腊连三千个士兵都凑不齐了。神谕是古希腊人精神世界的支柱,神域的终止不仅仅是人口的减少,更是文明的凋零和精神的死亡。一个曾经诞生了无数哲学家、艺术家、勇士的伟大文明,现在连一支像样的军队都拉不出来了。最后地理学家斯特拉波的描述,更是让人毛骨悚然。他说伊比鲁斯这个地方已经荒凉到罗马士兵来了,都不用自己搭营帐,废弃的房子,有的是,随便住。他还找到了原因,罗马将军鲍卢斯.米利乌斯一次性就摧毁了70座城市,抓走了15万奴隶,15万!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一座座城市被夷为平地一代代的青壮年被掠走为奴,这已经不是战争了,这是系统性的以国家为单位的人口清除和种族灭绝。读到这里,我仿佛能听到孟德斯鸠在字里行间发出的冷笑,那些鼓吹大一统丰功伟绩的人,你们看到了吗?

这就是你们想要的伟大帝国的真相!它的宏伟是建立在无数个小共同体的废墟之上的,他的荣耀是用亿万人的鲜血和白骨堆砌起来的。在我看来这一章是对帝国主义最彻底、最无情的批判。他告诉我们,一个依靠暴力征服和持续扩张来维持的帝国,本质上就是一个文明的黑洞。它会把周围的一切都吸进去,然后把它们转化成死亡和荒芜,它带来的不是秩序和繁荣,而是奴役和凋敝。

这让我想起了20世纪的苏联,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红色帝国,把东欧许多国家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他带来了什么?他在这些国家扶植傀儡政权,镇压人民的反抗。比如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他用坦克和刺刀维持着一个表面的和平,但代价是这些国家丧失了主权,人民丧失了自由,经济陷入停滞,整个东欧都笼罩在一片令人窒息的阴影之下。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警告我们要警惕一切形式的帝国,无论是古代的军事帝国,还是现代的意识形态帝国。因为帝国的逻辑必然是中心对边缘的压迫,是整体对个体的吞噬,在帝国的阴影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和繁荣。那么这个摧毁了世界的罗马帝国,他自己的命运又将如何呢?他在把别人都玩死之后,是不是就高枕无忧了?孟德斯鸠在下一章给出了一个充满讽刺的答案。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章,“为增加人口罗马人必须制定法律”。这一章的标题本身就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孟德斯鸠开篇就写下了一句堪称神来之笔的判词,罗马人摧毁了所有民族,同时也摧毁了他们自己。这句话太经典了,它就像一个轮回的魔咒,一个杀手,杀光了所有人,最后发现自己也死于流血过多。罗马就是这么一个杀手。他在无休止的征服、杀戮和掠夺中把自己的血也流干了。他的公民在一代又一代的战争中不断的被消耗,就像一把被过度使用的宝剑,剑锋还在,但剑身已经布满了裂痕,随时可能崩断。

孟德斯又接着说,罗马人也搞了很多补充人口的办法,比如给别人公民权,解放奴隶。但他一针见血的指出,罗马人做这一切根本不是为了补充公民,而是为了补充兵员,区分太重要了,也太恶毒了。它揭示了罗马这个军事帝国的本质。在它眼里人不是一个享有权利追求幸福的公民,而是一个可以被征召被消耗的兵员。他的人口政策不是民生政策,而是国防政策,是战争机器的后勤保障计划。他需要的人都是能创造财富的生产者,而是能上阵杀敌的炮灰。所以当罗马发现连炮灰都不够用的时候,他慌了,这个曾经以武力征服一切的帝国,现在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

回过头来,用他最擅长的工具,法律来解决这个人的问题。莫斯鸠在这一章的结尾说,罗马人是世界上最懂得让法律为谋略服务的民族,所以研究一下他们在这方面的作为并非可做可不做的事,这句话为我们下一章的重头戏拉开了一个巨大的帷幕。他告诉我们,接下来我们要看到的将不是一部温情脉脉的家庭伦理剧,而是一场冷酷精密的、以国家为操盘手的旨在生产人口的社会工程。我们将看到法律,这个本应是正义化身的工具,是如何被一个濒临崩溃的帝国扭曲利用,变成了伸向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卧室的冰冷的机械臂。

在我看来,这一张是对所有国家主义思想的深刻反思。当一个国家把它的战略目标,无论是开疆拓土还是争霸世界,至于人民的福祉之上时,它就必然会把人民工具化,人民不再是国家服务的对象,而成了国家实现其野心的资源。而当资源枯竭时,他又会反过来用强制的手段来再生产这种资源。这让我想起了已经灭亡的东德,东德政府为了防止人民逃往西德,修建了举世闻名的柏林墙,他们用高墙、铁丝网和机枪把自己的人民像囚犯一样圈禁起来,为什么?因为在他们看来,人民不是自由的个体,而是属于国家的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力,人民的流失,这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他们宁愿开枪射杀那些渴望自由的同胞,也要保住这些会走路的财产。这和罗马为了补充兵员而制定催生法律的逻辑,难道不是异曲同工吗?他们都把国家的目标凌驾于个人的自由和生命之上,而这正是通往奴役之路的起点。

好了,序幕已经拉开,舞台已经搭好,下一张我们将迎来本卷最高潮的演出。罗马这个总导演到底会寄出哪些惊世骇俗的法律来逼迫他的演员们,也就是罗马公民上床、结婚、生孩子这场大戏,绝对比你想象的任何一部宫斗剧都要精彩,也都要残酷。我们现在要进入的是本卷的核爆中心——第二十一章,“罗马人关于增值人口的法律”。这一章是孟德斯鸠的炫技之作,它像一个最高明的外科医生,把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一层层解剖开来,让我们看到了里面那些为了催生而设计的何等精密、何等变态的齿轮和杠杆。孟德斯鸠告诉我们,罗马的催生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加码,越来越疯狂的过程。一开始还只是监察官们搞点道德规劝,羞辱一下那些不结婚的单身汉。但很快他们发现风气已经坏掉了,光靠说教没用了,人们宁愿享受单身的放纵,也不愿承受婚姻的束缚,于是大招来了。

凯撒和奥古斯都这两位伟大领袖亲自下场,开始用法律这把大锤来猛砸那些不听话的人,他们搞出了一套,被称为尤利安法和帕皮亚珀佩尔法的组合权。这套法律堪称人类历史上最系统最庞大的国家催生法典。它的核心逻辑我之前也提过,就是胡萝卜加大棒,但这一章孟德斯鸠为我们展示了这根胡萝卜有多甜!这根大棒有多痛!我们先看胡萝卜的甜度,你只要结婚,哪怕不生孩子,就能享受丈夫权。比如在剧院里有专座,这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你生了孩子,特权就升级,当官可以插队,可以提前上任,你要是生了三个孩子,不得了了,你就是罗马英雄母亲、父亲直接免除一切个人税务负担,而且女性还能因此摆脱罗马法中那种终身被监护的法律地位,获得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你看看这奖励是不是招招都打在罗马人的心坎上呢?荣誉、官职、金钱、自由,你想要的国家都给你,前提是你得生。

再来看大棒的痛感,这才是这套法律最阴险、最核心的部分。法律规定,没结婚的人不能接受来自非亲属的遗嘱赠予,也就是说,你单身,你朋友,你邻居,你老板想在死后留给你一笔钱,门都没有。这笔钱会被国家没收。你结婚了,但没孩子,对不起,你也只能拿一半,另一半还是归国家。这招太毒了,他直接掐断了罗马社会中除了血缘继承之外,另一条重要的财富流转渠道,他等于是在告诉所有罗马人,你们的社会关系,你们的友谊,在国家的人口大计面前一文不值。财富只能在能生孩子的家庭内部流转,所有溢出来的财富都将被国家这台巨大的吸尘器吸得一干二净。

孟德斯鸠饮用普鲁塔克的话说,罗马人结婚就是为了继承遗产,而不是为了有继承人。这句话把这套法律的荒谬性揭露的淋漓尽致,婚姻这个等于基于情感和责任的结合,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场为了规避国家惩罚,保住自己财产的经济算计。更变态的是,法律还对各种细节作为令人发指的规定,比如夫妻之间相互赠与遗产,都受到严格限制。你得根据你们有几个孩子来计算你能继承对方多少财产。寡妇和离婚者必须在规定的一年半载内再婚,否则就罚;父亲不给女儿嫁妆,官员可以强制执行。为了防止你假订婚,法律规定订婚不能超过两年。为了确保婚姻的结果,法律禁止老年人之间结婚,把60岁的男人和50岁的女人直接排除在婚姻市场之外。读到这里,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读,一部法学着作,而是在读一本养猪场管理手册。这套法律已经完全剥夺了人的自主性和情感,他把每一个罗马公民都视作一个潜在的繁殖单位,他用一套精密的、量化的KPI体系来考核你的繁殖绩效,你的婚姻、你的爱情、你的悲欢离合,在国家这台冰冷的计算器面前都只是一串数字。那么这场由国家主导的轰轰烈烈的人口生产运动,结果如何呢?孟德斯鸠告诉我们,它遭到了罗马人民从上到下的持续不断的抵抗,骑士阶层公开要求废除法律,连负责执行法律的执政官自己都是不结婚没孩子的。这说明当法律严重违背人性的时候,无论他的设计多么精巧,惩罚多么严厉,它最终都无法获得人们内心的认同。人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规避它,去反抗它,而这套法律最终的命运也极具讽刺性。孟德斯鸠指出,由于罚没的遗产都进了国库,这套法律最终从一部人口法堕落成了一部财政法,成了皇帝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人民的政务也因此达到了顶点。后来的皇帝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减轻,甚至用宽免的方式来架空这部法律。

最后基督教的兴起给了这套法律致命一击。当一种新的更强大的意识形态,也就是鼓吹独身和禁欲的基督教,占领了人们的精神高地,这种用物质利益来催生的世俗法律就显得不堪一击,最终被历史彻底抛弃了。在我看来,罗马催生法的整个兴亡史就是一堂无比深刻的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实践课。它用一场持续了数百年的代价惨痛的社会实验,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国家权力是有边界的。当他试图越过边界去侵入公民最私密的个人领域,去用强制和算计来取代人性和情感时,他不仅不可能达到他想要的目标,反而会摧毁法律的尊严,瓦解社会的信任,最终自食其果。

好。咱们现在来解读第二十二章,“弃婴”。这个话题本身就充满了悲剧色彩,它像一面棱镜,能折射出一个社会最深层的病灶。孟德斯就一上来就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看似温情的早期罗马,他说罗马的开国之君罗莫洛斯就立下了规矩,每个公民必须养活所有的儿子和长女。你看,这似乎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规定。但紧接着他就露出了残酷的另一面。法律允许抛弃什么样的婴儿呢?肢体残缺或畸形的,而且这个抛弃的程序还搞得挺民主,需要经过5个最亲近的邻居检验同意。我读到这里感到一阵不寒而栗,这是一种多么冷酷的优生学逻辑。一个生命,他能否有活下去,不取决于他作为人的内在价值,而取决于他是否健全,是否对城邦有用。那些被认为不合格的生命在一出生就被5个邻居像鉴定一件残次品一样宣判了死刑。这哪里是温情呢?这分明是斯巴达式的赤裸裸的社会功利主义。

然后孟德斯鸠又提到,罗莫洛斯严禁杀害三岁以下的婴儿,他认为这是为了调和父亲拥有子女的生杀大权和禁止弃婴这两条法律。这个分析太精妙了,它说明在罗马的早期,家庭的私权,父亲的权利和国家的公权,城邦的需要就已经在进行激烈的博弈。但真正让孟德斯鸠感到痛心的是后来发生的变化。他引用塔西佗的话说,日耳曼人从不抛弃婴儿,他们的优良习俗比其他地方的优良法律更具力量。这句话是对罗马后期风气败坏的、最辛辣的讽刺。一个曾经用法律来约束弃婴行为的文明罗马,最后竟然还不如那些被他们视为野蛮人的日耳曼人。

为什么会这样的?孟德斯就给出了一个直击要害的答案,奢华使人们失去了安逸,被子女们分享的财富被称作贫穷。父亲把分给子女的财产看作白白丢失,把自己的财产与家庭分得一清二楚。这几句话简直就是对现代消费主义社会最精准的语言。

当一个社会被无休止的物欲和享乐主义所绑架时,会发生什么呢?孩子就不再是生命的延续,不再是爱情的结晶,而变成了一个成本中心,一个奢侈品,一个会稀释你现有生活品质的巨大负担。父亲不再把自己看作是家庭的一份子,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追求个人享乐最大化的经纪人,他会计算养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会让我少买几件奢侈品,会让我少去几次度假,这么一算,孩子就成了一笔亏本买卖。于是抛弃他就成了一个理性的选择。

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揭示了一个比法律更可怕的杀死婴儿的凶手,那就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的盛行。当社会的价值观,从对家庭的责任,对生命的敬畏,转向对个人感官享乐的无尽追求时,这个社会就已经失去了繁衍下一代的精神动力。这不正是我们今天许多发达社会所面临的困境吗?人们不是养不起孩子,而是不想因为养孩子而降低自己现有的生活水平。这种心态的蔓延比任何经济危机都更能从根本上动摇一个社会的根基,所以这一章孟德斯实际上是在拷问我们,一个社会,如果他的人民已经从精神上抛弃了他们的孩子,那么无论制定多么精巧的法律又有什么用呢?那么当罗马这个从精神到肉体都开始腐朽的帝国最终轰然倒塌时,整个世界又将陷入怎样的一片混乱和黑暗之中呢?

现在我们来解读第二十三章,“罗马覆亡后的世界局势”。这一章像一首雄浑而绝望的交响诗,奏响了古典世界的终曲。蒙德斯就用排山倒海般的气势历数了罗马衰亡的过程,奄奄一息的共和国,无处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军政府和冷酷的地震,极端专制主义,孱弱的君主政体,愚蠢、痴呆而又迷信的宫廷。这一连串的词语像一把把重锤敲打在罗马棺材板上,他告诉我们罗马的死亡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从政治到文化全面溃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说即使是最明智的考虑,也无法加以修复。这句话充满了深深的无力感。它说明当一个社会的集体已经彻底坏死,任何法律和制度的药方都已经是回天乏术了。这就像给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开维生素片一样,毫无意义。然后孟德斯鸠描绘了一幅堪称人类市级别的末日景象。他说罗马人征服世界,好像就是为了把它削弱,然后拱手把它交到蛮族手中。哥特人、萨拉森人,鞑靼人一波又一波的蛮族轮番登场。在这片已经衰弱的土地上互相残杀。他用了一个极其生动的比喻,这就像在神话时代洪水过后,陆地上出现了许多武装的人群相互残杀。这个比喻太传神了,他描绘了一个文明秩序彻底崩溃之后,世界重回霍布斯丛林的恐怖状态:法律道德、契约所有维系人类社会的东西都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最原始的、赤裸裸的暴力。人与人之间就像神话里那些从龙牙中长出来的士兵一样,唯一的互动方式就是互相毁灭。

在我看来,这一张是孟德斯鸠对大一统帝国崩溃后果的最深刻的洞察。一个大一统的帝国在他强盛的时候会像黑洞一样吸干周边所有的活力,造成文明的荒漠化。就像我们之前在第十九章看到的那样,而当他自己因为内部的腐朽而崩溃时,他又会制造出一个巨大的权力真空,这个真空不会自动被和平与秩序填满,它会被更野蛮更混乱的力量所占据。因为帝国在摧毁外部世界的同时,也摧毁了那些能够自我治理、自我防卫的小共同体。当帝国这个唯一的保护伞消失后,所有人都暴露在了狂风暴雨之中,只能在互相残杀中寻求一线生机,这不就是苏联解体后某些地区的真实写照吗?

在南斯拉夫当铁托强人建立的脆弱的统一国家崩溃后,各个民族之间压抑已久的仇恨瞬间爆发。波斯尼亚战争、科索沃战争,一场场血腥的内战和种族侵袭,让那片土地重回孟德斯鸠所描绘的洪水过后的野蛮状态。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向我们展示一个残酷的二难选择。一个大一统的帝国活着的时候是世界的灾难,他死的时候是世界的另一场灾难,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循环。那么,在这片文明的废墟之上,欧洲还有没有可能恢复元气呢?新的生命将以何种方式从这片焦土中重新萌发?这就是下一章要揭示的黑暗中的一线曙光。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四章“欧洲与人口有关的变化”。这一章孟德斯鸠的笔调奇迹般的从绝望的谷底开始向上攀升,他说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谁都觉得欧洲没救了,尤其是在查理曼大帝的统治下,整个欧洲又被整合成了一个疆域辽阔的大帝国。看到这里我的心又沉了一下,完了,历史又要重演了,又一个大一统的黑洞要形成了。

但紧接着孟德斯鸠就给出了一个戏剧性的转折,可是由于政体的缘故,欧洲随后就分裂成一大批小国。“分裂”,这个在很多历史学家,特别是推崇大一统的历史学家眼中,代表着落后混乱的词,在孟德斯鸠的笔下却成了一个充满希望的、正面的词。他认为正是这次伟大的分裂,把欧洲从重蹈罗马覆辙的命运中拯救了出来。为什么?因为分裂之后,又回到了我们之前在第十八章看到的那种小共同体林立的状态。各个小国的国君都住在自己的村子或城市里,他们的势力财富和安全都直接和自己治下的人口数量挂钩,于是他们一个个都特别关注征丁添口。结果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尽管政体缺陷多多,不像后人那样懂得贸易,而且战乱和纷争不断,可是在大多数欧洲小国里,当时的人口比现在还多。这句话简直就是对大一统必然带来繁荣稳定这种迷思的公开处决。孟德斯鸠用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分裂的、竞争的甚至有点混乱的欧洲,它的人口承载能力和生命活力竟然超过了后来那些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现代国家。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十字军东征,那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说明当时欧洲的人力资源是何等充沛。另一个是普芬道夫的数据,说路易九世时期的法国就有2,000万男子,这个数据可能不准确,它反映的事实。中世纪的欧洲远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黑暗和人烟稀少,在我看来这一张是孟德斯鸠思想中闪光最核心的部分之一,他在这里实际上是在赞美一种封建的自由。

“封建”这个词在我们这里通常是个贬义词,但孟德斯鸠让我们看到了他积极的一面,封建制度的本质就是权力的分散和制衡。国王贵族教会城市各个权利主体之间互相竞争,互相牵制,没有一个单一的权利可以控制一切,正是这种权力的分裂和竞争,为欧洲的自由和活力提供了一片丰厚的土壤。每个领主为了在竞争中不被淘汰,都必须想方设法的善待自己的人民,发展自己的经济,这种多元竞争的格局,就像一个生物实验室里的多个培养皿,它大大增加了文明试错和创新的概率,某个地方搞砸了不要紧,别的地方可能就成功了。而大一统,它就像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旦这个篮子出了问题,那就是满盘皆输,整个文明都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为我们描绘欧洲近代能够崛起的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船坚炮利,不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家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幸运地拥有一个分裂的多元竞争的政治格局。这种格局才是孕育出科学、市场经济和现代自由的真正温床。

那么当历史进入近代,这些小国又开始不断合并,欧洲又出现了再统一的趋势时,人口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孟德斯鸠的忧虑又将指向何方呢?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五章“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目光投向了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深深的忧虑,他一上来就说,两个世纪以来,欧洲的航海业确实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欧洲的人口因此既有增长也有损失。这句话充满了辩证的智慧,他没有像那些盲目的乐观主义者一样,只看到大航海带来的财富和荣耀。他敏锐地看到了光鲜亮丽的背后那巨大的、看不见的成本。

他以荷兰为例,说每年去印度的海员只有2/3能回来,剩下的1/3要么死在了路上,要么就留在了殖民地,其他搞印度贸易的国家情况也差不多。这个观察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殖民扩张本质上是一场拿本国人民的生命去进行的豪赌,它就像一个巨大的人口泵,不断的把欧洲最强壮最富有冒险精神的青壮年抽走,然后把他们抛洒在遥远而陌生的土地上。其中有很多人再也无法回到故乡。

然后孟德斯鸠做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分,他说你不能把整个欧洲看作是一个单独的航海大国,如果只是一个国家搞航海,它损失的人口可以从周边的邻国吸引移民来补充。但是现在是整个欧洲所有的国家都在玩这个游戏,宗教、海洋和荒漠,又把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隔离开来,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欧洲人口识字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它的人口损失是净损失,是无法从外部获得有效补偿的。

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是在表达一种对全球化早期阶段的深刻洞察和隐忧。他看到全球贸易和殖民扩张在为欧洲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消耗着欧洲自身的人力资本。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呢?想起了今天关于人才流失的讨论,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他们最优秀、最聪明的年轻人,通过留学、工作等方式,大量的流向了更发达的国家,这种人才的净流出,对他们本国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精华,最后都成了为别国做贡献的嫁衣。

这和当年欧洲在大航海时代损失那些最勇敢的海员,逻辑上是相似的。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任何一种发展模式都有它看不见的成本,我们不能只盯着资产负债表上那些亮眼的收益,更要看到那些被隐藏起来的损耗。一个国家如果他为了追求外部的扩张而过度消耗了内部的根基,那么它的繁荣很可能是不可持续的,甚至是虚假的。这种对全球化成本的清醒认识,使得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得出了一个与我们直觉相悖,但逻辑上却无懈可击的结论。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六章“结果”。这一张是孟德斯鸠对于他所处时代的一个总结性陈词,也是他为未来的欧洲开出的一剂药方。他得出的结论简单而又震撼。今天的欧洲依然需要用法律来促进人口增值。这个结论为什么震撼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在本书的前半部分,他反复告诉我们,古希腊人天天愁国人太多,想尽办法搞计划死亡;而现在他却说我们欧洲人太少了,得赶紧想办法催生。他甚至还做了一个古今对比。正如往西希腊政治家们总是说的那样,为数众多的公民让共和国疲惫不堪,而今天的政治家则总是说要想方设法增加人口,这一前一后的对比充满了历史的沧桑感,它说明人口问题从来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它会呈现出完全相反的面貌,一个时代视之为负担的东西,在另一个时代可能会变成最宝贵的财富。

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展现了一个伟大思想家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实事求是,不被任何先入为主的教条所束缚。他没有因为批判了古罗马那套失败的催生法律,就全盘否定国家干预人口的必要性。他敏锐的洞察到他所处的18世纪的欧洲,由于连年的战争、殖民扩张造成的人口损耗以及正在发生的社会转型,已经出现了人口赤字的危险,他看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力资本正在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足够的人口,就无法支撑起强大的军队,无法发展繁荣的工商业,最终就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淘汰。所以他认为此时此刻欧洲的当务之急已经不是防范人口过剩,而是要扭转人口减少的趋势,立法促进人口增长,在当前这个特定的历史节点上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这给我一个巨大的启发。我们看待任何社会问题都不能采取一种静止的、刻舟求剑式的态度,我们不能因为苏联的计划经济失败了,就认为一切计划都是邪恶的,我们也不能因为美国的自由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就认为完全不干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我认为不应该是一个原教旨主义者,他应该像孟德斯鸠一样,始终保持一种开放的、审慎的、基于现实的思考态度,他所坚守的不应该是某条具体的、一成不变的政策,而应该是某些更根本的永恒的原则。比如对个人自由的尊重,对权力滥用的警惕,对社会复杂性的敬畏。在坚守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具体的政策完全可以也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而进行灵活的调整。那么既然孟德斯鸠认为他那个时代的欧洲需要立法催生,具体该怎么做呢?他对当时法国的催生政策又有什么样的评价呢?就是下一章他要亮出的具体施政纲领。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七章“法国鼓励人口增长的法律”。这一章他把他犀利的解剖刀对准了自己祖国的政策,他提到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搞了一套奖励生育的办法,生10个孩子给一笔赏金,生12个赏金更多,这套政策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这不就是我们今天很多地方搞的生育补贴吗?生二胎奖多少钱,生三胎奖多少钱?路易十四可以说是这套玩法的祖师爷了。那么孟德斯鸠对这位太阳王的英明决策是怎么看的呢?他毫不客气的给出了一个差评。他说可是奖赏不应仅仅给予这种罕见的多子女者。这句话一针见血,直接戳破了这类政策华丽外表下的虚弱本质。为什么?因为这种只奖励少数英雄母亲的政策,它是一种表演性的政策,而不是一种普惠性的政策。它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真正解决人口问题,是为了树立一个榜样,制造一个新闻来彰显统治者的英明和对人口问题的重视,它能覆盖的人群极其有限。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的家庭来说,生10个孩子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甚至想都不敢想的目标。所以这一点奖励对他们的生意决策根本产生不了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这就像一个公司,老板为了激励员工宣布,谁能连续一年每天工作20个小时,我就奖励他100万,奖励高不高?高!但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几乎没有。

所以这个政策除了能让老板自我感动一下,上了个新闻头条之外,对提高整个公司的业绩有半毛钱用吗?没有。那么真正有效的办法是什么呢?孟德斯鸠紧接着就给出了他的答案,他再次把我们带回了古罗马。他说只有像罗马人那样采取普遍奖励和普遍惩罚的措施,才能培养出一种有利于人口增值的普遍精神。“普遍精神”,这个词用的太好了,孟德斯就在这里,已经触摸到现代制度经济学的核心,他认为好的制度不是去奖励那些极端个例,而是要去改变整个社会的预期和激励结构。罗马法为什么至少在理论上更有效?因为它不是只针对少数人,它是针对所有人。他让每一个罗马公民在做结婚生育决策的时候,都必须把法律的奖惩作为一个重要的参数计算到自己的成本收益里去。当所有人都开始这么思考问题的时候,整个社会的风气或者说普遍精神才有可能被扭转。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是在批判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浅层次的、政策思维。他告诉我们真正深刻的社会变革从来不是靠几个特事特办的典型,而是靠建立一套公平的普世的,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人们行为激励的游戏规则。比如你想让大家去创业,你光奖励几个成功的企业家用处不大。你应该做的是去普遍的大幅度的减税,去放松那些不必要的管制,去保护所有人的私有产权。当整个创业的游戏规则变得对所有人都更友好时,创业的普遍精神自然就会被激发出来。所以这一章孟德斯鸠虽然只是点评了一下法国的生育政策,但它实际上是在传授一种更高维度的、关于如何设计有效制度的智慧。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人口问题不是因为暂时的意外,而是源于长期的内在的弊病,那又该怎么办呢?这种病还能治吗?这就是孟德斯鸠面对的最棘手的难题。

现在咱们来解读第二十八章,“如何弥补人口损失”。面对根源性的层面,他把人口减少分成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急性病。比如一个国家因为战争、瘟疫、饥荒这些突发意外人口突然减少了,这种情况他说还有办法,因为幸存下来的人保持着劳作和勤奋的精神,他们努力去弥补损失灾难,甚至可能让他们变得更勤奋,这是一种非常乐观的看法。它基于一个前提:这个社会的机本身还是健康的,它的制度文化和人民的精神状态都还在一个正常的水平。所以当外部冲击过去之后,他有能力自我修复,甚至可能出现灾后重建的繁荣。

但紧接着他就提出了第二种情况,那是一种慢性病,一种深入骨髓的绝症。他说如果人口减损是由来已久,而其原因是内部弊病和不良政体,那就难以救治了。为什么?因为那里的人死于一种感觉不到而且习以为常的疾病。他们生来就活在颓丧、悲惨以及政府的暴力和偏见之中。他们眼看着自己被毁灭,却不知道原因何在。这几句话写的太深刻,也太令人绝望了。它描绘了一种怎样的状态呢?一种精神上的习得性无助。当压迫和贫穷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你生活中唯一熟悉的东西时,你就连反抗和改变的念头都不会再有了,你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因为你从来就没见过对的是什么样子。然后孟德斯就直接点出了两种典型的绝症政体。

第一种是饱受专制主义之苦的国家。

第二种高居于普通百姓之上的国家。

这两种政体有什么共同点?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存在一个庞大的,不事生产,只靠掠夺和剥削他人为生的计生阶层。在第一种国家,这个计生阶层是官僚集团,在第二种国家是神职人员集团。在这两种国家里他说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君王、权贵、神职人员——手里,而真正劳作的人民却一无所有。整个国家到处都是荒地,但穷人连开垦这些荒地的权利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想靠新生婴儿来弥补人口损失?孟德斯就说,别做梦了,肯定不能如愿。因为身处荒漠的人既无勇气也不勤奋。勇气和勤奋,这两个词用的太精准了,它说明在一个绝望的社会里,人们失去的不仅仅是财富,更是作为人的两种最宝贵的品质,没有了对未来的希望,人就不会有改变现状的勇气,没有了多劳多得的激励,人就不会有努力工作的勤奋。整个社会会陷入一种普遍的死气沉沉的躺平状态。这不就是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真实写照吗?在朝鲜,在古巴,在曾经的东欧,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的就是普遍的贫穷物资的匮乏和人民脸上那种麻木呆滞的表情。因为在那种体制下,个人的努力毫无意义,一切都由国家计划和分配,人们的勇气和勤奋被制度性的阉割了。在这样的社会里,怎么可能有人口的自然增长呢?那么对于这种绝症,还有没有药方?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结尾开出了一剂猛药,他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学罗马人,搞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给所有无地的家庭,并且向他们提供生产工具。只要还有一个人愿意接受土地分配就不应该停止。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在呼唤一场彻底的社会革命。他认为要拯救一个濒死的社会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被寄生阶层掠走的生产资料重新还给生产者,就是要打碎不劳而获的实力者阶层,重建一个耕者有其田的以劳动者为本的社会,这是一种何等激进又何等深刻的洞见。他告诉我们人口问题的根子不在人口本身,而在财富分配的结构,在社会的公正性,一个不能让劳动者获得其劳动果实的社会,一个让寄生虫脑满肠肥的社会,它的人口必然会走向枯竭。那么除了分配土地这种大手术,还有没有其他更常规的能维持社会底线稳定的办法呢?

好了朋友们,我们终于来到了第二十三卷的最后一章,第二十九章“济贫院”。这一章是孟德斯鸠思想的华彩收尾,他将在这里为我们阐述一个真正文明的自由的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贫穷永恒的难题,他一上来就给贫穷下了一个颠覆性的定义。他说一个人之所以穷,不是因为他一无所有,而是因为他不劳动。这句话简直是石破天惊,他把我们从对贫穷的传统认知,也就是物质的匮乏中彻底解放了出来。

孟德斯就告诉我们,真正的贫穷不是你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而是你是否失去了通过劳动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机会。他举例说,一个身无分文,但有一门手艺的工匠,他不比一个拥有10亩土地,但懒得去种的人更穷。因为手艺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一种可以不断产生现金流的资产,他甚至可以把这门手艺作为遗产传给他的子女,这个观点在200多年前是何等的超前。这不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力资本理论吗?孟德斯就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在现在工商业社会最重要的财富已经不再是土地,而是人的知识、技能和创造力。

基于这个深刻的认知,他接着就阐述了他的社会保障思想。他说一个文明国家有义务去接济那些因为年老、疾病或者成为孤儿而无法劳动的人,但是怎么接济,他坚决反对那种单纯给钱养懒汉的济贫院模式,他认为这种模式只会激励好吃懒做之风,最终加剧整个社会的贫穷。那么国家应该做什么呢?孟德斯就给出了一个我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完美的答案。他说国家的责任是保障全体公民的生存、食物,合适的衣着以及不损害健康的生活。注意他用的是保障而不是包办。如何保障呢?他说政府应该一方面为有能力的人提供劳动机会,另一方面教导另外的人学会劳动,而这本身也就是一种劳动。这段话是整部论法的精神中我最欣赏的段落,之一,它完美地阐述了一个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职能边界,政府的责任不是去养活人民,而是去创造一个环境,让人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政府应该做什么呢?提供劳动机会,怎么提供?通过减税放松管制,保护产权来促进经济繁荣,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政府还应该做什么呢?教导人学会劳动,怎么教导?通过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来提升国民的人力资本,让他们拥有在市场上谋生的能力,这就是一个积极的、赋能型的政府,他不是把人民当作需要被施舍的乞丐,而是把人民当做需要被投资的、有潜力的合作伙伴。所以,他最后总结说,在一个富裕的国家里应该有社会救济,但临时性的救助远远胜过永久性的济贫机构,因为救济的目的是帮助那些一时遇到困难的人重新站起来,重新回到劳动的轨道上来,而不是让他们躺在福利的温床上,永远丧失劳动的能力和意愿。读完这一章,我真是感慨万千。

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已经为我们擘画了一个现代自由主义社会福利制度的理想蓝图。这个蓝图既充满了人道主义的关怀,又坚守了个人责任和市场效率的原则。它完美的平衡了公平与效率,这对永恒的矛盾。他告诉我们,一个最好的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穷人的社会,而是一个没有懒汉的社会,是一个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有尊严的生活社会。《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三卷的深度解读到这里就全部画上了一个句号。

从人类繁衍的本能到罗马帝国的崩溃,再到现代社会的福利制度,我们跟着孟德斯鸠完成了一场跨越数千年纵横几万里的壮丽思想旅行,他让我们看到人口这个看似简单的生物学问题,背后却连接着政治、经济、法律、宗教、文化所有复杂的维度,它更让我们深刻地理解到一个社会的人口是兴旺还是枯竭,归根结底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一个关于自由的问题,自由的空气才能孕育生命的繁盛。公正的制度才能激发劳动的热情。希望的土壤才能长出未来的勇气。这或许就是孟德斯鸠用整整一卷的篇幅想要告诉我们的最朴素也最永恒的真理。

现在我们开始解读论法的精神里的第二十四卷,专门讲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咱们解读的是第一章。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全世界的宗教都是错的,或者说咱们凡人压根就没法证明哪个是对的,我们该怎么选呢?是不是就两手一摊说去他的?老子不信了,这听起来很潇洒,但一个社会如果真这么干,会不会瞬间崩盘呢?这就像你掉进了一个满是深渊的漆黑山谷,你不知道哪条路能通向天堂,但你至少得找一个最浅的坑跳下去,这样摔断腿的概率还小点,对吧?

孟德斯鸠一上来就抛出了这么个惊世骇俗的观点,那么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一章,它的标题叫“泛论宗教”。孟德斯鸠开篇就说了,他压根不关心哪个宗教能把你送上天堂,他关心的是哪个宗教能让咱们在今生今世活得更舒坦更幸福。你看这格局一下子就把神学问题拉回到了人间,它不是一个神学家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政治作家的身份来审视宗教。说白了在他眼里宗教就是一个工具,一个用来维护社会秩序,提升人民福祉的工具,工具,就得看它好不好用,而不是看他宣称自己有多神圣。这个观点我觉得简直是太通透了。为什么?因为他把评价标准给彻底颠覆了几千年来,无数人为了哪个神是真的打得头破血流,十字军东征,宗教战争死的人比山还高。但孟德斯鸠说,停。咱们能不能换个思路,别再跟那些虚无缥缈的真理了,咱们聊点实际的,就看看你的信仰是让社会变得更好了,还是更糟了呢?是让人与人之间更有爱了,还是更仇恨了,是让财富被创造出来了,还是让人们在贫困中互相残杀了?这个标准一出,很多伪装的特别神圣的东西,底裤就都露出来了。

你想想看,20世纪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是怎么做的?他们搞的是一种无神论的国教,他们告诉你没有上帝,也没有来世,唯一的神就是领袖,唯一的天堂就是在地上建立的乌托邦。听起来很美好,对吧?但结果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地上天国,他们可以心安理得的消灭一切异端,剥夺所有人的财产,把几千万人送进古拉格或者活活饿死。他们废除了一切传统宗教,但他们自己却成了最血腥、最残暴的宗教。他们嘴上说不信神,但他们要求人民像信神一样信奉领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宗教按照孟德斯鸠的实用主义标准来看,就是最劣质、最坏的宗教,因为它带来的不是今生的幸福,而是今生的地狱。

所以你看孟德斯鸠的智慧就在于他把宗教从神坛上请了下来,变成了一个可以被检验被评判的社会制度。他认为一个好的宗教,比如基督教,他教人相爱,教人宽恕,这客观上就有利于形成最好的政治法和民法。因为法律的终极目的不也是,为了让大家活得更好,当宗教和法律的目标一致时,这个社会就稳了。这其实点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任何一种思想主义或者信仰,你别看他说得天花乱坠,你就看他在现实世界里结出了什么样的果子,是结出了繁荣自由和尊严,还是结出了贫困奴役和死亡,才是唯一的照妖镜。

所以这一章虽然短,但它为我们整个对宗教的讨论定下了一个基调故事时,我们不是在进行神学辩论,我们是在进行社会学分析,宗教它到底是一种能让社会变得更好的力量,还是一种可以被野心家利用来奴役人民的工具。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的终极拷问。那么既然宗教只是个工具,会不会有人觉得这工具太危险,还不如不要。与其信一个坏的宗教,还不如什么都不信,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这种想法听起来是不是也挺有道理的?历史上就真有这么一位大思想家叫培尔,他就是这么想的,他跟孟德斯鸠的观点针锋相对,那么孟德斯鸠又是如何反驳他的呢?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真的会像佩尔说的那样反而更自由。更理性吗?还是会像孟德斯鸠担心的那样,变成一个野兽横行的丛林呢?咱们聊了孟德斯鸠把宗教当成一个社会工具来看待,好不好用?就看他能不能给咱们带来今生的幸福,这马上就引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这个工具不仅不好用,还有害,我们是不是干脆把它扔了更好?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章,标题是“培尔先生的悖论“。这个培尔先生是个狠人,他公开讲当个无神论者也比信一个坏的宗教强,他的逻辑很简单,我宁愿别人说我这人不存在,也不愿意别人说我是个坏蛋。把这逻辑套在神身上,就是说一个不存在的神也比一个暴虐邪恶的神要好。这话说出来,在当时可是惊天动地,很多人一听觉得太对了,你看历史上多少罪恶,都是打着宗教的旗号干出来的,宗教裁判所烧死过多少科学家,圣战又让多少人流离失所呢?这么一看,宗教简直就是万恶之源,还不如不要。

但是孟德斯鸠这位老谋深算的观察家却摇了摇头,说年轻人,你这是诡辩,为什么?因为你只看到了宗教坏的一面,没看到它好的一面。这就好比你不能因为世界上有冤假错案,就说法律这东西没用,应该全部废除。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章“培尔先生的悖论”。孟德斯鸠的核心观点是宗教哪怕是一个不完美的宗教,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了一种约束,这种约束是超越世俗权力的。他打了一个绝妙的比方,一个君主如果他既热爱又敬畏宗教,他就像一头狮子,会温顺的听从抚摸他的手;如果他畏惧但又憎恨宗教,那他就像一头野兽,会拼命撕咬拴着他的锁链;但如果他压根就不信教,那他就是一头彻底自由的猛兽,只有在撕咬和吞噬猎物的时候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这个比喻简直是把政治的本质给说透了。我个人非常认同这个观点,一个统治者最可怕的状态是什么呢?就是无所畏惧。当他认为自己就是权力的终极来源,不受任何道德  神明或者自然法的约束时,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暴君几乎都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相信死后有审判,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他们只相信自己手里的权力和暴力。那么谁来约束他们呢?法律吗?别逗了。法律就是他们制定的,是他们统治的工具,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这个时候宗教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它提供了一个外在的更高的权威。它告诉皇帝,国王、独裁者,你虽然在人间很牛,但你不是神,你死了以后也要接受审判!这种观念就像给脱缰的野马装上了一个嚼子,这个嚼子可能有时候会失灵,可能有时候还会被野心家利用,但有就比没有强,因为对于那些连人间的法律都不怕的人来说,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

我们再来看看那些彻底消灭了宗教的政权,比如曾经的苏联,他们用领袖崇拜取代了宗教崇拜,斯大林就是活着的上帝,结果怎么样?当这个活上帝决定要搞大清洗,要制造大饥荒的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阻止他吗?没有了!党就是真理,领袖就是法律,任何质疑者都是异端,下场就是肉体消灭。在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荡然无存,儿子揭发父亲,妻子告密丈夫,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互相猜忌互相伤害的绞肉机,这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彻底自由的猛兽。当权力这头猛兽没有任何锁链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成为它的猎物。

再看看咱们中国古代皇帝被称为天子,他的权力来自天命,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宗教性的约束。虽然皇帝的权力很大,但他理论上要对天负责,如果他胡作非为,导致天灾人祸,人们就会认为他失德,失去了天命,造反就有了合法性,所以哪怕是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目的,皇帝也得装模作样的搞搞祭天,下个罪己诏什么的,这套东西虽然很虚,但他至少承认了在皇帝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存在,它不像后来的法家思想,赤裸裸的鼓吹君主权力至上,把人变成君主实现霸业的工具,那就离暴政不远了。

所以孟德斯就认为争论无神论好还是坏宗教好,这个问题本身就问错了,我们应该问的是过度信赖宗教和完全不信教,哪个危害更小?他的答案是一个没有信仰、无所畏惧的社会,其危害要远远大于一个有信仰,哪怕这个信仰有点迷信的社会。因为迷信最多是让人干点蠢事,而无所畏惧的权利只会让人干出最邪恶的事。所以朋友们当有人告诉你,要打碎一切旧信仰,建立一个全新的纯洁的理性的世界时,你一定要警惕,因为他们想要的往往不是解放你,而是想成为你唯一的神。

那么既然宗教作为一种约束是必要的,不同的宗教其约束的效果是不是也天差地别呢?有的宗教它的教义天然就和温和的政体更合拍,而有的宗教则好像是为专制政体量身定做的。这又是为什么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石破天惊的对比两种世界性的宗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看看他们的教义是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不同国家的政治形态的?

刚才咱们说到,孟德斯鸠认为宗教再烂也比没有强,因为它好歹能给统治者这头猛兽套上个嚼子。那么问题来了,嚼子和嚼子可不一样,有的嚼子是纯金打造,镶钻带反光;有的就是跟破草绳。不同的宗教对于权力的约束力,那也是天差地别。在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三章里,孟德斯鸠就提出了一个在今天看来依然非常大胆,甚至有点政治不正确的观点。这一章的标题叫做“宽和政体宜于基督教,专制政体宜于伊斯兰教”。这话一说出来,估计很多人就要跳起来了,这是不是在搞宗教歧视?是不是说信这个的就文明,信那个的就野蛮呢?大家先别激动,咱们得深入到孟德斯鸠的逻辑里去看他到底想说什么。记住他不是神学家,他是个政治分析家,他看的不是教育本身谁更正确,而是这些教义在现实社会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后果。那么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三章“宽和”,政体宜于基督教,专制政体宜于伊斯兰教。孟德斯鸠的论证过程其实非常有意思,他首先说基督教的福音书里核心思想是仁爱这种思想天然的就跟君主的残暴专制是合不来的。一个天天把爱你的邻人挂在嘴边的宗教,怎么可能去支持一个视民众如草芥的暴君呢?所以基督教的这种精神会像水一样慢慢的渗透到政治结构里,让权力变得更温和。

他还举了一个特别具体的例子——妻妾制度。他说基督教禁止一夫多妻,这就使得君主们没法像东方君主那样整天躲在后宫里与世隔绝,他得面对一个家庭一个妻子,这就让他更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孤家寡人的神。他会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臣民的疾苦,也就更愿意去制定法律,而不是随心所欲的发号施令。这个观察角度,说实话真是刁钻又深刻,一个看似只是师德的规定,却能产生如此深远的政治影响。反观伊斯兰教,孟德斯就认为他所产生的政治形态往往是君主不断的杀人,然后自己也不断的被杀,他认为这种宗教文化更容易催生出专制和暴虐。

他甚至举了埃塞俄比亚的例子,说基督教传入那个地方之后,成功的阻止了专制主义的生根发芽,还带去了欧洲的习俗和法律。而在他旁边的伊斯兰教国家却是王子们被监禁,国王一死,继承人就把自己的兄弟们全都掐死,这种对比当然是非常强烈的。

我个人觉得我们不能简单的把这个结论归结为宗教教义的优劣。但是孟德斯鸠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性逻辑,这个逻辑就是权力的来源和结构。在基督教世界里,尤其是天主教世界长期存在的一个二元结构,那就是教权和王权的并立和斗争,教皇和国王谁说了算呢?这个问题在欧洲吵了1000多年,这种斗争在客观上就形成了一种权力的制衡。国王想为所欲为,得问问教皇答不答应?教皇想一手遮天,国王们也会联合起来反对他,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实现绝对的一元化的权力垄断,这种权力的缝隙就为后来市民阶层的兴起,自由思想的传播提供了宝贵的空间。

而在很多伊斯兰世界以及咱们的古代中国情况就不一样了。哈里发既是宗教领袖,也是、世俗统治者。中国的皇帝是天子,是上天在人间的唯一代理人,祭祀和行政大权都集于一身。这种政教合一的结构是一种典型的一元化权力结构,所有的权力都来自同一个源头,所有的资源都由同一个中心来分配。在这种结构下,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就很难有生存的空间,因为不存在一个可以与最高权力抗衡的独立力量。你想想,像前苏联那样,当教会、法院、军队、媒体、学校全都信党的时候,会发生什么?那就是个人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毫无反抗之力,这也就是耶克所说的通往奴役之路。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点,他说基督教给欧洲带来了某种万民法的观念,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国际法,使得欧洲在战争中还保留了一点底线,不会像成吉思汗或者帖木儿那样动不动就屠城毁灭整个民族。其实也和二元结构有关,因为大家都信同一个上帝,虽然国家之间打来打去,但在信仰层面大家还是兄弟。这就好比一个大家族里的兄弟们打架,下手再狠,也一般不会把对方往死里整。因为头顶上还有个老太爷看着呢?这种超越民族和国家的共同信仰,为规则的建立提供了基础。

所以孟德斯鸠的论断虽然表面上看是在比较宗教,但其内核是在比较不同的权力结构。一个能够容纳多元竞争和制衡的结构,就更容易走向温和与自由;而一个追求一元垄断和绝对服从的结构,则必然会滑向专制与奴役。这个道理无论是在18世纪还是在今天,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那么既然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特征如此不同,他们在现实中造成的后果又有哪些具体的差异呢?孟德斯鸠是不是有点厚此薄彼了呢?他接下来就要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来评价这两种宗教的精神内核,以及他们是如何塑造不同文明的性格的。

这个话题会更加深入,也更加劲爆。之前我们聊了个石破天惊的话题,孟德斯就说基督教更适合温和政体,而伊斯兰教更适合专制政体,它的核心逻辑其实是在探讨不同的权力结构,一个有制衡有竞争的二元结构更容易孕育自由,而一个政教合一的一元结构则必然导向奴役。那么这个论断是不是太笼统了呢?这两种宗教的内在精神到底有什么不同?以至于能产生如此巨大的政治后果呢?所以咱们就要深入他们的源代码,看看孟德斯鸠是如何剖析这两种文明的底层逻辑的。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四章,标题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特征造成的后果”。

孟德斯鸠在这里下了一个非常直接,甚至可以说是粗暴的判断。他说我们根本不需要费劲去研究神学,就能看出来应该信哪个,唾弃哪个,为啥?因为一个宗教能不能动画民俗,也就是让社会风气变得更好,这事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比它宣称的真理要实在得多。这个观点我觉得简直是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精髓。你别跟我扯那些高大上的概念,什么历史必然性,什么终极理想,我就看你这套东西最后是让面包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呢?是让人们的枷锁变重了还是变轻了呢?结果才是检验一切的标准。然后他把矛头直指伊斯兰教,说他建立在一种破坏精神之上,崇尚利剑,直到今天还在用这种精神影响人。这话非常重,但我们的理解他说的“破坏精神”是什么意思?我个人认为他指的不是信徒个体的品行,而是一种文明扩张的模式:一种模式是像水一样渗透,通过文化贸易和思想的魅力慢慢的改变一个地方,这是敦化。另一种模式则是像洪水一样,用暴力摧毁原有的一切,原有的法律、原有的信仰,原有的社会结构,然后在一片废墟上建立一个全新的整齐划一的秩序,这就是破坏。

咱们可以跳出宗教的范畴来看,20世纪的共产主义革命,是不是就是这种破坏精神的极致体现呢?他们所到之处首先要做的就是破四旧,砸烂一切旧世界的文化符号。孔庙被毁了,教堂被改成仓库,地主被消灭了,乡绅所代表的地方自治传统也被连根拔起,他们认为旧世界的一切都是肮脏、反动,需要被彻底清除的垃圾。他们要在一张白纸上画出最新最美的图画,但结果呢?这种彻底的破坏带来的不是新生,而是文化的断层和社会的崩溃。因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必然是像大树一样,从历史的土壤里慢慢长出来的,你不可能凭空设计和建造出来。任何试图扮演上帝彻底推倒重来的企图,最终都会带来哈耶克所说的致命的自负和无尽的灾难,与这种破坏精神相对的是一种建设精神。

孟德斯鸠在这里讲了一个古埃及国王萨巴卡的故事,这个国王梦见神命令他杀死所有的祭司,他怎么解读这个梦的呢?他没有说太好了,神启要我清除异己,巩固我的权利,他反而认为神之所以会下达这种违背常理的命令,说明神已经不再喜悦我的统治了,于是他选择了主动退位,这个故事太深刻了。他展现了一种对权力的敬畏,一种承认存在着比王权更高的道德法则的精神,一个统治者如果他相信自己的权利是有限的,是需要被约束的,那么他就会在作恶之前有所顾忌;而一个相信自己掌握了宇宙真理,为了实现这个真理可以不择手段的统治者,他就是最危险的,因为他的一切恶行都会被他自己神圣化。为了建立地上天国,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发动大清洗,为了实现公有制,他可以心安理得的制造大饥荒。在他们眼里,个体的生命、财产和尊严都是可以为了宏伟目标而牺牲的成本,这就是破坏精神在政治上的体现。它摧毁的不仅仅是建筑和文物,更是人性本身。

所以孟德斯鸠这一章看似在谈论宗教,实际上是在探讨两种根本对立的政治哲学,一种是渐进的遵从传统的,承认人类无知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另一种是激进的摧毁传统的相信理性万能乌托邦主义。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前者通向繁荣与和平,而后者则通向奴役与毁灭。那么我们再把镜头拉近一点,就算同一种宗教,比如基督教,它在内部也发生了巨大的分裂,天主教和新教,这两种不同的派别是不是也对应着不同的政治体制呢?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提出一个更加精妙的观察,他认为天主教的结构天然亲近君主制,而新教的精神则与共和制不谋而合,这又是为什么?难道信仰的分歧真的能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走向吗?咱们聊到孟德斯就认为,不同的宗教蕴含着不同的文明源代码,一种是建设性的,一种是破坏性的。这个观点已经够炸裂了,但这位思想巨人的探索还没停止,他发现就算在同一个宗教内部,不同的教派似乎也和不同的政治体制有着神秘的对应关系。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五章,它的标题是“天主教义与君主政体,新教宜于共和政体”。这个观点初听起来有点悬,宗教信仰不是很私人的事情吗?怎么还跟国家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扯上关系了呢?但你仔细品味孟德斯鸠的分析,就会发现他简直就是一个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开山鼻祖。他压根就没从神学教义出发,而是从一个非常现实的角度切入:权力结构。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五章,“天主教教益于君主政体,新教益于共和政体”。

孟德斯鸠的观察是这样的,你看欧洲的北方民族普遍性的新教,而南方民族大多还信天主教,这不是偶然的,他说因为北方民族骨子里就有一种独立和自由的精神,而南方民族就比较欠缺。所以一种没有看得见的领袖的宗教,也就是新教,就特别对北方人的胃口,而一种有看得见的领袖,也就是教皇的宗教,也就是天主教就更适合南方人。这个解释我个人觉得可以翻译的更直白一点,这根本不是什么民族性的问题,而是制度选择的问题。什么是天主教的权力结构呢?它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结构,非常中心化,顶端是罗马的教皇,下面是大主教、主教,神父一层一层的往下,等级森严。信徒要服从神父,神父要服从主教,所有人最终都要服从远在罗马的Infallible的教皇,你看这套结构是不是跟一个中央集权的君主国非常像?国王高高在上,下面是公爵伯爵骑士也是一套自上而下的命令系统,这两种结构在思想上是同构的,他们都强调统一、服从和等级。所以他们能很好的兼容。那新教呢尤其是加尔文中,它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它是去中心化的,甚至是网状的。它强调信徒皆祭司,每个人都可以直接跟上帝沟通,不需要通过一个庞大的中介机构,教会的管理也往往是由信徒们自己选举出来的长老们负责,而不是由上级任命。你看这套结构是不是又跟一个共和国,特别是那种由自治市镇组成的联邦共和国非常相似呢?他强调的是地方自治,社区精神和权力分散,这两种结构同样在思想上是同构的,都崇尚独立平等和自下而上的授权。

所以孟德斯鸠的这个发现我觉得简直是天才般的。他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社会的主流思想组织形式会相互塑造,相互加强,你很难想象,在一个推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文化里,能自发的长出一个去中心化的宗教;同样在一个大家普遍认为我的灵魂我做主的社会里,也很难长期维持一个需要绝对服从的政治政体。

我们再来看看历史,16世纪的宗教改革本质上是一场什么运动呢?它不仅仅是马丁路德贴了个95条论纲那么简单,它是一场大规模的分权和独立运动。北方的德意志诸侯,荷兰的城市商人,他们为什么要支持新教呢?除了信仰因素,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想再受罗马教廷的控制,不想再把大把的钱交到罗马去,他们要宗教独立,背后其实就是要政治独立和财政独立。这不就是典型的对一个遥远的不负责任的中央权力的反抗吗?这种精神正是自由的基石。

反观那些维持了天主教信仰的国家,比如西班牙和法兰西,他们的中央集权君主制也发展得最完善,国王的权利和教会的权力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一个强大的统治机器。这种稳定的结构当然也有它的好处,但在压制个人自由和思想多样性方面也确实更有效。所以你看,孟德斯鸠的论断一点都不玄,它背后是非常硬核的制度分析,一个社会它的政治制度和它的主流信仰组织模式,就像是一台电脑的硬件和软件,必须相互兼容才能稳定运行。一个追求自由的社会,必然会青睐那些能够容纳多元鼓励自治的信仰体系。而一个走向专制的社会,则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消灭所有独立的和组织资源,让所有人都统一在一个声音、一个领袖之下。比如咱们中国古代秦始皇搞焚书坑儒,汉武帝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本质上都是在做这个事,就是要统一思想,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服务。

那么既然宗教和政体有这么深的联系,会不会有人走得更远?提出一个更极端的悖论呢?那位爱抬杠的培尔先生又出场了,他这次的观点更加惊人,一个由真正的、纯粹的基督徒组成的国家,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因为它会软弱到不堪一击。这个指控可太严重了,这等于说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本身就是反社会、反国家的。

孟德斯鸠能容忍这种说法吗?他将如何展开一场绝地反击来捍卫信仰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呢?从宗教的功用道不同宗教的政治后果,再到同一宗教不同教派的制度兼容性,孟德斯鸠像一个最高明的外科医生,一层一层的解剖着看似神圣的话题。现在他遇到了一个最强劲的对手,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培尔先生,这位先生抛出了一个终极悖论,直接攻击基督教的心脏,他说一个由真正的基督徒组成的国家,根本活不下去,这可不是小问题了,这等于是在说要么你做个好基督徒,放弃你的国家;要么你保卫你的国家,背叛你的信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面对这个刁钻的两难问题,孟德斯鸠是如何回应的呢?咱们现在就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六章“培尔先生的又一个悖论”。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为基于信仰的自由社会所做的最有力的一篇辩护词。他开门见山就说,培尔,你为什么会觉得这样的国家活不下去呢?我告诉你,这样的国家恰恰是人类所能想象的最强大的国家。为什么这么说?培尔的逻辑是真正的基督徒要爱你的敌人,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样的国民组成的军队还怎么打仗呢?这样的国家面对侵略者,岂不是要集体唱着赞美诗,然后引颈就路。这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

但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佩尔先生,你根本就没读懂福音书,你把劝导和戒律给搞混了,区分实在是太重要了,我觉得这简直是理解西方文明的一个钥匙。什么是戒律?就是法律是底线,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比如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一个国家必须用法律来强制执行这些戒律,否则社会就乱套了。但什么是劝导呢?它是更高的道德要求,是一种理想,是鼓励你去做的。比如爱你的敌人,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立法者之所以不把这些劝导变成法律,就是因为如果强制所有人去做圣人,这个法律本身就违背了法的精神,会把社会搞得鸡犬不宁。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在某些极端的乌托邦实验里,比如红色高棉,他们就试图把劝导变成强制的戒律,他们宣称要建立一个绝对纯洁无私的社会,于是就废除了货币,取消了家庭,强迫所有人过上一模一样的集体生活,任何人如果表现出一点点私心,比如偷偷藏了一把米,都会被视为人民的公敌,然后被处死。他们就是想用法律强制所有人成为圣人,结果他们制造了人间地狱,这就是把劝导和戒律混为一谈的恶果。孟德斯鸠认为培尔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他把基督徒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当成了一个国家必须执行的法律。但实际上基督教从来没有否定过天赋的自卫权利。一个基督徒组成的国家当然有权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而且孟德斯鸠更进一步说,他们的战斗力会比任何其他国家的军队都强。为什么?因为他们战斗的动机是所有动机里最强大的。

他对比了三种政体下人们的动力来源:专制国家靠的是卑劣的畏惧,你害怕被杀头,所以你服从;君主政体靠的是虚伪的荣宠,你想要个爵位,想要快封地,所以你效忠;共和政体靠的是人类的美德,你出于一种公民责任感去奉献。但这三种动力在基督教的信仰面前都弱爆了。一个有信仰的公民,他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是因为害怕,不是因为贪婪,甚至不完全是出于抽象的责任感,他这么做是因为他坚信这是上帝赋予他的使命,他越是觉得自己亏欠了上帝的恩典,就越是觉得应该报效自己的祖国,这种发自内心的、神圣的责任感,所能爆发出的力量,是任何外部的威逼利诱都无法比拟的。

我觉得这个观点完美的解释了为什么那些看似强大无比的极权帝国,比如苏联会一夜之间崩溃。因为维系那个帝国的主要是卑劣的畏惧。当人民一旦不再恐惧,用谎言和暴力堆砌起来的大厦就轰然倒塌了,因为它没有内在的凝聚力,没有根植于人心的真正的信仰。人们服从它,只是因为它有克格勃,有坦克。而一个自由的社会,它的力量恰恰来自于每一个公民内心的信念,这种信念可以是一种宗教信仰,也可以是对自由、民主、法治等原则的坚定信念,这才是国家真正坚不可摧的基石。

所以培尔的悖论被孟德斯鸠轻松化解了,一个由真正信徒组成的国家,不会是软弱的羔羊,而会是充满力量的雄狮。他们对自己的义务了然于胸,并以极大的热情去履 行,他们既懂得爱与宽恕,也懂得拿起武器捍卫正义。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家园,他们的自由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他们有责任去守护。那么既然宗教的劝导和法律的戒律需要分开,这是否意味着宗教的法律就应该追求一种完美呢。当宗教试图制定一些至善至美的规则时,会不会反而给社会带来麻烦呢?一个好的宗教,它的法律应该是什么样的?是应该高高在上,还是应该贴近人性的。

刚才我们讲了孟德斯鸠漂亮的回击了培尔先生,论证了一个由真正信徒组成的国家,非但不会软弱,反而会因为共同的发自内心的信仰而变得无比强大,他提出了一个关键的区别,那就是宗教中的劝导和法律中的戒律,这两者绝对不能混为一谈。这个观点就像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宗教不能强迫所有人当圣人,那么宗教自己制定的那些内部法律,比如教规又该是什么样的呢?是不是应该追求一种绝对的完美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七章,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标题叫“宗教中的完美法律”。这个标题本身就有点反讽的味道。什么叫完美的法律?在很多宗教狂热者看来,当然是越严格越好,越纯洁越好,最好能把所有人都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但孟德斯鸠这位冷静的观察家却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真相,追求完美的法律往往会带来最不完美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七章,“宗教中的完美法律”。孟德斯鸠的逻辑是这样的,他说人类的法律是用来管束精神的,说白了就是管理的行为,所以他应该给出明确的戒律,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界限分明。

而宗教是用来引导心灵的,是管理的动机和情感的,所以他应该多给出劝导,少一些强制的戒律。这个区分太精辟了,法律只能处理外部行为,他管不了你心里想什么。如果法律开始审判,思想离奥威尔的1984也就不远了,而宗教的优势恰恰在于它能深入人心,提供一种道德上的指引。但是一旦宗教把这种道德指引从劝导变成了强制性的法律问题就来了。孟德斯鸠举了一个绝佳的例子:独身,他说基督教劝导一部分,神职人员独身,这作为一种劝导,是一种崇高的理想,没问题。但是一旦这个劝导变成了某类人必须遵守的法律,也就是强制性的教规,那会怎么样呢?孟德斯就说,那就得每天制定新的法律来强迫这些人遵守这条法律,这话真是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你用一条法律规定了独身,马上就得有第二条法律来惩罚那些秘密结婚的,第三条法律来处理他们的私生子,第四条法律来监督他们的日常行为,最后整个教会系统会为了维护这条完美的法律而变得疲惫不堪,甚至滋生出无数的虚伪和腐败。我个人认为这个观察简直可以推广到所有试图在人间建立天堂的乌托邦计划中,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为什么那些计划最终都失败了,而且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就是因为他们试图用法律来强制实现一种完美的道德状态。

比如共产主义理想,他的劝导是大公无私,这个作为一种道德理想当然是好的,但当它变成强制性的法律,要求所有人必须大公无私,消灭一切私有财产时会发生什么呢?那就必然会产生一个无所不包的强大国家机器来监督和强制每一个人,这个机器会剥夺你的财产,控制你的思想,决定你的工作,甚至安排你的家庭。为了实现那个完美的大公目标,他必须彻底摧毁个人的自由,结果带来的不是天堂,而是古拉格。再比如某些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他们也想建立一个完美的伊斯兰国家,他们试图用《沙利亚法》来规定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穿着打扮到饮食起居都必须符合最严格的教育解释,这种用法律强制推行完美宗教生活的尝试,结果是什么?我们都看到了是塔利班对女性的残酷压迫,是伊朗宗教警察对民众的严密监控,是整个社会活力的窒息。

所以孟德斯鸠的智慧就在于他深刻地理解了人性的不完美,他知道你不可能指望每个人每件事都达到至善,一个好的制度,无论是法律还是宗教,都不应该以完美为目标,而应该以可行为目标,他应该承认人性的弱点,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一套,能够鼓励善抑制恶的规则。任何试图一步到位,把人改造成圣人的企图都是危险的,这其实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个核心思想,对人类理性抱有审慎的怀疑。我们不相信有谁能设计出一套完美的社会蓝图。我们相信一个好的社会是在尊重传统、尊重个人自由的前提下,通过无数个体的试错和互动慢慢演化出来的,它必然是不完美的,甚至是杂乱的,但它是有生命力的。而那些追求整齐划一的完美社会,最后都变成了僵化的压抑人性的坟墓。

所以宗教中的完美法律其实是一个陷阱,它听起来很美,但它违背了法的精神,也违背了人性的现实。一个好的宗教,它的法规应该和什么保持一致?不是和某个虚幻的完美理想,而是和一些更基本、更普世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孟德斯鸠在下一章给出了答案,那就是道德!宗教和道德这两者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咱们聊到孟德斯鸠警告我们,要警惕那些追求完美的宗教法律,因为他们往往会因为脱离人性而带来灾难。一个好的宗教,不应该试图把所有人都变成圣人,那么他的底线应该在哪里呢?他应该和什么东西保持步调一致,才能对社会有益。孟德斯鸠在第八章给出了一个清晰的答案:道德。这一章的标题就叫“道德法规与宗教法规的一致性”。这个观点听起来好像是句废话,宗教法规当然要符合道德了,难道还能反道德吗?你别说历史上和现实中宗教法规和基本道德相冲突的情况还真就屡见不鲜。所以孟德斯鸠的提醒绝不是多此一举。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八章,“道德法规与宗教法规的一致性”。孟德斯鸠开篇就说,如果一个国家信的宗教不幸不是上帝赐予的真宗教,这是他作为一个天主教徒的客套话,那么就必须想办法让宗教的法规和人类的普遍道德保持一致,为什么?因为宗教哪怕是个假宗教,也是保障人们诚实正直的最佳保证。这句话太重要了,他再次强调了宗教的社会功能性,宗教就像是一种社会粘合剂,它通过提供一套共同的信仰和仪式,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我为什么相信你不骗我呢?可能不是因为我有多了解你,而是因为我们都相信欺骗会受到神明的惩罚,这种超验的威慑比任何法律都更深入人心。但是这个粘合剂要想发挥正面作用,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所宣扬的东西,必须是符合基本道德的。

什么是基本道德?孟德斯就举了古代博古人的例子,他们的宗教教义很简单,不杀人、不偷盗、不做下流事,不做让大家不高兴的事,反过来要尽力为大家做好事,你看这不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普世价值吗?尊重生命,尊重财产,互相帮助。博古人相信只要做到了这些,不管你信什么具体的神,最后都能得救。结果是什么?这个民族虽然又穷又傲,但人们都非常善良,富有同情心。

这个例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好的宗教。一个好的宗教,它的核心不是复杂的仪式,不是高深的教义,而是简单朴素符合人性的道德准则。它是在强化,而不是在颠覆人类经过千百万年演化而来的道德直觉。反过来,如果一个宗教它的法规和基本道德相冲突,那就会产生巨大的危害。比如历史上某些邪教,他们也有一套非常严密的宗教法规,但这些法规可能是反道德的。比如他告诉你为了圣战可以滥杀无辜,为了上天堂可以欺骗异教徒,为了奉献可以把所有财产都交给教主。这种宗教它就不是社会的粘合剂,而是社会的溶解剂,它会摧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让社会变得充满猜忌和暴力。

我们再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也建立了一套新的道德法规,那就是阶级道德。他们说没有普世的道德,只有阶级的道德。凡是对无产阶级有利的就是道德的,凡是对资产阶级有利的就是不道德的。在这个逻辑下,不偷盗这条基本道德就被颠覆了。因为剥夺剥夺者是正义的,所以没收地主富农的财产是道德的;不杀人也被颠覆了。因为镇压阶级敌人是革命的需要,所以肉体消灭他们也是;道德的诚实也被颠覆了,因为对敌人讲真话是愚蠢的,所以用谎言和欺骗来打击他们是充满智慧的。

当一个社会的宗教法规,在这里就是意识形态的教条和人类的基本道德发生如此剧烈的冲突时,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全面崩溃。人们不知道该信什么,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昨天还是革命英雄,今天就成了反革命,昨天还在被批斗,今天又被平反,在这样朝令夕改,标准混乱的社会里,人们唯一能学会的就是投机、说谎和背叛。这也就是为什么经历过那种时代的人,往往会对一切都抱有一种深刻的怀疑和不信任。因为最基本的道德基石已经被彻底摧毁了。

所以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警告我们,任何一种思想体系,无论他把自己包装的多么神圣,我们都要用一个最朴素的标准去检验它,它是不是在鼓励人们变得更善良更诚实、更富有同情心?他是不是在维护那些不言自明的基本道德准则?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无论他许诺的天堂有多么美好,我们都必须对他保持高度的警惕。

那么除了这种普遍的道德法则,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一些哲学流派,他们本身就起到了类似宗教的作用,甚至在培养好公民方面做的比很多宗教还要出色。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把目光投向古希腊和古罗马,去寻找那些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思想,他会特别推崇两个派别,一个是犹太苦修派,另一个则是大名鼎鼎的斯多葛派。这两个学派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赢得孟德斯鸠如此高的评价呢?咱们聊到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好的宗教,它的法规必须和人类的基本道德保持一致,否则就会成为社会(秩序)的溶解剂,这个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鉴别各种思想体系优劣的试金石。

那么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如果有些哲学流派,他们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但他们所倡导的道德准则却比很多宗教还要高尚,还要有益于社会。那我们又该如何看待他们呢?孟德斯鸠接下来就把目光转向了古代,他要为我们介绍两个他极为推崇的学派。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九章和第十章,这两章很短,我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讲,因为他们的主题是一致的,都是在赞美那些能够培养出伟大公民的古代哲学。

第九章的标题是“犹太苦修派”。第十章的标题是“斯多葛派”。先说这个犹太苦修派,也就是艾塞尼派。孟德斯鸠对他们的描述非常简洁,但字字千金。他说这些人发誓要公正待人,即便奉命也不害人,要憎恨不易,恪守诚信,要谦和的发号施令,永远站在真理一边,要远离不义之财。你们听听这几条誓言,如果放在今天,完全可以写进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务员守则里,这不就是对一个理想公民或者说一个理想官员的最高要求吗?公正、善良、诚信、谦逊、正直、廉洁。一个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想不和谐都难。

这个学派虽然小众,但它体现了一种精神,通过严格的自律和道德修行来达到一种人格上的完善,并以此来服务社会。这种精神在任何时代都是稀缺而宝贵的,但是孟德斯鸠真正的赞美毫无保留的,甚至可以说是狂热的赞美,是献给斯多葛派的。他用了一连串最高级的形容词来表达他的敬意。他说没有任何一个哲学派别的原则比斯多葛派更无愧于人类,更能培养好人。他甚至说如果能让他暂时忘掉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他会把斯多葛学派的毁灭看作是人类的一大灾难。这话的分量太重了。

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什么会对一个古罗马的义教学派给出如此之高的评价呢?斯多葛派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呢?孟德斯就说,这个学派唯一过头的地方恰恰是那些包含着伟大因素的事,那就是蔑视快乐和痛苦。这句话是理解斯多葛精神的关键。斯多葛派认为,人唯一能完全掌控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内心和选择。至于外部世界发生的一切财富、地位、健康别人的看法,甚至是生老病死,这些都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因此也是无关紧要的。一个有智慧的人,不应该让自己的幸福被这些自己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所左右,他应该追求内心的宁静和德行,因为这才是唯一真正属于他的财富。这种思想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消极避世呢?好像是让人放弃奋斗,当个无欲无求的躺平族。这恰恰是最大的误解。孟德斯鸠紧接着就说,唯有斯多葛派懂得培养公民。唯有斯多葛派培育了伟人,造就了伟大的帝王,这不是很矛盾吗?一群蔑视财富和权力的人,怎么反而成了最伟大的公民和帝王呢?

我个人认为这背后有一个极其深刻的自由主义逻辑,正因为他们不把个人的快乐和痛苦,财富和权力看得那么重,他们才能真正的去为社会而生。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我的个人幸福来自于我内心的德行和安宁,这是我自己就能搞定,不需要依赖外部世界,那么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可做,那就是去履行我的社会责任,去为人类服务。

你看这种为社会服务不是一种负担,也不是为了换取什么回报,因为他们最大的回报,内心的幸福已经通过哲学修行得到了为他人服务,本身就成了实现自身德行的一种方式。孟德斯鸠说的好,他们所得到的全部报酬就在他们自己的内心里,唯有他们的哲学能使他们幸福,唯有他人的幸福能增加他们自己的幸福。这种精神境界实在是太高了。一个普通的政治家,他努力工作可能是为了获得权力、名声和财富。但一个斯多葛派的政治家,比如罗马五贤帝之一的马可奥勒留,他每天处理繁重的政务,带兵打仗,他不是为了这些,他在沉思录里反复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他作为一个人的责任,是他作为宇宙秩序一部分所应尽的本分,他做这些事不是为了让自己更快乐,而是因为这是正确的事。

这种基于责任和德行的公共服务精神,我觉得恰恰是现代社会最稀缺的东西。我们今天看到太多的政客,他们把政治当成一门生意,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党派利益的最大化,而斯托格派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范式,政治是一种天职,是一种最高形式的道德实践。孟德斯鸠甚至把话说到这份上,他说除了神奇的真理,你在人类世界里再也找不到比安东尼庇护马克奥勒留,甚至包括后来背弃了基督教的尤利安皇帝更伟大的人物了。评价对于一个18世纪的法国天主教贵族来说,是需要巨大勇气的。所以斯多葛派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完美的解决了小我和大我的关系。它首先让你通过哲学修行,把小我安顿好,让你获得内心的独立和自由,不再被欲望和恐惧所奴役,然后在坚实的基础上,他鼓励你走出去,去承担你对家庭、社区、国家乃至全人类的责任,这是一种真正健康的由内而外的公民精神,它不是靠外部的宣传鼓动,而是源于深刻的内心自觉。

那么既然这种积极入世,服务社会的精神如此可贵,与之相对的那种追求进修,追求舒适的生活方式,又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把矛头转向那些让人变得消极懒惰的宗教教义,他认为人活着就是要干活,要传宗接代,要参与社会活动,任何让人过于进修的宗教都是有问题的,这又是为什么?咱们聊了孟德斯鸠对斯诺格派的极度推崇,他赞美的是那种首先安顿好内心,然后积极入市服务社会的伟大公民精神。有光明就有黑暗,有积极就有消极。既然有鼓励人建功立业的哲学,那自然也就有劝人看破红尘,消极避世的宗教。

对于后者孟德斯鸠可就没什么好话了。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一章,标题非常直白,就叫“静修”。孟德斯就一上来就亮明了观点,他说人这种动物生来就是要传宗接代,要吃饭穿衣,要搞各种社会活动的,所以任何宗教都不应该让人过一种过于进修的生活,过于两个字用得非常精准,他不是反对一切形式的内心修行,他反对的是那种让人彻底脱离社会,放弃责任的极端进修。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一章“静修”。孟德斯鸠在这里把矛头主要对准了伊斯兰教,他说穆斯林之所以养成了一种沉思进修的习惯,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宗教仪式本身的要求,每天5次祷告,每次都要暂时抛开尘世的一切,这本身就是一种反复的初试训练。

第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教义里有一种强烈的宿命论思想。宿命论,我觉得是理解很多前现代社会运作逻辑的一个关键。宿命论告诉人们你这辈子会怎么样,都是真主或者说命运早就安排好的,你自己再怎么折腾也没用。这种思想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后果呢?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它会源自于精神的懒惰,反过来又会加剧这种精神的懒惰。你想想看,如果一个人打心底里相信我穷是我命里该穷,我富是我命里该富,他还会有多大的动力去创新,去冒险、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大概率是不会了。他会觉得折腾啥还不如躺平了祷告,等着命运的安排。这种心态如果在一个社会里成为主流,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停滞的状态,大家都不愿意去承担风险,不愿意去尝试新事物,因为一切都是注定的。

这种思想在咱们中国古代也很有市场,只不过换了个词叫安分守己,听天由命。这种文化对于维护一个稳定的等级森严的农业社会当然是有好处的。他让底层人民能够安于现状,不至于天天想着造反,但是对于一个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商业社会来说,这种思想就是致命的毒药。我个人认为这恰恰是东西方文明在近代走向不同道路的一个深层原因。

在受到新教伦理影响的西方社会,主流的思想是,你是不是上帝的选民,你不知道,但你可以通过你在城市的成功来证明你获得了上帝的恩典。所以努力工作积累财富不仅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成了一种荣耀上帝的天职。这种思想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企业家精神,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而一种强调宿命论和进修的文化,它所鼓励的恰恰是反过来的东西。他告诉你,城市的成功是虚幻的,内心的宁静才是永恒的,它不鼓励你去创造财富,反而可能鼓励你把财富捐给寺庙,来换取来世的福报。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商业精神和科学精神就很难茁壮成长。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一个加剧这种超然态度的因素,那就是苛政和有关地产权的法律给他们一种不稳定感,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他把宗教观念和经济制度的联系在了一起,什么意思?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有效的保护私有财产,那么人们自然也就不愿意去进行长期的投资和积累了。

我今天辛辛苦苦种了一片果园,明天国王一道命令就给没收了。我开了一家工厂赚了点钱,马上就有各种官员上门来敲诈勒索,在这样一种朝不保夕的环境里,一个理性的人会怎么做呢?他要么就是把赚来的钱赶紧花掉,吃光喝光;要么它就会转向一种出世的哲学,告诉自己,反正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都是过眼云烟,然后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所以你看,精神上的宿命论和制度上的不确定性,这两者是会相互加强,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制度越是不保护产权,人们就越是相信宿命,越是不愿意去创造,人们越是不去创造,社会,就越是贫穷停滞。统治者就越是需要用专制的手段来维持统治,产权就越是没有保障。很多国家就是掉进了这个贫困陷阱里,几百年都爬不出来。

孟德斯鸠最后用波斯的例子做了个对比,他说古波斯信的先教,也就是拜火教曾经把国家治理的欣欣向荣,因为它消除了专制主义的弊害,但后来伊斯兰教来了,就把这个帝国给摧毁了。他这里说的摧毁,我理解主要不是指军事上的征服,而是指那种积极进取创造财富的社会精神,被一种消极宿命的文化给取代了。所以这一章的核心观点就是任何一种鼓励人们放弃城市责任,追求消极进修的宗教或哲学都是对社会有害的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鼓励他的成员积极地参与到财富创造和社会建设中来。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一种积极入世的文化精神,更需要一个能够稳定预期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这两者缺一不可。  

那么除了进修,还有一种更极端的宗教行为,那就是苦行,折磨自己的肉体,以此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这种行为孟德斯鸠又是怎么看的呢?他会全盘否定吗?还是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苦行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咱们聊了孟德斯鸠对进修的批判,他认为任何鼓励人们消极避世,放弃城市责任的思想都会导致社会的停滞和衰败。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的是积极入世的公民精神和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那么比静修更进一步的是苦行,就是通过折磨自己的肉体,比如绝食、鞭笞睡钉床等等来追求所谓的精神升华。对于这种看似高尚的行为,孟德斯鸠又是怎么看的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二章,标题就一个词,“苦行”。这一章非常简短,但却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切开了苦行这个行为的内核,并且把它分成了好的和坏的两种,这再次体现了孟德斯鸠一贯的风格,不搞一刀切,而是进行精细的辨析。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二章“苦行”。孟德斯鸠上来就给出了一个标准,他说苦行这玩意儿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看他和什么样的思想结合在一起。如果苦行是和怠惰结合在一起,那就是坏的。如果他是和勤奋结合在一起,那就是好的;如果苦行适合追求非凡,追求特立独行结合在一起,那就是坏的。如果他是和追求善良结合在一起,那就是好的;如果苦行适合贪婪结合在一起,比如通过自我标榜的苦行来骗取信徒的捐赠,那就是坏的。如果他是和节俭结合在一起,那就是好的。这个标准,我觉得简直是太通透了。他把我们的视线从苦行这个外在的行为,引向了行为背后的动机和目的。同样是吃得很少,穿得很破,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懒惰,不是生产穷得叮当响,然后美其名曰安贫乐道,这是伪苦行。另一个人,比如本杰明富兰克林那样的清教徒,他可能生活非常节俭,把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投入到再生产中去,或者用来做慈善,他不是为折磨自己,而是为了一个更宏大的目标,这就是孟德斯鸠赞许的与勤奋和节俭相结合的苦行。

我个人认为这个标准可以完美的解释,为什么同样是强调节制欲望,有的文化走向了贫穷和停滞,而有的文化却走向了富裕和繁荣,关键就在于节制欲望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节制欲望的目的是为了出世,是为了摆脱尘世的烦恼,求得来世的福报,那么这种节制往往会导向一种消极的生活态度,它会让人觉得创造财富是可耻的,享受生活是有罪的,最好的状态就是当一个清心寡欲的隐士。一个由隐士组成的社会,当然不可能有经济发展,但如果节制欲望的目的是为了入世,是为了把有限的精力、时间和资源从吃喝玩乐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创造性活动中去,那么这种节制就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这也就是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揭示的秘密。那些加尔文中的清教徒他们不是为了当苦行僧才节俭的,他们之所以拼命工作,拼命赚钱,又拼命省钱,是因为他们把这看作是荣耀上帝的天职,他们节制消费不是因为他们仇视财富,恰恰相反,他们把系统性的、理性的追求利润看作是一种最高的德行。他们省下来的钱不会被挥霍掉,而是会作为资本投入到下一轮的生产和扩张中去。正是这种入世苦行的精神,为资本主义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最原始最强大的文化动力。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实际上是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分,他把那种纯粹为了自我折磨,自我感动的表演是苦行和那种为了更高目标而自我约束的生产性苦行,给清晰的分开了。

前者往往和懒惰、虚荣、贪婪联系在一起,他对社会毫无益处甚至有害,而后者则和勤奋、善良、节俭这些美德联系在一起,它是社会财富和道德资本的重要来源。这个道理其实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评价一个人,不能只看他表面上有多苦,而要看他的苦是为了什么?一个科学家为了攻克难题,常年待在实验室里,吃住都很简单,这是一种苦,但这种苦是为了人类的进步是值得尊敬的。一个创业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商业理想,没日没夜的工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也是一种苦,但这种苦是为了创造价值和就业是值得鼓励的。而另一个人他可能啥正事不干,天天在网上抱怨社会不公,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活得最苦,但这种苦只是自怨自艾,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孟德斯鸠的这一章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分析工具,他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苦难叙事所迷惑,要去看行为背后的真实动机和他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那么聊完了这些宗教行为,我们再回到宗教教义本身。有一种教义,在很多宗教里都存在,那就是不可补赎的罪行。就是说你犯了某种罪,那就永远无法得到宽恕,直接被打入18层地狱。这种教义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孟德斯鸠认为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险,为什么一种看似能强力震慑犯罪的教义反而会有问题呢?咱们聊了苦行,孟德斯鸠教我们分辨哪种苦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生产性苦行,哪种是毫无价值的表演式酷刑?今天咱们要聊一个更深入神学内核,也更关乎人性的问题,这就是第十三章的标题,“不可补赎的罪行”。什么叫不可补赎的罪行呢?简单说就是一票否决制。你一旦犯了某个滔天大罪,那就彻底完了。没有任何悔改和被宽恕的机会,只能等待永恒的惩罚。这种教义在很多古代宗教里都存在,比如古罗马的异教就认为某些罪行,比如弑亲是无法被净化的,这种观念初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对于那些最邪恶的罪行,就应该让罪犯永世不得翻身,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威慑潜在的犯罪者,不是吗?

但是孟德斯鸠这位深刻的人性观察家却告诉我们事情没那么简单,他认为一个没有后悔药可吃的宗教是有严重缺陷的。而基督教最伟大的地方之一恰恰在于它原则上不设立任何不可补赎的罪行。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三章,“不可补赎的罪行”。孟德斯鸠先是引述了古罗马的一些说法,证明异教中确实存在这种观念,然后他话锋一转,开始阐述为什么基督教的教义更胜一筹。他说异教之所以会有不可补赎的罪行,是因为它只管手而不管心。古代的法律和宗教主要关注的是你外在的行为,你杀了人就是杀了人,这个行为已经发生,无法逆转,所以罪行也就无法被彻底洗刷,但是基督教不同,孟德斯鸠说基督教抑制一切情欲,对行动与对欲望和思想同样小心翼翼,它不仅管你的手,更要管你的心。在你杀人之前,你内心的仇恨、嫉妒和贪婪就已经是一种罪了。这听起来似乎是对人的要求更高、更严苛了,但恰恰是这种对内心的关注,为宽恕和悔改打开了大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外在的行为一旦做出,就成了既定事实,无法改变;但内心的状态确实可以改变的。一个昨天还充满仇恨的人,今天可能因为某种感悟而变得充满爱与悔恨。基督教的核心叙事就是一个不断从悔引导到爱,又从爱引导到悔的过程,它承认人性的软弱,承认每个人都可能犯错,甚至犯下大错,但它同时又提供了一个永不关闭的希望之门,只要你真心悔改,无论你犯了多大的罪,上帝的仁慈都足以宽恕你。我个人认为这个教义对于塑造一个健康的社会心理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一个相信不可补赎的社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它会是一个非常僵化非常残酷的社会。一个人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他就永世不得翻身,他会被社会彻底抛弃,他自己也会破罐子破摔。既然我已经没救了,那还不如坏到底。这种社会缺乏弹性和修复能力,人与人之间会充满一种冷酷无情的论断,这让我想起了咱们中国古代的某些制度,比如株连九族。一个人犯了谋反大罪,不仅他自己要被处死,他的整个家族无论老幼都要被牵连,在这种制度下,罪行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不可补赎的,因为它污染了整个血脉。这种残酷的制度,当然可以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但它也制造了无数的人间悲剧,让整个社会充满了恐惧和不安全感。

再看看20世纪的某些集权制度,它们也创造了各种不可补赎的罪行,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叫“阶级成分”。如果你被划定为地主、富农或者反革命,你和你的子孙后代就都成了政治贱民。你不能上大学,不能参军,不能进好单位,一辈子都要夹着尾巴做人。这种基于出身的原罪是完全无法通过个人努力来补赎的。这种制度同样制造了深刻的社会分裂和仇恨,让无数人生活在绝望之中。而基督教提供的这套悔改宽恕机制则完全不同,他强调的是个体责任和个体救赎,你犯了罪是你个人的事,和你的家人无关。你犯了罪虽然要承担世俗法律的惩罚,但在上帝面前,你永远有通过悔改而获得新生的机会。这种思想极大地提升了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他告诉每一个人,无论你过去多么不堪,你的未来都不是注定的,你永远有选择向善的可能。

孟德斯鸠最后说,基督教虽然不认为有哪一种罪行本身是不可补赎的,但他也警告人们整个生命却可能是不可捕熟的。你不能把上帝的仁慈当成可以无限透支的信用卡,今天犯了罪,明天悔改一下,后天接着犯。如果你一辈子都在这种犯罪补赎的循环中,游戏人生你就是在折磨天主的仁慈,这是极端危险的。所以你看这套教义是多么的精妙,它既给了人无限的希望和改过自新的机会,又防止人们滥用这种机会,陷入道德虚无主义。他在绝望和放纵之间找到了一条完美的平衡之道。

这种深刻理解人性的智慧确实令人叹为观止。那么既然宗教的教义对社会有如此深刻的影响,它和世俗的法律又该如何互动呢?当宗教管得比较松的时候,法律是不是就应该管得严一点?当宗教的教育出现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时,法律又该如何去纠正它呢?咱们聊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神学和人性问题——不可补赎的罪行。孟德斯鸠告诉我们,一个允许人悔改,给人希望的宗教远比一个冷酷无情一票否决的宗教更有利于社会的健康。这个观点让我们看到了宗教教义是如何塑造社会心理的。那么从微观的心理层面,我们再回到宏观的制度层面,宗教和世俗法律这两大社会规范体系,他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是井水不犯河水,还是你进我退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四章,标题是“宗教如何对世俗法产生影响”?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法的精神思想的一个集中体现。他要探讨的是不同的社会控制工具之间,如何像精密仪器的齿轮一样相互咬合,相互补偿,共同维持社会的运转。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四章,“宗教如何对世俗法律产生影响”?孟德斯鸠开篇就提出了一个总纲领,他说宗教和世俗法律,他们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同一个,那就是使人成为好公民。这个定位非常重要。在他看来,宗教不是为了让人出家修仙,法律也不是为了让统治者作威作福,它们最终都是为了构建一个良好运转的公民社会。那么如果其中一个掉链子了,另一个就应该顶上去。具体来说,凡是宗教较少加以约束的地方,世俗法律就应严加约束,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反向补偿原则。

他马上举了日本的例子,他说古代日本的主流宗教,神道教基本上没什么复杂的教义,既不怎么讲天堂,也不怎么讲地狱,也就是说他在来世报应这个维度上对人的约束力很弱,怎么办呢?孟德斯鸠观察到,日本的世俗法律就制定得十分严厉,而且执行的一丝不苟,这就是一种补偿。因为宗教提供的内心警察不给力,所以就必须加强外部警察的力量来维持社会秩序。这个观察我觉得非常有启发性,我们可以把它推广开来。一个社会如果他的道德和信仰体系崩坏了,人与人之间失去了基本的信任,那么为了维持最基本的运转,它的法律和监管就必然会变得越来越严苛,越无孔不入。

比如在一个商业欺诈盛行的社会,政府就不得不出台越来越复杂的规章制度。企业和个人办点事,就要盖无数个章,走无数道程序,这些繁琐的程序,本质上就是一种制度性不信任,它极大地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反之,在一个普遍拥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社会,很多交易就可以依靠简单的口头承诺来完成,法律只需要提供一个最终的保障就够了。孟德斯就接着又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补偿原则,他说如果一个宗教的教义宣扬宿命论,告诉人们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那法律就应该严厉,治理者就应该警觉,用外力去约束那些听天由命,放纵自己的人。但是如果宗教确立的是自由意志的教义,告诉人们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法律就可以相对宽松一些。这个观点简直是说到了根子上。我个人认为一个社会是走向自由还是走向奴役,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它主流的归因模式。如果人们普遍相信我之所以贫穷失败都是别人的错,是社会的错,是命运的错,总之不是我的错,那么他们就会倾向于呼唤一个强大的救世主,一个全能的政府来替他们安排好一切。这种心态就是通往奴役之路最肥沃的土壤,因为你放弃了个人责任,也就必然会失去个人自由。而一个自由的社会,它的基石必然是个人责任的观念。

每个人都相信,我今天的处境主要是我过去一系列选择的结果,我要为我自己的行为负最终的责任。只有当这种观念成为社会共识时,人们才不会动不动就要求政府干预一切,也才能够建立起一个真正有限的服务于公民的政府。所以当一种文化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在不断的削弱个人责任感时,法律和国家权力的扩张就成了不可避免的后果。

孟德斯鸠还指出了一个更危险的情况,那就是宗教和法律的价值观发生冲突。比如成吉思汗时代的鞑靼人,他们的宗教法规认为把刀子扔进火里,或者用缰绳打马,都是滔天大罪,但是背信弃义,抢劫杀人却不算什么事。这种价值观的扭曲会导致什么后果?孟德斯就说它会导致一种避害,那就是把大事看成无关痛痒的小事。当一个社会把精力都花在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一次性竞技上,而对那些真正伤害他人的核心罪行漠不关心时,这个社会的道德campus就彻底失灵了。

这让我想起了某些极端原教旨主义的社会,他们可能会因为一个女人没有戴好头巾而对她进行残酷的惩罚,但对于统治集团的腐败和滥用权力却可能视而不见,这就是典型的把小事当大事,把大事当小事。同样在文革时期,你可能因为说错一句话,或者不小心弄坏了一张领袖像而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招来杀身之祸。但与此同时抄家、批斗、武斗这些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却被看作是革命行动。这种法律和道德的彻底颠倒,是一个社会走向疯狂的标志。

最后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关于来世信仰的问题,他说如果一个宗教他让人相信,只要死后把骨灰撒进恒河就能上天堂,那世俗法律就对这些人彻底没辙了。因为法律最大的威慑力就是剥夺你的生命和自由,但如果一个人压根就不怕死,甚至认为死亡是通往极乐世界的门票,那你还怎么管他呢?这个观察在今天看来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那些发动自杀式恐怖袭击的人,不就是被这种信念所驱动的吗?他们相信通过杀死异教徒并牺牲自己,他们就能立刻进入天堂,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在他们眼里,世俗的生命是廉价的,来世的奖赏才是真实的。对于这种被极端思想洗脑的人,常规的法律威慑确实是无效的。

这也提醒我们,一种思想如果它贬低现实的价值,过度的许诺来世的回报,并且把获得这种回报的途径和伤害他人的行为捆绑在一起,那他就是对文明社会最危险的危险。所以这一章的核心思想就是宗教和法律必须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和补偿关系,他们的目标都应该是培养好公民,维护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当任何一方出现偏差,扭曲或者失灵时,都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那么反过来看当中出现一些谬误,比如某些仪式有伤风化石是属法律,又能不能以及应不应该去纠正它?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更敏感的话题,政权与教权的关系,法律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呢?它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干预宗教事务?孟德斯鸠告诉我们,宗教和法律就像一对舞伴,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补偿。当宗教的约束力弱时,法律就得强一些。当宗教的教义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时,整个社会就会有大麻烦。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宗教的某些仪式或者规定本身就存在问题,比如有伤风化,世俗法律能不能主动出击去修正它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五章,标题是“世俗法律有时如何修正为宗教的谬误”?这个标题用词很讲究,叫修正伪宗教的谬误。孟德斯鸠作为一个天主教徒,他当然不能说要去修正真宗教,但这个逻辑其实可以推广到所有宗教。它探讨的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公共领域,尤其是涉及社会风俗和道德的领域,当宗教的规定和世俗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谁应该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呢?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五章,“世俗法律有时如何修正伪宗教的谬误”?孟德斯鸠在这里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在这种情况下,世俗法律不仅可以,而且应该进行干预。他举了古希腊的例子,亚里士多德提到当时一些宗教祭礼,可能是因为源于某些原始崇拜,仪式内容有伤贞操,说白了就是有点淫秽,怎么办呢?难道因为这是神圣的宗教仪式,就任由他败坏社会风气吗?当时的法律想出了一个很聪明的办法,允许家长代替自己的子女和妻子去参加这些仪式。孟德斯鸠对这条法律大加赞赏,说它真不错,它抵御了宗教对风尚的侵害。这个小小的例子,背后其实蕴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公共秩序优先原则。我个人认为这是划分宗教自由边界的一条关键红线。在一个自由社会里,你当然有信仰任何宗教或者不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这属于你的私人领域,国家不能干涉,你可以在家里向任何神明祈祷,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各种仪式,但是一旦你的宗教行为溢出到公共领域,并且对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者公共道德构成了明显的实质性的威胁,那么世俗政府就有权进行干预和规制。

比如某个宗教教义说信徒生病了不能看医生,只能靠祈祷。这在他自己家里是他个人的选择,虽然愚昧,但法律很难干涉;但是如果他得的是一种烈性传染病,他坚持不隔离不治疗,还要到处参加宗教集会,这就对公共卫生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个时候世俗政府就必须强制介入,把他隔离起来。这不是在侵犯他的宗教自由,而是在保护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孟德斯鸠接着又举了罗马皇帝奥古斯都的例子,奥古斯都禁止年轻人参加夜间的宗教祭礼,除非有长辈陪同,他还禁止青年男女在某些节日里裸体奔跑,这些都是用世俗的法律去修正那些可能导致道德滑坡的宗教习俗。这个原则在今天依然至关重要。

比如在印度,曾经有一种非常野蛮的宗教习俗叫萨蒂,就是要求寡妇在丈夫的火葬柴堆上自焚殉夫,这在当时被很多人看作是神圣的、贞洁的行为,但这种习俗严重违背了现代文明最基本的人权观念,所以英国殖民者和后来的印度政府都通过强硬的世俗法律,最终取缔了这种陋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用法律修正宗教谬误的案例。

再比如某些国家的某些宗教派别实行一夫多妻制,这在他们的教义里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他们移民到了一个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家,那么他们就必须遵守所在国的世俗法律,他们不能以宗教自由为借口,来挑战国家的基本婚姻制度。因为婚姻制度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私事,它更是一种关系到社会结构、财产继承、子女抚养等一系列公共利益的根本性制度。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虽然谈的是古代的事,但他确立的这个原则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边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简单来说就是信仰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在涉及灵魂拯救的领域,国家不应干涉,但在涉及公共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的领域,世俗法律必须拥有最高的权威,任何宗教都不能凌驾于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上。一个健康的社会既要充分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迫害宗教,同时也要划定清晰的界限,防止任何宗教以神圣之名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者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是所有现代文明国家都必须面对的挑战。

那么我们已经看到了法律是如何修正宗教的,反过来当法律本身软弱无力时,宗教能不能反过来起到支撑国家弥补法律不足的作用呢?孟德斯鸠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认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宗教甚至可以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咱们聊了世俗法律,如何修正宗教中的谬误,确立了公共秩序优先的原则,这讲的是法律强而宗教弱,或者宗教出了问题的情况。那么凡事都有另一面,如果情况反过来,国家的政治体制本身出了大问题,法律软弱无力,社会濒临崩溃,这个时候宗教能不能扮演一个补锅匠的角色,来修正政治体制的弊害,撑住摇摇欲坠的社会呢?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六章,标题是“宗教法律如何修正政治体制的弊害”。这一章展现了孟德斯鸠思想中非常辩证和务实的一面。他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不会简单的说政教必须彻底分离,老死不相往来。他看到了在真实的历史情境中,当正式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失灵时,宗教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但根植于人心的制度是如何发挥关键作用的?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六章,“宗教法律如何修正政治体制的弊害”。孟德斯鸠开篇就说,当法律软弱无力时,宗教可以发挥支撑国家的作用。他举的第一个例子就非常震撼。他说当一个国家因为内战而打成一锅粥的时候,如果宗教能够让国家的某一部分始终保持和平安定,那简直就是了不起的功劳。他提到了古希腊的埃利亚人,他们是阿波罗神庙的祭司,所以他们的地盘就成了一片永久的和平区,谁也不能去攻打,他还提到了日本的京都,因为是天皇和宗教中心所在地,所以被规定为圣城。在战国时代各大名混战的时候,京都始终没有遭受战火。这两个例子说明了什么呢?他们说明当世俗的权力秩序崩溃,人人都信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时候,一种超越于世俗权力的神圣观念,可以创造出一个例外空间。这个空间就像是惊涛骇浪中的一个避风港,它能够为动荡的社会保存下一些文明的火种,比如商业、文化和人才。

孟德斯鸠特别提到,日本的国内商业从来没有因为战争而毁灭,就是因为有京都这样一个安全岛的存在,我个人认为这个观察对于理解很多文明的程序都至关重要。为什么中华文明在历史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大分裂大动荡,但文化始终没有彻底断绝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儒家这个类似宗教的文化体系所提供的稳定性。无论朝代如何更迭,皇帝姓刘还是姓李,但孔夫子这个神圣牌位始终立在那里,地方上的乡绅和读书人会持续地维持着地方的秩序和教化。这种超越于具体政权的文化认同就像是一根柔韧的绳索,把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一次又一次的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一种情况,他说在有些国家打不打仗,就是君主一句话的事,法律根本管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就可以站出来规定一个休战期,比如阿拉伯部落之间每年有4个月必须停战,谁动手谁就是亵渎神明。中世纪的欧洲领主们天天私斗,教会就推出了上帝的休战,规定在某些宗教节日和特定的日子里不许打仗。这个休战期的规定看起来好像只是暂时停火,但它的意义非常深远。孟德斯鸠说,这是为了让人民能够去完成那些必须做的事,例如播种以及类似的工作,否则国家就无法继续生存。这句话点到了问题的本质,在一个无政府或者弱政府的状态下,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呢?是短期行为压倒一切:我今天不抢,明天就可能被别人抢。我今天中了亿,明天可能就被路过的军队给收割了。在这种毫无安全预期的环境下,没有人愿意从事任何长期的生产性活动,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囚徒困境,互相抢劫,最后大家一起饿死。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公地悲剧。

而宗教提供的神圣休战期它起到了什么作用呢?它强制性的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预期。大家知道在这几个月里,我可以安心的去种地,去做生意,不用担心被骚扰,这个稳定的预期,哪怕是暂时的,也足以让最基本的经济循环得以维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在这里扮演了最终秩序提供者的角色,它弥补了世俗法律和政府的缺位。所以这一章的核心观点是宗教作为一种深植于人心的信仰和规范体系,它具有一种超越世俗权力的任性。当世俗的政治大厦因为战乱和暴政而摇摇欲坠时,宗教的社会网络和道德准则有时候可以像建筑里的钢筋一样,防止整个结构彻底垮塌。它能提供避难所,能维持基本信任,能强制执行和平,能为经济活动提供最基本的稳定预期。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这是一种次优状态,是一种在坏制度下的补救措施,它不能替代一个健全的能够保护个人权利和财产的法治政府。但是孟德斯鸠的深刻之处在于他告诉我们在真实的世界里当最优不可得时,这些看似落后的传统和信仰可能恰恰是维系文明不是中断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试图用暴力砸烂旧世界的激进革命,往往连同这些宝贵的社会资本也一同摧毁了,最后剩下的就只有一片废墟和无尽的动荡。

那么除了在战争时期提供和平,宗教还能在哪些方面弥补法律的不足呢?比如在一个充满了仇恨和复仇情绪的社会里,宗教又该如何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呢?在政治失序,战乱频任的年代,宗教可以像一个稳定器,提供神圣的和平区和休战期,为文明保留火种。这讲的是宗教在宏观层面对政治体制弊害的修正。今天咱们要把镜头拉近,看看在微观的人际关系层面,尤其是在一个充满了仇恨和复仇文化的社会里,宗教是如何扮演调解员和粘合剂的角色的,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七章,标题是“续前提”。实际上就是接着上一章的主题往下说。

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目光投向了那些实行血亲复仇法则的社会,在这些社会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天经地义的,我家人被你杀了我就必须杀了你或者你的家人来报仇,否则就是奇耻大辱。这种复仇法则一旦开启,就很容易陷入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恶性循环,最终可能导致整个家族或者部落的毁灭。在这种情形下,正式的法律往往是缺位的,或者即使有也无力阻止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习俗。宗教能做些什么?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七章“续前提”。孟德斯就说,一个国家如果有许多记仇的理由,宗教就应提供许多和解的途径,这句话简直就是给宗教的社会功能下了一个精准的定义。

宗教应该是一个和解的机制,而不是一个记仇的机制。他首先举了阿拉伯人的例子,他说阿拉伯这个民族本来就是强盗民族,互相抢劫,互相伤害是家常便饭,社会充满了仇恨的理由。那穆罕默德是怎么做的呢?他制定了一条法规,这条法规非常有智慧,他说如果有人宽恕了杀害他兄弟的凶手,他可以要求凶手支付赔偿金。但是重点在后面,如果他接受了赔偿金之后,还要去伤害那个凶手,他就会在末日审判的时候受到最严酷的刑罚。

你看这条法规精妙在哪里?他没有简单粗暴的说,不许复仇。因为在那种文化里,你这么说没人会听,他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用赔偿来替代复仇,这就把一种零和博弈你死我活变成了一种正和博弈的可能。同时他用最严厉的宗教惩罚——末日审判,来为这个和解协议提供担保。你一旦拿了钱,就等于是在真主面前立了约,再反悔,你面对的就不是人了,而是神的怒火。这就极大的提高了违约的成本,从而让和解变得更加可信和持久。我个人认为这背后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法学原理,法律的起源很大程度上就是用一种和平的、可预期的赔偿机制来野蛮的不可控的复仇机制。而在这个过程中,宗教所提供的神圣担保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孟德斯鸠接着又举了古代日耳曼人的例子,塔西佗记载,日耳曼人、也是一个复仇文化很重的民族,仇恨会一代一代传下去,但他们也发展出了一套和解机制,那就是用一定数量的牛羊来抵消杀人之仇。一旦赔偿完成,被害人的整个家族都会感到满意。塔西托评论说这种做法非常有用,因为对于一个崇尚自由的民族来说,内部的仇恨是非常危险的。孟德斯就相信,在日耳曼人中享有崇高威望的祭司们肯定参与了这种调解。

这两个例子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在一个缺乏强大中央政府和统一法典的社会里,宗教或者说神职人员扮演了仲裁者和调解员的角色,他们利用自己在民众心中的神圣权威,来推行一套超越于血缘仇恨的更高级的和平解决争端的规则。这套规则可以说是现代民事赔偿和刑事和解制度的雏形。

最后孟德斯鸠举了一个反例——马来人,他说马来人就没有建立起这种调解机制,所以一个杀了人的人,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被死者的亲友追杀,反正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放纵自己的狂暴,逢人便伤,逢人便杀,这就是所谓的Mark马来语里失心疯的意思。一个人在绝望之下进行无差别的攻击,这个反例非常有警示意义。它告诉我们,如果一个社会只提供复仇这一种解决争端的选项,而没有任何和解的退出机制,那么暴力就必然会失控和蔓延。因为当一个人被逼到绝路没有任何希望的时候,他就会变成对整个社会最具破坏性的力量。所以一个好的制度永远要给人留一扇和解的门。无论是通过宗教的调解,还是通过法律的程序。所以这一章孟德斯鸠其实是在探讨秩序是如何产生的。

在他看来,秩序并不仅仅是靠国家暴力自上而下的强加的,在很多情况下,秩序是在社会内部通过宗教习俗,这些非正式的制度自下而上的生长出来的。宗教通过提供神圣的仲裁,强制的和解和对背信弃义的超验惩罚,有效地抑制了原始的复仇冲动,从而为更复杂的社会合作奠定了基础。那么除了充当和事佬,宗教在法律的早期形态中还扮演过哪些更基础性的角色呢?在一个连最基本的杀人偿命的观念都还没建立起来的原始社会,宗教又是如何将这种最根本的法律原则植入人心的呢?现在咱们要继续往前追溯,回到一个更原始更混沌的状态。

在一个连法律观念都还没形成社会在一个海盗横行暴力肆虐的蛮荒时代,宗教又是如何扮演第一位立法者,将最核心最基础的法律原则也就是对生命的敬畏,植入人心的。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十八章,标题是“宗教法律如何发挥世俗法律的效力”?这一章梦就将带我们回到古希腊文明的黎明时分,去探索法律秩序的起源。他要告诉我们,在我们今天看来天经地义的很多法律观念在最初其实都是以一种神秘恐怖的宗教形式出现的。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八章,宗教法律如何发挥世俗法律的效力?孟德斯鸠开篇就描绘了一幅蛮荒的图景,最早的希腊人是一些散居的小部落,在海上当海盗,在陆地上胡作非为,没有管理者,也没有法律。那个时代体现在神话里,就是赫拉克勒斯和忒修斯这些英雄到处降妖除魔的时代。这些妖魔其实就是那些横行无忌的强盗和暴君。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里,你如何建立起最基本的秩序呢?你跟一个刚刚抢了你东西,杀了你家人的人讲道理,说杀人是不对的,他会听吗?他只会觉得你可笑,在那个时代暴力就是唯一的真理。除了用更强的暴力去回击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激起人们对凶杀的恐惧呢?孟德斯就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宗教,宗教用了一种我们今天看来非常迷信,但在当时却极其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污染的观念。它他是怎么操作的,他告诉人们,一个杀人犯他身上沾染了被害人鲜血的污染,这种污染是会传染的。

首先被害人的鬼魂会缠着杀人犯,让他不得安宁,这是一种心理上的威慑,更重要的是社会层面的隔离。宗教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接触杀人犯,不能跟他说话,否则你也会被污染。被污染之后,你就会失去很多公民权利。比如订立遗嘱的资格,最后这个凶手必须被逐出城外,然后通过一套复杂的宗教仪式来净化他的罪行。你们看这套操作他在干什么呢?他在不动用任何警察、法庭、监狱这些现代国家暴力机器的情况下,就对杀人犯实现了最严厉的惩罚。这个惩罚就是社会性死亡。我个人认为这个污染的观念简直是法制史上一个天才的发明。

在一个没有强大公权力的社会,你很难对一个身强力壮的杀人犯进行物理上的强制惩罚,但是你可以通过宗教,动员整个社区的力量来对他进行孤立。当一个人所有邻居都躲着他,所有商贩都不卖东西给他,所有人都视他为瘟疫的时候,他实际上就已经无法在社会中生存下去了。这种被整个共同体抛弃的恐惧,其威力甚至比死亡还要大。而且这套机制还巧妙地解决了执法成本的问题。国家要养活一支警察队伍,成本是很高的,而通过污染的观念,执法的责任就分散到了每一个社区成员身上,每个人为了避免自己被污染,都会自觉的去孤立罪犯,这就形成了一种成本极低的自我执行的法律体系。(注:罪犯可以去找他妈。)我们在深入思考一下,这套宗教法规它到底确立了哪些根本性的法律原则呢?

第一,它确立了罪行的观念,在他出现之前,杀人可能只是一种个人恩怨或者力量的炫耀,但污染的观念第一次告诉人们,杀人不仅仅是伤害了某个人,更是破坏了整个社区的神圣秩序,是一种会带来灾祸的罪,这就为后来的刑事法律奠定了观念基础。

第二,它确立了程序正义的雏形。一个人被指控为杀人犯后,他需要经过一套公开的仪式被驱逐,然后进行净化。这个过程虽然充满了迷信色彩,但它至少是一个公开的有固定程序的审判过程,而不是某个首领随心所欲的私刑。

第三,他确立了惩罚和恢复的观念。驱逐出境是一种惩罚,而净化仪式则给了罪犯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这就呼应了我们之前讲的一个好的制度,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要给人留有悔改和新生的出路。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在法律的黎明时代,宗教和法律几乎就是一回事。我们今天法典里那些冰冷的条文,他们的祖先很可能就是那些充满了鲜血、鬼魂和神圣恐惧的宗教禁忌。宗教用他那非理性的充满想象力的方式,为人类社会画下了第一条理性的不可逾越的红线,那就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没有这条红线,任何文明都无从谈起。那么既然宗教的教义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社会效力,这是否意味着一个教义的真假就不重要了,只要它有用就行了。孟德斯鸠这位启蒙思想家会认同这种彻底的实用主义吗?

他接下来就要探讨一个更加微妙的问题,一个教义哪怕是假的,也可能因为被正确的使用而产生好的社会效果;反之一个教义哪怕是真的,也可能因为被滥用而产生坏的后果。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知道了在法律的蛮荒时代,宗教是如何通过污染的观念扮演了第一位立法者的角色,为社会画下了尊重生命的第一条红线,这让我们看到了宗教的巨大社会功能,那么一个问题就油然而生了,既然宗教的功能如此重要,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宗教教义本身的真假并不重要,只要它能产生好的社会效果就是好宗教呢?

这就是咱们现在探讨的第十九章,一个非常深刻甚至有点颠覆性的话题,标题是“交易对世俗状态中的,人有利或有害在于教义的滥用与否,而不在于其真伪”。这个标题可以说是把孟德斯鸠对宗教的社会功能性分析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他在这里几乎是要把教义的神圣性给彻底悬置起来,只从一个标准来评判它,那就是后果。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十九章,“教义对世俗状态中的人有利或有害,在于教义的滥用与否,而不在于其真伪”。孟德斯鸠开篇就抛出了一个炸弹级的论断,即使是最真实和最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反之,即使是最虚假的交易,如果能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能产生美妙的后果。这话太猛了,这等于是在说一个宗教是好是坏,关键不在于他说的是不是真理,而在于它所倡导的东西是不是符合一个良好社会运转的基本原则。他举了两个例子来证明虚假交易也能产生好后果的论点。

第一个是孔子,第二个是斯多葛派的创始人之诺,他说这两个思想体系都否认或者不相信灵魂不死。在孟德斯鸠基督徒看来,这当然是虚假的教义。但是谁能想到呢?孔子的儒家思想和芝诺的斯多葛派,都从他们这个错误的出发点引申出了一套非常有益于社会的伦理体系。为什么?因为他们虽然不相信来世,但他们都极其强调现实的责任。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斯多葛派甲为社会而生,他们都把道德实践的最高舞台放在了此时此地,放在了家庭、社区和国家之中。他们告诉人们,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死后上天堂,而在于今生今世你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是否活出了一个有德行的人的样子。这种思想当然能够培养出极具责任感的优秀公民。

然后孟德斯鸠又举了反例,他说佛教和道教都相信灵魂不死,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个圣洁的教义,但是人们却从这个圣洁的教义里引申出了一些骇人的结论,什么骇人的结论呢?就是殉葬和自杀。因为错误的理解了灵魂不死。认为人死后在另一个世界还需要仆人、妻子和朋友的陪伴,所以就导致了大量的活人殉葬。孟德斯就提到,这种习俗在东、印度、古代、丹麦、日本、旺加西等地都存在,一个本来是给人以希望的效益,最后却成了剥夺无辜者生命的理由。我个人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触及到了一个所有思想体系都面临的根本问题,那就是解释权的问题。任何一个教义无论它本身多么完美,它都必须通过人来解释和实践。而在解释和实践的过程中,就可能发生扭曲和滥用。

咱们中国古代的例子就非常典型,儒家思想的核心本来是人,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民本思想。但是到了后来,董仲舒这些人把他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搞出了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儒家思想就逐渐被法家化,变成了维护君主专制的工具。人被抽掉了,只剩下了忠。一个本来有益于社会的学说,就这样被滥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后果。

再看看20世纪的共产主义,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是非常复杂的,他至少在理论上是追求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这是一个圣洁的目标。但是当列宁把它解释为无产阶级专政,并且可以为此不择手段时,这个思想就被严重扭曲了。斯大林和波尔布特这些人更是把这种扭曲推向了极致,他们打着圣洁的旗号干出了最邪恶的事情,这就是典型的最真实和最圣洁的教义,因为不与社会原则,比如尊重生命,保障自由相结合而产生的最恶劣的后果。所以孟德斯鸠的这个论断给了我们一个极其重要的警示,不要轻易的被任何思想体系的口号所迷惑。你不要看他说自己有多真理、多圣洁、多科学,你要看他在具体的实践中是如何被解释的。它最终是导向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还是导向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呢?是导向一个更多元更宽容的社会,还是导向一个更单一更压制的社会?

孟德斯鸠最后又回过头来称赞基督教,他说基督教之所以高明,就在于他很好地指导了灵魂不死这个教义,他告诉人们,我们所盼望的未来是一个我们所相信的,而不是我们所感受或了解的。也就是说,天堂是一个神圣的超越性的存在,而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物质世界的简单复制,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那种认为死后还需要仆人和妻妾的荒谬想法。

所以这一章的核心观点就是一个思想体系的社会效果不取决于它宣称的真伪,而取决于他在实践中是被用来解放人还是被用来奴役人,这把评判的标尺牢牢的掌握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手中,我们不需要成为神学家或者哲学家,我们只需要用我们的常识和良知去观察它结出的果子,就能够做出自己的判断。

那么除了殉葬这种极端的例子,还有没有其他一些看似圣洁的教义在被错误理解后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呢?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继续去探讨这个话题,他会举出波斯人和中国人的例子,来看看教育子女和早婚,这些看似天经地义的好事,如果和错误的教育结合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孟德斯就认为一个教育的好坏,关键不在于其真伪,而在于它是否被正确地使用和解释,是否符合一个良好社会的基本原则。他用孔子、斯多葛派以及殉葬的例子,雄辩的证明了这个观点。今天咱们要接着这个话题往下聊,看看还有哪些看似正确的教义,在实践中可能会跑偏,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章,标题是“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继续用他那独特的、跨文化的比较视野,为我们展示一些看似无害甚至有益的教义,是如何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出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的。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章“序前提”。他这次举了两个例子,都来自波斯的古今书,也就是先教的经典。第一个教义是关于教育的。经书上说,如果你想成为圣人,那就教育你的孩子,因为他们将来所做的一切善行都将归功于你。这个教义初听起来简直太棒了,完全符合我们儒家文化的价值观。养不教,父之过,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这有什么问题吗?这当然是非常有用的教义。孟德斯鸠自己也承认,它极大地激励了父母去投资子女的教育,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孩子好,更是为了自己死后能有个好归宿,这就把父母的利己动机想成为圣人和利他行为,教育子女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我们如果深入想一层,这个教育背后有没有隐藏着一些潜在的问题呢?我个人觉得是有的,他建立了一种功德转移的逻辑。子女的行为后果可以转移到父母身上,这个逻辑,如果被推向极端,就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他可能会过分的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工具性价值,父母教育子女,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让子女成为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个体,而是为了让他们成为自己成圣的工具,这就可能导致一种过度的控制和期望,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鸡娃现象的某种宗教版本,更重要的是这种功德转移的逻辑,在某种程度上是和现代法治所强调的个人责任原则相背的。现在法律认为一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子女的功与过都不能算在父母头上,反之亦然。而这种教义虽然在鼓励教育方面有奇效,但他所依赖的是一种前现代的基于血缘的连带责任观念。

孟德斯鸠举的第二个例子,是关于婚姻的,波斯的经书劝导人们早婚,为什么呢?因为他说到了末日审判的时候,子女会变成一座桥,没有子女的人就过不了这座桥,到不了天堂。这个教义,同样孟德斯鸠也承认它是非常有用的,在一个需要人口增长来维持生产和兵员的前现代农业社会,任何鼓励生育的教义客观上都有利于国家的强大。这条教义用一个非常形象和有威慑力的比喻:过不了桥,极大地激励了人们早婚早育。但是它的问题在哪里?问题同样在于他把婚姻和生育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功利性行为。我结婚生孩子不是因为爱情,不是为了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而是为了给自己造一座通往天堂的桥,这就把配偶和子女都工具化了。在这种观念主导下,婚姻的质量,子女的成长环境可能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没有子女或有多少子女?而且这种强制早婚早育的文化压力,对于那些不想结婚或者不能生育的人来说,会构成一种巨大的歧视和精神折磨,他们会被视为过不了桥的失败者,甚至是有罪的人,这就损害了个人的选择自由和多元的生活方式。

所以你看孟德斯鸠选的这两个例子是多么的精妙,他没有去选那些明显就很荒谬的教义,而是选了教育子女和早婚早育,这两个在大多数文化里都被视为美德的行为。但他敏锐的指出,即便是这些好的行为,如果驱动他们的是一种虚假的但有用的教义,那么这种有用性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一些我们必须警惕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对个人独立性和选择自由的潜在侵蚀,这其实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我们在评判一个社会制度或者文化习俗的时候,不能只看它的结果是不是好的,还要看他达成这个结果的手段和逻辑是什么。一个社会如果他的教育水平很高,生育率也很旺盛,但这是通过一种精神绑架和工具化的方式实现的,社会的健康程度可能就要打一个问号了。一个真正健康的自由的社会,它鼓励人们接受良好教育,组建幸福家庭,不是因为某个神许诺了什么来世的回报,而是因为这些行为本身就是构成美好人生的重要部分。它的动力应该来自于人们对知识爱和幸福的内在追求,而不是来自于对惩罚的恐惧或者对奖赏的贪婪。

那么除了灵魂不死,教义还有一个流传极广,并且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教义,那就是——轮回。印度教和佛教的核心观念之一,这个教义,它到底是好是坏呢?他在印度究竟是起到了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孟德斯接下来就要用他们那犀利的解剖刀来剖析一下轮回这个复杂的观念。咱们聊到孟德斯鸠提醒我们,即便是那些看似有益的教义,比如鼓励教育和生育,如果其背后的逻辑是功利和工具化的,也可能隐藏着对个人自由的侵蚀。

今天咱们要来聊一个更加宏大和神秘的教义,一个深刻影响了亚洲数亿人思想和生活的观念——轮回。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一章,标题就叫“轮回”。对于轮回这个观念,孟德斯鸠没有简单的给出一个好或坏的结论,他再次展现了他那辩证的、充满现实感的分析风格。他认为轮回这个教义,在印度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既产生了好的效果,也产生了坏的效果。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一章,“轮回”。

孟德斯鸠首先把关于灵魂不死的学说分成了三种,

第一种,是基督教的说法,灵魂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是一锤子买卖。

第二种,是古代斯基泰人,大致是中亚的游牧民族的说法,认为人死后会去另一个住所,基本上是把现在的生活复制一遍,所以需要殉葬。我们之前聊过孟德斯鸠对这种说法是持批判态度的。

第三种,就是印度人的轮回说。认为灵魂会在不同的生命形态之间不断的转世,那么轮回说的好处在哪里呢?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它最大的好处就是使人憎恶流血。为什么?因为轮回的观念告诉人们,你今天杀死的这头牛,这只羊,甚至这只蚂蚁,它上辈子可能就是你的祖先,而你这辈子如果作恶,下辈子就可能投胎成一只任人宰割的畜生。这种众生平等皆有佛性的观念,极大的扩展了道德关怀的边界,它不仅仅局限于人类之间,而是扩展到了所有的生命,这种观念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是惊人的。

孟德斯鸠观察到,因而印度极少发生凶杀事件,尽管几乎没有人被处以死刑,所有人却都安分守己。这句话的信息量非常大,它说明一种深入人心的宗教信仰,其维持社会秩序的效力,甚至可以超过严刑峻法。当所有人都打心底里相信,伤害生命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恶报时,你们内心的警察就会时刻监督自己,根本不需要外部的警察来挥舞警棍。

我个人认为这个观察对于我们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非常有启发。一个理想的社会,绝对不是靠摄像头和警察来维持秩序的社会。那样的社会运行成本极高,而且人们只是因为害怕惩罚而遵守规则,内心未必认同。一个真正低成本高效率的和谐社会,必然是建立在高度的道德自律之上的,而轮回这种教义,恰恰就是一种极其强大的促使人自律的内心机制。它把行为和后果拉长到了一个无限的时间维度里,建立起了一套终极的因果报应系统。但是凡是有利就有弊。轮回这个教义坏处又在哪里呢?孟德斯就笔锋一转,指出了他最骇人听闻的一个后果,那就是妇女自焚以殉夫,也就是我们之前提过的萨帝制度,这不是很矛盾吗?一个教人憎恶流血的宗教,怎么会引申出如此残酷的让无辜者受苦的习俗呢?这背后的逻辑链条其实非常微妙。首先轮回的教义,往往和一种严格的种姓制度结合在一起。一个女人的社会地位完全依附于她的丈夫,一旦丈夫去世,她就成了不祥之人,在社会上没有任何地位,生活会非常凄惨。其次一种扭曲的宗教解释告诉她,通过自焚驯夫这种终极的奉献,她可以为自己和丈夫都挣得巨大的功德,保证来世能投个好胎。你看在这里,一个本来是全人向善的宏大教义,被具体的社会结构和错误的解释扭曲成了一种胁迫女性走向死亡的工具。孟德斯鸠精准的指出,这种习俗的受害者恰恰是那些无辜的人。这就再次印证了我们之前在第十九章得出的结论,一个教义的社会效果不取决于它本身,而取决于它如何被解释,以及它和什么样的社会制度相结合。

轮回的观念,如果和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的原则结合,它就能产生政物流学的好效果。但是如果他和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父权结构以及种姓歧视的社会制度相结合,它就可能被滥用成为萨蒂这种野蛮习俗的辩护词。所以孟德斯鸠对轮回的分析是非常公允和深刻的。他既看到了它作为一种道德约束机制的巨大正面价值,也看到了它在特定社会条件下可能被扭曲和滥用,从而带来巨大灾难的危险。这也提醒我们在看待任何一种外来文化或者宗教时,都不能简单的全盘接受或者全盘否定。我们需要做的是像孟德斯鸠一样,用一种理性的分析的眼光去辨析它的哪些部分是符合普遍人性的,可以为我所用的;哪些部分是和特定的落后的社会结构捆绑在一起的,需要我们警惕和抛弃的。

那么除了轮回这种宏大的教义,宗教里还有很多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一个宗教教人去憎恶一些鸡毛蒜皮无关紧要的小事,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危险呢?刚才咱们聊了轮回这个复杂而深刻的教义,孟德斯就告诉我们,他就像一枚硬币,一面是憎恶流血的慈悲,另一面则可能被扭曲成萨蒂殉葬的残酷。这让我们再次认识到评判一个教义,关键要看他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和什么样的制度与解释相结合。

今天咱们要从这种宏大的世界观转向一些更具体细微的宗教规定,这就是第二十二章要探讨的话题,标题是一个警告。“宗教若教人政务无关紧要的事物,那就十分危险”。这个标题初听起来可能有点奇怪,政务一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比如不吃某种食物,或者遵守某种着装规范,这能有多大危险呢?顶多就是给生活添点麻烦。但孟德斯鸠这位社会观察的显微镜大师却告诉我们,这种对小事的憎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二章,“宗教若教人政务无关紧要的事物,那就十分危险”。

孟德斯鸠这次把解剖刀对准了印度的种姓制度,他说印度的各个种姓之间彼此严重憎恶,而这种憎恶感的唯一基础就是宗教。他举了一个例子,说有的印度人觉得跟国王可能是异族或者低种姓的国王坐在一起吃饭,都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情,这种感觉和我们欧洲人因为社会地位不同而产生的感情是完全不一样的。欧洲贵族虽然也看不起平民,但那种感情里还包含着一种对下层人民的怜爱,一种居高临下的责任感。而印度种姓之间的那种憎恶是一种纯粹的发自内心的厌恶,就好像看到了什么不洁净的东西一样。我个人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敏锐地捕捉到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不平等:

一种是基于社会分工和财富差异而形成的阶级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在理论上是流动的,一个平民可以通过努力变成贵族,一个穷人也可能变成富人。

另一种则是基于血缘和宗教观念而形成的种姓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凝固的、天生的、不可逾越的,你生在哪个种姓就一辈子是哪个种姓,你的子子孙孙也都是。

这两种不平等对社会活力的影响是天差地别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憎恶感是如何通过无关紧要的事物来维持和加强的呢?就是通过无数条关于洁净与不洁的宗教禁忌,比如你不能和低种姓的人一起吃饭,不能共用一口井,甚至连影子都不能碰到他们。这些禁忌本身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生活细节,但是当成千上万条这样的禁忌编织成一张无所不在的网笼罩在整个社会之上时,它就起到了一个极其恶劣的作用。它在人与人之间竖起了一道道无形的但又坚不可摧的高墙,它不断的在日常生活中提醒每一个人,你们不是同类,这种长期的系统性的隔离,必然会扼杀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同情心。

我凭什么要爱你呢?宗教告诉我,你天生就是不洁的,我凭什么要帮助你呢?宗教告诉我接触你会让我自己也被污染。孟德斯鸠因此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除了鄙视邪恶,宗教法律应该避免激励人们鄙视其他事物,尤其不应使人远离对他人的爱恋。这句话我觉得是所有宗教和意识形态都应该铭记的金规玉律。一个好的思想体系,他应该教人去证悟那些普世的恶,比如残忍、欺骗、背叛,但是他绝对不应该教人去证悟特定的人群,或者憎恶那些与基本道德无关的生活习惯。

一旦一个宗教或者意识形态开始教人,因为吃不吃猪肉,留不留胡子,穿不穿某种衣服,这类无关紧要的事情,而去憎恨另一群人时,它就已经走在了通往危险的道路上。因为这种憎恨是最廉价最非理性的,它不需要任何复杂的逻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标签。你是咖啡乐。异教徒。你是布尔乔亚资产阶级,你是犹太人,所以我就可以理直气壮的鄙视你,隔离你,甚至消灭你。

孟德斯鸠最后举了一个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例子。穆斯林因为吃牛肉而被印度教徒憎恨。印度教徒因为在某些地方吃猪肉而被穆斯林憎恨。你看仅仅因为饮食习惯这种无关紧要的事,就足以在两个庞大的群体之间制造出深刻的敌意。这种由宗教禁忌所引发的社会分裂,直到今天还在南亚次大陆制造着流血和冲突。所以这一章孟德斯鸠实际上是在警告我们,要警惕一切形式的身份政治和部落主义。无论是基于宗教、种姓、阶级还是民族,这些东西的共同特点,就是用一些人为的往往是无关紧要的标签来划分我们和他们,并且鼓励我们去憎恶他们。这种做法是人类社会团结与合作的最大敌人,一个健康的开放的社会,应该鼓励人们超越这些先天的或者后天强加的标签,把彼此都看作是独立的平等的个人。

我们评判一个人应该看他的品行,他的才能、他的贡献,而不是看他属于哪个群体,遵守哪些饮食禁忌,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精神。那么聊完了这些比较严肃的教义和禁忌,我们再来聊点轻松的宗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节日放假休息,谁都喜欢,但是这节日是应该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不同气候,不同经济模式的国家,在制定节日的时候又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呢?刚才咱们聊了一个严肃的话题,孟德斯鸠警告我们,宗教如果教人憎恶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就会制造深刻的社会分裂,非常危险。

现在咱们换个心情,聊点大家喜闻乐见的话题,节日放假总是开心的。但是在孟德斯鸠这位制度分析大师的眼里,就连放假这么简单的事,背后也充满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考量,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三章,标题就叫“节日”。孟德斯鸠一上来就提出了一个制定节日的基本原则,他说宗教在规定某日停止工作时,首先应于考虑的是人们的需求,其次才是敬奉对象的崇高伟大。这句话简直是把他务实的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在他看来,节日的首要功能不是为了敬神而是为了人,是为了让辛勤劳作的人们能有个休息和娱乐的机会。神的重要性,要排在人的需求之后,这个本末顺序一定不能搞错了。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三章“节日”。孟德斯鸠首先举了一个反例,古代雅典他说雅典的节日过多成了一个大弊端,为什么?因为雅典当时是整个希腊世界的仲裁中心,很多城邦的纠纷都要拿到雅典来解决,结果雅典人一年到头不是在过节,就是在去过节的路上,根本没时间处理政事,导致公务严重积压。这个例子其实是在说明一个道理,节日的数量必须和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功能相适应。如果一个国家的业务非常繁忙,他就不能设置太多的法定假日,否则整个社会机器就会运转不灵。

接着他举了一个正面例子: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君士坦丁规定,星期天大家要停工休息,但是请注意这项规定只在城市里实施,在乡村是不实施的。为什么搞这种城乡差别?孟德斯又解释说,君士坦丁认为在城市里过多的劳动可能不是好事,比如手工业者过度竞争,但在乡村农业劳动是必不可少的,耽误了农时,大家就都没饭吃了。你看一个简单的放假规定背后是多么精细的经济考量,这再次证明一个好的立法者,他考虑的不是抽象的整齐划一的原则,而是具体的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

我个人认为这个原则对于我们今天思考黄金周这类长假制度也很有启发,长假制度对于促进旅游和消费当然有好处,但它也带来了交通拥堵,景区人满为患,以及很多生产性企业必须停工等一系列问题。如何在一个统一的假日安排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多样化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

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要以人的需求为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搞一刀切。孟德斯就接着把这个逻辑又推进了一步,他说在一个以贸易为生的国家节日的多寡,就应该和贸易的需求相适应。他观察到欧洲的新教国家普遍比天主教国家的节日要少,这不是偶然的,因为新教国家,比如荷兰、英国大多是海洋贸易国家,商业活动是他们的生命线,时间就是金钱,所以他们天然的倾向于减少非生产性的假日。而天主教国家,比如西班牙、意大利,更多是传统的农业和大陆国家,经济节奏相对较慢,所以保留更多的宗教节日也无伤大雅。这个观察和我们之前聊过的天主教——君主政体,新教——共和政体,其实是内在一致的,它背后都是不同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所决定的,不同的制度选择。

最后孟德斯鸠又引入了一个新的变量气候,他引用一位旅行家唐比埃的观察说,炎热地带的人娱乐活动就比较多,为啥?因为大自然太慷慨了,随便种种就有吃的,人们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在生存上,自然就有大把的闲暇去唱歌跳舞;而寒冷地带的人就得天天忙着打猎捕鱼才能糊口,所以他们的娱乐活动就少得多。因此孟德斯鸠总结说,宗教在设置节日的时候,也应该把气候因素考虑进去。

这个观点其实就是《法的精神》这本书最核心的思想之一、法律和制度必须因地制宜,必须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模式、文化传统相适应,不存在一套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美制度,任何试图把一种制度从它原生的地方强行移植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里,都可能会水土不服,甚至引发灾难。

那么既然制度需要因地制宜,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是不是也具有强烈的地方性呢?把一个地方的宗教原封不动的搬到另一个地方,会产生什么样的弊病呢?咱们聊了节日这个轻松的话题,孟德斯鸠告诉我们,就连放假这种事也得因地制宜,要考虑一个国家的经济模式、社会功能乃至气候条件,这个观点自然而然的就把我们引向了一个更宏大的主题,那就是法律和制度的地方性,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美制度。

那么宗教作为一种深刻影响社会规范的体系,它是不是也同样具有强烈的地方性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四章,标题是“地方性宗教的法律”。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的集中体现,他要论证的是很多看似神秘的宗教法规,其实背后都有着非常现实的基于地方自然条件的理性考量。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四章,“地方性宗教的法律”。孟德斯鸠开篇就引用了墨西哥末代皇帝莫特苏马二世的一句话,当西班牙征服者劝他改信基督教时,他说你们西班牙人的宗教适合你们西班牙,我们墨西哥的宗教是和我们墨西哥孟德斯就评论说,这句话绝非缪说,因为立法者哪怕他想他也无法忽视大自然已经确立的东西,这句话奠定了整章的基调。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为了适应特定自然环境而发展出来的一套生存策略。

他举的第一个也是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印度的轮回说和不杀牛的教规。我们之前聊过轮回的好处是让人憎恶流血,但在这里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更具唯物主义色彩的解释,他说轮回说简直就是为印度的气候量身定制的。为什么?因为印度那个地方气候炎热,土地干旱,只能饲养少量的牲畜。牛作为最重要的用处,就成了极其宝贵的战略资源。而且那里的牛繁殖能力很低,还容易生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可以随便杀牛吃肉,很快整个国家的农业生产体系就会崩溃,所以宗教就必须站出来,用一种最神圣最不容置疑的方式来保护这种稀缺的生产资料,于是不准杀牛,就从一条经济指令变成了一条神圣的宗教法律,牛也从一种普通的牲畜变成了圣牛。我个人认为这个分析简直是社会人类学的典范,它剥去了宗教神秘的外衣,露出了其内在的经济理性。

他告诉我们,很多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宗教禁忌,背后可能都隐藏着非常深刻的生存智慧。孟德斯鸠接着又分析了印度的素食教规,他说在印度那种炎热的气候下,虽然草地都被晒干了,但只要有水灌溉,稻米和蔬菜就能长得很好。所以那条只准吃素的宗教法律对于生活在当地的人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因为这套饮食结构是最能适应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的,而且肉类在炎热气候下既不容易保存,吃了也容易上火生病。相反牛奶和奶油,这些来自牛的非肉类产品是人们重要的营养来源,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保护耕牛这条法律的合理性。所以你看,不杀牛、只吃素这两条核心的印度教规,在孟德斯鸠的分析下不再是什么神秘的启示,而成了一套完美适应印度炎热干旱气候的农业经济解决方案。

然后他又把目光转向了古希腊的雅典。他说雅典这个地方人口非常密集,但土地又很贫瘠。在这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如果你搞祭祀活动,动不动就杀一头牛来献祭,对整个城邦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所以雅典的宗教就形成了一条箴规,用小的祭品(比如水果、谷物)来供奉神明,比杀牛做祭品更能体现对神的崇敬。这个例子同样说明了宗教法规是如何巧妙地适应地方经济条件的,在资源丰富的地方,铺张的祭祀可能是虔诚的体现,但在资源稀缺的地方,节约本身就成了一种美德和虔诚。所以这一章的核心观点就是宗教的适应性。一个能够长期存在并被民众广泛接受的宗教,它的很多具体法规必然是在漫长的历史中与当地的地理气候、经济模式、资源禀赋进行了一场深刻的磨合之后形成的这些法规用神圣的外衣包装了极其务实的生存法则,他们就像是当地人生存智慧的结晶体。

这个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不同文明的差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他提醒我们,在评判一种异域文化或者宗教的习俗时,不要轻易的用我们自己的标准去做出先进或落后的论断。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去尝试理解这个习俗,在它所处的独特的自然和历史环境中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它适应了什么挑战?只有具备了这种同情的理解,我们才能避免文化上的傲慢和偏见。

那么既然宗教具有如此强烈的地方性,一个自然而然的推论就是把一个宗教从它的原产地强行移植到另一个气候、环境完全不同的地方,很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咱们聊了宗教的地方性,孟德斯鸠用印度和雅典的例子告诉我们,很多宗教法规其实是人类为了适应特定自然环境而形成的生存智慧。这个观点,逻辑上必然会导向一个结论。如果你把一个为特定地方量身定制的宗教硬生生的搬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那很可能会出问题,就像把北极熊养在撒哈拉沙漠里一样,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五章,标题是“向异国移植宗教所产生的弊病”。这张孟德斯鸠将继续深化它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用更具体的例子来论证宗教水土不服的问题。

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五章,“向异国移植宗教所产生的弊病“。孟德斯鸠开篇就直奔主题,鉴于以上所述,将一国的宗教移植到另一国,往往会产生许多弊病。他举的第一个例子,就是伊斯兰教里禁止吃猪肉的规定,规定在它起源的阿拉伯半岛是不是有道理呢?孟德斯鸠引用一位旅行家的话说,当然有道理,因为阿拉伯那个地方缺水少树,根本不适合养猪,而且当地的水和食物盐分很高,人容易得皮肤病。而现代医学也知道,猪肉这种高脂肪的食物吃多了,确实容易诱发和加重某些皮肤问题。所以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里禁止吃猪肉,是一条非常明智的有利于公共卫生的规定。但是问题来了,如果把这条规定原封不动的移植到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或者欧洲会怎么样?孟德斯就说,那肯定不是好事。因为在这些地方猪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肉食来源,它饲养成本低,繁殖快,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最基本的蛋白质。如果在这里也强制禁食猪肉,那就会严重影响民众的营养和生活水平。

我个人认为这个例子完美地展示了什么叫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一条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完全合理的法规,换一个环境就可能变成一条完全不合理的恶法。这其实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在进行制度移植的时候,一定要进行本地化的改造,你不能把另一个国家的法律或者制度像电脑软件一样,直接拷贝过来安装,你必须深入的研究自己国家的土壤、气候、文化和历史,然后对外来的制度进行细致的裁剪和修改,让他能够适应本地的环境,咱们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就充满了这方面的教训。

从清末开始,我们就不断的向西方学习从师夷长技以制夷到后来的君主立宪、共和革命,再到后来全盘照搬苏联模式,每一次学习都充满了急切和焦虑。但很多时候都因为忽略了中国自身的独特性,而导致了水土不服。比如把苏联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照搬到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地域差异极大的国家就引发了巨大的灾难,这就是典型的制度移植失败。

孟德斯就接着又举了几个例子来强化他的观点,比如古波斯的祆教,禁止在河流上航行。这条规定在波斯本土问题不大,因为波斯本来就没什么能通航的大河,但是如果你把这条教规搬到像埃及两河流域或者中国这样文明都建立在大河之上的国家,那会怎么样呢?孟德斯就说那会把贸易彻底摧垮。

再比如伊斯兰教和印度教,都规定要经常沐浴,规定在他们起源的炎热地带,当然是必要的,既舒服又卫生。但是孟德斯鸠反问,生活在其他气候条件下的人怎么能去做这种事呢?你让一个生活在西伯利亚的人冬天也天天去河里洗冷水澡,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通过这一系列的例子,孟德斯鸠得出了一个非常宏大的结论,他说从人的角度看,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设置分界线的,好像就是气候。这句话可以说是它地理决定论思想的一个巅峰概括。在他看来,基督教之所以能在温带的欧洲扎根,而伊斯兰教之所以主要在地中海中,东北非这些炎热干旱地带传播,其背后不仅仅是历史和军事的原因,更有深刻的气候和地理原因。因为这两种宗教,他们所形成的一整套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本身就是对不同气候环境的一种适应。

那么既然宗教的移植会产生这么多问题,一个好的具有普世性的宗教,它的法律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是不是应该规定的越具体越细致越好?孟德斯鸠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一个真正有智慧的宗教,它的规定应该是有弹性的,有留白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咱们聊了宗教移植可能产生的水土不服问题,孟德斯鸠用禁食猪肉,禁止航运强制沐浴等例子,雄辩地证明了很多宗教法规都是深深植根于特定地理气候环境的,把他们生搬硬套到别的地方,就会产生弊病。

这个结论,自然而然的把我们引向了,本卷的最后一个也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一个宗教它想要成为一种普世的宗教,而不是一个地方性的宗教,那么它的法律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征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聊的第二十六章,也是第二十四卷的收官之作,标题依然是“续前提”。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对他前面所有关于宗教法律的思考做出的一个总结和升华,他将为我们描绘出一个理想的能够跨越不同地域和文化差异的宗教法律体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二十六章“续前提”。

孟德斯鸠开篇就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他说一个宗教,如果他既想拥有独特的教义,又想获得普遍的信仰,他就几乎永远是合适的。这句话有点绕,我来帮大家解读一下:独特的教义,指的是一个宗教,在核心信仰层面,必须有自己清晰的与众不同的主张,比如基督教的三位一体道成肉身,这就是它的独特性,是它区别于其他宗教的根本,没有这个内核,一个宗教就没有了灵魂。但是光有独特的教义还不够,如果他想获得普遍的信仰,也就是被不同文化不同地域的人所接受,那么他在具体行为规范的法律层面就必须是合适的,也就是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弹性。孟德斯就紧接着就解释了怎么做到合适,他说有关宗教信仰的法律不宜过细。这句话是整张乃至整卷的点睛之笔。为什么不宜过细呢?因为你规定的越细,就越容易和某个特定地方的习俗、气候、生活方式绑定在一起,从而也就越难被其他地方的人所接受。

我们前面看到的那些例子,无论是进食猪肉还是强制沐浴,他们之所以会产生水土不服的问题,就是因为他们规定的太细了,他们把一种只在特定地区适用的卫生习惯,上升成了一条所有信徒都必须遵守的普遍性的神圣律法,这就给宗教的普世化设置了障碍。那么一个聪明的宗教立法者应该怎么做呢?孟德斯鸠给出了方案,比如说不要只规定某一种苦修方式,而应该提出多种苦修方式。这个例子举得太妙了,他把抽象的原则瞬间具体化了。一个宗教,它可以提倡节制欲望总的原则,因为这个原则在任何文化里都是一种美德,但是他不应该规定所有人都必须通过不吃肉这一种方式来节制欲望。因为对于生活在北极圈的因纽特人来说,不吃肉就等于饿死。一个聪明的宗教应该允许因纽特人通过长时间进食的方式来修行,允许印度教徒通过不吃肉的方式来修行,允许一个富有的商人通过把利润捐给慈善的方式来修行。你看总的原则,节制欲望是统一的,这是它的独特性。但实现这个原则的具体路径是多元的可选择的,这是它的普遍适应性。

我个人认为这个思想简直是道出了所有能够实现普世化的思想体系的共同秘密。无论是基督教还是后来的科学市场经济或者人权观念,它们之所以能够跨越文明的边界,被广泛接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都提供了一个内核稳定,外壳柔软的结构,他们的核心原则是清晰而坚定的,比如科学的可证伪性原则,市场经济的私有产权原则,人权观念的个人尊严原则,这些内核是不容妥协的。但是在如何应用这些原则的具体形式上,他们又留出了巨大的空间,允许不同文化不同社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去进行本地化的创造。

反观那些最终失败了的试图普世化的意识形态,比如20世纪的共产主义,它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规定的太细了,它不仅要规定你的信仰——信奉共产主义,还要规定你的经济模式必须是公有制计划经济,规定你的政治体制必须是无产阶级专政,甚至规定你的艺术风格必须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它试图用一套僵化的无所不包的模板去套在所有国家头上。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孟德斯鸠所揭示的不宜过细的智慧,最终必然因为他自身的僵化和脆弱而崩溃。

孟德斯鸠最后再次把他心中的赞美献给了基督教。他说基督教充满良知,它高明在哪里呢?他说基督教把节制欲念这个权利归给了神,这是一个普遍的永恒的原则,但是究竟节制哪一种特定的欲念,这个权利则交给了世俗权力机构,而且应该是可以更改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对理想的政教关系和普遍与特殊关系的最精辟的概括:宗教提供的是超越性的指导性的道德罗盘,但如何把这个盘的指针落实到具体的随时变化的社会生活中,这应该是世俗的、理性的、负责任的立法者和公民们,通过公共讨论来决定的事情。比如宗教告诉我们要诚实,这是一个普遍原则。但在现代商业社会里如何体现诚实呢?这就需要世俗的法律去制定详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证券交易法来规定什么是虚假宣传,什么是内幕交易,这些具体的法律是会随着科技和商业模式的演变而不断修改的。

所以一个真正伟大的有生命力的思想体系,它不应该是一本包罗万象规定好一切细节的说明书,而应该是一张指明了基本方向和原则的地图,它为我们提供了思考的起点和道德的底线,但把探索具体路径的自由和责任留给了我们自己。

好朋友们,到这里,我们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二十四卷的解读就告一段落了。从宗教的功用到不同宗教的政治后果,从教义的真伪之辨到法律的地方适应性。我们跟着孟德斯鸠完成了一场对宗教这个庞然大物的外科手术式的解剖。他告诉我们,评判一个宗教不应看它宣称的真理,而应看它结出的果实。一个好的社会需要信仰的约束,但更需要警惕信仰的滥用,而一个真正能够普世的智慧必然是深刻而又谦逊的,它只提供方向而不规定细节。

所以我们还得继续跟着孟德斯鸠的思想,继续探讨《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五卷,看看这位思想巨匠是如何把宗教这点事给分析的明明白白的。很多人一听宗教,要么就觉得神圣不可侵犯,要么就觉得是胡说八道。但孟德斯鸠不这么看,他老人家像个冷眼旁观的外科医生,把宗教这玩意儿放在解剖台上,一刀一刀的切开,让我们看里面的筋骨、血肉和神经。而我现在就要借着他这把锋利的手术刀,再加上一点我自己的私货,来聊聊宗教、法律、国家和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到底是个什么关系。咱们还是一一张的来,绝对不含糊。那么咱们现在开始解读这一卷的第一章,标题叫做“宗教感情”。孟德斯就一上来就扔了个炸弹,他说这世界上有两种人最爱聊宗教,一种是信徒,一种是无神论者,信徒聊的是他们爱的东西,无神论者聊的是他们怕的东西,这话听的是不是特有意思呢?

你仔细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么个理儿?你看一个虔诚的信徒,他跟你聊起他的神,眼睛里是放光的,那是爱,是希望,是他整个精神世界的支柱;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呢,他跟你聊宗教往往带着一种警惕,一种恐惧。他怕什么?他怕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他怕的是那些打着神的名义来控制人、奴役人、剥夺人自由的组织和权利。所以你看这两拨人,一个谈爱,一个谈惧,其实聊的都是同一件事,就是宗教那股能渗透到人骨子里的强大力量,这股力量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它源于人类内心深处最原始的两种情绪,对未知的恐惧和对秩序的渴望。

你想想在古代电闪雷鸣,洪水猛兽,你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你会不会死,你的家人会不会死?这种巨大的不确定性会把人逼疯,这时候如果有人告诉你别怕,天上有一位大神在掌管着一切,只要你按时祭拜,遵守他的规矩,他就会保佑你。这一个活在恐惧中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安慰?这就像一个在汪洋大海里快要淹死的人,突然抓住了一块浮木,这块浮木就是宗教,但是问题来了,是谁把这块浮木递给你的呢?谁来解释这块浮木的使用说明书呢?这就引出了权力的游戏。那些声称能跟神直接对话的人,那些大祭司神职人员,他们就成了权力的掮客,他们垄断了对神的解释权,也就垄断了人们的精神世界。他们说谁该上天堂,谁就有了希望,他们说谁该下地狱谁就活在恐惧里。这种精神上的控制比任何刀剑和锁链都更加可怕。

咱们可以看看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比如苏联,他们搞的是什么?国家无神论,他们把东正教的教堂给砸了,把神父给关了,看起来好像是把人们从宗教的恐惧中解放出来了。但实际上他们只是用一种新的恐惧取代了旧的恐惧,他们砸烂了耶稣的像,却挂上了斯大林的像;他们烧掉了《圣经》,却人手一本《联共党史简明教程》,这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没有。这是一种新宗教,一个以国家以领袖为神的新宗教,人民从敬畏上帝变成了敬畏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利维坦。你不信上帝可能会下地狱,但那毕竟是死后的事儿。可你要是敢不信斯大林,你马上就得去古拉格,那是人间地狱。所以你看无神论者谈论宗教时所惧怕的,恰恰就在这里应验了。他们怕的不是神,而是利用人们的恐惧和渴望,把自己包装成神的世俗权力。

所以孟德斯鸠这一章虽然短,但点出了一个核心问题,宗教感情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但这种需求恰恰是权力最喜欢利用的工具,无论是神权还是世俗的集权,他们玩的都是同一套把戏,他们先制造恐惧,然后提供廉价的安慰,最后让你心甘情愿地交出你最宝贵的东西,你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个人自由。这就像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不是强迫你,而是让你自己把钱包交给他,你还得对他感恩戴德。

那么既然宗教感情这么容易被操控,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五花八门的宗教呢?为什么有的人喜欢拜看得见摸得着的偶像?有的人又偏爱抽象的唯一的真神?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心理机制和权力逻辑在作祟呢?好,聊完了宗教感情这个根源。

咱们接着来看第二章,标题是信奉不同宗教的理由。这一章孟德斯鸠就开始深入分析,为什么市面上有这么多款金身产品,而不同的消费者又为什么会选择不同的品牌?他这分析简直就像一个顶级的市场分析师,他提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他说我们人类天生就喜欢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所以那些有偶像崇拜的宗教,比如在佛像前烧香磕头,就特别容易被大众接受。为什么?因为它直观,你拜的就是金光闪闪的胖子,你求的就是他保佑你发财升官。这笔交易非常明确,所见即所得,这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你看到的是一瓶可乐,你买回家的就是这瓶可乐,童叟无欺。

但还有一种宗教,他不给你看具体形象,他告诉你,神是唯一的至高的无形的。这种宗教孟德斯鸠说,是开化民族的宗教,这话听的有点政治不正确,但他的意思是信奉这种宗教需要更强的抽象思维能力,你得通过思辨,通过逻辑去理解神的存在。这就像买一个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经理给你看的是一堆数据和图表,告诉你未来收益会有多高,但你拿不到实物,你需要相信这个复杂的系统。

更有意思的是孟德斯鸠还点出了一个心理轨迹,他说当你选择了一个高级的信奉唯一真神的宗教时,你会产生一种优越感,你会觉得你看我多有辨识能力,我把神从那些庸俗的偶像崇拜里解救了出来,这种自我感觉良好,会让你对这个宗教更加狂热。这还不够。如果这个宗教再告诉你,你是天选之子,是上帝唯一的选民,你的热情就会被彻底点燃。就像伊斯兰教,它告诉信徒,你们是真主最偏爱的人,那些拜偶像的和信耶稣的都差了点意思。这种强烈的身份认同和排他性,就是最强的凝聚力。你看这像不像现代商业里的品牌营销?有的品牌走大众路线,产品简单直接,让你一眼就看明白;有的品牌走高端路线,讲故事、讲理念,让你觉得用了他的产品,你就是少数的有品位的人。一旦你接受了这个设定,你就会成为这个品牌最忠实的粉丝,甚至会主动去向别人传教,告诉他们你们那个牌子太low了,我这个才是最好的。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外几个重要的营销手段,一个是繁复的礼拜仪式。他说仪式越复杂的宗教越能拴住人心。为什么?因为投入了沉没成本,你每天花那么多时间去祷告去念经,去做礼拜,这些时间和精力投进去了,你就越难脱身。这就像你玩一个网络游戏,你已经花了成千上万个小时在里面打怪升级,就算这游戏不好玩了,让你放弃,你舍得吗?穆斯林和犹太教徒的信仰为什么那么坚定呢?跟他们那套从生到死,无孔不入的宗教仪式有很大关系。相反,那些没啥仪式的蛮族,信仰就跟墙头草一样,今天信这个,明天信那个。

还有一个大杀器,就是天堂和地狱。一个宗教如果没有天堂和地狱,它基本就没什么吸引力,这简直是终极的激励机制和威慑机制。你这辈子好好干,遵守我的规矩,死了以后就能去天堂享受永恒的福报,你要是敢不听话,死了就下地狱,受尽万般折磨。这个饼画的太大了,大到让你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

咱们再把这个逻辑套到那些世俗的集权国家,看看是不是一模一样呢?就拿已经垮台的东德来说,他的秘密警察斯塔西建立了全世界最庞大的告密者网络,儿子监视父亲,妻子监视丈夫,他们是怎么让那么多人心甘情愿的出卖亲人的呢?他们也有一套,天堂和地狱的说法,你如果积极告密,向组织靠拢,你就能入党。提干分到更好的房子,你的孩子能上更好的大学,这就是你的天堂。可你要是敢包庇所谓的国家公敌,你自己和你的家人就会被毁掉。工作没了,前途没了,甚至人身自由都没了,这就是你的地狱。在这套机制下,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就被激发出来了,每个人都活在恐惧之中,每个人又都是制造恐惧的一份子。

所以在我看来,无论是宗教还是某些政治意识形态,他们成功的秘诀都在于精准的抓住了人性的弱点。他们利用我们的贪婪、恐惧、虚荣和懒惰,为我们提供一套看似完美的解决方案。这套方案的核心就是你别思考了,把你的大脑交给我,我来替你做决定,我保证带你去一个美好的地方。但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们,所有通往天堂的捷径最终都通向了奴役之路。

那么这些成功的精神产品除了要有好的营销策略,是不是还得有个像样的旗舰店呢?一个能让人感受到神圣和威严的场所?刚才聊了各种宗教是怎么营销自己的,这一章咱们就得聊聊他们的实体店了,也就是第三章“庙宇”。孟德斯鸠的观察非常敏锐,他说只有那些定居下来搞农业的民族才会想到给神盖个房子。为什么?因为他们自己有房子住,我都有家了,我信的老大怎么能没个窝呢?这逻辑非常朴素,也非常自然。于是庙宇、教堂、清真寺就出现了,这些地方有什么用?孟德斯就说这是个能让人感到慰藉的地方,你生活中遇到难事儿了,生意赔了,老婆跑了,心里憋屈,怎么办呢?去庙里跟神说说,大家聚在一起倾吐各自的苦难,互相取暖,这确实有很强的心理治疗作用,它成了一个情绪的出口,一个社会的稳定器。但是对于那些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来说,这套逻辑就行不通了。

他们自己都住帐篷,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他们怎么可能费劲巴拉的给神盖一个搬不走的房子呢?所以成吉思汗就觉得穆斯林特别可笑,他说你们的教义我都挺赞同的,但非得跑去麦加朝觐,这不是有病吗?真主无所不在,我在这片草原上就不能敬拜他了吗?你看这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明逻辑,没有固定资产的人,很难理解那些坛坛罐罐的重要性。所以孟德斯鸠说,没有庙宇的民族对宗教的态度就比较随意,比较宽容,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强大的有形的组织中心。这一点我觉得特别重要,庙宇或者说教堂、寺院,它不仅仅是一个建筑,它是一个权力的物理载体,把虚无缥缈的信仰固化成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有了实体神职人员就有了总部,信徒就有了聚集地,宗教财产就有了存放处。一个组织,一旦有了固定的总部和资产,它的力量就会成倍增长。

更有意思的是孟德斯就提到了庙宇的一个特殊功能——庇护所。在古代希腊如果你过失杀人了,为了躲避死者家属的复仇,你可以跑到神庙里去。神庙是神的领地,世俗的法律管不着。这个传统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呢?中国古代小说里那些英雄好汉犯了事儿,一剃头躲进少林寺,官府就拿他没办法了。这个庇护权在我看来是早期社会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力制衡机制,它意味着在国家的权力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权威。国王的刀虽然快,但他砍不到神的屋檐下,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原始保护,它防止了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他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划出了一块缓冲区,但是任何好的制度都可能被玩坏。后来不光是过失杀人犯,连那些江洋大盗欠了一屁股债的老赖,逃跑的奴隶全都往神庙里钻,神庙里乌烟瘴气,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官员没法管,老百姓还觉得这是在保护神的仪式,谁敢动呢?最后闹的元老院都不得不下令,减少有庇护权的庙宇数量。这就暴露了一个深刻的矛盾。当一个组织拥有了超越世俗法律的特权时,它就必然会成为腐败和罪恶的温床。无论这个组织起初的目的是多么神圣,我们看看历史,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拥有自己的法庭,自己的监狱,甚至自己的军队,他成了一个国中之国,国王想动他,都得掂量掂量。这种不受制约的权力最终导致了什么?赎罪券的泛滥,宗教裁判所的残暴,以及整个社会的思想禁锢。

我们再把这个逻辑推演一下,在那些集权国家里,有没有这样的庇护所?一个都没有。在朝鲜,如果你被认为是国家的敌人,你能跑到哪里去呢?你跑到今日城广场,还是跑到主体思想塔下面?没用的!因为在那个国家,国家就是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神领袖,就是唯一的大祭司,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让你逃离他的掌控你的身体,你的思想,你的一切都属于这个神,这就是彻底的、毫无缓冲的奴役。所以庙宇这个东西它既可以是心灵的港湾,也可以是特权的堡垒,它既可以是对抗暴政的庇护所,也可能本身就成为一种新的暴政,关键就在于它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呢?它是否受到世俗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呢?

那么既然有了庙宇总部,就得有人来运营和管理这些人就是神职人员,所以我们就该聊聊运营团队了。也就是第四章“神职人员”。孟德斯就说,最开始的时候祭拜神明这事儿很简单,大家在自己家里拿点青草拜一拜就行了,根本不需要什么专业人士,人人都是自己的牧师,这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呢?一种去中心化的非常个人主义的信仰模式。我觉得这可能才是信仰最本真的状态,它是我和超越性存在之间的私人对话,不需要任何中间人来传话或者翻译。但后来事情就变复杂了,为了取悦神明,各种仪式搞得越来越繁琐,规矩越来越多,今天该念什么经,明天该做什么法事,后天祭品该怎么摆,这里面的门道,普通老百姓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啊?他们还得种地,打铁养家糊口。于是专业人士就应运而生了。神职人员,这个特殊的阶级就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就像某个公民照料自己的家一样,专门负责照料神的事儿。一旦有了专业分工,权力就开始集中了,这些人成了神的代理人。他们告诉你,只有他们懂得如何正确的与神沟通,他们还创造出一套理论,说神喜欢干净的人,所以只有他们这些保持了肉体洁净的专业人士,才有资格主持神圣的仪式。你看这道门槛一设立,普通人就被排除在外了,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壁垒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孟德斯鸠还提到,为了让神职人员能专心侍奉神,很多宗教干脆让他们形成一个独立的群体,甚至让他们脱离家庭的羁绊,最典型的就是天主教的独身戒律。神父不能结婚,不能有自己的家庭。表面上的理由是这样可以让他们把全部身心都奉献给上帝,但从一个更现实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什么呢?我认为这是一种极其高明的组织控制手段。一个没有家庭的人,他就没有世俗的牵挂,他的忠诚只能完完全全的给予他所属的组织——教会,教会就是他的家,主教就是他的父亲,这种人身依附关系比任何血缘关系都更加牢固,而且一个独身的神职人员,他的财产在死后很自然的就留给了教会,而不是分给子女,这就保证了教会大家族的财产只进不出越滚越大。(注:神父不能结婚的规定与中国和尚不能结婚的根本原因是一致的,即这部分人是接受信徒捐赠的,如果他们有家庭,那么很可能就会有贪污的现象,让相关宗教组织的信誉受到损失。)

我们再来看看那些世俗的集权组织,他们是不是也玩这套把戏?当然了,比如说在苏联的克格勃或者东德的斯塔西这样的秘密警察组织里,他们对成员的要求是什么呢?绝对的忠诚!这种忠诚必须超越你对家人、朋友和爱人的一切情感。组织要求你监视你的妻子,你不能有任何犹豫,组织要求你出卖你的朋友,你必须立刻执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会系统的摧毁你个人的情感连接,让你变成一个没有感情只懂服从的组织工具人。你的喜怒哀乐,你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和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一种要求成员在情感上独身的世俗神职人员。孟德斯鸠还很有趣的提到了一个现象,他说在气候炎热的南欧,人的情欲比较强烈,按理说很难遵守独身戒律,但天主教恰恰就在那里坚持搞独身制,反而在气候寒冷的北欧,人的情欲没那么强,新教却把独身制给废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独身制这个东西跟人性跟气候都没多大关系,它纯粹是一种权力技术的选择,它是一种筛选机制,能留下来的都是对组织最忠诚,最能自我约束或者说自我压抑的人。这些人才是最可靠的统治工具。所以神职人员这个阶级的出现是宗教从一种个人信仰转变为一个强大的社会组织的关键一步,他们垄断了知识,掌握了仪式,并且通过各种戒律,建立起一个高度内聚绝对忠诚的核心团队。这个团队一旦形成,他的下一个目标必然是扩张自己的财富和权力。那么一个明智的法律应该如何应对这个必然会无限膨胀的利益集团呢?我们聊了神职人员运营团队是怎么形成的,这一章咱们就得聊点实在的了,钱的问题。

第五章的标题非常直接,法律应对神职人员的财产设定的限制。孟德斯鸠在这里展现出了一个古典自由主义者对财产问题的深刻洞察。他提出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概念。他说一个世俗的家族可能会消亡,人死了财产就得分给好几,个子女传个几代可能就败光了,这叫财产的流动。但是神职人员这个群体,或者说教会这个组织,它是一个不会衰败的家族,它就像一个法人,可以永生它的财产只会越积越多,永远不会外流。这个洞察太犀利了,这就像一个只进不出的貔貅。你想想看,信徒们出于虔诚,不断的把土地金钱捐赠给教会,教会拿到这些财产之后就成了永久资产。神父们死了,财产还是教会的。几百年下来会发生什么?社会上大量的财富,特别是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会像水一样慢慢的持续不断的流进教会这个巨大的蓄水池里。而这个蓄水池它不参与再生产,它不创造新的财富,它只是囤积。当社会上大部分土地都被教会掌握时,会发生什么?农民会变成教会的佃农,失去人身自由;国王想征税征不着,因为教会的财产是神的,财产是免税的,国家的财政会枯竭,经济会失去活力,整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金字塔,顶端是富得流油,脑满肠肥的教会,底下是无数贫困潦倒的民众。中世纪欧洲的黑暗时代,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法律必须对神职人员获取财产的行为进行限制,这不是跟宗教作对,恰恰是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健康和活力。一个健康的社会,财富必须是流动的,今天赚了钱,明天可能就亏了。这个家族兴旺了,那个家族可能就衰败了。这种流动性才能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才能防止权力板结和阶层固化。那么该怎么限制呢?孟德斯鸠又展现了他作为立法者的智慧,他说你不能直接下个命令说禁止神职人员获取财产,这样干阻力太大,会激起强烈的反弹。你得用间接措施,让他自己对这事儿失去兴趣。这招儿太高了。

他举了法国的例子,当时法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一块土地被卖给了教会这种永久管业权的邻有者,那么贵族和国王就可以向教会收取一笔高额的补偿税和补偿金,为什么叫补偿?因为这块地一旦进了教会的口袋就再也流不出来了,国王和贵族以后就永远收不到这块地流转时产生的税了。所以你得一次性把未来的损失都给我补上,这么一来教会再想买地成本就变得非常高,高到不划算,你看法律没有禁止你买,但他通过改变激励机制让你自己不想买了,把权利留下,把事实消除,这才是高明的立法艺术。

这个思想我觉得对我们今天有巨大的启发,我们看看中国古代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豪强地主,他们是怎么形成的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土地兼并。一个大地主家族通过几代人的经营占有了方圆百里的土地,他们有权有势可以逃避赋税,结果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少,自由的自耕农越来越少,最后逼得活不下去的农民只能揭竿而起,然后就是一个王朝的覆灭天下大乱,人口锐减,土地重新分配,过个百八十年,新的豪强又出现了,下一个循环又开始了,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周期率。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古代的王朝缺乏的就是孟德斯鸠这种限制永久产业权的思想,他们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机制,来防止土地这种核心财富过度集中到少数不会衰败的家族或者利益集团手中。

无论是世袭的贵族还是官僚地主,他们都在扮演着中世纪教会的角色,不断的从社会上吸血,最终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所以一个真正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体系,它不仅要保护个人拥有财产的权利,更要保证财产能够自由顺畅的流转,任何阻碍这种流转试图建立永久性财富壁垒的行为,无论是打着神的名义,还是打着国家的名义,都是对经济活力和社会公正的巨大伤害。那些僵化的只进不出的国有企业,不就是现代版的教会庄园吗?他们占据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享受着各种政策倾斜,却效率低下,不断的需要财政输血,他们的存在恰恰挤压了那些更有效率,更有创新精神的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孟德斯鸠的思想就像一把手术刀,精准的切中了这个千年顽疾的要害,限制永恒法人的财产权,就是为了保护无数会生老病死的普通人的财产权和发展机会。在教会这个巨大的财富集团里有没有一种组织形式,把这种财富积累和与世隔绝的特性发挥到了极致呢?当然有,那就是修道院,也就是我们需要解读的第六章“修道院”。这一章非常短,但可以说是火力全开,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他说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修道院这种永远不会衰败的组织,既不应该出售他的产业来换取终身年金,也不应该为了终身年金而借贷,这是为什么?因为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金融骗局,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逻辑,所谓的终身年金,在当时是一种金融工具,比如说一个老人他没有子女,他可以把他的一大笔财产,比如一个庄园交给修道院作为交换,修道院承诺会每个月付给他一笔钱,直到他去世为止。这笔钱就是年金。对于老人来说,这笔买卖看起来很划算,他用一笔死钱,换来了下半辈子稳定的现金流,生活有了保障。对于修道院来说,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生意。因为修道院是个永生的法人,而领年金的老人是会死的,只要老人一死,修道院就停止支付年金,而那个庄园就永远彻底的归修道院所有了。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修道院这是在耍弄人民,而且是开银行耍弄人民,这是一种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生命长度不对称进行的金融掠夺。修道院掌握了大量的社会数据,他们可能比任何人都清楚,一个特定年龄段的人平均还能活多少年,他们可以非常精准的计算出这笔买卖的收益率,而那个卖掉家产的老人,他对这些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孟德斯鸠说,如果放任这种行为,修道院就有可能继承无亲属者和不愿有亲属者的全部遗产。

你想想这个场景,一个孤独的老人身边没有亲人,只有教会的神父和修道院的修士们对他关怀备至,天天给他讲天堂的故事,劝他把财产奉献给上帝。在这种精神和情感的双重攻势下,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住呢?最后整个社会的财富就会通过这种看似合法温情脉脉的方式,源源不断的流入修道院的金库,这让我想到了什么呢?我想到了现代社会里那些打着各种旗号的庞氏骗局,那些骗子们不也是利用了人们的贪婪和信息不对管吗?他们向你许诺一个超高的不切实际的回报率,告诉你把钱交给他们,就能轻松实现财富自由。

一开始他们可能会用后面进来的人的钱来支付前面的利息,让你尝到一点甜头,但这个游戏总有玩不下去的一天,等到资金链一断,整个系统就会崩溃,无数人的毕生积蓄血本无归。修道院玩的这种终身年金游戏,本质上是一种更高级、更隐蔽,而且是稳赚不赔的庞氏骗局。因为他面对的客户都是必然会出局的,它的资金链永远不会断裂,我们再把视野拉大一点,任何一个不受市场竞争约束,反而能利用特权地位进行金融创新的组织都是极其危险的。比如说在一些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银行可以无限制的印钞来填补国有企业的亏损,这本质上是什么呢?这不就是在对全体持有本国货币的民众进行一种强制性的财富掠夺吗?你的存款没有变,但它的购买力却下降了,你的财富通过通货膨胀这种看不见的手被转移到了低效率的国有部门,这和修道院利用年金吸收民间财富,在逻辑上是异曲同工的,他们都是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玩着一种普通人必输的游戏。

所以孟德斯鸠对修道院的批判不仅仅是针对一个宗教组织,它是在警告我们,要警惕一切拥有永生特权,并且可以利用这种特权进行不公平交易的法人实体,法律必须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否则他们就会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吞噬掉整个社会的财富和活力。

那么除了这种金融手段,宗教还通过哪些方式来花钱和集资呢?有一种方式最为堂而皇之,也最能体现信徒的虔诚,那就是对神的贡献。这种行为会不会也走向糜费和奢侈,甚至掏空国家的财富呢?所以这一章咱们得聊聊宗教是怎么花钱的,也就是第七章“迷信的迷费”。

孟德斯鸠在这里引用了柏拉图的话说,有三种对神的侮辱,

第一,不承认神的存在。

第二,承认神存在,但认为他不管人间闲事。

第三,认为可以用贡献来方便的收买和安抚神。这第三点就是这一章的核心。

在孟德斯鸠看来,那种以为用金银财宝大兴土木就能换来神明保佑的想法,不仅是对神的侮辱,更是对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你想想看,宗教信仰的华丽外表,对普通人确实有很强的吸引力。一个金碧辉煌的庙宇,一场极尽奢华的祭祀典礼,会让信徒们觉得我们的神真有实力,我们的宗教真有面子,这种虚荣心是人之常情。但是当这种虚荣心发展到极致就会变成一场灾难。孟德斯鸠推崇的是一种节制的理性的宗教,他引用古罗马的法律说,小鸟和一天之中绘成的画作都是非常前进的祭品。

一个斯巴达人也说,我们的贡献都是一些普通的东西,这样我们就能天天敬神。这话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对神的敬意在于心,而不在于你花了多少钱。你用最朴素的东西,只要心诚神明一样,会感受到,如果你非要把金银财宝献给神,那不就等于在告诉神,我们人类最看重的东西你也应该看重吗?可神会在乎这些黄白之物吗?一个真正伟大的神应该蔑视这些东西才对,这个道理我觉得非常深刻。他把宗教从一种物质交换的功利行为提升到了一个精神追求的层面,但是历史上绝大多数的宗教组织都不愿意这么干,为什么?因为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你想如果人人都觉得敬神只要心诚则灵,谁还会给庙里捐钱捐地捐金像呢?神职人员靠什么生活呢?那些宏伟的教堂和寺庙靠什么来维持呢?所以他们必须不断的向信徒灌输一个观念,你对神乐慷慨,神对你的回报就越丰厚,你捐的钱越多,你的罪孽就洗得越干净,你离天堂就越近,这实际上是把信仰变成了一门生意,一门兜售廉价救赎的生意。中世纪天主教会发行的赎罪券,就是这门生意的巅峰之作。

孟德斯鸠还特别提到了丧葬的靡费。他说人一死,贫富贵贱就都没了,这时候最应该体现平等,不应该再搞什么?攀比和挥霍。这个观点对咱们中国人来说简直是振聋发聩,几千年来厚葬之风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一大顽疾,从秦始皇的陵墓到明清皇帝的陵寝,再到民间富豪的豪华坟地,为了一个死后的哀荣,不知道耗费了多少民脂民膏,这些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完全退出了流通领域,变成了死钱,这是一种多么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我们再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有没有类似的迷信的迷肺?当然有,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就拿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来说,他在全国人民普遍贫困的情况下,耗费巨资,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建造了举世闻名的人民宫,那座建筑的奢华程度简直令人咋舌。他为什么要这么干呢?他不是在敬神,他是在为自己这个人造的神建造一座现代陵墓,一座用来彰显他个人权利和所谓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纪念碑。当他在享受宫殿里的水晶吊灯和金丝挂毯时,他的人民却在为了一块面包而排长队,这种为了领袖的虚荣而进行的靡费,和古代帝王为了敬神而掏空国库,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以一个虚幻的崇高的名义来掠夺民众实实在在的生存资源。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良善的社会,一个理性的政体,必须对这种迷信的靡费有所警惕和制约,无论是宗教的迷信,还是对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迷信。一旦他开始鼓励人们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而进行非理性的破坏性的资源投入,他就已经走上了邪路。法律应该提倡节约,鼓励人们把财富用在改善现实生活,发展生产和推动创新上,而不是把它浪费在取悦看不见的神明,或者满足独裁者的虚荣心上。

那么在一个宗教组织里,谁是最有权利决定如何花钱,如何制定规则的人呢?自然是宗教领袖,这个领袖的权力应该有多大呢?他和世俗的君主又应该是什么关系?前面几章我们聊了宗教的感情基础、营销手段、实体店运营团队和财务问题,基本上把一个宗教组织的里里外外都扒了一遍,这一章咱们就得聊聊组织的CEO了,也就是第八章“宗教领袖”。

孟德斯就说,神职人员一多,自然就需要一个头,这是一种制度需求,这很好理解。任何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都得有个最高领导人。但问题是宗教领袖的权利应该和国家的最高权利,也就是君主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在这里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基于政体划分的非常重要的观点。他说在君主政体下,宗教领袖的权利应该和国家分开,为什么?因为君主政体的特点是权力制衡,不能让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如果国王既是世俗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宗教的最高领袖,他的权力就太大了,很容易滑向专制。所以得有一个独立的宗教权威,比如教皇来对国王的权力形成一种牵制。国王想干点出格的事,还得顾及一下教皇开除他教籍。这虽然也带来了很多政教冲突,但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权力分立的局面。

但是在专制政体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专制主义的本质就是把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也就是君主身上,所以专制君主绝对不能容忍一个独立于他之外的宗教领袖存在,他必须自己兼任宗教领袖,把宗教变成他统治工具箱里的一件工具。这样一来,宗教就成了他的法律,他的旨意就是神的旨意。这话说的太到位了,这不就是所谓的君权神授的最高境界。政教合一君主既是凯撒,又是上帝,他的话既是法律,又是真理。这种体制是对个人自由最彻底的扼杀。因为你不但身体上要服从他,精神上、思想上、灵魂上都必须无条件的皈依他,你没有任何可以逃遁的空间。

我们看看历史上的例子,古代的埃及法老,他就是神。中国的皇帝被称为天子,天的儿子,他负责祭天是人与天之间唯一的沟通者,实际上也扮演了最高宗教领袖的角色。今天的伊朗最高领袖梅内伊,他的权利就在民选的总统之上,因为他被认为是真主在人间的代表,还有朝鲜金家的三代领导人已经被神化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就是朝鲜人民的红太阳,是唯一的神。

但是孟德斯就也指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他说就算在专制国家,君主想把宗教彻底变成自己的私产,也没那么容易。为什么?因为宗教通常都有一套自己的权威性文书,也就是圣书,比如古兰经或者儒家的四书五经,这些书是宗教的根基,是教义的来源。就算君主是宗教领袖,他也不能随心所欲的解释这些经典,否则就会失去合法性。他举了两个例子,波斯国王是宗教领袖,但他说了不算,得按古兰经来;中国皇帝是最高宗教领袖,但他也不能胡来,因为人人都读孔孟之书,皇帝自己也得按照书里说的那些祖宗之法来行事。

孟德斯鸠还特别提到了秦始皇,说他想把那些书都烧了,结果徒劳无功,书战胜了暴政。这个观点我觉得既有道理,但也有些过于乐观了。一方面经典的存在确实对君主的权力构成了一种软约束。一个皇帝如果做的太过分,违背了儒家经典里的基本道德,就会被士大夫阶层口诛笔伐,说他是无道昏君,这就动摇了他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这是一种道统对正统的制约。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低估了专制君主篡改和曲解经典的能力,他们掌握着对经典的最终解释权。儒家思想里既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也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观念,专制君主会怎么选呢?他当然会把后面那句话放大一万倍,把前面那句话选择性遗忘。汉武帝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尊的是哪个儒术?是经过董仲舒改造为大一统专制服务的儒术。明清两代的八股取士,更是把读书人的思想牢牢的禁锢在官方指定的几本经书的官方解释里,你的思想但凡有一点点超出这个框框,你就别想当官,甚至可能人头落地。所以在我看来,仅仅依靠几本圣书是无法有效制约一个政教合一的专制君主的。真正有效的制约必须来自制度层面,那就是权力的分立。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一个自由的舆论环境,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来对最高权力进行实实在在的硬性的约束。否则任何经典都可能被当权者扭曲成替自己服务的工具。

那么当一个国家里不止一种宗教存在的时候,法律应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呢?是应该独尊一家,还是应该让他们和平共存,这就引出了一个现代社会极其重要的话题,宗教宽容,那就是我们要对第九章进行了解读。第九章的标题就是“对宗教的宽容”。他一上来就先给自己撇清关系,他说我们在这里是政治学家,而不是神学家。这话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我不关心你们哪个教的教义是真理,哪个教的神更牛?我只关心一个问题,从国家治理和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怎么对待不同的宗教呢?他的结论非常明确,如果一个国家里已经存在多种宗教,那么法律就应该强制他们彼此宽容。这句话太重要了。注意他用的词是强制,宽容不是一种施舍,不是一种美德,它必须是一种法律义务,为什么必须强制呢?因为孟德斯鸠发现了一条规律,任何一种宗教若受到压制,就必然会去压制其他宗教,一个长期被迫害的群体。一旦翻身掌权,他对迫害者的报复往往会变本加厉,他攻击对方已经不是出于教义之争,而是出于一种复仇的快感,一种作为暴政实行压制。这个观察简直是洞穿了人性。我们看看历史,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迫害新教徒,后来在一些新教国家,比如克伦威尔时期的英国,清教徒反过来又对天主教徒和圣公会教徒进行严厉的压制。再看看中东,伊斯兰教内部的什叶派和逊尼派,几百年来互相残杀,谁在某个地区占了上风,就会对另一派进行残酷的清洗。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就是源于不宽容。所以孟德斯鸠法律的任务,就是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法律要对所有宗教要一视同仁,它要说你们谁也别想当老大,谁也别想消灭谁。你们在自己的教堂寺庙里爱怎么说怎么说,但只要你敢走出大门去骚扰攻击别的宗教的信徒,那对不起,法律就要制裁你。他进一步说,一个公民仅凭不骚扰国家,尚不能满足法律的要求,他还得不骚扰任何其他公民才行。这句话在我看来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黄金法则。你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边界,你可以有你信神的自由,他可以有他信另一个神的自由,我也可以有我不信任何神的自由。我们三个人只要谁都不把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别人,谁都不去砸别人的教堂或者烧别人的经书,我们就能在一个屋檐下和平共处。这个原则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难如登天,因为它要求一种权力的退场,国家权力必须保持中立,他不能偏袒任何一种宗教,一旦国家权力下场和某一种宗教结盟,那灾难就开始了。(注:国家权力下场就会像现在政教合一的伊朗,民选总统的权力也要在神权领袖之下。)

当国家用法律、用警察、用军队去支持某一个教派去打压另一个教派的时候,那就不再是宗教冲突了,而是国家暴力。我们看看伊朗的现状,伊朗的法律是基于什叶派伊斯兰教法制定的,那些不信伊斯兰教的,比如巴哈伊教徒,就受到了系统性的歧视和迫害。他们的信仰不被承认,他们的财产得不到保护,他们甚至不能上大学,这就是国家权力与特定宗教深度捆绑的恶果。国家不再是所有公民的保护者而成了某一个信仰群体的压迫工具。

再看看那些已经崩溃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搞的是什么?是无神论的宗教,他们用国家权力强制推行一种意识形态,并且残酷的镇压,所有其他的异端邪说,你敢在家里偷偷做礼拜呢?抓起来!你敢私下里讨论和官方不一样的思想送去劳改!这种以国家名义进行的不宽容,比历史上任何一种宗教不宽容都更加彻底,更加恐怖,因为他掌握了现代国家机器的全部力量。所以孟德斯鸠提出的法律强制宽容原则,在今天看来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加具有紧迫性。

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它的标志之一就是保障思想和信仰的自由市场,政府的角色应该是这个市场的守夜人,而不是下场比赛的运动员。它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秩序,确保每个人都能自由的表达、交流、辩论,而不是用权力去裁定哪种思想正确,哪种思想错误。因为一旦权力拥有了裁定思想的资格,所有人的思想自由就都完蛋了。问题来了,如果一个国家本来只有一种宗教,现在有一个新的外来的宗教想要进来,该怎么办呢?是应该开门欢迎,还是应该把他拒之门外,这又是一个让无数统治者头疼的难题。我们确立了宗教宽容这个大原则,但孟德斯鸠是个非常务实的思想家,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个更复杂、更棘手的情况,所以第十章标题就叫“续前提”,也就是还是继续上一章的话题,专门来讨论这个问题,如果一个新的宗教想进入一个已经有主导宗教的国家,我们该怎么办呢?

孟德斯鸠在这里给出的答案可能会让很多现代的白左朋友们大跌眼镜。他说一个国家对于已经建立了宗教,如果感到满意,就不应该再允许另一种宗教插足进来。他甚至说这应该是一项极好的法律。这话听起来是不是跟他上一章提倡的宽容有点矛盾呢?别急,我们得看它背后的逻辑,孟德斯鸠的出发点是国家的稳定和秩序,他认为引入一个新的宗教,尤其是一个具有强烈排他性和扩张性的宗教,很可能会打破原有的社会平衡,引发剧烈的冲突和动荡。他在这里区分了两种宗教:

一种是能够容忍异教的宗教,这种宗教通常没什么向外扩张的野心,比如咱们中国的道教、佛教,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里都还算能和睦相处。

但还有一种宗教是狂热的,在异地寻求立足的,这种宗教通常都不具有容忍精神。他们认为自己掌握了宇宙唯一的真理,所有不信他的人都是需要被拯救的羔羊,或者是需要被消灭的异端。当这样一种宗教进入一个新的国家时,他不会满足于偏安一隅他的目标就是要取代原有的主导宗教,让所有人都皈依它。这个过程必然是充满血与火的。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做了一个非常现实的,甚至可以说是功利主义的权衡,他认为为了避免这种可以预见的巨大社会动荡,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在一开始就别让不稳定的因素进来。最后他总结出了一个有关宗教的政治性法律的基本原则,这句话非常重要,我们得仔细听,如果有权自行决定国家是否接受新的宗教,那就应该拒绝接受,如果新的宗教已经在国内站稳脚跟,那就应该对它采取容忍态度。这句话完美的体现了孟德斯鸠作为一个政治家的审慎和智慧,它包含了两层意思,

第一层,是防患于未然,在源头上要谨慎,不要轻易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因为宗教冲突一旦爆发,再想控制就难了。

第二层,是尊重既成事实。如果新的宗教已经进来了,并且有了一定的信徒基础,你再想用暴力把它清除出去,付出的代价可能比让它的存在还要大。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上一章说的,用法律来强制他们彼此宽容,把他们都纳入到法治的轨道里来。这个原则我觉得可以引申到很多领域,比如说一个国家在制定移民政策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文化和价值观的兼容性问题呢?如果大规模的引入一批与主流社会价值观格格不入,又不愿融入当地社会的移民,会不会在未来引发严重的社会撕裂呢?这在今天的欧洲已经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了。

当然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也有它危险的一面。如果被滥用,它很可能成为当权者闭关锁国,拒绝一切外来思想和文化的借口。他们会说,我们是为了国家稳定,所以要拒绝你们这些西方腐朽思想的传入。所以在我看来要不要接受一个新的宗教或者一种新的思想,关键的标准不应该是看他是不是新的或者外来的,而应该是看他是否认同宽容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如果一个宗教他的教义本身就是不宽容的,他公开宣称要消灭所有异教徒,那对不起,任何一个真是自由和秩序的社会,都有权拒绝他,因为对不宽容的宽容,最终会导致宽容的毁灭。这就像一个开放的社会,不能容忍那些旨在摧毁开放社会的组织存在一样。但是如果一个新的宗教,他愿意遵守当地的法律,尊重其他人的信仰自由,我们就应该给它一个存在的空间,思想的竞争最终会让人们做出自己的选择,真理是不怕辩论的,只有那些虚弱的没有自信的政权,才会害怕不同思想的传入。

那么如果一个君主他脑子一热,不光是要引入新宗教,他甚至想彻底摧毁或者更换自己国家原有的主导宗教,这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这可就玩得更大了。所以孟德斯鸠就要探讨一个更刺激的话题了,那就是第十一章“更换宗教”。说的不是老百姓自己换信仰,而是君主是国家最高统治者,试图用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强制整个国家更换宗教。孟德斯鸠的结论非常干脆,这么干极其危险,纯属作死。为什么?他给出了几个层层递进的理由。

首先在一个专制国家里,你搞这种强制性的宗教改革,比搞其他任何形式的暴政都更容易引发一场革命。因为暴政,老百姓可能已经习惯了,但你要动他们的信仰,可是要刨他们的祖坟,动他们的精神命根子。宗教这个东西它不是一件衣服说换就换,它是一整套与当地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深度捆绑在一起的文化体系,它已经渗透到了这个国家集体的每一个毛细血管里。比如老百姓什么时候过节,节日里吃什么,婚丧嫁娶的仪式是什么,这些都跟宗教有关。你想用一道命令,就把这些几百上千年形成的传统全都给废了,换上一套全新的,老百姓能答应吗?这必然会激起最强烈的反抗。

其次,孟德斯鸠说原有的宗教是和这个国家的政体气候都相互适应的,而新的宗教往往水土不服。这句话很有意思,比如一个在沙漠地区形成的宗教,它的很多戒律可能都和节约用水有关,你把它原封不动的搬到一个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老百姓就会觉得莫名其妙。一个强调集体主义服从权威的宗教,可能很适合一个专制帝国,但你非要把它塞进一个商业繁荣,强调个人自由的共和国,那肯定会格格不入。最严重的后果是这种强制性的更换会让整个国家的道德体系和法律体系陷入混乱。公民们会憎恶新的法律,蔑视已经建立的政体,他们原来对旧宗教的那种坚定的信仰,会变成对新旧两种宗教的怀疑和迷茫。最后国家得到的既不是虔诚的新教徒,也不是守法的旧公民,而是一批既没有信仰又不遵守法律的坏公民和坏信徒。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失范和崩溃的状态。

这个分析我觉得实在是太精辟了,历史上有个绝佳的例子,就是中国历史上的351宗灭佛事件,北魏太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后周、世宗这四个皇帝都曾经发动过大规模的自上而下的灭佛运动,他们为什么要灭佛呢?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因为佛教寺院占了太多土地和人口,影响了国家税收和兵员,有的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量,认为佛教是夷狄之教,非我族类,但结果怎么样?没有一个成功的,佛教的根基太深了,已经和中国的社会文化融为一体。皇帝的命令虽然能砸掉一些寺庙,烧掉一些经书,但根本无法根除人们内心的信仰。往往是皇帝一死下一任,皇帝马上就宣布恢复佛教,而且佛教的反弹还会更加猛烈。这种折腾除了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和文化浩劫之外,没有任何积极意义。

我们再看看一个更近的例子,20世纪的苏联,他们搞的那场更换宗教的运动,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是最残酷的一次。他们要用共产主义这个新的世俗宗教来彻底取代传统的东正教,他们是怎么干的?他们炸毁教堂,把神父送进古拉格,向孩子们灌输无神论思想。他们以为用几代人的时间就能塑造出一批纯粹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苏联新人。结果70年后,苏联这个红色帝国轰然倒塌,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东正教迅速的、强有力的复兴了,人们重新涌进教堂,寻找他们失落已久的精神家园。这充分说明用暴力去铲除一种根植于民族文化深处的信仰,是根本不可能的,你压制的越狠,它反弹的就越厉害。你制造的思想真空,最终一定会被别的东西填补,而填补进来的东西未必比原来的更好。

所以孟德斯鸠的警告对于所有那些试图搞思想改造工程的统治者来说,都应该是一剂清醒剂。一个明智的统治者,他应该尊重自己人民的传统和信仰,而不是把他们当成可以随意捏造的橡皮泥。你可以通过教育,通过引导来慢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风气,但绝不能用强制和暴力去搞一场疾风暴雨式的文化革命。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必然是摧毁了旧的却立不起新的,最后留下的只有一片精神的废墟和道德的荒漠。那么如果法律非要介入宗教事务,尤其是在惩罚那些所谓的异端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刑法这把最锋利的刀可以用在信仰问题上吗?前面我们聊了一个君主想强制更换全国的宗教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这一章,第十二章刑法孟德斯鸠就要把这个问题往前推一步,来谈谈在宗教事务中到底应不应该使用刑法终极大杀器。他的观点非常鲜明,应该避免在宗教事务中援引刑法,为什么?因为这玩意儿不但没用,而且副作用极大。他分析的逻辑是这样的,刑法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它能让人产生畏惧,你怕被罚款,怕被关进监狱,怕被砍头,所以你不敢去偷,不敢去抢。但是宗教这东西它本身也有一套让人畏惧的机制,那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地狱。现在一个虔诚的信徒,他就夹在了两种不同的畏惧之间,一边是国家的刑法,告诉他你如果坚持你的信仰,我就让你在尘世间活不下去。另一边是他的宗教,告诉他你如果我背叛了你的信仰,你死后就要在炼狱里永受煎熬。你觉得他会更怕哪个?

对于一个真正的信徒来说,死后的永恒惩罚显然比尘世间这短短几十年的痛苦要可怕得多。所以国家的刑法在宗教的地域面前就显得有点不够看了,一种畏惧被另一种更强大的畏惧给抵消了,结果会怎么样?孟德斯就说,夹在这两种畏惧之间,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凶残。这句话太深刻了,一个原本温和的信徒,当他发现自己的信仰,这个他认为最神圣最宝贵的东西,要被世俗权力用暴力剥夺时,他很可能会变成一个最狂热最极端的反抗者,他会觉得为了捍卫我的信仰,为了死后能上天堂,我什么都干得出来。殉道,对他来说不再是悲剧,而是一种光荣。所以你用刑法去对付宗教,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你杀了一个信徒,他就会被他的同伴们奉为圣人,激励更多的人起来反抗,你越是镇压,他们的信仰就越是坚定,他们的组织就越是团结,最后你得到的不是屈服,而是无休无止的冲突和仇恨。

那么如果不靠刑法,该用什么方法来攻击宗教呢?孟德斯鸠这个老狐狸又给出了他那套攻心为上的策略,他说你别来硬的,得来软的,你别老提醒他宗教那点事儿,你应该设法让他把这事给忘了,怎么忘呢?用别的东西来填满他的生活和大脑,具体来说就是施加恩惠,提供生活方便,诱发对财富的期盼。说白了就是用世俗的幸福和物质的享受去慢慢的悄悄的瓦解他那颗虔诚的心。你让他忙着赚钱,忙着消费,忙着享受生活,他还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思考什么来世和救赎。当他的大脑被各种各样的欲望和娱乐填满的时候,宗教所激发的那种强烈感情自然就慢慢沉寂下去了。所以孟德斯鸠总结说,在促成更换宗教这件事上诱导胜过惩罚,这个观察简直是对我们今天消费主义时代最精准的预言。

你看在现代发达的商业社会里,真正对传统宗教构成最大威胁的不是什么科学,也不是什么无神论,而是消费主义这个新的宗教。购物中心成了新的教堂,双十一成了新的圣餐日,人们崇拜的不再是上帝,而是各种各样的商品品牌。人们追求的不再是灵魂的救赎,而是信用卡账单上的满足感。这种用物质欲望来消解精神追求的方式,比任何宗教裁判所都更有效。最后孟德斯鸠说了一句总结性的话,历史已经充分证明,刑法的效果向来就只有摧毁而已,别无其他。这句话我觉得应该刻在所有立法者和统治者的案头上。暴力和惩罚或许可以摧毁一个人的肉体,可以摧毁一座城市,但他永远无法摧毁一种思想,一种信仰。相反他只会让这种思想变得更加顽强。

我们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不这句话最好的反面教材吗?他们动用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国家机器,最严酷的刑法去试图摧毁人们心中对私有财产的信念,对个人自由的渴望,对传统道德和宗教的尊崇,他们把几代人都投入到这场残酷的社会实验中,结果当那堵墙倒下之后,人们对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的向往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那些被压抑了几十年的传统和信仰也迅速的回归,这证明了人性的基本需求是任何暴力都无法根除的。那么如果有人非要反其道而行之,就是要用最残酷的刑法,用火与剑来对付那些信仰不同的人,会造成怎样的人间惨剧呢?

刚才我们从理论上分析了,为什么不能在宗教事务中使用刑法?这一张第十三章“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官们的忠告”。孟德斯鸠就要把这个话题带入一个真实而残酷的场景,他虚构了一位在里斯本的火刑柱上被烧死的十八岁犹太少女的口吻,向那些丧心病狂的宗教裁判官们发出了一连串振聋发聩的质问,这整整一张可以说是论法的精神里最富感情,也最具批判力度的篇章之一。这位少女说,你们这些宗教裁判官指责日本皇帝用小火慢慢烧死基督徒,觉得他残忍,可他会怎么回答你们呢?他会说我对待你们就跟你们对待那些和你们信仰不同的人一样,你们唯一能抱怨的就是你们没能先把我灭绝掉。这话太狠了,直接撕下了宗教迫害者的虚伪面具,你们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别人点灯,你们的残忍和你们谴责的残忍有什么本质区别吗?接着少女开始一条一条的驳斥宗教裁判所的逻辑。他说我们犹太人信奉的是上帝曾经钟爱过的宗教,我们只是相信上帝,至今依然钟爱他,这难道是什么弥天大罪值得你们用铁与火来惩罚吗?你们对我们残忍,对我们的孩子更加残忍,你们把他们活活烧死,就因为他们听从了父母的教诲,而尊敬父母,这可是自然法和所有民族的法律都教导我们的基本道德啊。你们为了维护你们的宗教,却在逼迫人们违背最基本的人伦。然后她把矛头指向了基督教的起源,他说你们的宗教是在异教徒的迫害和殉教者的鲜血中成长起来的,你们为此感到骄傲。可是今天你们自己却扮演了当年迫害你们的罗马皇帝戴克里先的角色,而让我们这些被迫害者来扮演你们当年的角色。你们已经彻底背叛了你们的初心,你们希望我们成为基督徒,可你们自己却一点都不像基督。如果基督还活在世上,他会像你们这样用火刑来传播他的福音吗?这一连串的质问,层层递进,直击要害,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任何一个曾经被迫害的群体,当他掌握权力之后,如果不能从制度上约束自己,就极有可能变成新的甚至更残暴的迫害。所谓的屠龙的少年终成恶龙,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看看20世纪的历史,那些曾经在沙皇的压迫下进行地下斗争的布尔什维克,他们一旦掌握了政权,建立的契卡秘密警察组织,其手段的残忍,规模的庞大远远超过了沙皇的暗探局。他们曾经承诺给人民带来自由和解放,最终却建立了一个人类历史上最不自由最压抑的古拉格帝国。他们也像那些宗教裁判官一样,认为自己掌握了唯一的科学的真理,所有不认同这个真理的人都是阶级敌人,是人民的公敌,都应该被从肉体上消灭。

这位少女最后的呼吁充满了启蒙时代的光辉。他说就算你们不信上帝,也请你们做个人吧,用大自然赐予我们的那一点点正义之光来对待我们。他说真理的特征是能够征服人的心灵,而不是像你们说的那样软弱无能,非得靠酷刑才能让人接受。如果你们没有失去理智,就不应该因为我们不愿欺骗你们,假装皈依而将我们处死。最后她发出了一个诅咒般的预言,万一后世有人说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纪,欧洲人是文明人,那么就有人会以你们为例,来证明世纪的欧洲人是野蛮人,你们的形象将会让你们所生活的整个世纪蒙羞。这话说的太重了,也太准了。

今天当我们回望那段历史,宗教裁判所,火刑柱已经成了愚昧、野蛮和不宽容的代名词,它成了欧洲文明史上一个无法洗刷的污点。孟德斯就通过这一整章的篇幅,实际上是在呐喊一个最基本的古典自由主义原则:任何组织无论他打着多么神圣的旗号,都没有权利对个人的思想和信仰进行审判,思想的罪不是罪,一个人的信仰,只要没有转化为伤害他人的具体行动,法律就无权干涉。国家权力的边界必须止于个人思想的领域,一旦权力越过了这条边界,开始对人的灵魂进行拷问,它就必然会走向暴政。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宗教裁判所,到苏联的克格勃,再到东德的斯塔西,他们在本质上都是一回事,他们都是那种试图控制人的一切,不仅控制你的身体,还要控制你的思想和灵魂的怪物。

而孟德斯鸠的这篇檄文就是对所有这些怪物发出的最响亮的宣战书。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向东方,同样是基督教的传播,为什么他在欧洲引发了无数的宗教战争,而在遥远的日本却遭到了另一种形式的更加惨烈的憎恶和绞杀?这背后又有什么不同的文化和政治原因呢?刚才我们听了那位犹太少女对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血泪控诉,那是一种来自宗教内部的以不宽容对付不宽容的残暴。

那么这一章第十四章,“基督教为何在日本如此招人憎恶”?孟德斯鸠就要带我们换一个场景去看看一种完全不同的文明冲突。他开篇就说,日本人的性格凶残,这个评价可能有点地图炮的嫌疑,但他的意思是日本当时的社会文化对于违抗这种行为是零容忍的。而基督教这个外来宗教恰恰又特别鼓励人们在信仰问题上要坚定不移,宁死不屈。这两种硬核的东西碰到一起,那结果必然是火星撞地球。在日本的统治者看来,官方下令让你放弃基督教信仰,你居然不放弃,这就是违抗,就是对君主权威的冒犯。你违抗一次,我就惩罚你一次,你继续违抗,我就用更严酷的手段来惩罚你。在日本的文化里,惩罚是对侮辱君主这种行为的一种报复;而欧洲的那些殉教者,他们面对迫害往往是欢快的唱着圣歌走上刑场,这种行为在欧洲人看来是信仰坚定的表现是无比光荣的。但在日本人看来,你这简直就是当众打我们君主的脸啊,你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嚣张,这是一种终极的冒犯。所以日本的官员一听到殉教者这个词就头大,在他们眼里这个词就约等于反叛者,他们要竭尽全力阻止任何人获得这个光荣的称号。于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争斗就开始了。一边是世俗的法律,想尽一切办法用酷刑来逼迫你屈服,背叛信仰;另一边是宗教的法律,告诉你一定要坚持住殉道了就能上天堂。这和欧洲的情况有什么不同?在欧洲宗教裁判所迫害异端,他们打的旗号是为了拯救你的灵魂,他们认为你的信仰是错误的,所以要用火烧掉你身上的罪孽。虽然手段残忍,但他还在一个宗教逻辑的框架内;而在日本统治者根本不关心你的灵魂能不能得救,他也不在乎你的教义对是错,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你服不服从我的命令?这是一场纯粹的赤裸裸的权利服从测试,信仰问题被彻底转化成了一个政治问题。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古代的那些帝王,很多皇帝,比如雍正,他对天主教的态度就是这样,他不在乎天主教的教义,他甚至觉得天主教劝人向善挺好的,但他绝对不能容忍的是中国的教徒居然要听命于一个远在罗马的教皇。在他的观念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有生活在我这片土地上的人都只能有一个最高权威,那就是我皇帝。怎么能允许一个外国的神棍来跟我分权呢?这是对皇权最根本的挑战。所以必须禁止!这个逻辑在所有专制国家都是共通的,专制权力的本质特征就是它的垄断性和排他性,它不允许任何一个独立于它之外的权力中心存在,无论是宗教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任何可能挑战它唯一权威地位的组织都必须被扼杀在摇篮里。

我们再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为什么要那么残酷地迫害各种宗教团体呢?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那些宗教教义是毒害人民的鸦片吗?这可能是一部分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任何一个有组织的宗教都天然的对极权统治构成威胁。你想,一个教会他有自己的组织体系,有自己的精神领袖,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它的成员首先忠诚于上帝,其次才是国家。这就等于在国家铁板一块的权力结构上撕开了一道口子,这是极权统治者绝对无法容忍的,他们要求的是人民100%的、无条件的、唯一的忠诚,所以他们必须摧毁一切教会组织,把所有人都变成一颗一颗孤立的、可以直接被国家控制的原子。

所以基督教在日本的遭遇,它不仅仅是一个文化冲突的故事,它更是一个关于绝对权力和个人信仰无法共存的悲剧。当国家权力宣称自己是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时,任何一种坚定的个人信仰,都会被视为一种潜在的叛乱。在这种体制下,要么你放弃你的信仰,变成一个驯服的工具,要么你就只能用你的生命去为你那不肯屈服的灵魂作证,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东方民族都像日本人这样对宗教如此警惕和不宽容呢?也未必,在很多其他东方国家宗教的传播和共存呈现出了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我们看了基督教在日本的惨烈遭遇,那是一个关于不服从与绝对权力之间血腥冲突的故事。

那么这一章第十五章,“宗教的传播”。孟德斯鸠就要把我们的视野再拉开一点,看看在更广阔的东方世界,宗教传播呈现出了哪些不同的面貌,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观察,他说除了穆斯林之外,大部分东方民族都觉得各种宗教本身没啥太大差别,他们不关心教义上的细微不同,他们之所以会害怕建立一个新的宗教,原因很简单,就跟他们害怕建立一个新的政体一样,他们怕的不是神,他们怕的是乱。只要你不闹事,不挑战现有秩序,你信什么都行。

他举了好几个例子,日本在德川幕府搞锁国和禁教之前,国内有好几个教派,什么佛教、神道教,大家长期以来相安无事。暹罗也就是今天的泰国也是一个佛教国家,但对其他宗教也相当宽容。卡里卡特,印度的一个地方,甚至有一条国训,叫所有宗教都是好的。这种态度和欧洲历史上那种为了一个教义细节,就能打上几十上百年的宗教战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一种非常实用主义的,或者说是非常世俗化的宗教观。信仰是个人的私事,只要你不影响公共秩序,政府就懒得管你。这种宽容的传统,我觉得在中国历史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儒释道三家虽然也时有争论,甚至有冲突,但大部分时间里他们是能够共存,甚至互相融合的。一个普通的中国老百姓,他可能今天去佛寺里烧香拜佛,求个平安;明天又去道观里算个命,求个长寿;回到家里他还得祭拜祖先,遵守儒家的一套,伦理规范。他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矛盾,在他看来这些都是有用的,多拜一个神,就多一条路子,多一份保佑,何乐而不为?

但是孟德斯鸠马上话锋一转,他说这种宽容是有条件的。对于那种本土的已经和当地文化深度融合的宗教,大家可以很宽容,但是对于一个从遥远国家传入的宗教,一种与当地的气候、法律、习俗和风尚全然不能适应的宗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尤其是在专制大帝国里,这种外来宗教想成功,非常困难。为什么?他分析了这个过程,一开始几个外国传教士来了,大家觉得很新鲜,这些欧洲人懂点天文、地理、数学,能给皇帝修一个钟表,画个地图,博得了一些赏识,这时候没人觉得他们有威胁,因为他们人少掀不起什么风浪,但是一旦他们开始发展信徒,取得了一些成就,甚至因为教义问题,传教士内部自己先吵起来了,那问题就来了。

当地的利益相关者,比如本土的僧侣,官员就开始警觉了,他们会向君主进谗言,说这些洋和尚拉帮结派,蛊惑人心,将来必成大患。而专制帝国的君主最怕的是什么呢?就是不稳定,他的统治基础往往非常脆弱,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一场颠覆性的动乱,所以当他一旦觉得这个新的外来宗教可能会威胁到他的统治稳定时,他的态度就会立刻从容忍转变为猜忌,最后到彻底的禁止和镇压。孟德斯鸠最后还补了一刀,他说传教士之间的争执会让当地人开始憎恶这种心中。你看你们这些传教的人自己都还没搞明白,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吵得不可开交,还想让我们信你,这简直是最佳的劝退广告。分析,几乎完美的解释了天主教在中国清朝时期的命运。

康熙皇帝一开始对天主教是很有好感的,他任用了很多耶稣会士在朝廷里工作,但是后来爆发了所谓的礼仪之争。罗马教皇下了一道命令,禁止中国的天主教徒祭祖、祭孔,这一下就捅了马蜂窝了。对于一个中国皇帝来说,祭祖祭孔这不仅仅是宗教仪式,这是维系整个社会伦理秩序和皇权合法性的根基。你一个外国的教皇居然敢对我的臣民下命令,而且是禁止他们遵守我们最基本的传统,这还了得?这等于是在挑战我的最高统治权。于是康熙的态度急转直下,开始对天主教进行限制。到了雍正和乾隆时期,就变成了彻底的禁教。所以在我看来,宗教传播的成功与否,很多时候并不取决于它的教义有多么高深,而在于它能否适应当地的政治和文化生态。在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专制国家,任何一种外来思想或者组织要想生存下来,都必须学会政治上的妥协。他必须向世俗的最高权力宣誓效忠,保证自己绝对不会挑战现有的统治秩序,否则等待他的就只有被清除的命运。这不仅仅是宗教的问题,任何一个现代的跨国公司,一个非政府组织,当它进入一个极权国家时,都会面临同样的困境。你是要坚守你自己的普世价值和商业伦理,还是为了市场和生存,向当地的潜规则和政治压力低头,这是一个永恒的痛苦的抉择。

好了,我们一口气解读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二十五卷,从宗教感情的起源到各种宗教的营销手段,再到庙宇、神职人员、财产领袖,最后谈到宗教宽容和传播的困境,我们可以看到孟德斯鸠始终用一种冷静理性,甚至有点冷酷的眼光在剖析宗教这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在他看来,宗教不仅仅是信仰问题,它更是一个关乎权力、财富和法律的政治问题。而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一整卷书其实都在反复论证一个核心的观点:任何一种权利,无论是神权还是世俗的权利,一旦他变得不受约束,一旦它试图垄断人们的思想和生活,它就必然会走向腐败和暴政。而法律的最高使命就是为这种权力划定一个明确的边界,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信仰的自由以及不信仰的自由。

好了。到这里,我们对《论法的精神》第四部分,从第二十一卷到第二十五卷的解读就全部结束了。在过去的这十几个小时里,我们进行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宏大的文明对话,我们跟随孟德斯鸠的脚步,巡礼了世界贸易史,我们看到了贸易这股看似柔弱的力量是如何像水一样,冲破地理的阻隔和暴政的堤坝,在世界地图上画出一条条通往繁荣与自由的航线。我们也看到了西班牙帝国是如何因为错误的经济思想守着金山银山,却最终沦为穿金戴银的穷光蛋的。然后我们深入到了货币的内核,我们解剖了罗马人是如何通过操纵货币来进行隐蔽的财富掠夺。我们也探讨了公债现代金融的怪兽,它和国家的信用,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到底有着怎样生死攸关的联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们直面了宗教与法律这个永恒的话题,我们看到了不同的宗教是如何与不同的政体相互塑造相互适应的;我们更看到了孟德斯鸠这位启蒙时代的伟大先驱是如何用他那充满了理性、审慎和人道主义光辉的思想为宗教宽容这个现代文明的基石进行雄辩的辩护。可以说,第四部分我们探讨的是一个国家乃至整个文明在经济和信仰这两个最根本的维度上是如何运行的。但是朋友们,孟德斯鸠的智慧宝库依然深不见底,我们已经解剖了国家的精神、躯体、经济和信仰,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没有系统的讨论过,那就是法律本身它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当不同的法律,比如民法、刑法、宗教法、国际法,它们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来做出裁决呢?在即将开启的第五部分第二十六卷到第三十卷的解读中,我们将进入一个更加专业、也更加烧脑的法学领域。孟德斯鸠将在这里为我们系统的构建起他的立法学大厦,这又将是一场怎样精彩纷呈的思想之旅呢?我在这里先给大家透露一点点内部消息。首先我们将探讨一个所有法律人都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法律的适用范围。当世俗的民法和神圣的宗教法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听谁的呢?当一个国家的内部法律和国际通行的万民法产生矛盾时,又该如何取舍呢?孟德斯鸠将在这里为我们划定不同法律之间的清晰的权力边界。紧接着我们将深入到罗马法和法兰西民法的内部,去探讨一些非常具体的技术性的法律问题。比如财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不断演进的?法律的形式是应该简洁明了,还是应该繁琐复杂?这些看似枯燥的法学问题,在孟德斯鸠的笔下将变成一个个充满了历史智慧和人性洞察的生动的故事。然后我们将迎来第五部分的一个重头戏,封建法的起源,我们将跟随孟德斯鸠的脚步回到由日耳曼蛮族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所建立起来的独特的封建世界。我们将看到那些关于采邑、封尘、附庸的复杂的封建法律,是如何从日耳曼森林的古老习俗中一步步的演化出来的,这将是一场对欧洲中世纪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精彩绝伦的考古之旅。

最后我们将探讨法兰西封建法的理论,孟德斯鸠将在这里与当时另一位著名的历史学家杜波斯神父展开一场关于法兰西君主制起源的激烈的学术辩论。这场辩论将帮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法国乃至整个欧洲是如何从封建的分裂走向现代的统一的。所有这些关于法律的秩序,历史的演进和文明的起源的深刻的思考,都将在我们的第五部分中一一呈现,那将是一场更具专业性,更具挑战性,也更能展现孟德斯鸠作为一位伟大立法者思想深度的旅程。

如果你觉得我们的这套思想之旅,让你对法律这个看似遥远,却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东西有了新的理解,如果你也相信一个公正的理性的法律秩序是我们所有自由的最终保障,那么请不要忘记订阅点赞和分享。你的每一次鼓励都是在帮助我们把这束理性的光芒照亮更多渴望知识和智慧的角落,再次感谢各位思想同路人的支持和陪伴,让我们一起整理好思绪,准备好去攀登孟德斯鸠思想的下一座高峰。我们第五部分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