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论法的精神》:国家的三权分立与个人自由(9-14卷)

摘自“老米文渊阁”YouTube 2026年2月1日

各位思想的同路人,欢迎回到我的频道。今天我们继续解读《论法的精神》第二部分。在上一部分我们进行了一场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惊心动魄的国家灵魂解剖之旅,我们跟着孟德斯鸠潜入了共和君主专制这三种政体的内核,看到了驱动他们的精神燃料:美德、荣誉和畏惧,分别是如何塑造又是如何孵化一个国家的。我们看到了一个追求极端平等的民主政体,是如何在狂欢中走向自我毁灭的。也看到了一个大权独揽的君主是如何在致命的自负中亲手锯断自己坐着的那根树枝的。

可以说第一部分,我们探讨的是一个国家看不见的软件系统,它的精神原则和内在逻辑。我们知道了,一个国家的兴亡根子不在于它的船坚炮利,而在于支撑他的那个原则酒罐,是清澈还是污浊,但是一个国家光有软件是不够的,它还需要有硬件,它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于物理世界中的实体,它有它的疆域,有它的军队,有它的气候,有它的风土人情,这些硬邦邦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理因素又是如何反过来深刻的影响,甚至是决定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政体的呢?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开启的全新篇章——《论法的精神》第二部分从第九卷到第十四卷的深度解读。在这一部分孟德斯鸠将把他的视角从抽象的精神世界,转向更加具体、更加现实的物理世界。这又将是一场更加精彩、更加烧脑,也更加贴近我们现实生活的思想风暴。我们将首先直面一个最古老也最永恒的话题:战争与和平。一个国家如何才能在虎狼环伺的世界里保卫自己的自由。联邦制,这种看似松散的联盟,为什么在孟德斯鸠看来是小共和国对抗大帝国的唯一法宝呢?战争与征服的法则又是什么?一个文明的征服者,应该如何对待被征服的人民?

紧接着我们将迎来整部《论法的精神》中最高光、最核心,也最被后世传颂的篇章。孟德斯鸠将带我们亲临英国,为我们揭示让无数思想家魂牵梦绕的秘密,政治自由的宪法秘诀。什么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他们之间又是如何像星辰一样在精密的轨道上互相制衡,从而构成了现代自由的宇宙的。为什么说一个没有权力制衡的政府,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必然是专制政府呢。然后我们将把视线从宏大的国家宪法聚焦到我们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身上,一个公民的自由又该如何被法律所保障呢?为什么说对大逆罪的定义是一个国家自由与否的最终试金石呢?那些看似保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如何一步步变成剥夺我们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枷锁的呢?再然后是税收,这个我们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话题,他和我们的自由之间又有着怎样血脉相连的关系呢?一个国家的税收有多高,在孟德斯鸠看来就直接反映了他奴役人民的程度有多深,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才是一个文明的有利于自由的制度?最后也是最富争议的气候,我们每天都在感受的自然力量,它又是如何悄无声息地塑造我们的性格、法律和政体的呢?为什么在寒冷地带的人民更热爱自由,而在炎热地带更容易产生专制呢?孟德斯州的气候决定论到底是对是错呢?我们又该如何客观看待呢?

所有这些振聋发聩的问题都将在我们的第二部分中得到深入的硬核的解读。我还是要再次重申我们这个系列总共分为六个部分,总时长将超过六十个小时。我们承诺为了表达对孟德斯鸠这位思想巨人的无上敬意,我们将一章一节的严格按照原著的脉络,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我们身边鲜活的甚至是血淋淋的例子,去印证他那些看似遥远的理论,我们不回避它的时代局限性,但我们更要发掘出那些穿越了数百年时空,至今依然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永恒智慧。因为我们相信,理解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是我们获得的内心平静和真正自由的第一步。

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从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防御开始进入《论法的精神》第九卷的解读,这一卷的主题,说白了就是国家怎么才能不被人干掉,也就是法与防御力量的关系。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兵法?别急,这可比单纯的兵法有意思多了。孟德斯鸠他老人家不是在教你怎么排兵布阵?而是在探讨一个国家的底层代码。这个代码决定了他在面对外部威胁时,是会像个壮汉一样屹立不倒,还是像个瓷娃娃一样一碰就碎。

咱们现在先从第一章开始,聊聊共和国这种政体是怎么给自己上保险的,标题就是“共和国如何获取安全”。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觉得一个国家是小点好还是大点好呢 ?这问题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废话?肯定是越大越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谁敢惹我呢?但你有没有想过,历史上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庞大帝国,什么罗马帝国、大清帝国、奥斯曼帝国,最后是怎么没的呢?他们是被外敌一巴掌拍死的吗?很少。绝大多数都是从内部开始腐烂,自己把自己给玩死的,这就引出了一个千古难题。也是孟德斯鸠在这一章开头就扔给我们的一个死结:一个共和国要是太小了,邻居看你不顺眼,分分钟钟就能把你给平推了,小命攥在别人手里;若是太大就开始出问题,各种腐败内斗,野心家就像癌细胞一样,从五脏六腑开始扩散,最后整个国家轰然倒塌,你看这不就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了吗?小了,死于外敌!大了,毁于内弊,这简直就是个诅咒。难道说人类就注定没办法建立一个既能对外强悍,又能对内保持活力的国家吗?难道我们最好的归宿就是回到那种一个人说了算的君主国或者更糟的专制国吗?孟德斯就说,别急,还真有出路。

古人早就想出了一种天才的设计,一种同时拥有共和国内内部优点和君主国外部力量的政体,这是什么?就是联邦共和国。这词听起来挺高大上,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堆小共和国,大家坐下来签个合同,说哥几个咱们单打独斗容易被欺负,不如合起伙来成立一个大公司。平时各家自扫门前雪,自己的事自己管是独立性,可一旦有外人来砸场子,咱们就一致对外,拧成一股绳,这就像一个商业联盟,或者说是一个创业孵化器,每个小共和国都是一个独立的创业团队,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管理方式,充满了活力和创造力。而联邦法务和外部资源的大平台。这种结构简直是妙到毫巅。为什么这么说?咱们来分析一下它的好处:

首先它解决了小国被人欺的问题,你一个城邦可能打不过人家一个军团,但我们23个城邦组成的联盟,你动我一个试试,我兄弟们分分钟过来帮你。古希腊人就是靠着各种城邦同盟,才能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创造出那么灿烂的文明。后来罗马人牛吧,征服世界可世界上能跟罗马人掰手腕的,恰恰也是那些蛮族部落组成的联盟,这就是抱团取暖的力量。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它解决了大国自己烂的问题。这一点我认为是联邦制最核心的优势。也是最符合人性,最能保障自由的制度设计。在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里,如果出了一个野心家,想搞点事情篡个权什么的,那简直是太容易了。只要他控制了首都,控制中枢系统,整个国家就等于瘫痪了,只能任他摆布。中国历史上这个事还少吗?从赵高指鹿为马,到安禄山起兵,再到明朝的夺门之变,都是中枢一出问题,天下跟着大乱。为什么?因为权力太集中了,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旦篮子破了,所有鸡蛋都得完蛋。但是在联邦共和国里,这套玩法就行不通了,你想篡权?好阿,你可能能在一个加盟国里忽悠成功,当上老大,但其他22个加盟国可不傻,他们会立刻警觉起来,这小子不对劲,想干嘛,你还没站稳脚跟,其他国家的联军就开过来了。你的权利被有效的限制在了一个很小的地理范围内,这就形成了一种权力的制衡和竞争。

我认为,这才是保障自由的根本。当权力可以自由流动,当人们可以用脚投票的时候,任何一个地方的统治者就不敢胡作非为。你这个征税太高,好,我搬到隔壁州去;你这个州搞些奇奇怪怪的法律限制我的自由,没问题,我换个地方生活。这种选择权是悬在所有统治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我们来看看20世纪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全称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听起来是不是也像个联邦?但它是个真联邦吗?当然不是,他只是一个披着联邦外衣的中央集权大帝国,各个所谓的加盟共和国有选择权吗?有退出权吗?乌克兰想有点自己的想法,大饥荒伺候;匈牙利想改革,坦克开进布达佩斯;捷克斯洛伐克想搞点布拉格之春,对不起华约的军队来给你送温暖了。在那种所谓的联邦里没有竞争,只有服从,权力不是分散的,而是从莫斯科那一个点像蜘蛛网一样辐射出去,牢牢控制住每一个角落。所以当内部的腐败和僵化的达到临界点时,它不会像真正的联邦那样,可以通过内部的调整和竞争来释放压力,自我修复,而是哗啦一下整个体系瞬间崩溃,因为它内部的结构是僵死的,是脆弱的。(注:联邦解决了大国的硬件问题,但软件——维持各个联邦的共识,这个问题的解决更为关键。成本较低的是拥有共同的宗教信仰,成本较高的是以共识形成宪法,以宪法建立联邦司法机构,并且军队国家化,外交与国防国家化。)

所以你看,孟德斯鸠在300年前就看透了这一点:一个健康的国家,应该像一个生态系统,内部有各种各样的物种在竞争在互动,这样整个系统才有韧性有活力。而不是像一个精密但脆弱的机器,一个齿轮坏了,整个机器就得停摆。这种联邦制对外,它是一个统一的强大实体,有足够的力量保卫自己;对内它又是分散和自由的,能够防止任何形式的权力垄断和内部腐化。这不就是政治制度设计上的一个最优解吗?当然了,这种联邦也不是随便拉几个人就能组队成功的,什么样的国家适合一起玩呢?什么样的国家一凑到一块就得打起来?这就引出了咱们下一章要聊的话题。一个成功的联邦对他的成员国有什么样的要求呢?

咱们聊了联邦共和国是个好东西,既能对外强又能对内好。但这就好比说组建一个乐队是成为摇滚巨星的好办法。可问题是你找谁来组乐队呢?你让一个弹古筝的,一个吹唢呐的,一个唱美声的,再加一个玩重金属的,这乐队能搞得起来吗?估计第一次排练就得打起来。

孟德斯鸠在第二章就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联邦共和国这个乐队最好是由性质相同的国家来组成,尤其是最好大家都是共和国。为什么?他举了个例子,说古代的迦南人就是因为一堆小君主国没有联合起来,所以才被灭了。而德意志联邦因为里面既有自由市(相当于小共和国),又有君主国,所以就不如纯共和国组成的荷兰和瑞士那么完善。这背后的道理是什么呢?孟德斯就说,君主政体的精神是战争与扩张,而共和政体的精神是和平与节制,这两种精神就像水和火天生就不相容。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但我想从另一个角度,用更现代的话来解释一下,我认为所谓的政体精神本质上是这个政体背后的激励机制不同。咱们先看君主国,一个国王或者说一个独裁者,他的权力来源是什么?是天命还是历史的选择?别扯了,他的权力来源说白了,就是暴力和个人威望,他怎么维持和扩大自己的权利?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打仗。打赢了可以抢地盘、抢钱、抢人口,还能获得巨大的声望,让国内的老百姓觉得跟着老大有肉吃。所以对于君主来说,扩张是刻在它基因里的本能,和平时期,老百姓安居乐业,可能还会琢磨琢磨,凭什么就你说了算呢?可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大家就没空想这些了,一致对外,君主的地位反而更巩固了。所以你看,君主国的激励机制,鼓励统治者去冒险去扩张、去打仗。共和国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它的权力来源是民众的同意,它的统治者不管是叫总统还是叫议员,都得对老百姓负责。老百姓想要什么呢?绝大多数普通人想要的无非就是安安稳稳过日子,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战争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要交更多的税,意味着自己的儿子要被拉上战场,意味着生意没法做,生活被毁掉。所以在一个正常的共和国里,它的激励机制是鼓励统治者节制,鼓励他们搞和平发展经济。因为只有这样,老百姓才会满意,才会继续支持你。现在你把这两种完全不同激励机制的国家放到一个联邦里,会发生什么?君主国的老大天天琢磨着,东边那块地不错,要不咱们联邦一起去把它抢过来?而共和国的代表们则会说,大哥别闹了,打仗要花钱死人的,我们只想跟他们做生意。一个想搞事,一个想消停,这联盟能长久吗?迟早得掰。

孟德斯鸠举的例子特别好,说韦伊人选了个国王,结果就被其他所有共和国给踢出群了。马其顿的国王一旦在希腊的同盟里有了位置,希腊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这让我想起了冷战时期的两大阵营。北约虽然里面也有各种君主立宪国,但核心成员尤其是美国,它的底色是共和制,大家是因为共同的价值观和对外部威胁的恐惧,相对自愿的走到一起,而华约那就是一个君主苏联带着一群小弟联盟的行动逻辑,完全是围绕着苏联这个君主的扩张野心来的。所以你看当外部威胁消失,柏林墙一倒,华约哗的一下就散了,树倒猢狲散。而北约虽然也面临转型问题,但至少那个框架还在。从这个角度看,一个由共和国组成的联邦,他的凝聚力来自于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结合,而一个由君主国主导的联盟,它的凝聚力来自于最强大的君主的强制力,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制。前者是伙伴关系,后者是主仆关系,哪个更稳固不言而喻。

所以孟德斯鸠的观察非常深刻,要想组一个长久的局,就得找志同道合的人。把一群价值观,利益诉求、行为模式完全不同的人硬凑在一起,那不叫联邦,那叫监狱。那么除了成员性质要相同之外,一个好的联邦共和国在内部的制度设计上,比如投票权、财政贡献这些问题上,又该如何安排才能做到公平又高效呢?有没有一个完美的模板可以抄作业呢?孟德斯鸠还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下一章咱们就来聊聊联邦共和国的内部装修问题,也就是联邦共和国所需的其他条件。

咱们前面说了,组建联邦共和国,得找三观一致的伙伴。好,现在我们找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共和国,大家决定合伙开公司了,接下来就得立规矩了。公司的章程怎么写?股权怎么分配?谁说了算呢?这些都是非常具体、非常重要的问题。

孟德斯鸠在第三章里就给我们对比了两个案例:一个是吕基亚共和国,一个是荷兰共和国。通过对比,他告诉我们一个好的联邦应该是什么样的?他先提了一条他认为至关重要的法律,就是荷兰共和国的一条规定,任何一个省未经其他省的同意,不得私自跟外国结盟,这条法律为什么这么重要?我认为这触及了联邦制的本质。你加入一个联邦,就意味着你把一部分、主权,特别是对外的主权都让给了联邦整体。这就好比你加入了一个家庭,你就不能再像单身汉一样,随随便便在外面认个干爹,或者跟别人私定终身,你得考虑整个家庭的利益。如果一个加盟国可以随心所欲的跟外部势力勾结,这个联邦就形同虚设了。今天A国为了自己的利益跟甲国结盟,明天B国为了自己的好处又跟乙国结盟,这个联邦内部不就乱成一锅粥了吗?外部势力可以轻而易举的对你进行分化瓦解。这在历史上,尤其是在中国历史上教训太深刻了。

春秋战国时期,所谓的合纵连横,不就是各个诸侯国之间互相算计,被秦国挨个分化击破吗?一个联盟,如果内部成员各有各的小九九,心不往一处想,它在强大的外部敌人面前就是不堪一击的。所以孟德斯鸠说这条法律非常好,甚至可以说是必不可少。它保证了联邦在对外时能用一个声音说话,用一个拳头打人。接下来就是更有意思的部分了。联邦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分配呢?这里就出现了两个模型:

第一个是吕基亚模型,它有23个城市加盟,城市有大有小,怎么投票?按实力说话,大城市三票,中等城市两票,小城市一票,交税也按票数来,票多的交税也多,联邦的官员由公共议会按照这个投票比例来选举。  

第二个是荷兰模型,它有7个省,也是大小不一,但投票的时候不管你大小一律一票,可交税的时候就不是按票数了,而是按各自的实力来,谁有钱谁多交。联邦的官员也不是公共议会选,而是各省自己委派。好了,两个模型摆在这儿,你觉得哪个更合理?

孟德斯鸠毫不犹豫的把票投给了吕基亚。他说如果需要举出一个联邦共和国的优良典范,我推举吕基亚共和国。为什么?我认为吕基亚模型背后体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权责对等:你的权利投票权有多大,你承担的责任纳税义务就应该有多大,这是一种非常公平,也非常市场化的逻辑。你贡献大,话语权就大,这合情合理。而荷兰模型权利是平等的,但责任却不是,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了。那些实力弱纳税少的省份,拥有的投票权和实力强,纳税多的省份是一样的,那就会出现一种道德风险。反正花的不是我的钱,我当然可以随便投票,支持一些不负责任的花钱如流水的政策。这就好比一个公司里所有股东不管出资多少,都是一人一票,那出资1%的股东和出资50%的股东,投票的权重居然是一样的,你觉得这个公司能搞好吗?出大钱的股东心里能平衡吗?

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在今天很多国际组织里也普遍存在,一些小国没出多少钱,也不承担什么国际责任,但在投票时却和那些主要贡献国拥有一样的票数,天天在上面对大国指手画脚,提出各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这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心态。

所以我认为孟德斯鸠对吕基亚模式的推崇是极具洞察力的。一个健康的制度必须让权力和责任挂钩,你想要更大的权力可以请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才能激励每个成员都为这个联邦的整体利益去努力,而不是只想着如何从这个体系里捞好处,却不愿付出。

吕基亚博士本质上是承认并尊重各成员之间客观存在的实力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公平的可持续的合作框架。而荷兰模式则带有一种过于理想化的追求绝对平等的色彩,但这种脱离实际的平等往往会扭曲激励机制,最终导致效率低下和内部矛盾。

好了,关于共和国和联邦共和国这种自由政体如何保障安全,咱们就聊到这儿。他们通过联合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获得力量。那么那些不自由的国家,那些专制国家他们又是怎么保命的呢?他们的方法可就简单粗暴多了,甚至可以说是……….自残。

下一章咱们就去看看专制国家那套令人毛骨悚然的安全大法。也就是第四章,“专制国家如何获取安全”?如果说,共和国的安全策略是交朋友,建联盟是一种开放和联合的逻辑,那么专制国家的安全策略恰恰相反,是孤立自己,自断手足,是一种封闭和自残的逻辑。听起来是不是很匪夷所思呢?一个国家为了安全,居然要先把自己搞残废,这叫什么操作?但你仔细想想这套逻辑在专制政体里是完全自洽的。孟德斯就说,专制国家获取安全的途径是彼此分离,他们会牺牲一部分国土,摧毁边境,使之成为一片荒漠,这样一来帝国的腹地就变得无法接近,这是什么意思?为了保卫核心地带,专制君主会主动把自己的边疆地区变成无人区、缓冲区,敌人要打过来,首先得穿越这片鸟不拉屎的荒漠,等他们人困马乏的到了你跟前,你再以逸待劳的收拾他们,这招狠不狠?太狠了!这等于是伤敌800,自损1000,敌人能对你做的最坏的事,这是破坏你的土地。结果你为了防敌人,自己先把自己的土地给破坏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基于极度恐惧和不自信的防御策略。为什么专制国家会这么干呢?因为它不信任任何人,尤其不信任自己边疆的百姓和官员。在它看来,一个繁荣富庶人口稠密的边疆,不是财富,而是巨大的威胁。因为这个地方离中央太远,天高皇帝远,老百姓富了,官员权力大了就容易起二心,甚至可能勾结外敌,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地方穷下去、荒下去。一片荒漠是长不出叛乱的。

这套逻辑我们是不是很熟悉?咱们看看20世纪的那些集权国家,柏林墙是什么呢?它不仅仅是一堵物理的墙,它隔开的是一个繁荣的西柏林和一个萧条的东柏林。整个东德乃至整个东欧对于苏联来说,不就是这么一个巨大的、被刻意压制发展的缓冲区吗?苏联需要的不是一个富裕强大的东欧盟友,而是一个贫穷听话可以充当炮灰的附庸。

再看看今天的朝鲜,三八线两侧晚上用卫星图一看,一边是灯火通明,一边是漆黑一片。朝鲜的统治者难道不知道发展经济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吗?他可能知道。但他更知道,一旦朝鲜真的开放了,人民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繁荣,了解了真相,他的统治也就到头了。所以,他宁愿让整个国家处于一种贫穷和封闭的状态,用这种荒漠化的方式来隔绝外部世界的影响,保住自己的帝国腹地,也就是他的金家王朝。这不仅仅是物理上的荒漠化,更是经济上、信息上、思想上的全面荒漠化。

中国古代的王朝也经常干这种事,明清时期的海禁,政策为了防备所谓的倭寇和海上势力,就下令片帆不得下海,把原本充满活力的沿海经济给活活掐死。为了消除一点点外部威胁的可能性,不惜摧毁自己最具活力的经济部门。在他们看来稳定或者说统治的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为此牺牲掉人民的财富和福祉是完全值得的。这背后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我认为这是一种存量思维和零和博弈的心态。在专制君主眼里,世界上的财富和权力就是一个固定大小的蛋糕,不是我的,就是你的,我的多一块你就少一块。他永远无法理解,通过自由贸易和分工合作可以把蛋糕本身做大,实现共赢,所以他会把任何不受它直接控制的繁荣都视为一种潜在的威胁。

他治下的国家不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是一个被他牢牢控制的僵尸。他不怕这个国家穷,不怕这个国家弱,就怕这个国家活起来,怕人民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财富之后,就不再听他摆布了。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另一种专制国家的风格方法,就是把边缘省份交给封建藩属去治理。比如波斯、印度、中国古代的皇帝都喜欢搞分封,让藩王去镇守边疆,土耳其人也让鞑靼人这些民族挡在自己和敌人之间。这招看起来聪明,其实是饮鸩止渴,你把边疆交给藩属,确实是给自己和敌人之间加了一道防火墙。但问题是这个藩属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啊,一旦它做大了,或者中央衰落了,第一个起来造反的往往就是这些手握重兵的藩王。安史之乱怎么来的呢?三藩之乱怎么来的呢?不都是这个道理吗?

说到底专制国家的所有安全策略都建立在一个不牢靠的基础之上,那就是恐惧和不信任。他既不信任外部世界,也不信任自己的国民,甚至不信任自己任命的官员。他就像一个多疑的病人,为了治好一点皮外伤,不惜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给搞坏,这种建立在自残基础上的安全是何等的脆弱和可悲。那么和专制国家这种自残式防御相比,相对文明一点的君主国家又是如何保卫自己的呢?他们的方法就要正常的多了。下一章咱们就来看看君主国的国防策略,也就是第九卷的第五章,“君主国家如何获取安全”。

上一章咱们看了专制国家那种堪称变态的七伤拳式防御法,为了安全不惜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那么比专制国家文明一点的君主国家,他们是怎么干的呢?孟德斯就说君主国家它可不会像专制国家那样自己砍自己,他们的路子要正常的多,也积极的多。他们会修建要塞,用军队去保卫要塞,他们会用记忆、勇气和韧性去争夺每一寸土地。你看画风完全不一样,专制国家是战略收缩、焦土防御,主动放弃土地;而君主国家是积极防御,寸土必争。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君主国家和专制国家对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在专制君主眼里,所谓的国家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人民是他的奴隶,土地是他的庄园,他唯一关心的就是保住自己作为庄园主的地位。所以为了保住核心庄园,牺牲掉一些外围的田地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在一个正常的君主国家,虽然也是君主说了算,但它和国家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他会认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守护者或管理者,而不是唯一的主人。这个国家有它的疆域,有它的臣民,有它的荣誉,这些东西是需要去捍卫的。所以他会把国家的每一寸土地都看作是需要保护的财富,而不是可以随意丢弃的包袱。这就引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君主国家才有要塞,而专制国家不敢修建要塞,为什么不敢?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们不敢把要塞托付给任何人,因为谁都不爱国家和君主,这句话简直是诛心之论。

在一个专制国家里,从上到 下,没有人是真正热爱这个所谓的国家的,大家效忠的只是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君主本人,而且这种效忠也是建立在恐惧之上的是极不可靠的。你想想你是一个专制君主,你在边疆花大价钱修了一个坚固的要塞,然后派一个将军带着重兵去驻守,你晚上能睡得着觉吗?你心里得天天犯嘀咕,这个将军手握重兵,又有奸臣可守,万一他哪天想不开,造反了怎么办呢?他要是跟敌人勾结,引狼入室怎么办呢?这种猜忌链是专制制度无法解开的死结,所以专制君主最害怕的从来不是外部的敌人,而是内部可能出现的挑战者。

为了杜绝这种可能性,他宁愿不要坚固的要塞,宁愿让边疆处于一种不设防的状态。而君主国家情况就好一些。因为在君主国里已经开始出现贵族精神和荣誉感这些东西了。一个贵族将军,他守卫要塞不仅仅是为了国王,也是为了自己的家族荣誉,为了捍卫法兰西或者英格兰这个共同体,他和国家之间已经有了一种情感上的连接,所以国王可以相对放心的把要塞交给他。我认为这背后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其根基并不在于有多少军队多少堡垒,而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对共同体本身是否有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人民觉得这个国家是我们的国家,保卫它就是保卫我们自己的家园财产和自由时,这个国家的防御才是最坚固的,每个人都会成为保卫国家的战士。而当人民觉得这个国家只是他的国家,是统治者压迫我们的工具时,国防就成了一句空话。大家想的不是如何保卫国家,而是敌人来了我带路,你指望这样的人民去为国捐躯?别做梦了!所以你看苏联为什么会解体呢?当经济崩溃民不聊生,大家发现所谓的伟大祖国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尊严时,那个曾经让纳粹德国都为之胆寒的钢铁洪流,那个庞大的军事帝国就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了,因为支撑他的那种虚假的共同体认同已经破产了。

总而言之,君主国家通过建立要塞和常备军来保卫边疆,这是一种比专制国家更积极更有效的防御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君主国家就高枕无忧了。一个国家的疆域大小和它的防御能力之间又有着怎样微妙的关系?是不是国家越大就一定越安全?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要跟我们聊聊国土面积这门大学问了。

第九卷第六章的标题就是“泛论,国家的防御力量”。咱们前面聊了各种政体的防御知识,共和国靠结盟,专制国靠自残,君主国靠堡垒。现在孟德斯鸠要从一个更宏观的视角来谈一个所有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到底多大才最合适呢?咱们的传统观念里,总是觉得开疆拓土是天大的功绩,大一统是无上的光荣,好像国家就是越大越好。孟德斯鸠告诉我们,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一个国家的规模必须和它的防御能力相匹配,否则大反而会成为一种灾难。他说一个国家的幅员必须适中,要让敌人的进击速度和己方的反击速度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这话听起来有点绕,我给你翻译一下,意思就是你的国家不能太大,大到敌人从边境打到首都,你边疆的救兵还没集结完毕。这个观点我认为用耶克的知识问题理论来解释,就特别清晰。哈耶克告诉我们,在一个复杂的社会里,知识是分散在无数个人手中的,没有任何一个中央计划者能够掌握所有的信息,并做出最优的决策。同样在一个庞大的帝国里,军事信息和指挥能力,也是分散和有延迟的皇帝坐在首都,他怎么可能实时了解几千里外边境上发生的一切呢?等边关的告急文书八百里加急送到他手上,可能前线仗都打完了,他再下令调兵遣将,等圣旨传到援军开拔黄花菜都凉了。

孟德斯就举了波斯的例子,说波斯这种大国一旦边境被突破,军队根本来不及集结。前线的军队一溃散,胜利者就可以长驱直入,直捣黄龙,首都都快被围了,各省总督才刚刚接到增援的命令,这时候那些本来就心怀鬼胎的总督们,一看中央不行了,哪还会去救驾呢?他们想的是趁机独立,自己当老大,于是整个帝国就这么分崩离析了。

这个场景在中国历史上简直是反复上演。唐朝的安史之乱,为什么安禄山的叛军能那么快就攻陷洛阳和长安呢?不就是因为帝国太大了,中央反应迟钝,地方的节度使又尾大不掉吗?明朝末年为什么清军能入关呢?也是因为整个帝国的防御体系已经因为过于庞大和僵化而处处漏风了。所以一个国家的疆域是有其管理边界的,超越了边界,中央的控制力就会急剧下降,国家的反应速度也会变得极其缓慢,这就好比一个人的神经系统,如果你的身体长到100米高,你的脚趾被踩了一下,等这个信号传到大脑,再由大脑发出指令让脚躲开,可能你的脚趾已经被踩烂了。(注:在全球网络互联的今天,信息的传递已不是问题,大国的各级管理者也因为汽车和手机的普及而扩大了管理幅度。虽然广土众民的专制国家可以利用高科技增加对国民的监督,但因国内投资和消费乏力,推动民众对外贸易必然成为国家的重要手段,所以国民了解国外情况也更加容易,导致统治者利用恐惧维持稳定的手段正在降效。)

孟德斯就特别称赞了法国和西班牙的幅员,说他们恰好符合这个要求。军队调动起来非常方便,可以迅速的从一个边境转移到另一个边境,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地理和距离的问题,更是一个制度成本的问题。国家越大,维持其统一和运转的成本就越高,你需要更庞大的官僚体系,更复杂的通讯网络,更强大的镇压力量,而这些成本最终都要由老百姓来承担。当成本高到一定程度,整个系统就会因为不堪重负而崩溃。

苏联的崩溃,也是一个绝佳的例子,它那庞大到令人窒息的疆域,横跨11个时区,内部民族文化、宗教差异巨大,莫斯科的中央计划者们妄图用一道道指令来控制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的每一个角落,这怎么可能呢?他们根本不了解各地的真实情况,做出的决策自然是荒谬无比。最终这个靠着谎言和暴力维系的庞大帝国,就像一座地基被掏空的沙滩城堡一样轰然倒塌。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在告诫那些热衷于扩张的君主们,别总想着开疆拓土,做大做强,你应该好好琢磨,怎么在现有的规模下把国家治理好。他说君主们固然应该具有增强实力的智慧,同样应该具有适可而止的谨慎。这句话我认为是充满了古典自由主义智慧的箴言,他强调的是有限和节制,一个好的政府,一个好的君主应该清楚自己能力的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像一个自大的狂人一样,总想着用自己的意志去控制一切,改造一切,追求无限的权利,扩张无限的疆域。这往往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走向毁灭的开始。真正的实力不是看你能轻易的打败谁,而是看别人有多难打败你,是那种岿然不动的韧性。

那么这种对大的警惕,对扩张的审慎又会如何体现在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上呢?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拿一位大名鼎鼎的君主开了刀,进行了一番非常有意思的思考。这一章的标题就叫“思考”,内容也确实是孟德斯鸠的一段非常个人化的评论。他评论的对象是当时大名鼎鼎的法国国王太阳王路易十四。路易十四这个人雄才大略,在位时间超长,把法国的国力推向了顶峰,但他一生都在打仗,四处扩张,总想着要建立一个称霸欧洲的欧洲王国,结果到了晚年,屡战屡败,搞得法国国内民穷财尽,他自己也落得个凄凉下场。当时很多人都指责路易十四,说他野心太大,是个战争狂人。但孟德斯鸠的看法就非常有意思了,他没有简单的去骂路易十四,而是用一种近乎调侃,甚至有点反讽的口吻说,你们都说路易十四想搞欧洲王国,我觉得这事主要赖你们自己,是你们恐惧他才这么说的。然后他话锋一转,说了一段堪称神来之笔的话:这位君主倘若果真实现了这个计划,对于欧洲他的昔日臣民以及他本人和他的家庭都将是致命的灾难,上天知道真正的好处何在,没让他打胜仗而让他打败仗,以此为他效劳。这段话太绝了。意思就是说路易十四,你得感谢老天爷,幸亏你打输了,你要是真打赢了,统一了欧洲,那你可就惨了,你的国家,你的人民,你的子孙后代全都得跟着你倒大霉。老天爷是爱你的,所以才让你打败仗,这是在帮你。这是一种何等深刻的反向思维。

在传统的历史观里开疆拓土,统一天下,那都是无上的功业。但孟德斯鸠或者说从我个人的视角来看,一个统一的由单一强权主导的欧洲,那将是一场多么可怕的噩梦。咱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路易十四真的成功了,欧洲会变成什么样呢?那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中央集权的法兰西大帝国。欧洲文明之所以能够如此灿烂辉煌,能够诞生出科学革命、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多样性和竞争性。在几百年的时间里,欧洲大陆上存在着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互相竞争的国家、公国、自由市,他们语言不同,制度各异,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制度实验室。这个国家搞重商主义,那个国家搞自由贸易,这个国家信天主教,国家信新教。谁的制度好,谁就能吸引来人才和资本,谁就能发展的更快。科学家、思想家、艺术家如果在这个国家受到迫害,他可以跑到另一个国家去。哥伦布的航海计划在葡萄牙被拒了,他可以去西班牙找机会。这种用脚投票的可能性,为整个欧洲的自由和繁荣提供了一个最终的保障。正是这种分裂和竞争才让欧洲没有像古代中国那样陷入大一统王朝的周期性循环和长期停滞,而路易十四的欧洲王国计划就是要终结这种多元竞争的局面,把整个欧洲都置于一个统一的、专制的权力之下,如果他成功了,欧洲的活力之源也就被掐断了,思想会被禁锢,创新会被压制,整个欧洲文明可能就会走向僵化和衰落。

所以孟德斯鸠说老天爷让路易十四打败仗是在为他效劳。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这不仅是为路易十四好,更是为整个欧洲文明好。我认为这段话对于我们理解国家权力的边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他告诉我们,任何试图建立一个大一统的消除竞争的单一模式的帝国的企图,无论其初衷多么宏伟,最终都将是一场灾难。这不仅适用于一个大陆,也适用于整个世界,一个由单一霸权主导的世界,和一个由多个力量中心互相竞争、互相制衡的世界,哪个对人类的自由和福祉更有利?答案不言而喻。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那些历史上试图统一世界的狂人,从亚历山大到拿破仑,再到20世纪的某些独裁者,他们的失败或许正是人类的幸运。孟德斯鸠的这段思考充满了对大一统的警惕和对多样性的珍视,这是一种超越了狭隘民族主义的真正具有普世价值的智慧。那么一个国家的力量除了跟它的大小和君主的智慧有关,还跟什么有关系呢?有时候一个国家的弱点恰恰可能成为他在特定情况下的力量来源,这是怎么回事?下一章咱们来聊一个更有趣的悖论。

这一章的标题听起来有点像绕口令,“防御力量弱于攻击力量”。这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指那种窝里横,外面怂的国家。他在国内可能纪律严明,军事力量强大,能把老百姓管的服服帖帖。但是一旦把军队派到国外去,远征就变得不堪一击,简单来说就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打内战可以镇压老百姓,可以真和外国死磕,一般会死得很难看。比如我们大清国的晚期,孟德斯鸠引用了库西老爷对法国国王查理五世说的一句话,英国人在本国时最软弱最容易被击败。这句话听起来很奇怪,英国人不是号称日不落帝国,海军很厉害吗?怎么在自己家门口反而最弱呢?孟德斯鸠解释说,这不仅仅是说英国,而是说所有那种靠着严明的纪律和军事力量来把国内那些因为各种利益冲突而分裂的人群强行捏合在一起的国家。

我来给大家翻译一下孟德斯鸠这段有点晦涩的话,我认为他这里说的其实是那种内部高度紧张的国家,这种国家的内部并不是真正的和谐统一,而是充满了各种矛盾和压迫。统治者为了维持统治,就建立了一套非常强大的高压系统。比如严酷的法律、秘密警察,强大的军队靠着这套系统把所有不稳定的因素都强行压制下去。表面上看起来一片祥和,纪律严明,这种国家的军队在国内是对付自己老百姓的,自然是战斗力爆表,但是你一旦把这支军队派出去远征问题就来了。首先远征需要巨大的成本,这会进一步加剧国内的矛盾,老百姓本来就被压榨的够呛了。现在你为了打仗还要加税、征兵,大家心里的怨气就会更大。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这支军队的军心是有问题的:士兵们在国内可能因为害怕惩罚而服从命令,但到了国外天高皇帝远那种高压的控制就减弱了,他们可能会想我凭什么要为你国王或独裁者在异国他乡卖命呢?我在国内的家人还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所以他们的战斗意志其实是非常脆弱的。所以孟德斯鸠说,国家因积弊而虚弱,加以补救的结果却是使得国家更加虚弱。这句话怎么理解?就是说一个国家内部已经有很多问题了,社会矛盾很尖锐,统治者不想着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反而想通过发动一场对外战争来转移国内矛盾,凝聚人心。他以为这是补救,但结果往往是让国家陷入更大的危机,这个规律在历史上被反复验证。

咱们可以看看沙皇俄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俄国国内的社会矛盾已经非常尖锐了,沙皇尼古拉二世就想着通过参加一战来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巩固自己的统治,结果战争的巨大消耗彻底拖垮了俄国的经济,前线的惨败更是让沙皇的威信扫,最终战争非但没能挽救他的王朝,反而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引发了2月革命和10月革命。

还有更近的例子,1979年苏联为什么要入侵阿富汗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苏联内部已经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停滞和社会僵化,也就是所谓的勃列日涅夫停滞期,苏共领导层也想通过一场小小的胜利的战争来秀一下肌肉,提振一下士气,结果这场战争成了苏联的帝国坟场,他打了整整10年,耗费了无数的金钱和生命,非但没有取胜,反而让苏联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国内的反战情绪也越来越高。这场战争极大地消耗了苏联的国力,加速了他最终的崩溃。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揭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一个国家的对外攻击力量必须以其强大的健康的内部防御力量为基础,这个防御力量指的不仅仅是军事上的防御,更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说白了就是老百姓是不是真心拥护你这个政权。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已经千疮百孔,民怨沸腾,它的对外攻击力量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你越是想通过对外战争来补救,就越是会暴露自己的虚弱,死的越快,所以库西老爷那句:“不要远征”的箴言,是一条普遍规律,而英国那种在家门口最弱的情况,只是一个确认了这条规律的例外,因为它恰恰适用于那些违背了这条规律跑出去瞎折腾的国家。那么一个国家的力量除了自身的因素,还和他的邻居和整个国际环境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国家的强大到底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下一章咱们来聊聊相对国力这个概念。

这一章的标题非常简短,但却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相对国力。孟德斯鸠说,一切力量和一切权力都是相对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强不强,不能只看你自己有多少斤两,还得看你周围的邻居都是谁?这就好比打牌,你手里抓了一把不错的牌,觉得挺牛,但你得抬头看看桌上其他几家,如果他们手里都抓着王炸四个2,你这把牌其实就是个烂牌。国家的实力也是一样,你觉得自己兵强马壮,国库充盈很了不起,但如果你的邻国比你更兵强马壮,国库更充盈,你在他面前其实就是个弱国。

孟德斯鸠举了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作为例子,他说在路易十四在位的中期,法兰西的相对煊赫达到了顶点,为什么是相对煊赫?因为那时候法国的邻居们都比较菜。你看当时的德意志还不是后来统一的强大的德意志帝国,而是一盘散沙的神圣罗马帝国;意大利也是四分五裂;英国和苏格兰还没合并成一个国家,自己内部还在斗;西班牙也因为内部分裂而实力受损;东边的俄国那时候在欧洲还没什么存在感,在这么一群菜鸡邻居的衬托下,法国就显得鹤立鸡群,特别强大。但是如果你把同一个法国放到100多年后的拿破仑时代,或者19世纪末的俾斯麦时代,那时候的欧洲强国林立,德国崛起了,英国成了日不落帝国,俄国也成了欧洲宪兵,在那个环境里,法国的实力虽然绝对值可能比路易十四时期更强,但它的相对国力就远不如那个时候了。我认为这个相对国力的观点,对于我们打破一种线性历史观和自我中心主义非常有帮助。

我们很容易陷入一种误区,觉得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今天肯定比古人强,一个国家的实力,也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长的,但孟德斯就提醒我们,要看相对值,比如我们看中国历史,很多人会觉得清朝康乾盛世的时候国力达到了顶峰,疆域辽阔,人口众多,GDP占世界的三分之一,简直是天朝上折太牛了。但是如果你把这个康乾盛世放到当时世界的相对坐标里去看,你就会发现问题了。就在你沉浸在天朝上国的美梦里时,你的邻居们在干嘛呢?欧洲正在经历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思想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英国已经开始了工业革命的序幕,蒸汽机都快搞出来了,他们的政治制度、军事技术、经济模式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迭代。所以虽然从绝对值上看,清朝的国力似乎很强,但从相对国力和发展趋势上看,你已经开始全面落后于你的潜在对手了,你是在一个旧的赛道上跑到了第一名,但人家已经换到一条全新的更高级的赛道上去了。这种相对实力的衰落是当时的统治者完全意识不到的,他们还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别人都是蛮夷,结果100年后,当英国人的军舰开到家门口时,才发现世界早已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个样子了。

所以一个国家最可怕的不是绝对实力的弱小,而是对自身相对位置的无知。是你还在用大刀长矛的时候沾沾自喜,与自己比隔壁村的木棍厉害,却不知道别人已经用上火枪了。孟德斯鸠在这里告诫我们,一个明智的统治者在增强自己绝对实力的同时,一定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关注自己相对实力的消长,不能关起门来,自娱自乐、自我感觉良好。这种相对的观念不仅适用于国力,也适用于我们看待邻国的态度。一个邻国的衰落对你来说就一定是一件好事吗?下一章也是本卷的最后一章孟德斯鸠就要来谈谈这个微妙的邻里关系问题。

这章是第九卷的收尾也是孟德斯鸠地缘政治智慧的一个集中体现。他提出了一个在今天看来依然极具现实意义的观点:如果你的邻居正在衰落,你应该小心,不要去加速它的覆灭。因为一个半死不活的邻居对你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局面。这个观点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腹黑,有点不厚道,人家都那么惨了,你不去拉一把,反而觉得这样对你最好。

但你仔细品味一下,这背后是一种极其冷静和务实的政治现实主义。

孟德斯就说,对于一个君主来说,身边有一个弱不禁风的国家替他承受命运的所有打击和凌辱,哪里还有比这更舒心的事?这话说的简直是把国际政治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给毫不留情地撕了下来。咱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一个衰弱的邻国比一个被你吞并的邻国或者一个强大的邻国对你更有利?

首先,他能给你当肉盾,当缓冲区,国际上有什么风吹草动,有什么麻烦事,比如难民潮、恐怖主义、经济危机衰弱的邻国会首当其冲,帮你把第一波冲击给挡住了,它就像一个巨大的海绵,吸收了各种不稳定因素。

其次,它能让你在道义和实力上都处于一个有利的位置,你可以时不时的去关心一下邻居,对他国内的事务指手画脚,扶植亲自己的代理人,把他变成你的势力范围。而这一切你都可以打着帮助和维稳的旗号名正言顺。但是如果你一时头脑发热,觉得趁他病要他命直接把他给吞并了,会发生什么?孟德斯就警告说,通过征服这样的国家来增强国力,而不至于相应的减损相对实力,这种是很少见。为什么?因为你吞并了一个国家,你得到的不仅仅是他的土地和资源,更重要的是你继承了他所有的问题和麻烦,他的民族矛盾你得处理他的经济烂摊子你得收拾;他的人民对你这个征服者肯定不会心服口服,反抗和叛乱,你得镇压;这些都会极大的消耗你的国力,让你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重要的是你这么一搞,你原来和他之间的缓冲区就没了,你自己的边界就直接暴露在更遥远更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前了,你把原来的邻居家的烦心事变成了自己家的麻烦事,而且你的这种赤裸裸的吞并行为,会让你周围所有的其他邻居都感到恐惧和警惕,他们会觉得你是一个具有侵略性的危险的国家,于是他们可能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你。

这样一来,你的相对实力非但没有增强,反而可能因为陷入孤立而减损了。我认为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是对那种简单粗暴的领土扩张思维的深刻批判。他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实力不仅仅是看它的疆域有多大,更是看他所处的地缘政治,环境是否有利,看他处理国际关系的手段是否高明,有时候保持一个模糊的、可控的、对自己有利的外部环境,比直接下场把所有东西都抓在自己手里,要明智的多,这是一种有所不为的智慧。

当然从一个更高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理想来看,最好的邻居既不是一个衰弱的附庸,也不是一个强大的对手,而是一个同样自由繁荣开放的贸易伙伴。大家通过和平的贸易而不是暴力的征服来实现共同的繁荣,这才是最理想最可持续的状态。但是在孟德斯鸠所处的现实世界里,他的这种弱邻有力论无疑是一种非常高明的趋利避害的生存策略。他提醒所有的统治者在处理国际关系时要多一点耐心和算计,少一点冲动和贪婪。好了,关于第九卷法语防御力量的关系,咱们就聊到这里。从共和国的联邦到专制国的制裁,再到君主国的要塞,最后到对国力和邻里关系的深刻思考,孟德斯鸠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国家如何在丛林法则中求生存的宏大画卷。我们看到各个国家的防御能力最终并不取决于它的城墙有多高,军队有多强,而取决于它内部的制度是否健康,人民是否自由,统治者是否明智。那么聊完了防御,下一卷孟德斯鸠就要把目光投向进攻了,国家在发动战争时又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法呢?战争的权利到底从何而来呢?征服之后又该如何对待被征服者呢?

现在咱们就开始解读这本书的第十卷,看看这位老先生是如何把战争和征服这点事儿给扒了个底朝天,这可不是什么歌功颂德,这简直就是一份写给后世所有独裁者和野心家的避坑指南。好,咱们现在解读的是论法的精神,第十卷第一章标题就一个词“攻击力”。这词儿听着就带劲,是吧?攻击力,说白了不就是国家这部暴力机器的拳头吗?军队、武器、警察所有能让别人听话的硬家伙都算。孟德斯鸠一上来就给这只拳头画了一个圈,他说这玩意儿得由万民法来节制,真爱民法就是调节国家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政治法律,听着是不是特别文明的、特别有道理呢?感觉国家之间也跟绅士似的,打架之前还得先鞠个躬,讲讲规矩,但你仔细琢磨一下,这里面是不是有点不对劲?一个国家最核心的暴力真的能被一纸法律给管住吗?这所谓的万民法到底是一根能打醒疯子的打狗棒,还是一根给猛兽戴上的,一扯就断的装饰性项圈呢?这背后可藏着一个巨大的悬念。

我觉得,孟德斯鸠老先生在这里可能有点过于理想化了,或者说他是在用一种非常体面的方式来描述一个非常野蛮的现实。国家是什么?在我看来国家最核心的特征就是在某一个地理范围内合法的垄断的暴力。你注意“垄断”这个词,当一个组织成了唯一可以合法打人杀人抢东西的机构时,你指望他自己制定的一个法能把自己给捆结实了吗?这就像什么?就像一群狼开会,讨论羊圈的安保问题,他们可能会制定出非常详尽的规则,比如不能在周一吃羊,不能吃怀孕的母羊,吃羊之前要进行公示等等。这些规则听起来是不是对羊群的一种保护呢?但你别忘了制定规则、解释规则、执行规则的全都是狼。所谓的法,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保护羊,而是为了让狼群能够可持续的、更有效率的吃羊,所以所谓的万民法在我看来它根本不是一个基于正义的产物,而是一个基于实力和算计的产物。它不是为了节制攻击力,而是为了更精明的使用攻击力。强者之间为什么要讲规矩呢?因为大家都不想打得两败俱伤,让旁边看戏的渔翁得利。所以大家坐下来划个道,定个规矩。规矩的核心就是我的核心利益你不能碰,你的核心利益我也不去动。咱们要动手,也得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师出有名,不能像街头混混一样乱来,这样既能显得自己文明,又能控制冲突的成本和规模。

你看看中国古代周天子还在的时候,搞了一个“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这就是当时的万民法。天子说谁是坏蛋,大家就一起去打他,规矩听起来是不是在维护天下太平呢?可后来天子没实力了,变成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那些强大的诸侯,比如齐桓公、晋文公,他们举起了尊王攘夷的大旗,这个旗号就是他们自己版本的万民法。他们打别的国家嘴上都说,我是为了帮助周天子维护天下秩序,实际上还是为了吞并土地,抢夺人口,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所以国家的攻击力,这只拳头本质上是拴不住的。所谓的法只是给这只拳头带上了一只白手套,让他在打人的时候看起来不那么血腥,吃相不那么难看而已。这个法的节制作用完全取决于国家自己。当他觉得遵守法律比破坏法律更有利可图时,他就遵守;当他觉得破坏法律的收益远大于可能受到的惩罚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法撕得粉碎。这就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个人辛辛苦苦的创造财富,我们希望政府能保护我们的财产和自由,但政府本身却掌握着最强大的攻击力,这个力量既可以用来保护我们,也可以随时调转枪口对准我们。历史上一遍又一遍的证明,当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觉得国内的财富不够挥霍,或者内部矛盾无法调和时,他们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把这股攻击力向外释放去发动战争,所以孟德斯鸠提出的节制在我看来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但作为一个时刻对权力保持警惕的人,我更相信唯一能真正节制一个国家攻击力的不是什么万民法,而是其他国家的攻击力以及本国人民的反抗意志。当外部的制衡足够强大,当内部的成本高到无法承受时,这只拳头才会被迫收敛。那么既然这只拳头本质上是拴不住的,在什么情况下掏出这个工具砸向另一个国家才算是合理的呢?

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给了我们一个听起来特别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又让人毛骨悚然的答案,这个答案在历史上被无数野心家当成了发动战争的万能借口。咱们说了,国家的攻击力就像一头猛兽,所谓的法律笼子其实并不牢靠,那么这头猛兽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咬人呢?现在咱们就来解读《论法的精神》第十卷第二章“战争”。

孟德斯鸠在这一章抛出了一个极其震撼也极其危险的观点。他说国家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一样,人有正当防卫杀人的权利,所以国家为了自保也有进行战争的权利,他还更进一步,说在某些情况下,正当防卫甚至可以延伸为必须进行攻击,什么时候呢?就是当你觉得在这样和平下去,你就要被对方给灭了的时候,他说这个时候主动攻击是避免自己完蛋的唯一手段。我的天,你听到这话有没有感到一丝寒意呢?这简直是给所有的侵略者递上了一把闪闪发光的正义之剑。这个逻辑太完美了,完美到无懈可击。我打你不是因为我贪婪,不是因为我残暴,而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你将来会打我,所以我必须先下手为强把你干掉。这不就是把侵略包装成了预防性自卫,这里面的悬念就来了,惧怕由谁来定义?由谁来判断呢?是我觉得我害怕,就算数吗?如果我是一个多疑、敏感、缺乏安全感的君主,我看到邻国多造了几把弓,多储备了一些粮食,我是不是就可以认为这是对我生存的巨大威胁,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发动一场自卫反击战?

这套说辞我们在历史上听的太多了,上个世纪的苏联为什么要悍然入侵阿富汗呢?他们对外的说法就是阿富汗的新政权受到了帝国主义的威胁,如果苏联不出手帮助,这个革命成果就会被颠覆,进而威胁到苏联的南部边疆安全。你看这不就是孟德斯鸠说的惧怕被人毁灭的状态吗?他们成功的让自己的人民相信,这场战争是为了保卫祖国,是为了国际主义义务,结果一场打了10年的烂战,葬送了无数苏联年轻人的生命,也把阿富汗变成了一片焦土,最终这根稻草也成了压垮苏联红色巨人的重要一根。他们真的惧怕阿富汗吗?不,他们惧怕的是自己意识形态的失败,是自己全球霸权的旁落,他们把统治集团的自保偷换概念,变成了整个国家的自保,他们用这种虚假的恐惧绑架了所有的人民,让他们为一小撮人的野心去卖命。

所以在我看来,孟德斯鸠提出的正当防卫理论,虽然在逻辑上可以自洽,但在现实中它就是一个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它给了当权者一个随心所欲解释威胁的权利,而权利一旦没有了约束,就必然会走向滥用。当然孟德斯鸠也不是傻子,他紧接着就来了一个急刹车,试图把这个魔鬼给关回去。他严厉的警告那些君主们,千万不要拿什么荣耀财富和功利当借口去打仗。他说君主的荣耀就是妄自尊大,那是一种贪得无厌的欲望,而不是什么正当权利。这话说的简直是左右开弓,把历史上那些好大喜功的帝王们脸都给打肿了。

想想中国的汉武帝,他北击匈奴,一开始或许还有点自卫的成分,可打到后来漠北都快被他打穿了,这还能叫自卫吗?这不就是为了他个人的荣耀,为了“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口号,为了满足他一个人的雄才大略,结果史书上八个字,“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有多惨,他才不管。他的荣耀是建立在无数家庭的破碎和痛苦之上的。

还有隋炀帝更是重量级。三征高句丽打了一次又一次,把一个富得流油的隋朝硬生生给打到天下大乱,自己最后也落得个被勒死的下场。他图什么?不就是图个万国来朝的虚名,读个青史留名的功绩。

所以我觉得孟德斯鸠这一章其实是在玩一种非常高明的写作技巧,他先是承认了战争在极端情况下的合法性,这是为了不显得那么愤世嫉俗,为了让当权者能听得进去。然后他话锋一转,立刻给这种合法性套上了极其严苛的枷锁,那就是必须和严格的正义。他等于是在说行,我承认你饿急了可以抢馒头吃,但你不能打着我怕以后会饿的旗号去把整个粮仓都给抢了。但问题是这个必须和正义的解释权依然掌握在君主手里。从人性的角度看,指望一个手握百万大军,掌握生杀大权的统治者,能克制住自己对荣耀和财富的渴望,去遵守严格的正义,这简直比登天还难。在我看来,战争就是国家这种暴力机器最极致的体现,他把集体主义推向了顶峰,要求个体无条件的为虚无缥缈的国家利益或者君主荣耀去牺牲,而我们所珍视的个人自由、财产安全、幸福生活在战争的巨轮面前都会被碾得粉碎。所以当下一次再有人慷慨激昂的对你说,为了国家的荣耀,我们必须发动一场战争时,你最好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这到底是所有人的荣耀,还是他一个人的荣耀?这到底是所有人的必须,还是他一个人的私欲呢?

好了,战争已经打响,而且你还打赢了,你成了一个征服者,那么你对那些被你打败的人民又有什么样的权利?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这就引出了一个更黑暗也更复杂的话题——征服的权利,这胜利的果实到底是有毒的还是甜美的呢?咱们聊了战争,这个魔鬼一旦被从瓶子里放出来,就会打着正当防卫的旗号到处为非作歹。那么现在仗打完了,你赢了,你站在一片被你征服的土地上成了新的主人。接下来该怎么办?

咱们就来解读论法的精神。第十卷第三章“征服的权力”,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简直就是给所有征服者提供了一份统治菜单。这份菜单上有四个选项,每一种都对应着一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既是被征服者的命运,也是,你这个征服者自己的命运,你可能以为征服者不就是为所欲为,想杀就杀,想抢就抢。但孟德斯鸠就告诉你,没那么简单,一个高明的征服者懂得如何计算成本和收益,而一个愚蠢的征服者只会用暴力把自己送上绝路。那么这四个选项到底是什么呢?他们背后又隐藏着怎样血淋淋的算计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悬念。好,咱们来看看这份菜单,孟德斯鸠列出了征服者对待被征服国家的四种方式:

第一种也是,他最推崇的是继续按照人家原来的法律进行治理,你就只掌握政治和军事大权。

第二种是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和民事机构。

第三种是打碎原来的社会,把人给拆散了,分散到其他地方去。

第四种也是最狠的就是把所有公民都给杀光。

孟德斯就特别得意的说,你看我们现在都用第一种方式,这说明我们比古罗马人文明多了,他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巨大的安慰剂,让我们觉得人类进步了,我们变得仁慈了。但你千万别被他骗了。在我看来,这四种方式根本不是什么文明与野蛮的对决,而是一份彻头彻尾的成本效益分析报告,它衡量的是用哪种方式来统治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统治最稳固。

咱们先从最极端也是最愚蠢的第四种方式说起:杀光所有人。这听起来像是只有疯子才干得出来的事,你费了半天劲打下一块地,然后把上面的劳动力消费者纳税人都给清零了,你图啥呢?图一块空地自己种土豆吗?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是最纯粹的价值毁灭。你毁灭了所有的人力资本,毁灭了所有的生产可能,但历史上就是有这样的疯子。

比如上世纪70年代,柬埔寨的红色高棉,他们占领金边之后不是为了统治,而是为了彻底摧毁一个旧社会,他们把城市居民赶到农村,屠杀知识分子,任何戴眼镜的识字的都可能是他们的敌人。短短几年,这个国家近四分之一的人口非正常死亡,他们不是在征服,他们是在进行一场自我毁灭式的社会格式化。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理性的范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人类、反经济、反文明的疯狂。

再来看第三种方式,打碎社会、分散人口。这比第四种稍微文明了一点,至少人还活着,但它同样是毁灭性的,这招是那些中央集权的帝国最喜欢用的。比如前苏联的斯大林,他就搞过大规模的强制迁移,他把像车臣人、克里米亚鞑靼人这些他信不过的整个民族,用火车像遇牲口一样运到几千公里外的中亚和西伯利亚,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摧毁一个民族的自组织能力。一个民族,他的语言、文化、宗教、社区、网络是经过几百上千年自发形成的,这就是它的社会根基。斯大林要做的就是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再把它的枝叶砍碎了,撒到一片陌生的土地上。这样一来你就失去了所有的社会支持,只能原子化的孤立地面对国家这台强大的利维坦。你的反抗能力,你的议价能力都降到了零。这是一种成本极高的统治术,它摧毁了信任,摧毁了社区,制造了无穷的仇恨。但对于一个集权统治者来说,稳定压倒一切,哪怕是死寂的稳定。

现在咱们再回过头来看,孟德斯鸠最推崇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保留原来的法律,或者建立新的机构,为什么?他觉得这很高明?因为这才是最划算的买卖。在我看来,一个社会的法律、习俗、制度不是哪个天才设计师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千百万人在漫长的时间里通过无数次的博弈、试错、妥协,慢慢演化出来的一种自发秩序。这个秩序就像一个生态系统,虽然不完美,但它能运转。一个聪明的征服者会意识到这套现成的系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需要做的不是把这个系统砸烂,而是像换公司CEO一样,把原来的统治者换成自己,然后继续利用这套系统来收税,来维持秩序。这就是统治成本的最小化,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很多时候就是这么干的。

比如满清入关,他们为什么没有把所有汉人都杀了,或者把汉人的制度全部废除?因为他们很清楚,要统治这么大一个国家,靠他们那点人口是远远不够的。最聪明的办法,全盘接收明朝留下来的那套官僚体系,继续开科举,继续用儒家思想来教化百姓。他们只是把自己放在了金字塔的顶端,成了新的实力者。这本质上是一次成本极低的并购,而不是一次代价高昂的推倒重建。所以孟德斯鸠赞扬的所谓文明和理性,在我看来不过是征服者在暴力和成本之间做出的更精明的选择罢了。

他不是真的爱你,他只是觉得留着你给他干活比杀了你更划算。但故事到这里还没完,孟德斯就接着又抛出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他说那些古代的法学家都认为征服者有权杀人,这是个错误的原则。因为征服完成之后,你已经不处于正当防卫的状态了,所以杀人的权利就自动终止了。这个逻辑听起来很对,但是他又从这个逻辑里引申出了一个更可怕的魔鬼——奴役。他说那些人从杀人权利推导出了奴役权,他认为这个推导也是错的,但是他又给自己留了个后门,他说除非为了保存征服成果,否则没有奴役权。有时候为了达到保存的目的,奴役可能是一种必要手段。

你听听,这话说的多么狡猾,必要手段。这四个字在人类历史上为多少罪恶打开了方便之门呢?谁来定义必要还不是征服者自己吗?这就好比苏联的古拉格集中营,他们会说把这些人民的敌人抓起来进行劳动改造,是保卫革命成果的必要手段。纳粹的集中营,也是用类似的逻辑,他们把奴役包装成了一种服务于更高目标的必要之恶。孟德斯鸠在这里虽然试图限制奴役,说他应该是偶然的,暂时的,最终要让被奴役的人民变成臣民,但这扇门一旦打开就很难再关上。因为奴役是一种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制度。一旦统治者尝到了这种零成本劳动力的甜头,你指望他会良心发现,主动放弃这种权利吗?在我看来,任何形式的奴役都是对个人主权最彻底的侵犯。一个人对自己身体和劳动力的所有权是所有其他权利的基础,一旦这个权利被剥夺,你就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会说话的工具。所谓的暂时奴役,不过是给这种滔天罪行披上了一件温情脉脉的外衣。他和暂时抢劫暂时强奸一样,在逻辑上和道德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所以这一章孟德斯鸠虽然在字面上谴责了野蛮,但他实际上是为一种更精致、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压迫和剥削提供了理论依据。他告诉征服者,不要做一次性的买卖,要把被征服者当成可以长期产奶的牛,而不是一顿就吃完的肉。那么一个被征服的民族就真的只有被压榨的命吗?有没有可能征服反而能给他们带来好处?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要开始论证惊人的观点了,一场毁灭性的入侵竟然可能是一剂良药。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

刚才咱们聊了征服者的成本,但现在这一章孟德斯鸠要给我们讲一个更离奇的故事,他要论证一个听起来匪夷所思的观点,有时候被征服,对一个国家来说竟然是件好事,你没听错,一个征服者带着军队踏平你的家园,杀了你的同胞,然后告诉你,我是来给你送温暖、送福报的,你是不是觉得这人疯了?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的最高境界!

但孟德斯鸠这位法学大师就要一本正经的告诉你,这事儿还真有可能。那么他到底是怎么论证的,这背后是真正的智慧,还是一种为强权辩护的诡辩术呢?这里面的悬念可太大了。孟德斯就是这么说的,他说政治家们与其天天琢磨怎么从政府里捞好处,不如独针想政府能给战败人民带来的好处。什么好处?他说如果一个国家它自己内部已经烂透了,法律衰败,贪腐横行,政府变成了压迫人民的工具,整个社会已经病入膏肓,自己根本没能力进行改革了。这个时候来一个征服者一脚把门踹开,把原来那套腐朽的体系砸个稀巴烂,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他打了个比方,说一个国家的富人用各种狡猾的手段悄无声息的掠夺穷人,还把这些掠夺的手段都变成了法律,穷人被压榨得喘不过气,却发现自己连反抗的理由都没有,因为一切都是合法的。这个时候征服者来了,他可不管你什么法,他用最直接的暴力把这个杀人不见血的暴政给推翻了,首当其冲倒霉的就是原来那些作威作福的权贵。这话说的简直是给所有侵略行为都披上了一件解放者的外衣。你仔细品品这个逻辑,它预设了一个前提:一个社会可能会坏到任何外部的暴力干涉,都比它自身的延续要好。这就像一个病人已经得了癌症晚期,浑身流脓,与其让他这么痛苦的慢慢等死,不如直接给他一刀,说不定还能死个痛快,甚至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能把肿瘤给切了。这个逻辑,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可能真的成立。

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某些王朝末年,比如秦朝末年,法律严苛到什么程度?陈胜吴广就因为下雨耽误了工期,按照秦法就是死罪。反正横竖都是一死,那还不如反了。那个时候的秦朝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外来的征服者,推翻了秦朝的暴政,对于那些挣扎求生的百姓来说,会不会觉得松了一口气呢?很有可能。但问题来了,这个烂透了的标准由谁来定呢?还是那个老问题,解释权在谁手里呢?一个征服者他完全可以说,你看你们这个国家多腐败多落后,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是天降猛男,是来解放你们的。

这套说辞是不是听着很耳熟呢?上个世纪无论是苏联出兵东欧,还是美国干涉拉美,嘴上喊的不都是自由、民主、解放这些高大上的口号吗?他们真的在乎被征服人民的福祉吗?别天真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为自己的侵略行为寻找道德制高点罢了。一个强盗抢了你的钱,还跟你说,我是为了帮你改掉乱花钱的坏毛病,这不是很可笑吗?

孟德斯鸠还举了几个好处的例子,他说征服者来了,可能会减轻原来包税人的压榨,因为征服者没有原来合法君主的那些债务和需求,甚至征服者因为自己比较节俭,还会把原来君主搜刮来的钱还给老百姓一点。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但你别说在历史上这种荒诞的剧本还真上演过。

比如一个旧王朝为了维持奢靡的统治,横征暴敛,税收收到了100年以后,老百姓被压榨的连骨髓都不剩了。这时候一个游牧民族的征服者打进来了,这个征服者他的需求很简单,就是要吃饱穿暖,要养活他的军队。他可能对那些复杂的盘根错节的税收体系不感兴趣,他直接来个一刀切,比如每户每年交多少牛羊,交多少粮食,完事。对于某些百姓来说,这种简单粗暴的税,可能真的比原来那种被无数官吏层层盘剥的合法税收负担还要轻一些,但这能叫好处吗?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好处,这只是从一种地域模式切换到了另一种地域模式而已。你只是从一个被精细化制度化压榨的税务奴隶,变成了一个被粗放式随机性掠夺的战利品。你的命运依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今天这个征服者心情好,可能少要点,明天他要打仗了,可能连你家的锅都给端走,你的财产,你的自由,你的生命没有任何保障。所以我觉得孟德斯鸠在这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混淆了暴政的结束和自由的开始。一个暴政被另一个暴力推翻,并不意味着人民就迎来了春天,更有可能的是冬天换了一种刮风的方式而已。真正能给人民带来好处的从来不是什么英明的征服者,而是源于人民自身的权力觉醒和制度建设。一个社会如果能建立起对权力的有效制约,能保护私有财产,能保障个人的自由,那么他就有自我修复自我演进的能力,根本不需要什么外来的解放者。而那些真正烂透了的社会,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或者红色高棉,他们之所以烂,恰恰是因为他们从根子上就摧毁了个人权利和自发秩序,用一个无所不能的国家权力去控制社会的一切。这种制度下,人民就像被圈养的牲畜,没有任何反抗和自救的能力。

所以孟德斯鸠最后也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他话锋一转,开始痛骂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他说西班牙人本可以带去仁慈的宗教,却带去了狂热的迷信;本可以解放奴隶,却把自由人变成了奴隶;本可以教化他们,却对他们大肆屠戮。他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征服权是一种必要的、正当的、不辛的权利,他对人类本性欠下了一笔必须偿还的巨大债务。你看看他又绕回来了,他自己也知道指望征服者发善心是一件多么不靠谱的事,所谓的好处不过是征服这枚毒药外面包裹的一层薄薄的糖衣,而那笔巨大的债务最终还是要由被征服的人民用血泪和苦难来偿还。刚才咱们得出一个结论,指望征服者给你送温暖,基本等于与虎谋皮。但孟德斯鸠这个人总喜欢给我们展示事物的另一面。

今天咱们要聊的第五章标题叫叙拉古王——杰龙。这一章非常短,但他却通过两个小故事试图向我们展示一种征服的最高境界。这个境界是什么?就是我打败你,不是为了你的土地,不是为了你的财富,甚至不是为了让你臣服于我,我打败你是为了让你变得更文明,是为了全人类的福祉。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太高尚了呢?一个手握屠刀的征服者,突然变成了一个悲天悯人的圣人,这到底是真实的历史,还是一种精心构建的政治神话呢?这背后又藏着什么样的权力逻辑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破解的悬念。

孟德斯就先讲了第一个故事,叙拉古的国王杰隆在战场上把迦太基人打得落花流水,俘虏了30万大军。好了,现在是胜利者提条件的环节了,你猜接龙要了什么是要割地,还是要赔款都不是。他跟迦太基人说,你们得答应我一件事,以后不准再用你们自己的小孩来活祭了,你听听这是什么操作?我费了半天劲死了无数士兵,打败了你,结果我提出的唯一条件竟然是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的地,我只要你别再干那种野蛮残忍的事了。孟德斯鸠对此大加赞赏,说杰龙签订这个合约是为了全人类,这事听起来简直是光芒万丈,充满了人道主义的光辉。但作为一个对权力抱有天生怀疑的人,我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咱们来反向思考一下,杰龙为什么这么做?他真的是一个白左圣母心的鼻祖吗?我觉得未必。我们得分析一下,这个条件背后给他带来了什么?

首先是巨大的道德优势。他通过这个合约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文明的捍卫者,而把对手迦太基人定在了野蛮残忍的耻辱柱上。从此以后叙拉古对迦太基的任何军事行动都可以被解释为文明对野蛮的征讨,这是一种成本极低的却又极其有效的政治宣传。他用一个看似无私的条件,为自己未来的所有侵略行为都找到了一个永恒的正当的理由。

其次是文化上的征服,战争的最高境界不是肉体的消灭,而是精神的征服。当杰隆强迫迦太基人放弃他们最重要的宗教习俗时,他实际上是在摧毁迦太基人的精神支柱和文化认同。一个民族如果连自己的神都不信了,连自己最古老的传统都放弃了,那他的凝聚力也就瓦解了。杰龙看似什么都没要,实际上他要的是迦太基人的灵魂,这比割让几座城池赔偿几千金币,要高明的多。所以在我看来,杰龙的操作不是什么单纯的善举,而是一次极其高明的教科书级别的文化殖民。他用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最长远的战略利益。他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道德完人,一个为了人类进步而战的英雄,这种让你好的征服比赤裸裸的掠夺要可怕100倍,因为它会让你在被征服的同时,还对他感恩戴德。

孟德斯就接着又讲了第二个故事,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大夏国。大夏国有个风俗就是把年迈的父亲拿去喂狗,亚历山大下令禁止这么干。孟德斯就说,这是他对迷信的一个重大胜利。这个故事和杰龙的故事异曲同工。亚历山大同样是扮演了一个文明传播者的角色,他用自己的权利去改变被征服民族的习俗,表面上看这是在推行更人道的价值观,但实际上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典型的父爱主义的暴力。什么叫父爱主义?我比你更懂什么对你好,所以你必须听我的。一个民族的习俗,无论在我们今天看来多么荒诞不经,他都是社会自发秩序的一部分,有它自身存在的逻辑和功能。比如把老人喂狗听起来很可怕,但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游牧社会,这可能是一种处理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减轻部落负担的残酷方式。亚历山大用一道命令就粗暴地干涉了这种内部秩序,他没有去理解这个习俗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它只是简单的用自己文明的标尺去衡量和裁剪别人的生活方式,这种行为的本质依然是权力的傲慢。这让我想起了近代史上那些西方的殖民者,他们跑到非洲,跑到亚洲,看到当地人的一些习俗,比如不穿上衣或者某种婚姻制度,他们就觉得这是野蛮的,是落后的,必须用我们文明的方式来改造你。他们带来了圣经,带来了西方的法律,强行改变当地的社会结构,结果往往是摧毁了原有的社会纽带,造成了更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赞美的所谓高尚的征服,在我看来是一种更隐蔽更具欺骗性的征服。他因为你好作为借口行使着文化和价值观上的专制,他剥夺了一个民族自我演化自我选择的权利。它让你觉得你的落后,你的野蛮是你自己的问题,而征服者的到来是对你的拯救和恩赐。这种逻辑比单纯的抢劫要危险的多,因为它会让你从内心深处认可征服的合法性,甚至让你爱上奴役你的人。那么当征服的主体从一个君主变成一个所谓的共和国时,情况会变得更好还是更糟呢?一个号称代表人民的政体去征服另一个民族,又会上演怎样荒诞的剧本呢?前面的章节我们一直在聊君主们的征服游戏,他们打着各种旗号,什么自卫反击,什么为你着想,把侵略这件脏事包装的花里胡哨。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发动征服的不是一个独裁的君主,而是一个共和国,一个号称代表人民意志的民主政体,那这场征服会不会变得更文明更仁慈一些呢?你可能会想一想,当然了,共和国讲究自由平等,肯定不会像那些暴君一样胡来。但孟德斯鸠在第六章标题就叫“从事征服的共和国”。他直接给了我们一盆冷水,他说一个民主共和国去征服别的民族,这事儿违背事物的本性。为什么?这不是很奇怪吗?一个追求自由的政体去征服别人,怎么就违背本性了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制度性矛盾呢?一个民主国家一旦踏上征服之路,他自己又将面临怎样的危险呢?就是咱们现在要解开的巨大悬念。

孟德斯鸠开篇就说,在一个联邦共和国里,一个成员国征服另一个成员国,这是违背事物本性的。这个好理解,大家都是兄弟,你把我给吞了,这算怎么回事?但他接着说,一个民主共和国征服了一些城市,却不给这些城市的居民民主权利,这更加违背事物的本性。这话简直是一针见血,直接戳到了所有民主帝国的肺管子。在我看来,一个民主共和国它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是主权在民,是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大家一起投票,一起决定国家的未来。这套制度在他自己的边界内听起来很美好,但是一旦他开始对外征服,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就出现了。你征服了一片新的土地,上面有新的人民,那么你该如何对待他们呢?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把他们当成平等的公民,给他们投票权,让他们也参与到民主游戏中来,但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呢?你这个征服者很快就会被征服者用选票给淹没。比如你是一个有100万人口的小共和国,你征服了一个有1,000万人口的大民族,你敢给他们平等的投票权吗?你给,下次选举人家直接投票把你的政府给换了,甚至投票把首都迁到他们那儿去,你征服不就成了引狼入室吗?所以任何一个从事征服的共和国都不会傻到这么干。

于是他们就只剩下第二个选择,把被征服的人民当成二等公民,或者说当成殖民地的臣民,不给他们投票权,不让他们参与政治,只让他们纳税,服从你的统治。好了,悖论来了,你这个国家对内宣称人人平等,主权在民。对外却实行着赤裸裸的等级压迫和专制统治。你成了一个精神分裂的国家,你一边享受着自己国内的自由,一边又在剥夺其他民族的自由,这种虚伪,这种双重标准,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违背事物的本性。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是民主的又是专制的,这种精神分裂迟早会反噬自身。孟德斯就紧接着就指出了致命的危险,他说一个民主国家如果征服一个民族,并把他当成臣民来统治,那他自己的自由也岌岌可危了。为什么?因为你必须得派官吏去管理那片被征服的土地,而这些派出去的官吏在那个地方就是土皇帝,他们手握巨大的不受制约的权力,可以随意征税,可以随意审判,可以随意调动军队,一个在自由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公民,你把他扔到那样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环境里,他会怎么样?他会迅速的被权力腐化,他会习惯于发号施令,习惯于别人的绝对服从。当他任期结束回到国内,他还会习惯那种平等的公民生活吗?他会把在殖民地养成的专横跋扈带回到本国的政治生活中。

更可怕的是那些在海外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军们,他们手握重兵,在被征服的土地上说一不二,享有巨大的威望。当他们带着军队班师回朝的时候,他们会甘心重新成为一个需要遵守法律的普通公民吗?孟德斯鸠在这里举了一个绝妙的例子:迦太基的汉尼拔。汉尼拔在意大利把罗马人打得屁滚尿流,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但是迦太基的元老院却死活不给他派援兵,很多人觉得这是汉尼拔的政敌汉诺在嫉妒他,在搞鬼。但孟德斯就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迦太基元老院的决定是明智的。为什么明智?因为他们害怕的不是远在天边的罗马人,而是近在眼前的汉尼拔。你想象一下,汉尼拔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军事天才,手下有一支对他忠心耿耿的虎狼之师,如果迦太基再给他派去援兵,让他彻底征服了罗马,然后带着无上的荣耀和强大的军队回到迦太基,那会发生什么?共和国还能装得下这尊大神吗?他会不会像后来的凯撒一样把共和国变成他自己的独裁帝国呢?汉尼拔在战败之后尚且能在迦太基国内掀起政治风波,如果他是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凯旋,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迦太基的元老们做出了一个极其残酷,但从维护共和政体的角度来看,又极其理性的决定,他们宁愿输掉这场对外战争,也绝不能让一个军事强人威胁到共和国本身的存在。他们选择攘外必先安内,这个内就是可能颠覆共和的军事独裁者。

这个故事简直是对所有试图搞帝国主义的共和国敲响了最响亮的警钟。在我看来,一个国家,它的制度和它的疆域是有一个最佳匹配范围的,一个小型城邦共和国,它的民主制度可能运转得很好,但是当他通过征服变成一个庞大的帝国时,他原来的那套制度就必然会崩溃。因为广袤的疆域和复杂的民族是无法用简单的直接民主来有效管理的。最终权力必然会集中到少数军事或政治强人手中,共和国也就名存实亡了。

古罗马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本来是一个小小的共和国,但随着它在地中海的不断征服,它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帝国,那些从东方、从高卢带着巨大财富和军队回来的总督和将军,比如苏拉,比如庞培,比如凯撒,他们谁还把元老院放在眼里呢?最终罗马共和国就在这些军事强人的内战中被彻底埋葬,取而代之的是罗马帝国。

所以一个共和国的政府就像一条贪吃蛇,他不断地吞噬外面的果实,把自己的身体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臃肿,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最终僵硬崩溃。他用征服摧毁了别人的自由,最终也用征服杀死了自己的自由。

那么一个从事征服的共和国对被征服的人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他们的处境会比被君主征服更好吗?刚才我们留下一个悬念被一个共和国征服和被一个君主征服,哪个更惨呢?你可能会凭直觉认为,当然是君主更惨了。君主独裁专断,共和国好歹讲点民意吧。但孟德斯鸠在第七章毫不留情的给了我们一个耳光。他说一个共和国的统治始终为被征服国所憎恶,而且这种统治比君主政体还要严酷,这就是第七章的解读:“双倍的压迫”:当民主成为你的主人,比君主政体还严酷吗? 这怎么可能?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去统治别人的时候,怎么会比一个独裁者还要狠毒,这完全违背了我们的常识。这背后到底有什么我们没有想到的逻辑呢?一个标榜自由的政体,为什么会蜕变成一个更可怕的压迫者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关于人性与制度的残酷真相。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被共和国征服的人民他们的处境是最悲惨的,因为他们既享受不到共和政体的好处,也享受不到君主政体的好处。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我们来仔细品一品,这是什么意思?

首先你为什么享受不到共和政体的好处呢?咱们上一章其实已经提到了,因为征服你的共和国压根就没把你当成自己人。他对内实行一套,规则讲究公民权,投票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对你他实行的是另一套规则。你不是公民,你是臣民,是战利品,你没有权利参与他们的政治决策,你只有纳税和服从的义务,所以他们国内那些自由民主的好处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就好比一家公司内部员工福利特别好,有下午茶,有健身房,有年终奖,但是你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你是他们公司门口看大门的保安,而且还是外包的。公司内部的一切福利都与你无关。你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他们进进出出时对你颐指气使的傲慢。

那么为什么连君主政体的好处也享受不到呢?这就更有意思了。一个君主,他再怎么混蛋,他也是一个人,他有人的情感有人的弱点,他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怜悯而赦免一批囚犯,他可能会因为某个宠妃的枕边风而减免某个地区的赋税,他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名声而做出一些仁慈的姿态,他的统治虽然专断,但至少还带有一点人的温度和不确定性。一个精明的君主也懂得不能把羊毛薅得太狠,得让羊能继续长毛,他把国家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所以他会有一个长远的可持续剥削的打算。但是一个共和国的统治是非人格化的,统治你的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部冰冷的遥远的法律和一个有无数个陌生人组成的所谓的人民。你想想这个场景。你是一个被征服省份的居民,你觉得税太重了,活不下去了。如果你的统治者是一个国王,你或许还可以去拦驾喊冤,跪在他面前声泪俱下地陈述你的苦难,这个国王或许会被你打动。但现在统治你的是一个共和国,你该向谁去喊冤呢?像遥远首都里成千上万个正在投票的公民吗?他们认识你是谁吗?他们在乎你的死活吗?在他们眼里你只是一个遥远的、抽象的数字,是他们国家财政报表上的一行收入,他们考虑的是如何用从你这里收来的税,去给他们本国的公民修建更好的道路,提供更好的福利,你的痛苦对他们来说是看不见也感受不到的,而且这种统治往往更加贪婪。一个君主,他的欲望是有限的;但一个人民他的欲望是无限的,共和国里的每一个公民都想从殖民地的统治中分一杯羹。今天这个派系上台,要从你这里捞一笔,明天派系上台又要从你这里刮一层,你面对的不是一个贪婪的国王,而是成千上万个贪婪的小国王。更可怕的是这种压迫是打着人民的旗号进行的,它具有一种无可辩驳的合法性。一个国王压迫你,你还可以骂他是暴君,但一个共和国压迫你,他们会说这不是我个人的决定,这是我们全体公民的决定,是法律的规定。你连一个具体的憎恨对象都找不到,你憎恨的是一个抽象的、无情的、永远正确的集体。

这让我想起了20世纪的一些集权主义国家,他们名义上也叫人民共和国或者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他们宣称自己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他们对内进行的压迫,其系统性其残酷性往往远超古代的那些封建君主。因为君主作恶,还会被史书记载为暴君,而这种打着人民旗号的作恶却被解释为革命的必要,历史的阵痛。你反对他,你就是人民的敌人,这种精神上的双重压迫才是最令人窒息的。

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被一个共和国征服是最糟糕的命运,你被排斥在他们的政治共同体之外,却要承受他们集体决策带来的最坏后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没有面孔、没有情感,永远不会犯错,也永远不会怜悯你的主人。这个观点在200多年前提出,可以说是石破天惊,它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政治制度,并不能天然地保证他的行为就是正义的。一个对内民主的制度完全有可能在对外时表现出最丑陋、最残暴的一面。那么面对这种制度性的困境,一个从事征服的共和国,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稍微弥补一下他犯下的罪过,挽救一下自己的灵魂呢?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给出了一个药方,前面几章我们把共和国的征服行为扒了个底朝天,结论是这玩意儿对内是毒药,会腐蚀自身的自由,对外是枷锁,会给被征服者带来双倍的压迫。可以说是里外不是人。那么孟德斯鸠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绝望呢?一个共和国一旦走上了帝国主义的道路,是不是就注定要堕落到底万劫不复了呢?

在第八章,孟德斯鸠似乎想给我们找回一点希望,他开出了一张药方,试图去补救这种源自事物本性的弊病。这个药方是什么?他说一个共和国在征服了附属国之后,应该赋予附属国人民以政治权利和优良的公民法,天天这话说的多好听——“赋予”。一个高高在上的施舍姿态,就好像在说你看我虽然征服了你,但我心里还是有你的。现在我决定赏你一点政治权利,给你一套优良的法律,你应该对我感恩戴德了,但这里面的悬念就来了,赋予到底能给多少是真心实意的把你当成平等的伙伴,还是只是象征性的扔给你几根骨头,堵住你的嘴呢?所谓的补救是真的能治病,还是只是一场作秀?一场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也为了让被征服者安分的政治表演,咱们现在要拆穿的西洋镜,在我看来孟德斯鸠提出的这个药方从根本上就是自相矛盾的。咱们上一章已经分析过了,一个共和国之所以不敢给被征服者平等的政治权利,就是怕被人家用选票反噬,所以他所谓的赋予政治权利必然是打折扣的,不完整的,甚至是欺骗性的。他可能会给你一点地方自治权,让你自己选个村长、镇长,但是最重要的国防外交财政大权牢牢掌握在宗主国手里。这就像一个家长对孩子说,行!我赋予你选择今天晚饭吃米饭还是吃馒头的权利,但是你上哪个学、跟谁交朋友,将来干什么工作都得听我的,这叫政治权利吗?这叫哄小孩,他可能会允许你在他的议会里有几个象征性的代表席位,但是这个议会有500个议员,只给你3个席位,你的声音在巨大的多数暴力面前根本激不起任何浪花。你的代表与其说是去参政议政的,不如说是去扮演一个被统治民族也参与了决策的活道具,用来装点共和国的门面。所以这种“赋予”本质上不是权力的分享,而是一种更精巧的统治术,他用一些虚假的残缺的权利来换取你的服从,消磨你的反抗意志,它让你产生一种我也参与其中的幻觉,从而让你心甘情愿地接受被统治的命运。

然后,咱们再来看优良的公民法,这听起来更美好了,一个先进的共和国,把他们那套成熟的文明的法律带到落后的被征服地区,这难道不是好事吗?但问题是法律这个东西不是一个可以随意移植的器官,一套法律之所以在一个地方是优良的,是因为它与那个地方的文化、习俗、经济水平、社会结构相适应,它是从那片土壤里自然生长出来的。你现在硬生生的把一颗在温带长得很好的苹果树移植到热带雨林里,它能活吗?更何况这个优良的公民法由谁来解释呢?由谁来执行呢?还不是征服者派来的总督和法官吗?当法律的条文与征服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猜他们会尊重法律,还是会扭曲法律呢?孟德斯鸠自己就在这一章里给我们讲了一个绝妙的讽刺故事。

他说意大利的某个共和国统治的一些岛屿,这些岛民的政治和公民权利都很糟糕。后来宗主国颁布了一个大赦法,听的多仁慈。这个法规定了什么呢?规定了不再依据总督的私人情报对岛民处以肉刑。你仔细品品这句话,这叫恩赐,这简直是耻辱。这意味着在此之前总督可以仅仅凭借自己的小报告,连个正式的审判都不需要,就可以随意把一个岛民拖出去打个半死。现在他们大发慈悲决定取消这个特权,而岛民们竟然还要为此去要求特殊的权利。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元首在这里给予的仅仅是各民族都拥有的权利,这才是真相。所谓的赋予所谓的恩赐,往往只是把你本来就应该拥有,却被他们剥夺了的基本人权,还给你一小部分而已。他们抢了你100块钱,现在还给你5块,还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姿态,让你对他感激涕零。

这让我想起了上世纪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在理论上也赋予了加盟共和国各种权利,苏联的宪法甚至规定了加盟共和国有退出的权利,但你敢退一个试试呢?1956年的匈牙利,1968年的捷克斯洛伐克,他们的下场是什么呢?是坦克的履带。所谓的权力在绝对的暴力面前就是一张废纸。所以在我看来,一个共和国对被征服者的补救永远是靠不住的,因为这种补救是建立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施舍,而不是一种平等的契约,而施舍是随时可以收回的。今天这个总督心情好,可能对你好一点,明天换一个总督,可能就把你往死里整,你的命运完全取决于主人的善变,真正的出路从来不是靠征服者的恩赐,而是靠被征服者自己的斗争。只有当你强大到让他觉得压迫你的成本已经高于给你平等待遇的成本时,你才能真正赢得自己的权利。

好了,聊完了共和国这个伪君子,我们再把视角转回到更真小人的君主国身上。一个君主国如果不断的进行征服,它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怪物呢?他又该如何管理自己日益庞大的疆土呢?前面咱们聊了共和国搞征服就像是精神分裂,里外不是人,那么换成君主国是不是就没这些烦恼了?国王天生就是搞独裁的,不存在什么自由和专制的内在矛盾。一个君主国,如果不断的征服扩张,是不是就能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称霸世界呢?你可能会觉得当然了,疆土越大,人口越多,国力自然就越强。

但孟德斯鸠在第九章标题叫“征服邻邦的君主国”,他却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截然相反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图景。他说一个长期进行征服活动的君主国,最终会把自己搞得人烟稀少,边界毁损,变成一个外强中干的泥足巨人。一个国家怎么会越征服越虚弱,这完全违背了我们的直觉。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帝国诅咒呢?一个不断扩张的君主国,它的内部究竟在发生着怎样可怕的癌变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关于帝国兴衰的秘密。孟德斯就一上来就说,一个君主国如果能长期保持威势,不因为扩张而削弱,那将是一个很可怕的国家。但他马上话锋一转,指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警告说君主国的征服活动应该有一个限度,一旦超过了这个范围就应该马上停手。为什么?因为一个君主国,它的结构是中心化的,所有的权利、财富、荣耀都像抽水机一样被源源不断的抽向同一个地方。京城,京城里住着皇帝,住着王公贵族,住着庞大的官僚集团,他们是这个帝国的核心也是最大的消费者,当国家还比较小的时候,这个模式还能运转。京城从周边的省份吸血,虽然周边会苦一点,但还不至于死掉,但是一旦国家通过征服变得越来越大,这个模式就会出现致命的问题。

孟德斯鸠用了一个绝妙的比喻,他说这种征服性的君主国就像我们的地球,地心是火,是炽热的,那就是奢华无比的京城;地表是翠绿的,是丰饶的,那是新征服的最遥远的边疆地区。而地心和地表之间是那些原来的靠近京城的省份,他们变成了寒冷和贫瘠的不毛之地。这个比喻简直是把帝国的经济病理学给画出来了。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过程,一个君主国征服了邻近的一个省份。

按照孟德斯鸠的建议,他应该对被征服的人民好一点,保留他们原来的法律和习俗。为什么?因为要让他们安心生产,好给你纳税。这些新征服的省份就像是刚挤进来的奶牛,国王会小心翼翼的对待他们,生怕把他们吓跑了。但是这些新征服地区交上来的税运到哪里去了呢?全部运到京城去供养那个庞大的利维坦了,而那些离京城比较近的旧省份就倒了血霉了。他们既要承受原来就有的苛捐杂税,又要和新征服的地区竞争,像京城输血,而且京城这个巨大的消费黑洞,会把周围所有的人才、物资、金钱都吸过去。

一个有本事的年轻人,他会待在自己日益凋敝的家乡吗?他肯定削尖了脑袋也要往京城里钻。于是一个诡异的现象就出现了。帝国的中心,京城变得极度繁荣,极度奢华,但也极度拥挤和腐化,帝国的边疆,那些新征服的地区因为离得远,压迫相对较轻,反而显得比较富足。而中间地带那些帝国的老根据地却被吸干了血变得人烟稀少,百业凋敝,这不就是中国历代大一统王朝的真实写照吗?

你看看唐朝,盛唐时期长安城是何等的繁华呢?“九天昌河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免流”,但是为了供养这座伟大的城市和庞大的帝国机器,关中地区这个秦汉时期的天府之国,到了唐朝粮食已经不够吃了,需要依靠从江淮地区通过大运河运来的桥梁。而像河北这样的边镇,因为要防备外敌,朝廷反而不敢过分压榨,让他们自己留存了大量的税收,结果这些地方变得兵强马壮,最终酿成了动摇国本的安史之乱。

再看看明朝,北京城同样是帝国的中心,为了供养北京,整个国家的资源都在向他倾斜,而像河南、山东这些离北京不远的省份,在明末的时候遭受了多么可怕的灾难。旱灾、蝗灾、冰灾,再加上沉重的赋税,老百姓被逼得卖儿卖女易子而食,最终引爆了李自成的农民起义。以一个征服性的君主国,它的扩张就像一个癌细胞的扩散,它在表面上让身体变得更大了,但实际上它在疯狂的吸取健康组织养分,最终导致整个身体的机能衰竭。

孟德斯鸠还指出了另一个致命后果,边防的脆弱当中间地带变得贫瘠和人烟稀少时,国家的战略纵深就消失了。一旦边疆有事,驻守在那里的军队后勤补给就成了大问题。因为从京城把粮草运过去,路途遥远,成本高,而沿途的省份自己都穷得叮当响,根本榨不出多少油水来支持前线。这就是一个帝国的宿命,它不断的扩张,直到他庞大的身躯再也无法被他那个中心化的吸血鬼式的系统所支撑,它的边界会变得越来越难以防守。它的内部会因为区域发展极度不平衡而产生巨大的离心力。最终它会在某一次外部入侵或者内部叛乱中轰然倒塌。

在我看来,这种模式的根源在于它彻底违背了自由市场的原则,它不是一个通过分工合作、自由交换来共同创造财富的体系。它是一个通过政治权利进行强制性财富转移的体系,财富不是被创造出来的,而是被权力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财富被消耗掉了,而生产财富的激励也被彻底扼杀了。

那么君主国有没有办法跳出越大越弱的怪圈呢?如果他征服的不是一个邻邦,而是另一个君主国,他又该如何进行统治?咱们聊了君主国搞征服,就像吹气球吹得越大,离爆炸就越近,因为它的内部被自己的京城吸血泵给掏空了,那么一个聪明的君主在征服了另一个国家之后,该如何进行有效的物业管理,才能避免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转眼就变成一个烂摊子?

在第十章标题叫征服另一个君主国的君主国,孟德斯鸠就给我们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他说如果你征服的国家比较小,最好用堡垒来控制它。如果你征服的国家比较大,最好用殖民地的形式来保住它。堡垒和殖民地,这两种方式听起来都充满了火药味和压迫感,但他们背后却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统治逻辑和成本考量。一个征服者为什么在有的地方修墙,在有的地方移民呢?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精明的算计呢?这两种模式又分别会给被征服者带来什么样的命运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拆解的征服者的工具箱。

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模式,用堡垒来控制一个小的被征服国。什么叫堡垒?说白了就是军事要塞,就是驻军。在一个小国的关键战略位置,修建坚固的城堡,派驻精锐的部队。这个模式的特点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是完全分离的,军队就待在堡垒里,像一群看管犯人的狱卒监视着外面的一举一动,他们不参与当地的生产生活,他们的任务就是威慑和镇压。这种模式的好处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是成本相对可控,而且专业对口。征服者是军事上的强者,他就专心干自己擅长的事——搞军事。他不需要去费心理解当地复杂的法律习俗和人际关系,他只需要让当地人知道谁敢不听话,堡垒里的大炮和士兵随时可以让他们尝尝厉害。这是一种简单粗暴,但在短期内非常有效的威慑。

这让我想起了近代史上英国在全世界搞的那些殖民据点,比如直布罗陀,比如香港,比如新加坡,他在这些地方建立强大的海军基地和军事要塞,控制关键的航道和贸易节点。他并不需要对整个腹地进行直接的、深入的统治,他只需要通过这些军事堡垒来确保自己的商业利益和战略安全,这是一种典型的堡垒模式。但是这种模式的坏处也很明显,那就是——你永远是个外人。你和当地人之间隔着一堵高高的墙,这堵墙不仅是物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你们之间没有融合,只有猜忌和对立,当地人对你只有恐惧没有认同,一旦你的军事实力出现衰退,或者有更强大的外部势力介入,当地人会毫不犹豫的起来反抗,把你这个狱卒赶走,这是一种不稳定的、缺乏根基的统治。

现在我们再来看第二种模式,用殖民地的形式来保住一个大的被征服国。什么叫殖民地?殖民地不仅仅是驻军,更重要的是移民。就是把你自己国家的人成规模的迁移到被征服的土地上,让他们在那里生根发芽,开枝散叶。这种模式比堡垒模式要复杂得多,成本也高得多,但他的野心也大得多。他的目的不再是简单的军事控制,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片土地的人口结构和文化版图。一个聪明的征服者为什么要搞殖民呢?在我看来有几个核心原因:

第一,是为了解决我们上一章提到的帝国诅咒。一个庞大的帝国,如果只靠一个中心来吸血,中间地带必然会衰落,而殖民就相当于在遥远的被征服地区建立一个个新的小中心。这些殖民者是帝国的自己人,他们会把宗主国的语言、技术、制度带过去,在当地建立起一个个忠于帝国的据点,这些据点既能帮助帝国更有效的控制和剥削当地人,又能成为帝国边疆的稳定器和缓冲带。

第二,是为了同化和取代。当你的殖民者在数量上逐渐占据优势,或者在经济和文化上占据主导地位时,原来的土著居民就会被边缘化甚至被消灭。这片土地就从根本上变成了你的土地,这是一种釜底抽薪式的征服,比单纯的军事占领要稳固的多。

历史上最擅长搞这套的就是古罗马人,罗马人每征服一个地方就会建立colonial,也就是殖民城,他们会把退伍的老兵安置在这些地方,给他们分土地。这些老兵既是生产者、也是预备役军人,他们把罗马的生活方式,罗马的法律,拉丁语传播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几代人之后,高卢人、西班牙人都开始以罗马公民自居,这才是罗马帝国能够维持几百年统治的真正根基。

当然这种模式对于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来说是极其残酷的,他们面临的是土地被剥夺,文化被侵蚀,甚至种族被灭绝的危险。你看看美洲的印第安人,他们的命运就是殖民模式最血腥的注脚。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虽然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出了堡垒和殖民地这两种技术手段,但他实际上是揭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帝国主义逻辑。堡垒模式,是一种机会主义的低成本的不稳定的剥削型殖民,它就像一个只对羊毛感兴趣的牧羊人;而殖民地模式是一种长期的高投入的更稳固的定居型殖民,它就像一个想把整个牧场都变成自己家的猎人,不仅要羊毛,还要把原来的牧羊人都赶走。

那么无论是修堡垒还是搞殖民征服者,在日常管理中还有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需要处理,那就是如何对待被征服人民的习俗?这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但有时候比法律还厉害。前面咱们聊的都是征服中的硬操作,比如驻军、移民、修城堡,但今天咱们要聊点软的也是更要命的东西,孟德斯鸠在第十一章标题叫“被征服民族的习俗“,他在这里给所有征服者敲响了最响亮的警钟,他说在一个被征服的地区,仅仅保留人家的法律还不够,更要紧的是保留他们的习俗。因为一个民族对自己习俗的捍卫往往比对法律的捍卫要激烈的多。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奇怪呢?习俗不就是一些生活习惯吗?比如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服,怎么过节,这玩意儿有那么重要吗?难道比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还重要?一个强大的征服者难道还怕几件衣服几场舞会不成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社会力量呢?为什么触碰一个民族的习俗?就像是捅了马蜂窝,会引发致命的后果呢?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关于文化与征服的秘密。

孟德斯就一上来就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他说法国人曾经九次被从意大利赶出去,历史学家们总结原因,竟然不是因为法国人烧杀抢掠,而是因为他们对意大利的妇人和姑娘粗暴无礼。你看看这事儿多有意思,意大利人可以忍受你征服者的傲慢,可以忍受你抢他们的钱,占他们的地,但是他们忍不了你对他们的女人不规矩。孟德斯就说,侮辱妇女比傲慢更令人难以忍受,而那种无时无刻不在的粗鲁更是会引发无穷无尽的伤害事件。这个例子简直是把习俗的力量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在我看来一个民族的习俗是什么呢?它不是写在纸上的条条框框,它是流淌在每个人血液里的东西,它是这个民族在千百年的时间里形成的一整套关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体面的,什么是羞耻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它规定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如何相处,男人应该如何对待女人,晚辈应该如何尊敬长辈?这套东西就是这个社会的自发秩序的根基,它比任何成文法都更深入人心。一个人可能不知道法律的具体条文,但他一定知道调戏邻居家的姑娘是一件会被全村人戳脊梁骨的丑事,一个聪明的征服者会意识到这套习俗的巨大力量,他会小心翼翼地绕着它走,他可以更换君主的名字,可以更换军队的旗帜,但他绝不会轻易去触碰人们日常生活的核心。因为他知道,一旦他破坏了这套习俗,他就不再只是一个政治上的征服者,他成了一个所有人的私人敌人。你抢我的钱,我可能因为打不过你而忍了,但是你当着我的面侮辱我的妻子和女儿,这就是对我个人尊严最直接的挑战,这就不是政治问题了,这是私人恩怨。而当千千万万个这样的私人恩怨汇集在一起时,就会爆发出任何军队都无法镇压的巨大力量。

法国人在意大利的失败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可能赢得了每一场战役,但他们输掉了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家庭,他们面对的不再是一支有组织的军队,而是无数个因为家人受到侮辱,而拿起菜刀拿、起草叉反抗的普通人。这种全民皆兵式的反抗是任何征服者都无法承受的。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满清入关一开始的征服相对还算顺利,但是当他们颁布那道剃发易服令的时候,情况就急转直下了。对于当时的汉人来说,头发和衣冠不仅仅是个人形象,他是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孝道,是区分华夏与蛮夷的文化标志,是他们身份认同的核心,强迫他们剃发易服,就等于是在精神上阉割他们,是在摧毁他们的文明。所以我们看到在江南地区爆发了极其惨烈的抵抗,这种抵抗已经超越了反清复明的政治口号,变成了一场捍卫本民族生活方式和文化尊严的血战。而清军的残酷镇压也留下了几百年都难以愈合的历史创伤。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民族的习俗就是它的文化免疫系统,这个系统保护着它免受外来文化的侵蚀,维持着它内部的稳定和认同。一个征服者如果试图用暴力去摧毁这个免疫系统,必然会遭到最激烈的反噬。那么反过来想,如果一个征服者不但不破坏你的习俗,反而用一种更阴险的方式去改造你的习俗,那会发生什么呢?有没有可能通过改变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让他们变得柔弱怠惰,从而彻底丧失反抗的能力。一个聪明的征服者绝对不会去硬碰被征服者的习俗,因为那等于自杀,那么有没有更阴险更聪明的办法呢?

在第十二章孟德斯鸠给我们讲了一个波斯王居鲁士的故事,这个故事简直就是一本如何用糖衣炮弹瓦解敌人的腹黑教科书。居鲁士征服了尚武的吕迪亚人之后,他没有杀人,也没有驻军,而是颁布了一项看起来非常仁慈的法律。它规定吕迪亚人以后不准再舞刀弄枪了,你们只能去从事那些下贱或不光彩的职业,具体是什么?就是让他们去开酒馆、开妓院、当演员、当乐师。总之就是让他们沉迷于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你听听这是什么操作?我征服了你,我不但不压迫你,我还鼓励你去吃喝玩乐,这简直是天大的福报。但是孟德斯鸠却说,他不认为这是一项优良的法律,为什么?一个让人民安于享乐的法律,怎么就不好了?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一种釜底抽薪式的恶毒的统治术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穿的,用娱乐至死来实行精神阉割的阴谋。孟德斯鸠一针见血地指出,居鲁士这么做只考虑了一件事,那就是防止吕迪亚人造反。他想通过消磨这个民族的尚武精神,让他们变得柔弱、怠惰,沉迷于感官刺激,从而彻底丧失反抗的意志和能力。这招简直是太毒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比肉体消灭更可怕的精神灭绝。一个民族,他的精神是什么呢?是他的勇气、德性、荣誉感和责任感。这些品质往往是在艰苦的环境中,在需要奋斗和抗争的社会里才能被培养出来的。而居鲁士要做的就是摧毁这一切。他给吕底亚人创造了一个奶头乐的环境,你不用再去思考什么国家兴亡,民族荣誉了,那些都太累了,你只需要每天琢磨着去哪个酒馆喝酒,找哪个乐师听曲儿,看哪个舞女跳舞就行了。你的所有经历都被引向了最低级的、最及时的感官满足,你的血性,你的骨气就在这种日复一日的靡靡之音中被消磨殆尽。几代人之后,吕底亚人的后代可能连刀剑都不知道该怎么拿了,他们会变成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只知道享乐的娘炮。这样的一个民族,就算你把武器塞到他们手里,他们还敢造反吗?他们早就被精神上彻底阉割了。

但是孟德斯鸠紧接着就指出了这个阴谋的致命缺陷,他说居鲁士只想着防止内部造反,却忘了防备外族入侵。当波斯人和吕底亚人这两个民族生活在一起相互影响,结果是什么?是相互腐化,吕底亚人的那种享乐,颓废的风气,就像病毒一样,也会传染给作为征服者的波斯人,最终整个社会都变得柔弱不堪,当更野蛮更有活力的外族打进来的时候,谁也抵挡不住。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与其用法律去保护被征服民族的怠惰柔弱,我宁可用法律来维持征服民族的刻苦耐劳。这个观点简直是充满了古典主义的阳刚之气。他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保持一种适度的紧张感和奋斗精神。安逸和享乐是腐蚀德性的毒药。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他又举了一个更极端的例子,酷迈的暴君亚里士多德穆斯为了保住自己的统治,对年轻人进行了系统性的娘化教育,他让男孩子像女孩子一样留长发、戴花饰,穿五颜六色的长袍,还让他们学音乐、学跳舞,出门要女人给打伞、喷香水,这种教育一直持续到20岁。你看看这是在培养公民吗?这简直是在批量制造伪娘和巨婴。暴君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所有的年轻人都培养成毫无血性,胆小怕事,只关心自己外貌和享乐的废物,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起来推翻他的统治呢?

这种通过教育来系统性的摧毁一个民族或一个阶层精神内核的做法,在历史上并不少见。比如中国清朝的文字狱和八股取士,它要达到的效果和居鲁士的法律异曲同工,他让所有的读书人把全部的聪明才智都耗费在那些毫无用处的咬文嚼字的八股文章上,你不用去关心什么国计民生,不用去研究什么科学技术,你只要把那几本儒家经典背的滚瓜烂熟,学会怎么用固定的格式去歌功颂德就行了。长此以往,培养出来的是什么人?是一群思想僵化、人格萎缩、毫无批判精神和创造力的做题家,他们的脊梁骨在日复一日的揣摩上意和文字游戏中早就被打断了。这样的知识分子阶层对投资者来说是最安全、最听话的。所以在我看来,无论是居鲁士的奶头乐政策,还是亚里士多德穆斯的娘化教育,亦或是清朝的八股取士,他们的本质都是一种精神控制术,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摧毁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反抗精神,把人变成温顺的易于管理的绵羊。这种统治术在短期内可能非常有效,但从长远来看,它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僵化和衰败,因为它扼杀了创新,扼杀了活力,扼杀了所有向上的可能性。一个由绵羊组成的国家或许很稳定,但当狼群来临的时候,他只有被屠宰的命运。

一个君主如果不搞这些阴谋诡计,而是凭着一股血气之勇去进行疯狂的征服,又会是什么下场呢?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给我们讲了一个钢铁直男式的征服者,他的故事同样发人深省。咱们聊了居鲁士那种用娘炮战术搞垮一个民族的阴招,今天咱们要看一个完全相反的典型,这个人浑身都是阳刚之气,他鄙视一切阴谋诡计,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剑,他就是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一个被誉为北方雄狮的战争狂人。孟德斯就在第十三章专门用一整章的篇幅来分析这个战神的覆灭。

查理十二勇猛顽强、百战百胜,简直就是那个时代最耀眼的军事明星。但是孟德斯鸠却说,他制定了一些只有长期进行战争才能执行的计划,结果导致自己垮台。一个战无不胜的将军为什么会因为不停的打仗而垮台呢?这听起来不是很矛盾吗?难道胜利也会有毒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战略悖论呢?一个只懂得进攻,不懂得巩固的征服者,他的命运又会是怎样的一场悲剧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解开的关于查理十二的覆灭之谜。孟德斯就一上来就点名了查理十二的致命错误,他选错了对手也看错了时代,他企图颠覆的不是一个像波斯那样日薄西山的腐朽帝国,而是一个蒸蒸日上的帝国,也就是彼得大帝治下的俄国,这简直就是战略上的头号大忌。在我看来查理十二犯了一个典型的刻舟求剑的错误,他行事的依据不是对当前局势的冷静分析,而是模仿他心目中的英雄——亚历山大。他把自己想象成了亚历山大,把俄国想象成了可以被他轻易摧毁的波斯,但他完全没搞清楚他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彼得大帝,治下的俄国正在进行着疯狂的西化改革,这个国家虽然暂时落后,但它充满了学习的欲望和坚韧的生命力。孟德斯鸠用了一句非常精彩的话来形容,莫斯科公国人民把他强加给他们的战争当成了一所学校。你听听这话多狠,你查理十二以为自己是老师,在给俄国人上课,但你上的每一堂课,每一次胜利都在教会俄国人如何打败你,每一次失败都让他们离最终的胜利更进一步。你在国外的胜利恰恰教会了他们在国内如何保卫自己,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成长型对手。查理十二每一次击败俄军,俄国人就会回去总结经验,改进战术,更新装备。而查理十二自己他沉浸在胜利的幻觉中,一成不变,还在用他那套老战术。他就像一个武林高手,只会一套拳法。虽然刚开始能打遍天下,但当所有人都研究透了他的招式之后,他的失败就只是时间问题了。更要命的是查理十二完全没有战略纵深和后勤的概念,他带着他的瑞典军队一头扎进了波兰和俄国的广袤旷野里。他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人,他以为瑞典的疆土已经随着他的脚步扩张到了那里,但实际上它就像一条离开水的鱼跳到了一片干涸的沙滩上,它越深入敌国腹地,它的补给线就越长,他的军队就越孤立,而他的敌人彼得大帝却趁着他深陷内陆的机会,在波罗的海沿岸站稳了脚跟,把他瑞典的老家利沃尼亚给端了。

孟德斯鸠又用了一个绝妙的比喻,瑞典就像是一条河流,有人为了让它改道而阻断了它的源头。查理十二就是负责改造的工人,他拼命的在下游挖土,却没发现上游的水源已经被人家给切断了。所以最终压垮他的博尔塔瓦战役其实并不是偶然,就算没有博尔塔瓦,他也会在别的地方被击溃。因为他的失败不是源于某一次偶然的失误,而是源于他整个战略思想的根本性错误。这种源自事物本性的接连不断的错误,是神仙也救不了的。孟德斯鸠最后给查理十二下了一个非常精准的判词:他绝不是亚历山大,不过他本来倒可以成为亚历山大麾下最出色的士兵。这话什么意思呢?就说查理十二是一个战术上的天才,但确是一个战略上的白痴,他当一个冲锋陷阵的将军绝对是顶级的,但是让他当一个运筹帷幄的君主,他完全不合格,他只有匹夫之勇,却没有君主之制。他只看到了战争本身,却没有看到战争背后的政治经济和地理因素,他把国家当成了他一个人的冒险乐园,用整个瑞典的国运去赌他一个人的荣耀。在我看来,查理十二的悲剧是所有迷信唯意志论的强人的共同悲剧,他们相信只要自己的意志足够坚定,勇气足够强大,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改变一切现实。他们鄙视客观规律,鄙视精打细算,认为那些都是懦夫的表现。这种钢铁直男式的思维在顺风顺水的时候看起来非常迷人,充满了英雄气概。但是一旦遇到真正的困难和复杂的局面,他们就会像一辆失控的火车,一头撞上南墙,车毁人亡。

因为世界不是靠意志力来运转的,一个国家的胜利靠的是综合国力,是正确的战略,是强大的经济基础,是稳固的后勤保障。而查理十二恰恰忽视了所有这些战争之外的决定性因素,他的失败是必然的。那么一个真正成功的征服者,一个被孟德斯鸠奉为偶像的几乎完美的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他到底做对了什么呢?他为什么就能成功?而查理十二就只能成为一个悲剧英雄呢?我们围观了北方雄狮查理十二的悲剧,他就像一个只知道踩油门,不知道看地图的司机最终车毁人亡。那么一个真正的老司机,一个被孟德斯鸠吹上天的完美的征服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在第十四章标题就叫“亚历山大”。孟德斯鸠简直是开启了迷弟模式,用前所未有的篇幅和热情为我们全方位的剖析了这位马其顿国王的神操作。他告诉我们,亚历山大的成功绝不是靠运气,而是因为他的计划合理,在他的火一般的激情中散发着一种引领他前进的理性之光,一个充满激情的人同时又极度理性,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矛盾?亚历山大的征服之路到底合理在哪里呢?他那些看似疯狂的举动背后,又隐藏着怎样冷静到可怕的算计呢?他又是如何做到不仅征服一个帝国,还能征服这个帝国的人心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学习的一部堪称完美的征服者操作手册。

孟德斯鸠首先告诉我们,亚历山大在出发远征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他不是头脑一热就往外冲,他先是稳住了自己的大后方——马其顿,摆平了北边的蛮族,又把希腊那些刺头给收拾得服服帖帖,他把所有可能起火的后院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这叫什么?这叫谋定而后动。然后我们再看他的对手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很清楚,这个帝国看起来是个庞然大物,实际上就是个纸老虎。之前的希波战争,还有斯诺芬的万人大撤退,都已经证明了希腊的军队在战术核武器上对波斯有代差优势,而且波斯帝国过于庞大和傲慢,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纠正自己的错误,更重要的是亚历山大把整个希腊世界团结在了自己的旗帜下,他用的口号是“消灭宿敌,征服亚洲”。这个口号既能满足希腊人报仇雪恨的愿望,又能激发他们对财富的渴望。他成功的把一场马其顿的扩张战争包装成了一场全体希腊人的圣战。在我看来,亚历山大在战前准备阶段,就已经在政治、军事、心理上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不是在进行一场赌博,他是在执行一个经过周密计算的、胜率极高的计划,接下来我们看他是如何执行的。他的军事行动看似迅捷如风,实则步步为营。它攻击沿海省份,让陆军和舰队始终保持协同,绝不让自己陷入孤军深入的境地。他打夏提尔,占领埃及,都是为了先剪除波斯的海上力量,确保自己的后路和补给线绝对安全。

这和一头扎进俄国大草原的查理十二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在关键战役之后,他的操作更是堪称艺术。伊苏斯战役后,他没有头脑发热去追击逃跑的大流士,而是一心一意地巩固和整顿他新征服的土地。他知道饭要一口一口吃,地要一块一块消化,只有在阿尔贝拉战役彻底摧毁了波斯主力之后,他才开始对大流士穷追猛打,不给他任何喘息和重新集结的机会。他的征服快而不乱,猛而不盲,每一步都踩在了最关键的节点上。孟德斯鸠感慨说他进军神速,就好像这个世界帝国是希腊运动会上的一个奖品。但我们知道这背后是何等精准的计算和完美的执行力。但是如果亚历山大只懂得打仗,他和查理十二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他真正封神的地方在于他懂得如何巩固他的征服成果,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抛弃了狭隘的民族主义,他没有把波斯人当成奴隶,而是提出要让马其顿人和波斯人融为一体,消除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区别。他自己带头娶波斯贵族的女子为妻,还鼓励他的将领们也这么做,他甚至接纳了波斯人的习俗和宫廷礼仪,这是一种何等博大的胸襟和高明的政治智慧。

在我看来,这才是征服的最高境界。你不是要去消灭一个文明,而是要去融合一个文明,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一部分。通过通婚,他把两个民族的血缘和利益捆绑在了一起;通过尊重习俗,它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被征服者的抵触情绪。他做的第二件大事是建立大量的殖民城市,比如著名的亚历山大里亚,这些城市就像钉子一样,把它庞大的新帝国牢牢地铆在了一起。这些城市既是军事据点、也是商业中心,更是希腊文化向东方传播的枢纽。他们让帝国的各个部分产生了有机的联系,所以我们看到,在亚历山大死后,他的帝国虽然分裂了,但希腊化的时代却延续了几百年,没有任何一个波斯省份发生大规模的叛乱。他做的第三件也是最令人敬佩的事,是他对被征服人民的尊重。他重建被波斯人毁坏的神庙,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传统,他甚至常常让原来的国王和总督留任原职,他似乎只是想成为每个国家的君主,每个城市的第一公民,这种姿态和那些烧杀抢掠的征服者形成了天壤之别。罗马人是征服一切,毁灭一切。而亚历山大是征服一切,保存一切。他每到一个地方想的都是如何让这个地方变得更繁荣。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历史奇迹,当亚历山大英年早逝的时候,所有被他征服的人民都在为他哭泣,甚至是被他推翻的波斯王室,也为他的死而流泪。一个征服者能做到这个份上,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当然孟德斯鸠也承认亚历山大也干过坏事,比如烧毁波斯波利斯,杀了他的好友克里图斯,但是因为他事后表现出了极度的后悔和自责,人们反而忘记了他的罪行,只记住了他的美德,这就是一个完美的人设管理。他让你觉得他的罪恶是激情之下的失误,而他的美德才是他本性的光辉。所以亚历山大的成功是一个集大成者的成功,他有查理十二的勇猛,却没有查理十二的鲁莽,他有居鲁士的谋略,却没有居鲁士的阴险。他是一个伟大的军事家,更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的征服不是单纯的暴力扩张,而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旨在建立一个全新世界秩序的宏大工程。

那么在亚历山大之后,还有没有更先进的更合理的政府手段?孟德斯鸠把目光投向了东方,投向了中国。他认为中国的征服者们发明了一种巩固征服成果的新手段。刚才咱们把亚历山大给捧上了神坛,他简直就是征服者这个职业的天花板。但孟德斯鸠这位老先生总能给我们找到新的惊喜。

在第十五章标题叫“巩固征服成果的新手段”。他告诉我们,当一个君主征服了一个大国,时有一个绝好的办法,既能减弱专制主义,又能巩固政府成果,这个办法是中国的征服者们曾经用过这个办法,什么办法?这么神奇?竟然能让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和平共处,还能顺便减弱专制呢?这听起来简直比满汉全席还诱人。这背后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制度设计呢?他又是如何化解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那种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的,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来自东方的统治智慧。

孟德斯鸠在这里说的就是清朝,他说统治中国的八大皇族,也就是满族,为了不让战败的人民——汉人感到沮丧,也不让胜利者——满人滋生傲气,为了防止征服军事化,让两个民族各守本分,他们规定驻守各省的军队由满汉各半组成,法院的官员也是满汉各半组成,这个制度就是我们历史上所说的满汉复职制或满汉并用。孟德斯鸠对这个制度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这个制度产生了三大良好效果,第一两个民族相互牵制,第二,两个民族各自保有军事和民事实力,谁也不会被对方消灭。第三,征服者可以扩散到全国,而不会自我削弱。他甚至断言,这个制度的缺失几乎是所有征服者失败的原因。这评价也太高了。这个制度真的有这么神奇吗?它真的解决了征服的根本矛盾吗?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在这里可能看到了这个制度设计上的巧妙,但可能没有完全理解它在现实中运作的残酷。我们先从设计的角度来看,这个满汉并用制度确实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权力平衡术,它就像在一个公司的关键部门,同时安插了两个互相不信任的副经理,一个满人官员,一个汉人官员,他们官职相同,权力相等,他们会干什么?他们会互相监督、互相猜忌、互相制衡,任何一方都不敢轻易的搞小动作,因为另一方会立刻向皇帝打小报告。对于皇帝来说,这是最理想的局面。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董事长,看着手下两个经理斗得不亦乐乎,而他自己则稳坐钓鱼台,他通过挑动和利用民族之间的不信任,来确保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做大,从而威胁到他自己的最高权力。这是一种典型的分而治之的帝王术。从这个角度看,他确实巩固了征服成果,他把潜在的可能爆发的民族冲突转化成了官僚体系内部的日常摩擦和相互监督。他用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把反抗的能量给耗散掉了。但是制度真的减弱了专制主义吗?我觉得恰恰相反,它极大地加强了专制主义,因为他把所有人都置于皇帝的绝对监控之下,判官监视满官,满官也监视汉官,每个人都活在恐惧和不信任之中,他们效忠的对象不再是法律,也不是自己民族的利益,而是那个唯一能够决定他们生死荣辱的皇帝。为了自保,为了升官,他们会争先恐后地向皇帝献媚,向皇帝告密。这套系统最终扼杀了所有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官员们做事的首要原则不是把事情做好,而是不要犯错,不要被对手抓住把柄。整个官僚体系会变得极其僵化和低效,而且这个制度真的让两个民族各守本分,谁也不会被对方消灭吗?这更是一种天真的幻想。在现实中满汉之间从来就不是平等的,满人作为征服民族始终享有各种特权,他们掌握着最重要的军事指挥权,占据着中央政府的核心职位。所谓的满汉并用,在很多时候汉官只是一个摆设,一个副手,真正拍板的还是满官,更重要的是这套制度在经济上是极度不平等的。清朝实行的是“首重满洲”的国策,广大的普通满人,也就是所谓的八旗子弟被国家圈养起来,不用从事生产,由国家发钱粮,而供养他们的钱粮从哪里来呢?还不是从被征服的汉族人民身上通过赋税搜刮来的?所以所谓的“满汉一家亲”不过是一句政治口号,其本质依然是一个人口占少数的征服民族,对一个人口占绝对多数的被征服民族进行的系统性剥削。而满汉并用这个制度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剥削体系能够长久运行下去,而设计的一套精密的带有欺骗性的政治机器,他用一种看似公平的形式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他用官僚内部的相互制衡,取代了人民对权力的监督。他用皇帝的专断取代了法律的权威。

所以在我看来,孟德斯鸠对这个制度的赞美是基于一种对东方政治理想化的想象,他看到了这套制度在权力制衡上的术,却没有看到它在根本上对人性和自由的压制,一个真正能够减弱专制,巩固国家的制度,绝不是靠这种挑动内斗相互监视的阴谋,而应该是建立在法制、分权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基础之上。当每个人无论民族其生命和财产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时,当权利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时,这个国家才能获得真正的长久的稳定和繁荣。

咱们聊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为了防止内部造反,可能会设计出像满汉并用那样相互猜忌的官僚体系。但这套软件还不够,还得有硬件配合。在第十六章标题是“从事政府的君主国”。孟德斯鸠就指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当一个国家大到一定程度,专制主义就成了必然。而为了维持这种专制君主身边必须有一支亲信部队,这支部队是干嘛的呢?它不是用来保卫边疆的,而是用来钳制国内其他军队的。他是皇帝的私人武装,是悬在所有地方大员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个国家为什么需要一支军队来监视自己的另一支军队呢?这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专制君主内心深处怎样的恐惧呢?而这支所谓的亲信部队,他到底是帝国的稳定器,还是最终会变成颠覆帝国的掘墓人呢?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探讨的关于近卫军的悖论。

孟德斯鸠的逻辑很简单,一个广袤的帝国必然要向地方分权,皇帝不可能事事亲为,他必须把权力授予各省的总督和将军。但是问题来了,这些手握重兵,远在天边的地方大员,如果起了异心,想造反怎么办呢?驻扎在各省的军队,听的是总督的命令,吃的是地方的粮饷,时间一长,他们可能只知有总督而不知有皇帝,这就是专制君主最大的噩梦。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皇帝就必须在自己身边保留一支绝对忠于自己,战斗力超强的中央军。这支部队不归任何地方管辖,直接听命于皇帝本人,他的任务就是当帝国哪个地方出现危机,或者哪个总督不听话了,就立刻像一把尖刀一样插过去,迅速平定事态。

孟德斯鸠举了几个例子,他说中国皇帝身边有一支可以随时调动的庞大鞑靼军队,指的就是清朝的八旗军营。在莫卧儿帝国、土耳其帝国和日本君主也都豢养着一支特殊的独立的军队,让那些普通的由地方供养的军队对他们敬畏有加。这套制度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所有大帝国的标配。比如古罗马的近卫军,拜占庭的瓦兰吉卫队,奥斯曼土耳其的耶尼切里军团,还有中国唐朝的神策军。这些部队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

第一,待遇极高,他们拿着全国最高的君想穿着最精良的铠甲,用着最先进的武器。

第二,地位尊崇。他们是皇帝的亲信,是天子门生,连地方大官见了他们都得客客气气。

第三,来源特殊。为了保证他们的忠诚,皇帝往往会从一些与主流社会相对隔绝的群体中招募士兵。比如罗马近卫军主要来自意大利本土,瓦兰吉卫队是北欧维京人,耶尼切里军团则是从小从巴尔干基督徒家庭中挑选的男童进行军事化和宗教化改造。

在我看来,这种以军治军的模式是专制制度发展到极致的必然产物,它深刻的体现了专制君主内心深处那种无法克服的不安全感。一个建立在法制和公民认同基础上的国家是不需要这种东西的,因为军队效忠的是宪法和国家,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但是在一个家天下的专制帝国里,国家就是君主的私产,军队自然也就是君主的私人保安队。君主不相信任何人,他只相信由他亲自掌控的最直接的暴力。

但是悖论又来了,这只用来监视别人的亲信部队,谁来监视他们呢?当一支军队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意识到皇帝的安危和整个帝国的稳定都系于自己一身时,他们的野心就会不可避免地膨胀起来。古罗马的禁卫军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一开始他们是皇帝忠实的保镖,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拥有废立皇帝的权力。他们不满意哪个皇帝,就直接把他杀了,然后拥立一个愿意给他们更多钱的新皇帝,罗马后期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禁卫军不断发动政变,拍卖皇位的丑剧。皇帝从他们的主人变成了他们的人质和提款机。

奥斯曼土耳其的耶尼切里军团也是一样,到了后期他们成了帝国政治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他们频繁的发动叛乱,干预苏丹的继承,任何试图削减他们特权进行改革的苏丹都会遭到他们无情的反噬,最终在十九世纪苏丹马哈茂德二世不得不动用他新建立的忠于自己的军队,用一场血腥的大屠杀才彻底铲除了这个曾经是帝国支柱,后来却变成帝国毒瘤的军团。

所以,在我看来,这支所谓的亲信部队对于专制君主来说就是一剂饮鸩止渴的毒药。他或许能在短期内帮助你镇压地方的叛乱,巩固你的权利。但从长远来看,你只是在自己的身边豢养了一头更危险、更难以控制的猛兽。你为了防备远处的狼,而在自己卧室里养了一只老虎,这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专制制度本身,在一个没有法制没有权力制衡的体系里,最终极的权力必然归于那个掌握着最强暴力的人或集团。今天这个集团是你的亲信部队,他帮你打天下,明天当他觉得你碍事的时候,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把你一脚踢开,自己来做天下。

那么除了豢养私人军队这种高风险的操作,一个征服者,还有没有其他更安全的成本更低的统治方式?一个征服者为了巩固统治,要么搞制度内斗,要么养私人军队,总之是操碎了心,还风险极高。那么有没有一种性价比更高,看起来更仁慈的统治方式呢?在第十七章孟德斯鸠就给我们介绍了古罗马人最爱用的一招,他说被君主国所征服的国家应该成为藩属。历史学家们总是对征服者把王冠还给战败国君主的这种气度大加赞扬。但孟德斯鸠一语道破天机,他说罗马人到处溺亡,其实是把他们当作奴役的工具,把王冠还给你,不是因为我仁慈,而是为了更好的奴役你。这是一种多么高级多么腹黑的政治算计,这背后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外包统治逻辑呢?而那些被扶植起来的代理人国王,他们又是如何一步步把自己和自己的人民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

这就是咱们现在要揭开的最高级的奴役艺术。孟德斯鸠说,这种做法是必要的,为什么必要?因为一个征服者如果事事亲为,直接去统治被征服的国家会遇到很多麻烦,你派去的总督可能管不好当地人,甚至可能连你这个君主的命令都不听了,你还不得不从自己的老家调兵去守卫新的疆土,搞的两边都兵力紧张。一旦一个地方出事,很容易就引发连锁反应。但是如果你重新扶植一个当地的正统国王,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我看来,这套蚁王之王的策略简直是把人性中的弱点利用到了极致,他至少有三大好处:

第一,极大地降低了统治成本,你不需要再派驻大量的军队和官僚去直接管理这片土地,你只需要控制住代理人国王就行了。日常的收税,维持治安,处理鸡毛蒜皮的纠纷,这些脏活、累活都由代理人国王和他手下的本地政府去干,你只需要坐在后方等着他定期给你上供,听你调遣就行了。这是一种典型的管理外包,省心又省力。

第二,有效的转移了社会矛盾。被征服的人民如果生活困苦,税负沉重,他们会恨谁呢?他们首先恨的是天天在他们面前作威作福的本地国王和本地官吏。他们会觉得是这些自己人在压迫自己,而那个远在天边的真正的征服者,反而因为没有直接出面,显得面目模糊,甚至可能被想象成一个公正的仲裁者。所有的仇恨都被代理人国王像避雷针一样引到了自己身上,征服者成功的把自己从压迫者变成了太上皇。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能给你提供一个必要的盟友,这个代理人国王,他的权利是谁给的呢?是你征服者给的,他要想保住自己的王位和荣华富贵,就必须紧紧抱住你这条大腿。他会比你更卖力的去镇压国内的反抗力量。因为任何反抗都不仅是挑战你,更是在直接要他的命,他会心甘情愿地为你提供兵源、提供粮草,去帮你打别的国家。你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一个实力会不断增强的盟友,或者说一条最忠实的走狗,罗马人就是玩这套把戏的祖师爷,他们征服了希腊、小亚细亚、埃及,但很多时候他们并不直接统治,而是扶植起一个个罗马人民的朋友和盟邦的国王。这些国王带着罗马人赐予的王冠,享受着罗马人保护下的奢华生活,同时也像木偶一样被罗马人随心所欲的操控着。他们是自己国家最可悲的叛徒,也是罗马帝国最有效的奴役工具。

孟德斯鸠最后举了一个近代的例子,娜迪尔莎征服了莫卧儿帝国,但他没有留下来当皇帝,他抢走了莫卧儿所有的财宝,然后把整个印度斯坦留给了原来的统治者。这个操作简直是以王之王策略的精髓展现。娜迪尔莎的目标很明确,我就是要钱。对于统治印度这么一个复杂又麻烦的地方,他毫无兴趣,他选择了一次性抢光,然后扶植一个空壳的虚弱的本地政权,让他继续去慢慢的搜刮民脂民膏,说不定以后还能再来抢一次。这是一种成本最低,收益最快的快闪式增幅。所以在我看来,这种还给你王冠的所谓气度是所有征服行为中最虚伪最阴险的一种,他用一种看似尊重你主权的形式,完成了最彻底的奴役。它不仅奴役了你的身体,更腐化了你的上层精英,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沦为出卖自己同胞的帮凶。

一个民族如果被外敌用武力征服了,他还有可能因为不屈而反抗,但是如果他的统治阶级已经被征服者收买和控制,那么这个民族就真的陷入了最深沉的绝望。因为带领他们走向奴役的正是他们自己的国王。

好了,朋友们,关于论法的精神第十卷“关于战争与征服”的解读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从战争的借口到征服的手段,再到各种五花八门的统治术,孟德斯鸠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充满了暴力、阴谋和人性算计的黑暗画卷。他告诉我们,无论是君主还是共和国,一旦掌握了不受约束的暴力,都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压迫和堕落。而那些所谓的统治智慧,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其本质都是在研究如何更有效、更低成本、更可持续的去奴役他人,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对权力保持最高的警惕。因为通往奴役的道路往往是由那些最动听的词汇和最仁慈的姿态铺就的。说到这里,你可能听过三权分立这个词,对吧?没错,就是从这本书里来的,但你可能不知道为了搞明白这四个字,孟德斯鸠是怎么样把人类几千年的政治体制翻了个底朝天,像个老法医一样一刀一刀的解剖,最后才得出了惊世骇俗的结论,这就是它最核心的第十一卷。

咱们还是老规矩,一章一章的往下捋,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位300年前的老先生,到底看透了些什么人性里头最幽暗最真实的东西。好,咱们就正式进入论法的精神第十一卷的解读。咱们先从第一章本章“总体思想”说起,你可能会觉得奇怪,第一章不都应该是开门见山吗?怎么就叫总体思想?这听起来就像是大学老师上课前画重点,告诉你这部分要考,但孟德斯就这么干,其实是在给我们画一张地图。他上来就告诉我们,接下来要聊的政治自由得分成两个层面来看:

第一个层面是自由和政治的关系。啥叫政治?说白了,就是国家的整体架构,是这个国家的操作系统,比如权力是怎么分配的呢?谁说了算呢?谁来监督呢?这就像一台电脑的硬件配置和操作系统,决定了这台机器的性能上限。

第二个层面是自由和公民的关系。这就更具体了。说的是你我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这个操作系统下面到底能活成什么样?你的人身安全有没有保障?你的财产会不会被莫名其妙的拿走呢?你说话会不会因言获罪呢?这就像是咱们在这台电脑上装的各种软件和咱们的实际使用体验。孟德斯就说这一卷也就是第十一卷。咱们先聊第一个层面,最宏大最根本的操作系统问题。至于第二个层面,公民的具体感受,咱们下一卷再说,你看这思路多清晰,他不是上来就跟你喊口号,说什么不自由,毋宁死,而是像一个顶级的架构师,先带你去看整个大楼的设计图纸。因为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如果大楼的设计图纸本身就是个危房,你住在里面天天念叨我的小日子很幸福,那不是自欺欺人?我认为这恰恰是思考所有社会问题的起点。很多人尤其是那些乌托邦思想的信徒,总喜欢从改造人性入手,总觉得只要人人都变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圣人,社会就美好了,这纯粹是痴人说梦。

你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实验,哪一个不是打着创造新人类的旗号,最后却制造了人间地狱呢?因为他们从根上就搞错了,他们试图去修改人性,这个最底层的硬件,结果只能是系统崩溃。而孟德斯鸠这种智者,他压根不信这套,他研究的不是人应该是什么样,而是人实际上是什么样?他承认人的自私,承认人有欲望,承认掌握权力的人一定会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他思考的出发点是我们应该设计一个什么样的政治,一个什么样的操作系统来容纳、引导,甚至是利用这些人性的必然弱点,让整个社会不但不会崩溃,反而能稳定运转,并且保障我们每个人的自由?这就是他开篇就给我们画下这条楚河汉汉界的原因,先别急着讨论你个人的小确幸。咱们先抬头看看我们头顶上这个叫国家的庞然大物,它的骨架到底是怎么搭起来的?这个骨架才是决定我们所有人命运的根本。

那么既然这一整卷都在聊政治自由,咱们就不得不先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自由这玩意到底是个啥呢?你觉得是想干啥就干啥吗?你觉得是投票选举吗?还是说自由其实另有含义。朋友们,刚才咱们聊了孟德斯鸠给我们画的地图,现在咱们就正式上路,来看看第十一卷的第二章,标题是自由一词的多种含义。

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给你一张白纸,让你写下自由的定义,你会怎么写?是不是感觉这个词熟的不能再熟,但真要下个定义,又有点抓耳挠腮,别说你了,全世界人民都这样。孟德斯鸠在300年前就发现“自由”这个词简直就是个万人迷,谁都爱她,但每个人心里想的他长得都不一样,他举了一堆例子,简直就是一出现实版的奇葩说。有的人觉得自由就是能随时随地把他们不喜欢的统治者给掀翻在地,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某些街头革命的口号呢?还有的人觉得自由就是能投票选举自己要服从的人,这不就是现代西式民主的逻辑。更有意思的来了,有些人认为自由就是能带着武器,想干谁就干谁,这简直就是丛林法则,谁拳头大谁就是自由。他还提到,有些人认为自由就是被自己本民族的人统治,而不是被外族人统治。

你听听,这像不像今天很多民族主义者喊的口号?为了这个自由,多少人头破血流,更有甚者一个民族居然把刘大胡子当成是自由的象征,这听起来很可笑是吧?但你仔细想一想,今天那些因为你穿了某件衣服,说了某句话,就给你扣上不爱国帽子的人,他们的逻辑和刘大胡子才是自由又有多大区别?所以你看孟德斯就一上来就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他告诉我们,自由这个词已经被污染的不成样子了,每个人都把自己喜欢习惯的政体叫做自由。喜欢共和的就是说共和才有自由,喜欢君主制的就是说君主制才有自由,尤其是在民主政体下,老百姓感觉自己好像想干啥就能干啥,于是就把这种人民的权利和人民的自由给搞混了,这真是一针见血。我认为这就是所有集体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根源,他们总是把人民这个抽象的集体的概念凌驾于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人之上。他们告诉你人民的权力至高无上,为了这个权利可以牺牲你个人的自由,苏联的宣传画上永远是工农兵高举旗帜,雄赳赳气昂昂。但现实中是古拉格的囚犯在冰天雪地里啃着黑面包,他们告诉你,这是人民的选择,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你作为一个个人,你有的选吗?你连说个不字都得掂量掂量,会不会被当做人民的敌人,他们混淆了权利和自由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权利是对他人的强制,而自由是免于他人的强制。

一个社会里人民的权力越大,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越大,那么留给个人的自由空间就必然越小。当政府的权力可以延伸到你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和谁结婚,生几个孩子的时候,你告诉我你的自由在哪里?朝鲜的人民他们的人民权利在理论上是宇宙第一,但他们有选择不歌颂领袖的自由吗?有选择离开那个国家的自由吗?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其实是在做一个排雷工作,他把所有关于自由的错误理解,那些被偷换的概念一个的给你拎出来,让你看清楚,他就是要告诉你,别再被那些天花乱坠的口号给忽悠了。

自由不是一种感觉,不是一种情绪,更不是一群人的狂欢。它是一个非常具体非常精确的东西。那么剥离了所有这些五花八门的误解之后,真正的政治自由到底是什么呢?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要给我们一个斩钉截铁的足以颠覆很多人三观的定义了,这个定义可以说是整个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

好了,朋友们,排完雷之后,咱们终于来到了最关键的地方。咱们现在就来解读第十一卷的第三章,标题就三个字,“自由是什么“?这章非常短,但字字千金,可以说是整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奠基石。孟德斯鸠上来就说,民主政体下的人民看起来好像能随心所欲,但是听清楚了,政治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这句话今天听起来好像是常识,但在当时绝对是石破天惊,因为那个时代正是卢梭那种人民主权、公意至上的思想开始萌芽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只要是人民的决定,那就是对的,那就是自由的。但孟德斯鸠敏锐的看到了这种思想背后隐藏的巨大危险,他接着给出了经典的定义,在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他应该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想要去做的事。这句话有点绕,是吧?别急,他后面还有一句更通俗的解释,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倘若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就没有自由可言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也有这个权利。这下明白了吧?我给你打个比方,咱们在马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法。我的自由不是我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不是我可以在马路中间横冲直撞,我的自由是只要我遵守交通规则,只要是绿灯,我就可以放心的安全的通过路口,而不用担心旁边突然冲出来一辆闯红灯的车把我撞飞,我的自由建立在所有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闯红灯这个前提之上,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自由的闯红灯,那就意味着我们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都受到了威胁,我们所有人都失去了在绿灯时安全通行的自由。

所以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揭示了一个关于自由的深刻真理,自由的本质不是选择的最大化,而是不确定性的最小化,真正的自由是一种安全感,一种确定性。我知道我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我知道别人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法律就是那条清晰的边界线,在这条线内我可以尽情的折腾,我可以创业、写作、旅行,发表我的观点,我不用担心我的财产被没收。我不用担心,因为一句话就被抓走。因为法律保护我同时也约束了那些想侵犯我的人,尤其是约束了最强大的最有可能侵犯我的组织——政府,这和那些集体主义的自由观是完全对立的。

在集体主义的叙事里,比如在曾经的东德国家告诉你,为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自由,你个人有义务监视你的邻居,你的同事,甚至是你的家人,那么当每个人都有权利去监视别人的时候,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每个人都失去了隐私的自由,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不知道哪句话说错就会被秘密警察带走,那种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社会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没有自由可言了。

再比如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很多人把他和孟德斯鸠的法制混为一谈,这简直是天大的误会。法家的法是君王之法,是统治者用来管理、约束、惩罚老百姓的工具。法律是单向的,指对下不对上,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可以朕即法律,而老百姓只能在法律的条条框框里瑟瑟发抖,这叫依法治国。英文叫rule by law。而孟德斯鸠说的法制是法律的统治,英文叫rule of law,意思是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它不仅约束老百姓,他更重要的功能是约束立法者和执法者自己。国王、总统、官员,所有人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行事,这才是真正的法治,这才是自由的保障。

所以你看孟德斯鸠用这么简短的一章,就彻底理清了自由和无法无天的区别,也划清了法治和法制的界限。自由不是放纵,而是规则之下的绽放。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自由需要法律来保障,那法律又是谁定的呢?如果定法律的人,同时也是执行法律的人,他会不会定一些只对自己有利的恶法,然后合法的来欺负我们呢?这个漏洞。孟德斯鸠当然也想到了,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他提出了一个可以说是人类政治智慧的巅峰设计,设计就是下一章的核心内容。

朋友们,刚才我们搞明白了,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活在一部公正透明,并且所有人都得遵守的法律之下。但这马上就引出了一个更要命的问题,谁能保证这部法律是公正的呢?谁来阻止掌权者把法律变成自己的私人工具呢?现在咱们就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四章,这一章还是继续上一章的话题,看看孟德斯鸠是如何拆解千古难题的。

他一上来就扔出一个炸弹,就其性质而言,民主国家和贵族国家都不是自由国家。你听听这话多反动。咱们现在不是都觉得民主是个好东西吗?怎么到了孟德斯鸠这民主国家和自由国家还不能划等号了呢?别急,他马上解释了,他说政治自由仅存在于宽和的政体下,但紧接着又是一个转折,可是政治自由并不始终存在于宽和的国家里,只有权力未被滥用时,才有政治自由。这几句话绕来绕去到底想说啥呢?其实它是在表达一个非常深刻的洞察,一个基于对人性最黑暗面的洞察。他说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这句话我建议你裱起来挂在墙上,天天看,这就是政治学的牛顿第一定律。他说的不是一部分,坏人会滥用权力,而是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会这和他人品好坏没关系,和他是民主选举上来的,还是世袭的也没关系,权力本身就像一个魔戒,带上它的人早晚会被它腐蚀。

孟德斯鸠甚至说了一句更狠的,谁能想到,美德本身也需要极限?意思是你就算让一个圣人去掌权,把它放在一个不受制约的位置上,他要么变成恶魔,要么被想当恶魔的人干掉,所以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于谁来掌权,而在于如何限制权力,指望当权者道德高尚,自我约束,那是全世界最不靠谱的事。你看看苏联的那些领导人,哪个上台前不是满口的为人民服务呢?结果个个都成了坐拥特供商店,豪华别墅和生杀大权的独裁者。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权利没有任何有效的制约!

那么怎么才能防止权力被滥用呢?孟德斯就给出了划时代的答案,必须通过事物的统筹协调,以权力制止权力!以权力制止权力,Power checks power. 这就是核心。你不是想滥用权力吗?好,我就在你的旁边设置另一个权利,让他专门盯着你跟你对着干,你不是想为所欲为吗?我就让另一拨人有能力有动机来阻止你,整个国家机器就不应该是一台马力全开的推土机,而应该是一套设计精密的钟表,里面充满了各种齿轮、弹簧、杠杆,互相咬合,互相牵制,最后的结果不是谁都动不了,而是整个系统能够稳定精确的运行。我认为这才是人类社会能够走向文明和繁荣的唯一道路。它不依赖于某个伟大领袖的出现,也不指望人民群众的道德觉醒,他只相信一个冰冷的可靠的机制,机制,就是要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立法、行政、司法,这三大权力绝对不能掌握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机构手里。

你看那些失败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权力高度集中的,纳粹德国,希特勒一个人说了算;柬埔寨的红色高棉波尔布特一句话就能决定几百万人的生死。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惨剧?因为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去制止最高的权力。当权力没有了制衡,作恶就成了唯一的选项,而且会不到极限,绝不罢休。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一个好的政治体制,一个能保障自由的体制,它的目标就是让任何一个公民不被强迫去做法律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被强迫不去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权力这头猛兽去看住另一头权力猛兽,那么是不是所有国家都把保障自由当做自己的终极目标呢?显然不是不同的国家,就像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在下一章,孟德斯鸠就要带我们去看看世界各国的小目标都有哪些。咱们刚才聊了以权力制止权力核心法则,这可以说是保障自由的屠龙之术。但是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想当那个屠龙少年,很多国家他们有自己的龙要养。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一卷的第五章,各类国家的目标。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就像一个环球旅行家,带我们快速浏览了一下世界各国的KPI,他说所有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最基本的目标,那就是保存自己说白了,就是别亡国,但这只是及格线。每个国家在此之上还有一个自己独特的孜孜以求的特殊目标。

他举了一串例子,古罗马的目标是啥呢?——扩张,就是不断的打仗,抢地盘,把地中海变成自家的澡盆子。斯巴达的目标——战争,斯巴达人从生到死就是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整个国家就是一座大军营。犹太法律的目标——宗教,一切都为了侍奉上帝。马赛的目标是——商贸,中国的目标是——安定,罗德岛的目标是——航海,你发现没?这些目标听起来都挺高大上的,但没有一个把咱们前面聊的政治自由放在第一位。更有意思的是他还提到了几个反面教材,他说专制国家的目标是啥呢?是——君主的欢悦。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让皇帝一个人耍,为了皇帝耍几千万人,甚至几亿人都得当牛做马,这不就是中国几千年皇权专制的写照吗?整个国家的资源都用来满足一家一姓的穷奢极欲,修个宫殿,建个陵墓,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民脂民膏,老百姓的目标就是活着,别被折腾死。

君主国家的目标是君主和国家的光荣,这比专制国家好点,至少还带上了国家,但这种光荣往往也是建立在老百姓的血汗之上的,比如路易十四,号称太阳王,法国的光荣达到了顶点,但代价是什么呢?是连年的战争和国内的横征暴敛。最讽刺的是他提到了波兰,他说波兰法律的目标是人人不受约束。你听听,这不就是咱们前面批判的随心所欲式的自由吗?结果是人人受压迫。因为波兰当时有一种自由否决权制度,任何一个贵族只要他不同意,议会的决议就通不过,最后导致整个国家陷入无休止的内耗和混乱,谁也办不成事。国家孱弱不堪,最后被周边的俄国、普鲁士、奥地利给瓜分了,这就是把放纵当自由的下场。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在做一个价值排序,他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把什么当做自己的最高目标,将从根本上决定这个国家的气质和国民的命运。如果一个国家的目标是征服,那他的国民就必然要承受战争的代价。如果一个国家的目标是某个虚无缥缈的集体光荣,个体的幸福就随时可能被当作燃料烧掉。在列举了这么多不同的目标之后,孟德斯就话锋一转,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世界上还有一个国家,其政治体制的直接目标就是政治自由,他卖了个关子,没直接说这个国家是谁,但当时的读者心里都清楚,他说的就是英格兰。

他接着说,咱们接下来就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国家的立国原则。如果这些原则真的那么牛,那么自由,就会如同在镜子中一样显现得清清楚楚。这简直就是全书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在考察了那么多不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是畸形的政体之后,孟德斯鸠终于要给我们展示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型了。这个理想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乌托邦,而是当时世界上真实存在的一个样本。他就要把这个样本放在解剖台上,用我们刚才学到的所有理论工具一层一层的把它拨开,让我们看看一个以政治自由为直接目标的国家,它的内部结构到底长什么样?准备好了吗?下一章就是全书的最高潮,也是三权分立理论最完整最系统的一次阐述。我们将跟随孟德斯鸠的目光度过英吉利海峡,去探寻那个隐藏在雾都之中的关于自由的秘密。

朋友们,咱们现在要解读的就是奠定整个现代政治文明基石的第六章,“英格兰的政治体制”。这一章非常长,信息量极大,我会把它掰开揉碎了一点一点的告诉你。孟德斯鸠一上来就扔出了他那把最锋利的手术刀,把国家权力庞然大物,干净利落的分成了三块。他说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利:

第一是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的立法权。

第二是负责国家安全发动战争媾和和外交的权利,它称之为是用万民法的执行权,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行政权。

第三是惩罚犯罪,裁决私人纠纷的权利,它称之为适用公民法的执行权,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司法权。

这三刀切下去,人类政治学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但光分开还不够,关键是怎么安置这三块肉。孟德斯就紧接着就抛出了他的核心论点,也是他全书的题眼: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静状态,它源自人人都享有安全这一想法,为了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有这样一个政府。在他的治理下,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你品品这句话,自由不是狂欢,不是放纵,而是一种心境的平静,就是你晚上能睡得着觉,不用担心半夜被破门而入;你走在街上,不用害怕被无缘无故的抓走;你和人做生意,不用担心对方赖账了,还没地方说理。这种不害怕不恐惧的安全感才是政治自由的本质。那么如何才能获得这种安全感?孟德斯鸠的答案简单粗暴,但振聋发聩。

第一,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为什么?因为这就好比裁判既能制定比赛规则,又能亲自下场踢球,这场比赛还怎么玩呢?他随时可以为你量身定做一条你不能进球的规则,然后自己抱着球往球门里走,任何一个独裁国家都是这个模式。党的总书记既是最高的立法者,通过控制议会又是最高的行政官,他说要大炼钢铁,全国就得把家里的锅砸了;他说要除四害,全国就得去打麻雀。这种暴虐的法律加上暴虐的执行,就是这么来的。

第二,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更可怕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并,法官就是立法者,他就可以看着你的脸,临时为你创造一条法律来定你的罪,这叫专断的权利。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成了法官手里的橡皮泥。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并,法官就拥有了压迫者的力量。警察抓了你,警察自己就能审判你,给你定罪,你觉得你还有任何辩解的机会吗?这不就是苏联契卡和纳粹盖世太保干的事吗?他们即逮捕、审讯、判决于一身根本不需要什么法院,所以孟德斯鸠得出了那个惊天动地的结论,如果由同一个人或由权贵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利,那就一切都完了。一切都完了,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夸张,我认为这就是人类历史上所有政治灾难的总根源。

无论是中国古代的皇帝,他一个人就是立法者,最高行政官和最高法官,所谓金口玉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还是20世纪的那些集权领袖斯大林、希特勒、波尔布特,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将这三种权力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当这三种权力合而为一的时候,他就不再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是一个吞噬一切的怪兽,任何人都无法幸免。

孟德斯就特别提到了土耳其的苏丹和意大利的一些共和国,说他们就是这种权利合一的典型,所以那里充满了可怕的专制主义。在威尼斯虽然有各种委员会,看起来分工明确,但弊端在于这些不同的机构全由来自同一集团的官员组成,说白了就是换汤不换药,左手倒右手,本质上还是一种权利,这不就是今天很多一党制国家的写照吗?他们也有法院、有议会、有政府,看起来五脏俱全,但所有这些机构的领导都来自于同一个党,都要听命于党的最高领导。这和孟德斯鸠批评的威尼斯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么一个理想的能保障自由的权力配置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孟德斯鸠以英格兰为例,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精妙绝伦的权力制衡图。

首先,看司法权,他认为司法权太可怕了,所以绝不能交给一个常设的机构,怎么办呢?应该由人民中选出的人组成临时的法院,案子审完了,法院就解散。这样一来,令人畏惧的司法权在某种意义上就变得看不见,乃至不存在了。你怕的不是某个具体的法官,而是法律本身,而且被告还得有权选择或者回避某些法官,这不就是现代的陪审团制度和律师辩护制度的雏形吗?

其次,看立法权,他认为立法权应该由全体人民掌握,但这在大国不现实,所以人民应该选举自己的代表去立法。这些代表不是全国选,而是各个地区选自己的人。因为本地人最了解本地事,这就奠定了代议制的基础。但是他又看到了一个问题,如果社会上所有人都混在一起投票,那出身财富、荣誉这些东西都占优势的少数精英,他们的声音很容易被多数人淹没,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奴役。所以他主张把立法机构分成两部分,一个是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下议院,另一个是由世袭贵族组成的上议院,这两个议院互相掐架,互相否决,谁也别想为所欲为。

最后,看行政权,他认为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君主手里,为啥?因为行政事务经常需要马上拍板,一个人决策比一群人开会吵架效率高,好了,现在三权分开了,但光分开还不行,还得让他们互相制衡,怎么制衡?

第一,行政机构君主必须有权否决立法机构议会通过的法案,不然议会就成了专制机构,想通过什么法律就通过什么法律。

第二,立法机构议会必须有权审查行政机构,君主是怎么执行法律的,最关键的是议会得掌握钱袋子,军队的预算,政府的开支都得议会一年一审,你要是不听话我就不给你钱,你的政府和军队就得关门。你看这就是以权力制止权力的具体操作。

第三,立法机构的两个部分,上议院和下议院也互相制衡,平民提出的法案贵族可以否决,贵族想干点啥也得看平民的脸色。

这套系统就像一个精密的机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大齿轮,立法内部又分出两个小齿轮,它们互相咬合,互相牵制,谁也别想转的太快,把整个机器给毁了。孟德斯鸠自己都感叹,这三种权利本应形成一种静止或无为状态,但是在事物的必然运动的推动下,他们不得不前进,而且是一同前进,这就是英格兰政治体制的秘密。也是孟德斯鸠为现代社会开出的药方。这个药方不是为了让国家变得多强大多有效率,恰恰相反,它是为了给国家这头猛兽套上缰绳,让它走得慢一点稳一点,不要轻易的去践踏路边的花花草草。那些花花草草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当然孟德斯鸠也悲观的预言,这个国家也终将失去自由,会死亡。什么时候呢?当立法权的腐败甚于行政权时,这个国家就要完了。这句话值得今天所有号称民意代表的政客们深思。讲完了英格兰这个模范生孟德斯鸠的目光又回到了欧洲大陆,那些我们熟悉的君主国,他们的情况又怎么样?他们和英格兰的模式有什么不同呢?之前咱们把英格兰的政治体制被孟德斯鸠奉为自由样板间的政体,里里外外看了个遍,我们知道了保障自由的终极秘诀就是以权力制止权力。但是这套精密的权力分立制衡系统,就像一台顶配的劳斯莱斯,不是谁都造得出来,也不是谁都想拥有的。

欧洲大陆上那些我们更熟悉的君主国,他们开的是什么车呢?他们追求的又是什么呢?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一卷的第七章,我们所熟悉的君主国。孟德斯鸠说,欧洲大陆的这些君主国不像英国那样,把自由当作KPI来考核。他们的目标更高大上,听起来也更激动人心,那就是公民、国家和君主的荣耀。荣耀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虚无缥缈?就像公司老板给你画的大饼,不给你加工资,却天天跟你谈公司的光荣使命。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点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英格兰的自由是制度性的,是写在纸上刻在骨子里的,是一种硬邦邦的可以兑现的权利。而欧洲大陆这些君主国的所谓自由,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一种气质。这种荣耀是怎么来的呢?它来自于一种微妙的平衡。在这些国家里,国王虽然权力很大,但他不是唯一的玩家,他下面还有庞大的贵族集团和教会势力,这些人有自己的土地、城堡、财富和最重要的荣誉感。一个贵族,他首先效忠的是自己的家族荣誉,然后才是国王。国王想干点出格的事,比如随便没收一个大贵族的财产,那是要掂量掂量后果的。因为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对整个贵族阶层荣誉的挑战,会激起强烈的反弹。所以这种由荣耀和荣誉感维系起来的制衡,虽然不如英国的议会制度那么刚性,但也像一个减震器,缓冲了君主的绝对权力。他在国王和普通民众之间形成了一个中间地带,这和咱们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皇帝的目标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最恨的就是地方上有不受他控制的中间势力。所以从秦始皇开始,历代帝王都在想方设法削弱贵族,搞编户齐民,让每一个人都像一颗螺丝钉一样,直接面对国家这部庞大的机器,中间没有任何缓冲,所以皇帝的权力可以直达最底层,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但是孟德斯鸠也警告我们,这种靠荣耀支撑的自由精神是非常脆弱的,它依赖于传统,依赖于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一旦遇到一个不讲武德,一心只想搞绝对专制的君主。比如法国的路易十四,他把所有大贵族都圈养在凡尔赛宫,天天开派对,用奢华的生活腐蚀他们的斗志,剥夺他们的实权,这种脆弱的平衡很快就会被打破,君主政体就会滑向专制主义的深渊。

所以你看这种荣耀之下的自由,说白了是一种恩赐的自由,而不是权利的自由。它的上限取决于君主的仁慈和贵族的骨气。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么一种独特的在专制和自由之间走钢丝的政体,为什么在古代社会那些最聪明的大脑,比如亚里士多德他们就完全没搞明白呢?难道是他们智商不够吗?咱们下一章就来看看古人那有点一根筋的政治思维。

咱们刚才聊了欧洲君主国那种靠荣耀来维系的脆弱的自由,现在咱们就看看第十一卷的第八章,标题是“古人为何对君主政体概念不清”。孟德斯就告诉我们,古希腊、古罗马那些先贤们,他们的世界观里根本就没有我们刚才说的那种君主政体选项,他们的政治想象力被他们生活的环境给限制住了。你想想古希腊是什么?是一个的城邦,雅典、斯巴达、克林斯。每个城邦就是一座城市加上周边的农村,所有公民理论上都能聚集到一个广场上开会投票,所以在他们的认知里,政治要么就是大家一起管的共和政体,要么就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专制政体,他们理解不了在一个辽阔的疆域上,如何实现一种既非完全民主又非完全专制的治理模式。他们也见过大帝国,比如东边的波斯,但在他们看来,波斯就是个野蛮的一人独裁的专制国家,是他们鄙视的对象,所以在古人的世界里,国家形态非黑即白,要么是我们的城邦共和,要么是他们的野蛮专制,根本没有中间地带。

那么欧洲后来那种独特的君主政体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呢?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答案,他说这种优良的制度是在森林中发现的,什么意思?他说的就是征服了罗马帝国的那些日耳曼蛮族。这些蛮族,在他们的老家德国的森林里时,部落里的大事也是大家聚在一起商量,但当他们征服了罗马,地盘一下子变大了,从南到北几千公里,再也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叫到一块开会了,怎么办呢?很简单,派代表,每个地方选出自己的代表去开会讨论国家大事。我认为这简直是哈耶克自发秩序思想的完美体现,欧洲的代议制和权力制衡的君主政体,不是哪个天才政治家坐在书房里设计出来的完美蓝图,他是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一点一点演化出来的,它充满了偶然性,充满了各种妥协和博弈。国王、贵族、教士,后来的市民阶层就像在一个锅里炖了上千年,最后形成了一种味道复杂但营养均衡的政治料理。这和那些乌托邦思想家是完全相反的。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后来社会主义者们设计的各种人间天堂,他们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理性的自负。他们总以为自己可以凭借智力设计出一套完美的社会制度,然后强加给所有人,结果他们创造的不是天堂,而是通往地狱的捷径。因为他们忽视了社会本身的复杂性,传统的力量和人性中那些无法被设计掉的东西,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在赞美一种演化出来的智慧,一种在混乱和斗争中形成的充满韧性的制度。他说这种哥特式政体是人类昔日想象中的最佳政体。这真是一个奇妙的讽刺,文明的火种不是诞生于雅典的哲学殿堂,而是来自日耳曼的黑暗森林里。既然古人对君主政体理解不清,被誉为百科全书式学者的亚里士多德,他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他有没有看得更远一点?下一章咱们就来吐槽一下这位伟大的哲学家。

好了,刚才我们知道了现代君主政体的雏形是日耳曼蛮族在无意中演化出来的,那么被后世尊为政治学鼻祖的亚里士多德,他当年是怎么想的呢?咱们现在就来看看第十一卷的第九章,“亚里士多德的想法”,顺便也把第十章其他政治家的想法一起聊了,因为这两章说的其实是一回事,孟德斯鸠对亚里士多德那可是毫不客气,简直是公开处刑。他说亚里士多德一聊到君主政体就陷入了窘境:他把君主政体分成了五类,但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呢?不是看这个国家的政治形势,也就是权力的结构和分配,而是看一些乱七八糟的偶然因素。比如他是看君主品德好不好,是好人还是坏蛋,或者看这个暴君的位置是抢来的,还是继承来的。我认为这简直是政治学研究最致命的错误。这就好比我们评价一辆汽车,不看它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底盘设计,而是去看今天开车的司机心情好不好。一个好的制度恰恰是要排除掉人这个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制度的设计就是要默认掌权者是个潜在的坏蛋,然后用各种方法去捆住他的手脚。而亚里士多德倒好,他还在那儿分析这个坏蛋是怎么上台的,这有什么意义呢?对于被压迫的老百姓来说,管你是世袭的暴君还是篡位的暴君,不都是暴君吗?

孟德斯鸠还举了个例子,说亚里士多德居然把波斯帝国和斯巴达王国都算成君主政体,这简直是关公战秦琼。谁都知道波斯是赤裸裸的专制国家,皇帝说一不二,而斯巴达他其实是个共和国,只不过保留了两个国王作为军事首领,但真正的权力掌握在长老议事会和民选长官手里,把这俩混为一谈,就说明亚里士多德根本没搞清楚权力分配这个核心问题。

至于第十章提到的其他政治家,那就更搞笑了,说某个国家想搞政治改革,限制一下王权想出的办法,居然是搞两个国王,让他俩互相斗,结果对国家的削弱甚于对元首的削弱。这不废话吗?两个老板互相拆台,这公司还能好得了吗?所以孟德斯鸠通过这两张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古人的智慧是有时代局限性的,他们没有见识过建立在贵族、僧侣、市民等不同等级的代表之上的那种复杂的权力制衡网络,所以他们对一人治国的理解就只能停留在好国王还是坏国王这种非常浅的层面上,他们思考的永远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这种人治思维的遗毒可以说是非常深远的。你看看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最喜欢干什么呢?就是搞个人崇拜,把国家的命运,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某个伟大领袖慈父身上,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制度本身是讲不通的,是反人性的。所以他们只能用一个神话的人来掩盖制度的失败。当人们高呼斯大林万岁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放弃了对制度的思考,放弃了对自己权利的捍卫,把一切都交了出去。所以我认为走出人治思维,建立对制度的信仰,是现代社会和古代社会最根本的分水岭。

那么古希腊人有没有做过更接近现代君主制的尝试呢?还真有。在他们更古老的英雄时代出现过一种特殊的王政,这种王政和我们今天理解的君主制又有什么不同?朋友们,咱们刚才把亚里士多德给批判了一番,知道了古人对君主政体的理解有多么表面,现在咱们再往前追溯,回到更古老的时代,看看第十一卷的第十一章,“希腊英雄时代的国王”。这个英雄时代指的就是特洛伊战争那个时期,阿加门农、奥德修斯那些英雄国王们活跃的年代,孟德斯就说,那个时候的希腊确实建立过一种君主政体,但很可惜没能存续下来。这些国王是怎么来的呢?他们不是靠血统,而是靠业绩。谁发明了新东西,谁带领大家打赢了仗,谁把流散的人民聚集起来,给他们分土地,谁就能当国王,并且把王位传给子孙。他们同时是国王、大祭司和最高法官。亚里士多德说的那五种君主政体里也提到了这一种,听起来是不是还不错?国王是靠能力和贡献上位的,但孟德斯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政体的致命缺陷,他的权力分配是完全错误的。在这种政体里权力的分配是这样的,人民掌握着立法权,也就是制定法律的权利,而国王掌握着行政权和司法权,你可能觉得人民掌握立法权这多民主,但孟德斯鸠说这恰恰是他无法存续的原因。你想想人民或者说群众是最容易被煽动,最容易头脑发热的。今天他们能把你捧上王位,明天只要他们一时心血来潮,就能通过一部新的法律把你的王权给废了,把最根本的立法权交给一个情绪化的群体,这个政体就等于建立在流沙之上,随时可能崩塌。更要命的是国王还兼任了法官,这就意味着国王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又是纠纷的裁判者,这就让他变得非常面目可憎。老百姓不管遇到什么倒霉事,最后审判他的都是国王,所有的怨气自然就都冲着国王去了。所以这种英雄时代的国王,他的处境非常尴尬。一方面他手握行政和司法大权,权力看起来很大,但另一方面他没有立法权,无法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地位,随时可能被人民合法的推翻,所以他的权利既太大又太小。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又一次强调了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他说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君主的真正功能是任命法官,而不是自任法官,让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同时去审案子,是所有政治灾难的根源之一。

你看中国古代地方官叫知县或者知府,他一个人就包揽了本地的行政、税收、司法所有大权,老百姓称之为父母官,听起来很温情。但实际上这意味着生杀予夺全凭他一人之意,根本不存在公正的审判。老百姓要是被冤枉了,想告官,你告的就是审你的人,这官司还怎么打呢?所以希腊英雄时代的这种君主政体最终都完蛋了,所有的国王都被废黜了。希腊人从这次失败中得出的教训是一人治国是行不通的,于是他们走向了共和,但他们始终没想明白,问题不在于一人治国,而在于权力没有被正确的分配。

那么有没有一个国家在他早期的王政时代做的比希腊人更好?有,那就是罗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进入一个极其宏大的篇章了,孟德斯鸠将用整整八章的篇幅来解剖一个伟大的共和国罗马。他说我们永远离不开罗马人。为什么?因为罗马的历史就是一部活生生的关于自由与专制的政治实验室,他所有的成功和失败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教训。咱们先从它的起点开始。第十一卷的第十二章,“罗马诸王的政体及其三种权力的分配”,孟德斯鸠把罗马的王政时代分成了两个阶段,前五位国王是一个阶段,后两位国王是另一个阶段。在前五位国王的时期,罗马的政体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混合体,它融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元素。

首先,国王是选举产生的,不是世袭的,谁来选?主要是元老院,元老院先提名一个候选人,然后提名需要得到元老院的批准,人民的认可和占卜师的吉兆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你看这就形成了一个初步的制衡。权力的分配是这样的,国王负责指挥军队,主持祭祀,审理案件,还能召集元老院和人民开会,这是君主的成分。元老院权力很大,国王要审案子,得请元老院成员一起。任何提交给人民讨论的议案,必须先经过元老院的辩论,这是贵族的成分。人民有权选举官员批准新法律,甚至在国王允许的情况下决定战争与和平,这是民主的成分。孟德斯鸠说在这个时期政权很和谐,没什么大的争斗,我认为这恰恰是因为三种权力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平衡。国王元老院和人民谁都不能一家独大,大家互相需要,互相牵制,这是一种非常健康的政治生态。但是从第六位国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开始,一切都变了。塞尔维乌斯是个野心家,他绕过了元老院,直接让人民宣布他为国王,这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者的做法。他为了讨好人民做了几件大事:

第一,他放弃了大部分民事审判权,只保留刑事审判权。

第二,他把各种议案直接交给人民决定。

第三,他给人民减税,把税务负担全压在贵族身上。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结果是什么呢?国王的权利和元老院的权威日胜一日的被他削弱,人民的权力日益增大。你可能会说人民权力增大了,这不好吗?但别忘了,当国王通过煽动人民来打击贵族元老院这个中间阶层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摧毁制衡自己的力量。当元老院被打倒之后,剩下的就是手握大权的国王和一群原子化的容易被操控的人民,这离专制就只有一步之遥了。最后一位国王塔克文就把这一步给走完了,他干脆连人民的选举都不要了,直接以世袭为理由,抢班夺权。他屠杀元老,独揽司法大权,甚至篡夺了人民的立法权,自己制定法律。他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利完完全全的集中到了自己一个人手里。

孟德斯就说,塔克文想集三种权力于一身,结果人民终于想起自己是立法者,他于是就完蛋了。罗马人民最终推翻了塔克文,结束了王政时代。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认为他告诉我们,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要有强大的独立的中间阶层。在罗马这个阶层就是元老院所代表的贵族,他们是国王和人民之间的防火墙和缓冲带。一个统治者如果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利,而去摧毁这个中间阶层,他就是在为自己的覆灭铺路。因为当所有的缓冲垫都被抽走之后,任何社会矛盾都会变成他和全体人民的直接对抗,稍有火星就是一场大爆炸。

你看那些集权国家,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消灭一切中间组织。独立的工会,独立的商会、独立的教会,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所有这些都必须被取缔或改造,变成党的附属品。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最高权力的一种潜在制衡。罗马人赶走了国王,他们本该迎来自由,但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赶走一个暴君容易建立一个保障自由的制度,却难于上青天。罗马人赶走了暴君塔克文。王政时代结束了,他们是不是从此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呢?当然不是!政治斗争才刚刚开始。

现在咱们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三章,“对于国王被逐后的罗马国家的总体思考”。国王被赶走后,罗马的政局出现了一个新变化。在王政时代,贵族元老院是国王的重要帮手,也是制衡王权的力量,但现在国王没了,贵族一下子就成了最显赫权力最大的阶层,这就引起了平民的嫉妒和不满,于是罗马共和国几百年的历史主线就是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精彩的观点,他说这种斗争虽然看起来让政体,也就是国家的基本结构受到了冲击,但对政府也就是日常的治理却没有损伤,为什么呢?因为只要官吏们也就是公务员系统的权威还在,只要国家机器还能运转,上层是贵族当权还是平民当权,其实影响不大。

更有意思的是他说一个国家在不知不觉地从一种政体向另一种政体过渡时,往往更加繁荣昌盛。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我们通常觉得稳定压倒一切,但孟德斯鸠认为这种动态的充满斗争的不稳定,反而更能激发一个国家的活力。因为在这个过渡期,政府的所有发条此时都已上紧,所有的公民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贵族和平民就像两个竞争对手,都在想方设法证明自己更能治理好这个国家。这种竞争反而促进了繁荣。

我认为这又是一个自发秩序战胜刻意设计的例子,一个充满竞争和博弈的社会,哪怕看起来有点乱,但它是有生命力的。相反一个看似稳定的如同一潭死水的社会,比如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或者今天的朝鲜,那种所谓的稳定其实是僵化和停滞,是生命力枯竭的表现。

在中国古代,我们总在追求治世,希望出现一个圣君,让天下太平。但那种太平往往是以扼杀社会活力和个体自由为代价的。一旦圣君死了或者变昏庸了,整个社会就迅速崩溃,因为它缺乏一种内在的能够自我修复和调整的竞争机制。

孟德斯鸠接着说,罗马赶走国王后,本应该成为一个民主政体,但实际上权力落到了贵族手里,所以接下来的历史就是人民如何一步步从贵族手里把权力夺回来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对罗马政体的修正,而不是腐败。什么是修正?就是在不改变基本原则共和的前提下,调整权力分配。什么是腐败?就是连基本原则都丢掉了。那么罗马人民具体是如何从贵族手里夺权的呢?他们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突破,这四个方面也正是罗马共和国权力分配机制开始发生深刻变化的地方。罗马共和国的权力游戏现在正式开打,一方是世袭的,掌握着绝大多数权力的贵族;另一方是人数众多,但没什么权利的平民,平民阶层主要在四个方面向贵族发起了挑战。咱们现在就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四章,国王被逐后三种权力的分配如何开始变化?这四个方面可以说是平民的四大诉求:

第一,打破职位垄断。原来所有的官职无论是宗教的、政治的还是军事的全都被贵族包了。平民经过斗争,终于争取到了担任部分官职的权利。后来一步步发展到除了某些特殊时期的临时官职,其他所有职位都向平民开放,这就像打破了国企的铁饭碗,让有能力的人不管你出身如何,都有机会进入管理层。

第二,拆分行政权力。原来最高行政长官叫执政官,权力太大了,几乎就是个任期一年的国王,于是人民通过斗争把执政官的权力给肢解了,设立了大法官,专门管民事审判,设立了刑讯官,专门管刑事案件,设立了市政官、管城市管理,设立了财政官,管钱袋子。后来还设立了监察官负责人口普查,监督风俗权力极大,这么一拆分,原来无所不能的执政官手里,剩下的主要就是军事指挥权了,我认为这就是以权力制止权力的绝佳范例,不是换掉掌权的人,而是把他手里的权力拆分成好几块分给不同的人,让他们互相监督,谁也别想一手遮天。

第三,设立全力刹车。平民们知道光能当官还不够,贵族要是想使坏还是防不胜防,于是他们通过著名的神圣法设立了一个全新的职位——保民官,保民官就是平民的保护神,他有否决权,只要他喊一声:我反对!贵族提出的任何不利于平民的决议都得作废,他可以随时随地阻止任何侵害平民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在贵族这辆飞速行驶的战车上,安装了一个由平民控制的紧急刹车。

第四,争夺投票主导权,这是最关键的一环。罗马人民开会投票有三种方式:按百人团,按库里亚(一种亲缘组织),按部落居住区域。按百人团开会,基本上是富人和贵族说了算,因为193个投票单位里,贵族和有钱人占了98个,直接过半;按库里亚开会,贵族也能占点便宜;但按部落开会,贵族就完全没优势了,因为是按地区一人一票。所以平民的斗争策略就很明确了,想方设法把重要的投票都从百人团会议改成部落会议。比如审判贵族的案子,设立新官职,任命保民官,这些士官平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最后都争取到了在部落会议上解决。这么一来,罗马的立法权就逐渐从贵族手里转移到了人民手里。你看罗马共和国的自由不是哪个神仙皇帝恩赐的,而是平民阶层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一点一点的一个职位的一个法案地从贵族手里硬生生抠出来的,这是一个漫长艰苦但充满生命力的过程。

但是当人民的权力越来越大,当他们似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让整个罗马的自由瞬间归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个看似走向民主巅峰的共和国,为何会突然掉进暴政的深渊呢?刚才我们看到罗马平民通过不懈的斗争,从贵族手里夺取了越来越多的权力,共和国的民主气息也越来越浓,但就在这个看似一片大好的形势下,罗马的自由却突然之间被按下了暂停键,甚至可以说是被彻底清除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现在就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五章,“罗马在共和政体鼎盛时期何以突然失去了自由”?这个故事的起因听起来还挺正当的。平民们在斗争中发现,没有一部成文的固定的法律,老是靠临时的决议和惯例,很容易被贵族钻空子。于是他们要求制定一部所有人都得遵守的成文法典。元老院一开始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妥协了。于是罗马人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让他们悔恨终生的决定,他们暂停了所有正常官职的运作,选举了十位官员,组成一个十人委员会,赋予他们绝对的权利,让他们去起草这部法典——绝对的权利。你听到这几个字是不是汗毛都竖起来了呢?罗马人当时可能觉得这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制定一部完美的法律,暂时牺牲一下自由是值得的。他们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利一股脑的全都交给了这十个人,结果这十个人大权在握之后,根本就不想还回来了。他们不召集元老院,也不召开人民会议,就凭着他们十个人的意志统治整个罗马。孟德斯就说,罗马一下子就陷入了酷烈的暴政之下,与塔克文时代无异。

我认为这就是人类历史上所有致命的自负的集中体现。人们总以为可以为了某个未来的宏伟的目标,而暂时中止当下的自由和规则。无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公安委员会,还是苏联的肃反委员会,他们成立的理由都是那么的冠冕堂皇。为了保卫革命,为了清除敌人,为了建立一个新世界,但他们无一例外都变成了血腥的绞肉机。因为权力一旦脱离了牢笼,他就不会自己再回去了。你把武器交给了魔鬼,还指望他会用来自卫吗?不。它只会用它来奴役你。这个十人委员会的暴政最终是怎么被推翻的呢?是因为一个叫维吉尼亚的少女委员会里有个天目韭阿皮乌斯看上了维吉尼亚的美貌,就滥用职权诬陷他是自己的逃奴,想强行占有他。维吉尼亚的父亲,一个普通的士兵在万般无奈之下,为了保全女儿的贞洁和自由,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然后提着血淋淋的刀向罗马人民控诉暴政。这个悲惨的景象瞬间点燃了所有罗马人的怒火,人人都自由,因为人人都受到了伤害,人人都变成了公民,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位父亲,一场革命爆发了,十人委员会被推翻,罗马人民重新夺回了自由。孟德斯鸠在这里感慨道,罗马人民特别容易被这种悲惨的景象所刺激。一个女人的尸体可以推翻王政,一个负债者的伤痕可以改变政体,一个少女的惨死可以赶走暴君。这说明什么?我认为这说明对个体命运的共情,是反抗暴政最强大的动力。暴政宣传的永远是宏大的集体的叙事,国家、民族、阶级、革命。在这些宏大的词语面前,个人的悲欢离合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但真正的自由恰恰是建立在对每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体的尊重和保护之上的。当一个无辜少女的命运能够激起整个国家的愤怒时,这个国家才是有希望的。罗马人虽然赶走了十人委员会,但他们也学到了一个血的教训。那么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们是如何更精巧地设计自己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呢?

我们将进入对罗马政体最细致的解剖。罗马人从十人委员会的暴政中死里逃生,他们对权力的警惕性可以说是提到了最高。现在他们要重新设计自己的权力结构了。咱们先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六章,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在赶走十人委员会之后,平民的权利欲望被彻底激发了,他们乘胜追击,把贵族手里剩下的一点点特权也给剥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平民们通过斗争获得了一项超级权力。他们召开的部落人民会议可以自己制定法律,而且这个法律对所有罗马人,包括贵族都有效。贵族甚至都不能参加这个会议,这下可就厉害了。这意味着国家的立法权在某些时候完全被一个社会团体平民给垄断了。孟德斯就说,这是自由的狂热。为了追求民主,人民反而破坏了民主的基本原则,那就是法律应该由全体公民或其代表共同制定。按理说这么强大的立法权应该会彻底压垮元老院的权威,让罗马变成一个纯粹的平民民主国家。但神奇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元老院的权威依然非常强大。为什么?孟德斯鸠说,罗马的制度实在是太令人赞叹了。他在赋予人民巨大立法权的同时又设计了两个安全阀,来限制这股过于强大的力量:

第一个安全阀是监察官,监察官这个职位权力非常大,他们每5年搞一次人口普查,但不仅仅是数人头。他们有权审查每个公民的道德品行,有权决定谁有资格当元老,谁没有资格。更厉害的是他们有权重新组织人民划分投票的等级。孟德斯鸠引用西塞罗的话说,有个监察官叫格拉古,他一句话一个手势就把很多新获得自由的奴隶,从影响力大的部落转移到了影响力小的部落,他要是没这么干,罗马共和国早就完蛋了。你看看这多厉害。监察官这个由贵族担任的职位,居然有权对掌握着立法权的人民本身进行立法和组织。这就好比议会有权立法,但另一个机构有权决定哪些人能当议员以及议员的投票权重,这就在制度上对人民的立法狂热踩了一脚刹车。

第二个安全阀就更狠了,那就是独裁官。元老院在国家遇到紧急危机的时候,有权任命一个独裁官,这个独裁官任期最多6个月,但在此期间他拥有绝对的权力。在他面前拥有最高权力的人民低下了头,最得人心的法律也噤若寒蝉了,这简直就是罗马政治的重启键。当整个国家系统因为内部斗争而快要崩溃的时候,元老院可以按下这个键,让一个强人出来快刀斩乱麻恢复秩序,等危机过去,在恢复常规状态。

我认为这两个安全阀的设计体现了罗马人高度的政治智慧,他们一方面承认人民是权力的来源,赋予他们立法权,另一方面他们又深深地懂得不受约束的民意,就像洪水一样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所以他们必须用监察官的常规审查和独裁官的紧急制动,这两道堤坝来约束和引导这股力量,这和那些盲目鼓吹人民主权的理论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卢梭之流把公意捧上了神坛,认为只要是人民的决定就是绝对正确的。但罗马人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健康的共和国需要的不是对任何一种权力的盲目崇拜,而是对所有权力都保持警惕,并用精巧的制度设计让他们互相制约,达到一种危险的平衡。那么说完了立法权,罗马的行政权又是如何分配的呢?人民是不是也同样热衷于行政权呢?咱们刚才看到了罗马人是如何精巧的设计和限制立法权的,那么对于每天都要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行政权,他们又是怎么安排的呢?

现在咱们就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七章,“罗马共和国的行政权”。孟德斯鸠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罗马人民对自己手里的立法权那是看得比命都重,寸土不让,但是对于行政权他们反倒不怎么在乎。他们很慷慨的把绝大部分行政权都交给了元老院和执政官,他们自己就保留了两项权利:选举官员以及批准元老院和将军们的重大决策。为什么会这样?孟德斯就说因为罗马人的欲望是发号施令,他的野心是征服一切,他们更在乎的是光荣,而不是具体的管理事务。我认为这背后其实是一种非常务实的政治分工,人民群众擅长的是表达意愿,设定大的方向,比如我们想不想打这场仗?我们选谁来当官?这是立法权的范畴。但是具体的战役怎么打?后勤怎么保障,外交怎么谈判,这些需要专业知识和快速决策的行政事务,显然不适合让一群人开大会来决定,所以把这些事交给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元老院来处理,是最有效率的选择。

孟德斯鸠引用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的话说,很多外国人到了罗马都以为罗马是个贵族政体的国家,为什么?因为他们看到日常的国家大事几乎全都是元老院在拍板,元老院的权力有多大呢?我们来看看它的职权范围,他掌管国家财政决定钱怎么花,他负责处理和盟国的关系,它决定战争与和平,并且指导前线的执政官,他确定军队的数量和组成,他把行省和军队分配给总督和执政官,他决定谁可以举行凯旋仪式,他负责接待和派遣使节,他还能册封奖惩甚至审判外国的国王。你看看这权利列表几乎涵盖了国家治理的所有核心领域,而执政官主要就是执行元老院的决议,在前线带兵打仗。

当然人民也不是完全不管事,尤其是在共和国后期,当罗马越来越富裕、越来越强大的时候,人民也开始想扩大自己的行政权。比如原来军团的将领都是将军任命的,后来人民要求自己来任命。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前夕,人民还决定宣战权必须由自己来掌握。但总体来说,在罗马共和国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形成了一种人民立法、元老院行政的格局,我认为这种格局是罗马能够从小小的城邦崛起为地中海霸主的重要制度保障,它兼顾了民主的合法性和贵族精英治理的有效性。人民通过立法权和选举权保证了国家的大方向,不偏离自己的利益,而元老院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政治经验,保证了国家机器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转。这就像一个现代公司,股东大会——人民,决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选举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和CEO元老院和执政官则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具体决策,这是一个非常经典和有效的治理结构。

但是一个国家光有立法和行政还不够,还有一个最关键、最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身家性命的权利:司法权。罗马的司法权又是如何分配的呢?它的演变又如何最终导致了共和国的崩溃呢?现在我们要进入罗马共和国权力解剖的核心地带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方向和效率。但司法权决定了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每一个人到底有没有安全感?现在咱们就来看第十一卷的第十八章,“罗马政体中的司法权”,这一章极其关键,因为它揭示了罗马由盛转衰的根本原因,孟德斯就把罗马的司法权分成了民事和刑事两部分:

先说民事案件,最早是国网省,后来是执政官审,但后来执政官们就把审案子的权利下放给了新设立的裁判官,裁判官自己也不直接审案,他的工作是每年公布一个法官名册,然后从里面为每一个案子挑选足够的法官来组成临时的法庭,而且挑选法官的时候还要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同意。你看这和现代英美的陪审团制度是不是非常像呢?孟德斯就盛赞这种做法,说它十分有利于自由。因为法官不是固定的官僚,而是从普通公民中临时选出来的,案子审完就解散。而且当事人还有权要求某些法官回避,这就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审判的公正性,避免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这些临时法官只负责审理事实问题,比如你到底还不还钱?你到底打没打人呢?至于那些需要专业知识的法律问题,则交给一个叫百官法庭的专业机构去处理。事实和法律分离这也是现代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则。

再说刑事案件,这就更要命了。最早国王和执政官有权判处公民死刑,而且审判过程非常随意,没什么法律程序,这权利太吓人了。于是罗马人民通过了一部著名的《瓦雷列法》,这部法律规定,任何涉及公民生命的判决,都必须提交给人民大会来审议,执政官再也不能随随便便砍人脑袋了。后来平民设立了保民官,并且争取到了审判贵族的权利。再后来十二铜标法又做了更细致的规定,判死刑必须由百人团人民会议来决定,罚款这种小事可以由部落人民会议决定。

你看罗马人在司法制度的设计上花了多大的心思,他们用尽各种办法把司法权从行政官手里剥离出来,并且在内部进行各种分权和制衡,就是为了防止任何人能够凭自己的意志来决定他人的生死和财产。到这里为止一切看起来都还很完美,但是一个致命的改变,发生了在格拉古兄弟改革之前,法官都是从元老等级中选出来的,元老们有钱有地位,相对来说比较在乎自己的声誉,不至于为了点小钱就出卖正义。但是提笔率格拉古这位著名的改革家,为了打击元老院,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法官必须从骑士等级中遴选,这个改变在孟德斯鸠看来是斩断了元老等级的神经,也敲响了共和国的丧钟。为什么?这个骑士等级是干什么的呢?他们是共和国的包税人,他们的工作替国家去各个行省收税,然后从中赚取差价,这是一群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商人。现在你把国家的司法审判权交给了这群人,我认为这简直是罗马历史上最愚蠢最灾难性的决定。这相当于什么?相当于把法院承包给了一群追债公司,后果是什么呢?孟德斯鸠引用了大量史料来描述当时的惨状,这些其实法官和他们在行审的包税人同伙互相勾结,实际上是敢挡他们的财路,他们就利用手里的司法权给你安个罪名,让你家破人亡,谁要是给他们送钱,再大的罪过也能摆平。整个罗马的行省变成了骑士们合法的用法律当武器的抢劫场。孟德斯鸠引用狄奥多罗斯的话说,整个西西里都遭到蹂躏,没有一个总督或裁判官能够会愿意制止骚乱,敢于惩罚这些奴隶(指骑士们组织的抢劫队),因为这些奴隶属于骑士,而骑士在罗马执掌的审判权,当司法权和最贪婪的金钱利益集团相结合的时候,美德、治理、法律官职和官员通通不复存在了,这就是罗马共和国衰亡的真正根源,不是亡于外敌,而是亡于内部的制度腐败。当本应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变成了最肮脏的权钱交易市场时,这个国家的根就已经烂掉了,公民的自由和安全感荡然无存。一个不保护产权,不维护正义的政体,无论他曾经多么光荣,都注定要走向灭亡。

罗马的司法系统在内部烂掉了。在它广阔的行省里情况又如何呢?一个在本土讲究自由和法治的共和国,在他的殖民地又是怎样一副面孔呢?我们刚刚解剖了罗马司法系统是如何从内部腐烂的,现在让我们把视线从罗马城投向他辽阔的疆域,看看第十一卷的第十九章,“罗马诸行省的政体”。孟德斯鸠在这里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极其分裂的图景。他说,自由存在于中央,暴政实行于边陲。这句话可以说是对所有帝国主义共和国的终极判词,在罗马城和意大利本土,罗马公民享受着前面我们说到的那些复杂的被层层保护的自由,他们有权选举,有权上诉,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在被罗马征服的那些行省,比如西班牙、高卢、希腊、亚洲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里的人民不是罗马的同盟者,而是被征服的臣民。治理他们的是谁呢?是罗马派去的总督和行政长官。这些总督在他们的辖区内就是个土皇帝。孟德斯就说他们及罗马的各种权利于一身,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他们不只是共和国里的帕夏(这是土耳其总督的称呼)。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距离太远了,元老院不可能直接管理那么遥远的地方,身在罗马的官员也鞭长莫及,所以他们只能授予派出去的总督近乎绝对的权力,这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悖论。一个在内部如此警惕权力集中的共和国,却在外部不断地制造着一个个小型的专制王国。我认为这是一个共和国在走上帝国道路时无法避免的宿命。你不可能一方面在家里大谈自由,分权、法治,另一方面又在外面实行赤裸裸的征服、掠夺和专制。因为这两套逻辑是根本冲突的,这种内外有别的制度,最终会反噬共和国自己。

首先,他在道义上是虚伪的,你凭什么说你的自由是高贵的,而别人的被奴役是理所应当的呢。

其次,它会腐蚀罗马的精英阶层,那些被派到行省当总督的罗马贵族,他们在自己的任期内过惯了,说一不二,生杀予夺的帝王生活。当他们回到罗马后,你还指望他们能重新适应那种需要妥协,需要遵守规则的共和生活吗?不可能!他们会把在行省养成的专制习气带回到罗马的政治生活中。苏拉、庞培、凯撒,这些后来的军事独裁者,哪一个不是在行省的总督任上建立了自己的权势和军队呢?

最后,对行省的残酷剥削,虽然在短期内给罗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从长远看却摧毁了共和国的经济基础和道德基础。我们上一章提到的那些歧视包税人,就是在行省的掠夺中才变得富可敌国的。他们把从行省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带回罗马,用金钱腐蚀选举收买法官,最终掏空了整个共和国。孟德斯鸠引用米特拉达梯国王的话说,整个亚洲期盼着我去解放省督们的掠夺,公职人员的勒索以及审判中的、谎言激起了人们对罗马的仇恨。所以罗马的征服非但没有让共和国更强大,反而从内部削弱毒害了他。当罗马最终丧失自由变为帝国的时候,那些被压迫的行省人民反而觉得是一种解放。这个教训我认为对后世所有的大国都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一个国家不可能长期维持对内自由对外霸权的模式,帝国主义的对外政策最终必然会导致国内自由的衰落和军国主义的兴起。苏联对东欧的控制,不也正是用他那套对内的专政机器来维持的吗?最后这个臃肿残暴的帝国也和罗马一样,被自身的重量给压垮了。

到这里,孟德斯鸠对英格兰和罗马这两个最重要案例的分析就告一段落了。在这一卷的最后一章,他会做一个怎样的总结呢?朋友们,我们终于来到了《论法的精神》第十一卷的最后一章第二十章,本章“结束语”。在带领我们进行了一场如此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政治考古之后,孟德斯鸠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简单的非黑即白的结论,他没有说所有国家都应该复制英国的模式,他反而说我写这些不是为了贬损其他的政体,也不是说那些只享受到适度自由的人,就应该感到沮丧。他甚至说出了一句充满智慧的话,就连理性也不应过头,适度几乎永远比极端更加适合人类。我认为这正是孟德斯鸠最伟大的地方,他是一个深刻的自由主义者,但他不是一个狂热的不切实际的理论家,他懂得政治是可能性的艺术,是妥协的艺术,最好的制度也需要考虑本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条件,他为我们描绘了自由的理想型,但他并不强求所有人都一步到位,成为那个理想型。

他最后引用了哈林顿的例子,说这位思想家在写《大洋国》这本书的时候,一心想寻找自由的极限,结果他在建造卡尔西东时,双眼盯着拜占庭的海岸。这是一个典故,意思是说他因为追求一个遥远的更宏伟的目标,而错过了眼前更现实、更可行的选择,这不正是对所有乌托邦思想家的终极讽刺吗?他们总是描绘一个无比美好的未来,却要求我们在当下付出不切实际的甚至是毁灭性的代价。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整卷的结尾,把思考的权利交还给了我们,他说重要的不是让人阅读,而是让人思考,它为我们提供了分析的工具,权力、分立与制衡,它为我们提供了详尽的案例。成功的英格兰和失败的罗马,他为我们指明了自由的方向,那种源于内心安全感的平静,剩下的路需要我们自己去走。

通过这一整卷的解读,我认为孟德斯鸠其实是在反复追问一个核心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制度去驯服权力,这头永远饥渴,永远试图挣脱牢笼的猛兽呢?我们如何才能避免罗马式的悲剧?在追求国家强大和繁荣的同时,不以牺牲公民的自由为代价呢?这个问题在300年前的欧洲是所有启蒙思想家面对的时代之问,在300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回避的终极拷问。

现在咱们开始解读论法的精神的第十二卷的第一章,它的标题非常简单,就叫“本章指导思想”。你有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一个国家可以有一部看上去完美无瑕的宪法,里面写满了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分权制衡安排的明明白白,教科书上都夸他是自由的典范,但是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你却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你不敢随便说话,不敢随便评论,甚至不敢随便做梦。你觉得你自由吗?这听起来是不是很矛盾呢?一个自由的国家和一群不自由的公民,这俩事他怎么能同时存在呢?这可不是我瞎编的,这就是孟德斯鸠在这一章开头给我们扔下的一个重磅炸弹。他告诉我们,政治自由这玩意儿得分两头看,一头是看它跟政治,也就是国家结构的关系,这就像是看一台机器的设计图,齿轮杠杆是不是都设计得很精妙,能互相牵制,不会让某一个零件的功率大到能毁了整台机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权分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当然很重要。没有这个,后面都免谈。

但是孟德斯鸠紧接着就说了,这还远远不够,你得从另一个角度看,那就是自由跟咱们这些活生生的公民的关系。从这个角度看自由是什么呢?他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他说自由就是你享有的那种安全感,或者哪怕只是你自认为你享有安全感。你细品这句话简直是把自由的本质给扒了个底朝天。自由不是一张纸,不是一个口号,它是一种感觉,一种让你晚上能睡得踏实的感觉。你不用担心,因为说错一句话,半夜就有人来敲你家的门;你不用担心你的财产,明天早上起来就莫名其妙的没了;你不用担心走在大街上会因为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就被当成不稳定因素给抓起来。这种免于恐惧的权利才是自由最核心的内核。

所以你看那个矛盾就解开了。一个国家可以有世界上最自由的宪法,就像前苏联1936年的那部宪法,号称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里面各种权利写得天花乱坠,但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苏联人自由吗?斯大林的大清洗就在那部宪法颁布之后达到了顶峰,几百万人被枪决,上千万人被送去古拉格,人们互相揭发,邻居监视邻居,儿子出卖父亲,在那种环境里谁有安全感呢?谁敢说自己是自由的呢?那部宪法不过是一张精美的废纸,一个血腥的笑话。所以政治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公民在事实上却活得像个奴隶。

反过来也可能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国家的政体在法律上看起来不那么自由,比如说他是个君主国,但是如果这个国家的社会有非常强大的习俗,传统和风尚,这些东西像一张无形的网约束着权力的边界,让每个公民都感觉自己的生活是安稳的、可预期的。那么公民在事实上可能比生活在拥有完美宪法的国家里要感觉自由的多。所以我一直认为评判一个地方是不是真的自由,标准非常简单,你不用去看它有多少高楼大厦,也不用去看它的宪法写得多漂亮。你就去看这个地方的普通人是不是活得有尊严,是不是有安全感?他们敢不敢公开批评政府呢?他们愿不愿意把自己的真心话说出来?他们的私有财产是不是神圣不可侵犯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无论他怎么包装自己,都跟自由没有半毛钱关系,自由的根基不在于宏大的政治叙事,而在于每一个具体的人内心深处那份不可动摇的安全感。

孟德斯鸠在这里其实是给我们指明了一条道路,他说要想真正理解和建立自由,光靠那些宏大的基本法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深入到那些具体的,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特别法里去。因为恰恰是这些法律,比如刑法才是在每天的实践中真正塑造或者摧毁我们自由感的工具。它们既能帮助我们也能伤害我们。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在直接威胁着我们每个人的这份安全感呢?什么样的法律是公民自由的头号大敌呢?这就要引出我们接下来要聊的第二章了。刚才咱们聊明白了,真正的自由是一种源自内心的安全感,那么问题来了,这种安全感最容易被什么东西破坏呢?这些小偷是强盗,还是天灾人祸?不,孟德斯鸠告诉我们,对我们安全感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公诉或者私人诉讼。说白了就是指控,当国家机器或者某个人能随随便便的指控你犯罪,并且让你无法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你的自由就完蛋了。

所以咱们现在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二章,标题就叫“公民的自由”。孟德斯鸠开门见山就说,公民的自由主要依赖于优良的刑法。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名言。为什么这么说?你想想,民法处理的是你跟邻居张三的债务纠纷,是你跟公司理事的合同问题,输了大不了赔钱,但是刑法不一样,他处理的是国家对你的指控,一旦输了,你可能就要失去财产,失去名誉,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刑法是国家权力的牙齿和爪子。如果这副牙爪没有被关在笼子里,它就会随时把我们撕成碎片,你可能会觉得这不是很简单吗?只要法律写得好不就行了。孟德斯鸠马上就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他说刑法的完善绝不是一天就能搞定的。很多地方花了大力气去追求自由,结果却没找到。

他举了几个古代的例子,比如在古希腊的库麦居然允许原告的爹妈来当证人,这叫什么事?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偏袒吗?还有罗马王政时期,法律乱七八糟,国王的女婿杀了国王,居然还能反过来判处国王孙子的死刑,这哪是审判?这简直就是政治谋杀。

这些古代的例子可能离我们有点远,咱们说点近的。你听说过苏联的“人民公敌”这个罪名吗?这是一个多么天才的发明。什么是人民公敌呢?谁是人民呢?谁来定义公敌呢?标准是什么?没有任何标准,它就像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今天说你昨天还是个战斗英雄,明天就能被扣上这顶帽子拉去枪毙。在这样的法律之下谁有安全感呢?著名的布哈林在被捕前,他已经是苏联的高层领导了,可他依然对妻子说,我不知道我明天会怎么样。连他都没有安全感,普通老百姓又能如何呢?

还有更荒唐的在红色高棉统治下的柬埔寨,他们甚至规定戴眼镜的人就是知识分子,就是革命的敌人,就要被处死。这叫刑法吗?这叫屠杀。这就是刑法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是刑法彻底沦为暴政工具的极端例子。在这种地方,你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而犯罪,而是因为你是什么而犯罪。你的出身,你的职业,你的思想,甚至你的一个生理特征,都能成为你的罪状。所以我一直觉得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试金石就是看他的刑事审判是不是遵循无罪推定呢?被告人有没有权利保持沉默?有没有权利获得律师的辩护?证据的采纳是不是严格?对刑讯逼供是不是零容忍呢?这些看起来很程序的、很技术性的东西,恰恰是公民自由的防火墙。孟德斯鸠在这里说了一句让我拍案叫绝的话,他说在这方面拥有最佳法律的国家里,即使是一个卷进官司,并且将在翌日绞决的人,其自由的程度也要高于土耳其的帕夏。帕夏是什么呢?那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高官总督,手握生杀大权,威风八面。一个明天就要上绞刑架的死囚,怎么可能比一个大权在握的总督更自由呢?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你仔细想想这背后是深刻的智慧。死囚他虽然要死了,但他是在一个明确的公开的公正的程序下被一步步判定有罪的,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死,他是被法律杀死的,而不是被某个人的一时兴起杀死的。他的命运是被一套理性的规则所决定的。而土耳其的帕夏他今天可以随意处死别人,但明天苏丹只要一句话一道命令,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他就会被派来的禁卫军用一根弓弦勒死。他拥有巨大的权力,但他没有丝毫的安全,他的生命和地位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的喜怒无常,他活在一种绝对的不可预测的专断权力之下。所以谁更自由呢?我认为死囚在他走向绞刑架的路上,他的灵魂是自由的,而那个帕夏在他最豪华的宫殿里,他的灵魂也只是一个奴隶,这就是规则之治和个人之治的根本区别。自由,不是你有多大的权力去支配别人,而是你有多大的把握不会被别人任意支配。

那么在一个公正的刑事审判中,有哪些规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基石呢?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谈到一个非常具体但又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关于证人的规定,一个人的证词够不够给另一个人定死罪?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家性命,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聊的内容。

刚才咱们聊到一个明天就要上绞刑架的死囚,可能比一个大权在握的总督还要自由,这背后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存在一个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审判程序。那么在这个程序当中什么东西是底线中的底线呢?现在咱们就来聊聊第十二卷的第三章,标题很简单,就叫“续前提”,也就是上一章的延续。这一章非常短,但内容却像金子一样珍贵。他只说了一件事,绝对不能仅凭一个人的证词就把另一个人判处死刑。孟德斯鸠说,这么干的法律对自由是致命的伤害,为什么?他给出的理由简单而又强大,理性要求有两个证人,因为如果一个证人站出来指控你,而你作为被告否认,现在就是1:1,谁也说服不了谁。在逻辑上这是一个僵局,这时候必须要有第三个人,也就是第二个证人站出来才能打破平衡,让法官作出判断。这个道理听起来是不是像常识一样呢?但在人类历史上,为了确立这么一个简单的常识,流了多少血,死了多少人,你可能觉得不就是一个证人吗?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我跟你说,太至于了。因为这背后藏着人性中最黑暗的东西。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的话就能决定你的生死,那会发生什么呢?诬告的成本会变得低到令人发指。你的邻居看上了你家的房子,他只需要去官府告你一状,说你晚上偷偷骂皇帝,你就可能家破人亡;你的生意对手想搞垮你,他只需要买通一个人去做伪证,说你偷税漏税,你就可能倾家荡产;甚至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人,为了领赏或者为了讨好某个大人物都可以凭空捏造一个罪名安在头上。当指控变成了一门生意,变成了一条往上爬的捷径,整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人人自危的丛林。

这种是在中国历史上还少吗?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起因不就是江充这么一个奸臣,凭着一张嘴就敢去太子宫里挖木头人吗?结果皇后、太子皇孙几万人因此丧命,血流成河。这不就是单方面指控酿成的人间惨剧吗?还有明朝的那些特务机构,锦衣卫、东厂、西厂,他们办案需要什么证据呢?需要什么证人?很多时候一个怀疑一个匿名举报,就足以把一个朝廷大员抓进诏狱,严刑拷打,屈打成招。在这种制度下,谁敢说自己是安全的呢?

咱们再看看那些二十世纪的集权国家,更是把这一点玩到了极致。在斯大林的大清洗中有多少所谓的间谍?破坏分子唯一的证据就是另一个已经被捕的人在酷刑之下写的供词,这种用一个人的证词去定另一个人的罪,再用第二个人的证词去定第三个人的罪,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自我循环的杀人链条,每个人为了活命都不得不去撕咬别人,这就是典型的互害社会。所以孟德斯鸠强调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而且这两个证人还必须是独立的,不能是串通好的。古希腊和古罗马要求在定罪的时候,投票的法官要多出一票。而孟德斯鸠说,我们法国的法律要求多出两票。他还开玩笑说,希腊人说他们的规矩是神定的,其实我们这个才是神定的,他当然不是真的在说上帝,他是在说这个规则符合最高的理性,符合自然法的精神。它是在用程序上的复杂性来对抗人性中的恶意和专断权力的随意性。它是在为无辜者建立一道尽可能坚固的盾牌。我甚至认为在死刑这种剥夺人最基本权利的判决上,对证据的要求应该达到100%的确定性,任何一点合理的怀疑都应该让被告人受益,因为错放一个坏人,他可能还会继续作恶,但错杀一个好人,那是整个国家整个法律体系都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谋杀的罪行。这个污点是永远也洗不掉的。所以你看从一个证人到两个证人,这不仅仅是一个数量的变化,这是从专断到理性的飞跃,是从野蛮到文明的飞跃,这是保护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不被权力轻易碾碎的最后一道防线。好了,现在我们确立了审判程序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光有程序正义就够了吗?如果法律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罪名和刑罚乱点鸳鸯谱,那又会怎么样?

比如说一个人仅仅因为在心里对上帝,不敬就要被处以极刑,这合理吗?一个人的罪行和应该受到的惩罚之间,到底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的自由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深入探讨的一个更加复杂、也更加有趣的问题。

咱们聊到要保护公民的自由审判程序至关重要,尤其是要有两个以上的独立证人,才能给一个人定死罪。这就像给法律这把手术刀装上了一个保险开关,但是光有保险开关还不够,你还得保证医生本人不是个疯子,他得知道什么病该用什么药,什么手术该切多大的口子,否则他可能会用一把牛刀去给你割阑尾,那结果可就惨了。

所以咱们现在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四章,标题是“依照罪行的性质定罪和量刑有利于自由”。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特别荒谬的判罚,比如说一个人因为在网上说了句政府的坏话,就被判个好几年,而另一个人开车撞死了人,可能赔点钱就了事了,这种罪行和惩罚完全不成比例的事情,会给你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不是觉得这个世界很混乱,很不讲道理,很没有安全感?孟德斯鸠要说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说如果刑法能做到对每一种规律的惩罚,都跟这个罪本身的性质挂上钩,那简直就是自由的胜利。为什么是自由的胜利呢?因为这么一来,一切专断将终止,惩罚你不再是因为立法者或者法官今天心情不好,或者他看你不顺眼,而是因为你干的这事儿,它的性质就决定了你应该受什么样的惩罚,就不再是人对人的暴力,而是一种理性的可预期的后果。这就像物理定律一样,你把手伸进火里,你就会被烫伤,这是火的性质决定的。不是火对你个人有意见,一个稳定公正的法律体系,也应该像这样给你提供一个清晰的行为边界和后果预期,这就是安全感的来源。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孟德斯鸠在这里做了一个天才般的分类,他把所有的罪行分成了四类,这个分类,在今天看来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第一类是危害宗教的罪行。比如单纯的亵渎神明。你注意他用词单纯的就是说你只是在思想上或者私底下对神不敬没有转化为任何公开的伤害他人的行动,对这种最应该怎么罚?孟德斯鸠的回答绝了,他说惩罚就应该是剥夺宗教能给你的好处。比如说把你赶出教堂,不让你跟教徒来往,让大家鄙视你,讨厌你。你看这是不是很有意思?你得罪了上帝,那就让上帝的世界来惩罚你,国家这个世俗的权力别瞎掺和。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简直想站起来为他鼓掌,这思想太超前了,他等于是在300年前,就给政教分离画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他说国家跑去为上帝复仇是最愚蠢最危险的想法。为什么?因为上帝是无穷的,你为他复仇,你的惩罚是不是也得是无穷的呢?法律不就变成了一台没有尽头的绞肉机了吗?看看历史和现实,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烧死了多少所谓的异端,他们不觉得自己是在为上帝复仇吗?再看看今天的一些极端宗教国家,比如伊朗女性因为没有戴好头巾,就可能被宗教警察打死。这不也是在用国家的暴力去维护一个宗教的教条吗?这种做法把所有人都置于一种随时可能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被残酷惩罚的恐惧之中,在这种地方自由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孟德斯鸠还讲了一个普罗旺斯的真事,一个犹太人被指控亵渎圣母被判了活剥皮的酷刑。结果行刑的时候,一群戴着面具的骑士冲上台赶走刽子手,说要亲自动手为圣母复仇。你看,当为上帝复仇,这种思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激发出来的就是最残忍、最非理性的暴力。所以我认为一个文明国家的标志之一就是它的法律只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事,绝不插手人与神之间的事。

第二类罪行是有伤风化的。比如一些违反公共道德的性行为,对这种罪孟德斯就认为惩罚也应该是社会性的——罚款,让你丢脸,把你赶出城。他说这种罪更多的是因为当事人忘了自尊自爱,而不是出于什么巨大的恶意,所以用一些轻微的惩罚足以遏制了这里他同样把国家的强制力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

第三类罪行是破坏社会安宁的。比如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惩罚就应该是恢复安宁。监禁,放毒,让你去劳动改造,目的是让你重新融入社会秩序。

最后第四类也是最重要的一类是伤害公民安全的罪行。比如杀人、抢劫、伤害。对这类罪行孟德斯就说惩罚就是同态报复,你剥夺了别人的安全,那法律就要剥夺你的安全,你杀了人你就该被处死。他说这种死刑就像是给病态的社会下的一剂猛药,你侵犯了别人的财产,那就应该没收你的财产。如果没财产怎么办?那就用肉体来惩罚。你看这四类罪行和四种惩罚是不是逻辑非常清晰呢?罪行和惩罚之间有一种内在的性质上的联系,这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法官的个人好恶和专断。这套体系的核心思想就是我一直坚信的,法律的目的,不是要把人改造成道德完人,更不是要替上帝清理门户,法律的唯一正当目的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不受他人的侵犯。除此之外,都是权利的僭越。

好了,这个分类框架搭起来了,自由的大厦好像有了地基,但是孟德斯鸠马上又提醒我们,有几类指控天生就带着剧毒,他们就像法律体系里的癌症,一旦扩散整个自由的大厦都会瞬间崩塌。这些指控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如此危险呢?刚才咱们聊了一个理想的法律体系,应该像个精密的外科医生,对不同的罪行施以不同性质的惩罚做到罪罚相当,这就像是给公民的自由建立起了一道理性的防火墙。但是有些火灾,它的火源本身就是模糊的可疑的,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当你面对这种幽灵之火的指控时,你该怎么办呢?

现在咱们就来聊聊第十二卷的第五章,标题是“某些需要特别克制与慎重的指控”。孟德斯鸠在这里点了两个罪名的名字,他说对这两种罪的追诉一定要特别慎重,否则就会成为暴政无穷无尽的源头。这两个罪名是什么?一个是邪术,一个是异端。你一听可能会笑,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信邪术?异端?那不是中世纪才有的玩意儿吗?你千万别这么想,孟德斯鸠在这里说的邪术和异端,你完全可以把它们替换成我们更熟悉的一些词,比如反革命、人民公敌、思想犯、寻衅滋事,它们的内核是完全一样的。为什么这类指控如此危险呢?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因为他们并不直接涉及行为,而只是基于对某个公民的性格的印象。你品品这句话,他不是在审判你做了什么,而是在审判你是什么,或者审判别人认为你是什么,这就太可怕了。我今天杀人了,有刀、有尸体、有证据,这是在审判我的行为。但是,如果有人指控我思想反动,证据是什么呢?可能是我私下里的一句抱怨,可能是我读了某本禁书,甚至可能什么都没有,仅仅因为我的出身不好,或者当权者看我不顺眼。这种罪名他的解释权完全掌握在指控者手里,他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孟德斯鸠举了几个拜占庭帝国的例子,荒诞的让人想笑,一个将军被指控用隐身术来阴谋反对皇帝,这怎么证明?怎么证伪?你根本没办法。还有一个人因为读了一本所罗门的书,据说那本书能召唤魔鬼军团,就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人,要严厉惩罚,更离谱的是一个地方的神迹不灵了,主教就做梦,说收到了神的启示,是某个人搞的鬼,结果那个人和他儿子就被处死了。你看这个逻辑链条,主教做梦,神有启示,神迹没了,是邪术干的,那个人是邪术师,所以就是他干的,这哪是审判?这是在演神话剧。这些听起来很古老的故事,其实离我们非常近。

在苏联的大清洗时期,那些被枪决的托派分子间谍,有多少人是真的从事了间谍活动?没有。他们唯一的罪就是他们的思想被认为是异端,他们的存在被认为是有害的。在中国的反右运动和文革中又有多少人?因为一句话一首诗一篇日记都被打成右派,反革命,他们的罪不也是,思想上的罪吗?孟德斯鸠还提到了一个基于公众仇恨的指控,说犹太人被指控雇佣麻风病人去毒化、水源,这种谣言一听就知道是假的,但他利用了民众的仇恨和恐惧就能造成巨大的伤害。

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呢?想起了纳粹德国不也是,指控犹太人要污染雅利安人的血统,要统治世界吗?不也是用这种基于仇恨的虚假的指控来为他们的大屠杀制造借口吗?

所以我一直认为一个社会走向野蛮的标志就是开始出现思想罪。当一个国家开始用法律去惩罚人们的思想信仰和言论时,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了。因为行为是有边界的,而思想是无限的,一旦思想可以被定罪,那么权力的触角就可以伸进你大脑的每一个角落。今天他们可以因为你不信神而惩罚你,明天他们就可以因为你不够爱领袖而惩罚你,后天他们甚至可以因为你沉默不语而指控你心怀不满。

这种基于思想和身份的指控是所有集权主义的根基,它制造恐惧摧毁信任,让每个人都活在可能被随时诬告的阴影之下。所以孟德斯鸠的警告在今天比在他那个时代还要响亮,我们必须对所有试图惩罚思想的法律保持最高的警惕。那么除了思想罪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类型的罪行?也同样因为其隐秘性而容易被暴政所利用呢?有的有一种罪它发生在最私密的空间,却常常被用来掀起最公开最残酷的迫害,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聊的话题。

咱们了解了学术和异端这两种罪名,他们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惩罚的是人的思想,而不是行为。作为暴政打开了方便之门,现在咱们要来聊一个更敏感也更棘手的话题。第十二卷的第六章,标题是“违背天性罪”。首先得说明白孟德斯鸠在这里谈论的违背天性罪,按照当时的历史背景,主要指的是同性性行为。他本人和当时的大多数人一样,对这种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但是他作为一个伟大的法学家,他的关注点不在于道德谴责,而在于于当法律试图出去惩罚这种行为时,会带来多么可怕的后果,这一点才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精髓。

他说这种罪行的性质是隐秘的,这就带来一个致命的问题——证据。你怎么证明两个人在私密的卧室里做了什么呢?因为难以取证,所以立法者就往往会降低证据的标准。孟德斯就提到,当时仅仅依据一个孩子的口供就可以给这种罪定罪,这一下潘多拉的魔盒就被打开了。这等于是在为诬告大开方便之门。你想想,一个孩子他懂什么?他可能被人教唆,可能因为害怕,可能只是为了好玩,就随口说一句话,而这句话就可能毁掉一个成年人的一生,甚至一个富裕的家族。

普罗科比.乌斯就记载,查士丁尼皇帝颁布法律,严惩这类罪犯,定罪的标准低到离谱,仅凭一个人的证词,有时甚至是一个孩子或一个奴隶的证词就足以定罪。而且法律还特别针对富人,你看到猫腻了吗?这哪里是在维护社会分化呢?这分明就是在用法律当工具去敲诈勒索去进行政治迫害。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当法律介入到公民最私密的领域时,它必然会催生出告密、监视和敲诈。

东德的秘密警察斯塔西就非常热衷于收集公民的私人信息,包括他们的性取向和婚外情。他们收集这些信息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为了把这些信息当作把柄来要挟你,让你成为他们的线人,去监视你的邻居同事和朋友。

你看一个旨在惩罚私德的法律,最终就演变成了摧毁整个社会信任的毒药。所以我认为法律的边界应该止于卧室的门前。只要是两个成年人,在自愿私密的情况下所做的事情,无论在道德上我们如何评价,法律都不应该干预。因为一旦法律越过了这条线,它赋予国家的权力就太大了,大到足以摧毁我们每个人的私生活和安全感。国家应该是我们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守夜人,而不应该是闯进我们卧室的道德警察。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结尾发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感慨,他说在我们这里学术、异端和违背天性罪这三种罪,第一种根本就不存在,第二种模糊不清,第三种也通常是捕风捉影,可对这三种罪的惩罚居然都是一样的——火刑,这难道不奇怪吗?这句话的讽刺意味太强了,它揭示了专断司法的本质。当法律不再关心罪行的真实性,不再区分罪行的性质和轻重,而只是用一种统一的、残酷的暴力来回应一切时法律本身就已经死了,它不再是理性的工具,而只是恐怖的象征。

那么孟德斯鸠是怎么看待解决方法的呢?他的想法非常有启发性,他没有说要加强立法,或者加大惩罚力度。他说不要去为这种罪行创造条件,要通过严格的社会治理来防范。然后他相信天性会捍卫其权利,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类似于自发秩序的思想,他相信一个健康的社会自然会形成健康的道德风尚,而不需要国家用暴力去强制推行。

好了,咱们聊完了思想罪,聊完了私德罪,这些罪名虽然可怕,但他们通常还只是针对个人。但是有一种罪,他的名字一说出来,就带着血腥味,它一旦被滥用,就足以让整个国家陷入疯狂,让政权变成绞肉机。这个罪名就是大逆罪,这个罪名是如何被玩弄于鼓掌之间,成为专制者最锋利的屠刀的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深入的最黑暗的领域。法律如果要去惩罚那些隐秘的私人的,甚至是不存在的罪行,比如邪术或者私德,它就不是在保护社会,而是在制造恐怖。这就像是国家给了自己一把可以随意闯进我们卧室和大脑的万能钥匙。但是朋友们,如果说那些罪名还只是针对个人的精准打击,那么接下来咱们要聊的罪就是一颗足以夷平整个社会的核弹,它的名字一说出来就自带一股寒气。

现在咱们就来解读这第十二卷的第七章,标题就叫“大逆罪”。你有没有想过在所有的罪名里哪一个才是王炸?是杀人?是抢劫?都不是!真正的王炸是可以无视证据,无视逻辑,无视常理,只要当权者想用,就能把任何人从王公贵族到贩夫走卒,瞬间打入十八层地狱的罪名,这个罪名就是大逆罪。或者用我们更熟悉的话说叫谋反罪。孟德斯鸠在这里没有长篇大论的分析这个罪的构成要件,他只说了一句话就戳中了要害,他说大逆罪如果定义模糊,就足以让一个政体彻底沦为专制主义。你注意这个关键词定义模糊,这才是这颗核弹真正的引爆器。

他举了当时欧洲人眼里的中国的例子,他说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好,问题来了,什么叫不敬?你给我们个标准,是见了皇帝没下跪,还是心里偷偷骂了他一句?是多看了两眼宫女,还是写文章的时候用错了典故?法律没有说,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可以吞噬一切。因为没有标准,所以解释权就完全掌握在了皇帝和他身边那些想邀功、想害人的小人手里。孟老先生接着讲了两个发生在中国的故事,听得我后背发凉。

第一个有两个负责抄录官方新闻,就相当于古代报社的编辑。他们发布的邸报里有一条新闻跟事实有点出入,这在今天看来顶多算个工作失误,发个更正声明,扣点奖金就完事了。结果有人就说了,在官方报纸上散布谎言,这就是对朝廷不敬,咔嚓两个人的脑袋就没了。你感觉到那种恐怖了吗?一个不小心的笔误就等于大逆。这套逻辑把一个简单的行政失误无限上纲上线,直接变成了挑战皇权的政治罪行。这哪是法律?这分明就是文字狱的完美样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谁还敢写字呢?谁还敢说话呢?最好的办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当一个哑巴,当一个木头人。

第二个故事更惨。一个亲王在皇帝用朱砂笔批阅过的一份奏折上,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随手写了几个字,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立刻就有人跳出来,说这叫对皇帝不敬,结果这个亲王连同他整个家族遭到了灭顶之灾。孟德斯鸠用了惨烈程度为历史所仅见来形容。为了几个字,一个显赫的家族就从历史上被抹去了,这就是定义模糊的可怕之处,他给了当权者无限的随意的权利,这种权利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你永远不知道你今天的哪一个无心之举,会成为明天你被杀头的罪证。我看到这里的时候,脑子里立刻就蹦出两个词:

第一个是咱们中国古代一个更恐怖的罪名叫腹诽,肚子里诽谤,就是说你嘴上没说,但我在你肚子里觉得你在骂我,你就有罪,这已经不是思想罪了,这是诛心,是连你思想的权利都要剥夺。

另一个词是咱们现在依然能听到的寻衅滋事,什么是寻衅滋事?它的定义同样是模糊的,它可以是在街上唱歌,可以是穿一件奇怪的衣服,可以是在网上发一段政府不喜欢的视频,它就像一个框,什么都能往里装。这种口袋罪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最大的嘲讽。

再看看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反革命罪不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什么是反革命?在饥荒时期,一个农民因为不想把最后的口粮交出去,他就是反革命富农;一个工程师,因为工厂的机器坏了,他就是反革命破坏分子;一个作家,因为写的小说不够歌功颂德,他就是反革命知识分子。这个罪名成了斯大林清洗社会,消灭一切潜在反对派最方便的工具,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走向自由和法治的第一步,就是要消灭所有定义模糊的罪名。

法律的语言必须像数学公式一样精确,它必须清楚的告诉每一个人你做了什么会得到什么后果。一个不能提供确定性的法律就不是在保护人民,而是在恐吓人民,它不是自由的保障,而是奴役的工具。好了,把罪名的定义搞得模糊不清,这只是专制者的第一招。他们还有更阴险更狡猾的招数。如果说第一招是把水搅浑。那么第二招就是指鹿为马,他们会把一些跟大逆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硬生生的给你扣上大逆的帽子,这又是怎么操作的?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揭露的权力滥用的高端玩法。

刚才咱们了解了一个定义模糊的大逆罪,就像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核弹悬在每个人的头顶,这已经够吓人了。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暴君和他的爪牙们很快就发现了一种更高效的玩法,他们不再满足于模糊解释,而是开始主动出击,搞起了罪名嫁接,什么意思?就是把一些普通的罪行强行贴上“大逆罪”这个最高级别的标签,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八章,标题是“亵渎神圣罪和大逆罪的滥用”。孟德斯鸠在这里给我们展示了一场罗马皇帝们上演的指鹿为马的大戏。他说这是一种可怕的弊害:

第一招叫保护伞战术。罗马皇帝们颁布法律说,你要是敢对君主的裁决表示怀疑,或者关志鸥君主选出来的官员的才能,那你犯的就不是一般的罪,而是亵渎神圣罪。这个罪在当时就等同于大逆罪。你瞅瞅,这招有多高明?皇帝把自己身边那帮阿谀奉承的近臣,那帮无能的宠臣全都用大逆罪这把大伞给保护起来了,以后谁还敢批评他们呢?你批评一句试试,你质疑一句某个部长能力不行,对不起,你不是在批评部长,你是在亵渎神圣,你是在挑战皇帝本人,你这是大逆不道。这不就是把官员和国家甚至和君主本人画上了等号吗?我批评你就等于我反对整个国家,这种流氓逻辑,我们今天是不是也经常听到呢?在那些专制国家,你批评政府的某项政策,他们不会跟你讲道理,他们会直接给你扣上一顶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你指出某个官员的腐败,他们会说你是被境外势力利用。他们的目的就是通过这种罪名嫁接,让你闭嘴,让所有官员都变成碰不得的老虎屁股,从而建立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绝对的官僚体系。

第二招叫捆绑升级。又有法律规定了,谋害君主手下的大臣和官员等同于谋害君主本人,也是大逆罪。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制定这条法律的两个皇帝本身就是历史上出了名的软蛋,是宫廷里的奴隶,朝堂上的傀儡被手下的大臣玩弄于鼓掌之间。所以这条法律根本就不是皇帝想出来的,而是那些大权在握的宠臣们,为了保护自己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金钟罩铁布衫。

孟德斯鸠还举了法国的一个例子,大名鼎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他的政敌3月5日先生想把他搞下台,结果检察官起诉3月5日先生的罪名就是大逆罪,理由是什么?就是引用的上面那条罗马法,检察官说的那叫一个声情并茂,大臣是为君主和国家服务的,你把他从君主身边夺走,就等于砍掉了君主的一条胳膊,废除了国家的一部分,权力。孟德斯鸠听到这话都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当奴颜婢膝来到人间时,不可能有另外的说辞了。这话骂的太痛快了,这种把臣子的安危和君主的安危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本质上是什么呢?我认为这是一种权力的异化,国家本应是保护所有公民的工具,但在这种逻辑下,国家变成了保护少数权贵利益的工具,法律不再是衡量正义的天平,而是权贵们互相攻击或者自我保护的武器。

第三招,也是最荒谬的一招叫风马牛不相及战术。罗马皇帝们又颁布了一条法律,说制造假币也是大逆罪。孟德斯鸠都无语了,他说这难道不是在混淆事物的概念吗?制造假币,损害的是国家的金融秩序,他当然是犯罪,而且是重罪。但是它跟推翻政权,谋害皇帝这种大逆罪有半毛钱关系吗?完全没有!皇帝们为什么要这么干呢?把一个经济犯罪升级成政治上的最高罪行。我认为这背后是一种深刻的统治焦虑。

当一个政权觉得自己的统治不稳固,他就会变得草木皆兵,他会把所有对现有秩序的挑战,无论大小都看作是对其生存的威胁,所以制造假币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被解读为对国家经济基础的颠覆,从而上升到对整个政权的颠覆。这种万物皆可大逆的思路,在20世纪的集权国家里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

在红色高棉农民私藏一点食物就是私有制的苗头,就是背叛革命,就是大逆罪可以直接处死。在朝鲜你收听外国广播就是叛国罪。这些行为在一个正常的国家最多就是违法,甚至根本不违法。但在那种高度紧张、高度不自信的政体里,任何一点偏离官方轨道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对政权根基的撼动,从而招来最严酷的惩罚。

孟德斯鸠最后问了一个振聋发聩的问题,你把大逆罪的罪名加到另一种罪行头上,难道不是在减弱大逆罪的震慑力吗?这话太深刻了,当什么都是大逆罪的时候,真正的大逆罪反而显得不那么可怕了。这就好比狼来了的故事,你天天喊,等到狼真的来了,就没人信了。当法律被滥用到这种地步,他也就失去了人民心中最起码的敬畏。那么面对这种罪名通胀和指鹿为马的疯狂趋势,难道历史上就没人踩过刹车吗?有没有一些清醒的君主试图把这个叫大逆罪的魔鬼重新关回到瓶子里去呢?你别说还真有。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看到的一丝人性的光芒。

专制者们通过指鹿为马和罪名嫁接,把大逆罪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这套玩法简直就是权力的通货膨胀,让法律的信誉彻底破产,那么历史上有没有清醒的君主站出来给这股歪风邪气踩一脚刹车。你别说还真有。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九章标题是“续前提 ”。这一章孟德斯鸠就像一个侦探,从故纸堆里为我们找到了几份来自罗马帝国时代的闪耀着理性光芒的判例。这些判例的主角是一位叫亚历山大的皇帝,这位皇帝在历史上可能名气不大,但他说的几句话简直可以刻在所有法院的大门上:

第一个案子,有个叫保利努斯的人跑去跟皇帝打小报告,他说,陛下,有个法官判案的时候,没有完全按照您的敕令来办,我准备以大逆罪起诉他。你看看马屁拍的多有水平,他把皇帝的个人命令拔高到了等同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法官稍微有点自由裁量,就成了挑战皇权的大逆。这要换个昏君,估计当场就龙颜大悦,下令把那法官给办了。但亚历山大皇帝是怎么回答的呢?他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在我的时代根本就没有间接大逆罪。你品品这句话的分量,间接大逆罪,这词儿太精髓了。什么是间接的?那些捕风捉影、牵强附会、上纲上线的罪名,比如我们之前聊的 PK大神就是大力造假币也是大,这些都是间接的,你看到你就这些乱七八糟的衍生品全都给砍掉了,他说这就是大逆罪,就是那些直接威胁到国家和皇帝生命安全的行为。除此之外,别跟我扯那些没用的,这是一种多么清醒的法治精神,他是在给大逆罪这个概念进行缩表,挤掉里面的水分,让它回归到最原始最核心的含义。我认为这是一个统治者极度自信的表现。只有那些内心虚弱统治不稳的君主,才需要不断的扩大大逆罪的范围,把所有潜在的想象中的威胁都扼杀在摇篮里,而一个自信的统治者,他相信自己的统治是稳固的,他有底气去容忍不同的声音,有雅量去区分真正的威胁和无心的过失。

第二个案子更有意思。有个叫福斯蒂尼亚努斯的人,估计是跟自己的奴隶生了大气,就以皇帝的生命发誓,说我绝对不原谅奴隶。发完誓他就后怕了,跑去跟皇帝说,陛下,我以您的生命发誓,却又想反悔,我是不是犯了大逆罪?这人的脑回路也是清奇,把自己的私人恩怨跟皇帝的安危捆绑在了一起。亚历山大皇帝的回答充满了君主的智慧和幽默感,他说你的恐惧毫无意义,你不懂得我的规矩。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那点破事儿少来烦我,别动不动就把我扯上,我的尊严不是被你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玷污的,这句话的背后是一种对公司领域明确划分的意识,皇帝的尊严是公共领域的最高象征,他不应该被滥用于私人领域的纠纷和誓言中,这种公私分明的思想,这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政府的权力应该严格限制在公共事务的范围内,不能随意侵入公民的私人生活。当一个皇帝能认识到这一点,并且主动拒绝将自己的权利延伸到不该去的地方时,这本身就是对自由的一种巨大保护。

孟德斯鸠还提到了几条修正案,比如元老院规定把那些已经被废弃的皇帝铜像融化掉,不构成大逆罪。还有皇帝亲自批示卖掉那些还没被正式供奉起来的皇帝铜像,也不算大逆罪,甚至你不小心用石头砸到了皇帝的雕像,只要不是故意的,也不算大逆罪。你可能会觉得这不都是些小事吗?不!这一点都不小。你想想,在那些个人崇拜搞到极致的国家会发生什么?

在斯大林时代,你如果不小心用印有领袖头像的报纸擦了屁股,那绝对是死罪。在朝鲜领袖的画像如果蒙了灰,你没有及时擦干净,那你全家都可能被送去劳改营。对领袖肖像的任何一点不敬都会被上升到政治上的最高罪行。

所以罗马人这些看似琐碎的修正案,其实是在用法律去抵制那种疯狂的非理性的个人崇拜。他们是在告诉所有人,皇帝是人不是神,他的雕像只是一个象征,他不是皇帝本人,我们要尊重的是皇帝所代表的公共权力,而不是这个物理的金属的偶像。这种世俗的理性的精神,恰恰是防止政权滑向神权政治和个人独裁的刹车片。

最后孟德斯鸠引用了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话,他说对大逆罪的控告,即便嫌疑人死了也不会撤销。但接着乌尔比安就补充说,这只适用于那些真正伤害了帝国或者皇帝生命的大逆罪。你看即便是在最严酷的规定里,你现在的法学家们依然在努力地划定一条边界,区分什么是真正的核心犯罪,什么是可以被滥用的外围罪名?这一章就像是在一片黑暗的森林里为我们点亮了几支火把,他让我们看到即使在专制的时代,人性的理性和对正义的追求也从未完全熄灭,总有一些清醒的人在努力的为大逆罪这头猛兽套上枷锁。但是这头猛兽的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有时候它会以一种你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反噬那些试图利用他的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讲的一个既荒诞又悲哀的故事。

咱们看到像亚历山大这样的明君,试图给大逆罪这匹脱缰的野马重新套上龙头,把它限定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权力的魔鬼一旦被释放出来,他就会自己生长、自己变异,甚至会反过来吞噬他的主人。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十章,标题还是”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把我们从罗马带到了英国主角,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非常有名的国王亨利八世。这位老兄为了离婚再娶,不惜跟罗马教廷翻脸,自己搞了个英国国教,权力大的没边,他也是一个把大逆罪玩得炉火纯青的高手。他颁布了一项法律规定,凡是预言国王驾崩的人就犯了大逆罪。你看看这法律有多高明,他惩罚的不再是行为,甚至不再是思想,而是预言。这比我们之前聊的腹诽还要玄乎。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预言?我怎么证明你预言了?这完全就是一笔糊涂账。这项法律用孟德斯鸠的话说是相当模糊的,而我们前面已经聊过,模糊就是专制的温床。这项法律的直接后果是什么?就是让所有敢于谈论国王健康状况的人都闭上了嘴,国王的身体成了一个绝对的禁忌话题,这当然能满足国王脆弱的自尊心,让他感觉自己万寿无疆。但是孟德斯鸠紧接着就写下了神来之笔,他说专制主义转过头来加害于实行专制主义的人,专制主义可怕到何等地步?由此不难想见。什么意思?这法律最后反噬了亨利八世自己。当他真的病入膏肓快要死的时候,他身边的那些医生们没有一个人敢告诉他实情,为什么?因为谁说了谁就是预言国王驾崩,谁就犯了大逆罪,是要掉脑袋的,所以医生们只能继续骗他,说陛下您身体好,着呢,甚至可能还在按照治疗小感冒的方子给他开药,这是一个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场景。

一个用大逆罪恐吓了所有人的暴君,最后却死在了自己制定的这条法律所造成的沉默和谎言之中。他剥夺了别人说真话的权利,最终也剥夺了自己听到真话的权利。他用专制主义的利剑砍向所有他不喜欢的人。最后这把剑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刺穿了他自己。这个故事简直就是对所有专制者最深刻的诅咒。他告诉我们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当你试图用权力去堵住所有人的嘴时,你最终会变成一个聋子和瞎子,你将活在一个由谎言和谄媚构筑的泡泡里,对真实的危险一无所知。直到灾难降临的那一刻。

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还少吗?斯大林晚年疑神疑鬼,连他最信任的医生都被他以医生谋杀案的罪名给清洗掉了。结果当他自己真的中风倒地时,身边的人吓得好几个小时都不敢进去看他,更别提找医生了,从而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他也是死在了自己制造的恐怖氛围之中。

还有咱们中国古代的皇帝们,总喜欢听万岁万万岁的口号,他们真的相信自己能活一万岁吗?当然不!但他们享受那种被谎言包围的感觉。代价是什么?代价就是他们听不到任何真实的声音,朝堂之上全是歌功颂德,全是报喜不报忧,黄河决堤了,报上来是祥瑞;边关失守了,报上来是小股骚扰。整个官僚系统变成了一台巨大的谎言制造机,最终当王朝的根基被蛀空大厦将倾之时,皇帝可能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所以我认为言论自由不仅仅是普通公民的权利,它对统治者本人也同样至关重要。一个开放的允许批评的舆论环境就像是国家的神经系统,它能及时的把疼痛和危险的信号传递给大脑。如果你把这个神经系统给切断了,你就算再强壮,也可能因为踩到一颗钉子而感染,最终丧命。

亨利八世的这个故事,把预言都算成了犯罪,这已经很离谱了,但是还有比这更离谱的。如果我连预言都没预言,我只是晚上做了个梦,梦见我把暴君给杀了,这算不算犯罪?你可能觉得这是在开玩笑,但历史上真的有人因为一个梦而丢了性命,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聊的暴政最荒诞的形态。

我们之前聊到亨利八世因为害怕别人预言他驾崩,结果自己病危时,硬是没一个医生敢跟他说实话,最后在谎言和沉默中死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专制主义这把回旋镖早晚会打回到始作俑者自己的脸上。把预言定为大逆罪,这已经够离谱了,但是人类的暴政史永远能刷新你的认知下限。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十一章,标题只有一个词“思想”。这一章孟德斯鸠只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短小精悍却足以让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古希拉古的暴君迪奥尼西乌斯,有一天把一个叫马尔西亚斯的人给处死了,罪名是什么?不是谋反,不是自杀,也不是说了什么坏话,罪名是马尔西亚斯做了一个梦,他在梦里割断了暴君迪奥尼西乌斯的喉咙。暴君的逻辑是这样的,你之所以会做这样的梦,说明你白天肯定也这么想过,你心里早就想杀我了,所以晚上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你该死。孟德斯鸠对这件事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可怕!他紧接着就说,因为即使他确实这样想过,他也并没有付诸行动。法律只惩处外在的行动。这句话是整个古典自由主义法治思想的基石,法律的管辖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外在的行动上。你的行为伤害到了别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法律才能来管你。至于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思想、你的情绪、你的爱与恨、甚至你最恶毒的念头,只要他们没有转化为外在的伤害他人的行动,法律就无权干涉。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自由的最后一块自留地,如果连思想都可以被定罪,那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在理论上都是罪犯,谁敢说自己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坏念头呢?谁敢说自己看到讨厌的上司没在心里骂过他几句呢?谁敢说自己看到社会不公,没在心里想过这帮混蛋要是遭报应就好了呢?如果这些一闪而过的念头都能被当成证据拉去审判,那这个世界将变成一座由思想警察看管的最彻底的监狱。

迪奥尼西乌斯因为一个梦就杀人,这听起来像是古代暴君的个人疯狂,但你千万别以为这种诛心之论离我们很远,他在历史上以各种不同的面目反复出现。咱们前面提过的腹诽罪,不就是它的变种吗?我不需要证据,我只需要觉得你在心里骂我,你就有罪。这和审判一个梦有什么本质区别?

再看看那些20世纪的集权国家,他们更是把思想改造当成了一项核心工程,他们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搞学习班、再教育营呢?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深入到你的灵魂深处去清洗,去格式化你的思想,他们不仅要控制你的行为,更要控制你的大脑。他们会逼着你写思想汇报,让你主动交代自己有过哪些不纯洁的念头,你交代的越深刻、越触及灵魂,说明你改造的越好,整个过程不就是一场公开的系统化的思想审判吗?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会变成什么样呢?人会学会一种可怕的技能,叫自我审查,你说话前会先想一遍,这话会不会有问题,你写文章前会先想一遍,这词会不会太敏感,久而久之你甚至在思考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避开那些危险的区域,你的大脑会自己给自己画一个圈圈,你就在这个圈里打转,不敢越雷池一步,最终你就真的变成了一个思想上的奴隶,一个被阉割了独立思考能力的好公民。所以我认为捍卫思想的自由就是捍卫人类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尊严。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坚守一个底线,不审判思想,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你可以反驳我,甚至可以鄙视我,但你无权因为我的思想而用国家的暴力来惩罚我。只要我没有把我的思想转化为伤害你的行动,我的思想就是自由的,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像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把思想、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的自由放在所有权利的最前面。因为这些是所有其他自由的源头,没有思想的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言论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

好了,因为一个梦就杀人,这已经是暴政的极限了吗?不!还有一种东西,它介于纯粹的思想和实际的行动之间,他看不见摸不着,却每天都从我们嘴里说出来,他比思想更具体,但又比行动更模糊。他就是言辞,当言辞不慎也能被判处大逆罪的时候,自由的丧钟就彻底敲响了。

刚才咱们聊了,因为一个梦就杀人,这是暴政对人类思想自由最赤裸裸的侵犯。这种诛心的逻辑一旦被接受,那所有人都是潜在的罪犯,但是相比于虚无缥缈的梦境,有一种东西我们每天都在使用,它更容易被抓住把柄,也更容易被罗织成罪名。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聊的第十二卷的第十二章,标题是“言辞不慎”。孟德斯鸠开篇就说,当言辞不慎也能被当成大逆罪来惩罚的时候,那专横武断就真是登峰造极了,为什么?因为话语这个东西实在是太复杂太微妙了。

首先,话语可以有无数种解释,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语境下意思可能完全相反。我今天跟朋友开玩笑说,老板真是要把我累死了,这是一种抱怨。但如果我是在一个秘密会议上,对着一群手持武器的人说这句话,他可能就是一句行动的暗号,你怎么区分这两种情况?

其次,不小心说错话和心怀恶意的说话,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有时候微乎其微。但法律如果要把说错话也当成死罪,他就必须明确的规定到底哪几个字哪几句话是绝对不能说的,可这又怎么可能呢?语言是活的,它在不断的变化,你今天规定了打倒皇帝是死罪,明天人们就会用请皇帝休息来表达同样的意思。你记得过来吗?孟德斯鸠说了一句非常深刻的话,言辞绝不构成罪的实体,而是仅仅停留在思想里。这话什么意思呢?一句话本身他不是一个犯罪行为,他只是思想的一个载体,我们真正要惩罚的是利用言辞去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不是言辞本身。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人跑到公共场合去煽动大家造反,那他当然犯了大逆罪。但是我们惩罚的不是他说的那几句话,而是他煽动造反这个行动。言辞在这里,只是他实施犯罪行动的工具,这就好比一个人用刀杀了人,我们惩罚的是他杀人这个行为,而不是惩罚那把刀,言辞就是那把刀。可是如果法律开始惩罚刀本身,那会怎么样呢?那所有人都成了潜在的罪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持有言辞这把刀。所以孟德斯鸠得出一个结论,只有在言辞是准备伴随和追随犯罪行为的时候,它才构成犯罪的一部分。如果脱离了具体的犯罪行动,仅仅因为几句话就给人定死罪,那就是颠倒黑白。

我看到这里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不就是对言论自由最经典最雄辩的辩护吗?他为言论自由划定了一条清晰而又坚固的边界,这个边界就是著名的清晰而现实的危险原则。你的言论是否会立刻直接的导致一个严重的实质性的伤害发生?如果会,法律可以干预。比如你在一个拥挤的电影院里,谎称着火了,结果引起踩踏,造成伤亡,那你就要负责,因为你的言辞直接导致了伤害行动的发生。但是如果你只是在自己家里写文章,论证这家电影院的消防措施有问题,你就应该受到保护,即使电影院老板很不喜欢你这篇文章。可是在历史上有多少人因为几句不慎的言辞而家破人亡。

孟德斯鸠举了俄国女沙皇安娜的例子,她惩罚多尔格鲁吉家族,其中一个亲王的罪名是使用下流言辞对女沙皇人身构成侮辱。另一个亲王的罪名是恶意曲解女沙皇的英明安排,并以不敬言辞冒犯了女沙皇圣洁的人身。你看看这些罪名多么的空泛,多么的主观下流言辞,恶意曲解、不敬言辞。这些东西的标准是什么?完全由女沙皇和他的宠臣说了算,这就是典型的阴阳获罪。所以孟德斯就建议对于这类案件最好的处理方式不是把它当成大逆罪,而是当成轻罪来处理。甚至他引用了罗马皇帝狄奥多西等人的法令,那段话简直是古代君主言论自由宣言。皇帝们说如果有人说我们或政府的坏话,我们不打算惩罚他;如果他是因为轻率而说,我们鄙视他;如果他是因为癫狂而说,我们可怜他;如果是咒骂,我们宽恕他。你看看这气度,这才是真正自信的统治者。他们明白自己的统治合法性不是靠堵住别人的嘴来维持的。

我认为一个社会对言论的容忍度是其文明程度最直接的体现,一个只能听见赞美的国家,是一个虚弱而危险的国家,一个允许批评甚至允许咒骂的国家,才是一个充满活力有能力自我纠错的健康国家。

好了,言词因为它转瞬即逝,所以定罪还稍微有点难度,但是有一种东西它比言辞更持久,更容易被抓住把柄,它就是文字。当专制的黑手伸向白纸黑字的时候,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字狱就要上演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现在我们都知道,当言辞不慎都能被判处死刑时,自由就已经岌岌可危了。因为言辞的标准太模糊,完全取决于当权者的心情。但是相比于说完就散的言辞,还有一种东西,它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一旦被盯上,你连抵赖的机会都没有。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聊的第十二卷的第十三章,标题是“文字”。孟德斯鸠在这里首先重申了他的核心观点,文字跟言辞一样,只有在他是为了准备大逆罪这个行动的时候,他才构成大逆罪的一部分。比如你写了一份详细的计划书,教唆别人如何去刺杀国王,这当然是大逆罪,因为你的文字是犯罪行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文字本身并没有直接导向一个犯罪行为,他就不应该被视为大逆罪。

然而在历史上总有那么一些统治者,他们对文字怀有病态的恐惧。孟德斯鸠点了两个人的名字,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奥古斯都和他的继任者提比略。他说就是这两个人开创了用文字来给人定大逆罪的恶劣先例,而这个先例对罗马的自由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奥古斯都这位表面上谦和恢复共和的皇帝,背地里却开始对那些讽刺贵族和名流的文字下狠手。而到了迪比略,这位生性多疑的暴君,更是把所有他认为是在反对他的文字,全都打成了大逆罪。

孟德斯就举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历史学家克雷姆.皮乌斯.科尔都斯,就因为在他的历史着作里称赞刺杀凯撒的布鲁图和卡西乌斯是最后的罗马人,结果就被控告犯了大逆罪,最后被迫自杀,他的著作也被下令焚烧,你看看这叫什么事?一个历史学家对自己国家几百年前的历史人物做出了自己的评价,这怎么就成了大逆罪了呢?这背后是一种极其霸道,极其不自信的逻辑。历史的解释权只能掌握在我手里,凡是不符合我主旋律的叙述,都是对我的现实统治的颠覆。这种逻辑我们熟悉吗?太熟悉了!这就是文字狱的核心逻辑。

在中国历史上,清朝的文字狱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一个叫徐俊的文人在他的诗集里写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本来是描写清风吹动书页的景象,结果被人告发,说你亲自是在影射我们大清朝,你这是在讽刺我们满族统治者没文化,结果徐俊被杀了。还有一个叫查思婷的考官出了一道考题,题目是为民所指。这4个字出自儒家经典,意思是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结果被人举报,说你这个“所指”两个字,是把雍正两个字的头给砍掉了,你这是在诅咒皇帝。结果查斯廷惨死狱中,还被戮尸,家人也受到牵连。这就是文字狱的恐怖之处,他不需要你有任何实际的行动,他甚至不需要你的文字有明确的反对意图,他只需要解释,解释权完全掌握在当权者和那些想邀功的小人手里。他们可以把任何一首诗,任何一篇文章都解读出谋反的含义,在这种环境下谁还敢写东西呢?你写“天凉好个秋”,他可以说你是在怀念明朝;你写“乌云蔽日”,他可以说你是在暗指皇帝昏庸。所以文字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抓几个反贼,而是为了制造一种普遍的恐惧,让整个知识阶层都变成一群只会歌功颂德的应声虫。他要达到的效果就是孟德斯鸠说的,气馁和无知使人既无才能亦无意愿去写讽刺文字。整个社会万马齐喑,一片死寂。

孟德斯鸠接下来对不同政体下对讽刺文字的态度做了一个非常精辟的分析,他说在专制国家讽刺文字几乎不存在,因为没人敢写也没人会写,在民主政体国家讽刺文字是不被禁止的。为什么?因为在民主国家,人民是统治者讽刺的对象通常是那些掌握权力的权贵,人民通过讽刺文字来宣泄自己的不满,监督当权者,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安全阀。而在君主政体国家,讽刺文字虽然被禁止,但通常只被看作是违规而不是犯罪。为什么?因为君主高高在上,几句讽刺的酸话伤不到他的根本,而且这种讽刺还能帮助君主了解民情,缓解大众的怨恨。一个聪明的君主甚至会把讽刺文字当成一种另类的民意调查来看,最痛恨讽刺文字的是什么政体?是贵族政体!为什么?因为在贵族政体里,那些当官的一个个都把自己当成小君主,他们的心胸远没有真正的君主那么开阔。你讽刺一个国王,他可能一笑置之。但你讽刺一个贵族老爷,他就觉得你是在指着他鼻子骂,会跟你拼命。所以在威尼斯的贵族共和国写讽刺文字是要判死刑的。这个分析太深刻了,他告诉我们,一个政体对讽刺和批评的态度,直接反映了他的自信程度和权力结构,越是那种权力分散,互相制衡,并且统治者需要对民众负责的政体就越能容忍讽刺。而越是那种权力集中,等级森严,统治者高高在上的政体就越是害怕讽刺。

所以我认为一个社会有没有活力,一个国家有没有前途,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衡量标准,就看他能不能容忍讽刺。  如果一个国家连喜剧演员的脱口秀都容不下,连网民的几句调侃都要删帖封号,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内心该是多么的虚弱和恐惧。

好了,从思想到言辞,再到文字,暴政一步步的把所有可能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都给堵死了。但是他的野心还不止于此,他不仅要控制你的思想和言论,他还要摧毁你内心最基本的道德感和羞耻心,他是怎么做到的?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看到的暴政最丑陋的一面。我们看到了专制权力是如何通过曲解文字来扼杀思想制造恐惧的,这已经是对人类精神的极大摧残了。但是一个彻底的暴政它不会满足于此,他还要更进一步,他要挑战人类文明的底线,他要公开的系统的去破坏我们每个人心中最基本的羞耻心。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十四章,标题是“惩罚罪恶时对羞耻心的破坏”。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观点。他说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有关于羞耻的规矩,惩罚犯罪的目的本来应该是恢复秩序,但如果你在惩罚犯罪的时候,用的手段本身就在破坏这些关于羞耻的规矩,这不是很荒谬吗?这不就等于你为了灭火,结果自己往火里浇汽油吗?他举了几个例子,每一个都让人不忍卒读。他说在东方有些国家用训练过的大象来对女性执行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他没有细说是什么刑法,但我们可以想象那绝对是一种极尽羞辱的场面。孟德斯鸠质问,这难道不是想用法律来破坏法律吗?法律的尊严在这一刻荡然无存,它不再是正义的化身,而变成了一场残忍下流的公开表演。

另一个例子来自罗马。罗马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就是不能处死还没到结婚年龄的少女。这背后是一种对纯洁和生命的朴素尊重,结果我们前面提过的暴君提比略,他想杀一个少女怎么办?他想出了一个妙计,让刽子手先把少女奸污了,然后再处死她。你看看这是一种多么阴险,多么冷酷高傲型。他为了在形式上遵循一个习俗,却在实质上践踏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这种行为比直接杀死那个少女要邪恶100倍。因为他是在告诉所有人,所谓的习俗、道德、羞耻心,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我可以随心所欲的玩弄他们,扭曲他们。

还有一个例子来自日本,当时的日本官吏会把赤身裸体的妇女放在广场上示众,并且强迫她们像畜生一样爬行。孟德斯就说这种行为让廉耻为之战栗。然后他又提到了一个更可怕的场景,让一个母亲……..让一个儿子…….他甚至不忍心写下去了,只是说大自然也为之颤栗。这些刑罚的共同点是什么呢?他们的目的已经不仅仅是惩罚犯罪了,他们是在通过一种仪式化的、公开的羞辱来摧毁人的尊严,他们要达到的效果是让旁观的民众变得麻木、冷酷,对残忍习以为常。当人们看惯了这种公开的羞辱,他们内心的羞耻感和同情心就会被慢慢的磨掉,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就会因此而不断的沉沦。

这种羞辱式惩罚在20世纪的某些国家更是被运用到了极致。想想那些年的批斗会给所谓的牛鬼蛇神、戴高帽挂牌子,剃阴阳头,让他们在自己的邻居、同事甚至亲人面前遭受无休止的辱骂和殴打。这种做法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摧毁一个人的精神防线,让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可以被任意践踏的非人。同时他也是在恐吓所有旁观者,他在用最直观的方式告诉你,这就是对抗组织的下场。你如果不想也这样,就乖乖的听话,甚至你要主动的去参与这种羞辱,去划清界限,去表现你的忠诚。于是人性中最恶的一面就被激发出来了。邻居斗邻居,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丧失了基本羞耻感和同情心的决斗场。

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刑法的文明程度直接反映了它的文明程度,那些喜欢搞公开羞辱,喜欢搞游街示众的国家,无论它的经济多么发达,它在本质上都是一个野蛮的国家。因为他不懂得,或者说他故意要去摧毁人类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东西——尊严。一个真正文明的法律,他在惩罚一个罪犯的时候,应该始终把他当做一个人来看待。你可以剥夺他的自由,甚至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剥夺他的生命,但你无权剥夺他的尊严。因为一旦法律开始以羞辱人为乐,它本身也就变成了最大的罪恶。

好了,暴政不仅摧毁了我们的思想、言论和尊严,它还用一种更阴险的方式来瓦解我们社会最基本的信任结构。它是如何做到的呢?它是通过鼓励一种最卑劣的行为——告密。而告密的源头往往来自我们最意想不到的地方,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揭示的社会崩坏的开始。

现在我们知道了暴政会通过羞辱式惩罚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让人们变得麻木和冷酷,这已经是在腐蚀社会的肌体了,但是一个彻底的暴政,它还要更进一步,它要切断社会最基本的信任链条,让每一个人都变成一座孤岛,互相猜忌,互相防备,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他通过鼓励一种最卑劣的行为——告密,而告密的源头往往来自我们最意想不到的地方。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十五章,标题是为控告主人而弑奴。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矛头指向了罗马帝国的一项法律。开国皇帝奥古斯都规定,如果一个人的奴隶能站出来揭发主人,密谋反对皇帝,那么奴隶就可以被公开出售,从而获得一个可以作证的身份。你听听这规定有多聪明,多阴险。在罗马法里奴隶是没有人格的,他们是主人的财产,不能作为证人出庭指控自己的主人。这本来是一种维持社会等级和秩序的规则,但是奥古斯都这位权谋大师巧妙的给这条规则开了一个后门,他不是直接说奴隶可以告发主人,而是设计了一个程序,先把奴隶出售给国家,让他从一个私人财产变成一个自由人,然后再让他去作证。这一下就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他等于是在告诉全罗马帝国所有的奴隶,你们想不想摆脱奴隶身份?想不想获得自由?机会来了,只要你能找到或者说制造出你的主人有谋反的证据,你就可以一步登天。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首先,诬告的动机被极大的激发了。一个奴隶,他对主人可能心怀怨恨,或者仅仅是渴望自由,他就有足够的动力去编造谎言。反正一旦主人被定罪,家产超没,他功臣就能得到解放,这简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其次,它彻底摧毁了家庭内部最基本的信任。在那个时代奴隶是家庭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主人的身边,对主人的生活细节了如指掌。这项法律一出等于是在每个贵族的家里都安插了无数个潜在的秘密警察,主人再也不敢在奴隶面前说一句真心话,表露一点真实的情绪。因为你不知道哪个奴隶正在竖着耳朵,把你无心的一句抱怨记在心里,准备当作明天去换取自由的投名状。

这种鼓励内部人告密的做法,是所有专制政体屡试不爽的统治法宝。想想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他们哪有那么多人手去监视每一个德国人呢?他们最主要的情报来源就是普通民众的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同事告发同事。今天你家多买了点面包,邻居就可能去告你,说你在为颠覆活动储备物资。

再看看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是把这种奥秘文化推向了极致。他们鼓励子女告发父母,学生告发老师,妻子告发丈夫,他们把这种背叛亲情的行为美化成大义灭亲,站稳革命立场。这种宣传彻底颠覆了人类几千年来的伦理纲常,他让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庭都变成了一个充满不信任和恐惧的战场。当一个人连自己的枕边人,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能信任的时候,他还能信任谁呢?

所以,我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健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看他是在鼓励告密,还是在鄙视告密。一个鼓励告密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自危道德沦丧的社会,因为它奖励的是背叛,谎言和投机,惩罚的是信任,忠诚和坦率。孟德斯鸠在这里还做了一个非常精妙的区分,他说在驯养奴隶的国家,奴隶理所当然的可以成为告发者,但他们不能成为证人。告发者和证人一词之差,天壤之别。告发者是提供一个线索,比如奴隶跑去跟官府说,我怀疑我主人有问题。官府接到线索后,需要自己去独立的客观的搜集证据来证实或证伪这个线索。奴隶本人因为其身份和动机的可疑性,他的话不能作为直接的定罪证据;而证人是直接提供证据,他的话在法庭上是可以被采纳为定罪依据的。奥古斯托的法律就是把告发者变成了证人,这就绕过了所有正常的司法程序,为诬告和政治迫害打开了绿灯。所以孟德斯鸠引用了后来塔西佗皇帝的法令,说即使是在大逆罪的案件里,奴隶也不能充当不利于其主人的证人,他认为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可惜的是这条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法律,最后没有被收录到查士丁尼的法典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好了,通过鼓励奴隶告发主人,专制者成功的在社会内部埋下了无数不信任的种子,但是光有告密者还不够,还得有人去处理这些告密,还得有人去把这些告密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案子。那么如果诬告了别人,自己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能得到奖励,那又会发生什么?鼓励奴隶告发主人。这种制度设计是在从内部瓦解社会的信任,这相当于给那些想诬告的人提供了充足的弹药。现在暴政要做的,就是拆掉这些诬告者最后的保险栓,让他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开火,怎么做到的呢?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十六章,标题是“诬告大逆罪”。这一章非常短,但信息量巨大。孟德斯鸠说,他要为罗马的皇帝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搞出那些害人的法律,最初的主意还真不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坏头是谁开的呢?孟德斯就点了一个人的名字:苏拉。苏拉是谁呢?他是罗马共和国末期一个著名的独裁官,他开创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那就是不惩罚诬告者,你诬告别人犯了大逆罪,结果查出来是假的,你没事拍拍屁股走人就行。你品品这一招有多毒,它彻底打破了司法系统里最基本的平衡。在一个正常的司法体系里,控告和被控告双方的风险应该是对等的。我控告你,如果我赢了你受罚,但如果我输了,而且被证明是恶意诬告,那我也要受到惩罚,这才能让那些想诬告的人有所忌惮,但是苏拉把这个平衡给打破了,诬告变成了一件零成本高收益的事情。我告你,告对了,我可能有功,能领赏告错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我还怕什么呢?我当然是可劲儿告。今天我看张三不顺眼,告他一状,明天我看李思家有钱告他一状,整个社会就会立刻被诬告的狂潮所淹没。苏拉还只是不惩罚,到了后面的皇帝们他们就更进一步了,他们开始奖励诬告者,这就彻底疯了。诬告从一件没有成本的事情变成了一门可以发家致富的产业。

于是罗马帝国出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叫告发者——迪雷特,这些人就是专业的政治碰瓷户,他们整天没事干,专门研究法律,打探各种小道消息。今天参你一本,明天告他一状,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有钱的元老和骑士。一旦告成功,按照当时的法律,他们可以分得被告人财产的四分之一,这可比辛辛苦苦做生意来钱快多了。在这些职业告发者的操纵下,罗马的法庭变成了一个屠宰场。无数的富人,贵族就因为一些捕风捉影的罪名被剥夺财产,流放甚至处死,而那些告发者则赚得盆满钵满。整个罗马的上层社会都笼罩在这些人的阴影之下人人自危。

这种奖励告密者的制度,在20世纪的集权国家同样是标配,在苏联一个普通工人,如果揭发他的工程师领导是破坏分子,他不仅能获得政治上的进步,甚至有可能取而代之自己当上领导。在东德那些为斯塔西提供情报的线人,可以得到各种各样的特权,比如更容易买到稀缺的商品,或者更容易获得旅行许可。这些奖励就像诱饵一样,把人性中最自私、最阴暗的一面全都给调了出来,它让告密不再仅仅是出于恐惧,更是出于贪婪。所以我认为一个法治国家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向惩罚机制,那就是对恶意诬告者必须予以严惩。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如果最后被证明是假的,你就应该承担与那个罪名相当的惩罚。你诬告别人要判10年,你自己就得进去蹲10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诬告的成本,才能遏制住那种动不动就想用法律当枪使的冲动。

好了,现在我们看到暴政已经把整个系统都给配齐了:有渴望自由的奴隶提供内部情报,有零成本高回报的职业告密者负责开火,有模糊不清的罪名作为法律依据。那么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如果你不幸知道了某个阴谋,你该怎么办呢?是说还是不说呢?这可是一个要命的选择题,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探讨的普通人在暴政下的生存困境,专制政权通过不惩罚甚至奖励诬告者的办法,让整个社会充满了专业的政治碰瓷户,把司法系统变成了他们的提款机。现在整个恐怖系统已经搭建完毕,那么作为一个生活在其中的普通人,如果你真的或者你自认为知道了某个所谓的阴谋,你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能让你瞬间体会到什么叫里外不是人的绝境。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十七章,标题是“揭发阴谋”。孟德斯鸠在这一章的开头引用了《旧约申命记》里的一段律法,那段律法说得非常狠,他说如果你的亲兄弟,你的儿女,你怀里的妻子,或者你最好的朋友,私下里引用你去信别的神,你该怎么办呢?当然是你就要用石头打死他,你先下手,然后民众也下手。你听听,这是多么冰冷多么绝情的话,他要求你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神去亲手杀死你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孟德斯鸠立刻就评论说,这条立法绝对不能用在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里,因为它为所有罪行大开方便之门。为什么?因为它彻底摧毁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亲情和信任。如果连父子、夫妻、挚友之间都要互相提防,都要随时准备为了一个更高的目标而出卖对方,这个社会就已经不是人的社会了。它是一个由互相监视的野兽组成的丛林。

这种要求大义灭亲的逻辑,在20世纪的极权主义国家被推向了顶峰,他们会大力宣传那些揭发自己父母的小英雄,比如苏联著名的少年帕夫利克.莫罗佐夫,据说他因为揭发自己的父亲藏匿粮食而被家人杀害,后来被苏联官方塑造成了英雄偶像。这种宣传就是在告诉所有的孩子,对领袖和党的忠诚要高于对父母的亲情。这种反人性的教育,制造出了一代又一代精神上被扭曲的人。所以我认为任何鼓励或者强迫大义灭亲的法律和道德都是邪恶的。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保护家庭这个最后的避难所。在法庭上近亲属应该有拒绝作证的权利,这不仅是为了保护亲情,更是为了守护人性最后的底线。好了,这是极端情况。

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规定你必须揭发你所知道的阴谋,否则你也要被处死,这又会怎么样?孟德斯就说这条法律也相当狠毒,为什么狠毒?因为他把你逼入了一个两难的绝境。你说还是不说?如果你选择说去揭发:

首先,你怎么确定你听到的是真的呢?万一是别人随口胡说或者是一个圈套,你跑去一揭发,结果查无此事,你可能就犯了诬告罪。

其次,就算你揭发的是真的,你也成了告密者,你可能会遭到阴谋参与者的报复,你也会被你身边的人所不齿,你从此就背上了一个叛徒的名声。那如果你选择不说,保持沉默。对不起,法律规定知情不报,同罪论处。一旦阴谋败露,你就要跟着一起掉脑袋。你看无论你说还是不说,你都可能死,这就是这条法律最狠毒的地方。

它让每一个普通人都活在一种随时可能被卷入政治漩涡的恐惧之中。你最好的生存策略变成一个聋子和瞎子,对身边发生的一切都装作不知道,但这又怎么可能呢?所以孟德斯就建议这种强制揭发的法律,即便是在君主国里也应该加上很多的限制。他说只有在那种最严重的直接威胁国家生存的一级大逆罪里才能考虑使用。而且他强调区分不同等级的大逆罪非常重要,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当成最高级别的阴谋来处理。

但是在某些国家这种区分是不存在的。孟德斯就举了日本的例子,他说日本的法律颠覆了一切人类理性,即使是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知情不报也要被当成犯罪。他讲了一个故事,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有两个女士被关在一个装满了尖钉的柜子里,活活折磨致死,其中一个人的罪名是在男女关系上耍了点小花招,这顶多算个道德问题。而另一个人的罪名是什么呢?仅仅是她知道了前一个人的事,却没有去揭发。你看看,这是一种多么疯狂多么变态的株连。因为一件根本算不上犯罪的私德小事,两个人就惨遭酷刑而死,这就是知情不报罪被滥用到了极致的后果。它让整个社会都变成了一个互相监视、互相捆绑的连坐、地狱。每个人都必须为他人的行为负责,每个人都成了别人行为的警察。在这种社会里没有人是自由的,没有人是安全的,所以我认为任何知情不报罪都必须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它只能适用于极少数,对公共安全构成最严重最迫切威胁的罪行,比如恐怖袭击。除此之外,法律不应该强迫任何一个公民去充当国家的免费侦探和告密者,保持沉默应该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好了,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专制系统是如何通过各种法律来制造恐怖瓦解社会的,但是当这个系统真的抓到了所谓的大逆罪犯人,并且把他们处置了之后,事情就结束了吗?对于一个共和国来说,一场大案之后的过度报复可能会带来比阴谋本身更危险的后果,这又是为什么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探讨的共和国的后遗症。

在暴政之下,普通人仅仅因为知情不报,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这是一种无处可逃的恐怖。那么我们换一个场景,在一个共和国里,如果真的有人试图推翻政权,搞阴谋,并且被成功挫败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还是宽大处理,尽快翻篇?这可是一个关系到共和国生死存亡的重大选择。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十八章,标题是“共和国对大逆罪的过度惩治相当危险”。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他说在一个共和国里,当那些试图推翻他的人被处置了之后,就应该立即停止报复和刑罚,甚至连奖赏也应停止。为什么?你可能会觉得,这不对!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搞株连,不把他们的同党一网打尽,万一他们卷土重来怎么办呢?孟德斯鸠的眼光要看得远得多。他说如果你滥施重点搞扩大化的清洗和报复,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大权落入少数几个公民手中。换句话说一场以保卫共和国为名义的过度报复,最终会催生出新的暴君。这个逻辑其实非常深刻。你想想,当一场大的政治动荡结束之后,谁是主张严厉报复的人?往往是那些想借机清除异己,攫取更大权力的野心家,他们会打着为共和国复仇的旗号,不断的扩大打击面,制造新的敌人。

今天他们以阴谋同党的名义干掉了A,明天他们又以思想不清的名义干掉了B。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权利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而整个共和国会陷入一种持续的狂热的政治清洗之中,人人自危。最后当所有的反对者和潜在的反对者都被消灭干净之后,这个所谓的复仇者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共和国新的独裁者。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罗伯斯比尔,不就是这样吗?他以公安的名义把无数人送上断头台,最后他自己也成了独裁者,然后也被送上了断头台。所以孟德斯鸠说,在这种情况下,多宽又比多惩罚为好,少放逐比多放逐为好,少没收财产比多没收财产为好。问题的关键不是去摧毁某一个统治者,而是要摧毁那种冤冤相报的统治模式。他说应该尽早回归政体的常规,让法律保护一切,不与任何人作对。这句话简直是共和国政治智慧的结晶。法律应该是中立的,是保护所有人的,它不能成为某一个政治派别,用来报复另一个派别的工具。一旦法律被政治化被当成武器,它就不再是共和国的守护神,而是内战的催化剂。孟德斯鸠在这里对比了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做法:

希腊人就特别喜欢搞斩草除根。他们干掉一个暴君之后,还要杀死他的子女,甚至杀死他五个最近的亲戚,他们还会大规模的驱逐失败者的家族,结果他们的城邦就陷入了一种永无休止的动荡之中。今天你把我赶走,明天我再打回来把你赶走。每一次放逐和回归都伴随着一次政体的变更和流血冲突。

而罗马人在这方面就要聪明的多。卡西乌斯因为想搞暴政被判了刑,有人就提出来,要不要把他的孩子也给杀了?结果元老院否决了他的孩子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后来在苏拉搞独裁,宣布了很多人不受法律保护之后,有人又想搞株连,禁止这些人的孩子担任公职,这种想法也被当时的有识之士认为是有罪的。

当然罗马人的心灵也在逐渐堕落。到了马略和苏拉内战,再到后来由安东尼.屋大维和莱比.杜斯组成的后三头同盟,他们搞的公敌宣告就变得越来越血腥和无耻了。孟德斯鸠引用了阿毕安的记载,那些杀人者在发布追杀令的时候说的那叫一个冠冕堂皇,他们说我们这么做,都是为了共和国好,是为了让富人都极度安全,让下层人民都极度安宁,总之大家都会幸福无比。这种以为了你好的名义去实施最残酷暴行的说辞,我们听的还少吗?所有集权主义的宣传内核都是一样的,他们总是宣称自己是为了一个无比崇高的目标,比如民族复兴、街及解放或者人民幸福,所以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在这种宏大叙事的掩盖下,无数个体的生命和自由就被无情的碾碎了。

所以我认为一个共和国在经历了巨大的政治创伤之后,最需要做的不是报复而是和解。就像南非在结束种族隔离制度之后,成立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一样,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清算和报复,而是为了揭示真相,抚平伤痕,让整个国家能够放下历史的包袱向前走,这需要巨大的政治智慧和道德勇气。

好了,我们已经看到,在共和国里即便是出于好意的过度惩罚,也可能摧毁自由。但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一个共和国为了保护所有人的自由,是不是可以暂时的、合法的去终止某一个人的自由呢?这听起来像个悖论,但它确实存在。一个共和国在挫败阴谋之后,最明智的做法是和解,而不是报复,否则就会催生出新的暴君。这听起来好像是说为了共和国的整体利益,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宽容。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有没有一种情况?恰恰相反,共和国为了保护所有人的自由,必须暂时的、合法的去侵害某一个人的自由呢?这听起来像个悖论,对吧?为了自由而牺牲自由。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十九章,标题是“共和国如何终止自由的行使”。孟德斯鸠在这里触及了一个非常深刻也非常棘手的法治难题。他说在那些最崇尚自由的国家反而存在这样一些法律,他们就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自由而侵害某一个人的自由。他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英国的议会干预法案,这是个什么东西?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立法形式。英国议会可以通过一项专门的法案,不经过任何正常的法庭审判,直接宣布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群人有罪,并且对他们进行惩罚,比如剥夺财产、流放甚至处死。你一听这不就是无法无天吗?议会既当立法者又当法官,这完全违背了我们之前说的三权分立原则。没错!正因为如此,这种做法在历史上充满了争议,也被认为是极其危险的。但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比如国家面临严重的叛乱威胁,而正常的司法程序又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证据不足、证人被恐吓等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置罪犯时,议会就会动用核武器。它的逻辑是为了避免整个国家陷入混乱,我们不得不牺牲掉正常的法律程序,去精准的快速的清除掉那个最危险的威胁。

第二个例子,来自古雅典的陶片放逐法,这个我们可能更熟悉一点。每年雅典公民大会都会投票决定是否要启动这个程序,如果启动,那么每个公民就可以在陶片上写下一个他认为对城邦民主构成潜在威胁的人的名字。如果某个人得到的票数超过6000票,那么他就要被无罪流放10年,注意是无罪流放,他没有犯任何具体的罪行,他只是被大多数公民认为功高震主或者野心太大,可能会成为未来的僭主。你看这两种制度,无论是英国的议会干预法,还是雅典的陶片放逐法,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在正常的司法轨道之外,通过一种非常的政治性的手段去对某一个特定的人,他们都是在用一种不自由的手段去维护一个自由的政体。

孟德斯鸠也提到了罗马的特殊法,也就是专门针对个别公民制定的法律,他引用了西塞罗的观点,认为这种法律应该被废止。因为法律的尊严就在于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那么孟德斯鸠自己到底是怎么看待这种非常手段的呢?他没有给出非黑即白的答案,他说了一句非常富有诗意,也充满智慧的话。他说我承认自古以来世界上最自由的人民的一些做法使我相信有些情况下需要用帐幔遮盖一下自由,犹如遮盖神像那样。这句话太妙了,用帐幔遮盖一下自由,神像是神圣的,但有时候为了保护它的神圣,我们反而要用帐幔把它暂时遮盖起来,自由也是如此,它无比珍贵,但在某些极端时刻为了保护自由,这个神像本身不被打碎,我们可能不得不暂时的用非常手段这个帐幔把它遮盖一下,这背后是一种深刻的政治现实主义。

他承认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制度,一个健康的共和国既要有常规的保护每一个个体权利的法律体系,也要有在极端危机时刻能够果断处置威胁的紧急状态、机制,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帐幔什么时候可以拉上?由谁来拉呢?拉上多久,这才是最致命的问题。如果这个紧急状态的权利被滥用,它就会成为独裁者最好的借口。纳粹德国不就是通过国会纵火案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然后终止了魏玛宪法里所有关于基本人权的条款,从而为希特勒的独裁铺平了道路吗?所以我认为任何紧急状态法都必须受到最严格的限制:

第一,启动的门槛必须极高,必须是真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

第二,它的授权必须是明确的,有限的不能是全权授予。

第三,它的期限必须是短暂的,到期必须自动失效,除非经过同样严格的程序再次授权。

第四,它必须受到独立的司法监督,防止被滥用。

没有这些严格的限制,任何所谓的紧急状态都可能变成永久状态,任何所谓的暂时遮盖都可能变成永久的黑暗。

好了,我们聊完了共和国在极端情况下如何处理自由的问题。那么在常规状态下,一个共和国又有哪些特别的法律是有利于公民自由的呢?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二十章,标题是“共和国中有利于公民自由的法律”。这一章孟德斯鸠给我们介绍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制度设计,这些制度就像是给司法系统安装了各种各样的减震器和保险丝,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无辜的公民被错误的指控所伤害:

第一个制度是针对滥诉的。在共和国特别是像雅典那样的平民政体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控告是公开的,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指控他想指控的人,这当然体现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但它也带来一个巨大的风险,就是滥诉和诬告。如果我随便告人没有任何成本,我可能就会把告状当成一种打击报复或者敲诈勒索的手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雅典人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他们规定如果你发起的控告在投票的时候,连五分之一的支持票都得不到,那就说明你的指控实在是太离谱了,太站不住脚了。对不起,你作为控告人要被罚款1000德拉克马,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你看看这个制度设计得多精妙。他没有禁止你控告,他充分尊重你作为公民的权利,但是他给你的权利加上了一个成本,你控告之前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证据过不过硬,理由充不充足。如果你是胡搅蛮缠,恶意诬告,你就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这就有效的过滤掉了大量不靠谱的诉讼,保护了法官的精力,更重要的是保护了无辜公民,使他们免受无休止的骚扰。

罗马人也有类似的办法,他们会对那些不公正的控告人进行羞辱。比如在他们的额头上烙上一个字母K,这个K是诬告者卡拉米尔特的缩写,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你这个人不地道,喜欢诬告别人,这种名誉上的惩罚在那个时代可能比罚款还要厉害,这些制度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启发。我认为一个健康的法制社会,不仅要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也要规范原告人的行为,必须有一种机制来惩罚那些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恶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否则法律就会被一些人当成合法的害人工具。

第二个制度是防止司法腐败的。为了防止控告人去贿赂法官和证人,雅典人甚至会派专人跟在控告人身边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这虽然看起来有点侵犯隐私,但在那个时代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防止司法被金钱腐蚀的办法。

第三个制度是给被告人一个后悔药的。孟德斯鸠又提到了一个我们前面讲过的法律,那就是在雅典和罗马都允许被告在最终审判结果出来之前选择自行放逐。这个制度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政治的智慧。你想想如果你是一个被告,你知道自己很可能会被判有罪,但你又觉得判决可能不公或者惩罚太重,这个制度就给了你一个选择,你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个结果,离开这个城邦,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种止损,虽然背井离乡,但总比坐牢或者被处死要好。对于城邦来说,这也是一种智慧,他避免了因为一个可能有争议的判决,而激化社会矛盾。他也用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把一个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请出了城邦,这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充满弹性的处理方式。

你看无论是惩罚滥诉,还是允许自行放逐这些制度的核心思想,都是在尽可能的保护个体的安全感,为司法这台冰冷的机器注入一丝人性的温度,他们都在试图达到一种平衡,既要维护法律的威严,惩罚真正的罪犯,又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无辜者,不让法律成为暴政的工具。这些古老的智慧在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深思。一个好的法律体系不应该只有冰冷的条文,它还应该包含着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以及对个体尊严的最终关怀。好了,我们看到了共和国在刑事领域是如何保护公民自由的。但是在民事领域,尤其是在一个非常常见的纠纷——债务纠纷里,共和国的法律是不是也同样充满了温情呢?恰恰相反,在某些时候它可能会表现出极其残酷的一面,这又是为什么?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看到的法律的另一张面孔。

之前我们聊到像雅典和罗马这样的共和国,在刑事审判中设计了很多精巧的制度来保护公民免受诬告和不公的伤害,这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共和国的法律就总是这么和蔼可亲。当它处理一个最古老也最普遍的问题——债务的时候,他可能会瞬间变脸,变得比任何暴君都更冷酷无情。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一章,标题是“共和国的法律对待债务人的残酷性”。孟德斯鸠一上来就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他说在一个社会里,一个人——债权人,把钱借给另一个人——债务人,这两个人的地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债务人是因为需要钱才去借钱,他本来就处于一个更弱势的地位。那么如果共和国的法律不仅不去弥合这种不平等,反而还要用国家暴力去拉大这种差距,结果会怎么样呢?结果就是法律会变成富人压榨穷人的合法工具。孟德斯就告诉我们,在最早的雅典和罗马,法律是允许债权人把那些还不起钱的债务人直接抓来当奴隶,甚至可以把他们卖掉。你听听,这是多么野蛮的法律!仅仅因为一笔民事债务,一个人就可以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变成另一个人的财产。这哪是共和国?这简直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在雅典伟大的改革家梭伦站了出来,他推行改革,下令废除了人身抵债这种残酷的惯例,这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巨大的进步,它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民事债务只能用财产来偿还,不能用人身自由来偿还。这个原则在今天已经成为了全世界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常识。但是在罗马这个进程就要曲折的多了。孟德斯就指出,制定著名的十二铜表法的10人团,明明知道梭伦的改革,但他们就是不愿意学,为什么呢?因为10人团的成员大多是贵族,他们本身就是放贷的债权人阶级,他们制定的法律当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十二铜表法里依然保留了那些对债务人极其残酷的条款。比如允许债权人把债务人囚禁起来,甚至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可以把债务人的身体分割掉,这些残酷的法律给罗马共和国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孟德斯鸠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场景,一个债务人被债权人打得遍体鳞伤,从私牢里逃了出来,跑到罗马的公共广场上向民众展示自己的伤痕。这个场景瞬间点燃了平民的怒火。于是罗马历史上第一次著名的平民撤离运动爆发了,平民们集体罢工,撤退到圣山上,拒绝为贵族们打仗和工作。这场斗争的结果是什么呢?平民们争取到的不是废除这些恶法,而是在体制内设立了一个专门保护他们自己利益的官职——保民官。孟德斯鸠的评论非常精辟。他说人们脱离了无政府状态,却险些陷入暴政。什么意思?这种阶级对立,差点就把共和国给撕裂了。

后来又有一个叫曼利乌斯的贵族,想利用平民对债务法的不满,来为自己博取政治资本,结果被当成想搞独裁的野心家给处死了。你看债务问题已经变成了罗马共和国一个反复发作的政治癌症,直到罗马建成428年,才终于出台了一项法律,剥夺了债权人在自己家里拘禁债务人的权利,而促成这项法律的又是一桩丑闻。一个叫巴比里乌斯的债权人不仅囚禁了一个叫普布里乌斯的青年,还试图对他进行性侵犯。孟德斯鸠在这里发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感慨。他说罗马这座城市,他的命运就是不断的因为某些罪行而获得自由。最早是暴君的儿子强暴鲁克莱西亚,激起了民愤,推翻了王振,建立了共和国,获得了政治自由;后来又是10人团里的阿比乌斯,为了霸占维吉尼亚,制造冤案,再次激起民愤,推翻了10人团的暴政;而现在又是因为巴比里乌斯的罪行使得罗马人获得了公民自由。这个观察太深刻了,他告诉我们自由从来不是温情脉脉的请客吃饭,它往往是在与最丑陋最残暴的罪行进行殊死搏斗之后,才艰难地被争取来的。每一次自由的进步几乎都伴随着血和泪。

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处理债务问题的方式是其文明程度的试金石。法律究竟是站在少数债权人一边,充当他们暴力讨债的打手,还是站在一个更中立的立场上,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又为那些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一条生路。比如通过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背后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对人的基本态度。人究竟是实现经济目的的工具,还是法律需要保护的最终目的呢?

好了,我们花了很多时间来讨论共和国的法律。现在我们要把视角切换到另一种政体,君主国在君主国里自由又会受到哪些独特的威胁呢?刚才我们深入探讨了共和国的法律,看到了他在保护和伤害自由时的两副面孔。现在我们要换个地图,进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生态——君主国。在君主国里臣民的自由面临的威胁和共和国公民又有什么不同?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二章,标题是“君主国里侵害自由的东西”。这一章孟德斯鸠只说了一件事,但这件事却是君主政体下司法公正最大的敌人。这个东西是什么?由君主亲自任命的——专员,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专案组或者特别法庭,孟德斯鸠开门见山就说,世界上对君主最没有用的东西就是这个玩意儿。为什么?因为它会从根本上削弱君主政体下的自由,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君主想查个案子,派个自己信得过的人组成一个专案组,这不是天经地义吗?怎么就侵害自由了呢?这里的逻辑非常微妙,在一个健康的君主政体里,也应该有常规的、独立的司法系统,法官们是根据既有的法律来审理案件的,他们虽然最终要对君主负责,但在审案的过程中,他们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这套常规的司法系统就像是一条稳定的河流,所有的案子都应该在这条河道里按照既定的规则流淌。但是专员或者专案组的出现,就等于是在这条河的旁边挖了一条人工的临时的渠道,君主可以随时下令,把任何一个他想特别处理的案子,从常规的河道里捞出来,扔进这条人工渠道里,而一旦进入了这条渠道,一切规则就都变了。孟德斯鸠分析了这些专员的心态,分析得入木三分。他说这些专员他们的权利是君主临时授予的,他们不是常规的法官,他们是带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所以他们必然会表现出几种心态:

第一,他们觉得自己代表的是君主的意志,而不是法律的意志。所以他们审案的最高标准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揣摩上意。君主希望这个案子是什么结果,他们就会努力把案子办成什么结果。

第二,他们会觉得自己掌握了某种国家隐秘,有一种莫名的使命感,他们会觉得自己办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案子,而是一件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所以他们会不择手段,刑讯逼供,罗织罪名,什么都敢干。

第三,他们内心充满了恐惧,他们知道自己的荣华富贵,甚至身家性命都基于君主的一念之间,这个案子要是办不好,办的不让君主满意,那倒霉的就是自己。所以他们必然会表现的比谁都更左、更狠,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所以由这样一群人组成的特别法庭,他还能有公正可言吗?它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不是一个为了寻求真相的司法机构,而是一个为了执行君主个人意志的政治工具。他的目的不是审判,而是定点清除。

孟德斯鸠举了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的例子,这位老兄想杀哪个贵族的时候,就专门从贵族院里挑选一批人,组成一个专员法庭来审,结果他想杀的贵族一个都没跑掉,全都被他用这个方法给干掉了。这种专案组,模式我们熟悉吗?太熟悉了!

在中国古代,皇帝要想整治某个大臣,经常会搞三司会审,或者直接让锦衣卫东厂的特务来办案。这些机构就是凌驾于常规司法体系之上的专员,他们办的案子有几个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绝大多数冤案、假案、错案。在20世纪的集权国家,这种模式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

斯大林的大清洗很多案件都不是由正规法院审理的,而是由一个叫三人小组的机构来判决。这个小组通常由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一个官员,一个检察官和一个党委书记组成,他们审案不开庭,没有律师就是看看卷宗,几分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哪是司法?这是流水线式的屠杀。

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一个关键的标志就是看它是否存在一个独立于行政权力的、统一的常规的司法体系。任何形式的专案组,特别法庭,只要他是凌驾于常规司法之上,并且是服务于特定政治目的的,它就是法治的癌症。它会形成一个黑洞一样,吞噬掉所有的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孟德斯鸠最后说,这些专员对君主来说其实用处太小,不值得为此去破坏整个国家的法制常规。因为君主本身的正直和公正肯定要比这些专员高。这话即使在劝诫君主,也是在君主留面子。他的潜台词是一个英明的君主应该信任和依靠常规的法律体系,而不是这些临时的、肮脏的政治工具。好了,设立专案组,这是君主管理一种非常制度化的公开的对自由的侵害。但是还有一种更隐秘更无孔不入的侵害方式,它像空气一样弥漫在整个社会,让每个人都感到窒息,这是什么?现在我们知道了,君主国里搞专案组和特别法庭是公开的破坏法制,是一种制度性的作恶,这就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

但是君主国里还有一种更阴险,更让人窒息的侵害自由的方式。它发生在暗处,它像毒气一样无色无味,却能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毛孔。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聊的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三章,标题是“君主国里的密探”。孟德斯鸠开篇就问了一个问题:君主政体下需要密探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特务、间谍、告密者。他的回答非常干脆,好君主通常不使用密探!为什么?因为在一个健康的君主国里,君主和臣民之间应该是一种基于法律和信任的关系。孟德斯就说,一个人如果遵守法律,他就尽到了对君主的全部义务,他应该有自己的家作为庇护所,他的言行举止也应该获得安全保障。这段话简直就是对有限政府和个人权利最诗意的表达。他是在说国家的权力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法律,只要我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政府或者说君主就无权来干涉我的私生活,无权来窥探我的隐私,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但是密探这种东西的存在,从根本上就打破了这条边界。密探是什么?他们就是君主伸向私人领域的不合法的触角,他们的工作就是去打探那些法律管不着的事情。你在家里跟朋友说了什么?你私下里对国家政策有什么看法呢?你跟哪些人来往呢?当一个社会遍布着这样的密探时,会发生什么呢?首先信任会彻底崩塌,你不敢再跟任何人说真心话,因为你不知道你对面坐着的朋友、同事甚至亲人,是不是某个秘密警察组织的线人?每个人都戴上了一副假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场面话,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假面舞会。

其次恐惧会无处不在。你不仅要担心自己说错话,还要担心自己被说错话,因为那些密探为了邀功领赏,他们会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你可能只是跟朋友抱怨了一句,物价太高,报到他那里就变成了煽动民众意图不轨。在这种环境下沉默成了唯一的生存之道。孟德斯鸠说,如果非要用密探,那也得让正人君子来当,但他马上就自己反驳了,他说让品行可鄙的人,也就是职业告密者来做的事,本身就是可比的。一个君主应该用诚实坦率和信任来对待他的臣民。然后孟德斯鸠用了一段非常优美的文字,来描绘一个没有密探的理想的君主国,应该是什么样子?他说一个君主如果看到国家的法律大体上能够得到遵守,那他就会感到自己是安全的,他不需要去担心那些细枝末节,他看到的是一种普遍的良好风气,他相信在这种风气下,每个人的个人行为也不会坏到哪里去,他不需要有任何恐惧,他甚至想象不到人们是多么的爱戴他。

孟德斯鸠反问,为什么不爱戴他呢?因为他是一切福祉的源泉,而所有的惩罚都来自于冰冷的法律,而不是他个人。他总是带着安详的面容出现在百姓面前,大家分享着他的荣耀,他的权利,支撑着大家对他充满信心,就算被某个大臣欺负了,大家心里想的也是,要是君主本人知道了,他肯定会为我做主的。当国家遇到灾难时,大家也不会怪罪君主,只会抱怨他不知情,或者被下面的人蒙蔽了。大家会说要是君主知道就好了。你看看这段话描绘的是一种多么和谐多么理想的政治画面。

君主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慈爱的父亲,他只负责施恩,不负责惩罚,惩罚的事情交给中立的法律去做,这样所有的爱戴和荣耀都归于君主,而所有的怨恨和不满都由具体的法律和办事的官吏去承担了。这是一种非常高明的统治艺术,他把君主从具体的琐碎的容易招致怨恨的行政事务中抽离出来,让他变成一个纯粹的道德上的象征,但是密探的存在彻底摧毁了这幅美好的画面。当君主开始使用密探,就等于他不再信任法律,不再信任他的臣民,他变成了一个多疑、焦虑、缺乏安全感的工头。整天想知道手下的工人们是不是在背后偷懒骂他,他不再是那个慈爱的父亲,而变成了一个时刻在监视你的老大哥。

这种无孔不入的监视,在20世纪的集权国家达到了顶峰。东德的斯塔西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庞大最严密的秘密警察组织。据说,在东德平均每63个人里就有1个斯塔西的线人。他们监听电话、偷拆信件,在你的公寓里安装窃听器,他们建立的公民档案堆起来可以绕柏林墙好几圈。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没有人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活在透明的监狱里。

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使用密探的规模和范围是衡量其自由程度的负向指标。密探越多,这个国家就越不自由,一个真正自信开放法治的政府是不需要也不屑于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去对付自己的人民的。好了,密探是通过秘密的渠道来收集情报,但是还有一种更直接的告密方式,他甚至不需要署名,就能把一封信直接递到君主的案头。这种匿名信又会带来怎样的危害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揭开的专制体制下信息渠道的扭曲。

刚才我们聊到一个遍布密探的社会,会因为信任的崩塌和无处不在的恐惧而变得令人窒息。密探还算是有一个具体的人在活动,但是还有一种更阴险、更不负责任的告密方式,他甚至连一个具体的人都不需要,他只需要一张纸,一支笔。

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聊的第十二卷的第二十四章,标题是“匿名信”。孟德斯就一上来就讲了两个非常有意思的古代习俗,作为对比,他说古代的鞑靼人打仗的时候必须在自己射出的箭上刻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所有人都知道这支箭是谁射的。还有一个故事,马其顿的菲利普国王在围攻一座城市的时候,被一支投枪射中,受了伤。后来人们发现那支投枪上刻着一行字,阿斯特给菲利普致命一击,这个叫阿斯特的是个神射手,他曾经想投靠菲利普,但被菲利普嘲笑了一番,于是就投奔了敌方。你看无论是鞑靼人的剑,还是阿斯特的投枪,他们都体现了一种光明磊落的敢做敢当的精神。我射你,我就让你知道我是谁,这是一种战士的荣誉感。

孟德斯鸠用这个对比想说什么呢?他想说,如果你真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要去控告某个人,你也应该像一个战士一样光明正大的站出来,你应该去找官吏去走正规的法律程序。因为官吏的手里握有法律条文,只有那些想诬告的人才会害怕这些条文,而匿名信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写匿名信的人,就是那个躲在暗处放冷箭的懦夫,他不想让法律介入到他和被告之间,他不想走任何正规的程序,这恰恰说明他心里有鬼,他害怕自己的指控经不起法律的检验。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非常明确,对于这种匿名的控告,最轻的处罚就是根本不相信他们,除非是在两种极端的情况下:

第一,国家的常规司法审理已经因为某种原因陷入了停滞和瘫痪。

第二,案件直接涉及到了君主本人的安全。

在这两种情况下,可以把匿名信当做一个万不得已的线索。但除此之外,任何匿名举报都应该被直接扔进垃圾桶。他引用了君士坦提乌斯皇帝的一句话,说得非常好,一个人虽然有仇敌,但如果没有人敢站出来公开控告他,我们就不应该去怀疑他。这句话体现了一种深刻的法治精神,没有公开的负责任的控告,就没有合法的怀疑。为什么匿名信的危害这么大呢?

首先,因为他彻底摧毁了司法的程序正义。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要求控辩双方能够当庭对质,我控告你就有权利知道我是谁,你就有权利反驳我的证据,盘问我的证词,而匿名信让被告人连自己的对手是谁都不知道,他就像是在跟一个幽灵搏斗,他不知道指控从何而来,他无从辩解,也无从反驳,这从根本上就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其次,匿名信为诬告和政治倾轧提供了最廉价、最安全的工具。我恨一个人,我不需要收集任何证据,我只需要写一封信,添油加醋的罗织一些罪名,然后把它扔进举报箱,我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没人知道是我写的。但是对于被举报的人来说,这封信就可能启动一个毁灭性的调查程序,让他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这种事情在历史上还少吗?在中国古代的官场斗争中,匿名奏折就是一种常见的攻击手段。

在20世纪的各种政治运动中,检举揭发信更是满天飞。很多人仅仅因为一封不知道是谁写的匿名信就被打倒,被批斗、被关押,所以我认为一个法制社会对待匿名举报的态度必须是极其审慎的。原则上对于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司法机关和纪律检察机关都应该不予受理。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被举报人免受不负责任的攻击,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司法系统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我们必须鼓励实名举报,并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安全。同时也要严厉的惩罚那些利用实名举报来进行恶意诬告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光明正大的、负责任的监督体系,而不是一个鼓励暗箭伤人、互相倾轧的告密社会。

好了,我们已经看到了在君主国里专案组、密探和匿名信是如何像三把尖刀一样,从制度、社会和信息三个层面刺伤的自由,那么一个聪明的君主应该如何治理国家才能避免这些问题,让整个国家像一台精密的机器一样平稳的运转。我们聊到匿名信就像一支来自暗处的毒箭,他绕开了所有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诬告和政治倾轧的温床。我们已经花了大量的篇幅去剖析君主国里那些侵害自由的弊病,比如专案组、密探和匿名信。说了这么多不该做什么,一个理想的君主到底该做什么呢?一个良性运转的君主国又该是怎样一幅景象呢?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五章,标题是“君主国的治国之道”。这一章孟德斯鸠用非常凝练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种充满东方智慧和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高超的统治艺术。他说王权就像一个巨大的弹簧,他应该无声无息的运转自如。这个比喻真是绝了。一个好的弹簧是什么样的?它蕴含着巨大的力量,但平时你看不到它在发力,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他才会做出精准而有力的反应。他不是那种天天嘎吱作响,到处乱晃的破铜烂铁,一个好的君主,也应该是这样。他的权利应该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但又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压迫。国家的运转应该依靠的是一套稳定、成熟的法律和制度,而不是君主本人。每天声嘶力竭地发号施令。

孟德斯鸠引用了中国人对一个好皇帝的评价,说他孝天治国。什么意思呢?就是像老天爷一样治理国家,老天爷是怎么治理万物的呢?他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春天到了,万物就自然生长,秋天到了果实就自然成熟,老天爷从来不会跳出来大喊,喂,那棵小草,我命令你今天必须长高三厘米。这背后是一种深刻的自发秩序思想。一个聪明的君主,他要做的不是去设计和控制社会运行的每一个细节,而是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立一套公平的规则。然后相信在这个环境和规则之下,社会会像大自然一样自己生长出繁荣和秩序,它应该是一个园丁,而不是一个木匠。园丁只是负责浇水、施肥、除草,至于那棵树能长多高,开什么样的花,那是树自己的事情。而木匠则想把一块木头完全按照自己的图纸打造成一个特定的形状。

我认为这正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区别。计划经济的制定者就是自以为是的木匠,他想用一个中央大脑去规划和控制亿万人的生产和消费,结果必然是短缺浪费和普遍的贫困。而市场经济的维护者就是那个谦卑的园丁,他只负责保护私有产权,维护契约自由,提供一个稳定的法制环境。至于人们生产什么、交换什么,他相信那只看不见的手会比任何计划官员都做得更好。

接着孟德斯鸠又说,权力有时候要用到极致,有时候则应该适可而止。治国的最高境界,就是懂得在不同的情况下,该用多大的力。这就像一个高明的医生,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下猛药,什么时候只需要静养。而在君主国里让人民感到幸福的秘诀就是让他们觉得政府的施政是宽和的。孟德斯鸠在这里辛辣的讽刺了那些笨拙的大臣,他说这些笨蛋总是不停的提醒你,你是奴隶,而一个真正聪明的统治者,就算你真的是奴隶,他也会想方设法让你忘记这件事。他应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告诉你的,永远是那些正面的积极的事情,比如君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或者君主下定决心要整顿秩序了。你看这话说的多有水平。治国的窍门就是君主鼓励法律威吓,什么意思?就是要把胡萝卜和大棒分开,君主永远是负责发胡萝卜的唱红脸的慈祥角色,他负责鼓励嘉奖施恩。而负责惩罚威吓的唱白脸的大棒角色应该交给谁呢?应该交给冰冷的、非人格化的法律。这样一来,人民对君主的感情就是纯粹的爱戴和感激,而他们对惩罚的恐惧则是对法律的敬畏,而不是对君主个人的恐惧。这就把君主本人和国家暴力机器的残酷一面巧妙的隔离开了。

这种统治艺术在今天依然被很多高明的政治家所运用,他们总是喜欢出现在那些发福利、搞建设的场合,而那些需要削减预算、增加税收的坏消息则总是让他们的财政部长或者某个委员会去宣布。所以我认为一个好的政府,它的存在感应该是很低的,它应该像我们家里的水电煤气一样,你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当你需要的时候,它总是在那里稳定的提供服务。如果一个政府天天要通过刷存在感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它一定是一个糟糕的低效的,而且很可能是压迫性的政府。

好了,一个理想的君主应该像老天爷一样无为而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高高在上,不问民间疾苦。恰恰相反,他必须保持一个渠道的畅通,一个能让他听到真实声音的渠道,这个渠道是什么?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探讨的一个关乎君主国生死存亡的问题。一个高明的君主应该像一个无声的弹簧,像老天爷一样无为而治,把唱红脸的鼓励留给自己,把唱白脸的威吓交给法律。这是一种非常高超的统治艺术,但是无为不等于无知,如果君主高高在上,听不到下面真实的声音,他就会变成一个聋子和瞎子,再高明的艺术也无从施展。所以保持一个渠道的畅通至关重要。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二十六章,标题是“君主政体下的君主应该易于上达”。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老百姓得有地方说理去,而且他们的声音得能被最高统治者听到。这一章非常短,孟德斯鸠只举了一个反面例子,但这个例子极具震撼力。他说俄国的沙皇彼得一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彼得大帝颁布了一项新的法令,这项法令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直接向沙皇本人申诉,你想告状呢?可以,你得先向他手下的大臣递交两份申诉,如果你的冤情在这两级申诉之后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你才可以向沙皇本人递交第三份申诉。你听到这里可能会觉得这不挺合理的吗?分级处理层层过滤,提高了沙皇的工作效率。别急,这法令最要命的是后面半句:不过如果申诉无理,申诉人就要丧命。你品品这句话的杀伤力,他等于是在告诉所有想申诉的人,你们想见到我。可以,但你们得先闯过我手下那帮官僚设置的两道关卡,而且你们最好保证你们的申诉是100%有理的,只要我最后判定你的申诉有那么一点点无理的成分,那等待你的,就不是公正而是死亡。孟德斯鸠用一句冷冰冰的话描述了这项法令的后果,从此以后再也无人向沙皇申诉了,这是一个多么悲哀又多么真实的结局。

彼得大帝,这位以改革和开明著称的君主,他本意可能是想整顿秩序,减少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自己的骚扰,但是他设计的制度却因为过于严酷的惩罚条款,而彻底堵死了他和人民之间最后一条直接沟通的渠道。为什么说这个制度设计得非常糟糕呢?

第一,它极大的提高了申诉的风险。申诉本来是一个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寻求救济的正当行为,但是在这条法令下,申诉变成了一场赌上性命的豪赌,谁敢去赌呢?

第二,他把对是否有理的最终解释权完全交给了沙皇本人,而这个判断是极其主观的。一个案子在老百姓看来可能天大的冤情,但在日理万机的沙皇看来可能就是无理取闹。这种信息不对称和立场不对等,使得申诉人从一开始就处于一个极度不利的地位。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完美的保护了那些腐败和懒政的官僚。你想想,如果你是一个受了冤屈的老百姓,你去低级官僚那里申诉,这个官僚很可能就是你的冤情的制造者,他会给你解决吗?他只会想方设法地驳回你,你再去第二级官僚那里,他跟第一级官僚很可能是官官相护,他会为你做主吗?他也不会!你闯不过这两道关,你就见不到沙皇。而这两道关恰恰就掌握在那些最不希望你见到沙皇的人手里。

所以这个制度表面上看是建立了一个申诉的渠道,但实际上他是在渠道上修建了两座坚不可摧的水坝,从此下情无法上达,民怨积聚在底层,而沙皇则坐在克里姆林宫里,以为天下太平万民拥戴,他变成了一个被自己亲手建立的官僚体系所包围、所欺骗的最孤独的人。

这个故事给了我一个巨大的警示,我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无论他是什么政体,都必须保证至少有一条让底层民众的声音能够绕过所有中间环节,直达最高权力中心的渠道。在中国古代这叫御前告状,或者拦架喊冤。在现代社会,这可能体现为独立的媒体监督或者不受审查的互联网言论渠道可能看起来很混乱,很没有效率,会给最高统治者带来很多麻烦。但是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安全阀,它能让那些在常规司法和行政体系内无法得到解决的冤情,有一个最后的虽然渺茫,但却存在的希望。而对于统治者来说,这个渠道是他能够听到真实声音,了解真实民情,避免自己被官僚集团架空的最后的生命线。一个堵塞了所有上达,渠道的政权,就像一个压力不断升高,却没有泄压阀的高压锅,它离最终的爆炸也就不远了。

好了,一个畅通的言路对君主来说至关重要。但是除了制度设计之外,君主本人的品行和风格对于国家的自由和人民的福祉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就是我们下一章要探讨的一个关于君主的人格魅力的话题。我们聊到了沙皇彼得大帝,因为一个糟糕的制度设计,毒死了民众向他申诉的道路,结果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被官僚包围的孤家寡人。这告诉我们一个畅通的言路对君主来说有多么重要。但是光有好的制度还不够,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他本身的品行风格、一言一行同样会对整个国家的自由氛围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七章,标题是“君主的品行”。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利的论断。他说君主的品行对于塑造自由,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法律,为什么呢?因为君主就像法律一样,他既可以把人变成禽兽,也可以把禽兽变成人。这句话的分量太重了,他是在说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不仅仅是一个行政官僚,他更是一个国家的精神领袖和风气塑造者。他的个人好恶会像风一样吹遍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决定着这个国家是崇尚自由与美德,还是盛行卑劣与奴性。

如果君主本人喜爱自由精神,他就会拥有一群真正的臣民。什么是臣民呢?臣民是有独立人格的,他们因为认同君主的德行和法律的公正而选择效忠。但如果君主本人喜爱的是卑劣精神,喜欢听阿谀奉承,喜欢看人摇尾乞怜,那他拥有的就只是一群奴隶。奴隶是没有人格的,他们的效忠只是出于恐惧和利益,所以孟德斯鸠给君主们开出了一张统治秘方,他说你如果想知道统治的奥秘,那就应该把荣耀和美德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号召所有有才能的人都来建功立业。他特别强调君主应该丝毫不怕才华出众的人成为自己的对手。这句话简直是说到了所有专制者的痛处。一个心胸狭隘的君主,最害怕的就是手下的人功高震主,才华盖过自己,所以他们往往会嫉妒贤能,任由那些听话的、平庸的奴才,结果就是整个国家人才凋零,万马齐喑。而一个真正英明的君主,他应该有足够的自信去欣赏和使用那些比自己更强的人。他应该明白这些人的成功不是对他的威胁,而是他自己统治功绩的最好证明。

就像唐太宗李世民,他身边聚集了魏嵩、房玄龄、杜如晦这样一大批顶尖人才,很多人都敢当面顶撞他,但他都能虚心纳谏,正是这种气度才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盛世。

孟德斯鸠接着说,君主应该去争取人心,而绝对不应该去控制人们的精神,争取人心和控制精神,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统治模式,争取人心,靠的是德行龚正和榜样的力量。你做的好,人们自然会心悦诚服地追随你,这是一种基于自由意志的认同。而控制精神靠的是宣传洗脑和思想警察,他要把所有人的大脑都格式化成同一个模式,不允许有任何独立的思想,这是一种基于强制的奴役。我认为这正是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最根本的区别。开放社会相信思想的自由市场,允许各种观点竞争,他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而封闭社会则恐惧思想的自由,他只想用一种唯一正确的思想来垄断一切。

最后孟德斯鸠给君主提出了一些非常具体的行为建议,他说君主应该平易近人,要为受到小老百姓的爱戴而感到欣慰,因为他们也是人,人民对君主的要求其实非常卑微,只要能满足他们那一点点被尊重的渴望就够了。君主应该宽容的对待恳求,而严厉的对待索取,他应该懂得拒绝宠臣的无理要求,对人民才是有益的,而满足宠臣的私欲只会损害人民的利益。

你看,整套君王术核心思想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一种以身作则的、有限的充满人文关怀的统治哲学。他要求君主首先要管好自己,做一个有德行、有气度、尊重人才、爱护百姓的人。当他自己做到了这些,整个国家的风气自然就会向上、向善。这种思想与那种信奉权力就是一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相信最好的统治不是靠阴谋诡计,而是靠君主本人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

好了,一个品行端正的君主已经为国家的自由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光有内在的品行还不够,他还必须在日常的言行举止中表现出对臣民应有的尊重。这种尊重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君主本人的品行就像是设定整个国家精神面貌的总开关,一个喜爱自由尊重人才的君主,才能培养出有独立的人格的臣民,而不是一群卑劣的奴隶。

现在我们要把这个话题再往前推进一步,看看君主在日常的言行中应该如何体现出人民的尊重,这可不仅仅是礼貌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政治的稳定和自由的存续。现在咱们就来看看第十二卷的第二十八章,标题是“君主应给予臣民的尊重”。这一章孟德斯鸠就像一位宫廷礼仪大师,为君主们画下了几条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第一条红线,慎于戏言,尤其是尖刻的玩笑。孟德斯鸠说,朋友之间开点适度的玩笑,能增进感情,这是好事。但是如果这种尖刻的玩笑是从君主的嘴里说出来,那性质就完全变了。为什么?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用言语对人造成致命伤害的只有君主。普通人开你一句玩笑,你可能不高兴,但你还能反驳,还能回敬他一句。但君主开你一句玩笑,你敢反驳吗?你不敢!你只能尴尬的陪着笑脸,但心里可能已经受到了极大的羞辱。更可怕的是君主一句无心的尖刻的玩笑,可能会被他身边的小人解读为一种政治信号,他们会觉得君主不喜欢这个人了,于是就会群起而攻之。一句玩笑,就可能毁掉一个大臣的政治生命,甚至身家性命,所以我认为一个掌握着巨大权力的人,他说话的自由是应该受到限制的,他必须比普通人更加谨言慎行,因为他的每一句话都带着权力的分量,都可能对别人造成不成比例的伤害。这不仅是对君主的要求,对今天任何一个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比如高级官员,大公司的CEO都同样适用。

第二条红线,绝对不应该在众人面前羞辱自己的臣民。孟德斯鸠说,君主的职责是去宽恕,而不是去惩罚和羞辱。惩罚应该交给法律去做,而君主本人应该永远扮演宽厚的角色。如果君主亲自下场去公开羞辱自己的臣民,他带来的伤害是双重的。孟德斯鸠做了一个非常精妙的对比,他说像土耳其人或者莫斯科人那样,他们羞辱臣民,只是让你丢脸。比如打你一顿板子,撤你的职,但是一个文明的君主如果去羞辱臣民,他不仅让你丢脸,还会败坏你的名声。丢脸和败坏名声有什么区别呢?丢脸是一时的事情,风头过去了,可能就忘了;败坏名声是永久性的伤害,他是在人格上给你打上了一个耻辱的烙印。孟德斯鸠说,我们欧洲把荣宠看得比生命还宝贵,君主的羞辱会让人感到一种终身都无法洗刷的痛苦。所以君主们应该为自己拥有这样一群珍视荣誉的臣民而感到庆幸,并且要小心翼翼的去维护他们的荣誉感。因为这种荣誉感正是他们勇敢和效忠的动力源泉。如果一个君主不懂得这一点,随意的去践踏臣民的荣誉,那他一定会招来灾祸。

孟德斯就举了好几个例子,比如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就是因为喜欢羞辱身边的近臣,最后被卫队长凯利亚给刺杀了。他还举了一个法国的例子,蒙庞西耶公爵夫人,因为亨利三世国王在宫廷里公开透露了她身上某个不为人知的生理缺陷,结果这位夫人因为这个羞辱耿耿于怀,终其一生都致力于反对国王,成了国王最头疼的政敌。这些故事都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永远不要低估羞辱所能激发的仇恨,特别是对于那些有身份,有地位,有荣誉感的人来说,公开的羞辱比杀了他还难受。

所以我认为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有德行的统治者必须懂得“尊重”二字的含义。这种尊重不仅仅是一种礼貌,它更是一种深刻的政治智慧,它是在维护整个统治阶层内部的团结和稳定,是在保护那种驱动国家前进的宝贵的荣誉感。一个只会用羞辱和恐惧来统治的国家,最终也必将被仇恨和暴力所吞噬。好了,我们已经详细的探讨了君主国的种种情状。

那么在另一种政体专制政体之下,是不是就完全没有自由的容身之地了呢?不一定。即便是在最黑暗的专制制度下,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民事法,能为人民保留一丝喘息的空间,这又是怎么回事呢?一个聪明的君主必须懂得尊重臣民的荣誉感,不能随意的羞辱他们,否则就会激起最可怕的仇恨,这是一种高超的统治艺术。

那么我们现在把视线转向最糟糕的政体——专制政体。在那种地方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人民如同奴隶,是不是就意味着自由已经彻底死亡,没有任何希望了呢?孟德斯鸠的看法总是充满了辩证的智慧,他说不一定!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二十九章,标题是“专制政体下能给予少许自由的民事法”,他首先承认专制政体它的性质而言到处都一样,都是基于恐惧的统治,但是由于各种具体情况的不同,比如环境、宗教、传统、习俗等等,不同的专制政体之间还是会有很大差异的。这就好比说,所有的监狱本质上都是限制自由的地方,但是有的监狱可能伙食好一点,放风时间长一点,而有的监狱则是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那么在专制政体这所大监狱里,有哪些东西可以稍微改善一下囚犯的待遇,给予他们少许的自由呢?孟德斯鸠提出了几个非常有意思的改良方案:

第一个方案是确立某些思想,他说在专制政体之下,确立某些有益的思想是件好事。比如中国人把君主看作是人民的父亲,这个君父思想虽然本质上还是在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但他至少给君主的权力套上了一层慈爱和责任的道德枷锁。一个父亲总不能随心所欲的屠杀自己的孩子,这就比那种纯粹的赤裸裸的暴力统治要好那么一点点。

再比如阿拉伯人在帝国初期把君主看作是布道师,这个思想也给君主的权力赋予了一层宗教的神圣性和教化的责任。我认为这背后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智慧。既然专制权力本身是无法被法律有效制约的,那么我们就有一种思想的或者说道德的宗教的软约束来给他设定一些边界,虽然这种约束很脆弱,随时可能被突破,但有,总比没有好。

第二个方案是利用宗教法规,他说最好能有一些被奉为神圣的不可动摇的经典来充当法律。比如阿拉伯人的古兰经,波斯人的先教经典印度人的吠陀经以及中国人的儒家经典,这些宗教或准宗教的法规,它的地位有时候甚至比君主的命令还要高。它就可以起到取代民事法典并为专横划定范围的作用。比如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的权力虽然至高无上,但他也不能公然违背古兰经的教义。当他想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时,宗教领袖谢赫沃尔.伊斯兰就可以站出来,引用教法对他进行劝谏。虽然这种劝谏未必次次都有效,但他至少形成了一种制衡的力量。这就好比在一个黑箱子里虽然没有窗户,但如果能点上一支蜡烛,那总能带来一丝光亮,让里面的野兽不至于那么肆无忌惮。

第三个方案是建立一个缓冲机制。他说法官在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去征询神职人员的意见,这个做法不坏。比如土耳其的法官会去征询毛拉的意见,当一个案子要判处死刑的时候,如果能有一个特殊的法官,并且他最好能听取一下总督的意见,那就更好了。这样就可以让政治权力对民事和宗教权力起到进一步的缓冲作用。你看看孟德斯鸠在这里构想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专制政体下的三权分立图形:代表世俗法律的法官,代表宗教和道德的神职人员,以及代表最高行政权力的总督。三者之间互相征询,互相缓冲,虽然都服务于君主,但至少可以避免某一方的权力过于膨胀,做出过于极端的事情,这是一种在承认专制现实的前提下,所能做出的最务实的、最具有操作性的改良方案。他告诉我们,即使在最糟糕的制度环境下,我们也不应该放弃对制衡和程序的追求,任何能让权力慢下来,分散开的制度设计都是有利于自由的。

好了,我们看到了在专制政体下,可以通过一些变通的办法来为自由争取一点点空间,但是专制政体里有一种最野蛮最反人性的规定,它像一颗毒瘤必须被切除,这个规定是什么?刚才我们聊到,即使在最黑暗的专制政体下,也可以通过一些变通的办法,比如引入道德、宗教和权力的缓冲机制,来为自由争取一丝喘息的空间,这是一种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智慧,但是专制主义的本质是残暴和非理性的。它有一种规定,可以说是集中体现了这种残暴和非理性,那就是株连。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十二卷的第三十章,标题依然是“续前提”。这一章孟德斯鸠把矛头直指因父亲失宠而累及妻子儿女这种野蛮的规定。他说这完全是出自专制狂暴的一种制度。你想想,父亲犯了罪,或者仅仅是失去了君主的宠幸,他的妻子和孩子做错了什么,他们什么都没做,他们本身就已经因为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还够可怜的了。结果国家还要对她们进行二次伤害,把她们也一并打入深渊。这种做法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在情感上是冷酷的,在法律上是反人性的,它彻底违背了现代法治最基本的一个原则:罪责自负。谁犯罪谁承担责任不能牵连到任何无辜的第三人,尤其是他的家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还保留着株连这种野蛮的遗迹,他就离真正的文明还有十万八千里。

孟德斯鸠的深刻之处在于他不仅从人性的角度批判了株连的残暴,他还从统治艺术的角度指出了它的愚蠢。他说一个聪明的君主在他和被他惩罚的被告之间,应该保留一些人来为被告求情,这些人就是被告的妻子和儿女。当这些可怜的人跪在君主面前哭哭啼啼的求情时,君主就可以顺水推舟,假装被他们的孝心和爱心所感动,从而赦免或者减轻对罪犯的惩罚。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好处太大了:

第一,它可以彰显君主的英明裁决和仁慈之心。你看我本来是要严惩这个罪犯的,但看到他家人这么可怜的份上,我法外开恩了。这一下君主就从一个冷酷的执法者变成了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宽宏大量的长者,这能极大地收买人心。

第二,它可以有效的让君主消气。再大的怒火,看到妇孺的眼泪可能也就消了一半,这就给了君主一个台阶下,避免他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无法挽回的错误决定。

所以保留罪犯的家人,让他们能够出来求情,这对于君主本人来说是一件有利无弊的好事。而株连这种做法,把所有可能为罪犯求情的人都一网打尽了,等于是在君主和他的怒火之间拆掉了最后一个安全阀,这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自毁长城的行为。

孟德斯鸠还介绍了一个马尔代夫的好习惯。在那个地方,一个权贵如果失宠了,他不会被立刻打入大牢,而是要天天去宫里朝见国王,直到国王回心转意,重新启用他。这个制度设计也充满了智慧。他让失宠者始终保留在国王的视线之内。国王天天能看到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时间长了气可能也就消了,这就避免了因为长期不见面而导致的怨恨和隔阂不断加深。与此相反。在某些专制国家,人们觉得为失宠的人求情,就是对国王不敬孟德斯鸠讽刺说,这些君主简直就像是在尽一切努力摒弃宽容的美德。

他还再次提到了我们前面讲过的那条,由阿卡迪乌斯和霍诺里乌斯皇帝制定的法律,那条法律说,他们绝不宽恕任何敢于替罪犯求情的人。孟德斯鸠的评价是这条法律即使放在专制主义国家里,也是一条非常坏的法律,因为它堵死了所有沟通和缓冲的渠道,他把君主变成了一台只会执行命令的冷酷无情的机器。最后孟德斯鸠赞扬了波斯的一项法律,那就是允许任何人只要他想离开这个国家就可以随意的离去。他说这项法律非常好,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允许人民随便Run,这难道不是对国家不利吗?莫德斯鸠的看法恰恰相反,他说这种允许自由迁徙的做法,恰恰对专制主义大有裨益。为什么?因为他会对那些底层的官僚和债权人形成一种巨大的威慑。那些趴下总督和讨债人就不敢把人民逼得太狠,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把人逼急了,人家拍拍屁股就走了,Run到别的国家去了,你还压迫谁呢?你还找谁收债去呢?所以迁徙的自由就像是一个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所有基层压迫者的头上,他迫使他们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有所收敛。而那些禁止人民自由迁徙的法律,比如在很多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过的户籍制度和严格的出境限制,他们的根源就是专制主义。它把臣民不当人看,而是当成国家的财产和奴隶。你想走没那么容易,你得先获得主人的许可。所以我认为一个国家是否允许其公民自由的迁徙和离开,是衡量其开放和自信程度的最终标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他不怕人民离开,因为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吸引力,能把人才留住,甚至吸引更多的人才前来。而只有那些虚弱封闭没有自信的国家,才会像一个狱卒一样死死地看住自己的囚犯,生怕他们逃跑了。

说了这么多,现在咱们要聊一个扎心的话题——税。一个从你出生那天起就跟你钱包过不去,还总打着为你好旗号的东西,你以为交税是天经地义的吗?你以为国家收钱是为了给你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的吗?得了。别那么天真了,孟德斯鸠要带咱们扒一扒这税收背后到底藏着多少猫腻,又是怎么一步步把你的自由给偷走的?这就是第十三卷“税收和国库收入额与自由的关系”。

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国家听起来无比宏大无比神圣的词,他的钱是哪来的呢?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像神话里一样,有个聚宝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别逗了。孟德斯鸠开篇第一章标题就叫“国家的收入”。他一上来就撕破了这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一针见血的告诉我们,国家的收入就是从咱们每个公民的口袋里掏出来的,你辛辛苦苦挣了100块钱,国家拿走一部分,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护你剩下的那部分财产,或者让你能快乐的花掉剩下的钱。这话术是不是有点耳熟?像不像你小时候你妈把你压岁钱收走时说的话,妈先替你存着,等你长大了再给你。结果结果就是那笔钱成了薛定谔的钱,你永远不知道他在哪,也永远别想拿回来。国家对咱们有时候就是路数,咱们把血汗钱交上去,指望着能换来安全和幸福。但问题来了,这个度在哪呢?国家到底该拿走多少才算合适呢?这里孟德斯鸠抛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颠覆性的观点。他说决定国家拿多少钱的,不应该是咱们老百姓能拿出多少,而是咱们应该拿出多少?这两者之间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那简直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什么叫能拿出多少呢?这就好比一个强盗,他要抢你,他考虑的是把你榨干到什么程度,你才不至于饿死。好让他下次还能继续抢,他会把你兜里最后一块铜板都搜刮干净,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他就觉得你能承受很多统治者就是这么想的。

而什么叫应该拿出多少呢?这就涉及到咱们的权利了。我拿出这一部分,钱是为了购买安全这项服务,那么这笔钱就应该仅仅覆盖提供这项服务的成本,超出的部分,那就是赤裸裸的掠夺。这就好比你去吃饭,一碗面10块钱,你付10块天经地义,可老板非要你付100块,说剩下的90块是为了饭店的宏伟蓝图,为了他们家未来的星辰大海,你干吗?你肯定要骂娘了。

可是在国家这个层面,这事儿就变得魔幻起来了。孟德斯就犀利的指出,很多时候国家向我们收钱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实际的需求,而是一些想象中的需求。这词用的太绝了。什么是想象中的需求呢?说白了,就是当权者自己脑袋一热拍大腿想出来的玩意儿,比如某个皇帝觉得自己得建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观,才能彰显自己的伟大,于是几十万上百万的民脂民膏就填进去了。就像古代中国那些帝王的陵墓,耗费的人力物力简直是天文数字,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半点好处吗?没有,纯粹是为了他一个人死后的虚荣。

再比如说,某个大总统一时兴起,觉得某个宏大计划听起来特别诱人,能让自己名留青史,于是就不顾一切的上马。上世纪的苏联就是这方面的专家,他们的五年计划听起来多科学多宏伟?实现那些不切实际的钢铁产量目标,他们不惜牺牲掉几代人的幸福,从农民手里抢走最后一粒粮食去换取工业设备。结果乌克兰大饥荒,几百万人活活饿死,这就是想象中的国家需求带来的血淋淋的后果。当权者的一个异想天开,底下千千万万的家庭就要为此家破人亡。孟德斯鸠还说,那些在君主手下办事的官僚们,他们自己那点可怜的渺小的野心也常常被包装成国家的需求。这话说的太到位了。

咱们看看历史,中国古代的那些大臣为了自己的权位,为了讨好皇帝,今天说要北伐,明天说要南征,后天又说要大兴土木,哪一次花的不是老百姓的钱?他们嘴里喊着为国为民,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的乌纱帽。这种想象中的需求就像一个无底洞,无论你填进去多少财富都满足不了。所以我认为,一个政府最重要的智慧不是怎么去搞经济,不是怎么去规划未来,而是懂得克制,懂得管住自己那只伸向老百姓口袋的手。一个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该像一个精打细算的管家,时刻想着怎么给主人省钱,而不是像个败家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家产挥霍一空。任何以国家的名义来为无限度的索取做辩护的都是流氓。因为国家本身不创造任何财富,它只是财富的搬运工,而且在搬运过程中免不了还要雁过拔毛,损耗巨大。因此税收的唯一正当性就在于它是否服务于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他就从一种必要的制度蜕变成了一种合法的奴役。这个道理,200多年前的孟德斯鸠就看得清清楚楚。可直到今天还有多少人被那些宏大叙事和想象中的需求忽悠的团团转,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血汗钱交出去,去满足少数人的虚荣和野心呢?

说到这儿,可能就有人要抬杠了,他们会说税收重一点,不是能逼着大家好好干活,变得更勤劳吗?这种听起来像是工头骂街的论调,居然还真有人信。那么这种“重税友谊论”到底有没有道理呢?孟德斯鸠在下一章就要用一个绝妙的例子把这种谬论批得体无完肤。总有那么一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干脆就是脑子不清楚。他们会抛出一种惊世骇俗的论调,说要想让老百姓勤快起来,就得给他们上重税。这话听的是不是特别刺耳呢?简直就像在说要想让驴拉磨拉得快,就得饿着它,再多抽几鞭子,这种反人类的逻辑,你以为只存在于段子里吗?不!在历史上他可是很多统治者奉为圭臬的治国宝典。

孟德斯鸠在第二章标题就叫“重税,本身就是好事的说法,没有道理”。要跟这帮人好好掰扯掰扯。他举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他说在某些大君主国的旁边加的一些被免税的小国家,按理说这边苛捐杂税猛于虎,那边是免税天堂,那小国的人民应该富得流油才对吧?可现实恰恰相反,那些免税的小国穷的叮当响,跟旁边被重税压得喘不过气的邻居简直是难兄难弟。这就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真是税负太轻,让人变懒了呢?那些支持重税友谊论的人,立马就抓住了这个例子,你看我说什么来着呢?不抽他们,他们就不干活,事实证明人民就是贱骨头,就得靠重税压着,他们才会去创造财富。打住!孟德斯就说,你们这帮人脑子让驴踢了,结论完全搞反了。他敏锐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那个小国之所以穷跟他免不免税,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真正的原因是它被一个强大的邻居给包围了,大国有自己的产业,有自己的制造业,它会制定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和保护政策,来确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个小国想发展点什么,都会被大国用各种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手段给搅黄了。

你想想,你的原材料要从大国进口,你的产品想卖到大国去,人家随便给你设点关卡,随便找个理由说你的东西不合格,你就得玩完。在这种环境下,这个小国根本就不可能发展出自己的经济。所以他穷是因为被大国在经济上给锁死了,而不是因为税收太低。所以孟德斯鸠说,从这个例子里,我们应该得出的正确结论是没有负担才是最好的,而不是负担越重越好。那些生活在小国里的人,为什么一个个无所事事,看起来那么懒散呢?因为他们绝望了。他们努力过了,尝试过了,但发现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下,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还是穷光蛋一个。那还干个屁啊,干脆躺平算了。这种怠惰不是因为他们天性懒惰,而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是一种对毫无希望的未来的无声抗议。这段分析简直是闪耀着古典自由主义和人性洞察的光辉。我认为这背后是一个最朴素的真理。人是趋利避害的,你让他干活得让他看到好处,大自然就是这么设计的,你付出劳动就能获得果实,所以人类才愿意去耕种去创造,这就是激励机制。

但是如果出现一个专横的权力,它像个拦路抢劫的恶霸,把你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果实在你收获的那一刻全部抢走,只给你留下一点点勉强糊口的残渣,一次、两次之后,你还会愿意去辛勤劳动吗?你肯定不会了,你会发现努力工作得到的和什么都不干得到的结果差不多,都是一样的穷,为什么还要去受那个累呢?于是不干活就成了最明智的选择。这不就是对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最精准的写照吗?想想苏联的集体农庄,农民们被强制加入农庄,土地、工具、收成全都是集体的,说白了就是国家的。他们每天像奴隶一样出工,但干多干少一个样,反正最后都是国家拿走大头,自己分点残羹冷炙,结果出工不出力,磨洋工成了常态。本来是产粮区的富饶土地,硬是能搞出大饥荒,为什么?因为激励机制被彻底摧毁了,专横的政权,剥夺了大自然给人类的报酬,于是人民就用怠惰来回应这种掠夺。

再看看咱们中国古代为什么历朝历代总是在歌颂那些轻徭薄赋的盛世,比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呢?因为统治者在那段时间里稍微管住了自己掠夺的欲望,让老百姓能够留存下更多的劳动果实。老百姓一看我多干一点就能多得一点,生活就能改善一点,于是生产的积极性就被调动起来了,整个社会就富裕了,国家也就跟着强大了,这才是正常的逻辑。而那些横征暴敛的朝代,比如秦朝,比如隋炀帝时期,比如明朝末年,无一例外都是官逼民反,最后落得个国破家亡的下场。

所以重税使人勤劳这种论调不仅是经济上的谬论,更是道德上的无耻。它把因果关系完全颠倒,把压迫和剥削美化成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它把人民的苦难当成了统治者可以利用的工具,这种思想是所有专制暴政的理论基础。他们希望人民永远在温饱线上挣扎,因为一个吃不饱饭的人是没有精力去思考自由和权利的。他们害怕人民富裕,因为一个富裕起来有恒产的人,必然会要求更多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

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用如此清晰的逻辑击碎了这种无耻的谎言。他告诉我们劳动能激发人的雄心,而怠惰只是在安抚那颗已经绝望的心。一个国家是富裕还是贫穷,看看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是充满希望、干劲十足,还是垂头丧气、得过且过就一目了然了。我们刚才讨论的都是在一个相对正常的社会里,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但如果这个社会从根子上就不正常。如果这个社会里人被分成了三六九等,甚至有一部分,人根本不被当人看,他们是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在这样的国家里,税收又会呈现出怎样一种更加扭曲和残酷的形态呢?

孟德斯鸠接下来就要带我们进入一个更黑暗的世界,去看看需要奴隶的国家的税收制度。说到这里,我们知道了那些鼓吹重税使人勤劳的论调是多么的无耻和荒谬,他把压迫当成了动力,把人民的绝望当成了统治者手里的鞭子,但那还只是在讨论一个国家和他公民之间的事。现在咱们要掀开更黑暗的一页,潜入一个连公民这个概念都不存在的深渊。在这里人不再是人,而是一种会说话的牲口,是主人的财产。在这样的奴隶制国家,所谓的税收又会变成一副怎样狰狞的面孔呢?咱们先来做个思想实验,想象一下,你不是一个自由人,你是一个奴隶,你的生命,你的身体,你所创造的一切,从法理上讲都属于你的主人,那么主人从你身上拿走东西,这还能叫税吗?这不叫税,这叫使用和维护成本。就像你有一台机器,你得给他加油,给他保养,目的是让它能持续不断的为你工作,你给它油,不是因为它有权利获得油,而是因为你需要它运转,这就是奴隶制下所谓税收的本质。

孟德斯鸠在这一卷的第三章标题是“蓄养苦役奴国家的税收”。他冷静地描述了这种残酷的逻辑。他说在征服之后建立的奴隶制里,耕田的奴隶应该和主人分享收获。听听这个词“分享”。听起来是不是还挺温情脉脉的呢?好像是主人大发慈悲,愿意分点面包屑给他的奴隶,但你千万别被这种词语给骗了,这背后是赤裸裸的冰冷的利益计算。为什么主人要分享呢?难道是他良心发现觉得奴隶太苦了呢?得了一个吧,同类当成财产的人,你还指望他有良心。真正的原因是如果主人把奴隶创造的所有价值都拿走,一点不剩,奴隶第二天就会饿死,或者活活累死。一个死了的奴隶对于主人来说就是一笔彻底亏损的投资。所以主人必须计算出一个最佳投喂比例,既要让奴隶能活下去,能继续干活,能繁衍下一代小奴隶,又要最大限度地榨干他身上的每一分价值。孟德斯就说,只有这样得失与共,才能让天生劳动的人和天生享福的人和睦相处。我听到这话真是忍不住想笑,这叫什么和睦相处?这叫恐怖平衡。这是狼和羊的和睦相处,狼不一口把羊吃掉,而是选择每天从羊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好让这只羊能活得更久,能提供更多的肉。羊之所以不反抗,不是因为它享受这种和睦,而是因为它被关在笼子里,脖子上还架着刀。我认为这种所谓的分享和和睦恰恰是所有集权统治最核心的骗术。他试图用一种看似理性的可持续的剥削来掩盖其本质上的不公与残暴。

你看看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是怎么对待农民的呢?他们通过工农业剪刀差,长期系统性的从农村抽取资源来反哺城市和工业。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被国家用极低的价格强行收购走,国家会留给你一部分口粮让你饿不死,好让你明年能继续种地,继续为国家提供积累,然后他们管这个叫什么?叫为了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叫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这和奴隶主为了让奴隶能持续产出而给他留口饭吃,逻辑上有什么区别吗?没有!都是把人当成实现某个宏大目标的工具,而不是把人本身当成目的。这种制度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会彻底摧毁人的尊严和希望。

在正常的社会里,我纳税是我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向一个我认可的权利实体购买公共服务,这是一种交换,哪怕是不那么平等的交换,但至少保留了交换的形式。但在奴隶之下连这种形式都没有了,你的一切都是主人的,主人给你留点残羹剩饭,那是恩赐,你得感恩戴德,你的所有努力都不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只是为了让主人的庄园看起来更富饶。久而久之人就会失去自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当孟德斯鸠描述这种得失与共的和睦时,我们必须看穿这层语言的伪装,这是一种建立在绝对不平等之上的。为了让剥削系统能长久运行下去的冷酷策略,它不是和谐,而是最极致的压迫。那么如果把这个模型放大,不再是一个主人和一群奴隶,而是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共和国去奴役另一个民族,情况又会怎样呢?当剥削这件事需要通过民主投票来决定时,是会变得更温和还是会变得更疯狂呢?

咱们刚才聊了奴隶主和奴隶之间那种恐怖的和谐,现在咱们把场景升级一下,想象一下,奴役别人的不再是某一个国王或者贵族,而是一个所谓的共和国,一群享有自由、平等甚至民主权利的公民,他们共同拥有另一群被征服的当成奴隶来使唤的民族。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精神分裂?一边高喊着自由万岁,一边把脚踩在别人的脖子上。古希腊的雅典,后来的罗马,还有孟德斯鸠在这里点名的斯巴达,都是这种奇葩的奴隶主共和国。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体制下,税收或者说从奴隶身上榨取财富这件事会怎么演变呢?按咱们一般的想法,一群自由的公民凑在一起,那还不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投票通过,把对奴隶的压榨程度提到最高,榨干他们最后一滴血。毕竟法不责众。

然而孟德斯鸠在第四章“驯养苦役奴的共和国里”,却给我们揭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令人拍案叫绝的现象。他说像斯巴达这样的共和国,他居然会立法禁止自己的公民去增加奴隶的税收。也就是说,从希洛人斯巴达的奴隶民族身上收多少共富是有上限的,是国家规定死的,你作为斯巴达公民,哪怕你是奴隶主,也不能想加就加,这是为什么斯巴达人突然集体圣母心泛滥,开始同情奴隶了呢?别天真了。孟德斯鸠一语道破天机,这背后的算计比单个的奴隶主还要阴险和深沉。

第一个原因,是对奴隶的算计。斯巴达人想得很明白,如果让希洛人知道他们受的奴役程度是固定的,是有一个明确的底线的,它不会无休止地恶化下去,那么这些奴隶干活就会更卖力。这就好比你背着100斤的石头走路,虽然很累,但你知道最多就是100斤了,不会再增加了,你咬咬牙还能往前走。但如果告诉你,你背上的石头随时可能从100斤变成200斤,甚至500斤,你可能当场就崩溃了,直接躺平不干了。给奴役设置一个上限,是一种更高级的统治术,他用可预期的痛苦代替了无限的恐惧,从而换取奴隶更高的生产效率和更低的判断风险。

但更绝的是第二个原因,这个原因不是针对奴隶的,而是针对斯巴达公民自己的。孟德斯鸠说,斯巴达的统治者认为,如果让公民们满足于过去的收益,他们就能成为优秀的公民。这话翻译过来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国家害怕自己的公民变得太有钱,这太反常识了。一个国家难道不希望自己的国民越富裕越好吗?斯巴达的逻辑是我们斯巴达之所以牛,是因为我们是全希腊最能打的战士,我们的公民从小就要接受最严酷的军事训练,要保持朴素、强悍、服从命令的品格。如果让这帮家伙通过无限制的压榨奴隶,过上了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生活,他们还会愿意去吃苦训练,上阵杀敌吗?肯定不会了!他们会变得跟别的城邦那些商人一样,脑满肠肥,贪生怕死。到那个时候,我们斯巴达的军事霸权就完蛋了。我们这个奴隶主共和国也就会被愤怒的奴隶和虎视眈眈的邻居给撕成碎片。所以你看到了吗?斯巴达共和国给奴隶税收设置上限,表面上是限制了对奴隶的剥削,但他真正的目标是限制自己的公民,他害怕公民的贪婪和腐化,会从内部瓦解掉整个国家的统治基础。这是一种多么深刻的讽刺一个建立在奴役之上的自由共和国,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不得不给自己的人民也套上一层枷锁,限制他们发财致富的自由。

我认为这揭示了一个关于权力的普遍真理,任何一个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整体和长远的利益,都必须对其内部成员的短期个人贪欲进行约束,他最害怕的往往不是来自底层的反抗,而是来自内部的腐化。

咱们可以把这个模型套在那些已经垮台的社会主义政权上,为什么他们要不停的搞运动搞整风,搞反腐,真的是为了所谓的人民利益吗?不完全是很多时候是中央的最高权力集团,发现地方上的那些官僚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化的太厉害了,搜刮民脂民膏太过分了。这种行为一方面是挖了中央的墙角,把本该上交国家的财富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另一方面这种敲骨吸髓式的压榨会激起剧烈的民愤,可能会动摇整个统治的根基。所以中央必须向斯巴达政府一样挥起鞭子抽打自己的公民,也就是那些官僚警告他们,你们可以剥削,但不能太过分,不能因为你们个人的贪婪,毁了我们这个伟大的事业。所以这种内部的限制从来不是出于善意,而是出于对权力本身会崩溃的恐惧。他不是为了解放奴隶,而是为了更长久更稳定的奴役奴隶。

那么我们看完了共和国这种奇特的模式,下一个问题就来了。如果统治者不是一群公民,而是一个君主呢?在一个君主国里有国王、有贵族、有奴隶,这个权力结构变成了三层。在这种更复杂的金字塔里,税收这个游戏又会衍生出怎样的新玩法和新危险呢?现在要从共和国转向君主国了。

刚才我们看到一个奴隶主共和国为了自保,居然会限制自己的公民去过度压榨奴隶。那么在一个君主国里情况又会怎样呢?这里的权力结构更复杂了,像个三明治,最上面是国王,中间是分封的贵族,最底下是被征服的,给贵族种地的奴隶或者农奴。现在矛盾来了,贵族想从奴隶身上榨油,国王也想从奴隶身上刮起钱,这就像一头羊,身上来了两拨剪羊毛的,这头羊还能活吗?孟德斯鸠在第五章“驯养苦役奴的君主国”。就精准地指出了这个致命的危险。他说在一个君主国里,如果贵族让被征服的人民给自己种地。增加税收这事儿就更得悠着点了。本来国王只要满足于自己有领地,有贵族给他打仗,这就挺好了。别老惦记着贵族手下的那点油水,但国王们总是贪婪的。如果国王非要从贵族的奴隶身上再收一笔货币税,那会发生什么呢?孟德斯鸠设想了一个灾难性的场景,国王的税务官来了,凶神恶煞的跟奴隶说,交税!国家的税,奴隶砸锅卖铁,刚把国王的税交上,还没喘口气,贵族老爷的管家又来了,皮鞭一甩,交租!老爷的租,这下奴隶彻底被榨干了,他拿什么交?交不出来。一顿毒打,田地被收走,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孟德斯鸠说得非常形象,一个接一个地榨取奴隶,直至他们死于贫困或逃进森林。看到了吗?这就是双重压迫的可怕后果。当两个权利主体都把手伸向同一个被统治者时,他们之间不会因为同僚之情而彼此谦让,反而会形成一种掠夺竞赛。国王的税务官想的是我得赶紧收,不然就被贵族收走了。贵族的管家想的,是我再不收,连骨头渣都剩不下了。在这种恐慌性的竞争下,谁都不会去考虑这只羊明年还能不能产毛,都只想在今天把它连皮带肉都吞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彻底毁灭,人要么饿死,要么就成了流民、盗匪,整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就崩溃了。在中国历史上简直是周期性上演的悲剧。

一个王朝建立之初,皇帝分封功臣或者地方豪强做大,形成了贵族地主阶层。同时中央政府又有自己的一套税收系统。于是一个普通的自耕农或者佃农,他头上就有两座大山:一个是地方上的地主豪强要收他的地租,另一个是朝廷派来的官吏要收他的赋税,很多时候这两拨人还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正所谓皇权不下线。中央的政令到了地方就变成了地方官吏和豪强们变本加厉,搜刮百姓的工具。

明朝末年的情况就是如此,朝廷要加派三响去打仗,地方上的官吏和士绅们借着这个名义,更是把老百姓往死里逼,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李自成、张献忠遍地烽烟,大明王朝轰然倒塌。那么怎么解决双重压迫的问题?孟德斯鸠提出了一个非常精妙的、同样冷酷的方案。他说如果国王非要收这笔钱也不是不行,但你不能直接派人去跟奴隶收,你应该让贵族来承担这个责任。具体操作是,国王跟贵族说,你这块地按人头算,每年要给我交多少税,这笔钱由你贵族先垫付给我,然后你再自己想办法,从你手下的奴隶身上把这笔钱收回来,这个设计妙在什么地方呢?我认为这在经济学上是把一个混乱的多头的公地悲剧问题转化成了一个得分明的私人产权问题。

当国王的税务官和贵族都去压榨奴隶时,这个奴隶就成了一块公共草地,谁都想来啃一口,结果就是草地迅速沙化。但是当国王只跟贵族要钱,让贵族自己去管奴隶时,对于贵族来说,这群奴隶就成了他的私有财产,他要想从这些财产身上持续不断的获得收益,他就必须考虑可持续发展了,他不能把奴隶逼死,因为逼死了明年就没人给他交租,他自己还得掏腰包给国王交税,这样一来贵族反而成了保护奴隶,防止他们被过度压榨的防火墙。

当然咱们必须清楚,这绝不是说贵族变成了人,他只是从一个短视的掠夺者变成了一个精明的会搞可持续性剥削的农场主。奴隶的命运并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从随时可能被两头狼咬死,变成了被一头狼圈养起来慢慢吃。虽然残酷,但从系统稳定的角度看,确实是更优的解法。这种把征税责任承包出去的思路在历史上反复出现,它反映了中央权力在面对一个广袤而复杂的社会时,信息和管理能力不足的困境,但它也埋下了地方势力做大,最终反噬中央的隐患。

那么我们已经看了共和国和君主国,如果把这个权力模型再推向极致,推到一个所有人都只是君主一人的奴隶的专制国度,那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在那种地方连贵族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朝不保夕,他们又会如何对待自己手下的奴隶呢?所以咱们现在来到了权力金字塔的最顶端,也是最危险的悬崖边上——专制国家。在前几章我们看到了共和国如何为了自保而限制公民的贪婪,君主国如何通过责任承包来避免双重压榨。但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终极怪兽,专制主义在这里法律就是君主亿个人的心情,所有人的财产和生命,包括那些不可一世的贵族都悬于君主一念之间。今天你还是封疆大吏,明天就可能人头落地,家产抄没。在这样一个极度不稳定的环境里,税收制度会呈现出怎样一种扭曲的状态呢?

孟德斯鸠在第六章“驯养苦役奴的专制国”里,一针见血的指出,在专制国家里,我们之前讨论的那些防止过度压榨的措施就更为必要了。为什么?因为这里的贵族是全世界最没安全感的一群人。孟德斯鸠说,贵族随时可能失去土地和奴隶,所以对于保存土地和奴隶不大热心。这句话我认为简直是耶克思想的先声,它完美的解释了财产权的不确定性是如何导致毁灭性的短视行为的。你想象一下,你是一个专制国家的贵族,皇帝今天赏了你一片封地和一群农奴,你会怎么做?你会像一个英国的世袭贵族那样,精心规划庄园的未来,修水利,改良土壤,想着要传给子子孙孙吗?你不会!因为你心里清楚得很,你今天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皇帝暂时寄存在你这儿的,他心情好,你是人上人;他心情不好,你的一切都会被瞬间夺走。在这种朝不保夕的巨大恐惧下,你的最优策略是什么呢?不是可持续发展,而是掠夺式套现。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从这片土地和这群奴隶身上榨出最多的油水,然后把这些财富换成黄金珠宝等方便隐藏和转移的东西。你根本不会在乎土地会不会肥力耗尽,奴隶会不会被逼死?因为等你考虑长远的时候,你可能已经没有长远了。这就像一个租客,他知道自己下个月就要被房东赶走,他会去爱惜这间屋子里的家具和装修吗?他只会想着在走之前怎么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甚至把墙上的电线都给扒下来卖钱。所以在专制国家,贵族本身就成了最疯狂的掠夺者。如果这个时候君主再派自己的税务官来搞双重压迫,那整个社会崩溃的速度会比在君主国里快10倍。

那么怎么在这种地域模式下建立一个稍微能运转一下的税收系统呢?孟德斯鸠举了一个他非常赞赏的例子:俄国的彼得大帝。彼得大帝当时想学西欧,搞货币税,但他面临的就是这种典型的专制国困境,他的那些贵族地主一个个都跟蝗虫一样,只顾眼前利益,于是彼得搞出了一套非常聪明的制度,这套制度的核心是政府按人头向贵族地主征税。比如说政府派人去你这个庄园数了一下,有1000个农奴,好,从今以后你每年就要按1000人的标准,给我缴固定数额的税,最关键的设计来了:这个纳税基数是死的,如果你的农奴因为被你,你们看明白设计的魔力了吗?我认为这简直是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完美案例,彼得大帝没有去搞什么道德教化,没有去劝说贵族要仁慈,他只是用一个简单的刚性的税收规则,就彻底改变了贵族的激励机制。在这个规则下,农奴的命第一次和贵族的钱袋子紧紧的正向的捆绑在了一起。原来农奴死了,贵族没什么损失,反正地还在。现在农奴死了,贵族就得自己掏腰包去填那个税收的窟窿,那是实打实的亏损。原来农奴生了小奴隶,贵族觉得无所谓,现在多一个人口就意味着多一份潜在的纯收入,因为他不用为这个新增的人口向上交税,于是奇迹发生了,那些残暴的短视的贵族地主,为了自己的利益开始主动的关心农奴的死活了,他们不再往死里压榨农奴了,因为把农奴逼跑或者逼死,就等于是在跟自己的钱过不去,他们甚至会想办法改善农奴的生活,好让他们能多生孩子。孟德斯就总结说,这样一来,贵族地主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再去压榨农民了。

这个例子给我们的启示实在是太深刻了。他告诉我们,在一个糟糕的制度环境里想要改变人的行为,靠说教是没用的,必须靠制度设计。一个好的制度,哪怕是在专制国家这种烂泥地里也能开出一点点效率之花,它能让坏人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时,客观上做出一些不那么坏,甚至有点好的事,这背后最核心的原则就是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当规则是明确的,当产权哪怕是奴隶,这种不道德的产权的收益和损失是清晰的,人的行为就会变得理性,而不是疯狂。

反观中国古代的许多制度,恰恰就缺乏这种确定性。皇帝的意志,地方官的贪婪都像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财产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了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种短视的投机的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尽管我们有勤劳的人民和灿烂的文化,却始终难以走出治乱循环的怪圈。

好了,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黑暗的奴隶制世界里徘徊,我们一起潜入了奴隶制这个黑暗的深渊,看到了在绝对的权力压迫下,所谓的税收是如何变成一套冰冷精密的牲口饲养手册,无论是共和国君主国还是专制国,统治者们变着花样,目的都只有一个,如何让这群会说话的工具既能持续产出,又不至于因为绝望而彻底罢工?但是现在我们要从黑暗时代爬出来了,他们来到了一个听起来更文明更光鲜的世界。在这里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奴隶了,人人都是公民,你以为这就意味着自由和解放吗?你以为苛捐杂税的噩梦就此终结了吗?别天真了,朋友,当国家不能再名正言顺的把你当成财产时,他只会发明出更聪明更隐蔽,更让你防不胜防的方法来掏空你的钱包,支持你的自由。

不管怎么说,咱们终于来到了一个人人都是公民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家园,就像国王拥有他的帝国一样。今天这话多动听,简直就是自由的赞歌。

但是别忘了,国家这个利维坦巨兽,他还是要吃饭的,而且胃口比谁都大。他吃饭的钱还是得从咱们这些公民身上来。那么在一个文明社会里,这钱该怎么收呢?孟德斯鸠在这一卷的第七章标题就叫“非驯养苦役奴国家的税收”。他给我们列出了三大类主流的收费方式,按人头收,按土地收,还有按商品收,这三种方式听起来平平无奇。但你仔细琢磨,每一种背后都藏着一套,完全不同的统治逻辑和权力陷阱。

咱们先说第一种,按人头征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头税。这玩意儿听起来最简单粗暴,一个脑袋一分钱,童叟无欺。但孟德斯鸠立马就指出了他的问题,如果不能精准地按照每个人的财产比例来收,它就是不公正的。你想想,一个身家百万的富翁和一个勉强糊口的穷光蛋,每年交同样数额的税,这合理吗?这简直是抢劫穷人去补贴富人。但是就算你想按财产比例来收,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你怎么去精确统计每个人的财产呢?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知识问题,政府需要耗费天文数字般的人力物力去调查,登记评估,最后得到的还是一本糊涂账,更可怕的是这给了税务官僚巨大的自由裁量权,他说你价值100万就值100万,他说你隐瞒财产,你就是隐瞒财产,最终人头税要么变成一种一刀切的恶政,要么就变成官僚腐败,欺压良民的温床。

我认为人头税的本质就是一种对人身的税,它不是对你的财产征税,而是对你的存在本身征税。你只要活着,喘着气,你就欠国家的钱。这背后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逻辑,它默认了国家对每一个个体拥有某种所有权,这和奴隶制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接着孟德斯就提到了古雅典的一种做法,他觉得挺公正。雅典把公民分成四等,最有钱的交易塔兰是有钱的交半塔栏,再次的交六分之一,塔兰最穷的免税。孟德斯就说,这虽然不是严格按比例,但却符合需要的比例。他解释说,因为每个人的必需品是差不多的,这部分不应该收税;然后是有用品,应该低税率;最后是多余品,也就是奢侈品,应该可以重税。这样还能抑制奢靡之风,听起来是不是特别耳熟呢?这不就是今天全世界都在搞的累进税的雏形吗?听起来好像很公平,劫富济贫。

但是我必须提醒大家警惕这里面的一个巨大陷阱,谁来定义什么是必需品?什么是有用品?什么多余品?是政府当政府掌握了这个定义权的时候,他就掌握了用公平的名义去任意剥夺任何一个阶层财富的权利。今天年收入20万是多余,明天可能年收入10万就成了多余。这种税制给了国家一个看似合法的理由去干预和控制整个社会的财富分配,最终必然导致对个人财产权的严重侵犯,他不是为了公平而是为了权力。

收完人头税,咱们再看第二种——土地税。这个好理解。你有多少地,地有多好就交多少税。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最主要的税种。为了征土地税就需要搞土地登记、丈量田亩、评定土地等级编成册子。比如明朝的榆林图册。但孟德斯鸠也说了,这事有两个天大的难题,第一,土地好坏千差万别,想准确评估太难了。第二,就算有标准,想找到不徇私舞弊,不故意搞乱标准的官员,更是难上加难。这又是一个经典的知识问题和人性问题。中央政府永远不可能掌握每一块土地的真实信息,这就给了地方官吏上下其手的空间,他们可以把富人的好地平成差地,把穷人的薄田拼成油田,以此来收受贿赂,敲诈勒索最终任何一个试图建立完美土地税收体系的努力,都会在巨大的信息成本和无法根除的人性贪婪面前沦为一纸空文,变成又一重压在农民身上的枷锁。所以孟德斯就感慨说,只要税收总额不过分给老百姓留足了活路,这种个别的不公正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可一旦税收过重,那任何一点比例上的失调都会引发滔天大祸。

好了,说了两种看起来都不怎么样的税,现在轮到第三种了,孟德斯鸠对它可是青睐有加——商品税。他认为这是最不为人民所察觉的税。为什么?因为它太聪明了,太巧妙了,国家不直接跑来跟你说,哥们该交税了,而是把税加在商品的价格里,你去买一瓶酒,价格里已经包含了税,但你不知道,你以为这就是酒的价格,你感觉不到交税的痛苦,你只觉得这酒怎么这么贵?孟德斯就觉得这简直是天才的设计,他举了罗马皇帝尼禄的例子。尼禄说要取消卖奴隶的税,老百姓欢呼雀跃,其实他只是把规定改成让卖家缴,而不是买家缴,卖家当然会把这笔成本加到奴隶的价格里,最后掏钱的还是买家,但买家却觉得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这就是错觉的力量。

但是朋友们我认为这恰恰是商品税最阴险、最可怕的地方,它不是一种光明正大的征收,而是一种欺骗。国家从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摇身一变成了技术高超的扒手。他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的钱给偷走了。这种税制最大的危害就是它麻痹了纳税人的警惕性,因为你感觉不到痛苦,你就不会去质疑税收的合理性,不会去监督政府是怎么花钱的,政府可以悄无声息的提高税率,不断的从你身上吸血,而你还浑然不觉。久而久之,政府的权力就会在你的麻木中无限的膨胀。

今天我们生活中的、增值税、消费税都是这种商品税的变种,你每次消费都在纳税,但你很少会意识到这一点,这使得政府征税的阻力变得极小,也让他的开支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所以当孟德斯鸠在赞美这种巧妙的制度时,我看到的却是一个更深的陷阱。我认为税收就应该让纳税人感到痛。每一次纳税都应该是一次明确的有感知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时刻警醒,才会去追问,我的钱你们凭什么拿走呢?又花到哪里去了?这种让人民在不知不觉中被剥夺的错觉,虽然巧妙,但它能一直维持下去吗?如果国家的贪欲突破了某个临界点,这个美丽的肥皂泡会不会被瞬间戳破了?当人民从错觉中惊醒,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时又会发生什么?这正是孟德斯鸠要警告我们的。

孟德斯鸠告诉我们商品税是个好东西,因为它能制造一种错觉,让老百姓在消费的快感中不知不觉的就把税给交了,感觉不到痛苦。这就像一个高明的牙医,在给你拔牙前先给你打上足量的麻药,但是任何麻药都有一个安全剂量,如果这个牙医心太黑,或者技术太烂,麻药打多了,或者手术搞砸了,病人从麻醉中疼醒了,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孟德斯鸠在第八章标题就叫“如何保持错觉”。他要讨论的就是麻药的剂量问题,他说要想让纳税人分不清税金和商品价格,税金和商品本身的价值就得保持一个比较和谐的关系,你不能太过分。比如说一件东西值1块钱,你收1毛钱的税,行,大家感觉不出来;你收5毛钱,大家可能觉得这东西有点贵;但如果你要收17块钱的税,这事儿性质就变了。孟德斯就说有些地方税金居然高达商品价值的17倍,当一个君主干出这种事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一个巧妙的魔术师了,他等于是在亲手撕掉那层错觉的幕布,指着老百姓的鼻子说,没错,我就是在抢劫你能把我怎么样?人民一下子就从麻木中惊醒了,他们会发现自己原来生活在一个如此不合理的被残酷奴役的制度之下。那么当错觉被打破,人民都看清了真相之后,会发生什么呢?他们会想办法反抗!最直接的反抗方式就是偷税漏税,也就是我们说的走私。既然你官方卖的盐95%都是税,我为什么不去买那些不交税的私盐呢?这在经济上是完全理性的选择,而国家的反应则会把整个社会推向更深的深渊。

首先为了保证自己能收到这笔离谱的税,君主就必须自己下场卖东西,搞国家垄断,他不允许任何人参与这个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让老百姓除了从他这里买,别无选择。

这在咱们中国历史上太常见了,最典型的就是盐铁专卖。朝廷为什么非要垄断盐和铁呢?真的是为了国家安全或者民生福祉吗?别逗了。根本原因就是这两样东西是生活必需品,需求稳定,通过垄断经营可以获得最稳定最庞大的税收收入。这种国家垄断必然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效率低下,质量差,价格高,这些都是小事,更可怕的是它会催生一个庞大的走私产业。而为了打击走私,国家就必须动用更严酷的惩罚手段。孟德斯就说,在这种情况下,原来那种合乎情理的处罚,比如没收商品已经根本没用了,因为走私的利润太高了,值得人们去冒任何风险。于是政府就只能不断加码,把惩罚措施升级到和叛国、谋杀这种重罪一样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贩卖私盐,很多朝代都是死罪,这就导致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后果。整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体系完全崩溃了,量刑的比例全都被打乱了。一个为了养家糊口而去贩卖几斤私盐的普通老百姓和一个真正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受到了同等严厉的惩罚,法律不再是维护正义的工具,而彻底沦为了维护国家税收的暴力机器。

于是就像孟德斯鸠说的,有些并不坏的人,于是被当作坏蛋惩治。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开始把良民逼成罪犯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根基就已经烂掉了。我认为这背后揭示了一个深刻的规律,任何试图通过高税收和国家垄断来攫取超额利润的政权,都必然会走向高压和暴政。因为它首先破坏了市场的自然秩序,然后为了维护这种不自然的秩序,就必须不断的投入暴力资源去镇压人民自发的趋利避害的经济行为。

你看看今天的朝鲜,人民为了活下去,自发的搞出了一些小规模的黑市交易,而朝鲜政权是怎么对待这些人的呢?一旦发现就是最严厉的惩罚,甚至可能被送进集中营。为什么?因为这种自由的市场行为直接挑战了国家对经济和人民的绝对控制,也就威胁到了他税收和统治的基础。

孟德斯鸠最后还补充了一句非常扎心的话,人民越有机会从包税人手中偷税漏税,包税人就越能发财,人民则一天比一天穷。这话怎么理解呢?因为当走私猖獗的时候,政府就必须赋予那些征税的爪牙们,也就是包税人更大的权力,让他们用更残酷更非常的手段去搜刮和压榨,而这些手段又会进一步加重人民的负担,把更多的人逼上走私的道路。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就是包税人利用这个过程大发国难财,而整个社会除了他们之外的所有人,都被拖入了贫穷和恐惧的深渊。到那个时候一切都完了。

所以你看从一个看似巧妙的商品税,到最后整个社会的崩溃,中间只隔了一个贪婪的距离。那么除了这种直接作用于商品的税,还有没有其他更高级、更文明的收税方式?有一种税它不针对你的商品,而是针对你的行为、你的契约。这种税又会带来怎样一种全新的知识分子式的灾难呢?我们已经见识了按人头收的呼吸税,评估起来能逼疯所有人的土地税,还有像麻药一样,剂量一大就变成剧毒的商品税。

现在孟德斯鸠要给我们介绍一种他认为特别恶劣的税,这种税不收你的人头,不收你的地,也不直接接收你的货,他收你的什么?收你的契约,收你的交易行为。

第九章的标题就叫“一种恶劣的税”。孟德斯鸠在这里批评的是当时某些国家对民事契约的各种条款征收的税。这是个什么概念?打个比方,你跟人签个合同,买卖一栋房子,税务官跑过来说,好,你们合同第一条关于价格的要交一笔税。第二条关于交房日期的要再交一笔税。第三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还得交一笔税,一个合同下来,各种条款能给你分门别类的收上十几道税,你一听是不是头都大了呢?这到底是怎么算的?哪条该收哪条不该收,收多少是标准的?孟德斯就说,这事的是非曲直根本就说不清楚。你想想,法律条款的解释本来就是非常专业、非常复杂的事情,现在这个解释权居然落到了谁手里呢?落到了那些包税人,也就是政府雇来收税的承包商手里,这下问题就严重了。

我们上一章刚说过,包税人这帮家伙就是一群被政府授权的、合法的掠夺者,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从老百姓身上榨出最多的钱,好完成跟政府的承包合同,剩下的就是自己的暴利。现在你把一个如此模糊,如此复杂,如此容易引起争议的税种,交给这帮人去执行,会发生什么呢?那简直就是把一群饿狼扔进了一个没有栅栏的羊圈。包税人摇身一变成了君主法规的解释人,他们拿着法律当令箭,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他说你这个合同的条款,按照某某法规应该交这么多税,你敢说不?你一个普通老百姓,你怎么跟他辩论法律呢?你根本辩不过他,最终的结果就是有权任意处置纳税人的财产,你的财产不再受你和交易对手签订的契约保护,而是完全取决于税务官的心情和他的贪婪程度。我认为这种税它攻击的是整个市场经济的根基,契约精神和法治。哈耶克曾经反复强调,一个自由社会的基石是一套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规则,只有在这样的规则下,人们才能放心的进行长远的规划,才能安心的与他人交易,整个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增长。而这种对契约条款征收的模糊不清的税,恰恰是法治的头号杀手,它制造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无法预测你未来要为这份合同付出多大的税务代价,这种不确定性会极大的抑制人们的交易意愿,很多本来可以创造价值的合作,可能就因为害怕被税务官敲诈而胎死腹中。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力都会因此而窒息。

更可怕的是他把法律本身给污染了。法律不再是公正的裁判,而成了收税人手里的勒索工具。当人民对法律失去信任,认为法律只是强者用来欺凌弱者的借口时,他们就不会再尊重法律,整个社会的秩序都会趋向于瓦解。所以孟德斯鸠说这种税太恶劣了,他觉得与其这么搞,还不如直接对形成合同的文书本身征税。比如说一份合同,不管里面写了多少条款,就按这份文件的价值,或者干脆就固定贴一张印花,收一笔印印花税,这样一来规则就变得简单、清晰、确定了。税务官就没有那么多含糊其辞,上下其手的空间了。这背后的道理我认为就是规则之治和人治的区别。

对契约文书征税是一种规则之治,标准是明确的;而对契约条款征税,在那个时代就不可避免的会沦为人质,标准是模糊的,解释权完全在收税的管理手里。一个好的制度应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主观干预的空间。而一个坏的制度则恰恰相反,他会故意制造模糊地带,来为权力的滥用和寻租创造便利。

那么我们讨论了这么多具体的税种,他们的好与坏似乎都和背后的政体性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税收的额度和形式会不会也应该完全不同?一个专制帝国的税和一个共和国的税能是一回事吗?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就像经验丰富的老矿工,顺着税收这条矿脉一路挖到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制度岩层。我们看到了人头税背后的奴役逻辑,商品税那看似巧妙实则阴险的麻药效应,还有契约税这种直接攻击市场根基的恶政。现在我们挖的更深了。

我们发现所有这些不同的税收形式,他们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他们就像是藤蔓,必须攀附在某个主干上才能生长,这个主干是什么呢?就是国家的政体性质、专制的土壤和自由的土壤长出来的税收之果,味道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为了把人榨干,另一个至少在理论上是为了给自由浇水。那么政体这只看不见的手究竟是如何塑造税收这个怪物的呢?

《论法的精神》第十三卷的第十章,这一章的标题开宗明义一锤定音,“税额大小取决于政体性质”。孟德斯鸠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论断,在专制政体下赋税应该很轻。等一下,这跟咱们的常识好像不太一样。我们总觉得专制君主那还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横征暴敛敲骨吸髓吗?怎么到了孟德斯鸠这儿,反而说他们应该轻徭薄赋。难道是这位老先生糊涂了?别急,听他后面的解释,你就会发现这背后是一种何等深刻而又冷酷的现实逻辑。他说在一个专制国家,如果税收太重,那还有谁愿意自找苦吃去种地呢?你想想,在一个专制国家,你的人身、财产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全凭君主和他手下官吏的心情。你辛辛苦苦干一年收获的粮食本来就要被抢走一大半,如果税再一重,把你最后那点活命的口粮也给拿走了,你还种个什么劲?更扎心的是后面一句:在一个臣民的付出得不到任何补偿的政体下,臣民拿什么去缴纳沉重的赋税呢?这句话我认为点出了专制政体和非专制政体最核心的区别。

在咱们理想中的自由国度里,我纳税是为了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比如国防、治安、公正的法庭,这是一种交换,是一种补偿。虽然这种交换往往是不对等的,政府的服务也常常质次价高,但他至少在名义上保留了补偿的性质。但在专制国家这种补偿是根本不存在的。你交上去的钱除了极小一部分用于维持暴利机器,军队和警察来镇压你之外,绝大部分都变成了君主的个人挥霍,变成了官僚集团的骄奢淫逸。你付出了一切,得到的补偿是零,甚至是负数,在这种情况下,你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去承担沉重的赋税。

所以,一个聪明的专制君主,他会懂得一个道理,他统治下的这片土地就像一片野生的韭菜地,他不能像对待自家精心打理的菜园子那样,又是施肥、又是浇水,指望着韭菜长得又肥又壮,然后再一茬一茬的割,他只能像对待野生植物一样,偶尔来割一把,但绝不能连根拔起。因为他知道这片土地太贫瘠了,他又没有心思去改良土壤,如果他割的太狠,这片韭菜明年就再也长不出来了。因此专制政体下的清税不是一种仁慈,而是一种无奈,是一种基于极度不安全感和极低社会生产力之上的小心翼翼的掠夺策略。它就像一个寄生虫,他知道不能一下子把宿主吸干,否则自己也得跟着完蛋。

基于这种逻辑,孟德斯鸠接着说,在专制国家所有事情都应该毫不含糊,税收要简单明了,税则要一清二楚,不能给收税的官吏留下任何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为什么?因为在一个人人自危毫无保障的社会里,任何一点模糊地带都会被官僚们无限放大,变成他们敲诈勒索的工具。你今天敢搞个复杂的累进税,明天地方官就能借着评估你财产等级的名义把你家给抄了。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那几种最原始最笨的税,要么就从地里收一部分粮食,要么就按人头收一点点钱,要么就对过路的商品抽个百分之几的税。

除此之外,任何复杂的税制都会演变成一场灾难。最后孟德斯鸠还特别提到了——商人。他说在专制政体下,商人应该享有人身安全保障,要让人们尊重他们,否则当他们跟官吏发生纠纷时,他们就太软弱了。这话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商人是财富的创造者和流通者。但在专制君主的眼里,商人是什么呢?是一个个移动的肥硕的钱袋子。官吏们看到商人就像狼,看到了羊,如果不给商人一点点特殊的保护,商业活动根本无法进行,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所以,一些英明的专制君主会做出姿态,给商人一些特权,但这同样不是因为他尊重商业自由,而是因为他需要商人下金蛋的鸡来为他提供财富。

那么我们看完了专制国家这种无奈的轻税,反过来在那些相对自由法制健全的国家,是不是就可以随便加税了?这个问题孟德斯鸠没有在这一章直接回答,但他已经埋下了伏笔,一个臣民的付出能得到多少补偿?决定了他能承受多重的税负。

不过,在讨论税额之前还有一个更要命的问题:有人交税,就会有人想偷税漏税。那么对于这些税务犯罪,不同的国家又会用怎样不同的手段来惩罚呢?一个专制帝国和一个商业共和国在对待走私犯时,谁会更仁慈,谁又会更残忍呢?答案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咱们刚才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专治国家的税反而应该很轻,因为它就像寄生虫得悠着点吸血,不能把宿主弄死了。现在咱们来聊一个更刺激的话题,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交税,搞偷税漏税,也就是所谓的税务犯罪会是什么下场?

孟德斯鸠在第十一章标题是“税务犯罪的惩罚”。他一上来就抛出了一个违反常理的现象,他说在欧洲对税务犯罪的处罚要比在亚洲严厉的多。这事儿就奇怪了,咱们印象里欧洲不是讲法制、讲人权相对文明一些吗?而亚洲尤其是那些专制帝国,不是动不动就砍头抄家,野蛮残暴吗?怎么到了惩罚逃税这事儿上?反过来了,欧洲成了严刑峻法的代表,亚洲反而显得宽宏大量?孟德斯鸠给我们揭示了这背后深刻的制度逻辑,他说在欧洲商品被没收,有时候连运输的船和车都一起没收了,但在亚洲通常不会搞得这么绝,原因是什么?一句话点破天机:原因在于欧洲的商人受法官的保护,使之不受压迫,而在亚洲专制政体下的法官本身就是压迫者。这话怎么理解呢?我认为这背后是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在欧洲,尤其是在那些商业共和国或者君主立宪国家,虽然也有税务官,但商人的背后站着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系统。如果税务官想滥用权力,诬陷你偷税,你可以去法院告他,法官会根据法律条文来审判,你是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保护自己财产的。正因为有这层保护,所以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就可以定得非常严格。法律说走私被抓住就要没收全部货物和运输工具。好。那就严格执行。因为法律相信司法程序是公正的,能够准确的把真正的罪犯和被冤枉的商人区分开来,这是一种对法律的自信。

但在亚洲的专制国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那里的法官根本不是什么公正的第三方,他就是皇帝的爪牙,是官僚体系的一环。一个商人如果跟收税的官吏,比如一个怕下起了冲突,官吏本身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他想没收你的商品,需要理由吗?莫须有就够了。在这种情况下,商人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专制国家的法律也像欧洲那样定一个反走私者,没收全部财产的条款会发生什么呢?那就会给所有的官吏提供一个合法的、无限制的抢劫所有商人的完美借口。任何一个商人只要被官吏盯上了,官吏就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说他报官不实,然后把他抢个精光。如果法律这么定,第二天这个国家就再也没有商人敢来做生意了。所以专制国家为了维持最基本的商业活动,为了不让自己的官僚体系把所有下金蛋的鸡都杀光,他在法律上反而必须表现出一种无奈的温和。

孟德斯就举了几个例子,在土耳其你报官不实,不没收也不加税,只是让你补上;在中国如果不是商人,你的行李包裹甚至都不需要开包检查;在摩尔帝国走私被抓到不没收,罚你交双倍的税就行了。看到了吗?这种表面的宽和并不是因为专制君主仁慈,恰恰是因为他的权力太大了,大到了不受任何制约的程度。正因为权力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进行压迫,所以它在明文法律上就必须留有余地,否则整个系统就会因为官僚们无底线的贪婪而瞬间崩溃,这是一种非常吊诡的自我克制。

孟德斯鸠称之为“压榨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自我克制,无奈的显现出某种温和”。我认为这就像一个黑帮老大,他可以随时要了手下小弟的命,但他不会制定一条帮规说,凡是老大看不顺眼的小弟都要被砍死。因为如果这么定了,所有小弟都会人心惶惶,第二天就全跑光了。相反他可能会定一些看起来很宽松的规矩,但他保留着最终的不受任何规矩约束的生杀大权。这种法外的暴力远比法内的严苛要可怕的多。

所以欧洲商人在一个严法的环境下反而有安全感。因为他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他相信有公正的法官,而亚洲商人在一个宽法的环境下却时刻生活在恐惧中,因为他不知道帕夏什么时候会突然翻脸,法律根本保护不了他。

当然孟德斯鸠也提了一个例外,就是日本。日本当时把商业走私定为死罪,他解释说这是因为日本当时在搞闭关锁国,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收税,而是为了禁绝和外国的一切交往。所以走私在日本已经不是一个经济问题了,它被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高度,被视为一种通敌叛国的行为,当然要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惩罚。

好了,通过这个对比,我们是不是对法治和自由的理解又加深了一层呢?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文是严是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是否有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来保障?没有这个保障,在宽和的法律也可能变成吃人的陷阱。

那么,聊了这么多,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了:一个国家人民享有的自由越多,政府是不是就可以收越多的税?反之人民越不自由,税就得越轻。这个看似简单的正比关系真的成立吗?咱们的探索之旅现在来到了一个关键的节点,我们前面从各种角度分析了税收的种类,惩罚的力度以及他们和不同政体的关系。

现在是时候把这些线索都汇集起来,提炼出一条核心的、金子般的规律了。孟德斯鸠在第十二章标题就叫“税额与自由的关系”,他毫不拖泥带水直接抛出了这条他认为是源自永恒不变的大自然规律:“税收会因臣民享有的自由增多而加重,反之奴役成都增加深时,税收必须随之减轻”。这句话,简直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税收宣言!它太重要了,我们必须把它掰开了,揉碎了,好好品味一下。

它的第一层意思很简单,自由是有代价的,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比如英国、荷兰,人民为什么愿意并且有能力去承担比专制国家更重的税负呢?因为他们纳税能换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个好处就是——自由本身。什么是自由?是你的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人可以任意剥夺你的劳动成果;是你的言论受到保护,你可以批评政府,而不用担心被抓走;是你的人身是安全的,有公正的法律来保护你免受侵害。为了维护这套保障自由的体系,包括常备军、警察、法院等等是需要花钱的。所以人民愿意从自己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来购买这份安全感和尊严感,这是一种理性的交换。同时也正因为有了自由的保障,人民才有能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在一个产权明晰,法制健全的环境里,人们敢于投资,敢于创新,敢于进行长远的规划。整个社会的经济就像一个被激活的引擎飞速运转起来。蛋糕做大了,政府自然也就能切走更大的一块,而人民剩下的部分依然比在专制国家里要多得多,所以自由既是重税的理由,也是重税的基础。

反过来规律的第二层意思就更深刻了,在专制国家赋税轻是对人民被剥夺了自由的一种补偿。这话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奇怪呢?我把你关在笼子里,然后跟你说为了补偿你,我每天少抽你一鞭子,这算哪门子补偿?但从统治者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非常现实的政治算计。在一个专制国家,人民被剥夺了一切政治权利,他们的财产和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他们从国家那里得不到任何好处,只有压迫和恐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统治者还想维持统治,他就必须在某些方面给人民一点点甜头来换取他们的服从。这个甜头是什么?相对较轻的直接税负!统治者等于是在跟人民做一笔魔鬼交易,他在说你们放弃自由,放弃权力,放弃尊严。作为交换,我在经济上对你们的压榨会稍微轻一点,让你们能勉强活下去。这就是专制国家里那种较轻的赋税的本质,它不是恩赐,而是一种赎买,一种为了维持不公正的奴役制度而付出的最低成本。所以我们看到在土耳其这样的奥斯曼帝国税收相对简单,而在欧洲那些自由的国家,税收制度反而复杂而沉重。这背后就是自由和奴役这两种不同的补偿机制在起作用。在自由国家,政府用自由来补偿人民的纳税,在专制国家政府用清税来补偿人民的被奴役。那么如果当一个专制国家税收制度复杂而沉重,会有什么后果呢?最显而易见的后果就是经济崩溃,政权灭亡。

比如大明朝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当然孟德斯鸠也提到了一个例外——瑞士。他说瑞士这个地方自由度很高,但几乎不怎么征税,这不就违反了他提出的规律吗?但他马上解释说瑞士有特殊原因,那地方是阿尔卑斯山区,土地贫瘠,生活成本极高,人口又密集。一个瑞士人为了从大自然手里讨生活,付出的艰辛和劳苦比一个土耳其人交给苏丹的赋税要多得多,所以瑞士人已经向大自然缴纳了最沉重的税,国家自然也就不需要再向他们征收什么了?这个解释恰恰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它的规律是成立的,那么这条规律对我们今天有什么启示呢?

我认为,它给了我们一个衡量政府好坏的黄金标准。当一个政府不断的增加税收,不断的加重人民负担的时候,我们就有权去质问他,你收了我们这么多钱,你给我们提供了与之相匹配的自由了吗?我们的财产权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呢?我们的言论空间是不是变得更大了?我们的司法是不是更公正了?如果答案是,是!那么这笔交易我们还可以讨论,但如果答案是否如果政府一边加重税收,一边却在不断的收缩自由的空间,那么他就打破了这条永恒的规律,它既不给你自由作为补偿,也不给你清税作为补偿,它变成了一个既要你当奴隶,又要你承担自由人税负的最贪婪最无耻的政权。到那个时候,人民的反抗就不仅是正义的,而且是必然的。

好了,既然我们已经确立了这条自由越少,税负越轻的普遍规律。一个很自然的问题就来了。在什么政体下,政府才有资格去增加税收,是不是只有在那些能提供更多自由的政体下才可以这么做?刚才我们挖出了一条金光闪闪的定律,自由越多税负才能越重,奴役越深,税负就必须越轻。这就像一个天平,一端是自由,一端是税负,一个好的政府懂得如何让天平保持平衡。

那么顺着这个逻辑,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什么样的政府才有资格和能力去按下那个征税的按钮?是不是所有的政府只要缺钱了,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手伸向老百姓的口袋?孟德斯就说,当然不是!征税可是一门技术活,更是对一个政体良心和能力的终极大考。

第十三章的标题非常直接,在什么政体下可以增税?孟德斯鸠的答案也同样干脆利落。他考察了当时世界上的三种主要政体,共和国、君主国和专制国,然后给出了清晰的评判。

首先是共和国孟德斯就说,大多数共和国可以增加赋税,为什么?他给出了两个理由:一个关乎意愿,一个关乎能力。从意愿上讲,在共和国里人民之所以愿意缴纳更多的税,是因为他们相信这钱是缴纳给自己的,这个观念太重要了。在理想的共和国模型里,政府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组织,而是一个由公民授权,为公民服务的管家或者物业公司,我交物业费是为了让小区环境更好,安保更到位,最终受益的是我自己。所以当物业公司提出一个合理的涨价方案(比如要升级监控系统),只要这个方案是透明的,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大多数人是愿意接受的。因为我们相信这笔投资最终会体现在我们房产的增值和生活的安宁上,共和国的税收就应该是这个逻辑。人民相信自己是国家的主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他们缴纳的意愿就更高。从能力上讲,共和国的人民也更有能力去承担较重的税负。为什么?因为共和国的政体性质决定了它通常能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权,鼓励商业和创新。在一个法制健全产权明晰的环境里,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更高,整个社会的经济也更有活力,蛋糕做大了,自然就有能力切下更大的一块来支持国家的运转。

接着是君主国。孟德斯就说在君主国里也可以征税,但前提是君主国必须是政体宽和的。什么是宽和的君主政体呢?就是那种君主的权利受到法律、传统和贵族阶层制约的政体,而不是那种君主一句话就是法律的专制政体。在这种宽和的政体下,法律得到尊重,人民的权利有一定保障,财富就能增长。当社会财富增长了,国家当然也就可以相应的增加税收。孟德斯鸠在这里说了一句非常漂亮的话,他说这种征税就像是对君主的褒奖,因为他尊重法律。这话太有水平了,他把征税这件事儿从一种冷冰冰的财政行为提升到了一种政治上的荣誉,他等于是在告诉君主你做的好,你遵守了规则,保护了你的人民,让他们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所以作为回报,你的人民现在有能力,也愿意为你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让你能更好的保卫这个国家,这是一种良性循环。一个尊重法律的君主,会收获一个富裕的国家;一个富裕的国家,又能反过来支撑一个强大的君主。

最后轮到了专制国,孟德斯鸠的结论斩钉截铁,在专制政体下不可征税!为什么?理由简单而残酷,理由是不能加重已经达于极端的奴役。这句话简直是字字泣血。在一个专制国家,人民已经被剥夺了一切,他们像被压在磨盘底下的豆子已经被压榨到了极限,你还想再加一块石头上去?那结果只有一个豆子被彻底碾碎,磨盘也因为失去了支撑而崩塌,在专制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常年徘徊在马尔萨斯陷阱的边缘,任何一点额外的负担都可能导致大规模的饥荒和死亡。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征税无异于自杀。

我认为孟德斯鸠的这番论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其犀利的分析工具。我们可以用它来审视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国家,比如那些失败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在理论上宣称自己是人民的共和国,是最高级的民主。按照这个逻辑,他们应该最有资格去征收重税。因为人民会相信赋税是缴纳给自己的。但现实是这些国家的税收负担,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比如通过工农业剪刀差都极其沉重,但人民愿意吗?人民有能力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权力和财富高度集中在少数官僚特权阶层手中,人民感觉不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只感觉到自己是被无情剥削的奴隶,他们创造的财富并没有变成更好的公共服务,而是变成了特权阶层的豪华别墅和特供商店。所以这种打着共和国旗号的征税,本质上是专制性的掠夺,它最终必然导致经济的崩溃和人民的唾弃。

反观中国古代的那些盛世,比如文景之治或贞观之治,他们都属于孟德斯鸠所说的宽和的君主政体。那时的皇帝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尊重一些基本经济规律和传统,比如与民休息,所以社会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而那些搞得民不聊生的末代皇帝,比如隋炀帝,他恰恰是打破了这种宽和,把君主国变成了事实上的专制国,无限制的增加徭役和赋税,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所以一个政府能不能征税,关键不在于它叫什么名字,而在于它的行为实质,他是否真正的保护了人民的自由和财产呢?它是否建立了一个可预期的公正的法律秩序?他是否让人民相信他们交上去的钱能换回应有的回报呢?如果做不到这些任何征税的行为,都是在为自己的垮台挖掘坟墓。

好了,既然不同的政体适合不同水平的税额,那么更进一步税收的具体形式和性质是不是也应该和政体相匹配呢?比如说人头税这种听起来就很有奴役色彩的税,是不是就更适合专制国家呢?而商品税这种比较自由的税是不是就更适合共和国呢?咱们的思维列车现在进入了一个更精密的轨道,我们搞明白了什么样的政体配征税,现在我们要讨论一个更细节,但同样致命的问题:不同的政体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税种呢?这就好比一个医生给病人开药,不仅要考虑剂量,还要考虑药的性质,给心脏病人开治脚气的药,那是要出人命的。同样给一个共和国用上专制国家才用的税种,也一样会毒害他的机体。

孟德斯鸠在第十四章标题就是“赋税的性质与政体有关”。他开篇就给出了两条非常鲜明的定性,他说就性质而言,按人头计税是奴役使然,以商品计税是自由使然。这句话简直就是给各种税种贴上了政治属性的标签,我们来仔细品品,为什么说人头税是奴役使然呢?因为它征收的对象是人本身,而不是人的财产或行为。他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不管你创造了多少价值,只要你是一个人一个活着的脑袋,你就得交税。这背后暗含的逻辑是你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国家的亏欠,国家对你这个个体拥有某种天然的支配权,这不就是奴隶制的逻辑吗?奴隶主拥有奴隶,所以可以任意向奴隶索取。因此人头税这种形式天然的就和专制奴役的气质相吻合。

孟德斯鸠接着分析,在专制国家君主通常不给他的官员和士兵发工资,而是直接分给他们土地,让他们自己从土地上的农奴身上去搜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直接征收的税就很少,但如果君主非要发工资,非要搞中央财政,那么最合乎情理的税就是人头税。为什么?因为在专制国家社会极度扁平化,贫富差距虽然巨大,但大部分人都被压在赤贫的水平线上,你根本没法搞复杂的财产评估,也没法对繁荣的商业征税。因为商业几乎不存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人头收一点点钱。这个税额必须很低,因为你只能按照最穷的人的支付能力来确定标准,否则就会逼死一大片人。所以专制国家的人头税是一种简单粗暴,但税额必然低下的税。

现在我们再来看另一边,以商品计税是自由使然,为什么商品税就代表自由了?因为它征收的对象是物,而不是人。它和人的身体、身份没有直接关系,你买东西就交税,不买东西就不交税,你拥有选择的权利,这种税收方式尊重了个人的独立性。更重要的是孟德斯就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我认为非常具有现代经济学眼光的洞见,他分析了商品税的流转过程,他说表面上看,是商人先把税款垫付给了国家,但实际上商人只是国家的总债务人,同时又是所有消费者的总债权人,他替我们这些最终的买家先把税交了,我们买东西的时候,再通过商品价格把这笔钱还给他。这个过程为什么和自由有关系呢?因为这个过程能够顺利运转,需要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信用。商人凭什么敢预先把一大笔税款借给国家,然后再慢慢的向无数个未来的消费者收回来呢?他凭什么相信国家不会赖账,凭什么相信消费者会来买他的东西?孟德斯鸠一针见血的指出,只有在政体越宽和,越充满自由精神,财产越安全的地方,商人才敢这么做。在一个法制健全、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商业环境稳定的社会里,商人才有信心进行这种大规模的资金预付和借贷。他相信政府不会随意改变税率,相信自己的合法经营会受到保护,相信市场是繁荣和可预期的。

他举了英国的例子,一个英国商人买一桶葡萄酒,就敢先给国家垫付五六十英镑的税款,这在当时可是一大笔钱,他为什么敢呢?因为他相信在一个自由的英国,他能安安稳稳的把这桶酒卖出去,把垫付的税款收回来,并且还能赚到利润。然后孟德斯就反问了一句,振聋发聩:在土耳其统治下的国家里,哪个商人敢做这种事呢?在奥斯曼帝国那种专制国家,商人的财产随时可能被某个帕夏总督没收,市场充满了不确定性,商业信用几乎为零,哪个商人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去垫付给一个喜怒无常的专制政府呢?他不敢,他也做不到!所以你看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税种,根本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它是一个国家信用水平的体现,是他自由程度的试金石。一个国家敢于并且能够普遍推行商品税,这本身就说明它的法制、产权保护和商业环境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反之一个只能依靠人头税或者直接从土地上抢粮食的国家,无论他口号喊得多响亮,都说明它的内核依然是专制和奴役。那么既然自由的好处这么多,它能让国家收到更多的税,能让商业更繁荣,人们会不会因为尝到了自由的甜头就开始滥用它,甚至最终亲手毁掉它呢?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歌颂自由,自由能创造财富,自由能带给国家荣誉自由,甚至能让国家收到更多的税,自由简直就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是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旦过度或者被滥用,都可能走向它的反面,就像最好的美酒,喝多了也会伤身。

孟德斯鸠在第十五章标题就叫“自由的滥用”。他在这里就要给我们敲响警钟了。他用一种非常痛心疾首的语气说,自由的好处大了,有人于是就滥用自由,宽和,政体政绩斐然,有人于是舍弃宽和征收了大量的税,有人于是想要过度征税,这段话简直就是对历史上无数作死政权的精准素描。一个政权因为它比较自由,比较宽和,所以经济发展了,国库充裕了。然后当权者看着满满的钱袋子,野心就开始膨胀,他们忘记了这一切是怎么来的。他们不再满足于现状,他们想要更宏伟的宫殿,更庞大的军队,更辉煌的工业。于是他们开始过度征税,过度征税的行为,就是对自由的滥用,因为自由赋予了你征收重税的能力,你却反过来用这种能力去压垮自由的根基。

孟德斯鸠接着说出了一句堪称全书最经典的警句之一,是自由奉献了这件礼物,可是有人不知感恩,反而转向什么都不会给的奴役。这句话太深刻了,自由就像一只会下金蛋的鹅,你好好养着它,它每天给你一个金蛋,你就能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有些愚蠢而贪婪的统治者,他们嫌一天一个太慢了,他们想这只鹅肚子里肯定装满了金子,我不如把他杀了一次性把所有金子都拿出来,于是他们挥起了屠刀,杀死了自由这只鹅。结果他们不仅没有得到更多的金子,反而连每天一个的金蛋也永远的失去了。他们得到的只有一只死鹅和一个贫穷凋敝充满怨恨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是什么都不会给的奴役。

孟德斯就用了一个非常生动的对比来描绘欧洲和亚洲的不同景象:他说亚洲的那些专制帝王几乎每年都会下令免除某个省份的赋税,他们的行为都是在实惠于民。当然我们知道这种实惠是被迫的,是专制统治的必要手段,但至少在形式上它看起来是温和的。可是在欧洲君主的敕令还没看到内容,就让人愁眉不展。为什么?因为敕令永远只讲君王的需要,对人民有什么需求从来闭口不谈。这话说的太狠了,欧洲的君主们滥用了自由,赋予他们的征税能力,把纳税从一种公民与国家的交换,变成了一种国家对公民的单方面索取。他们的法令里通篇都是国家需要钱打仗,国家需要钱搞建设,但从来不问问人民是不是已经活不下去了。

我认为这背后是一种致命的思维惯性。当一个政府习惯了高税收,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之后,他就很难再回到节俭的状态了。他的官僚机构会像癌细胞一样不断膨胀,他的财政开支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它会不断地制造出新的国家需要来为自己的过度征税寻找理由。

孟德斯鸠还讽刺了东西方大臣们的不同状态,他说亚洲的大臣们因为政体和气候的原因,懒散的不可饶恕,但这种懒散对老百姓来说反而是件好事,因为他们懒得去折腾,懒得去搞什么新计划,国家的支出就不会增加,老百姓也就能少受点压榨。而我们欧洲人我们太勤快了,我们的大臣们永远在搞财政改革,永远在想新点子,我们始终不知道要做些事,但从来不知道要做哪些事。这句话简直是对那些热衷于顶层设计,宏大规划的现代政府最辛辣的讽刺,他们总觉得自己比市场更聪明,比人民更懂他们自己的需求,他们不停的折腾,不停的干预,结果往往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还把民间的财富挥霍一空。

最后孟德斯鸠发出了一声叹息,他说在我们这里,一个善于管好国家收支,量入为出的财政大臣再也不被叫做良相了。现在什么样的官员最受追捧呢?是那些工于心计和诡计多端的人,是那些最会发明新税种,最会从人民口袋里掏钱的巧患。当一个国家开始崇拜这种人的时候,就说明他的价值观已经从藏富于民堕落到了与民争利的地步,离杀死那只下金蛋的鹅也就不远了。

那么当一个文明世界因为滥用自由而变得税负沉重,民不聊生的时候,他在面对外部世界的野蛮民族时会发生什么呢?一个被过度征税压垮的罗马帝国,在面对那些只收单一税制的穆斯林时,他的命运又将如何呢?之前的内容,我们目睹了一个令人心碎的场景——自由。这只本该下金蛋的鹅,因为统治者的贪婪和短视被滥用、被压榨,最终奄奄一息。一个原本充满活力的宽和政体,因为过度征税正在一步步滑向什么都不会给的奴役。当一个文明社会内部已经腐烂到这种程度,他在面对外部世界的冲击时会表现的多么脆弱呢?当一个内部已经被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的民族,遇到一个虽然野蛮,但税制却异常简单的征服者时,他们会作何选择呢?是誓死保卫这个已经不值得保卫的文明,还是开门投降去迎接一个看似更轻松的野蛮呢?

现在我们开始解读论法的精神,第十三卷的第十六章,这一章的标题叫“穆斯林的征战”,孟德斯鸠开门见山提出了一个历史性的问题,为什么早期的穆斯林军队能够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征服广大的拜占庭帝国和波斯萨山王朝的领土,是他们的武器更先进吗?是他们的战术更高,明吗?还是他们的人数占有绝对优势?都不是!孟德斯鸠给出的答案直击要害,而且与我们这一整卷的主题息息相关。他说穆斯林之所以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征战中屡屡获胜,根本原因在于那些被他们征服的国家税收过重。这句话简直就是对罗马帝国晚期和波斯帝国末代那段历史的精准判词。当时的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继承了罗马帝国后期那套复杂、繁琐、苛刻到令人发指的税收体系,各种名目的税收层出不穷,包税人像吸血鬼一样盘剥着各个形式,人民不仅要承担沉重的土地税,人头税,还要应付各种临时的摊派和勒索。整个社会就像我们上一章说的那样,已经因为自由的滥用而变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阿拉伯的穆斯林来了,他们带来了什么?他们带来了一种极其简单的税制,对于归顺的异教徒,他们通常只征收两种税,一种是集资亚,也就是人头税;另一种是哈拉吉,也就是土地税。这两种税虽然也是负担,但相比于拜占庭帝国那种名目繁多永无休止的压榨,它显得那么的单一清晰和稳定。

现在你来做个选择题,你是一个生活在拜占庭帝国边疆省份的农民,一边是你的自己的人——罗马皇帝的税务官,他们像一群贪婪的恶狼,今天收这个税,明天加那个派,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把你最后一点口粮都抢走。那边是新来的野蛮人,穆斯林征服者,他们跟你说,只要你臣服,每年就交一笔固定的人头税和土地税,剩下的就都是你自己的了。你会怎么选?孟德斯鸠替当时的人民做出了回答,与其听凭贪婪的皇帝们巧立名目,永无休止的百般压榨,人民宁可接受单一税制,一缴一收。这个选择是痛苦的,是无奈的,但却是完全理性的。当一个所谓的文明带给你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痛苦和压榨时,它的吸引力甚至还不如一个野蛮,但却可预期的统治。

孟德斯鸠接着说了一句更扎心的话,与其在一个已然腐败的政体下忍受自由的一切弊端,何况自由已不复存在,以及现实的奴役所带来的种种恐惧,不如臣服于一个野蛮民族来的好些。这句话我认为是对所有走向衰亡的文明的最后通牒。当一个政体嘴上还挂着自由、罗马公民这些光鲜的词汇,但实际上人民已经感受不到任何自由的好处,只感受到了自由被滥用后带来的沉重负担时,这个政体的合法性就已经荡然无存了。

人民生活在一种双重恐惧之中,一方面是腐败的官僚体系带来的现实压迫,另一方面是对未来无休止的不可预测的索取的恐惧。在这种情况下,野蛮民族的到来,反而成了一种解脱。因为他用一种简单粗暴,但却有明确边界的奴役,取代了一种复杂虚伪且没有边界的奴役。

这不就是中国历史上反复上演的剧本吗?为什么李自成的均田免粮口号能有那么大的号召力。因为明朝末年的老百姓已经被各种疗饷、缴饷、念想折磨的活不下去了,朝廷的税收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底洞。这个时候李自成来了,他说跟着我干不交税不纳粮,这对于那些已经被逼上绝路的人民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他们宁可追随一个流寇,也不愿再效忠那个已经烂到根子里的天朝。所以一个国家的国防靠的不仅仅是高大的城墙和精良的武器,最坚固的国防是人民的向心力,而这种向心力恰恰来自于一个公正、合理的税收制度,来自于人民对这个政体值得保卫的信念。当一个政府通过过度征税亲手摧毁了人民的这份信念时,他的灭亡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再强大的军队,也保卫不了一个已经被自己的人民所抛弃的政权。

好了,一个强大的文明,因为内部的财政腐败被外部的野蛮人轻易征服了,这已经是够悲惨的了。但是在孟德斯鸠的时代,他又看到了一种新的更可怕的能从内部把整个欧洲都拖垮的疾病。这种疾病和军队和财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什么?刚才咱们看到了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场景:一个所谓的文明帝国,因为税收过重,内部已经烂掉了,结果被税制更简单的野蛮人一推就倒,这说明一个国家的财政健康直接关系到他的生死存亡,但是历史总是在以不同的面目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在孟德斯鸠生活的18世纪,他用敏锐地观察到了一种正在欧洲大陆蔓延的全新的疾病,这种病不像过去的王朝那样,是因为奢靡腐化而财政崩溃,恰恰相反,它是在一种看似富国强兵的积极进取的口号下,把所有国家都拖向深渊。这种病是什么?孟德斯鸠在第十七章用“增加兵员”。这个标题给我们揭示了答案,他说一种新的疾病在欧洲蔓延,君主们深受折磨,想方设法拼命增加兵员,这话说的太形象了,他把扩军比作一种传染病,而且这种病的传播机制非常可怕,它一旦在一个国家爆发,就必然会传染给所有邻国。因为当你的邻居突然把他的军队从5万人增加到10万人时,你会怎么想呢?你肯定会感到恐惧,你会觉得他是不是要来打我了?于是为了自保,你也只能咬着牙把自己的军队从5万人增加到10万人,结果另一个邻居看到你们俩都扩军了,他更害怕了,他也只能跟着扩军,这就是一场典型的军备竞赛。

孟德斯鸠精准的描述了它的后果,结果是除了大家通通倒霉以外,谁也捞不到便宜。大家的安全态势其实又回到了原点,你10万兵我也10万兵,谁也不比谁更安全。但是为了维持这支笔原来庞大一倍的军队,所有国家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孟德斯鸠用一种非常讽刺的口吻把这种状态称之为“和平”。他说这种彼此竭力相互掣肘的状态被称作和平,这是一种多么昂贵多么畸形的和平。为了维持这种和平,欧洲被弄得一贫如洗,我们拥有全世界的财富和贸易,但日子却过得异常艰难。为什么?因为所有的钱都被拿去养那些除了吃和操练什么都不干的士兵了。他甚至发出了一个可怕的预言,不久之后,我们将会由于兵员大增而别无所有,只有士兵就像鞑靼人那样,鞑靼人也就是蒙古人是一个全民皆兵的游牧民族,他们的社会除了打仗,几乎没有别的产业。孟德斯就警告说,如果我们欧洲再这么玩下去,我们也会变成一个除了军队一无所有的文明的野蛮部落。

我认为孟德斯鸠在这里已经触摸到了现代总体战和国家主义的幽灵,这背后是一种全新的国家逻辑。在过去战争是国王和贵族的事情,和普通老百姓关系不大。但现在战争变成了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事情,为了在列强环伺的环境中求生存、求霸权,君主们开始不计成本的榨取整个国家的资源,来供养一支庞大的常备军,而维持这支军队的钱从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无休止的加税。而且这种加税还不是为了修宫殿搞庆典那种看得见的挥霍,它是以国家安全、民族荣誉这种听起来无比正当、无比宏大的名义来进行的,这就使得人民更难去反抗。你敢反对加税养兵呢?你就是不爱国,你就是卖国贼。这种逻辑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孟德斯鸠说,不再量入为出,干脆拼老本。国家财政彻底失控了。他说有些国家甚至在和平时期就把未来的税收都提前抵押出去了,用各种所谓的非常手段来毁灭自己。这些手段在孟德斯鸠看来,就连那些最浪荡的败家子也难以想象,这不就是现代国家滥发国债、疯狂印钞的雏形吗?当一个国家的常规税收已经无法满足其庞大的军费和官僚开支时,他就会开始动用更隐蔽、更具欺骗性的手段来掠夺民间财富,发行国债就是向未来借钱,把今天的负担转嫁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而更无耻的就是开动印钞机,通过制造通货膨胀来悄无声息的稀释掉每一个普通人手中的储蓄。

这两种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隐形税,一种比直接加税更难防范的更恶劣的掠夺。所以你看从增加兵员这个看似简单的现象出发,孟德斯鸠一路推导,最终触及了现代国家财政危机的核心。一场以安全为名的军备竞赛,最终必然导致已加税和通胀为手段的内部掠夺,从而摧毁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让所有人都变得更不安全。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不就是这幅景象的顶峰吗?最终这场疯狂的竞赛把整个欧洲文明都拖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自相残杀。那么面对这种因为战争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导致的财政困境,一个国家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比疯狂加税更明智的办法呢?比如捐免赋税,但这个看似仁慈的举动,在现实中又会演变成怎样一种新的灾难呢?

我们聊了欧洲君主们搞军备竞赛,把自己搞得一贫如洗的惨状,那种无休止的加税,简直就是饮鸩止渴。那么有没有反向操作?当某个地方遭了灾,比如洪水、干旱、颗粒无收,老百姓活不下去了,政府能不能发发善心给他们免除赋税呢?这个行为叫捐免赋税。听起来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是仁政的体现。

孟德斯鸠在第十八章标题就叫“捐免赋税”。他一上来就肯定了这种做法,他说东方那些大帝国经常会给受灾的省份免税,这条准则所有的君主国都应该采纳。但是他话锋一转,指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有不少国家也学着搞捐免,但结果人民的负担反而更重了。这就奇怪了,明明是免税的好事,怎么到了某些地方就变成了加税的坏事了?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孟德斯就揭开了这个魔术的谜底,他说问题出在君主虽然下令给A省免了税,但他自己该收的总税额一分钱都不能少,他不会因为A省遭灾了就减少自己的开支, A省免掉的这部分税收空缺谁来填补呢?答案是让其他没遭灾的省份,比如B省、C省、D省来共同分摊,这就导致了一个灾难性的后果。

孟德斯就说,为了让纳税困难的村子减轻负担,就让情况好些的村子多纳些,结果使得后者一蹶不振,前者也并未因此而恢复元气。咱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过程:A村遭了灾,颗粒无收本来就够惨了,朝廷说,好,免了你的税,这看起来是帮了A村,但是朝廷转身就对旁边的B村说,A村的税你们村给代缴了,B村本来年景还不错,能勉强交上自己的那份税,现在突然又多了一份负担,结果怎么样呢?B村也被压垮了。从一个情况好些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新的纳税困难的村子。明年可能就轮到B村需要被缩免了。这是一个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的蠢办法,它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问题扩大化了,它就像一种瘟疫,把贫困从一个村庄传染到另一个村庄,直到最后所有的村庄都变得一样穷,一样没有恢复能力。

孟德斯就说,这种做法让人民进退维谷,不知所措。一方面你必须得交税不交税,官府的棍棒和锁链就来了。另一方面你又害怕交税,因为你一旦交了税,表现出你有能力,那下次别的村子遭灾了,征税的担子就可能落到你头上。这种制度实际上是在惩罚那些努力生产状况稍好的人,而奖励那些哭穷躺平的人。他从根本上摧毁了人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

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应该怎么做?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极具远见卓识的方案,他说一个好国家应该在每年的财政预算里提前设置一笔备用金,专门用来应对各种偶发的意外的情况,这就像我们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一笔应急储蓄一样,平时省着点花,把钱存起来,万一遇到失业疾病这种突发状况才有钱来应对,才不至于破产。国家也应该如此。我认为这背后是一种深刻的基于未雨绸缪思想的财政智慧,它和那种拆东墙补西墙的短视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有远见的政府懂得在丰年为荒年做准备,他不会把每年的财政收入都花得一干二净,而是会建立一个稳定的制度化的——国家应急基金。当灾难来临时,就从这个基金里拨款去救灾去免税,而不需要去加重其他地区人民的负担。这样才能真正的救助受灾者,同时又不损害其他地区的经济活力。可悲的是历史上和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那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政府,因为建立应急基金需要长期的克制的有远见的财政纪律。而对于许多短视的统治者来说,眼前的挥霍远比未来的风险更重要。他们更喜欢把钱都花光,然后一遇到问题就把负担转嫁给人民。

在这一章的结尾,孟德斯鸠还顺便批评了另一种在中国历史上非常普遍的制度,全村联保。一个村子里只有有一户人交不上税,就让全村人替他交。官府的理由是如果不这样,你们就可能串通起来作假,欺骗国家。孟德斯鸠对此嗤之以鼻,他反问道,难道仅凭揣测就可以制定既不公正又损毁国家财力的办法吗?这种联保制本质上就是把政府应该承担的征税成本和风险完全转嫁给了社会最底层的民众,他用一种集体惩罚的懒政,来取代精细化的个体化的税收管理,它摧毁了相邻之间的信任,制造了无数的内部矛盾和悲剧,这是一种典型的专制政体下的反自由反人性的制度。

好了,我们已经看到了,无论是征税还是免税,背后都大有文章。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国家收税,具体由谁来执行呢?是国家自己派公务员去收,也就是直接征税?还是把收税的权利外包给一个公司,也就是包税制?这两种方式哪一个对君主和人民更好?各位思想的同路人,咱们的探索之旅越发深入了,我们已经讨论了税该不该收?收多少?收什么?怎么免?现在我们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但也是最关键的执行环节,这税到底该由谁来收呢?这个问题看似只是一个技术操作问题,但孟德斯就告诉我们,这背后牵扯到的是国家的钱袋子,人民代血汗钱,以及一群被称为包税人的特殊群体的命运。这两种模式国家亲自下场收税,还是把收税权外包出去之间的选择将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财政效率以及人民的幸福指数。

现在我们就来解读论法的精神,第十三卷的第十九章,见证这场直接征税与包税制的终极对决。这一章的标题就像一场辩论赛的题目,“包税和直接征税,哪一个对君主和人民较为适宜”?孟德斯鸠的立场从一开始就非常鲜明,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站在了直接征税这一边,他开篇就用了一个非常生活化的比喻,亲自经管直接收入是一家之主的优良治家之道,既省钱又有序。这话太好理解了,一个精明的主人肯定会自己管账,自己去收租,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有多少钱,钱都花在了哪,也能避免中间的管家们层层盘剥,中饱私囊。国家也应该像一个好家长一样,亲自管理自己的财政。接着孟德斯就详细列举了直接征税的几大好处:

第一,省钱。如果君主自己收税,他就可以省下那笔因为包税人无所不用其极的攫取而致使国家日益贫穷的巨额收益。这句话说白了就是把中间商给干掉了。包税人不是慈善家,他们承包税收是为了赚取暴利,这个利润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从老百姓身上榨出来的。如果国家直接收税,这一部分被包税人拿走的利润就可以留在国库里,或者干脆就不用向人民征收了。

第二,民心顺。如果君主直接征税,人民就再也不会因为看到某些人包税人靠着收税一夜暴富而感到伤心和不平了。这种巨大的贫富差距,尤其是这种靠着特权,而不是靠着诚实劳动得来的财富。对社会心态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它会让人民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我辛辛苦苦一辈子还不如他钻个空子,搞个特许权一年赚的多。这种怨气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直接征税,可以避免出现这种靠剥削同胞而暴富的阶层。

第三,效率高。如果君主直接征税,经手的人少,税款能很快的从人民手中直接到达国库,然后马上就可以用于国防、民生等急需用钱的地方。而包税制呢?包税人收上钱来,不会马上交给国家,他们会利用这笔巨大的现金流去做投机,去放高利贷,去钱生钱,国家的钱在他们手里转了一大圈,被他们榨干了油水之后才会慢悠悠地进入国库。

第四,法律良。如果君主直接征税,就可以让人民免受那些恶法之苦。这些恶法是怎么来的呢?是包税人为了自己征税方便,为了堵住所有偷税漏税的漏洞,强求君主制定的。这些法律往往极其严苛,不近人情。虽然短期看好像帮国家收上了更多的税,但从长远看却严重的损害了商业自由和人民的权利,为未来埋下了祸根。最后孟德斯鸠还指出了包税制一个最致命的危险,他会绑架君主。他说有钱人永远是他人的主宰,所以包税人在君主面前就是一个说一不二的霸王,尽管不是立法者,却可以强迫君主制定法律。这句话我认为简直是入木三分,包税人集团通过承包国家的财政命脉,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富可敌国的利益集团,他们可以向君主提供巨额的贷款,解决君主的燃眉之急,久而久之君主在财政上就离不开他们了。他们虽然没有官位,但他们通过金钱就能操纵政治,影响立法。他们会要求君主赋予他们更大的权利,制定更有利于他们搜刮的法律,到最后君主反而成了他们的人质。这在法国历史上是非常真实的一幕。

路易十四的许多战争都是靠着向包税人借钱才打起来的,而作为回报,包税人也获得了几乎无限的权利,在国内肆意盘剥。那么既然包税制这么坏,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国家在用呢?孟德斯鸠也承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是有用的,比如要开征一种全新的税,政府自己没经验,不知道怎么收,也不知道水有多深,这时候可以先把这个新税种外包给包税人,包税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会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精巧的办法来防止偷税漏税,等他们把这套征收体系摸索成熟了,国家就可以把承包权收回来,自己照着这套成熟的办法去直接征税。

他举了英国当时对消费税和邮政税的管理,就是借鉴了包税人的经验,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看法。他承认了在特定阶段可以利用私人包税人的逐利动机,来解决政府的信息和能力不足问题,但是这只能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的安排。从长远来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建立起自己强大而高效的直接征税能力。孟德斯鸠最后总结说,在共和国里国家的收入几乎都应该来自直接征税,而古罗马恰恰相反,它大规模的采用包税制,这是他政体的一大弊病,最终导致了共和国的覆灭。在实行直接征税的专制国家,比如他提到的中国和波斯,人民反而能享受到一些好处,因为避免了包税人的中间盘剥,而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把海港和商业城市的税收都承包给包税人的君主国。

他甚至还提到了罗马皇帝尼禄,尼禄因为痛恨包税人的压榨,一怒之下想取消所有的赋税,这个想法虽然很美好,但根本不现实。孟德斯就惋惜地说,尼禄当时没有想到直接征税制这个更好的办法,只是做了一些修修补补的改革,所以通过这一整章的对比,答案已经非常清晰了:直接征税是更优越、更公正、更有效率的制度。而包税制虽然在短期内可能有用,但长期看就是一个滋生腐败、激化矛盾、绑架国家的毒瘤。那么既然包税人这个职业既能带来巨大的财富,又带有如此深重的原罪,这个群体在社会上会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当一个国家人人都已成为包税人为荣的时候,这个国家又将走向何方呢?

下一章也是本卷的最后一章孟德斯鸠将为我们描绘一幅包税人的浮世绘,在这一张聚光灯将打在一个特殊的群体身上,他们没有王冠,却能操纵国王;他们不是贵族,却比贵族更富有;他们是国家的债主,也是,人民的公敌,他们就是包税人。在第二十章也就是本卷的终章,孟德斯鸠用“包税人”这个标题为这个群体,也为我们整个关于税收的讨论画上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号。他一上来就说,包税人这个盈利的职业一旦因易于致富而成了荣耀的职业,那就一切都完了。这句话就像一句咒语,预言了一个国家的堕落。为什么一个国家当大家都羡慕包税人,都想去当包税人的时候,就说明这个国家一切都完了。因为这意味着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已经彻底扭曲了。

孟德斯就接着分析,在不同的政体下,人们追求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每种职业都应该有他自己独特的荣誉感和价值追求。比如贵族,他们追求的是什么?是显赫和荣宠。他们渴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渴望得到国王的封赏和人民的尊敬。金钱对他们来说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那种与生俱来的需要用行动去维护的荣誉感。再比如那些真正为国操劳的大臣和官员,他们追求的是什么?是尊重和敬仰。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勤奋把国家治理好,从而名留青史,受到后世的敬仰。而包税人他们追求的是什么?

孟德斯鸠说得非常直白,收税人追求的就是钱财,而对钱财的褒奖依然是钱财。他们的世界里没有荣誉,没有理想,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他们的成功只用一个标准来衡量,那就是赚了多少钱。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这几种不同的价值追求是可以并存的。贵族追求荣誉,官员追求尊敬,商人追求利润,大家各行其道,共同构成一个多元而丰富的社会。但是当包税人这个职业不仅能带来巨额的财富,还开始被视为一种荣耀的时候,灾难就降临了。这意味着金钱已经战胜了荣誉和尊敬,成为了社会上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价值标准。当一个年轻的贵族看到一个脑满肠肥的包税人,靠着放高利贷和盘剥同胞,过着比自己奢华百倍的生活,还受到人们的追捧和羡慕时,他还会愿意去战场上为了一点虚无缥缈的荣誉而拼命吗?他不会了,他会觉得原来搞钱才是世界上最牛逼的事。当一个勤勤恳恳的官员看到自己一辈子的俸禄,还不如一个包税人一单生意的利润时,他还会坚守自己的清廉和操守吗?他不会了,他会想方设法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寻租,去和包税人勾结,去分一杯羹,这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政体的原则遭受损伤。

当所有人都向钱看齐,尤其是像那种通过特权和掠夺得来的快钱看齐时,一个国家赖以维系的道德基石和精神支柱就坍塌了。人们不再相信通过缓慢、自然的方式,通过诚实的劳动和积累可以获得成功和尊重。投机取巧,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成了通往成功的唯一捷径。到那个时候,这个国家,你一切都完了,距离终结也就不远了。孟德斯就痛心疾首的说,在他那个时代有过不少极不光彩的致富事件,甚至50年来,欧洲的多次战争都和这些靠着发国难财的包税人集团有关,但是对于这些令人作呕的财富,大家赞赏的却不乏其人,这种价值观的颠倒才是最可怕的。

我认为孟德斯鸠的这段论述对我们今天依然有着振聋发聩的警示意义。当一个社会人们不再尊敬科学家、教师,诚实的工匠,反而去追捧那些靠着资本运作,利用信息不对称,甚至钻法律空子一夜暴富的金融巨鳄和流量明星时;当一个社会年轻人最大的梦想不再是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而是成为体制内的官僚或者能轻松割韭菜的网红时,我们就应该警惕了。这说明我们社会的政体原则可能也正在遭受严重的损伤,所以第十三卷的结尾落在了人的身上,落在了价值观的身上。税收制度不仅仅是一套冰冷的财政工具,它更是一面镜子,能照出一个国家的灵魂。一个国家崇尚什么?鄙视什么,最终就会变成什么样?

好了,朋友们,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十三卷的解读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从国家的收入到税收与自由的关系,再到包税人这个特殊的群体,我们跟着这位伟大的思想家进行了一场穿越200多年的头脑风暴。我们看到税收这个看似简单的经济问题,背后却牵动着自由、奴役、法制、人治、国家信用、社会价值观等一系列最根本的命题。这趟旅程是不是让你对每天都在发生的纳税这件事有了全新的更深刻的认识呢?是不是也让你对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思考呢?当然孟德斯鸠的智慧宝库远不止于此。在接下来的旅程中,我们还将继续深入《论法的精神》的其它篇章,去探讨气候与政体的关系,去解剖商业的本质,去追寻法律的真谛。说了这么多,我现在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个人是勇敢还是怯懦?是勤奋还是懒惰?甚至你谈恋爱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可能打从娘胎里出来就被你家乡的经纬度给决定了呢?你是不是觉得这听起来有点像星座命里玄乎其玄呢?没想到孟德斯鸠在他的旷世巨著《论法的精神》里,花了整整一卷的篇幅来论证这个观点。我们来看看这位思想巨博是怎么把气候和法律人性捆绑在一起的。当然他的一些观点用今天的话说,那叫一个地图炮全开,而且充满了那个时代的科学局限性。但是你可别小瞧他,他观察到的很独特的现象,直到今天依然在地球上的某些角落里以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方式不断上演。不管观点如何,抛开事实不谈,我们来看看他到底想说什么,看看他观察到的那些社会弊病,真正的病根到底在哪。

咱们先来琢磨一下这第十四卷的第一章的标题,本章“总体思想”。听着是不是有点像上学时候的课文,上来先给你个中心思想?没错,孟德斯鸠就是这么个直性子,开门见山,一句话,就把这一整卷的核心给撂这儿了。他说精神特点和内心情感如果在不同气候条件下确实迥然有异,那么法律就应该考虑这些内心情感和精神特点的差异。你听听这话说的多客气,用如果但你可别被他“如果”给骗了。他后面洋洋洒洒写了十几章,就是为了把如果给做实了,他的意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哥们别瞎立法了,你得先看看你这地儿是热带还是寒带,天热的地方人就容易冲动懒惰,满脑子情情爱爱。天冷的地方人就比较沉着勇敢、务实肯干,所以给热带人制定的法律和给寒带人制定的法律,那必须得是两码事。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意思呢?但你仔细一想,这背后藏着一个巨大的陷阱。如果人的性格和情感真的被气候这种我们无法改变的自然力量给锁死了,那意味着什么呢?是不是意味着有些民族天生就适合被奴役?因为他们懒惰;有些民族天生就应该当主人?因为他们勇敢。这不就是为后来那些最邪恶的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提供了理论弹药吗?当然咱们不能这么简单的给孟德斯鸠扣帽子,他是个贵族,生活在18世纪,他的观察有他的局限性,但是他敏锐地看到了一个核心问题,不同的社会确实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有的社会充满活力,不断创新,有的社会死气沉沉,一成不变,他把这个原因归结为气候,我觉得他这是找错了病根,开错了药方。在我看来,真正塑造一个社会精神面貌的不是什么劳什子的温度和湿度,而是制度是那些决定了人们如何生活、如何思考、如何行动的规则。一个好的制度,能让生活在沙漠里的人创造出繁荣的文明。一个坏的制度能让守着全世界最肥沃黑土地的人们活活饿死。你比如说孟德斯鸠觉得炎热地区的人懒惰,咱们来看看20世纪的那些人间悲剧。

在苏联乌克兰那片黑土地,肥得流油,按理说气候不错,可为什么会发生惨绝人寰的大饥荒呢?是那儿的人民突然变懒了吗?当然不是,是因为那个邪恶的集体农庄制度彻底摧毁了个人的财产权。你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属于你属于一个虚无缥缈的集体,你干多干少都是一个样。请问在这种制度下,谁还有动力去辛勤劳动?所谓的懒惰不过是人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消极的反抗一个掠夺性的制度罢了,这跟气候有半毛钱关系吗?再看看我们中国古代有些朝代为什么会周期性的陷入停滞和衰败呢?是气候突然变化了吗?不是!是因为那些重农抑商的政策,是因为那些盐铁官营的垄断,是因为把所有人都禁锢在土地上的户籍制度,这些制度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把整个社会的活力都给扼杀了,商人没有地位,创新没有回报,普通人除了种地别无出路,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的精神面貌自然会变得保守、麻木,不思进取,这能怪天气吗?这得怪那些自以为是的立法者,他们用权力这把大刀阉割了整个社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所以孟德斯鸠这第一章他提出了一个真问题,却给出了一个假答案。他像一个高明的侦探,发现了案发现场却找错了凶手。他看到的那些不同民族的精神特点和内心情感,根本不是气候的产物,而是不同制度长期作用于人性的结果,自由的制度会塑造出独立勇敢、富有创造精神的公民,而专制的制度则会批量生产出顺从怯懦、思想僵化的奴隶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该考虑这些差异,而我认为一个好的法律恰恰是要打破这些所谓的差异,它的唯一目的就是保障每个个体的自由和财产,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而不是根据你出生在哪,就给你预设一个性格模板。

当然了孟德斯鸠可不只是这么空口白牙的一说,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可是做了不少科学实验,他甚至把解剖学都给搬出来了,试图从生理上证明冷空气和热空气是怎么影响我们身体里的纤维,进而影响我们的勇气的。这听起来是不是更玄乎了呢?别急,这是咱们下一章要聊的内容。咱们马上就来看看在孟德斯鸠的显微镜下,不同气候下的人到底有多大的差异?

刚才孟德斯鸠给我们画了个大饼,说人的性格是气候决定的,这一章也就是第二章,标题叫“人在不同气候下的差异有多大”?他就要开始上干货,给我们展示他的科学依据了。我得提醒你接下来的内容,你可能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甚至有点搞笑,但请你相信孟得斯鸠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可是相当认真的。他上来就提出了一个理论,他说人的身体里有一种叫纤维的东西,天一冷纤维末端就收缩变短,弹性增强,力量也变大了。这有什么好处呢?血液就能更有力的回流心脏,心脏也跟着变得强劲。心脏一强劲,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人就变得更自信、更勇敢、更坦率,不爱搞阴谋诡计。反过来天一热,这纤维就松弛变长,力量和弹性都减弱了。结果人心神委顿,干啥都提不起劲儿,胆小如鼠,觉得自个啥也干不了。所以他得出结论,北方人骁勇如少年,南方人怯懦如老人。你听听,这是不是有点像咱们现在说的热胀冷缩?孟德斯鸠老先生硬是把一个物理学原理套用到了人体和社会学上。

他为了证明这个还举了个例子,说他观察过一场战争,发现从北方跑到南方去打仗的士兵,战斗力就不如他们在老家的时候猛。这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水土不服,但他把这归结为纤维的力量,这就有点扯了,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他为了证明南方人感觉更敏锐,北方人感觉更迟钝,居然拿绵羊的舌头做起了实验,他把半个羊舌头给冻上,然后用显微镜观察,发现舌头上的那些味觉乳头都缩回去了,等解冻之后这些乳头又重新冒了出来。于是他得出结论,寒冷地区的人神经末梢不发达,所以感觉迟钝,对快乐的感受度低;而炎热地区的人神经末梢特别敏感,所以对快乐尤其是男欢女爱这种事特别上头。他甚至说在北方爱情这玩意儿没啥生理上的吸引力,而在南方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真是哭笑不得,老孟,你这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也真是拼了。他甚至还说北方人皮糙肉厚,痛觉迟钝,俄国人不被剥皮就不觉得痛。这话要是让今天的俄罗斯人听见,估计得气得从西伯利亚过来找他理论。

好了,调侃归调侃。咱们现在冷静下来想一想,孟德斯鸠观察到的这些现象到底有没有道理?北方民族,比如历史上的日耳曼人、维京人,是不是确实给人一种骁勇善战不拘小节的印象呢?而一些南方文明是不是在艺术感官享受上确实更加精致和发达,好像确实有这么点意思。但是我还是要说他找错了原因,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于虚无漂漂的纤维理论,这在科学上是站不住脚的。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制度和环境所塑造的生存策略。

咱们这么想,在古代的北欧或者西伯利亚自然环境极其恶劣,冬天又冷又长,资源匮乏,在这种地方你要想活下去靠什么?你靠精美的艺术吗?靠谈情说爱吗?那不得饿死、冻死吗?你必须得强壮,得勇敢,得抱团去抢去征服狩猎、战争,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这不仅仅是他们的恶习或者美德,这是他们唯一的生存之道,他们的社会结构,他们的法律都必须围绕着这种严酷的生存竞争来构建,所以他们表现出来的自然是所谓的勇气和坦率。

南方比如地中海沿岸,或者古代的印度、埃及气候温和,物产丰富,农业生产相对容易。在这种地方生存压力没那么大,人们就有更多的闲暇去发展文化、艺术、哲学,去琢磨那些更精细更感性的东西。但是当财富更容易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另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了。如何分配这些财富呢?如何保护这些财富呢?于是更复杂的社会结构,更精密的权力斗争也就应运而生了。孟德斯就说南方人多疑虑谋划和狡诈,这难道不是权力斗争的必然产物吗?当法律不能保护你的私有财产,当权利可以任意掠夺你的劳动成果时,你不去谋划和狡诈,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提到炎热地区的人与其用心思指导自己的行为,倒不如被人奴役好受些。这句话简直是对所有专制制度最恶毒也最精准的诅咒。

咱们看看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比如东德,东德人民是被气候变得懒惰和怯懦的吗?当然不是,是因为那个无孔不入的秘密警察斯塔西用告密和监视,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在社会里,你每一次独立的思考,每一次对权威的质疑都可能给你带来灭顶之灾。久而久之人们自然会选择放弃思考,选择被人奴役。因为这是一种风险最低的生存方式,这种精神上的萎靡不振是恐怖制度的产物,跟太阳的温度没有一毛钱关系。

再看看今天的古巴或者朝鲜,人民生活在贫困和压抑之中,是因为加勒比海的阳光太烈,还是长白山的气候太怪呢?都不是!是因为一个僵化封闭扼杀一切个人自由和经济活力的制度。当你的所有生活必需品都需要靠国家配给,当你的一切言行都被严格监控,当你没有任何改变自己命运的渠道时,你表现出来的自然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没有任何好奇心,没有任何高尚的抱负,没有任何慷慨豁达之情,这不是人性之恶,这是制度之恶。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用他那个时代最前沿的科学做了一番精彩的表演,他观察到的现象是真实的,但他给出的解释却是错误的。他看到了不同社会的不同症状,却没能找到真正的病原体,这个病原体就是制度,是保护个人自由与财产的制度还是奴役个人,掠夺财富的制度,这才是决定一个民族是骁勇还是怯懦,是勤奋还是懒惰的根本原因。孟德斯鸠的观察并没有就此停止,他发现在某些南方民族身上存在着一种极其矛盾的性格,他们既表现出极度的柔弱和怯懦,又能做出一些极其残忍和野蛮的事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他们身体里的纤维时而收缩时而舒张,精神分裂了?

现在我们了解了孟德斯鸠惊世骇俗的气候决定论,说天冷的地方人就勇敢,天热的地方人就胆小。他还煞有介事地解剖了羊舌头来证明他的观点,听起来是不是挺离谱的呢?但你别说这套理论还真能解释不少他观察到的现象,不过就在他以为自己的理论天衣无缝的时候,他自己也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矛盾,一个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这个现象就是在某些炎热的南方国家,那里的人民一方面表现得极其柔弱怯懦,胆小如鼠;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能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极其残忍和野蛮的事情,这不就矛盾了吗?

按他的纤维理论,热空气让纤维松弛,人应该彻底蔫了才对,怎么还能爆发出这么巨大的能量去干那些折磨自己、伤害他人的事,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呢?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呢?别急,咱们接着往下挖。

咱们现在就来看看这第三章,标题叫做“某些南方民族的性格矛盾”。孟德斯鸠开篇就举了个例子,他说阿古印度人生性就缺乏勇气,甚至是在印度出生的欧洲小孩都沾染了这种debuff,变得没有他们老家的同龄人勇敢,这完全符合他上一章的理论,对吧?天热纤维松弛,人就怂了。但问题来了,他接着说,就是这帮怂人却能干出最狠的事儿。男的搞各种苦修,用难以想象的方式折磨自己的肉体;女的更猛,直接把自己活活烧死,给殉葬的丈夫陪葬。你看看这叫什么呢?这就是用对付极度柔弱的巨大力量,一个连跟邻居吵架都可能哆嗦的人,怎么就有勇气把自己变成一根火把呢?这不科学。

孟德斯鸠为了解释这个矛盾,又搬出了他的另一个法宝——想象力。他说是这样的,炎热的气候不仅让这些人的身体变得柔弱,还给了他们一个异常活跃的想象力。因为身体弱,所以他们怕死,但又因为想象力太丰富,他们会想象出比死亡更可怕一万倍的东西。比如说一个寡妇,她可能想象到自己未来无依无靠,受尽欺凌,被社会抛弃的悲惨生活,这种对未来的恐惧在她那被放大了无数倍的想象力中,变得比死亡本身还要恐怖,于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她宁可鼓起勇气跳进火堆里一了百了,他这个解释是不是听起来还挺有逻辑的?他把这种矛盾的行为归结为一种心理上的过度反应。同一种敏感既让她们逃避危险,又让她们无视危险。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这种人太容易受影响了。所以特别需要一个英明的立法者来教导他们,用理性的法律来帮他们摆脱那些可怕的偏见和习俗。看到这里,我真是忍不住想拍案叫绝,不过我不是佩服他的想象力理论,我是佩服他观察到的这个现象,这个现象太真实了,真实到令人不寒而栗。但是恕我直言,孟老先生您这次又找错病根了,这跟什么劳什子的想象力没多大关系,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由绝望催生出来的理性选择。

什么叫绝望?当一个制度、一个社会把一个人所有的出路都堵死的时候,那种状态就叫绝望。咱们就拿他说的寡妇自焚的例子,在当时的印度,一个女人特别是寡妇,她的社会地位是什么呢?她没有财产权,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她没有独立的人格被视为不祥之物,她没有任何谋生的手段,只能依附于夫家的亲戚看人脸色过活。她活着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死亡,是一个会呼吸的累赘。在这种制度下,你让她怎么办?让她勇敢的活下去。怎么活?社会用无数条看不见的锁链捆住了她,法律不保护她,习俗鄙视她,这个时候所谓的自焚殉夫被包装成一种荣耀,一种通往来世幸福的捷径。你告诉我,对于一个在今生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人来说,这个选择是不是充满了诱惑呢?她不是因为想象力丰富而怕活着,她是因为现实的处境让他真的活不下去了。这种所谓的勇气是被一个吃人的制度给逼出来的,这不是性格矛盾,这是制度杀人。这种由绝望催生的勇气,咱们在历史上见的还少吗?

看看那些发动自杀式袭击的恐怖分子,他们真的是天生就比别人勇敢吗?他们往往是在一个高压封闭毫无希望的社会里被极端思想洗脑,被告知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一个虚无缥缈的天堂,是唯一的出路和荣耀。他们的残忍恰恰源于他们对自己生命的极度不珍视,而这种不珍视又是绝望的社会环境灌输给他们的。

孟德斯就说,这种人需要英明的立法者,这话只说对了一半。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高高在上,教导他们该怎么做的一名立法者。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保障他们基本权利的法律制度,一个能让寡妇有权继承财产,有权自由的代价,有权独立谋生的法律。只要有了这些最基本的自由和权利,她就有了活下去的尊严和希望,你再想骗她去自焚,你看她不理你?所以孟德斯鸠看到的这个性格矛盾其实是一个社会制度彻底失败的标志。当一个社会里的人开始大规模的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时,你别去研究他们的纤维和想象力了,赶紧去看看社会的法律和制度,那里面一定藏着魔鬼,而这种由坏制度导致的绝望,最终会带来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是整个社会的停滞和僵化。人们因为看不到希望,所以不再思考,不再创新。整个文明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几千年都一个样。这又是为什么?现在我们知道了,坏的制度能把人逼到绝境,催生出一种看似矛盾的勇气;而这种状态如果在一个社会里长期存在,就会导致一个更可怕的后果停滞。

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第四章,标题是“东方各国的宗教、习俗、风尚和法律持久不变的原因”。孟德斯就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经典的东方停滞论,他说你们发现没有,东方那些国家几千年过去了,法律还是法律,习俗还是那个习俗,甚至连穿衣服的款式都一成不变,这到底是为啥呢?他给出的解释还是老一套,是他气候决定论的升级版,他说这事儿得分两步看:

第一部因为天热,所以东方人器官修复导致他们接受外界的印象特别强烈,一下子就刻在脑子里了。

第二步还是因为天热,导致他们身体怠惰,身体一懒,精神也跟着懒,懒得去思考,懒得去改变。所以一个印象一旦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就像刻在石头上一样,于是整个社会就这么稳定的停滞了几千年。

我得说孟德斯鸠这个观察力是顶级的,东方社会,尤其是咱们中国古代的某些时期,确实给人一种超稳定的感觉,仿佛时间都静止了,但是他给出的懒人理论,恕我直言实在是太天真了,也太侮辱人了。一个文明几千年不变,真的是因为那里的人民集体犯懒吗?在我看来,这种所谓的持久不变根本不是一个自然状态,而是一个精心设计和维护的政治结果。它不是因为人民懒得变,而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权力结构在系统性的扼杀一切变化的可能性。

咱们就拿中国古代历史来说,为什么很多朝代都强调以农为本,拼命的抑制商业呢?是因为商人天生就比农民懒,当然不是!是因为一个流动的、富有的思想活跃的商人阶层,对于一个中央集权的依赖于控制土地和人口的皇权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威胁。

商人到处跑,思想就容易活泛,商人有钱就能跟权力叫板,所以必须要把所有人都死死的捆在土地上,变成一个个面朝黄土背朝天,思想单纯的顺民,这样才方便管理江山才能万代。这种不变是权力为了自身的安全,主动选择的结果。

再比如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他们的社会面貌也呈现出一种惊人的停滞和僵化呢?你看看苏联时期的那些宣传画,看看东德的那些建筑,再看看朝鲜今天的城市,是不是都有一种千篇一律、时间凝固的感觉?这是因为那里的人民精神怠惰吗?你开什么玩笑?那是因为在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都被中央计划好了,你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卖到哪里,卖多少钱都不是你个人能决定的。

创新就是打乱计划,就是给领导添麻烦,就是政治不正确。在这种制度下,最安全最理性的选择就是墨守成规,就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指示办,任何一点点改变的念头都可能被视为对伟大领袖和神圣计划的背叛,从而招来杀身之祸。

这种不便是被恐惧和暴力维持的,谁敢变谁就死。所以孟德斯鸠看到的东方停滞根本不是气候的锅,也不是人民的锅,而是制度的锅。是一个高度垄断的、意志自由的、敌视变化的权力制度,像一个巨大的玻璃罩子把整个社会给罩住了,外面日新月异,里面一成不变,这个罩子不打破,任何变化都是痴人说梦。这种不变对统治者来说是稳定是和谐,但对生活在其中的人民来说是一种窒息,是一种缓慢的死亡,它扼杀了个人的创造力,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最终让整个文明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从领先一步步走向落后。

那么面对这种由气候——或者说由坏制度——造成的弊病,立法者应该怎么办?是顺其自然还是奋起反抗?孟德斯鸠在下一章终于把矛头指向了立法者本身,他认为立法者有好有坏,有的会助长这些弊病,有的则会与之抗争,那么什么样的立法者是好的,什么样的又是坏的呢?

前面我们聊了孟德斯鸠认为,坏气候导致了人民性格上的缺陷,进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停滞。现在他终于把目光投向了破局的关键——立法者。咱们现在要解读的第十四卷的第五章,标题是“不良立法者助长气候的弊害,优秀立法者与之抗争”。

这一章可以说是孟德斯鸠思想的一个小小的飞跃,他终于从一个宿命论者开始转向一个积极的行动者了。他意识到法律和制度不是只能被动的适应环境,他还能主动的改造环境,或者说对抗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他先是树立了两个靶子:一个好的,一个坏的。坏的靶子,他选的是印度的立法者,也就是佛陀,他说印度的气候本来就热得让人懒洋洋的,静止不动最舒服,结果佛陀的学说,还偏偏告诉你,追求静和空达到无为的状态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这下好了,气候让你懒,教义也让你懒,双重懒惰叠加,这个社会还能有好吗?所以他认为佛陀就是一个不良立法者,他的学说助长了气候的弊害。

然后他又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中国的立法者,他说你看中国的立法者就聪明多了,他们没把人往虚无缥缈的无为状态里演,而是强调现实,强调行动,强调履行社会义务。他们的宗教、哲学和法律都非常切实可用。所以他得出一个核心原则,自然因素越是让你想躺平道德和法律就越应该逼着你站起来。

看到这里,我必须得说孟德斯鸠的这个原则听起来非常有道理,法律确实应该引导人向善,对抗人性中的弱点。但是我对他举的这两个例子,尤其是他对中国立法者的赞美,实在是不敢苟同。我觉得他在这里又一次看到了现象,却误解了本质。他批评佛陀的学说,因为他导致了懒惰。这个逻辑本身就有问题,咱们可以反过来想,正因为在一个社会里,通过正常的劳动和创造,已经无法获得有保障的回报了,人们才会转而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和超脱。当现实世界充满了掠夺和不公,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或者一个精神上的空,就成了一种理性的选择。是制度的失败导致了人们的出事,而不是出世的哲学导致了制度的失败。他把因果关系搞反了。

更关键的是他对中国立法者的赞美,在我看来简直是赞美到了魔鬼的细节里。他说中国的法律切实可用,让人们去行动。这话听的是挺好,但我们必须多问一句,让人们去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在谁的指导下去行动呢?在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主导下,所谓的行动往往不是个人为了追求自己幸福的自由行动,而是国家机器为了实现统治者目标的强制劳动。国家让你去耕田,你就得去耕田,国家让你去打仗,你就得去打仗,国家让你去修长城,你就得去修长城,这确实是行动。但这是被鞭子抽打着的,陀螺的转动,是被锁链拴着的奴隶的劳动,这种行动是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的。一个好的法律制度,在我看来根本不应该去规定人们应该行动,还是禁止。它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划定一个清晰的边界,这个边界就是每个人的权利,在这个边界之内,你想行动就行动,想禁止就禁止,那是你的自由,法律要做的是保护你的这份自由,保护你行动的成果,也就是你的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当一个人的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时,他根本不需要立法者来激励他去行动,追求更好生活的欲望是根植于人性的,只要他知道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果实不会被权力任意夺走,他自己就会想方设法去创造、去积累,去改善自己的生活。这种发自内心的为了自身利益的行动,才是社会进步真正的动力源泉。

而孟德斯鸠所赞美的那种切实可用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危险的社会工程学。它把人看作是实现国家目标的工具,而不是拥有独立意志和尊严的个体。它用一个宏大的集体目标取代了无数个鲜活的个人目标,这种制度短期内或许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比如修个金字塔,建个大运河;长期来看,它必然会扼杀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最终导向我们之前所说的停滞。所以一个优秀的立法者不是拿着鞭子声嘶力竭地喊着,都给我动起来的监工,一个优秀的立法者应该是一个谦卑的园丁,他不去规定每一棵树应该长成什么形状,他只是默默地搭建好篱笆,防止外来的侵害,然后就让园子里的每一颗植物在阳光雨露下自由的舒展的长成他们自己最好的样子。

孟德斯鸠已经把话题引到了具体的经济活动上,他认为立法者应该激励人们去劳动,那么具体到最重要的劳动工作上,法律又该如何发挥作用呢?在炎热气候下,既然人们天生不爱种地,法律又该如何让他们拿起锄头呢?

之前咱们聊到孟德斯鸠终于从一个气候决定论的宿命论者开始向一个积极的行动派转变了。他认为一个优秀的立法者不应该向气候低头,而是应该跟气候带来的弊病,比如说懒惰死磕到底,他还表扬了中国的立法者,说他们切实可用,让人们去行动。但是咱们也分析了,这种由权力驱动的行动,很可能不是通往自由的康庄大道,而是通往奴役的万丈深渊。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能用鞭子抽着人去996,到底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激励人们去辛勤劳动呢?特别是在那些被孟德斯鸠打上懒惰标签的炎热地区,最重要的劳动农业该如何发展呢?这位200多年前的法国贵族又会给我们开出什么样的药方呢?

咱们现在要解读的就是第六章,标题非常直白,就叫“炎热气候下的耕作”。孟德斯鸠开篇就定了个调,他说种地是人类最主要的劳动,气候越是让人想逃避这种劳动,宗教和法律就越应该激励人去干这个活。这话听的是不是特别正能量呢?特别有道理呢?感觉下一秒就要喊出劳动最光荣的口号了。但是他紧接着就话锋一转,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反面典型。他说你看印度的法律规定土地都归国王所有,这下可好,老百姓心里这是我的地的念头,一下子就没了。本来天就热不想动弹,现在地都不是自己的了,辛辛苦苦干一年,打下来的粮食指不定归谁呢?还干个什么劲?所以这种法律不仅没对抗气候的弊病,反而还火上浇油,让懒惰变得更加理直气壮。

朋友们,你们看到这里有没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孟德斯鸠他离真理就差那么一层窗户纸了,他准确的指出了问题的核心:所有权意识的消失,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一个人会不会辛勤的耕作、灌溉、改良一块土地,最根本的决定因素不是天气预报,而是这块地上的收成到底能不能光明正大地确定无疑的,尽他自己的粮仓,这跟气候有半毛钱关系吗?这彻头彻尾就是个财产权的问题,一个清晰稳定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私有财产权,是激发人类创造财富的最根本最强大的动力。

孟德斯鸠批评印度的法律,说土地归君王所有,导致了懒惰。他简直是无意中一巴掌扇在了我们中国几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皇权思想的脸上。在中国古代普通的农民,他是什么?它本质上就是皇帝的佃户,他脚下的那片土地理论上是属于皇帝的。他起早贪黑,面朝黄土背朝天,收获的粮食。要先交皇粮、国税,剩下的才是自己的。遇到个好皇帝,轻徭薄赋他还能有点盼头。要是遇到个喜欢大兴土木,好大喜功的皇帝,各种苛捐杂税一上来,他一年到头可能就是个白忙活,在这种制度下,你指望他能有多大的积极性去搞什么农业技术创新,去投资改良土壤,他最理性的选择就是种够自己吃的,交够国家的,然后就得过且过,因为任何超额的努力都可能被不确定的权利给无情地吞噬掉。这种状态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士大夫看来,不就是小农意识吗?不就是懒惰吗?可这懒惰的根源不在农民的骨子里,而在那个不把农民的财产当回事的制度里。

这个悲剧,在20世纪被那些自以为是的社会主义乌托邦,以一种更加惨烈的方式在全球上演,咱们就说苏联的集体农庄,那片广袤的东欧平原,乌克兰的黑土地肥的能攥出油来,气候条件比很多地方都优越。可为什么在1932年到1933年会爆发人类历史上最惨绝人寰的大饥荒,几百万人活活饿死呢?是那里的农民突然集体变懒了吗?当然不是,是因为邪恶的制度,用暴力把土地从农民手里抢走,归于一个虚无缥缈的集体。你种出来的粮食不属于你,你多打一粒米和少打一粒米,对你自己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善,你的劳动,你的汗水都变成了国家账本上一个冰冷的数字。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愿意去拼命干活?所谓的怠工,所谓的懒惰,不过是手无寸铁的农民,在用自己的肚子对一个掠夺性的制度进行最绝望最消极的抵抗。他们不是在对抗气候,他们是在对抗一个吃人的魔鬼。

所以你看孟德斯鸠在200多年前就已经洞察到了这个秘密,一个剥夺人民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就是对勤劳最大的诅咒,是通往贫困和饥荒的直通车,他虽然把它归因于助长了气候的弊病,但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这根本不是什么助长,这就是病本身,这就是万恶之源。

好了,一个坏的法律,能让辛勤的农民变成懒汉。但孟德斯鸠还观察到一种更奇怪的现象,在这些炎热的国家还有一大群人,他们压根就不需要种地,不需要工作,但却能活得相当滋润,甚至还能控制大量的财富,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他们找到了什么财富密码吗?咱们接着往下说。咱们看到一个坏的法律能通过剥夺财产权,把勤劳的农民变成消极怠工的懒汉,但是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什么?是有一种制度,它不仅不鼓励劳动,它还公开的合法的、甚至神圣地去奖励那些不劳动的人。听起来是不是很魔幻?

孟德斯鸠就发现了这么一个普遍存在的制度,并且把它写进了第七章,标题就叫“僧侣制度”。他开篇就说这生理制度起源于东方的炎热地区,为啥?因为天热人就喜欢静思,不爱动弹,这套理论听着还是他气候决定论的老调调。他说亚洲这地方天气越热,僧侣就越多,印度最热,所以僧侣多得不得了。但他接下来的一段描述就非常的犀利了,简直是刀刀见血。他说在欧洲南部的一些国家,法律给那些喜欢过清闲日子的人提供了专门的地方,也就是修道院,并且还让这些地方掌握了巨额的财富。这帮锦衣玉食的人钱多得花不完,成了负担怎么办呢?他们就把多余的钱分给下层的穷人,结果这些穷人本来一无所有,现在能不劳而获,靠着富人的施舍过日子,久而久之他们竟然喜欢起他们的贫贱来了。

你们仔细品品这句话,“喜欢起他们的贫贱来了”。这简直是对人类精神状态最深刻,也最恶毒的洞察。这说的是什么呢?这说的就是一种福利依赖症,一种被圈养的奴隶心态。当一个人他发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去改变命运,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而伸伸手跪一跪,就能从一个强大的组织那里领到一份足以果腹的恩惠时,他会怎么选呢?一开始他可能会觉得羞耻,但时间长了,他就会慢慢习惯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他会丧失奋斗的欲望,丧失独立的人格,丧失对未来的想象力,他会把自己的贫穷和依赖看作是一种稳定安全,甚至是幸福的状态。因为追求富裕和独立太累了,也太危险了,而安于贫贱,只需要放弃尊严就够了。

孟德斯鸠在这里虽然说的是僧侣制度,但它揭示的是一个普遍的社会学原理。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不是生产,但却掌握了巨大财富和分配权的集团——无论这个集团的名字是叫教会,是叫国家还是叫别的什么——他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社会上的其他人都变成依赖他才能活下去的客户,咱们看看那些已经崩溃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谓的铁饭碗制度,不就是这个逻辑的现代翻版,国家控制了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的工作岗位,你的一切从摇篮到坟墓都由国家包了,你不用担心失业,但你也别想有自由。你每个月领着固定的微薄的薪水,住着国家分配的狭小的房子,你表面上看起来很安稳,但你实际上就是一个被剥夺了所有选择权的经济奴隶。

在这种制度下,人们真的喜欢那种贫穷和压抑吗?不。他们是害怕他们害怕失去这份稳定之后,那个不可预测的、充满风险的未知世界,那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用一份微薄的保障买断了他们所有的梦想和可能性。久而久之人们的精神就被磨平了,变得消极、顺从、不思进取。这种精神上的贫贱比物质上的贫贱要可怕一万倍。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个好的法律,是要想方设法的剥夺不劳而获的手段,是要鼓励每一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去创造自己的生活。而一个坏的法律则恰恰相反,它会创造出各种各样不劳而获的机会,他会用福利或者恩惠作为诱饵,把自由的公民一步步变成温顺的绵羊。

那么既然剥夺财产权是错的,制造依赖也是错的,那到底什么才是鼓励人民勤劳的正确姿势呢?孟德斯鸠在批评完印度和南欧之后,又一次把赞许的目光投向了遥远的东方,投向了中国。他认为古代中国的某些做法是值得学习的优良习俗。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咱们现在要解读的就是第八章标题叫做“中国的优良习俗”。孟德斯鸠在这里满怀激情地描述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场景——皇帝籍田。他说中国的皇帝每年都要搞一个盛大的公开仪式,亲自下地扶着犁耕那么几下地,他认为这个仪式就是为了向全国人民作出表率,鼓励大家要热爱劳动、积极耕作。不仅如此,他还提到皇帝每年还要根据官员的报告,给那些种地种得最好的老百姓封个八品官,基于地位上的奖励。你看看激励手段多到位啊,既有精神上的荣誉感,皇帝都亲自下地了,你还好意思懒着吗?又有物质上的实际好处,种地种好了,能当官。孟德斯鸠对这套组合拳赞不绝口。

他还顺便提了一嘴古代波斯,说他们的国王每个月都有一天要跟农民坐在一起吃饭,他认为这些都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绝佳办法。听完孟德斯鸠的描述,你是不是也觉得古代的君王好亲民,好重视农业,这简直就是理想中的圣君贤主。但是朋友们请允许我给大家泼一盆冷水,我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在我看来,这场所谓的籍田大典根本不是什么对劳动的尊重,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充满了政治算计的精妙绝伦的权力表演秀。咱们来琢磨一下这个事儿的底层逻辑。皇帝为什么要去表演种地呢?他真的关心农民的收成吗?不!他关心的是他的江山,是他的税收,是他统治的稳定。在一个以农业为绝对主导的社会里,粮食就是一切。粮食是军队的保障,是官僚体系的薪水,是整个帝国运转的燃料。所以保证农民们老老实实的待在土地上,拼命的生产粮食,是皇权统治的头等大事,那么怎么才能让农民们心甘情愿的去干活呢?

上一章我们说了,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完整的、不受侵犯的私有财产权,但是这对于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专制君主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把土地的最终所有权交给农民,就等于削弱了皇权自身的基础。既然不能给最实在的里子,那就只能在面子上大做文章了。于是籍田这场大戏就应运而生了。皇帝穿着龙袍扶着那把可能镶金嵌玉的梨在文武百官的簇拥下,在预先翻的松软的土地上象征性的走那么几步。这场秀是演给谁看的呢?是演给天下万民看的。它传递了一个什么信号呢?他在说看我天子都如此重视农业,你们这些做臣民的还不赶紧给我玩命的干呢?这是一种非常高明的统治术。他用一种道德上的、仪式上的绑架,来取代制度上的权利上的保障。他不是告诉你你种的地是你自己的,而是告诉你为国家种地是光荣的。他把一个本该是个人追求财富的经济行为,扭曲成了一个为皇权服务的政治任务。至于种地好了,能当官的奖励就更值得玩味了。这看似是给了底层一个上升的通道,但你仔细想想它背后是什么呢?它是在强化一种价值观,人生的终极目标不是成为一个富裕的独立的自由的农场主,而是成为体制内的一员,成为官僚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他把所有最优秀的人才都吸引到了学而优则仕的独木桥上,这种制度设计的最终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精英阶层的思想僵化和创造力枯竭,因为他们的目标不再是去创造财富,而是去争夺权力。

所以孟德斯鸠赞美的这些优良习俗,在我看来恰恰是东方专制主义精心编织的软性枷锁。他用、荣誉、用仪式,用微不足道的赏赐来掩盖那个最根本的制度缺陷,对个人财产权的漠视和践踏;他不是在真正的鼓励勤劳,他是在训话和规训勤劳;他要的不是一个个充满创造精神的自由人,而是一群群埋头苦干,思想顺从的劳模和奋斗逼。那么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难道除了用鞭子抽,或者用权力作秀,就没有别的办法来激发人们的勤奋了吗?孟德斯鸠似乎也觉得光靠皇帝作秀还不够,他还想到了另外一个更具普遍性的方法,一个能深入人心的精神原子弹。

现在咱们来看看第九章,鼓励勤劳的方法。孟德斯鸠在这一章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也更具现代性的观点。他开篇就说他在后面的书里会提到一个现象,就是懒惰的民族通常都骄傲,这句话简直是神来之笔。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越是那些不干实事游手好闲的人,越是喜欢讲排场、讲面子,自尊心强的不得了,因为他们没有实际的成就来支撑自己的价值感,就只能靠一些虚无缥缈的骄傲来撑场面了。

然后孟德斯就提出了一个绝妙的策略,以毒攻毒。他说既然他们这么骄傲,咱们就利用他们的骄傲来摧毁他们的懒惰。具体怎么操作呢?他建议给那些最优秀的农夫和对工业进步作出最大贡献的工人发放奖金和荣誉。他认为这种对荣誉的珍视,尤其是在欧洲南方那些爱面子的人群中会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

他还举了个例子,说这个方法在爱尔兰的一个大纺织厂里已经取得了成功。朋友们,看到这里,我必须为孟德斯鸠鼓掌。他在这里触及到了一个比财产权更深层次的人性驱动力:对名誉和社会认可的追求。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洞察。人不仅仅是经济动物,它还是社会动物。我们不仅希望自己过得好,我们还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和承认。这个方法比起皇帝那种自上而下的充满政治意味的吉田表演要高明的多。为什么?因为他把评判的标准从讨好权力拉回到了创造价值本身,谁是优秀的农夫呢?不是给皇帝磕头磕得最响的,而是种出粮食最多,质量最好的;谁是优秀的工人呢?不是跟工头关系最好的,而是那个技术最精湛,对产品改良贡献最大的。这种基于市场和同行认可的荣誉激励,是一种非常强大的正向的社会机制。它本质上是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人们自发形成的一种价值排序。一个社会如果他最尊敬的人是那些通过诚实劳动和聪明才智,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的企业家、发明家和优秀的工匠,那么这个社会必然会充满了活力和创造力,因为所有的人都会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去成为那样的人。

咱们看看今天的世界,为什么硅谷能成为全世界的创新中心呢?仅仅是因为那里的人聪明吗?更重要的是那里形成了一种文化,一种极客文化。在这种文化里,最酷的事情不是你开多好的车,住多大的房子,而是你用一个绝妙的创意写出一段优雅的代码,创造出一个改变世界的产品,那种来自同行和用户的认可,那种我创造、我骄傲的荣誉感是比金钱更强大的驱动力。

反过来咱们再看看那些已经崩溃的社会主义国家,他们也搞荣誉激励,最典型的就是劳动模范。但是他们的劳模是怎么评出来的呢?标准是什么?往往不是你为社会创造了多少真实的价值,而是你对虚无缥缈的集体和至高无上的领袖表现出了多大的忠诚和奉献。著名的苏联矿工斯达汉诺夫,他破纪录的采煤量后来被证明是一场精心组织的骗局,是整个团队配合他一个人表演的结果。这种以政治忠诚为标准的荣誉,不仅不能激励生产,反而会鼓励投机取巧和弄虚作假,最终败坏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所以孟德斯鸠提出的这个用骄傲摧毁懒惰的方法,其核心在于这个骄傲的来源必须是基于自由市场和真实贡献的,而不是基于权力赏赐和政治表演的。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让财富和荣誉都流向那些真正为他人创造价值的人。

好了,解决了要不要干和怎么激励干的问题,孟德斯鸠又把目光转向了人们的生活细节。他发现在不同的气候下,人们不仅工作的状态不一样,连吃吃喝喝的习惯都大相径庭。这些生活习惯又和法律有什么关系?刚才咱们聊了怎么让人变得勤奋,孟德斯鸠从皇帝的权力秀一路聊到了用荣誉感这种精神原子弹来引爆人的奋斗激情。可以说在如何让人好好干活这个问题上,他已经给出了他的答案,但是一个社会光有工作是不够的,还得有生活,对吧?吃喝拉撒睡,这些最基本的生活细节,在孟德斯鸠看来,同样和气候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咱们就要聊一个特别接地气,也特别容易引发争论的话题——喝酒。为什么俄罗斯人被称为战斗民族?没事。就爱灌伏特加呢?为什么很多中东国家法律严禁饮酒,碰一下都可能要挨鞭子呢?这背后仅仅是文化和宗教的差异吗?孟德斯鸠可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你爱不爱喝酒?能喝多少都写在你家乡的气候密码里了。

咱们现在就来看看这第十章“与各民族节制饮酒有关的法律”。孟德斯鸠的理论,还是他经典的气候决定论配方,但这次用料更猛,他说这事儿得从人体的水循环说起,在天热的地方人天天出汗,身体里的水分流失的厉害,所以就得不停的喝水来补充。这时候你要是喝烈酒,那玩意会让血液里本来就缺水的血球凝固,对身体不好,所以炎热地区的人天生就爱喝水,不爱喝酒;反过来在天冷的地方人不出汗,水分都憋在身体里,血液循环也慢,这时候喝点烈酒正好能加速血液流动,让身体暖和起来,所以就特别妥当。因此他得出一个石破天惊的结论:一个民族嗜不嗜酒,基本上就是按纬度划分的,从赤道往两极走,纬度越高,酒鬼越多。

为了证明他的理论,他举了两个例子,他说你看伊斯兰教的创始人默罕默德为什么要在法律里禁止饮酒?那是因为阿拉伯半岛那个地方气候炎热,本来就不适合喝酒。穆罕默德只是把一个已经存在的由气候决定的生活习惯,用法律的形式给固定下来了而已。

他还说古代的迦太基,也就是今天的突尼斯附近也有禁酒的法律原因,也是一样,因为那天热他这个解释是不是听起来特别的科学,特别的唯物,他直接把一个影响了十几亿人的极其重要的宗教戒律,轻描淡写地归结为了天气太热。这在当时可以说是相当大胆,甚至是有点渎神的味道了。但是我虽然佩服他的勇气,但对他的理论还是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他气候决定酒量的理论是不是真的那么无懈可击呢?咱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

假如我们把一群从小滴酒不沾的阿拉伯人移居到天寒地冻的西伯利亚,再把一群视伏特加如命的俄罗斯人移居到酷热的沙特阿拉伯。按照孟德斯鸠的理论,过个一两代人,那群阿拉伯人的后代应该就会爱上喝酒,而那群俄罗斯人的后代则会开始对酒产生厌恶。你觉得这事会发生吗?我看不一定!为什么?因为人不仅仅是受物理环境影响的纤维集合体,人更是文化和观念的产物。一个穆斯林,他不喝酒,首要原因不是因为他觉得渴,而是因为他的信仰告诉他,酒是魔鬼的饮料,喝酒是一种罪恶。这种根植于内心的观念,其力量要远远大于气候带来的那点生理上的不适。

孟德斯鸠在这里犯了一个他经常犯的错误,就是把相关性当成了因果性。阿拉伯地区气候炎热和伊斯兰教禁酒,这两件事同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他看到了现象A和现象B,想当然的认为是A导致了B,但他忽略了可能存在的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原因C是什么?在我看来是社会治理的需要。

咱们想一想,一个新兴的宗教或者一个新兴的政权,他要想站稳脚跟,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是建立秩序,是统一思想,是把一群原本松散的人凝聚成一个有纪律有战斗力的团体,而酒这个东西恰恰是秩序的大敌。人喝醉了之后会怎么样?会胡言乱语,会寻衅滋事,会放纵情欲,会泄露秘密。这对于一个需要高度团结和纪律的早期社群来说是极其危险的。所以穆罕默德作为一个卓越的政治家和立法者,他选择用最严厉的宗教戒律来禁绝潜在的动乱之源,是一个非常理性的基于社会治理考量的政治决策。他不是在顺应气候,他是在塑造一个全新的社会他用,神圣的律法来对抗人性中对放纵的渴望,所以禁酒令的本质不是一个健康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它体现的是一种强烈的集体主义和禁欲主义的治理思路。这种思路在历史上很多强调纪律和服从的组织里都能看到影子。比如一些军队、一些清教徒社群都对饮酒有严格的限制。反过来看那些不敬酒,甚至鼓励喝酒的文化,比如孟德斯鸠提到的日耳曼人,他们喝酒是出于风俗,这种风俗是怎么来的呢?

在那个弱肉强食的蛮族时代,喝酒是战士们展示勇气,建立兄弟情谊,庆祝胜利的重要仪式,它是一种社交工具,是一种强化部落认同感的文化行为。这跟天冷不冷?关系不大,所以孟德斯鸠把喝酒这么一个复杂的文化和社会现象简单的归结为气候,实在是有点看扁了人类的精神力量。他看到了法律条文,却没看到条文背后立法者那深沉的政治考量。当然他也观察到在不同的地方醉酒的后果是不一样的。他说在某些地方喝酒的危害不大,顶多就是让人变傻点;但在另一些地方喝酒就容易让人发酒疯,对社会危害巨大。所以他认为惩罚醉酒的法律也应该因地制宜,这个观点我倒是比较赞同,法律确实应该关注行为的实际后果,但是归根结底,我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法律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法律应该惩罚的不是喝酒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喝酒之后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

一个成年人在他自己的家里喝多少酒,喝成什么样,只要他不影响别人,那是他自己的自由,是他处置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他喝醉了之后跑去大街上打人,或者酒后驾车撞了人,那么法律就必须对他进行严厉的惩罚,惩罚的不是他罪的状态,而是他侵害的事实,这才是自由主义法治精神的核心,法律保护的是权利的边界,而不是去充当一个保姆来规定你应该怎么吃怎么喝怎么生活。

刚才咱们把酒瓶子里的秘密给聊透了,孟德斯就认为喝酒的习惯是气候决定的,而我认为更多的是政治和文化决定的。现在咱们来看看另一个更要命的问题——疾病。第十一章的标题就叫“与气候疾病有关的法律”。孟德斯鸠在这里把它的气候决定论发挥到了极致,而且这一次他说的相当有道理。他开篇就引用了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话,说犹太人关于麻风病的那些法律是跟埃及人学的,为啥?因为这两个地方气候差不多,得的病也差不多,所以需要的防治方法也一样,他这个观察是非常敏锐的。

在古代,很多疾病确实和特定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密切相关。比如麻风病,在炎热潮湿的地区就更容易流行,所以针对这种具有强烈地域性的传染病,制定专门的、严格的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他提到了犹太人的法律也就是旧约里那些关于隔离麻风病人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今天看来可能有点不近人情,但在当时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行之有效的公共卫生条例了。它要求将病人隔离,对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处理。这在没有抗生素,没有现代医学的时代,是唯一能阻止疫情大规模扩散的办法。孟德斯鸠对此大加赞赏,认为这体现了立法者的远见卓识。

他还举了十字军东征的例子,他说十字军把麻风病从东方带回了欧洲,幸亏欧洲人学到了这些明智的隔离法规,才没有造成毁灭性的灾难。他还提到了伦巴第人的法律规定,麻风病人一旦被隔离,就被视为社会性死亡,财产不能再处分,公民权利也被剥夺。这听起来很残酷。但在那个时代,这是一种为了保护整个社群的存续而不得不采取的极端措施。看到这里我必须承认在公共卫生这个领域,孟德斯鸠的观点和我的观点可能会产生一些有趣的碰撞。我们通常强调个人自由,认为个人的身体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当出现像麻风病瘟疫这种烈性传染病的时候,一个人的自由会不会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直接的致命的?

这时候为了保护更多人的生命权,对少数感染者的自由进行限制,甚至是强制隔离是否具有正当性呢?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伦理和法律难题。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在于一个原则,叫做清晰而即刻的危险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对他人构成了清晰直接且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时,公共权力才有理由介入,并对其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一个麻风病人,如果他非要跑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他的行为就对周围所有人的健康和生命构成了清晰而即刻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其他人的生命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对他进行强制隔离是具有正当性的,但是这种限制必须是最小化的,必须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来约束,并且要在危险消除后立刻恢复其自由。

孟德斯鸠在第一章的后半部分还提到了另外两种病“:一种是梅毒,他说这是从美洲新大陆传来的,给欧洲的贵族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他批评说,有些人出于一种扭曲的宗教虔诚,竟然希望这种病继续存在,把它看作是对罪恶的惩罚。这种观点在今天看来简直是愚昧至极,但它也反映出在面对未知的可怕的疾病是人类是多么容易诉诸于迷信和道德审判。

最后他提到了瘟疫,他说瘟疫的主要基地是埃及,然后蔓延到全世界。他赞扬了欧洲国家设立隔离区,封锁交通的防疫措施,然后他把矛头指向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他说土耳其人在这方面什么防范措施都没有,他们信奉命运不可违的宿命论,认为一切都是真主安排好的。所以官员们就当起了甩手掌柜,眼睁睁看着瘟疫肆虐,他们甚至还去买死人穿过的衣服来穿,简直是匪夷所思。孟德斯鸠对土耳其人的这番批评可以说是极其尖锐了,他把这种防疫上的无能直接归咎于一种僵化的宿命论的宗教教义。这种教义让人们放弃了主观能动性,放弃了用理性和行动去对抗灾难的责任,把一切都交给了虚无缥缈的命运。

这又一次印证了我们之前的观点,一个坏的制度或者说一种坏的观念,其危害是全方位的,它不仅会扼杀经济的活力,导致贫穷和停滞;它还会在面对天灾人祸时麻痹人们的神经,剥夺他们自我拯救的能力,最终导致生命的悲剧。无论是那些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今天依然存在的某些极端封闭的政权,我们都能看到这种宿命论的影子。只不过他们的真主换成了历史的必然规律,换成了伟大的领袖。当灾难来临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科学的、透明的去解决问题,而是如何去控制信息,如何去统一思想,如何去把一场人祸包装成一曲多难兴邦的赞歌。在这种制度下,个体的生命和苦难变得无足轻重,可以被轻易的牺牲。

所以孟德斯鸠在这一章里通过对古代疾病和法律的分析,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观点,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他如何对待最弱小的被疾病困扰的个体,以及他在面对公共危机时是选择理性、科学和法治,还是选择迷信、愚昧和专断。聊完了生老病死这些沉重的话题,孟德斯鸠又把笔锋一转,指向了一个更加终极也更加黑暗的话题:自杀。

为什么有些民族会毫无缘由的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背后又和气候、法律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看到了孟德斯鸠是如何把气候、法律和人的生老病死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它的气候决定论已经深入到了人类生存的方方面面。但是他还不满足,他还要去挑战一个最极端最黑暗的人类行为——自杀。为什么在某些文化里自杀被视为一种荣耀,而在另一些文化里它却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孽呢?为什么有些民族会因为一些外人看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这背后难道也和天气有关吗?

咱们现在要解读的就是第十二章标题是“反对自杀的法律”。孟德斯鸠一上来就抛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他说你看看古罗马人他们也自杀,但都是有原因的,比如战败了,受辱了是为了维护荣誉,是教育的结果。换句话说。罗马人的自杀是一种深思熟虑的有尊严的行为艺术,但是他话锋一转,说你们再看看英国人,那画风就完全不一样了,英国人自杀经常是在别人看来想不出任何原因的状态下,就突然把自己给解决了。所以孟德斯就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英国人自杀不是因为什么思想和习俗,它就是一种病,一种由身体生理状态决定的病,他甚至还给出了病理分析,他说这可能是因为英国鬼天气导致人身体里的神经液渗透出了问题,体内的驱动力老是闲着没事干,于是人就对自己产生了厌倦。这种感觉不是具体的痛苦,而是一种难以生存下去的压抑感。他把这种感觉称之为生命的重压。因为说不出到底哪疼,所以干脆就想把整个生命给结束了。

你听听孟德斯鸠简直就是200多年前的精神病理学家,他把英国人那种忧郁、沉闷时不时就想不开的民族性格,直接归因于气候导致的生理疾病。他甚至认为民法规定自杀是不名誉的,这在别的国家可能有用,但在英国你要是不先治好他们这种精神错乱的病,光靠法律是没用的。我看到这里真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孟老先生,您对英国人的地图炮开得也太狠了点吧,把一个民族的集体忧郁说成是全民性的神经病,这让今天的英国人情何以堪。但是调侃归调侃,咱们得承认孟德斯鸠观察到的这个现象是真实存在的。

英国文学英国电影里那种阴郁潮湿带点神经质的氛围,确实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文化标签。那么这种民族性格真的就是因为天气不好吗?当然不同意这种简单的归因!我认为孟德斯鸠又一次看到了现象,但找错了原因。英国人那种看似无缘无故的烦恼和厌倦,那种深刻的个体孤独感恰恰不是疾病的产物,而是自由的副产品。

咱们这么想,在一个高度集体主义的专制的社会里,个人的烦恼重要吗?不重要!你个人的喜怒哀乐都要服从一个更宏大的集体目标,你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格去厌倦生命。国家和领袖会告诉你,你的生命是有意义的,你的意义就是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你的所有烦恼都会被归结为思想觉悟不够高,然后用集体生活和政治学习来治疗你。在那种环境里,你甚至都很少有机会去真正的面对自己,去思考我是谁,我为什么活着,这种终极问题。因为答案早就有人替你准备好了。但是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国家不再给你规定人生的意义,患教会不再能用天堂和地狱来捆绑你的灵魂,当集体不再能用温暖的怀抱来消融你的个性时,你会怎么样?你会突然发现你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被赤裸裸的抛到了这个世界上。你必须自己去寻找生命的意义,自己去定义自己的价值,自己去承担所有选择的后果。

这种终极的自由,在赋予你无限可能性的同时,也赋予了你一种前所未有的沉重无比的责任感和孤独感,这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生命的重压。这种重压不是来自外部的压迫,而是来自内心深处。当一个人在拥有了全部的自由之后,却依然发现自己无法获得幸福,无法找到生命的意义时,那种绝望才是最深刻的绝望。所以英国人那种独特的忧郁气质恰恰是因为他们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开始品尝现代性和个体自由滋味的民族之一。他们最早摆脱了神权和王权的绝对数赋,最早开始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他们最早面对了在一个趣味的世界里,个体如何安身立命的难题。他们的自杀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在终极自由面前可能出现的最悲剧性的选择。

那么面对这种由自由带来的烦恼,最好的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咱们说到了英国人那种爱作死的忧郁气质,被孟德斯鸠诊断为一种气候病。现在咱们来看看这第十三章“英国气候的效应”。在这一章里,孟德斯鸠的思路发生了一个奇迹般的转折。他从对英国人性格的病理分析,直接升华到了对英国政治制度的最高赞美。他说在一个像英国这样的国家里,因为气候的效应,人们厌恶一切,甚至厌恶生命。对于这样一群什么也受不了的人来说,最好的政府是什么样的呢?

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黄金般的答案:一个能让他们无法将自己的烦恼归咎于任何人的政府。我的天!请把这句话刻在你的脑子里,反复的品味,这简直就是对法制和有限政府最精辟最深刻的定义。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在一个好的政府之下,你失业了,你不能怪总统,你投资失败了,你不能怪总理,你找不到对象,你更不能怪国王,为什么?因为这个政府他不干涉你的具体生活,他只是提供一个公平的、稳定的、可预期的规则框架。在这个框架内,你的成功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你的失败也是你自己选择的后果,你必须为自己的人生负全责,你再也没有一个可以让你去抱怨,去推卸责任的青天大老爷了。这种政府就是孟德斯鸠所说的法治而不是人治,法律是公开的、透明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权利是被严格限制在笼子里的,他不能随心所欲的去干预市场、去分配财富,去指导人民应该如何生活。这种制度对于那些习惯了被安排、被照顾的巨婴来说是残酷的;但对于一个成熟的独立的公民来说,这恰恰是最高形式的尊重。他把你当成一个有理性的能够为自己负责的成年人来对待。

孟德斯鸠接着说,英国人不仅忧郁,还缺乏耐心,不能容忍事情长期不变。这种性格放在别的地方可能是个缺点,但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却成了对抗暴政的无价之宝。为什么?因为暴政的降临,一开始总是悄无声息的,是慢和弱的,是温水煮青蛙。他今天给你一点小恩小惠,明天收走你一点小权力,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用无数条臂膀来压榨了。但是一个缺乏耐心的时刻都在琢磨,处处都感到不舒服的民族是很难被催眠的,他们对任何一点权力的扩张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政府稍微想做点出格的事,他们马上就跳起来反对。这种全民性的不耐烦,就像一个最灵敏的政治警报器,让暴政的阴谋很难得逞。所以孟德斯鸠在这里完成了一个华丽的转身,他把英国人那些看似负面的民族性格忧郁、厌倦、缺乏耐心,都转化成了支撑他们自由制度的基石。他实际上是在说一个自由的民族必然是一个有点神经质的爱折腾的民族,而一个好的制度恰恰是能够容纳,甚至是利用这种折腾来保持自身的健康和活力。反观那些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社会,人民往往会表现出惊人的耐心和顺从。今天被强拆了,他们忍着相信国家有大的难处;明天孩子上学难,他们也忍着,相信以后会好的。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青天身上。这种耐心在统治者看来是稳定的基石,是和谐的表现。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最可怕的政治麻木症。当一个民族对自身权利的被侵犯已经感觉不到痛苦时,他离真正的奴役也就不远了。所以孟德斯鸠对英国的这番分析给了我们一个极其深刻的启示,一个民族的性格和它的制度是相互塑造相互成就的自由的制度会催生出独立的有点难搞的公民,而这些难搞的公民反过来又会成为捍卫自由制度的最坚固的堤坝。

聊完了英国特例,孟德斯鸠又把视线拉回到了一个更普遍的层面上,也就是咱们终于来到了第十四卷的终点站。在最后这两章里,孟德斯鸠将它的气候决定论应用到了两个非常微妙的领域:一个是两性关系和荣誉,另一个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咱们先来看第十四章,“气候的其他效应”。他举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他说我们的祖先也就是古代的日耳曼人,生活在天冷的地方,情感比较平静,所以他们的法律就很直男。比如有人把一个女人的头巾给掀了,罚款6个苏,把她的裙子撩到膝盖,也罚款6个书,要是撩到膝盖以上,那就罚款加倍。你看这个法律就像个几何学家,他只惩罚眼睛看得到的物理行为,不去管那些想象中的侮辱。但是当这帮日耳曼人的一支也就是西哥特人跑到气候炎热的西班牙之后,法律的画风就完全变了。他们的法律变得极其敏感和多疑。比如禁止医生给一个自由民妇女放血,除非他的爸爸兄弟儿子或者叔叔在旁边看着。为什么?因为人民的想象力被点燃了,立法者的想象力也跟着一起燃烧。既然人民什么都可能怀疑,法律也就干脆怀疑一切。这些法律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关注到了极致,而且他更倾向于让受害者家属自己去私了,而不是通过国家来惩罚。比如一个女的跟有妇之夫通奸,她就会被交给男人的老婆,任凭处置。一个奴隶要是抓到主妇的奸情,可以直接把她捆起来交给她丈夫。孟德斯鸠在这里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现象,法律的想象力是和社会整体的想象力同步的。在一个普遍保守对性和荣誉极其敏感的社会里,法律也必然会变得琐碎严苛,并且充满了猜忌。他试图去规制人们内心最隐秘的角落。

这让我想到了什么呢?我想到了那些用沙利亚法统治的国家,在那些地方法律对女性的着装、出行、社交都有着极其严苛的规定。为什么?真的是因为那里的气候让人的想象力变得特别丰富吗?不是因为一种强大的、压抑人性的宗教意识形态,彻底控制了整个社会,这种意识形态把女性视为一种需要被严加看管的、危险的财产,把任何可能引发男性想象的行为都视为对神圣秩序的挑战。这种法律不是在保护荣誉,它是在用荣誉的名义来实施最残酷的性别压迫。

然后咱们再来看最后一章,第十五章,“法律对人民的信任因气候而异”。这一章可以说是对前面所有内容的一个总结。孟德斯鸠又举了两个极端的例子:一个是日本,他说日本人生性残忍,所以立法者对他们一点信任都没有。法律搞的是什么?是连坐、法和互相监视,五户人家设一个头,监管另外四户,一家犯罪全家倒霉,甚至整个片区都跟着受罚;一个人犯事,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他总结说这种法律的目的就是让所有人都互不信任,每个人都成为别人的监视器和裁判官。

另一个例子是印度,他说印度人生性温和善良,所以立法者对他们特别信任,法律制定的刑法很少,也不严酷,他们处理财产继承主要看这个人在大家心目中的人品怎么样。整个社会好像都建立在一种,我相信你是个好人的基础之上。孟德斯鸠把这种巨大的差异还是归因于气候导致的不同人性。但我看到这里看到的却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或者说两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缩影。日本那种模式是什么?它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的专制主义治理术,它的核心就是原子化社会,他用恐惧和猜忌,来切断人与人之间最自然的横向联系,比如亲情、友情、邻里之情,它让每一个人都变成一个孤零零的直接向权力负责的原则。这样,社会就无法形成任何有组织的力量来对抗国家的权力。

这种制度在20世纪的那些集权国家被发挥到了极致。东德的斯塔西、苏联的克格勃,还有我们历史上某些时期的告密文化,不都是这个逻辑的在线吗?它摧毁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资本,最终让所有人都活在恐惧和孤独之中。而印度那种模式虽然被孟德斯鸠理想化了,但它也代表了另一种可能性,它代表了一种基于习俗、信任和社区自治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社会里,很多纠纷不是靠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来解决,而是靠社区内部的声望、道德和人情来调节。这种秩序有它的优点,比如温情脉脉,运行成本低;但它也有巨大的缺点,就是它很容易形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用无形的道德压力来排挤和压迫少数派。所以在我看来,最理想的法律既不是日本那种建立在人性恶假设上的无孔不入的监视之网,也不是印度那种建立在人性善假设上的模糊不清的道德说教。最理想的法律应该是一个谦卑的、中立的裁判,它不预设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它只是清晰地划定每个人的权利边界,只要你不越过边界去侵犯别人的权利,法律就充分信任你,给你最大的自由空间。但一旦你越界了,无论你是什么人,法律都会毫不留情地给予制裁。就是法治的精神,他不相信气候,也不盲信人性,他只相信清晰的规则和对个体权利的终极尊重。

好了朋友们,到这里我们终于把《论法的精神》,这充满争议的第十四卷给完整的解读完了。从气候对人身体的影响,一路聊到他如何塑造法律、政治、习俗和人性。孟德斯鸠用他那个时代的科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而深刻的画卷。虽然我们今天可以用更现代的理论去修正甚至推翻他的很多结论,但他提出的那些问题:制度与人性的关系,自由与秩序的平衡,法律与社会信任的构建。到今天依然是我们每个现代人都必须面对和思考的终极命题,我们对论法的精神第二部分,从第九卷到第十四卷的解读就全部结束了。在过去的这十几个小时里,我们跟随孟德斯鸠的脚步,完成了一次从金戈铁马的战场到权力制衡的庙堂,再到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那份对安全感的渴望的漫长旅程。我们看到了一个共和国如何通过联邦这种天才的设计来对抗庞大的帝国,我们深入到了全书的心脏,解剖了英国政治体制中三权分立的精妙构造;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以权力制止权力;我们还看到了公民的自由是如何被那些定义模糊的罪名,比如大逆罪一步步的侵蚀和吞噬的;我们更探讨了税收与自由之间,那如同天平两端般的微妙关系;以及气候这个看似无关的因素,又是如何被孟德斯鸠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千差万别的。

可以说第二部分,我们探讨的是一个国家看得见的物理系统,它的防御、它的限制、它的刑法、它的财政以及它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是一个社会除了它的精神内核和物理结构,还有一种更深刻、更难以捉摸的力量在塑造着他,这种力量就是——奴役。在即将到来的第三部分第十五卷到第二十卷的解读中,我们将直面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沉重的话题,孟德斯鸠将把他的手术刀对准一个贯穿了人类几千年历史的毒瘤,那就是奴役制度。这又将是一场怎样令人不寒而栗的思想探索呢?

我在这里先给大家揭开这幅黑暗画卷的一角。首先我们将直面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奴役的起源,人生而自由,为什么在历史上却有那么多人心甘情愿或者被迫的沦为另一个人的财产?孟德斯鸠将逐一驳斥那些为奴隶制辩护的荒谬理由,从气候到战争再到所谓的自愿为奴,他将用他最犀利的笔触告诉我们,奴隶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违背自然法和人性的。

紧接着我们将深入探讨民事奴隶制和政治奴隶制这两种不同的奴役形态,一个奴隶在家庭中和在国家中,他的地位有何不同呢?不同的气候和政体又是如何催生出不同形式的奴役的呢?为什么在某些看似温和的政体下,奴隶的处境反而可能更悲惨呢?然后我们将把目光投向一个更具体的领域——妇女的家内奴役。我们将看到在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下,妇女是如何被置于一种家内奴隶的地位,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是如何被婚姻财产和家庭制度所束缚的,这部分内容将是对我们之前讨论过的妇女地位问题的一次更深刻更系统的挖掘。

再然后我们将从奴役的话题转向另一个同样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形态的因素——商业。商业在孟德斯鸠看来是一种强大的能够带来和平、温和与自由的力量,他又是如何改变人们的道德风尚,如何侵蚀专制主义的根基的呢?一个国家的商业精神和它的政体之间又有着怎样密不可分的联系?最后我们将探讨货币的本质。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工具,它和自由和国家的信用又有什么关系?罗马人是如何通过操纵货币来完成一次次隐蔽的掠夺的呢?一个稳定的货币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和自由又有多么重要呢?所有这些关于奴役自由、商业货币的深刻思考,都将在我们的第三部分中一一展开,那将是一场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压迫中探寻自由的更加震撼人心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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